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的意见
(济政发〔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6月,我市被授予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深入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商标战略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突破为目标,创新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充分运用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相关扶持政策,打造一批代表我市区域产业优势、代表企业竞争力和形象、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驰(著)名商标和区域品牌,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商标注册、保护、管理、运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进一步增加,培育、发展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商标,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远期目标(2010年至2015年)。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增长,力争新增注册商标1.8万件,总量超过4.6万件;新创驰名商标18件,总量达到43件;新创省著名商标120件,总量达到300件;新发展市著名商标180件,总量达到340件。涉外商标注册量逐年增长。信息、物流、金融、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等服务业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
(三)近期目标(2010年至2012年)。力争新增注册商标1万件,总量超过3.8万件;新创驰名商标10件,总量达到35件;新创省著名商标60件,总量达到240件;新发展市著名商标100件,总量达到260件,服务业和涉外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
三、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示范带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管理和营销水平。
(二)政府引导,重点培育。各级政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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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创新,政策扶持。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加商标附加值和含金量。实施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增强企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积极性。
(四)部门服务,合力推进。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形成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商标战略推动工作机制。
四、强化商标战略推进措施
(一)指导企业加大实施商标战略力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适合自身特点的商标战略,围绕商标战略和品牌战略,采取多种措施,整合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提高商标附加值和信誉度。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形成新兴产业、高端产业的产业链群体。各县(市)、区要选择基础面好、有较强实力的企业作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引领其它企业共走商标战略之路。
(二)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品牌。挖掘振兴传统品牌,大力提升交通装备、机械装备、冶金钢铁、食品药品等传统制造业商标价值。打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创新基地,从制造业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实现由济南制造到济南创造的转变。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国际化要求,鼓励和引导新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新兴工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群,并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优势,积极引导企业推行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加快信息、物流、金融、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创新服务品牌,合力推动服务业发展。
(三)大力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引导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注册。发挥已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示范效应,推广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培育一批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指导,重点扶持一批效益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实现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四)指导企业强化商标价值作用。引导企业在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过程中,将商标无形资产和企业有形资产结合起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鼓励企业或个人以注册商标作价入股。支持企业以商标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许可使用(如授权贴牌、品牌连锁)、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商标组织交易活动,推进闲置商标许可和转让,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
(五)积极打造区域及国际品牌。积极开展专业商标区域品牌基地培育创建工作,充分运用区域品牌基地内企业集聚、产品专
一、信息集中、区域效应强等优势,联合创建区域性集体品牌、集体商标,把多年积累的地区知名度转化为品牌无形资产,优化企业竞争性合作,做大做强区域品牌,推进区域产业换代升级。引导具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加商标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大力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建设一批产业集群优势明显的出口创新基地,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贸企业集团,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六)加大实施商标战略政策扶持。对于新认定的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新注册的涉外商标,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0〕6号)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畅通商标质押融资渠道,搭建银企联手平台,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破解企业资金短缺瓶颈,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外资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商标投融资机制。支持投资人以商标等知识产权非货币财产出资办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达注册资本的70%。围绕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成长型科技企业,实施驰(著)名商标重点扶持工程。对驰(著)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及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帮助有条件的驰(著)名商标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基金。积极支持驰(著)名商标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支持行业内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
(七)强化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完善商标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加快商标监管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商标使用、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夯实基础。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知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及涉农商标专用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市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建立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依法惩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市发改、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财政、国资、商务、质监、科技、农业等部门要立足职责,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商标战略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分解任务指标,完善督查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商标战略顺利实施。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以注册、运用、保护商标为核心内容的普及宣传活动,加大对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强化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每年举办1至2次高层次商标战略论坛,为企业共享商标信息资源和创建品牌搭建交流平台。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明确商标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商标战略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行政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维护权益、依法行政相统一。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商标战略目标
到2020年,把我省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到国内先进水平。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是:
(一)商标法治环境更加完善。健全商标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商标保护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商标专用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商标使用行为更加规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显著减少。商标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进一步增加。企业国内和国际商标注册数量稳步增长。国内注册商标总量与我省总体经济规模相适应,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数量与我省的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所占对外贸易份额大幅提升。
(三)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维护商标权益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培育、发展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驰名、著名商标。
(四)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商标知识日益普及,各类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日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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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标数量显著提升。从2010年到2020年,全省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由19件增加到100件,力争在中国驰名商标总量中的比重由1.2%提高到3%;陕西省著名商标由781件增加到3500件,在全省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2.5%提高到5%;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10件增加到50件,在全国地理标志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1.7%提高到3%;商标有效注册总量由31384件增加到70000件,在全国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1.3%提高到3%。
三、商标战略任务
(一)大力推进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商标战略实施为抓手推动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制定和实施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针对不同地区、行业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做好商标战略和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分类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对外合作管理、信息检索制度和重大事项预警机制,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为凝聚点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支持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商标专用权的市场价值。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
(三)加大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完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保护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四)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深入开展“一所一标”等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督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认真履行管理义务,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信誉,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加强商标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积极推动工商信息平台商标监管软件应用,开发商标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陕西商标资料库,开展商标信息采集、处理和分析,为政府决策和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提供重要支撑。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商标信息化建设,满足不同层次商标信息需求。鼓励企业参与商标信息增值性开发利用,支持建设规范的网上商标交易平台。
(六)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制度,制订商标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商标代理人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
高代理人素质。支持开展商标代理行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商标代理人办理涉外商标申请和处理涉外商标纠纷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商标工作,维护行业和组织成员的合法商标权益。规范商标价值评估工作,研究制订商标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提高评估公信度。
(七)加大商标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加强商标宣传,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大力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积极倡导消费者树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和对外宣传力度,树立我省有力保护商标的良好形象。广泛开展商标普及教育,支持高等院校有关专业开设商标课程,在中小学开展树立商标意识的宣传活动。
(八)大力培养各类商标专业人才。制订培训规划,将商标法律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培训内容。推动建立商标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教学力量,加强商标人才的培养和商标管理人员以及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
四、实施商标战略的有关扶持政策
(一)对商标注册予以扶持。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凡省内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由省商务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扶持培育一批名、优、新、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凡申请涉农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由省农业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省工商局分别商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制订。
(二)对驰名、著名商标进行奖励。从2010年起,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省内企业商标,省政府对每件商标的所有人奖励100万元。凡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由市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奖励制度,对所属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工作,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选择我省部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作为首批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单位,建立试点追踪调查机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推行商标授权经营试点、示范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市和综合性商场作为首批示范单位,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充分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作用,积极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具体办法由省工商局会同省金融办制订。
五、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商标战略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要研究制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篇:在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联席会上的发言
在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
联席会上的发言
XX县人民政府(2012年4月16日)
尊敬的侯市长、刘副市长,各位领导: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级各部门关心支持下,我县商标战略扎实有效实施,共申请商标注册221件,成功注册“XX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认定省著名商标1件,市知名商标6件,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为进一步推进商标兴县战略,我县将以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快商标培育,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抓统筹,力争超常规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商标培育发展领导小组职能,确保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落实到位。二是定期研判推进。定期召开商标品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目标完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三是高起点规划。制定可行的品牌培育规划,将规划落实到具体培育对象,落实培育措施,确保每年申请100件以上,力争200件。到2015年,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00件,驰名商标1-2件,著名商标10件,知名商标50件,地理标志商标2件。
二、抓宣传,提高品牌意识。一是提高全民商标品牌意识。制定专门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媒体、大型户外广告等平台,充分利用“3.15”纪念日、“4.26”知识产权日等特殊时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增强企业品牌意识。组织企业举办商标专题讲座,2-
第四篇: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170号)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推进我市商标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曲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工作格局,以优势产业集团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壮大一批拥有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努力构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梯级发展、结构优化的商标发展格局,以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为龙头,充分发挥“品牌兴农”、“品牌兴企”、“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我市经济综合实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确保曲靖市商标战略的稳步推进,市政府成立曲靖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市政府办: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解决重大事项,保障曲靖市商标战略工作稳步推进。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推进商标战略的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每年安排市级工作机构经费20万元,用作全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经费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曲靖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进行宣传和帮扶。
市经济委员会、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针对行业特点,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实力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做好实施商标战略中的协调、配合和上情下达、总结上报材料等工作,同时做好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指导企业做好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商标战略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相应的商标战略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将商标培育发展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大力推进当地商标品牌建设。
三、基本原则
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和营销水平,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注册、使用、宣传和保护工作,精心经营品牌,积极打造知名品牌。
(二)龙头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支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争创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积极参加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科技创新原则。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商标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则。实施激励政策,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合力推进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合力推进全市的商标品牌建设。
四、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培育、发展、保护梯次体系,形成一批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商标,打造一批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著名商标,创立一批国内外享有很高知名度和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驰名商标,基本建立激励、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使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2008年,要帮助、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2009年要争取打破全市中国驰名商标为零的纪录。到2012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要超过2400件以上,其中曲靖市知名商标250件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1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使商标总量及著名、驰名商标数量在全省位居第二,使曲靖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今后五年内,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麒麟、宣威、陆良的辐射带动作用,其他各县要尽快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加快商标培育、发展步伐,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加入到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行列中去,并有选择性地重点培育少数商标,力争将其培育为中国驰名商标。
五、工作重点
培育、扶持和争创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是全市推进商标战略重中之重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指导,要对本地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具有竞争潜力的企业摸底排查,进行梳理排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全市创建品牌的梯队,加大帮扶力度,实现商标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一)围绕重点抓扶持,结合实际抓争创
一是围绕发展化工、有色金属和传统产业抓争创。这些行业具有雄厚资源优势和良好的产业基础,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和很高的商标知名度。云南云维集团的“云维”、罗平锌电股份公司的“九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公司的“驰宏锌锗”、云南燃料一厂的“石林”等商标已经基本具备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条件;此外,近几年我市先后注册了五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宣威市的“宣威火腿”、富源县的“富源大河乌猪”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上述商标作为创建的第一梯队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二是围绕发展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抓争创。重点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延伸产业,如曲靖富力发展公司的“富力”、富源县光华魔芋有限公司的“富绿”、富源东恒经贸有限公司的“东恒”及罗平的小黄姜深加工企业等,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二梯队进行培育,并做好各项内涵的提升和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及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三是围绕现有国有控股公司大中型企业和优势产业抓争创。要将化工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以及地方名特优产品和新近引进的优势企业,作为后续培育、发展对象,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按照申报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引导并加以重点培育和帮扶。
四是充分利用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各种途径,寻求多向突破。加大商标侵权案件中报送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力度,同时抓住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或商标争议案件进行中国驰名商标认
定的途径。在以行政程序认定为主要途径外,加大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的力度。
(二)积极抓好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
要把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是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驰名商标的基础,要把曲靖市知名商标培育为云南省著名商标,需要一个不断升华的过程,把云南省著名商标培育为中国驰名商标又要通过漫长的锤炼。为此,各类市场主体要经得起千锤百炼,努力争创云南省著名商标,不断充实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
一是加大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力度。围绕区域品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争创云南省著名商标。从2008年起,凡是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必须先获得曲靖市知名商标称号,否则,一律不得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以上的称号。
二是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争创云南省著名商标。要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的使用,加快商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企业的商标使用证据、经济指标证据、产品质量证据、用户情况反馈和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今后申报材料的质量。
(三)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商标量和质的同步发展
企业作为商标的权利主体,各类企业主体的高层领导要高度重视商标在企业发展进程中不可低估的作用。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服务的特点,及时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强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
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商标在发展地域经济和扩大地方知名度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各种会议、工作调研中积极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推动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从设立专栏、开辟专刊,宣传推进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入手,努力营造政府培育商标,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市场推崇商标,社会热爱商标的良好氛围。
二是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地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商标战略,发挥商标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使全市的商标数量和商标质量有较大突破。
三是按照省工商局把曲靖作为“一所一标”试点工作之一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今年要在工商所推行建立“两规划”、“两本帐”制度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合理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提高商标总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商标从数量型到质量型转变的飞跃。
四是推行“三书一卡”制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大力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和“跟踪服务联系卡”制度,充分发挥商标行政监管职能,推行“网格化”管理和“一对一”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商标问题。
五是继续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力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已注册五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威火腿、宣威土豆、富源魔芋、富源大河乌猪、罗平小黄姜)的基础上,会同农业、畜牧等部门,加大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工作的力度,积极培育麒麟“越州大蒜”、“罗平菜油”、“罗平蜂蜜”、“会泽乐业辣椒”等作为证明商标。积极支持农业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商标优势,发展“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扶持一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农特产品商标。
六是将实施商标战略与实施商标注册“走出去”战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创建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商标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执法理念,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力度。
一是继续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涉及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的商品领域的商标监管。继续以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服装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商标监管力度,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
三是各级工商部门要继续加大商标监管进商场、超市和商品批发市场的力度,引导其形成在大宗商品进货时索取商标注册证,并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文字说明备案的习惯,督促其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台帐,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
四是建立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回访制度。各地要广开商标维权门路,变坐等投诉为主动维权。要主动上门征询企业维权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商标权人解决存在的商标维权问题,引导商标权人正确使用商标,将行政执法部门的打假优势与企业善于识假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工商、公安、知识产权、版权、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侵犯商标权,特别是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泛珠”、“西部”等区域性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扩大商标保护的区域范围。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六、政策举措
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遵循政策扶持原则。通过给予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快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实施商标战略的进程。
(一)贯彻落实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有关奖励政策。对争创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的曲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1万元的奖励,奖励经费专项用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各项事务。
(二)市人民政府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三)放宽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组建私营企业集团的条件限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组建私营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并拥有3个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到800万元,即可注册登记。
(四)允许企业以商标权作价投资。在企业注册登记中以驰名、著名商标作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出资的,最高可占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五)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以及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登记,只要能提交商标权利人授权或许可文件的,工商部门准予核准。
(六)对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年检,各级工商部门一律实行上门服务,遵循“首违不罚”原则。
(七)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实施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由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扶持。
(八)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所得税前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前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九)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金融信贷上给予支持,开展以商标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
(十)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服务和劳务。
(十一)鼓励研究部门和大专院校组织商标知识和商标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商标专业人才库,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商标专业人才队伍。
(十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商标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商标侵权和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商标、爱护商标、发展商标、共同推进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
(十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四)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和主抓作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制定好创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发展计划,实行重点帮扶责任人制度和帮扶联系督办制度。
第五篇:XX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联席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XXX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
城市建设联席会精神的报告
XXX:
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召开以来,XXX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2012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传达会议精神,提升思想认识
4月18日,我办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联席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XX市长和市商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重要讲话。参会领导要求大家认真领会晓春市长指示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突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和农村服务业商标,重点围绕龙头企业技术管理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品牌管理与运用、专用权保护四个重点推进商标战略,全面完成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相关任务。通过学习,全办上下充分认识到商标战略在推进广安“三农”健康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
全办高度重视全市商标战略实施,一是成立了由XXX任组 — 1 —
长,XXX副组长,产业科负责人和各区市县XXX为成员的XX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XXX《2012年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方案》,明细了领导干部责任分工,把商标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逗硬奖惩,把商标战略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领导干部抓好商标战略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对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商标战略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XX市长在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联席会议上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一企一标”工作措施,狠抓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
一是加强单位党员干部宣传教育。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印发商标工作宣传简报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相关知识,做到单位内部商标战略工作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实践能力。
二是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商标战略宣传教育。重点向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送商标知识以及商标兴企和全市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等相关资料,引导和督促他们注册商标、打造品牌,增强其商标意 — 2 —
识和创建知名品牌愿望。
三是完善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省、市级示范专合经济组织评选申报制度。明确在推荐上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专合经济组织时,在评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市级示范专合组织时,今后将他们是否注册使用有效商标作为基本条件之一。
四是将涉农部门商标工作目标纳入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合理分解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大力促使全市涉农商标的注册数量和优质品牌创造工作实现新的飞跃,推进广安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