第一篇:酒店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什么
酒店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什么
1.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对于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将原来暂估价值调整为实际成本,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企业在对折旧方法定期的复核中,发现固定资产包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时应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我认为酒店餐饮业的固定资产主要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总额是均匀地分摊到预计使用年限的各个会计期间。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
= 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率有三种,即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大多按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只有个别特殊的资产(如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较长)采用个别折旧率计提折旧。
第二篇: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消耗依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同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依照同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当期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有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只能采用上述办法。固定资产折旧的历史发展
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本钱进行系统 事理分配的进程。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基础在第一次产业革命之前,会计上几近没有折旧概念,尔后,由于大机器、大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铁路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令人们产生了长时间资产的概念,并要求辨别资本和收益,因此而确立了折旧用度是企业生产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用度。
折旧概念的产生及是企业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和体现这一制度要求的配比原则。依照配比原则,固定资产的本钱不单单是为获得当期收进而发生的本钱,也是为获得以后各项收进而发生的本钱,即固定资产本钱是为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获得收进而发生的本钱,自然与收进相配比。固定资产折旧的分析
折旧仅仅是本钱分析,折旧不是对资产进行计价,其本身既不是资金来源,也不是资金应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其实不承当固定资产的更新。但是,由于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从而也会对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可折旧固定资产其实不是所有固定资产都计提折旧,可折旧固定资产应具有条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要以公道估计,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在使用进程中会被逐步消耗直到推动使用价值,土地就是典型的不可折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示例
我国不同行业的财务制度对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作了不同的规定,以产业企业为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装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装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进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适用的的固定资产;
(2)之前已估价单独进账的土地。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斟酌的因素和范围
计算每期折旧用度,主要应当斟酌以下四个要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根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折旧的根据.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斟酌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消耗,如因装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遭到自然腐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消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腐、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期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的限制.3.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便可仪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4.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由预计固定资产清算报废时可以收回的净残值扣除预计清算用度得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公道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公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即公道的折旧政策。依照管理权限,折旧政策需经股东南大学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同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便变更,如需变更,应依然依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折旧的范围是甚么?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但是,房屋和建筑物,不论是否使用,都要计提。因此,需要计提折旧晓得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装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进和以经营租借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到达预定可以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假如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应当依照估计价值暂估进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依照实际本钱调剂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剂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和对原折旧额的调剂,均作为当期的本钱、用度处理。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缘由而调剂故地功能资产价值的,应当跟度调剂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以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进帐价值、预计尚可以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进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公道确定租借期届满时将会获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资产尚可以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没法公道确定租借期届满时能够获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与租借资产尚可以使用年限二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加大折旧会减少利润,从而使所得税减少。所以,假如某一某企业多提了折旧,需然从表面上看利润会减少,但实际上企业少交了所得税。我们把折旧起到的减少税赋的作用,叫做折旧抵税或税收挡板。
第三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的因素和范围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的因素和范围
计算每期折旧费用,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四个要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3.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仪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
3.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3年总数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3.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直到算出C
第m年折旧 C
· ·
第N年折旧 C
4.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由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以收回的净残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得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即合理的折旧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折旧政策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仍然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折旧的范围是什么?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但是,房屋和建筑物,不管是否使用,都要计提。因此,需要计提折旧懂得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借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和对原折旧额的调整,均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故地功能资产价值的,应当跟度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入帐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借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借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与租借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加大折旧会减少利润,从而使所得税减少。所以,如果某一某企业多提了折旧,需然从表面上看利润会减少,但实际上企业少交了所得税。我们把折旧起到的减少税赋的作用,叫做“折旧抵税”或“税收挡板”。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即固定资产的成本。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以后的金额。由于在计算折旧时,对固定资产的残余价值和清理费用是人为估计的,所以净残值的确定有一定的主观性。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问,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长短直接影响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项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项资产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为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不应当计提折旧。
折旧的时间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确定折旧范围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最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六)企业在确定折旧年限上的自主权。
前述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只是各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只是一个基本要求,它并不排除企业自己规定对资产采用比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折旧时限。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和使用情况,在比本条规定的相关资产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时限内计提折旧。
(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折旧年限的权力。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不同于本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因为考虑到现实情况非常复杂,各种固定资产的属性、使用情况等也会发生变化,若不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而适时调整的权力,容易造成僵化、机械,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所以,根据本条的授权,可以在不修改条例的情况下,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不同于本条所原则确定的各种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1]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2]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如何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最优方案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税收规定,试举例分析如下:
宏大公司,企业逐年盈利,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拟购进一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预计净残值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最低年限相同。根据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在折旧方面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假定按年复利利率10%计算,第1年~第5年的现值系数分别为:0.909、0.826、0.751、0.683、0.621.方案一:采取通常折旧方法。企业不考虑税收优惠政策而按通常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即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固定资产折旧年限5年,年折旧额为(500―20)÷5=96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96×0.909+96×0.826+96×0.751+96×0.683+96×0.621=363.84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363.84×25%=90.96万元。
方案二: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企业选择最低折旧年限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60%,则该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5×60%=3年,按年限平均法分析,年折旧额为(500-20)÷3=160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160×0.909+160×0.826+160×0.751=397.76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397.76×25%=99.44万元。
方案三: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第1年折旧额为500×2÷5=200万元,第2年折旧额为(500-200)×2÷5=120万元,第3年折旧额为(500-200-120)×2÷5=72万元,第4年、第5年折旧额为(500-200-120-72-20)×2=44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200×0.909+120×0.826+72×0.751+44×0.683+44×0.621=392.36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 392.368×25%=98.092万元。
方案四:采取年数总和法。即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第1年折旧额为(500-20)×5÷15=160万元,第2年折旧额为(500-20)×4÷15=128万元,第3年折旧额为(500-20)×3÷15=96万元,第4年折旧额为(500-20)×2÷15=64万元,第5年折旧额为(500-20)×1÷15=32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160×0.909+128×0.826+96×0.751+64×0.683+32×0.621=386.84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 386.848×25%=96.712万元。
对上述4种方案比较分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前期计提的折旧较多,因货币的时间价值效应,较采取通常折旧方法抵税效益明显。在上述4种方案中,方案一采取通常折旧方法抵税最少,方案二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抵税最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9.44-90.96=8.48万元;方案三双倍余额递减法次之,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8.092-90.96=7.132万元;采取方案四年数总和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6.712-90.96=5.752万元。
上例中,如果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所选用的最低折旧年限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80%,即折旧年限按5×80%=4年计算,则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380.2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380.28×25%=95.07万元,较通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5.07-90.96=4.11万元,则四种方案中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效果最好。
再以上例分析,如果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5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按年复利利率10%计算,采取正常折旧方法抵税304.128万元,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抵税359.205万元,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抵税339.121万元,采取年数总和法抵税346.914万元,也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抵税最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设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所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定相同,对此,企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会计核算计提的折旧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进行纳税调整,并据此选择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
总之,企业在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如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税法规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条件,应依法合理进行比较筹划,从中选择一种有效的方法,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篇:酒店经营管理范围.doc
酒店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有:
经营范围:
酒店建筑场地利用分析,酒店投资回报可行性分析酒店建筑设计技术咨询,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咨询
酒店机电设施安装技术咨询,酒店能源、消防、保安系统咨询酒店工程质量检查服务,酒店设施设备安全评估服务酒店服务质量水平评估服务,酒店经营技术指标咨询服务酒店开业前管理人才培训及招聘,策划和操办酒店开业典礼建立酒店管理性控制体系服务,确定酒店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提供酒店各工种、岗位的职责,提供酒店的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协助策划酒店形象设计与营销,提供系统的酒店营运报表管理提供酒店损益预算资产平衡预算,提供酒店财务管理制度提供酒店工程预算、决算和审计,提供酒店财务审计
建立酒店采供物资计划与预算,提供酒店运行节能降耗全套办法建立酒店物资盘点、验收制度,确定合理的工资方案及激励机制建立管理督导人员的考评方案,提供培训方案和培训教材提供酒店管理模式,提供酒店各类制服的定制
提供酒店设备用品的供应,帮助酒店诊治问题或重组酒店物业管理输出,开展短期、中期各级人员专业培训班经营方式:
1、管理输出服务:全权经营、合作经营、经营顾问。
全权经营——公司受业主信任委托,委派输出的经营管理班子全权负责酒店日常经营管理,并获得基本管理费与奖励管理费的一种经营方式。合作经营——公司委派执行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及业务部门经理与业主共同组成经营管理班子,协助业主负责酒店日常经营管理,并收取固定管理费与奖励管理费的一种经营方式。
经营顾问——酒店经营权仍归业主所有,管理公司仅以获取顾问指导费的方式,短期委派管理专家担任酒店顾问,为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相应咨询服务费的一种经营方式。
基本运作:
酒店软件设计——管理软件设计,“锦禾管理模式”。
制定营销方案——评估酒店产品,确立市场定位,制定发展规划,预测经营目标。
设计运作体系——建立酒店组织机构运作体系,审定酒店人员编制与职务薪级体系,健全酒店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管理规程——根据酒店硬件设施水准与星级评定目标,设计软件管理系统,在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质量标准、操作规范等酒店管理软件范畴内达到系统运作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
2、培训服务:根据“锦禾管理模式”,建立“以岗前培训为基础、以服务意识为先导、以岗位技能为重点,传、帮、带”的酒店全员培训运作模式。全员基础培训——根据酒店营业准备培训大纲要求,由业界专业人士施教,对新员工进行酒店服务教育基础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根据酒店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部门训导员在培训
部指导下,对试营业阶段已上岗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强化培训。
专业理论培训——根据酒店经营发展与业主的需要,按照酒店培训大纲要求由酒店管理专家对管理层(领班、部门主管)进行传接式专业理论培训。
3、酒店用品筹划:根据酒店硬件设计功能与经营布局,兼顾营运与管理需要,提供酒店营业设备用品清单,评估市场价格,选择供应商。
设备选型——根据酒店营运需要,指导酒店各类设施设备选型定购。用品定样——根据酒店规模等级,制定酒店各类用具用品订购清单,编制预算,批量购置。
4、酒店咨询服务: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对业主投资环境的评估,提供酒店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
顾问咨询——派遣酒店管理专家,审议酒店经营方案,评估酒店经营业绩,提出酒店发展策略。
5、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宗旨:参照中国星级酒店标准,借鉴海外物业管理经验,以“星级管理、薄利服务”为物业管理原则,为业主培养管理人才,最终使其独立经营管理物业。
物业管理性质:业主委托,合约管理;独立核算,利益共享。物业管理目标:公寓、办公楼,商住楼的酒店化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方式:全权管理、合作管理、顾问管理、租赁管理。
合作管理:业主与管理公司共同委派管理人员设置物业管理机构;业主拥有物业经营管理决策权;
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业主负责物业经营之财务管理;
合作管理期1-5年。
顾问管理:业主聘请管理公司担任物业管理顾问;
管理公司输出管理人员等软件;
顾问管理期1-3年。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相关条例中关于“收费项目”的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其中:
1、在酒店营业准备与试营业阶段按固定额收取基本管理费;
2、在酒店正式营业阶段按营业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基本管理费,按经营毛利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奖励管理费;
3、在酒店正常营运中酌情收取营业推广费、宣传广告费和统一电脑订房系统服务费。
4、物业管理费:公司在物业正式营业阶段向业主按物业售金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基本管理费。
第五篇:固定资产折旧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公式,固定资产年折旧 额的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 计算公式,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内台班折旧定额和月折旧额的计算 公式。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 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 和产品 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 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 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 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 持续时间来计 量。”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 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 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 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资产 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 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本的 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 法”。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 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 些拆除 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 费用。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 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还 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 值)。即先从固定资产 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年折旧 额 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价值一预计净残值
年拆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价值×(1一预计折旧年限)=—————————————————
预计折旧年限
式中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 的净残值率在3%一5%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折旧额 与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固定资产折旧率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在按月计算折旧时,可将年折 旧率除 以12,折合为月折旧率,再与固定资产价值相乘计算。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100%
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 产价值 1-预计净残值率 =———————— ×100%
预计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价值 ×月 折旧率
上述折旧率是就某项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叫做“个别折旧率”。除了按个别折旧率来计算固定 资产折旧外,还有采用分类折旧率来计算折旧的。分类折旧率是指按固定资产类别(指折旧年 限大致 相同的同类固定资产)分别计算的平均折旧率。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该类应计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根据各 分类 该个别折旧率计算出来的折旧额的总和
拆旧率 =———————————————————X10O%
该类应计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
分类折旧率的计算一般根据历史资料。用企业过去几年内各年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总 和,除以各该类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求得,分类折旧率可由财政部门规定颁发企业 执行,也可由企业自行确定后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施工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要按月进行、在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时,月份内增加和减少 的固定资产,理应按照实用天数计算折旧。但是这样计算手续甚繁,事实上难以办到。为了简 化计算 手续,折旧可以根据月初的固定资产价值计算,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 产,当月可以不提折旧,月份内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要计提折旧。这样,企业在每个月计算应提折旧额时,就可以上月的折 旧额为基础,加上 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减去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后求得、在采用 分类折旧率计算折旧的企业,可按各类固定资产的月初价值计算。
每月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 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除房屋、建筑物外,对未使用、不 需用固 定资产、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以及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固定资 产,破产、关、停企业固定资产都 不提折旧。但对季节性停用、理停用的固 定资产,仍应照提折旧。
(二)台班折旧法和行驶里程折旧法
按照平均年限折旧法计算折旧,对那些在内经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来说,是非常合适的。这 种方法的优点.除了计算简便外,还巾于折旧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提取,因而每年每月 提取的 折旧额相同,这样就可使单位工程或产品成本负担的折旧费的大小,同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密切联系 起来。机械设备的利用率高,完成工程产品 多,单位工程或产品成本分摊的折旧费就少。这就有利于 促使企业关心固定 资产的利用状况,加强企业经济核算。
但对某些流动性较大、不是经常使用的大型施丁机械,如果也按这种方法计提折旧,则在机械工作 台班较多的月份,该月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费就较少;反之,在机械工作台班较少的月份,该 月工程 成本负担的折旧费就多,使工程成本的负担很不合理。所以需要采用 与这些机械使用特点相适应的 “台班折旧法”,将这些机械的折旧费按照工 作台班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在采用台班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又有如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机械设备价值和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数,计算每一台班折旧定额,然后根 据工作台班折旧定额和实际工作台班计提折旧。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内台班折旧定额和月折旧额 的计算 公式如下:
机械设备价值X(l一预计净残值率)
台班折旧定额=———————————————— 预计拆旧年限内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 台班折旧定额X月工作台班
这种方法,在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比较接近实际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预计折旧 年限内工作台班往往难以符合实际,而且这些机械设备的台班折旧费往往较高,施工单位在可 以用其 他机械设备代替时,就不愿加以使用,这样,就会使提取的折旧基金 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 产。因此,一般只宜对少数在特殊工程中使用 的施工机械才加采用。第二种方法是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额的前提下,按施工任务确定当年机械设备 的工作台班的计划数,算出该内每一台班应提取的折旧定额,年中按折旧定额预提折旧,年末按 实际折旧额加以调整。台班折旧定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机械设备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折旧年限
台班折旧定额=————————————————— 计划工作台班
按照这种方法计提台班折旧,不但能使提取的折旧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进行(因为预计折 旧年限总比预计整个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比较容易接近实际),而且能使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 费与机 械设备的利用情况联系起来,即内机械设备利用台班越多,每个 台班的折旧费越少,有利于促使 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机械设备。
对于汽车等运输设备,可按“平均年限折旧法”按月计提折旧,也可采用“行驶里程折旧法”按 行驶里程计提折旧,即根据汽车价值、预计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来计算单位里 程(即 每公里)折旧额,然后根据各月实际行驶里程和单位里程折旧额来计 提折旧。汽车折旧年限内单位里 程折旧定额和周折旧额的计算 公式如下:
车辆价值X(1一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 单位里程折旧额X月行驶里程
(三)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
除了以上所说的几种折旧方法外,施工企业对那些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 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在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 来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乘以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的折旧计 算方法。随着固定资产净值的逐年减少,各年计提的折旧额也逐年递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 旧法计 算固定资产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年折旧率=—————X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X周折旧率
又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到期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折旧法
年数总和折旧法也叫年限合计折旧法,它是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各年可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为分 母,以各年可使用年限为分子来计算各年折旧额的折算计算方法。采用年数总和折旧法计算固 定资产 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限折旧率=—————————————— ×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X月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都属递减折旧法。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 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 逐年增 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 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 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 在变更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