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0培训教材 偏差处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培训教材)
偏差处理
一概述
偏差:是指批准的指令或规定的标准的偏离。是指产品检验,生产、包装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偏离批准的规程、处方、质量标准、趋势、设备或非参数非计划性差异。偏差可能会影响生产物料的纯度、强度、质量、功效或安全性,也可能会影响用于生产、储藏、产品分发,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已验证的设备或工艺。
偏差管理:是指对生产或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或怀疑存在的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偏差的处理程序。即根据现场、现物、现实、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通过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验---处理来进行改进的盒创新。从而促进组织的整合能力和应变能力。建立偏差调查管理程序有利于产生偏差批次产品经过调查后得出正确的处理,及时纠正产生偏差的原因,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件的再次发生。
偏差分析是通过审核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现场考察、人员询问等方式,研究发生偏差的原因,随之展开实验室调查、生产过程调查和相关批次的质量追朔,进行偏差性质的分析和质量造成影响的评估并决定放行与否,同时探索更优化的工艺条件、生产、质量管理流程的过程。
严差确认是指根据事先规定的标准程序,对偏差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在实验室偏差 中即确认为OOS或是OOE,在全面偏差调查中即确认为生产工艺偏差或是非生产工艺偏差。
偏差评估是指偏差经过确认后进人调查阶段,调查必须是完全的、及时的,不带有任 何偏见,记录是完整和规范的。
偏差管理作为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手 段,对提升质量管理理念、提高质量改进的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偏差管理
(一)偏差管理的目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任何偏离预定的生产工艺、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操作规程等的情况,均应有记录,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产量管理部门,应有清楚的解释或说明,重大偏差应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偏差调查报告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的制定人员审核并签字。企业还应米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
确保在制造和与质量相关的程序中出现的偏差被记录、调查并评估其对产品的影响,以保持与GMP执行的一致性,同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记录及执行。(二)偏差分类
1.根据偏差管理的范围,偏差分流如下:
.根据偏差管理的范围可将偏差分为实验室偏差和生产偏差两类。
实验室偏差是指与检验过程相关的因素所引起的检验结果偏差。包括取样、样品容器;存放条件、检验操作、计算过程等问题引起的偏差。实验室异常的检验结果包括超标结果(OOS)和非期望结果(OOE)。而超趋势结果(OOT)作为非期望结果(OOE)的一种,广泛应用于稳定性研究和产品年度质量回顾中。,OOS(Out。fSpecification):超标结果,是指实验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的结果,包括稳定性研究中产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
OOE(O:t。fExpectation):非期望结果,是指实验结果超过历史的、预期的或先前势的一个或一系列结果。这类结果并未超标。以下类别的结果均称为非期望结果。
同一制备样品的重复检验结果或重复制备样品的检验结果显示不良的精密度。
基于对检验仪器、检验样品或检验方法的认识,实验结果超出正常的范围。
超趋势结果OOT(Out。fTrends):是指随时间的变化,在质量标准限度内,但是超出历史的预期的或先前的一系列结果。(比如稳定性降解产物的增加),形成一定的趋势。
非实验室偏差指在排除实验室偏差以外的由于其他任何因素所引起的对产品质量产生 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非实验室偏差又可分为:
非生产工艺偏差系指因操作工未按程序操作,设备故障,生产环境或错误投料等原因所引起的对产品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
生产工艺偏差:是指因工艺本身缺陷引起对产品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即使人员操作、设备和物料完全正确也不可避免。
2.根据偏差对药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可将偏差类如下
次要偏差:属细小的对法规或程序的偏离,不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无需进行深入的调查,但必须立刻采取纠正措施,并立即记录在批生产记录或其他GMP受控文件中。
主要偏差:属较重大的偏差,该类偏差可能对产品的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重大偏差:该类偏差可能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性或有效性产生严重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产品的报废。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入的调查,查明原因。除必须建立纠正措施外,还必须建立长期的预防性措施。
三、偏差处理的职责及要求
(一)偏差处理人员的职责 1.所有职员
(1)接受偏差调查程序相关的培训课程。
(2)按照偏差调查程序规定的定时限上报直接主管、技术支持部门或质量部们人员、质量受权人,不得私自隐瞒偏差或对偏差进行处理。2.调查小组
技术支持部门或质量部人员、(1)调查小组由来自技术支持部门、质量部、生产及工程部等的专家组成,以进行全面、及时的调查。
(2)整理收集适用于调查的支持文件及记录。
(3)进行偏差分析。对有偏差的批次、设备、仪器或工艺进行影响性分析和并提出可行性方案。
3.质量部门
(1)负责对偏差报告和调查系统的管理。
(2)负责质量偏差管理文件,制定不同类型偏差处理规程及时限。
(3)在调查过程中与调查组长协作。
(4)对调查的范围和对产品影响性协调调查组进行再评估。(5)批准采取的纠正措施,确保纠正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批准调查报告,包括批准继续使用受调查影响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的书面解释。
(7)审阅、评估调查延期完成的合理性。
(8)决定产品、系统、仪器设备的处置。
(9)审核和批准跟踪及预防措施报告。
4.管理层
(1)确保需要立即采取的措施完成,包括隔离整批或部分批次或停止生产操作。(2)为调查及措施跟踪提供足够、合格的资源,包括调查人员和调查团队。(3)质量受权人负责审阅批准主要偏差和重要偏差。(二)偏差调查的要求
1.所有可能参与调查的人员,包括从偏差事件的发现至文件保存的人员,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都能了解偏差作用及处理程序,便于在工作中发现偏差、报告偏差,并能够完成偏差调查组分配的工作任务。
2.应规定报告及调查的时间周期,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规定报告不同的管理层。3.每个调查从时间发起之日起,需在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
4.偏差管理要求任何人员出现或发现偏差必须立即报告,偏差管理人员按照批准的 偏差管理程序操作,任何人不能隐瞒不报告偏差及其产生原因或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偏差 处理。
(三)实验室偏差与生产偏差的关系
实验室检验结果异常易于发现,当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时应首先开展实验室内部的偏差调查,当检验结果异常存在不是实验室原因的可能性时,在实验室调查的任何阶段,均可启动生产偏差调查,尽可能减少生产偏差所造成的影响。
(四)偏差产生的范围
1.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方面
文件、规程版本错误;文件的缺失;已批准文件存在错误或不完善的方面;具体操作人员未按照程序规定执行;记录与相应的规程不一致;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
2.物料接收、取样、储存、发放方面
货物损坏、标签错误、未经批准的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取样、取样过程对产品造成污染;储存过程中物料状态标志错误、物料超过有效期、物料储存环境超标;工艺用水个别监测项目如电导率超标;包装材料存在缺陷;检验过程中配置溶液未按规定条件放置等。
3.生产、检验过程的控制方面
未控制或未监控规定的控制参数(如混合时间、温度、压力、喷雾率);未执行设备/仪器测试参数;中间产品储存时间超期;超出工艺规程、检验规程规定的处理措施。
4.环境控制
无菌试验室或生产车间菌落数不符合标准、高效过滤器泄漏或未符合再确认要求、压差不符合标准、温度或湿度不符合标准、尘埃粒子数不符合标准、未授权人员出入控制区域、控制区域空气或水的泄漏;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如IR、水分测定,实验环境不符合规定;
5.仪器设备校验
未按规定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周期性校验;个别仪器使用前未校准。6.清洁方面
设备未按照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检验用容器清洗不彻底;色谱柱未按规程进行清洗;清洁、消毒后容器具保存环境及时间不符合。
7.设备/设施/计算机及系统
生产设备或重要的辅助器具(如扫描仪、金属探测器)出现故障,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使用未经批准生产、检验设备;仪器、设备预防性维护中对仪器产生影响;公用设施(如水、HVAC、压缩空气)故障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计算机系统故障影响系统数据的完整性。
8.生产过程数据处理
产出率不符合标准;物料平衡限度不符合规定;平行样品检验结果相差较大,换算、计算错误;单位控制错误;计算过程中保留位数不正确;批生产指令处方有误。9.验证事宜
未验证的仪器、设备、程序、系统或测试方法用于物料、产品检验及生产;未对变更 进行相关验证审批。
10.其他
未在上述列出的、可能会对产品质量或质量系统产生潜在影响的事件。
四、实验室偏差管理
(一)超标结果(OOS)调查
超标结果(OOS)调查是偏差调查的一种类型。产生OOS结果可能是实验室原因导致,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的差错等原因导致的,所以OOS调查时首先应由实验室偏差调查后如有必要应扩展到生产全过程的调查。产生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建立超标调查的书面程序。任何超标结果都必须按照书面规程进行完整的调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1.实验室初步调查
当OOS检验结果出现时应该进行调查,调查的目的是确认引起OOS的原因。即使因OOS结果判断该批不合格,仍必须进行调查以确定该结果是否影响到同类产品其他批号或其他产品。所有调查活动包括调查结论和随后采取的措施,并须记录。
OOS实验室调查须优先于实验室其他日常活动,特别是牵涉已分销的产品(如投诉样品检验、稳定性检验),则实验室调查须在24小时内进行。同时须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必要时须通知质量管理部和受权人。
调查必须是全面的、及时的、不带有任何偏见的,记录是完整的和经得起科学推敲的。OOS调查的最初阶段,应该在检验溶液丢弃前,对实验室数据正确性进行最初评估,如果是实验室错误或仪器故障,可以使用原溶液进一步检测。如果最初的评估显示在得到该数据的分析过程中没有发生错误,必须立即开展一个完全的OOS实验室调查。
由检验人员同其主管或其他指定人员一起实施实验室调查目的是确定()OS结果的有效性(或是归因于实验室误差)。
(1)检验人员使用了符合标准、经过校验并通过系统适应性确认的仪器。
(2)当OOS结果无法解释时,检验人员应保留样品制备液并通知主管。
(3)如错误明显,检验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停止进一步检验。
(4)回顾检验方法,确定遵循了相关规程和技术要求。
(5)检查原始数据,包括图谱及任何非典型或可疑的信息。
(6)回顾检验结果及其计算。
(7)确认仪器性能,检查保留的溶液和玻璃器皿的外观,确定使用正确的容量,无污染的玻璃器皿。
(8)确定使用了适当的标准品、试剂及溶剂。
(9)评估检验方法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其检验是依据基于方法验证数据和历史数据建立的质量标准。
(10)评估分析或产品的历史(至少10批或两年的历史数据)。
(11)检查取样程序。
(12)检查检验人员的培训历史及其经验。
当实验室初步调查确认错误是源于检验过程或样品处理过程(包括取样程序)时。则OOS结果无效。无效检验结果的初步调查须被记录在实验室调查报告中。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对样品处理或检验期间发生错误的详细描述及其预防再次发生而采取的纠正措施。
再检验的样品须取自均一的原始样品。再检验可由同一检验人员或另一个检验人员使用同一的仪器完成。如果再检验合格,则最初的检验结果无效且再检验结果用于产品批的放行决定。如果再检验确认OOS结果,再检验结果用于将来对产品批的处理决定。
如初步调查确定了OOS结果的原因,则实验室调查报告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错误原因、预防错误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须被记录。同时,实验室调查报告须归人批记录/检验记录,供质量管理部最终评估和批准。
如果最初调查确定OOS结果原因不明,则认为调查中的原始数据结果有效,实验室调查须扩展并考虑额外的检验。如果随后确定原始数据无效,须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批准。
2.OOS结果全面实验室调查
如果初步实验室调查不能确定是实验室错误造成OOS结果,且检验结果是正确的,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全面实验室调查。这样调查的目的是确定OOS结果的来源,生产工艺的问题或取样问题都可能导致多变的检验结果。调查应该由质量管理部门和所有其他相关的部门完成。其他的潜在问题也应该被确定和调查。应该充分调查生产过程的记录和文件以判断引起OOS结果的可能原因。
全阶段实验室调查包括对原始样品的再检验,进一步评估是否考虑再取样或确定实验室错误。
(1)再检验
再检验的样品须取自均一的原始样品,须对2个原始样品(如检验存在双倍样品制备时)或至少3个原始样品(如检验只有单个样品制备时)再检验。再检验须由和原始检验不同的检验人员使用同一仪器操作。
(2)平均值
正常情况下检验结果不使用平均值。特别是在检验产生了个别的超标值和个别的合格检验结果,而其平均值符合质量标准时。当检验用于确定可变性时,不能使用平均值,如含量均匀度检验。此外,也不允许平均原始OOS结果和再检验结果。平均值可以用于下列情况,如一个检验规程要求HPLC含量的检验结果由同样制备样品连续的、重复的进样(通常2次或3次)得到的平均峰面积确定,检验结果为峰面积的平均值。其他的检验如水分含量要求双倍检验并报告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必须注意,平均值的使用必须是每个单独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再取样
依据再检验结果和全面实验室调查的结论,确定了明显的取样错误时,则可以从相关批中再取样。例如,在排除实验室错误的前提下,从原始样品几部分中得到相差很大的结果,显示其不具代表性,允许再取样。
(4)最初超标值有效
如果再检验确认最初的超标结果有效时,那么最初的检验结果和再检验/再取样结果应分别报告,以便于最终的批处理决定。
(5)最初超标值无效
如果再检验结果合格(所有的再检验结果在质量标准限度内),最初的超标值无效时,那么最初的超标结果和所有再检验结果须分别报告,以便于产品的放行决定。
(6)报告调查结果
全阶段实验室调查报告应在20个工作日完成。当调查不能在20个工作日完成时,需有阶段报告,详细描述需要增加的工作和完成时间。有时(当地法规规定或严重事件)调查结果须在更短的时间内确定,如3天内完成。
(7)记录和产品批处理 实验室调查报告须归人批记录/检验记录,供质量管理部最终评估和批准。如果再检验初步确定超标的检验结果或调查明确显示产品失败时,须确定产品批失败并拒绝放行。最后,一个全阶段偏差调查必须确定批失败的根本原因。质量受权人须在批放行前审核完成OOS实验室调查报告。
3.超标结果OOS调查流程图
图5-8 超标结果OOS调查流程图(二)超趋势结果(OOT)通常超趋势分析应用于稳定性数据分析,验证数据分析,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和环境检测中。OOT稳定性结果是指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和取样周期,结果在质量标准限度内,但是超出预期期望的一系列结果(比如稳定性降解产物的增加)。
1.OOT相关规程
企业需编写对OOT结果进行审核和调查的规程,实验室调查可参照OOS调查程序,但警戒限度等须详细描述和规定。规程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如何设置警戒限度:规程应确定科学合理的方法,规定每一种OOT警戒的鉴定程序。一旦确定了方法,规程应包含以下的内容:数据要求,负责设定限度的人员,用来测定每种OOT警戒的方法。确定OOT结果的方法可以根据OOT警戒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最好指定每一种OOT的确定方法。
(2)如何使用警戒限度:规程可以包含关于如何使用OOT警戒限度的内容,以及什么人负责将新的稳定性数据和OOT警戒限度进行对比和进行审核。
(3)调查研究:应明确规定调查人员职责,并规定时间、文件要求以及适当的内部沟通要求。每个OOT警戒调查的程度取决于对产品质量的潜在风险。规程应该提供进行调查的基本标准,可参照OOS实验室调查程序。
(4)有效数字的约分:规程应明确说明有效数字的约分规定。例如,对于降解产物,不恰当的有效数据约分可能导致无法对降解产物的结果进行趋势分析。为了方便进行数据的定量评估,建议降解产物和杂质结果至少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警戒限度的周期审核:规程可以规定OOT警戒限度的一个周期性审核程序。SOP应制定审核的频率和负责完成审核的人员。评估应包括以前的曾经符合趋势结果,但现在是OOT结果。或是发现以前是OOT结果,现在是符合趋势的结果。早期的结论根据新的标准被修订,出现超趋势结果(OOT)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OOT警戒标准的建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2.OOT警戒限度的分类
OOT警戒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用来确定调查的适当程度。警戒水平从分析警戒到流程控制警戒,再到符合性警戒,逐步增加,调查的程度也应该增加。
警戒限度只是启动调查的一个信号。警戒不是要作出什么结论。只有接下来对OOT稳定性数据进行调查以后才可以作出结论。
调查的程度取决于OOT结果对产品质量以及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潜在影响程度。法规要求对药品稳定性作出评估,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对不明原因的差异进行调查。(1)分析警戒
OOT警戒限度需要用历史数据来确定。当某单一结果异常,但还在质量规格内时,属于分析警戒。
如果观察到的是分析警戒,应进行实验室调查。如果实验室调查没有结论,主管人当时可以不采取进一步措施,但是要密切监测后面时间点的检验结果。根据产品历史和分析警戒结果的性质,在确定不是实验室偏差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决定调查是否存在生产偏差,可能需要更多的数据(如下一次稳定性检验的结果)来说明该结果是否是长期趋势满(流程控制警戒)的一部分或者仅仅是一个孤立结果。如果该稳定性研究以后的结果和其他横向结月都没有超出趋势,那么最初的分析警戒有可能就是一个孤立事件,没必要对其做进一步的调查。
(2)流程控制警戒
当一连串的数据点显示可能由实验室或生产工艺变化引起了非典型变化时,表示出现了满流程控制警戒。数据点可能来自同一稳定性研究或来自近期内的多重研究(几周内)。问题批的趋势变化明显与对照批不同。尽管背离了趋势,没有产生潜在的OOS。
满流程控制警戒可能预示产品或分析性能的意外变化。有着不正常趋势的稳定性研究可显示某一特性的稳定情况发生了改变,而多次分析警戒可能暗示其检验过程不再受控。当流满流程控制警戒很明显时,调查通常从评估实验室流程可能存在的变化的影响开始(如仪器的变化,色谱柱的变化,标准的变化等)。也可延伸到生产工艺(人员,设备和工艺有无变化)。
(3)符合性警戒
符合性警戒是指同一产品的稳定性研究产生的OOT结果显示,在其有效期内有产生OOT的潜在性或可能性的情况。因为符合性警戒是指某一特定研究(或一些相关研究)在有效期内可能不符合质量标准限度,因此需要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通常这种调查从实验室流程开始,如果不能最终确定根本原因,进一步扩大到生产工艺。生产调查可能会包括与本次预示性失败有关的其他批次(同一产品或相关产品),以确定这种偏差是孤立的还是统的。调查也要评估是否需要进行另外的分析检测、生产工艺调查、产品召回和缩短检验间隔。
符合性警戒调查的目的是及早发现潜在的不合格产品和确定可能引起失败的原因。如 果确定了根本原因,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确定可能采取的预防措施。
五、生产偏差处理程序
生产偏差处理程序适用于当实验室检验结果异常时,经上述偏差调查发现与实验室偏差相关性较低时,需要启动全面的偏差调查程序,主要涉及生产全过程的偏差调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可能未引起检验结果的异常,但也需要报告,记录并开展相应的调查。
(一)对事件的报告
1.偏自发先的人以口头、书面汇报方式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向其直接领导报告偏差情况,由主管或相关人员随后撰写生产偏差事件报告。
2.部门内部进行最初的风险评估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1)偏自发现人参与偏差判定及评估活动中,对偏差进行初步的评估,界定其影响范围,严重性,详细记录偏差事件报告。
(2)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但不仅限于此),以减少事件对生产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等的负面影响;
①停止生产:GMP相关活动的恢复和继续需质量部的批准。
②调查结束前,问题原辅料、包材、中间体或成品应清楚地贴上待验标签或通过在软件系统中控制其待检状态。
③任何怀疑有问题的设备、仪器、系统应安放在一个安全的条件下,调查结束后方可使用,如必要,须贴上明显的标签。
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如批记录审阅/释放,生产操作,药事药政和技术服务)。3.确定唯一的生产偏差的跟踪编号。
生产偏差记录应包含以下项目内容:产品名称、批号、发现日期/报告日期、事件发生日期(如知道)、其他相关调查(如存在)、事件描述,包括如何发现、在何处发现、事件发现者和/或报告者、所有受影响的生产物料/设备/区域/方法/程序状态、知道的其他相关记录事件分类,采取的应急措施。(二)偏差事件报告评估
偏差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上报QA,QA通过与发现偏差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沟通后进行偏差确认,评估和批准最初的风险评估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确认偏差涉及的物料或产品的隔离方式,避免发生偏差的物料或产品发生混淆/误用;对偏差进一步确认过程。质量部同样需评估过去一个月中是否发生类似事件。如发生过,过去事件的事件报告号需记录。如果当前事件是一定时间内多次发生,即使它符合只报告事件条件,该事件应经评估以确认是否需要进入调查。
(三)偏差事件报告批准
1,质量部负责人作为事件报告的批准人,利用质量分析工具审核和评估事件报告,以确认以下事实:偏差问题得到了充分和适当的评估;结论合乎逻辑并有调查资料支持;建议的行动得到落实;确定了根本原因。
2.质量部根据以下原则将事件报告分类,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事件报告的评估和批准。对分类基本原理、所有支持资料或信息,应清楚地描述。
(1)无须根本原因调查事件,即次要偏差。
①次要生产偏差一般对生产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在决定是否需要调查时,应考虑事件本身及周围环境。一般包括已知根本原因和纠正预防措施已确认但未完成实施的重复发生事件或者已知根本原因、应采取的措施在相关SOP中已有规定的事件。必须有证据证明那些特定生产偏差其性质较轻,相关过程或区域完全在控制当中。
②原因分析和最终处理:质量部审阅已完成的事件报告,包括已确定的纠正/预防性措施。必要时,与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后,确定根本原因。质量部决定受影响批次/设备/工艺过程/系统的处理。
(2)对于复杂事件,主要或重大偏差,协调其他部门组成调查团队。(四)主要生产偏差或重大生产偏差的调查
偏差调查组通常由技术部、工程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组成,调查组组长应拥有足够的知识实施调查。
调查过程是确定产生偏差根本原因的过程,偏差调查的过程应紧密围绕人、机、料、法、环五个关键要素以鱼骨图及Why方法为调查工具进行逐一排查。
(五)根本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
1.数据资料收集
2.数据资料分析,首先需要对相关的文件进行回顾,其中包括取样记录、批记录、清洁记录、设备或仪器的维护记录,涉及的产品、物料、留样,评价对比此前/后续批号潜在的影响,相关SOP、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报告、产品年度质量回顾报告、设备校验记录、预防维修计划、变更控制,稳定性考察结果趋势、曾经发生过类似不符合事件趋势,必要时应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审计等。通过排查确定不可能原因并给出充分的理由,逐步缩小范围,找出最可能的根本原因。
』
3.根本原因的确定,记录最有可能的根本原因;附上去顶和排除这些原因相应的文件和收集资料;挑战最有可能的根本原因以确保所有相关的数据资料支持和结论;如果原因不确定,需要记录所有可能的原因并进行趋势分析。
(六)调查报告的审阅和批准
1.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审阅批准调查报告。
2.质量受权人负责最后审阅批准主要偏差和重要偏差。
3,审阅人和批准人应确保调查是有条理的,并确认调查的范围,深度、根本原因和适当的纠正/预防措施,需考虑的方面包括:(1)所有的文件已完成,包括附件/相关文件(如批记录、检测记录、检定结果、温湿度记录复印件等);
(2)符合GMP要求;
(3)对适用的根本原因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4)最有可能根本原因的选择是依据支持数据和可靠的科学推理;(5)适宜、充分和及时采取了立即行动和纠正措施;(6)预防措施实施、跟踪和监控的有效性;
(7)采取的措施和提出的建议是适当的、充分的、适时的;(8)对必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审阅和批准。4.尽可能记录所有的附件和引用的文件。(七)最终处理
根据调查和纠正预防措施的结果,调查组的最终处理建议、各部门审阅意见,质量负责人/受权人应作最后批准,并决定有问题的物料、批次、设备、区域或方法的最终处理记录决定的理由。
质量管理部门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质量管理定期对偏差进行回顾评估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六偏差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偏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
2.没有或者的确定了根本原因,以前已经找到原因的偏差重复发生。3.支持判断和结论的数据不充分或不合理。
4.调查缺乏逻辑性盒系统性,未能有效记录调查过程。
5.在进行偏差调查时未进行不要的延伸,各产品和系统之间的联系未引起重视。6.在偏差调查时,不恰当的引入新的问题或其他潜在偏差。
7.未确定CAPA的有效性,没有系统跟踪/评价CAPA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8.“培训 ”作为整改及预防措施过于频繁,针对性不强且效果未经评价;未对偏差进行定期的总结和分析。
9.临时性计划偏差的发生未被有效控制。
10.偏差发生报告/批准日期在设计产品批次放行日期之后。
第二篇:2014年GMP培训教材偏差处理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GMP培训教材
2014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教材
偏差处理
一概述
偏差:是指偏离已批准的程序(指导文件)或标准的任何情况。包括任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异常情况,如物料、产品检验结果超标;物料、产品存贮异常;设备故障;校验结果超标;环境监测结果超标;客户投诉等;以及与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已批准的标准、规程、指令不相符的意外或偏离事件。
偏差管理:是指对生产或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或怀疑存在的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偏差的处理程序。即根据现场、现物、现实、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通过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验---处理的循环来进行改进和创新。从而促进组织的整合能力和应变能力。建立偏差调查管理程序有利于产生偏差批次产品经过调查后得出正确的处理,及时纠正产生偏差的原因,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件的再次发生。
偏差分析是通过审核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现场考察、人员询问等方式,研究发生偏差的原因,随之展开实验室调查、生产过程调查和相关批次的质量追朔,进行偏差性质的分析和质量造成影响的评估并决定放行与否,同时探索更优化的工艺条件、生产、质量管理流程的过程。
偏差确认是指根据事先规定的标准程序,对偏差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在实验室偏差
中即确认为OOS或是OOE,在全面偏差调查中即确认为生产工艺偏差或是非生产工艺偏差。
偏差评估是指偏差经过确认后进人调查阶段,调查必须是完全的、及时的,不带有任
何偏见,记录是完整和规范的。
偏差管理作为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手
段,对提升质量管理理念、提高质量改进的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偏差管理(一)偏差管理的目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任何偏离预定的生产工艺、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GMP培训教材
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操作规程等的情况,均应有记录,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产量管理部门,应有清楚的解释或说明,重大偏差应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偏差调查报告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的制定人员审核并签字。企业还应米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
确保在制造和与质量相关的程序中出现的偏差被记录、调查并评估其对产品的影响,以保持与GMP执行的一致性,同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记录及执行。(二)偏差分类
1.根据偏差管理的范围,偏差分流如下:
.根据偏差管理的范围可将偏差分为实验室偏差和生产偏差两类。
实验室偏差是指与检验过程相关的因素所引起的检验结果偏差。包括取样、样品容器;存放条件、检验操作、计算过程等问题引起的偏差。实验室异常的检验结果包括超标结果(OOS)和非期望结果(OOE)。而超趋势结果(OOT)作为非期望结果(OOE)的一种,广泛应用于稳定性研究和产品质量回顾中。,OOS(Out。fSpecification):超标结果,是指实验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的结果,包括稳定性研究中产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
OOE(O:t。fExpectation):非期望结果,是指实验结果超过历史的、预期的或先前势的一个或一系列结果。这类结果并未超标。以下类别的结果均称为非期望结果。
同一制备样品的重复检验结果或重复制备样品的检验结果显示不良的精密度。
基于对检验仪器、检验样品或检验方法的认识,实验结果超出正常的范围。
超趋势结果OOT(Out。fTrends):是指随时间的变化,在质量标准限度内,但是超出历史的预期的或先前的一系列结果。(比如稳定性降解产物的增加),形成一定的趋势。
非实验室偏差指在排除实验室偏差以外的由于其他任何因素所引起的对产品质量产生
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非实验室偏差又可分为:
非生产工艺偏差系指因操作工未按程序操作,设备故障,生产环境或错误投料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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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所引起的对产品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
生产工艺偏差:是指因工艺本身缺陷引起对产品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即使人员操作、设备和物料完全正确也不可避免。
2.根据偏差对药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可将偏差类如下
重大偏差: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政策或国家法规,危机产品安全及产品形象,导致或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以致产品整批报废或成品收回等后果。
中等偏差:导致或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造成返工、重新包装等后果。严重违反GMP及操作规程事件。
微小偏差: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临时性调整。
三、偏差处理的职责及要求(一)偏差处理人员的职责 1.所有职员
(1)接受偏差处理管理制度相关的培训。
(2)按照偏处理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时限上报直接主管、生产部门部门或质量部门人员、质量受权人,不得私自隐瞒偏差或对偏差进行处理。
2.3.1质量受权人:
3.1.1 决定偏差所涉及的物料或过程的处理方法。3.1.2 负责确认相关偏差纠正措施实施的效果。3.1.3 负责偏差处理程序的批准。3.2 质量监督员
3.2.1负责对偏差进行编号,建立偏差台账,并对偏差进行汇总分析汇报,对相关文件记录及时归档。
3.2.2 参与评估偏差的风险等级,调查偏差产生的根本原因。3.2.3 负责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3.3 偏差发生部门:
3.3.1 偏差发现人负责及时、如实报告偏差。3.3.2 偏差发生部门负责人采取应紧急措施。
3.3.3 偏差发现人、偏差发生部门负责人协同质量监督员调查偏差的根本原因。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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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执行纠正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管理层
(1)确保需要立即采取的措施完成,包括隔离整批或部分批次或停止生产操作。(2)为调查及措施跟踪提供足够、合格的资源,包括调查人员和调查团队。
(二)偏差调查的要求
1.所有可能参与调查的人员,包括从偏差事件的发现至文件保存的人员,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都能了解偏差作用及处理程序,便于在工作中发现偏差、报告偏差,并能够完成偏差调查组分配的工作任务。2.应规定报告及调查的时间周期,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规定报告不同的管理层。
3.每个调查从时间发起之日起,需在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
4.偏差管理要求任何人员出现或发现偏差必须立即报告,偏差管理人员按照批准的
偏差管理程序操作,任何人不能隐瞒不报告偏差及其产生原因或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偏差 处理。
(三)实验室偏差与生产偏差的关系
实验室检验结果异常易于发现,当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时应首先开展实验室内部的偏差调查,当检验结果异常存在不是实验室原因的可能性时,在实验室调查的任何阶段,均可启动生产偏差调查,尽可能减少生产偏差所造成的影响。
(四)偏差产生的范围
1.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方面
文件、规程版本错误;文件的缺失;已批准文件存在错误或不完善的方面;具体操作人员未按照程序规定执行;记录与相应的规程不一致;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
2.物料接收、取样、储存、发放方面
货物损坏、标签错误、未经批准的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取样、取样过程对产品造成污染;储存过程中物料状态标志错误、物料超过有效期、物料储存环境超标;工艺用水个别监测项目如电导率超标;包装材料存在缺陷;检验过程中配置溶液未按规定条件放置等。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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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检验过程的控制方面
未控制或未监控规定的控制参数(如混合时间、温度、压力、喷雾率);未执行设备/仪器测试参数;中间产品储存时间超期;超出工艺规程、检验规程规定的处理措施。
4.环境控制
无菌试验室或生产车间菌落数不符合标准、高效过滤器泄漏或未符合再确认要求、压差不符合标准、温度或湿度不符合标准、尘埃粒子数不符合标准、未授权人员出入控制区域、控制区域空气或水的泄漏;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如IR、水分测定,实验环境不符合规定;
5.仪器设备校验
未按规定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周期性校验;个别仪器使用前未校准。6.清洁方面
设备未按照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检验用容器清洗不彻底;色谱柱未按规程进行清洗;清洁、消毒后容器具保存环境及时间不符合。
7.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或重要的辅助器具(如扫描仪、金属探测器)出现故障,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使用未经批准生产、检验设备;仪器、设备预防性维护中对仪器产生影响;公用设施(如水、HVAC、压缩空气)故障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
8.生产过程数据处理
物料平衡限度不符合规定;平行样品检验结果相差较大,换算、计算错误;单位控制错误;计算过程中保留位数不正确;批生产指令处方有误。
9.其他
未在上述列出的、可能会对产品质量或质量系统产生潜在影响的事件。
四、实验室偏差管理
(一)超标结果(OOS)调查
超标结果(OOS)调查是偏差调查的一种类型。产生OOS结果可能是实验室原因导致,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的差错等原因导致的,所以OOS调查时首先应由实验室偏差调查后如有必要应扩展到生产全过程的调查。产生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建立超标调查的书面程序。任何超标结果都必须按照书面规程进行完整的调查,并有相应的记录。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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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初步调查
当OOS检验结果出现时应该进行调查,调查的目的是确认引起OOS的原因。即使因OOS结果判断该批不合格,仍必须进行调查以确定该结果是否影响到同类产品其他批号或其他产品。所有调查活动包括调查结论和随后采取的措施,并须记录。
OOS实验室调查须优先于实验室其他日常活动,特别是牵涉已分销的产品(如投诉样品检验、稳定性检验),则实验室调查须在24小时内进行。同时须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必要时须通知质量管理部和受权人。
调查必须是全面的、及时的、不带有任何偏见的,记录是完整的和经得起科学推敲的。OOS调查的最初阶段,应该在检验溶液丢弃前,对实验室数据正确性进行最初评估,如果是实验室错误或仪器故障,可以使用原溶液进一步检测。如果最初的评估显示在得到该数据的分析过程中没有发生错误,必须立即开展一个完全的OOS实验室调查。
由检验人员同其主管或其他指定人员一起实施实验室调查目的是确定()OS结果的有效性(或是归因于实验室误差)。
(1)检验人员使用了符合标准、经过校验并通过系统适应性确认的仪器。
(2)当OOS结果无法解释时,检验人员应保留样品制备液并通知主管。
(3)如错误明显,检验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停止进一步检验。
(4)回顾检验方法,确定遵循了相关规程和技术要求。
(5)检查原始数据,包括图谱及任何非典型或可疑的信息。
(6)回顾检验结果及其计算。
(7)确认仪器性能,检查保留的溶液和玻璃器皿的外观,确定使用正确的容量,无污染的玻璃器皿。
(8)确定使用了适当的标准品、试剂及溶剂。
(9)评估检验方法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其检验是依据基于方法验证数据和历史数据建立的质量标准。
(10)评估分析或产品的历史(至少10批或两年的历史数据)。
(11)检查取样程序。
(12)检查检验人员的培训历史及其经验。
当实验室初步调查确认错误是源于检验过程或样品处理过程(包括取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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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则OOS结果无效。无效检验结果的初步调查须被记录在实验室调查报告中。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对样品处理或检验期间发生错误的详细描述及其预防再次发生而采取的纠正措施。
再检验的样品须取自均一的原始样品。再检验可由同一检验人员或另一个检验人员使用同一的仪器完成。如果再检验合格,则最初的检验结果无效且再检验结果用于产品批的放行决定。如果再检验确认OOS结果,再检验结果用于将来对产品批的处理决定。
如初步调查确定了OOS结果的原因,则实验室调查报告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错误原因、预防错误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须被记录。同时,实验室调查报告须归人批记录/检验记录,供质量管理部最终评估和批准。
如果最初调查确定OOS结果原因不明,则认为调查中的原始数据结果有效,实验室调查须扩展并考虑额外的检验。如果随后确定原始数据无效,须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批准。
2.OOS结果全面实验室调查
如果初步实验室调查不能确定是实验室错误造成OOS结果,且检验结果是正确的,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全面实验室调查。这样调查的目的是确定OOS结果的来源,生产工艺的问题或取样问题都可能导致多变的检验结果。调查应该由质量管理部门和所有其他相关的部门完成。其他的潜在问题也应该被确定和调查。应该充分调查生产过程的记录和文件以判断引起OOS结果的可能原因。
全阶段实验室调查包括对原始样品的再检验,进一步评估是否考虑再取样或确定实验室错误。
(1)再检验
再检验的样品须取自均一的原始样品,须对2个原始样品(如检验存在双倍样品制备时)或至少3个原始样品(如检验只有单个样品制备时)再检验。再检验须由和原始检验不同的检验人员使用同一仪器操作。
(2)平均值
正常情况下检验结果不使用平均值。特别是在检验产生了个别的超标值和个别的合格检验结果,而其平均值符合质量标准时。当检验用于确定可变性时,不能使用平均值,如含量均匀度检验。此外,也不允许平均原始OOS结果和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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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结果。平均值可以用于下列情况,如一个检验规程要求HPLC含量的检验结果由同样制备样品连续的、重复的进样(通常2次或3次)得到的平均峰面积确定,检验结果为峰面积的平均值。其他的检验如水分含量要求双倍检验并报告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必须注意,平均值的使用必须是每个单独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再取样
依据再检验结果和全面实验室调查的结论,确定了明显的取样错误时,则可以从相关批中再取样。例如,在排除实验室错误的前提下,从原始样品几部分中得到相差很大的结果,显示其不具代表性,允许再取样。
(4)最初超标值有效
如果再检验确认最初的超标结果有效时,那么最初的检验结果和再检验/再取样结果应分别报告,以便于最终的批处理决定。
(5)最初超标值无效
如果再检验结果合格(所有的再检验结果在质量标准限度内),最初的超标值无效时,那么最初的超标结果和所有再检验结果须分别报告,以便于产品的放行决定。
(6)报告调查结果
全阶段实验室调查报告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当调查不能在10个工作日完成时,需有阶段报告,详细描述需要增加的工作和完成时间。
(7)记录和产品批处理
实验室调查报告须归人批记录/检验记录,供质量管理部最终评估和批准。如果再检验初步确定超标的检验结果或调查明确显示产品失败时,须确定产品批失败并拒绝放行。最后,一个全阶段偏差调查必须确定批失败的根本原因。质量受权人须在批放行前审核完成OOS实验室调查报告。
(二)超趋势结果(OOT)通常超趋势分析应用于稳定性数据分析,验证数据分析,产品质量回顾和环境检测中。OOT稳定性结果是指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和取样周期,结果在质量标准限度内,但是超出预期期望的一系列结果(比如稳定性降解产物的增加)。
企业对OOT结果进行审核和调查,可参照OOS调查程序。
五、生产偏差处理程序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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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偏差处理程序适用于当实验室检验结果异常时,经上述偏差调查发现与实验室偏差相关性较低时,需要启动全面的偏差调查程序,主要涉及生产全过程的偏差调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可能未引起检验结果的异常,但也需要报告,记录并开展相应的调查。
(一)对事件的报告
1.偏差定义中的任何事件都要以《偏差处理传递单》的形式立即(自偏差发生时起1天之内)报告给质量保证部,并同时在批生产记录或其他相关记录 相应位置记录该偏差。
2.部门内部进行最初的风险评估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1)偏自发现人参与偏差判定及评估活动中,对偏差进行初步的评估,界定其影响范围,严重性,详细记录偏差事件报告。
(2)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但不仅限于此),以减少事件对生产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等的负面影响;
①停止生产:GMP相关活动的恢复和继续需质量部的批准。
②调查结束前,问题原辅料、包材、中间体或成品应清楚地贴上待验标签或通过在软件系统中控制其待检状态。
③任何怀疑有问题的设备、仪器、系统应安放在一个安全的条件下,调查结束后方可使用,如必要,须贴上明显的标签。
3.确定唯一的生产偏差的跟踪编号。
收到偏差处理传递单后 由质量保证部质监员编号,并在《偏差处理台帐》上登记,(二)偏差事件报告评估
偏差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上报QA,QA通过与发现偏差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沟通后进行偏差确认,评估和批准最初的风险评估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确认偏差涉及的物料或产品的隔离方式,避免发生偏差的物料或产品发生混淆/误用;对偏差进一步确认过程。质量部同样需评估过去一个月中是否发生类似事件。如发生过,过去事件的事件报告号需记录。如果当前事件是一定时间内多次发生,即使它符合只报告事件条件,该事件应经评估以确认是否需要进入调查。
(三)偏差事件报告批准
1,质量部负责人作为事件报告的批准人,利用质量分析工具审核和评估事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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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报告,以确认以下事实:偏差问题得到了充分和适当的评估;结论合乎逻辑并有调查资料支持;建议的行动得到落实;确定了根本原因。
2.质量部根据以下原则将事件报告分类,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事件报告的评估和批准。对分类基本原理、所有支持资料或信息,应清楚地描述。
(1)无须根本原因调查事件,即次要偏差。
①次要生产偏差一般对生产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在决定是否需要调查时,应考虑事件本身及周围环境。一般包括已知根本原因和纠正预防措施已确认但未完成实施的重复发生事件或者已知根本原因、应采取的措施在相关SOP中已有规定的事件。必须有证据证明那些特定生产偏差其性质较轻,相关过程或区域完全在控制当中。
②原因分析和最终处理:质量部审阅已完成的事件报告,包括已确定的纠正/预防性措施。必要时,与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后,确定根本原因。质量部决定受影响批次/设备/工艺过程/系统的处理。
(2)对于复杂事件,主要或重大偏差,协调其他部门组成调查团队。(四)主要生产偏差或重大生产偏差的调查
偏差调查组通常由 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组成,调查组组长应拥有足够的知识实施调查。
调查过程是确定产生偏差根本原因的过程,偏差调查的过程应紧密围绕人、机、料、法、环五个关键要素以鱼骨图及Why方法为调查工具进行逐一排查。
(五)根本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
1.数据资料收集
2.数据资料分析,首先需要对相关的文件进行回顾,其中包括取样记录、批记录、清洁记录、设备或仪器的维护记录,涉及的产品、物料、留样,评价对比此前/后续批号潜在的影响,相关SOP、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报告、产品质量回顾报告、设备校验记录、预防维修计划、变更控制,稳定性考察结果趋势、曾经发生过类似不符合事件趋势,必要时应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审计等。通过排查确定不可能原因并给出充分的理由,逐步缩小范围,找出最可能的根本原因。
3.根本原因的确定,记录最有可能的根本原因;附上去顶和排除这些原因相应的文件和收集资料;挑战最有可能的根本原因以确保所有相关的数据资料支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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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和结论;如果原因不确定,需要记录所有可能的原因并进行趋势分析。
(六)调查报告的审阅和批准
1.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审阅批准调查报告。
2.质量受权人负责最后审阅批准主要偏差和重要偏差。
3,审阅人和批准人应确保调查是有条理的,并确认调查的范围,深度、根本原因和适当的纠正/预防措施,需考虑的方面包括:
(1)所有的文件已完成,包括附件/相关文件(如批记录、检测记录、检定结果、温湿度记录复印件等);(2)符合GMP要求;
(3)对适用的根本原因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4)最有可能根本原因的选择是依据支持数据和可靠的科学推理;(5)适宜、充分和及时采取了立即行动和纠正措施;(6)预防措施实施、跟踪和监控的有效性;
(7)采取的措施和提出的建议是适当的、充分的、适时的;(8)对必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审阅和批准。4.尽可能记录所有的附件和引用的文件。(七)最终处理
根据调查和纠正预防措施的结果,调查组的最终处理建议、各部门审阅意见,质量负责人/受权人应作最后批准,并决定有问题的物料、批次、设备、区域或方法的最终处理记录决定的理由。
质量管理部门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质量管理定期对偏差进行回顾评估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六、偏差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偏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
2.以前已经找到原因的偏差重复发生。3.支持判断和结论的数据不充分或不合理。
4.调查缺乏逻辑性盒系统性,未能有效记录调查过程。
5.在进行偏差调查时未进行不要的延伸,各产品和系统之间的联系未引起重视。6.在偏差调查时,不恰当的引入新的问题或其他潜在偏差。
7.未确定CAPA的有效性,没有系统跟踪/评价CAPA的完成情况及效果。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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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培训 ”作为整改及预防措施过于频繁,针对性不强且效果未经评价;未对偏差进行定期的总结和分析。
9.临时性计划偏差的发生未被有效控制。
10.偏差发生报告/批准日期在设计产品批次放行日期之后。
第三篇:偏差处理管理制度
偏差处理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出现偏差的处理程序和要求。通过实施本制度确保能有效识别并及时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偏差,控制偏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本制度适用于任何偏离生产工艺、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以及设备异常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2.引用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 《药品GMP指南》质量管理体系分册 《药品GMP指南》口服固体制剂分册 3.职责 3.1质量受权人: 3.1.1 决定偏差所涉及的物料或过程的处理方法。3.1.2 负责确认相关偏差纠正措施实施的效果。
3.1.3 负责偏差处理程序的批准。3.1.4 负责对关键偏差、中等偏差进行终审。3.1.5负责对发生的关键偏差及时报告总经理。3.2 质量监督员 3.2.1负责对偏差进行编号,建立偏差台账,并对偏差进行汇总分析汇报,对相关文件记录及时归档。3.2.2 参与评估偏差的风险等级,调查偏差产生的根本原因。
3.2.3 负责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3.2.4 负责立即纠正微小偏差。3.3 偏差发生部门: 3.3.1 偏差发现人负责及时、如实报告偏差。
3.3.2 偏差发生部门负责人采取应紧急措施。
3.3.3 偏差发现人、偏差发生部门负责人协同质量监督员调查偏差的根本原因。3.3.3 执行纠正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1
3.4 偏差涉及的相关部门: 3.4.1 配合调查偏差的原因。3.4.2 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措施,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4.管理内容: 4.1 定义: 4.1.1偏差:是指偏离已批准的程序(指导文件)或标准的任何情况。包括任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异常情况,如物料、产品检验结果超标;物料、产品存贮异常;设备故障;校验结果超标;环境监测结果超标;客户投诉等;以及与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已批准的标准、规程、指令不相符的意外或偏离事件。4.1.2紧急措施:本文所指的紧急措施是指为了不使偏差继续扩大或恶化的方法。常见的紧急措施包括:暂停生产、物料或产品隔离、物料或产品分小批、设备暂停使用、紧急避险及恢复正确状态(如工艺参数偏离后调整为规定指标范围内)等。4.2 偏差处理的原则: 4.2.1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所有人员正确执行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防止偏差的产生。4.2.2出现偏差必须立即报告并按偏差处理的程序进行,严禁隐瞒不报偏差及产生原因或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偏差处理的情况。4.2.3偏差调查应彻底,确保根本原因被识别和采取的纠正措施正确,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4.2.4 在偏差的根本原因被识别和纠正活动被确定之前,相关产品不得放行。
4.2.5 每年至少对偏差进行一次趋势分析,以推动公司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4.3 偏差的分类:根据偏差的性质、偏差的范围大小、偏差对产品质量潜在影响的程度以及是否影响患者健康和影响注册文件等因素,将偏差分为关键偏差、中等偏差、微小偏差。
4.3.1 关键偏差: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政策或国家法规,危机产品安全及产品形象,导致或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以致产品整批报废或成品收回等后果。2
4.3.2 中等偏差:导致或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造成返工、重新包装等后果。严重违反GMP及操作规程事件。4.3.3 微小偏差: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如生产记录数据填写不及时、不准确、数据修改方式错误等),或临时性调整。4.4 偏差的种类(以下仅为举例,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4.1 投料错误:投放错误的原辅料;投料量错误;使用没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的物料。
4.4.2 检验结果超标:物料、中间品、待包装品、成品的检验结果超过标准。
4.4.3 生产过程缺陷:关键控制项目检查超出标准要求;工艺条件、参数发生偏离。4.4.4 混淆:两种不同的产品、同种不同批号的产品,或同种同批而用不同的包材的产品混在一起。4.4.5 异物(有形):在物料、成品或生产包装过程中发现的异物。
4.4.6 潜在的污染:如不能正确清除,可能导致产品污染。4.4.7 过期的物料及设备:使用的物料、中间品、待包装品超过规程规定的贮存期限;使用了超出校验期的设备。4.4.8 物料、产品贮存异常:物料、产品未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及包装要求保存。4.4.9 设备故障及过程中断:因设备故障导致产品质量缺陷或潜在威胁,生产中断;因动力原因(停电、汽、气、水)导致流程中断。4.4.10 环境:与药品相关的空调系统、厂房设施的防尘捕尘设施、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进入设施、照明设施的故障;以及洁净区尘埃粒子监测超限;动态微生物监控指标超限、温湿度控制超限、压差超限等偏离事件。4.4.11 制药用水:未按规定使用制药用水(如本该使用纯化水的使用了饮用水);在水系统中发生影响产水质量的错误行为。4.4.12 检验及预防维修:设备仪器校验不能按计划进行,或在校验过程中发现计量结果超出要求范围;预防维修未按计划准时进行或在预防维修中发现设备关键部位问题影响已生产产品质量的情况。4.4.13 包装缺陷:包装设计印刷缺陷。3
4.4.14 客户投诉:涉及生产过程控制及产品质量的投诉。4.4.15 文件记录缺陷:使用过期文件;记录不规范;文件丢失等。4.4.16 未按规程执行:违反批准的规程、生产指令。4.4.17 人员失误:人为失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未能按正常程序执行,记录错误等。4.4.18 旧包材、零散物料:生产过程中发现零散不合格的包材以及本应按规程集中处理的物料。4.4.19 标识问题:缺少标识、标识错误或标识的信息与文件矛盾。4.4.20 收率及物料平衡率:收率超过设定的范围;物料平衡超过规定的限度范围。4.4.21 其他:未列入以上的偏差。4.5 偏差处理流程图如下:
偏差处理流程图 偏差发生
偏差识别
偏差记录和报告部门负责人 质量监督员确认明 显不会影响产品质 量 紧急措施?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是 否 执行紧急措施 报告质量保证部 立即记录在批生产 记录或其他相关记 偏差调查 录的相应位置 不影响质量? 确认 不能确认 根本原因调查 偏差风险评估 记录和解释 偏差调查小组建议纠正和纠正预防措施 质量受权人批准纠正和纠正预防措施
完成纠正行动 偏差记录归档 质量受权人负责偏差终审 偏差处理结束 启动纠正预防措施系统
4.5.1 偏差的识别、紧急措施和报告: 4.5.1.1 偏差定义中的任何事件(微小偏差除外)都要以《偏差处理传递单》的形式立即(自偏差发生时起1天之内)报告给质量保证部,并同时在批生产记录或其他相关记录的相应位置记录该偏差。4.5.1.2 偏差由发现人填写《偏差处理传递单》,详细描述偏差的内容。内容包括:产品、物料或设备名称、批号/设备编号、工序等,偏差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可能的原因等。若需采取不使偏差继续扩大或恶化的紧急措施,提出应急方案,并马上通知部门负责人和现场质量监督员,经确认后,执行相应紧急措施。采取的紧急措施需记录在《偏差处理传递单》上。4.5.1.3 质量控制部出现的任何超标事件,首先执行《检验结果超标OOS实验室调查标准操作规程》,如确属非实验室偏差,以《偏差处理传递单》的形式报告。4.5.1.4 对于投诉事件,先鉴定非假药,再以《偏差处理传递单》的形式报告。4.5.1.5 重大问题还需执行《质量事故管理制度》。4.5.2 偏差的编号及调查: 4.5.2.1 质量保证部接到上述《偏差处理传递单》后,由质量监督员首先进行偏差编号,以便追踪。编号方式以偏差产生部门前两字汉语拼音的首个字母组合加年份号加所有产生偏差的顺序号组成,如编号为SC-2018-003的偏差表示是生产部在2018年产生的第3个偏差。编号完成后,同时登入《偏差处理台账》。
4.5.2.2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召开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紧急会议评估对产品或过程的潜在影响,并根据偏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进行分类,形成初步处理建议,详细记录评估过程。同时指定质量监督员作为偏差调查员对该偏差进行调查,指定的调查人员的资质、经验等应与偏差产生的风险等级或复杂程度相适应。4.5.2.3 对确认为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微小偏差,无需进行深入调查,但必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立即记录在批生产记录或其相关记录的相应位置。对于中等偏差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根本原因,除必须建立纠正措施外,还必须建立长期预防性措施。对于关键偏差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根本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但对多个重复出现的同类微小偏差,应按下述程序进行。6
4.5.2.4 由指定的偏差调查员对偏差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对于某些复杂的调查,指定的调查员可采取成立跨职能团队的方式完成调查。4.5.2.5 偏差调查的主要内容: ① 与偏差发生过程中涉及的人员面谈; ② 回顾相关的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验证报告、回顾报告、设备校验记录、预防维修计划、变更控制等; ③ 复核涉及批号的批记录、清洁记录、维修记录、预防维修记录等; ④ 设备设施检查及维修检查; ⑤ 复核产品、物料或留样; ⑥ 回顾相关的投诉趋势、稳定性考察结果趋势、曾经发生过的类似不符合事件趋势; ⑦ 必要时访问或审计供应商; ⑧ 评价对前后批号的影响。4.5.2.6 偏差调查员对上述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根本原因或最可能原因。根本原因的分析方法参见《质量风险管理制度》。
4.5.2.7 偏差调查员将产生的根本原因填写在《偏差处理传递单》上,并撰写好偏差调查报告一同交质量授权人进行确认。4.5.2.8 偏差调查时限为发现日期起15个工作日,若超时,须在《偏差处理传递单》上注明原因。4.5.2.9微小偏差由质量监督员负责立即纠正,并上报质量负责人。中等偏差、重大偏差由质量受权人负责进行终审。对发生的关键偏差,由质量受权人及时报告总经理。
4.6 偏差的风险评估:
4.6.1 质量保证部召集召开由质量受权人主持的偏差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偏差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正确的评估,偏差风险评估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4.6.1.1 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直接涉及的产品质量的影响;对其他产品的影响。4.6.1.2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验证状态的影响;对上市许可/注册文件的影响;对客户质量协议的影响。7
4.6.1.3 对关键偏差以及部分中等偏差的评估还应考虑是否需要对产品进行额外的检验以及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必要时,应对涉及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4.6.2 偏差影响评估可采用风险分析方法,按照《质量风险管理制度》要求进行。4.7 偏差的纠正行动和预防措施的确认:
4.7.1 偏差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偏差调查报告阐述的根本原因、偏差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纠正行动和纠正预防措施,对所涉及物料、产品的处理措施,确定实施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由生产副总、质量副总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
4.7.2 纠正行动责任人应当遵照批准的方案执行纠正行动。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完全符合原方案的要求,应及时与该质量受权人进行沟通,若需要部分修改原方案的,应重新获得质量受权人批准。4.7.3 纠正行动责任人对批准的纠正行动执行完毕后,并填写《偏差处理传递单》上相应内容。4.7.4 质量监督员负责跟踪核实纠正行动的完成情况。4.7.5 对于关键偏差需要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4.8 偏差记录归档: 4.8.1《偏差处理传递单》、《偏差登记台账》及由附件形式出现的偏差调查报告、偏差风险评估报告等偏差记录由质量监督员负责将原件归档保存。4.8.2 偏差记录应长期保存。5.发放范围 6.变更历史 7.记录 8
第四篇:偏差处理规程2012
1.目的
规范各类偏差的处理程序,保证偏差均有相应的调查和处理。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类偏差的管理。3.参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4.职责
4.1.公司各部门按本文要求做好偏差的上报工作并参与偏差的调查和处理过程。
4.2.质量部现场QA纠正微小偏差,协助组织偏差调查的开展,监督处理结果的落实。4.3 质量部偏差调查负责人组织偏差调查的开展和偏差报告的整理与编写。4.3.质量部偏差管理员负责偏差的编号、汇总管理。
4.4.质量部部长对偏差调查报告予以批准,并监督偏差管理的各个环节。5.定义
偏差:是指任何相对于已生效的GMP文件的偏离。6.内容
6.1 偏差的涵盖内容和范围
偏差是指非计划的、不符合已建立的公司GMP文件的事件,该事件可能会影响生产物料的纯度、强度、质量、功效或安全性,也可能会影响用于生产、贮藏、产品分发,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已验证的设备或工艺。偏差存在于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6.2 偏差的分类
6.2.1 偏差分为微小偏差、一般偏差和重大偏差三种类型。
6.2.2 微小偏差是指经发现后可以采取措施立即予以纠正、现场整改,无需开展深入调查即可确定对产品质量无实际或潜在的影响,也无需采取大量人员强化培训、修订文件/程序等进一步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偏差。
6.2.3 一般偏差是指已经或可能对产品的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影响的偏差。6.2.4 重大偏差是指已经或可能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严重后果的偏差。6.2.5 一般偏差和重大偏差都应按照本文规定程序开展深入调查,以偏差调查记录的形式记录相关调查的步骤,查明偏差的根本原因,同时采取纠正/补救措施以消除已造成的负面影响,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6.3
偏差的确认
6.3.1 任何相对于公司内已生效的GMP文件的偏离即属偏差,故公司各级人员应熟悉和理解各自岗位相关的各类文件的要求,在文件的指导下规范进行相关工作。6.3.2 公司各级人员在发现其他人员或相关状态违反文件要求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其予以纠正,尽可能将偏差控制在微小偏差的范围内。
6.3.3 公司各级人员和现场QA均应以发现偏差、纠正微小偏差为主要工作内容。6.3.4 各部门人员和现场QA在对已发现的偏差简单分析后,怀疑其已超出微小偏差范围、无法保证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能杜绝后续影响时,应主动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可能有潜在影响的,向质量部申请开展深入调查。对比较严重的偏差隐瞒不报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人员,一经发现均严肃处理。6.4
偏差调查程序 6.4.1 偏差调查申请
6.4.1.1
任何发现偏差人员均有权并有责任向上级主管人员和现场QA报告偏差状况,上级主管人员和现场QA确认无法立即、完全纠正其偏差状况的,应立即填写《偏差调查申请表》(见附件1),交质量部部长批准。
6.4.1.2
质量部部长进一步确认偏差的事实,确实超出微小偏差范畴的,予以批准,启动偏差调查程序;如无需开展调查,则在申请表上批复相关意见,告之相关部门。
6.4.1.3
申请表已批准,质量部偏差管理人员发给偏差编号,质量部偏差调查负责人领取
《偏差调查表》(附件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6.4.2
偏差的调查过程
6.4.2.1
相关部门分别调查并分析偏差可能产生的根本原因,如需对相关物料进行检验,可在调查过程中提出申请。
6.4.2.2
对于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提出的检验申请,质量部偏差负责人汇总分析后,向质量部部长上报,质量部部长向中心检验室下达检验项目指令。
6.4.2.3
质量部偏差负责人对各部门分析调查情况和结论予以汇总分析,必要时召开偏差专题研讨会议,确认产生偏差的根本原因,并判定其属于一般偏差或重大偏差。
6.4.2.4
调查应涵盖偏差可能涉及的所有产品批次,对重大偏差的评估还应考虑是否需要对产品进行额外的检验以及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必要时,应对涉及重大偏差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
6.4.2.5
在偏差调查结束前,相关批次的产品和物料暂停放行。质量部部长视偏差的具体影响范围决定何时暂停和恢复GMP相关活动(生产、销售等)。
6.4.2.6
调查过程应详细记录于《偏差调查表》中,相关资料(如检验记录等)附于《偏差调查表》后。
6.4.2.7
如经深入调查分析仍无法查明确切的偏差原因,则质量部应密切关注此类偏差再次发生的可能。
6.4.3
偏差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4.3.1
各部门针对已确定的偏差原因提出本部门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建议。纠正措施是指各类补救性行动,以保证偏差对现实质量体系的影响减低到最低程度。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未来再次发生类似偏差而采取的相关行动。
6.4.3.2
偏差的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停产、停工;设备/系统停机;调整相关工艺/设备参数以符合文件要求;相关物料的返工处理或退货等。
6.4.3.3
偏差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对现有相关文件/操作技能的再次培训;文件的增补或修订;设备/器具的更新或维修;相关的验证;增添稳定性试验批次;重新回顾供应商审计策略并跟踪其质量改进等。
6.4.3.4 质量部偏差调查负责人对各部门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建议汇总,如有遗漏予以补充。
6.4.3.5
现场QA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意见,填写《偏差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附件4)。将纠正和预防措施下发各部门执行。现场QA密切跟踪各部门执行状况,督促各部门限期执行。
6.4 偏差调查报告
偏差调查确认其根本原因并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后,由质量部偏差调查负责人填写《偏差调查报告》(附件3),质量部部长批准。报告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偏差报告内容进行培训。
6.5 偏差调查
6.5 偏差的编号管理
6.6.1 需进行深入调查的偏差,每个均有唯一偏差编号,以便汇总管理。
6.6.2 偏差编号由“PC-4位年份+3位年流水号”组成,例如“PC-2009001”是指2009年第1个偏差。6.6.3 质量部偏差管理员负责发放偏差编号,同时负责《偏差登记表》(附件5)的及时登记汇总,对未完成调查的偏差进行进度跟踪。
6.6.4 质量部偏差管理员按偏差编号将相关记录和资料归档整理,以备查阅。
第五篇:偏差处理操作规程
目 的:建立一个偏差处理的规程,以便有效识别并及时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偏差,控制偏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2 职责
责任人:公司各部门按本文要求做好偏差的上报工作并参与偏差的调查和处理过程。
质量部现场QA纠正微小偏差,组织偏差调查的开展,监督处理结果的落实。
质量部偏差管理员负责偏差的编号、汇总管理。
质量部部长对偏差调查报告予以批准,并监督偏差管理的各个环节。3 总则
偏差发现后应立即报告(24小时之内),在3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处理,如时间不够要打延期报告
偏差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系统通过唯一的编号进行有效链接,保证可追溯性。4 定义
偏差:是指偏离已批准的程序(指导文件)或标准的任何情况。包括任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异常情况,如物料、产品检验结果超标;物料、产品存贮异常;设备故障;校验结果超标;环境监测结果超标;客户投诉等;以及与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已批准的标准、规程、指令不相符的意外或偏离事件。
紧急措施:本文所指的紧急措施是指为了不使偏差继续扩大或恶化的
方法。常见的紧急措施包括:暂停生产、物料或产品隔离、物料或产品分小批、设备暂停使用、紧急避险及恢复正确状态(如工艺参数偏离后调整为规定指标范围内)等。
纠正(本文亦表述为纠正行动、纠正活动):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如:降级、返工、销毁、重新包装、重新贴签等。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根源所采取的措施。
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5 流程 5.1 分类
偏差的分类:根据偏差的性质、偏差的范围大小、偏差对产品质量潜在影响的程度以及是否影响患者健康和影响注册文件等因素,将偏差分为关键偏差、中等偏差、微小偏差。
微小偏差是指经发现后可以采取措施立即予以纠正、现场整改,无需开展深入调查即可确定对产品质量无实际或潜在的影响,也无需采取大量人员强化培训、修订文件/程序等进一步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偏差。中等偏差是指已经或可能对产品的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影响的偏差。关键偏差是指已经或可能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严重后果的偏差。5.2 偏差发生识别
各部门人员在现场发现偏差后应立即告知现场QA或者上报部门负责
人,现场QA或者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现场的紧急措施防止偏差的继续扩大。5.3 偏差记录和报告主管
偏差发现后应立即报告质量主管,并由QA填写《偏差调查申请表》(见附件1),详细描述偏差的内容。内容包括:产品、物料或设备名称、批号/设备编号、工序等,偏差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可能的原因等。5.4 偏差调查
5.4.1 对确认为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微小偏差,由质量管理室主任作出解释,并确认该行为、过程或状态得以正确纠正后,可以不进行调查,只需将对该偏差作出的解释、纠正的措施等记录并归档后,偏差处理结束。但对多个重复出现的同类微小偏差,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5.4.2质量部部长进一步确认偏差的事实,确实超出微小偏差范畴的,予以批准,启动偏差调查程序。质量部偏差管理人员发给偏差编号,质量部现场QA领取《偏差调查表》(附件2),由指定的调查员对偏差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对于某些复杂的调查,需成立跨职能团队的方式完成调查,团队成员通常包括生产的相关负责人、质量控制的相关负责人、注册的相关负责人以及质量保证的相关负责人。调查根本原因的分析方法参见《质量风险管理规程》。5.5 偏差评估
5.5.1 质量管理部经理召集召开由质量受权人主持的偏差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偏差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正确的评估,偏差影响评估通常包括
以下方面:
5.5.1.1 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直接涉及的产品质量的影响;对其他产品的影响。
5.5.1.2 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验证状态的影响;对上市许可/注册文件的影响;对客户质量协议的影响。
5.5.1.3 对关键偏差以及部分中等偏差的评估还应考虑是否需要对产品进行额外的检验以及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必要时,应对涉及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5.5.2 偏差影响评估可采用风险分析方法,按照《质量风险管理规程》要求进行。
5.5.3 若需要进行额外的文献查询或实验室研究以评估偏差影响的,偏差处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则应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实验方法等。额外的文献查询或实验室研究完成后,责任人将完成的相关资料交由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再次召集召开偏差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偏差影响进行评估。
5.6 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启动CAPA系统
5.6.1 基于根本原因的调查和偏差的评估,跨职能团队提出具体的纠正行动以消除偏差的影响。这些措施应明确相关的负责人和执行时限。5.6.2 质量授权人在进行产品放行决策时,应获得相关偏差调查和处理的全面信息。
5.6.3 启动CAPA 流程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操作规程
5.7 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主管负责审核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应对纠正行动进行补充或修订,以充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5.8 完成纠正行动
5.8.1 纠正行动责任人应当遵照批准的方案执行纠正行动。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完全符合原方案的要求,应及时与该偏差终审人进行沟通,若需要部分修改原方案的,应重新获得终审人批准。5.8.2 质量管理室主任负责跟踪核实纠正行动的完成情况。5.8.2 完成偏差调查报告(附件3)5.8.4 完成CAPA系统管理表(附件4)5.9 偏差记录归档
偏差相关记录和报告应及时归档保存,与批生产、批包装过程有关的偏差记录和报告要纳入批记录。
偏差记录原件保存至涉及产品的生命周期;复印件可与相应批记录的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