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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制度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20-71485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5 21:20: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制度

三塘中心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制度

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学校教育中面临的学生意外伤害风险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日趋严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手段,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权益,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负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我校决定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在全乡推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一、成立意外伤害校园方责任保险领导小组

由史南城校长任组长,曹斌校长为副组长,中心小学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为成员。

二、明确责任,工作及时到位

1.投保范围。本乡范围内的各小学在校学生都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开学时,各完小及中心小学及时将学生名单送交曹斌校长处,由曹斌校长交史南城校长审核,再报保险公司。各完小校长为本校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曹斌校长为中心小学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责任范围。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中心小学应向各完小宣传好责任范围,各完小向家长宣传好责任范围。

3.经费保障。小学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中心小学应保障校方责任保险经费的足额及时到位。

4.为保险公司提供针对校方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条件;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共同建立学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校方责任保险纠纷的协调解决等机制,及时迅速处理校方责任险理赔工作,为学校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在校园中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各完小校长第一时间内向中心小学曹斌校长报告,曹斌校长向保险公司报告,为保险公司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便利。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理赔工作。曹斌校长负协调责任。

5.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方风险降到最低。各完小应加强平时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校教育设施的管理修缮工作,把校方风险降到最低。

三、本条例自即日起实施,常年有效。

二O一一年九月

第二篇: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该如何赔偿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该如何赔偿

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小朋友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是比较常见的事故。发生了这类伤害该如何处理和赔偿?这在法制观念日渐成熟的深圳人当中,已经成了一个社会各界人士广为关注的话题。

最近,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畈田小学校园内,发生的一桩因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引起的纠纷,就是一桩颇具典型意义的例子。

5月28日下午第一节课后,四年级(2)班学生方阳诚在操场附近的小商店买雪糕,在校园内被正好到该校送货的货车倒车时撞倒。待医院救护车赶到时,发现该学生已经死亡。

方阳诚的父母得知10岁儿子的死讯后,悲痛欲绝。父亲方超向校方提出了赔偿528万元的要求。而校方仅愿意赔偿给方超10万元。校方认为,虽然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但528万元的赔偿数额太高,校方无法接受。方阳诚的死是突发性事件,还牵涉到肇事方与校方各应该负多少责任的问题,因此,学校认为,赔偿金额应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进行判决。

而方超夫妇认为,提出528万的赔偿数额是有一定依据的。它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部分。其依据是:方阳诚的死亡责任完全在校方,是校方管理不善、抢救不力造成的。另外,方超60岁才得子,今年已经71岁,孩子是夫妻的命根子,其心理受伤害的程度是无法估量的。

发生在深圳市一家企业办的幼儿园的例子也颇有代表性。这家幼儿园的一名小孩的耳朵在园内不小心被磕破了一道口子,园方当时就将小孩送到医院去治疗。医生在伤口处缝了几针后,作了一些包扎,就将孩子送回家了。小孩的伤口很快愈合了。幼儿园的领导高度重视这件事,不仅将值班的老师作了处分,还多次到小孩家里赔礼道歉,所有的医疗费用也是由幼儿园负担的。但家长仍然对幼儿园的处理不满意。提出园方要赔偿他们5万元钱。园方认为,因为小孩是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事故,幼儿园可以酌情给一点补偿,但要价太高,园方负担不起,另外赔偿5万元的要求也缺乏根据。园方无奈,最后只好提出要家长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决定赔偿数额多少。但家长又不愿去法院打官司。

一家幼儿园的园长对记者很感慨地说:“现在办幼儿园真难!家长疼自己的小孩我们能够理解。但小孩受了伤也不能向幼儿园漫天要钱呀!目前我们办幼儿园感到最头痛的事就是无法可依。我们希望这样的法律能尽快建立起来。”

不少老师和学校领导向记者反映,学生在校园内受了伤害,学校要尽快对学生进行救治,并负担医疗费,这是应该的;在合乎情理的基础上对家长作一点赔偿,也是可以理解的。大多数家长遇到这类事,都能与学校很好地配合,使问题得到圆满的处理。但也有一些家长却不够通情达理,甚至无理取闹者也有之。趁孩子在学校受了伤,向校方提出许多不着边际的赔偿要求,扬言如不满足要求,就要把学校名声搞臭、搞坏等等。给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心理带来了很大压力。对此,这些学校的老师和领导都强烈呼吁:必须尽快制订有关法律,对学生在学校内不小心受到了意外伤害,学校和家长各应当担负什么责任,负担多少赔偿,都应在法律上界定得一清二楚。如果对这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都是真正按法律条文处理的,对

处理结果,双方的心理可能都容易得到平衡,就不会留下太多的后遗症。

一些家长则认为,只要学生是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就要担负责任。因为这多少跟校方管理不善有关。如果是学校教师失职,对学生照看不好造成的伤害,就更要担负赔偿责任了。

一些学校的老师和领导也表示,对于家长正当的要求,学校一定要承担责任,不能推诿敷衍,要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并采取实际措施解决,让家长满意。而对那些无理取闹的要求,在目前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篇: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

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上下楼梯安全。楼梯责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5.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学校应成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并协同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重大意外伤害安全事故。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2.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分管校长或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当天值日行政领导。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领导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领导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3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师生从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定期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②教育学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不在小摊上买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学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视中餐的质量与营养。

2、应急预案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情节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疗并告知家长。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立即送往医院,同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③学校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四篇: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十三中红山校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上下楼梯安全。楼梯责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5.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成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并协同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重大意外伤害安全事故。

办公室成员:

傅长柏 蔡荣庆 张丽波 承伟 朱方雨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2.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分管校长或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当天值日行政领导。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领导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领导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玄武区政府和玄武区教育局。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德育处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玄武区教育局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玄武区教育局。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

2012.9

第五篇: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防治总结

学校防治意外伤害事故总结

明山区实验小学

学校防治意外伤害事故总结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1、重视安全的宣传。班主任、任课教师结合本班学生实际,经常性进行防盗、防火、防传染病、防敲诈勒索、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教育,利用班会,板报、作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影像资料。

2、重视防范救护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救护教育时,着力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多次组织疏散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不至于手足无措,能够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救护手段。

3、重视师德培训。教职工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培养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师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事故所引发的损失。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1、建立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层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室和班级及教师个人,一律取消当年任何评先进的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凡因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

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危险隐患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定期检查教学设备,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教学设备,及时更换,一时不能更换的,明令不准使用。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试验用的硫酸等危险物品。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过期的起不到消防作用的,尽量更换。责任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期限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课前、课后、午间、晚间,凡是学生在校期间都要安排教师值班,做到时时处处都有人看护。校园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便随时、全方位的了解校内情况。

(4)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附安全预案和责任人。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利用电话立即向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两日内书面上报教育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采取安全措施。对一些可能造成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工作和活动要采取安全措施。大扫除禁止学生登高擦窗户,以保学生的安全。禁止学生带危险物品到校。治安管制的刀具、弹弓、喷射枪等有可能造成伤害的玩具不准带到学校来。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

3、消除安全隐患。

(1)加强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2)加强学校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加强食品卫生和防疫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操作,学校加强监督力度,对于食堂的从业人员严格把关,持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制定好卫生、管理制度。对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手续、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食品仓库的防盗、防火、防投毒等要全程监督,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有害、有毒食品,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同时保证学校的饮水设备和饮用水的安全。

(4)加强对学校危险品的管理。对学校危险物品,特别是危险的化学试验品要确定专人管理,按规定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器具内。加强对试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将危险品随意摆放在开放空间内。

(5)加强体育教学安全制度。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许带

有碍锻炼的物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活动,学会自我保护方法。必须在有人保护、帮助时,进行单、双杠,支撑跳跃,技巧等练习。投掷时,学生应到教师指定地点进行练习。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生和紧迫性,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学校安全、任重道远。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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