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趋势
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趋势
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趋势选自《国防经济若干问题研究》,作者:张跃东,刘国庆,舒本耀,韩宪平等,国防工业出版社,2017:15-19进人21世纪,尤其是近几年来,世界各国针对国内外军事、经济、科技等因素的变化,不断调整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路径、方式和策略等,军民融合呈现的一些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强化军民融合战略设计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是一项全局性重大战略举措,需要国家最高决策层站在国家的高度制定科学长远的发展战略,这是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走向深入的根本保证。随着军民融合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深及其涉及的社会因素不断增多,强化顶层战略设计,对确保军民融合顺利发展越发重要。为此,强化战略设计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已成为世界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基本趋势之一。
美国一直特别重视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战略设计。一是制定专门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冷战刚刚结束,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美国政府就明确提出了军民一体化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明确科技发展要兼顾经济需求和国防需求,克林顿政府紧接着又提出了提高美国经济竞争力的新科技战略。之后,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完成了研究报告《军民一体化的潜力评估》,把军民一体化作为国家长远发展规划做了国家层面上的总体设计。此后,美国国防部制定了更为详尽的战略规划。2001年度《国防报告》提出军民一体化任务:使国防采办的变革步伐跟上工业基础军民一体化的根本转变形势,利用全球化的商业基础……改革传统武器装备的军用标准规范;尽可能地将民用技术及产品纳入新旧武器装备体系之中。在2003年颁布的5000系列文件中,美国国防部将“采购或改进可从国内采购的民用产品、服务和技术或开发军民两用技术”放在优先次序的首位。美国还先后制定了旨在推动军民一体化的国防部两用应用计划、商务部高技术计划等战略规划。二是在重要领域的战略性文件中充分体现军民融合要求。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国防战略》《国家军事战略》《国防科学技术战略》等文件,均将武器装备建设、经济、社会等共同发展作为重要原则和内容;《国防部网络空间行动战略》《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等,要求国防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通力合作,共同实施国家统一的网络电磁安全战略;美国2012年发布的《大数据研究与发展计划》明确要求要军民协同,既要服务于武器装备建设,又要服务于经济建设。俄罗斯也特别重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设计。《俄联邦2020年前国家安全战略》(2009)明确提出:“需要通过制定战略性文件并颁布相关法规,统一协涮国家政府机构、国防资源、经济领域各企业,乃至网络和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活动,以确保国家安全战略日标的实现。《俄联邦军事学说》(2010)进一步指出:“为保障国家利益,在某些领域要实行军民科研生产一体化发展。”《俄联邦空天防御构想》将“建立军民协作机制,共享情报资源,共建空天防御体系”作为首要原则。《俄联邦2020年前北极国家政策原则》主张强势推进军民并重的北极原则。普京签署的《关于实现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事组织建设与发展,以及国防工业现代化规划》(2012)明确要求:要“吸纳俄罗斯科学院、国家科学中心和大专院校从事国防建设”;要“创建统一的科研和设计工作信息数据库,将军事专用和军民两用产品设计的技术资料纳入数据库”。武器装备研制和生产10年(2016—2025年)俄联邦规划,将“研究和开发富有竞争力与发展前景的国防关键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争取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以提高资源效率和效益,是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实质。进入21世纪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作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不断加速。这一方面为各国武器装备建设走出国门,向世界范围内的民用科研生产领域和军事工业领域渗透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也为各国武器装备建设利用全球民用资源和军事工业资源提供了便利。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提升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已成为世界各主要国家深化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共同选择。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是目前各国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走向世界的最主要途径。2010年,奥巴马政府出台新的《美国国家航天政策》,取代了2006年布什政府公布的《国家航天政策》。新政策放弃布什政府的单边政策,突出国际航天合作主题。奥巴马在声明中指出:“我们的一个中心目标是促进航天领域的和平合作。”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政策与战略高级主管Barry Pavel说:“如果说新政策中有一个真正广泛的主题,那便是贯穿于整个新政策文件之中的国际合作。这可以说是实现我们所有航天目标的根本重点。”新版政策列出诸多军民兼容的国际航天合作领域,如空间探索、地球观测、气候变化研究及环境数据共享、减灾救灾乃至监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特别引人关注的是,奥巴马政府将过去一贯排斥他国介入的卫星导航系统研发也纳入国际合作领域。同年8月,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与以色列航天局决定双方在地球和空间科学、生命科学、太空探索、空间测量学、遥感数据收集处理、利用空间站开展研究和实验等军民通用领域,密切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目前,美国已有约3/4的军工企业通过合作研发或生产、零部件供应等方式,与英、德、日、意、法等国民品企业或军工企业展开合作。俄罗斯把开展国际武器装备联合研发和生产等形式的合作作为军事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合作范围很广,包括航空、航天、船舶、核能和核武器销毁、电子系统、陆装及军工企业转产等。两欧诸国规模小,实力有限,合作研制武器装备是其普遍做法。仅法、德两国的军事工业合作项目就多达百余项。除签订协议外,两欧国家还成立了各种合作组织和机构。印度鉴于国内技术落后,不断加大引进国外技术发展武器装备的力度。与俄罗斯成立了技术转让联合中心,既转让武器装备专用技术,也转让军民通用技术。与美国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后续步骤”,主张在此框架内加强两国在民用核能、空间技术和高科技领域的合作。民为军用成为融合重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军用产品和技术向民品市场渗透;二是民用产品和技术向武器装备市场渗透。随着军民融合的深人发展及民用技术和产品创新的加速,民为军用已逐渐取代“军转民”,成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主要方面,其范围和程度已成为现阶段和未来制约军民融合向纵深发展的主要矛盾。鉴于此,世界各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重点开始由“军转民”转向“民转军”,通过优先采购民用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措施,大力推动民为军用。美国国防部专门制定了“精明买主”的采办策略,要求必须把利用先进民用技术、产品和服务作为国防科研和采办经费投入的第一优先选择。为了“精明买主”策略能顺利实施,国防部高度重视统一军民标准,不断提升民用标准和性能规范在国防部标准化文件中的比例;要求承包商尽可能地采用民用标准和性能规范,最大限度地限制使用军用标准,只有在没有能满足军事需求的民用标准情况下,才可使用军用标准,且必须得到采办当局批准。美国国防部制定的军用标准曾多达3万余项,经全面审查,已有1/2左右的规格和标准被取消、取代或修改。近年来,俄罗斯也一直大力推动军民标准统一化工作,并出台了《俄联邦标准化发展构想》,将军用标准化作为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国家标准化工作。目前,俄罗斯使用的国家级军民通用标准有9000余项,国家级军用标准仅有约2000项,并且大量使用行业级标准,极大地方便了民用产品、技术和服务采购。据统计,美、英、法、德、日等国家信息化武器装备所需的高新技术,约80%~90%来自民品企业。
随着军民融合程度的不断提高,民为军用的内容日益丰富,已由民用产品、技术和服务扩大到制造工艺、会计制度、定价方法、采购程序及项目管理方式等一切先进的现代管理方法、手段和模式等。大力推行装备竞争采购从经济学视角观察,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武器装备建设资源配置方式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实现这一转变需要依靠政府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而在以竞争为灵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基本途径。因此,在市场经济已成为世界绝对主流经济体制的21世纪,在满足武器装备建设特殊要求的前提下,大力推行装备竞争采购,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既是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基本途径和应有之义,也成为世界军民融合发展基本趋势之一。
近些年来,为确保装备竞争采购的顺利推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美国目前有300多部涉及政府竞争采购的法律,既有诸如《合同竞争法》等专门规范竞争采购的法律,又有诸如《武装部队采购法》《反托拉斯法》等包含竞争条款的法律。美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与竞争采购相关的条例、指令和指示,如《联邦采办条例》、5000系列采办指令指示等。另外,各军种部、国防部各直属业务局都分别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和备忘录等。二是公开武器装备采购信息。在满足保密等特殊要求情况下,强调要最大限度地通过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装备采购信息。对充分竞争类项目,美军通常要利用《商务日报》、相关网站等公开媒体公布建议征求书全文,让所有潜在承包商均有参与竞争的机会;对非充分竞争类项目,美军通常将建议征求书全文送达选定的几家承包商,但要利用《商务日报》、相关网站等公开媒体公布征求书概要,未被选定的承包商也可申请获取建议征求书并申请参与竞争。三是保护竞争。主要做法有:扶持和培育竞争者,如美国《联邦采办条例》规定中标的承包商要将项目的一部分分给未中标的承包商;严格审查企业并购,坚决阻止影响竞争的并购行为;鼓励反不正当竞争,竞争失败者可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申诉或起诉。四是规范承包商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条件的承包商能及时进入装备市场参与竞争。经过多年的推动,美国等西方国家装备竞争采购比重稳步上升。目前,美国国防部竞争采购金额所占比重已超过60%,通用性较强装备竞争采购金额比重超过90%。
随着装备竞争采购的不断推进,其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为顺利推行装备竞争采购,欧美等发达国家积极清除军民之间的制度障碍和技术壁垒,加速了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进程;通过推行装备竞争采购,吸引大量民品企业尤其是数百万中小民品企业参与武器装备建设活动,提高了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度,并且形成了广泛的武器装备建设物质技术基础。军政企等多方协同合作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军队、政府、企业等社会多个层面。随着军民融合的不断推进,各方之间的政策和行动不协调、利益冲突甚至是矛盾对抗日益凸显,并成为直接制约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军政要员、学者等都充分认识到:唯有解决体制摩擦、政策相左、利益冲突等问题,实现多方密切合作、协同行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方能顺利走向深入。
美国一直高度重视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中军政企等多方的合作问题,并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一是依托国家顶层科技管理机构,协调军民融合中多方关系。总统与国会是美国国家科技管理体制的顶层决策者与管理者。总统科技管理决策支持机构包括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和国家科技委员会。对于军口、民口或军民联手提交的科技计划,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根据国家科技委员会和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的建议权衡协调,并同行政管理与预算局会商,制定出军民统筹的联邦政府科技计划。总统批准后,计划被纳人年度预算,并进入国会审议程序。国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具体科技计划的辩论、听证、批准、修订或否决过程中。所有科技计划,不管是军口的、民口的,还是军民一体的、跨部门协作的,首先要通过国会相应委员会的公开听证,形成决议建议后,再到参、众两院大会进行公开辩论和投票,最后结果报请总统签署生效。二是通过总体协调机构,促成军民融合中多方协同行动。国防技术与工业基础委员会是美国有关军民科技发展最核心的部门协调机构。主席由国防部长担任,成员主要由能源、商务和劳工部长组成。其主要任务之一是确保联邦政府各部门之间有效协调,确保军政企等各方协同行动,以维持军用、民用或军民通用研发活动的高效运转。三是成立跨部门专项计划协调机构。例如,国防部成立了“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与能源部和商务部等部门协调;国防部成立了高级研究计划局,主要负责科研项目在军民有关科研单位之间的合理分配;对于核武器采办,国防部和能源部联合成立了“核武器委员会”;对于航空航天技术采办,国防部和国家航空航天局联合成立了“航空航天技术委员会”;针对CPS系统建设和应用,专门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国家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执行委员会,以解决军民之间及各部门之间的重大矛盾和分歧。
俄罗斯为确保“在军事、工业、科技和政界之间实现有效沟通”,从2012年起,进一步完善并组建了新的军民统筹协调机构。新修订的《俄联邦军事工业委员会条例》,赋予军事工业委员会组织协调政府主管国防工业机构与国防部装备采办管理机构关系的职能,以及负责协调和仲裁军地相关重大决策的职能。工业与贸易组织成立了跨部门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具体负责高新技术创新信息的搜集、保存和共享及军民两用科研试验效果的评估。在国家层面成立了研究基金会,组织并资助高风险全新技术的研发工作,组织协调国防工业力量与民间力量进行联合技术攻关。
第二篇:湖南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
湖南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 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
前言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是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辐射带动湖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
“十二五”期间,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在产业园区建设、军工核心能力体系化建设,大力推动军民融合与“两化”(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互动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省军民融合目前仍处于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为实现“十三五”期间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据中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新型工业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中央在湘军工、地方军工及民参军单位,产业范围涵盖军民两用核、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民爆等传统军工主导产业和军工高技术产业、大安全大防务等产业。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磁悬浮、临近空间飞行器与激光卫星技术等尖端领域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拥有独特的技术优势。
(三)军民融合配套优势更加突出
“十二五”时期,我省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实现较快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特高压输变电装备、永磁直驱风力发电装备、中小型航空动力等行业技术水平跃居国内前列。同时,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不断强化。到2015年底,湖南建成了以14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为龙头、23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储备了一大批竞争力强的军民两用技术。湖南在装备动力、通航、核、军工电子、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
(四)军民融合对经济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十二五” 期间,全省军民融合产业经济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形成了以核、航空、航天、特种装备制造、船舶、民爆与化工六个主导产业为骨干,以新能源、新材料、军工电子信息技术为先导的军民融合特色产业格局,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及其他军民结合产业园建设步伐加快,推动国防科技工业融入当地经济总体发展布局。“十二五”期间,军民融合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6.1%。有效带动了全省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
(四)传统军工市场发展能力不足
传统军工所有制过于单一,地方军工改革步伐滞后于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计划经济色彩依然浓厚,推进“军转民”项目需要层层审批,复杂的层级管理和繁琐的审查程序严重影响了军工企业参与民品研发、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国有军工企业融资方式的渠道单一,研发和生产保障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不利于适时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和能力建设。
(五)人才结构矛盾比较突出
由于长期在相对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比较少,使得国有军工单位普遍缺少熟悉民用领域的经营型人才,缺少能够按照一般市场规律实施质量成本控制的管理型人才。民口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虽然机制灵活,但还存在保密机制、工作方式、质量管理等准备不足的问题,尤其是缺少熟悉军品研制生产特殊管理体制的经营管理人才。
三、形势要求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推进军民融合的最重要领域,湖南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必须推进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革,促进开放式发展,进一步打破行业封闭,推进社会化大协作,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使我省国防科技工业深深融入我省经济发展之中,始终履行好支撑武器装备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项光荣职责。
(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工业领域稳增长、调结构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国防科技工业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驻湘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不仅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湖南科技和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快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于国家是强军之策,于湖南是富省之要。我省国防科技工业既要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大协作,向全社会释放需求和带动经济增长,也要充分发挥军工技术、能力和人才优势,努力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第二部分 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建设制造强省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
(三)深化改革、创新驱动
着力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军民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把创新驱动放在突出位置,推进军地协同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自主创新贯穿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整个过程,渗透到其间的每个环节。
(四)开放共享、融合互动
围绕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需要,逐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融合格局,积极推进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相互渗透,增强军用产品和民用产品的互通性,加大民用设备和军用设备的共享性,最大限度地整合全省资源,最大可能地实现全部生产要素军民通用共用,军地兼容共享。
三、发展目标
通过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不断健全,建成军民深度融合的国防科技工业新体系、军民良性互动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新体系、层次优化的军民融合产业结构新体系、布局合理的军民融合产业区域发展新体系。实现以下目标:
(一)保军能力体系更加完善
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军民信息互通更加便捷,在工业行业标准军民通用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在军民共性
(四)辐射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国防专利转民用的数量年均增长20%以上,军工集团及总装集成单位的外部配套率明显提高,民参军形式多样化,民口配套层级显著提高。2020年,军民融合相关产业产值占全省规模工业比重接近8%。
第三部分 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
一、打造区域特色国防科技工业新体系
(一)拓展军工产业链的广度和深度
1.对接军工能力调整和制造强省战略,优化装备制造能力 对接制造强省建设计划和新型工业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融入12大重点领域、7大专项行动和4大标志性工程。改造提升传统军工制造业,壮大规模,提升能力。全面实施武器装备制造的信息化改造,积极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技术在军工领域的应用。打造“数字军工”,通过改造军工传统的设计、生产模式,提升军工生产效能,带动军工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服务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为重点,结合军品科研生产特点,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2.提升“民参军”层次,拓展“民参军”范围
积极拓展“民参军”领域和区域,在高新技术产业相对集中
础材料及产业技术基础数据库。重点发展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强度、长寿命以及智能化的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提升军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发展基础材料,提高国防军工、重大装备、高端电子等领域专用材料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先进成型、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及高端装备的联合攻关,推进军工能力自主化。引领企业开展生产系统改进和工艺创新,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成套化水平的智能制造工艺,推动军民品生产相互转化、互为补充的柔性制造工艺。
2.推动军民生产要素共享共用
全面调查梳理全省武器装备生产的设施设备和生产能力,建立动态数据库,服务于武器装备开放性生产和维修保障。强化军民两用人才支撑。建立和完善国防科技工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适应军民融合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构建综合性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拓展军民融合产业电子商务领域及范围,为行业信息、企业合作及市场协调提供快速、便捷的信息整合和共享平台。
二、构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新格局
(一)大力推进技术的军民联合研发 1.强化军民共性技术攻关
充分利用我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基础研究平台,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
(二)积极完善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1.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构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最终用户等市场主体互通互联的协同创新平台。依托长株潭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军民融合众创空间。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联合企业共同承担国家、省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专项,推进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围绕国防科技工业重大共性需求,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联合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2.推进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
围绕国防科技工业关键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我省先进科技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组织实施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军工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研究制定省级层面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省内新建实验室和大型试验设施,要统筹布局,避免军地重复建设;推进长沙超算中心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共享,并融入全国性的共享网络;规范相关服务标准,提高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重点制造领域数据库,实时共享先进科技成果;以军工特色技术和高新技术应用推广为重点,建设军民两用技术转化交易平台,大力推动共性基础和通用领域的军民品联合设计开发和生产线的联合建设,满足军民双向需求。
4.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产业
重点建设环洞庭湖船舶产业集群和国内最大游艇制造基地,打造游艇产业链,发展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游艇、工程船、特种工作船、高附加值的内河及沿海运输船等系列产品。做强船用工程机械、综合电力系统、水泵、钢板、涂料等船舶配套产品。发展海洋工程产业,以深海采矿机器人为突破口,抢占国际深海采矿装备发展先机。
5.民爆产业
重点发展新型工业炸药、新型工业雷管、新型起爆器材等系列先进的军民两用爆破器材,大力建设湖南神斧集团军民两用火工品基地,加大爆破服务业发展,积极适应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大民爆海外市场开拓,延伸民爆产业链条。
(二)发展壮大军工高技术产业 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形成从芯片、关键零部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到整机的全自主可控计算机整机军民两用产业链。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型号需求,配套卫星天线、高端电容、传感器、电源转换器等产品,发展面向民用航空发动机、高速飞行器地面和飞行试验等特殊需求的多通道压力、温度、热流、烧蚀等测量控制系统。
立足我省信息技术产业在北斗卫星导航通信、超级计算技术等方面的突出优势,重点开发高可信网络化操作系统、云服务器、海量信息安全存储、移动终端、自主可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图形处理芯片、北斗导航芯片及高性能导航终端等核心产品。
域北斗核心技术自主优势;利用军工电子领域集成电路设计和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能力,为互联网+行动计划提供关键支撑,确保制造强省信息安全可靠;着眼非战争军事行动,充分发挥国家警用装备研发试验基地作用,加快发展危爆品探测监控、攻坚破障、抢险救灾等新型非战装备;立足核工业技术基础,发展提升核应急能力。
四、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区域发展新空间
按照湖南省区域经济“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空间布局和发展思路,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坚持“产业集群、企业集聚”的原则,聚焦海洋、空天和网络空间等新兴领域,抢抓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有利契机,依托一批技术领先、综合实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深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发展,重点构建“一区七基地”军民融合产业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长沙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
航空航天工业园。大力发展起飞着陆系统,航空材料、航空维修、航空运输等,积极承接国际业务,依托大飞机起落架和机轮刹车重大专项,将基地打造成世界一流、集设计、制造、试验、服务为一体的飞机起飞着陆系统研制和维修服务基地;发展临近空间飞行器设计与制造,卫星地面装备与应用设备,航天材料、惯性导航等,积极推动航天技术在交通、环境、应急通信等民用领域的应用。
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发展海洋测绘与监测信息与传感器、9
加快株洲通用机场建设,大力发展通航运营、打造通用飞机和民用直升机的重要生产基地,世界级航空产品生产基地。
(三)湘潭海洋与特种装备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依托湘潭市军工和地方资源优势,建设军民融合产学研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发展军民两用先进装备制造、军民两用电子信息、舰船电机、电磁动力、海洋工程机械等产业,形成湘潭九华和雨湖军民结合产业集聚区,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有效支撑区域经济增长,促进军民融合。
(四)岳阳卫星导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积极推动北斗导航终端产品生产制造基地、北斗导航区域运营中心、产业研发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岳阳北斗城市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数字岳阳”,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五)平江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重点发展军民两用爆破器材,汽车与工程机械、光电信息、新材料等4个军民融合优势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聚集发展。
(六)衡阳核电核能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完善核资源开发、核技术应用产业链,形成特色明显的优势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核能资源及应用技术,包括核资源的地勘、开采、冶炼、纯化、应用等;提高省内核电装备配套,建立核电
产权服务市场,逐步制订创新服务检验检测标准,提高科技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两用技术成果的双向转移,加快产业集聚,扩大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工程
采取政府投入为主,依托有关国家级、省级科技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工程。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到2020年,建成一个对接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装备采购信息网,辐射全省的省级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畅通军民信息交流,实现军民科研生产要素共享信息建设。构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和产权交易的综合平台,加强军工单位与民口业之间、军民两用技术项目之间的对接。
(三)两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程
围绕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发展需要,密切军地双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依托“湖湘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和“百人计划”等人才工程为抓手,推进50名复合领军型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国防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新培养打造10个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的国防科技创新团队。以重大技术、工艺攻关为抓手,加大面向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实施军民人才交流培训计划,建立地方人才数据库,动态反应各类人才的准确信息,有效促进军队人才和地方人才的相互引进、互相流动。
加快建立现代军工企业制度,引导军工开放,促使社会资本进入原材料、零部件、军民通用性较强的配套产品生产领域。积极推进军地企业互相开展跨行业、跨地域资产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股份制改造。积极配合国家推进国防科研院所市场化改革,优化军工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积极引导推进军工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保障“民参军”企业的合法利益方式方法,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加强国防合同管理,有效防范规避涉军企业违约风险、质量风险、保密风险。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要把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工业等专项规划。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将军民融合示范基地纳入当地重点发展规划,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配套功能。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对军民融合项目在规划审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能源、土地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完善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适当扩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贯彻落实民口和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市州、县市区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军民融合产业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投融资体系,拓宽军品订单抵押范围,探索设立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军工信托投资公司等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平台。
第三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防科技工业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水平、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为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完善政策法规,落实改革举措,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实现军民资源互通共享和相互支撑、有效转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国家主导,市场运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政策引导、制度创新,健全完善政策,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军民资源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问题导向,务求实效。针对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围绕“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军民资源互通共享等重点领域,突出解决深层次和重点、难点问题,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协同推进,成熟先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作用,调动军工集团公司、军队科研单位和中科院、高等学校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民口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各方密切合作、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注重政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成熟一项、落实一项。
二、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
(三)推动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打破军工和民口界限,不分所有制性质,制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方案,对全社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核心能力由国家主导;重要能力发挥国家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竞争,择优扶强;一般能力完全放开,充分竞争。
(四)扩大军工单位外部协作。将军工集团公司军品外部配套率、民口配套率纳入国防科技工业统计。进一步完善军工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在保障国家战略、国防安全和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民品开发和军工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军工集团公司对民口军品配套单位的收购行为,避免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秩序。
(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科学划分军工企业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控制类别,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建立军工独立董事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推广相关经验。
(六)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机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准入退出制度建设。健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动态调整机制,精简优化许可管理范围,减少许可项目数量,规范退出标准和流程。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两证联合审查,推进多证融合。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定密和招投标工作,凡不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不再纳入保密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范围;凡不需要承制单位具有保密资格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不得将保密资格作为招投标条件。
(七)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适应竞争性装备采购要求,推动系统集成商、专业承包商、市场供应商体系建设,推进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明确细化总体单位开展分系统和配套产品采购的规则要求。改进完善军品价格和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更多有优势、有意愿的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
三、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八)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双向开放共享。面向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个需求,进一步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优化布局与建设,并分类推进开放共享。加强民口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统筹,促进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发布开放目录清单,制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国防科研设备设施纳入统一的国家科研仪器设施网络管理平台,提升开放共享水平。
(九)加强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统筹使用。编制发布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共享目录,推动具备条件的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向民口开放,建立常态化开放共享和技术服务机制。对新建重大试验设施,加强军工内部、军工与民口统筹。
(十)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军工和民口科技规划、计划、项目安排、政策等会商机制。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吸纳民口力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扩大国防科技创新主体范围。发挥好现有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用,统筹研究在部分新技术领域择优建设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围绕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具有战略性、带动性、全局性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组建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十一)推动技术基础资源军民共享。建立完善军民标准化协调机制,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开展军工行业标准清查,提出立改废清单,鼓励军工单位参与国家相关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军民计量资源互通共享,发挥国防计量技术机构专业优势服务国民经济建设,积极吸收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支持军工鉴定性试验能力向社会开放服务。鼓励依托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第三方测试评估机构。
(十二)积极利用民口产能。鼓励支持军工单位采取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将民口产能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加强军工单位之间科研生产能力统筹利用和协作,积极推动军工资产合理流动。择优利用军工、军队和民口单位科研生产能力,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
(十三)支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为大安全、大防务提供装备和服务。在搞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做好军事训练器材研制开发,鼓励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积极参与边海防装备建设,大力发展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产业。
(十四)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和共享制度。依托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收集本地区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集中向军工单位公开发布;按行业收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求,经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五)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发展规划,利用全社会优势教育资源,围绕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依托高等学校设立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开展探索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高等学校与军工单位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人才培养。鼓励设立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培养基金,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批工程型号领军人才,做好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开展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依托军工单位及相关院校开展军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教育培训。
四、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十六)推动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统筹建设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定期发布《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降密解密工作,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十七)加大军用技术推广支持力度。突出高技术方向,着力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高端产业。项目审批方式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审批转变,经费支持方式可由注入资本金等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转变。
(十八)发挥技术转化评价作用。在军工科研项目立项评估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中,加大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权重。探索开展相关技术成熟度评价,跟踪具有潜在军用前景的技术发展动态,鼓励军工单位优先利用民口成熟技术和产品。
五、支撑重点领域建设
(十九)加强太空领域统筹。面向军民需求,加快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加快论证实施重型运载火箭、空间核动力装置、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等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以遥感卫星为突破口,制定国家卫星遥感数据政策,促进军民卫星资源和卫星数据共享。探索研究开放共享的航天发射场和航天测控系统建设。
(二十)推进网络空间领域建设。促进通信卫星等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安全、电磁频谱资源管理等技术、产品和装备。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实施。优化军工电子信息类试验场布局和建设,在服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一)支撑海洋领域建设。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试验需求和试验设施统筹,加快深远海试验场建设。大力发展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等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能力。推动深海空间站、核动力海上浮动平台和深海大洋监测装备建设,积极研发高等级专业破冰船、极地自破冰科学考察船、极地救助船、极地半潜运输船、极地资源勘探船及极地专用核心配套设备、材料等,支撑海洋领域重大工程。
六、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二十二)发展典型军民融合产业。加强现有投资渠道统筹,优化投资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反应堆和先进核电技术,加快实施先进核能示范工程,提升核燃料循环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推进核技术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强民用飞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产业化进程。调整优化民用船舶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发展军民两用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产业。
(二十三)培育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军工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动态保军能力。优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和项目,编制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对列入目录且应用效果好、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四)以军工能力自主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政策统筹,做好与相关科技计划的衔接,制定并组织实施军工高端制造装备创新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国内优势单位开展专项攻关,提高军工能力建设所需的高端加工制造设备、测试仪器、科研生产软件等国产化率和自主可控水平。在军工生产能力建设中,进一步扩大支持采购国产首台(套)装备政策适用范围。
(二十五)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布局以及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鼓励军工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加强战略合作和规划政策对接,在军工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参与所在地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实施等方面,创新合作方式,落实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发挥军工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开展军工经济属地化分级统计,建立属地化军民融合产业统计体系。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支持重点省(区、市)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在体制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十六)拓展军贸和国际合作。在确保国防安全和装备技术安全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军贸产品结构,提升高新技术装备出口比例,推进军贸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推动核电站和核技术装备、宇航装备、航空装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其他高技术成套装备出口,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和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合作,鼓励参与海外石油矿产资源开发和国际工程承包。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和国家航天局的对外合作平台作用,深化核和航天领域国际合作。
七、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二十七)强化武器装备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和资源,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维修保障和服务,推进完善军民一体化维修保障体系。着眼战时部队高技术装备维修力量缺口,推进高新技术武器装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加强针对性实战化训练演练,形成支前保障能力。
(二十八)提升核应急和安全能力。按照国家核应急体系建设整体布局,加强国家核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核安全技术研究,军地联合加快国家核安全体系重大工程建设。加强核安全监管,增强核安保能力。加快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提升军工核设施实物保护能力。
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九)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法规建设,加快推动原子能法出台,积极推进航天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军民融合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引导、规范、保障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十)完善社会投资审核制度。修订《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减少和下放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社会投资的审核,除战略能力外,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三十一)健全配套支持政策。对承担军品重点任务、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民营企业,在企业自愿和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采取投资入股、补助、贷款贴息、租赁、借用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拓展军民融合发展投融资渠道,设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推动军工高技术产业发展。研究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风险补偿和扶持机制。探索建立军工资产管理新模式,加强对民营企业军工能力的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意义,做好统筹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分工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取得实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四篇:国防科技工业计量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
——纪念《计量法》颁布实施20周年
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是我国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50多年的岁月里,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为国防科技工业的进步和武器装备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计量法》施行后的20年内,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写下了光辉篇章。
光辉历程
20世纪50年代初,帝国主义在朝鲜发动的侵略战争,严重威胁着刚刚诞生的新中国,唇亡齿寒,中华儿女奔向了保家卫国的战场。在与侵略者的浴血奋战中,志愿军使用的无后坐力炮发生了膛炸和近炸的严重事故,志愿军战士因此付出了血的代价。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当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长度计量标准和有效的量值统一制度,致使制造出的炮和炮弹口径量值不一致。血的教训让国防工业部门认识到了计量的重要性,并决定在我国创建国防工业计量。1952年国防工业部门建立了第一个专门从事枪炮口径量规和枪弹、炮弹尺寸样板研究、制造和测量工作的计量机构。1955年国防工业主管部门颁发“规定”和“条例”,开始实施强制性的周期检定工作。在党中央决定加强国防尖端技术研究的大背景下,1957年国防尖端技术计量应运而生,并被列入国防尖端技术“开门七件事”之一,负责人是钱学森。
60年代,以计量协作组和区域计量站形式存在的,由国防工业计量和国防尖端科研计量组成的量传体系初步形成。70年代,国防工业计量通过制定管理办法、“五查整顿”等措施,统一了管理。国防尖端技术计量也通过座谈会、工作会和制定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纲要等措施,加强了计量体系建设。
1982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国防科工委成立。国防科工委对国防工业计量、国防尖端技术计量和军队计量进行统一管理,这一时期被称为国防计量时期。1983年,国防科工委第一次国防计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军委副主席聂荣臻给大会的贺信中提出“科技要发展、计量须先行”的科学论断。198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国防科工委制定的《国防计量工作管理条例》和《国防计量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经过3次国防计量工作会议和“七五”、“八五”、“九五”的发展,国防计量已形成拥有14个计量一级技术机构,183个计量二级技术机构和数百个计量三级技术机构,建立了整体协调、布局合理、专业配套、水平先进、管理科学的国防计量量值传递和技术保障体系,这个体系既是国家计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独具国防特色。
1986年《计量法》公布、实施后,国防计量在《计量法》的指引下法制建设迈出重要一步。199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第54号令,国防计量开始贯彻执行《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在国防科工委的组织领导下,先后制定了《国防计量技术机构管理办法》、《武器装备型号计量师工作规定》、《国防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国防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军用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国防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武器装备试验计量保证与监督管理办法》和《军队医学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8个配套规章,标志着国防计量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使国防计量走上技术管理、行政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的新阶段。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进入国防军工计量历史时期,由新组建的国防科工委主管国防军工计量。
半个世纪以来,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统一,为武器装备的发展,为以“两弹一星”和“载人航天”为代表的国防科技工业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跨越发展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步入国防军工计量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国防军工计量管理和技术法规,完善和维护国防军工计量量值传递体系,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的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开展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使用的计量保障工作。通过国防科工委和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的组织,通过十大军工集团和军工电子的各计量机构的共同努力,国防军工计量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跨越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1、计量法规建设
国防军工计量时期,结合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变化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国防科工委成立后,立即组织新的计量法规制定和宣贯工作,以委第4号令颁布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暂行规定》,以科工法文件颁布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专业测试设备计量管理办法》、《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实施办法》等配套规章。与此同时,还以国家军用标准形式,组织编制了近百项计量技术法规性文件,以及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范、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计量监督检查细则等指导性文件。计量法制管理和计量法规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2、计量机构建设
国防军工计量时期,国防科工委重新确认了两个计量测试研究中心、10个计量一级站、2个专业计量站和154个区域计量站,并组织对这些机构的能力普查,建立了含83个基本信息的计量技术机构信息库,同时依法对国防量值传递体系的计量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开展了国防最高计量标准溯源保证研究等工作。先后共认可了227项国防最高计量标准,2012项区域最高标准,一万多项军工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为了加强国防军工计量的法制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先后成立了国防科工委计量考核办公室,负责计量标准和计量人员考核工作;国防科技工业军工计量测试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计量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审查工作;国防专用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委员会,负责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与技术咨询工作;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负责校准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认可工作;国家计量认证国防评审组,负责实施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此外,还由各军工行业资深的计量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计量监督管理决策提供多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从2004年开始,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开始筹办和实施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制定了“实施办法”、“评审标准”,组建了行政许可办公室,并于2005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工作机构建设迈上新台阶。
3、计量科研能力
国防军工计量时期,根据国家对国防技术基础的支持力度,结合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需求,国防科工委共安排了700余项计量科研项目,至今已有近500项结题和通过验收,其中有91项获国防科学技术奖。这些计量科研项目的完成,不仅补充了国防最高计量标准的能力,完善了国防科技工业量值传递体系,解决了科研生产急需的计量校准关键技术,而且在计量服务和计量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少科研项目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为我国计量技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做出了贡献。
几年来,广大计量科研人员配合科研项目的实施,开展了多方面的计量学术交流活动,先后有300多
人次参加了国际交流活动,撰写了上百篇国际交流合作报告。有近400人次参加了国防军工计量学术交流会,发表了240多篇论文。在国内学术期刊,特别是在国防军工计量的学术期刊《宇航计测技术》、《航空计测技术》、《化学分析计量》上,发表了数百篇研究论文和学术报告,展现了计量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计量科研能力和成果推广迈上了新台阶。
4、型号计量保障
国防军工计量以实施型号工程计量保障为己任,这是国防军工计量区别于其他工业计量的重要方面。多年来,国防军工计量在为型号工程计量保障中,先后建立健全多个型号工程的计量工作系统,制定了若干个重点型号工程计量校准手册和文件,开展了大量的型号工程现场校准和量值传递服务工作,解决了众多的型号工程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制了批量的型号工程配套用测量器件和设备,为国防科技工业保驾护航。在以载人航天工程为代表的各型号工程中发挥了作用,找到了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国防军工计量在型号工程和科研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受到重视,型号计量保障工作和作用的发挥迈上了新的台阶。
5、计量管理监督
国防军工计量时期,国防科工委高度重视计量管理监督工作,特别是依法实施计量管理监督,几年来,先后有3222名区域计量站以上的计量检定人员经考核取得资格确认,有20000多名军工企业单位计量检定人员经考核取得资格确认,有533名计量主考人经考核取得资格确认,有93名计量监督人员经考核取得资格确认。几年来,先后有2152项国防最高计量标准经溯源性评价得到确认,1758项区域最高计量标准经复查考核得到确认,254项新建计量标准经考核得到确认。几年来,先后有155个一级、二级计量技术机构通过计量认可复查得到确认,721个三级计量技术机构通过计量认可复查得到确认,其中108个校准实验室通过国防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153个校准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几年来,依据国防科工委第8号令的规定,先后组织了394个计量科研项目的监督检查,288个计量科研项目的中期评估检查,涉及159个任务承担单位。通过计量管理监督,增强了法制意识、增强了规范意识,也增强了计量意识,推动和促进了计量工作的开展。计量执法管理和依法监督迈上了新台阶。
6、计量人才培养
国防军工计量时期,国防科工委一直把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鼓励和支持计量机构建立制度,培育机制,促人才培养和成长。在完善教育机制方面,首先注重规范化的计量培训教材的编制,先后组织了270多位专家和科技人员,历时两年多编撰出版了《计量培训教材》系列丛书,共12卷18册1280万字,该套丛书是目前计量专业最齐全,培训内容最完整的适用型教材。此外还组织编撰了《计量主考人培训教材》、《实验室认可培训教材》、《计量科研项目管理培训教材》以及《建标报告编写及不确定度评定实例汇编》、《计量国际交流与合作报告汇编》、《计量监督管理法规规章汇编》、《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员考试大纲》等,为计量人才培养创造了条件。
在激励机制方面,“十五”期间为培养年轻计量科技骨干专门设立了由他们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青年科研项目,鼓励他们通过实践锻炼成长。2004年国防科工委专门组织了计量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共有60名计量人员获先进个人荣誉和20个计量机构获先进集体荣誉。各地区、各单位都利用多种机会表彰计量先进,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
在计量检定人员培养机制方面,逐步推行培训与考核分离,培训自愿参加,多种组织形式,考核统一进行资格确认。几年来,先后组织了近60期计量检定人员培训,11期计量主考人培训,8期计量科研管理培训,5期计量管理人员培训,此外还组织了多次的实验室内审员、认可评审员,计量监督员、计量技术负责人、计量质量负责人等的培训。
各地区、各单位还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的组织各种专业知识培训、专题报告、专项技术交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总体看,国防军工计量队伍科学素质有很大提高,涌现出一批新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基本实现了新老交替。计量人才培训和队伍素质提高迈上新台阶。
重任在肩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是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国防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为促进国防科技工业进步,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作用。
1、支持国防科学研究
国防科学研究是实现武器装备可持续发展和军工产品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途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对国防科学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起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国防科研重点型号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从我国首枚原子弹蘑菇云腾空而起,从“东方红”响遍太空到载人航天工程的神州五号发射、回收成功都说明了这一点。为支持型号科学研究,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利用技术水平高、参数种类多、测量范围宽、准确度高以及动态实时的计量技术手段,为型号工程的特殊服务对象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在为国防科研服务中,不仅通过研建计量标准,开展测量方法研究来保证量值准确一致,而且还根据国防科研工作需要,研制型号工程专用测试设备,并承担专用测试设备的校准工作。
2、保驾型号工程试验
型号工程试验是验证国防科研战果,评价型号工程技术性能和战术指标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为型号工程试验发挥着重要的保驾作用。
型号工程试验,往往需要上百套测控装备及门类繁多的仪器、仪表和专用测试设备,并涉及到大量计量参数的计量测试活动。为确保量值准确一致,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有一整套完整、特殊的工作方式。在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和核工业的多种型号和工程中,计量技术人员深入试验现场,与试验紧密结合,保证试验用各类仪器完好受控,为试验顺利进行付出了大量心血和辛勤的汗水。
3、保证军工产品质量
军工产品,尤其是复杂的武器装备,需要多个单位甚至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协作才能完成。保证军工产品各个工序、各个零部件以及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量值准确一致十分重要。身处各军工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科技工作者不仅要保证军工产品生产过程测量器具的量值准确一致,还有责任深入生产第一线或开展专项计量科研工作,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测量问题和测量质量问题。随着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深入,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在保证军工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利用计量优势,为产品全过程提供计量服务,为保证民品质量发挥作用。
4、服务国民经济建设
作为国家计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长期以来虽然受现行管理体制和制度的约束,但在可能的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还是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和正在作出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在不断探索和研究如何坚持军民结合,特别是在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船舶、民用核技术等领域,利用计量技术和资源优势,努力开拓计量服务领域。在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同时,也在努力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高精尖的计量技术和高水平的整体实力是大有作为的,前景也是灿烂的。
再创辉煌
在新世纪之初,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在国防军工计量历史时期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必须有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
1、国防军工计量的发展思路
国防军工计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依据国防科技工业产品科研、生产、供应和高新武器装备发展对计量保障的需求,处理好四个关系,突出四个重点,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建立适应国防科技工业新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防军工计量体系。
一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在可能的投资条件下,支持重点、支持基础、支持急需,推进公平竞争机制,实施“扶优助强”的调控方针。
二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国防军工计量体系建设要服从国防科技工业新体制和新机制发展的全局。利用科学评价机制,实施“需求牵引、资源共享”的建设方针。
三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以五年计划为近期目标,15年发展规划为远期目标。近期以结构调整,加强基础建设为主导;远期以体系建设,增强计量技术保障与服务实力为主导。加强依法监督机制,实施“有限目标、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针。
四要处理好技术发展与体系建设的关系。计量技术是计量保障实力的重要体现,但不是全部。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使计量技术与计量管理、人才培养、条件保障建设等同步协调发展,并使国防军工计量适应国家计量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即实施“互利互动、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
2、国防军工计量的发展重点
新的历史时期,国防军工计量的发展要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突出基础性、通用性、全行业服务的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即突出国防军工计量的“平台”建设,形成良好的服务保障和监督平台。支持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和供应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突出现有计量标准、校准装置和测试系统的能力保持与改造,即突出国防军工计量现有资源的可利用性建设,优化资源及其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突出计量能力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即突出国防军工计量高新技术含量的建设,适应国防科技工业21世纪的发展需求。
四是突出适合军民两用的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的建设,努力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3、国防军工计量的发展原则
国防军工计量的建设和发展要以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保证和产品质量为导向,坚持“面向科研、面向生产、面向使用”的原则。实行服务保障军品和服务保障民品相结合,法定计量检定与自律校准测试相结合,依法计量监督与计量服务保障相结合,计量资源为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内服务和体系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国防军工计量的建设和发展要有利于国防科技工业新体制和新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有利于军工企业走向市场,增强竞争能力,有利于对产品质量开展全方位计量保障服务工作,有利于国防军工计量体系建设与整体实力的增强。
国防军工计量的建设和发展要结合国家投资强度和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需求,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优化目标,有限目标,有序发展。
国防军工计量的建设和发展一方面要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增强综合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另一
方面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国防军工计量发展步伐,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4、国防军工计量的发展目标
国防军工计量通过“十五”、“十一五”和更长时间的建设和发展,通过贯彻落实“构建计量整体平台,创新计量测试技术,集成型号保障能力,实现计量技术先行”的发展战略,将全面提升型号工程计量保障能力、计量服务与计量法制监管能力、计量技术基础与计量科研能力、计量市场竞争与市场贡献能力。建成适应国防科技工业“四个机制”的国防军工计量新体系,形成依法管理、竞争有序、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计量管理监督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动态调控、运行有效、社会化服务的计量保障技术体系;形成评价科学、协调公正、办事高效的计量服务工作体系,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综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半个世纪的发展,特别是近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管理监督体系、保障技术体系和服务工作体系。管理监督体系保证国防军工计量各项工作有效运行;保障技术体系保证国防军工计量实施技术支撑、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服务工作体系保证国防军工计量科学决策、科学评价、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一定能够发扬优良传统,为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和谐、节能型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五篇:军民融合发言稿
军民融合发言稿
篇一:在区委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专题常委会上的讲话3 在区委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专题常委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专题常委会,主要目的就是要立足于在更高的起点上持续深入的推进我区“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刚才照奎同志传达了全市军民融合式发展试点现场会精神,大家对市委赋予我区的“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军警民“三位一体”应急联动机制进行了研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达到了预期目的。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黄山军分区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军地双方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委王书记在市委议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军民融合”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在力量上融合。在执行各类急难险重任务时,部队、民兵一起冲锋在抗洪抢险一线,警察、民兵共同完成重大活动安保;二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融合。军地双方合力推动人武部新营院建设,在人力、财力、政策上给予倾斜;三是在科技上融合。在国动委各办公室预留网络接口,在屯溪政府网站上开设国防教育板块,实现民兵政治教育网络化。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军民融合式发展试点现场会上,市委王书记强调:“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大领导力度,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不断完善机制、丰富融合形势、拓展融合范围、提高融合层次 ’的要求,在发挥中心城区优势、抓好‘军民融合’亮点工程上下功夫。”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王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再简单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升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军民融合”是我们党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中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自2005年,胡锦涛同志首次提出 “军民融合”以来,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已日趋成熟和完善,已经成为党的创新理论的最新成果之一。在今年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我们要深刻领会理解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王书记的要求,坚持把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职能,统筹全局、实施科学规划调控,统筹好各级、各部门的计划和方案,跟踪检查督导,实施考核评估,牢牢扭住目标任务,强化节点约束,确保各项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融合,谋求综合效益,实现双赢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我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点 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军需与民用一体、平时与战时衔接、经济与战备兼备的要求,在各方面建设上统筹考虑国防需求,切实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我区军民融合式发展。一要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常态化运行的要求,完善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协调机制、会商机制、检查督导机制、定期通报奖惩等制度,规范工作,提高效率。坚持以破解发展难题为重点,认真研究军民融合式发展新机制,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完善国防动员设施,在推进信息化进程中构建国防动员指挥平台,在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二要全面落实《规划》。去年我区出台了《屯溪区军民融合式发展“八个融合”总体规划》,作为我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并把任务分解部署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新要求对《规划》进行修改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用实际行动把《规划》落到实处。三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要逐步建立各类平台,提升信息化指挥控制能力,缩短应急反应时间。人武部要与驻军、驻警加强联系沟通,切实掌握驻军、驻警的应急联动机制。应急办、防汛办、防火办要根据各自职责,掌握区内可能发生的急难险情,与人武部一起研究拟制“联动”机制预案,切实做到遇有情况能快速反应、快速行动。
三、切实强化对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努力为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区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小组要确实负起领导责任,从大局上统筹谋划我区“军民融合”工作,建立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目标指标体系,与正在进行的“四大会战”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解决同步发展、均衡发展、持续发展的问题。二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军民融合,事关军地双方,各单位要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促融合的生动局面三要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要发扬“敢、实、高、细、快、严”的工作作风,同心同德、克难而进、奋力拼搏、主动作为,敢为天下先,努力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建设新亮点,以重点项目牵引,提高军民融合完成任务的能力,推动我区“军民融合”向更高层次发展。同志们,巩固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抓手,不断拓展融合领域,建立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促进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篇二:实施军民融合的重要意义 文档 实施军民融合的重要意义习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鲜明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系统阐述新形势下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系列带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努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充分认清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 军民融合发展,是兴国之举,是强军之策。和平时期,军民融合步伐越快,越能赢得发展先机;未来战争,军民融合程度越深,越能赢得战争胜利。习主席明确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充分体现了对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深谋远虑,体现了对富国强军的整体设计布局。我们要充分认清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重大课题。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艰苦探索,不断深化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认识。毛主席早就指出:“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两件大事。”邓主席提出要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道路。江主席强调“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胡主席提出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提出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两者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科学把握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是党治国理政思想的新发展,把我们对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兵不强不可以摧敌,国不富不可以养兵。富国和强军,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一方面,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奠定了雄厚物质基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总量、综合实力不断上升,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多,体量越大,承受的外部压力就会越大,面临的内部矛盾就会越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国家总体战略中兼顾发展和安全,找到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黄金分割点,既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又遵循国防经济规律和信息化条件下战斗力建设规律,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战斗力生成模式同步跨越,实现经济实力与国防实力同步发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习主席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布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局,是各项工作的统领和引领。国防和军队建设,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力量保证。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实现富国强军的战略抉择,也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题中应有之义。把军民融合发展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和推动,有利于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进一步提升国家现代化建设整体水平。同时,国防和军队建设又通过自身发展,在为其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的基础上,推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只有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建立一个有机统一、良性互动的纽带,使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才能更好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科学把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内涵要求习主席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往哪里深、怎样深的重大问题,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鲜明的时代特色。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丰富融合形式。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需要不断丰富各系统、各领域的融合形式,实现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要加速高新技术军民双向转化,推动高新技术在国防领域、民用领域的双向流动和高效利用,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要抓住国家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契机,采取依托式、互动式、嵌入式和预留接口等多种方式,贯彻国防需求,打破行业壁垒,促进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一体融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要发挥民营实体运作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等优势,通过科技联合攻关、信息共享等手段,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为部队服务的作用。把行政手段与按市场规则办事结合起来,在保持适度运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的同时,积极探索与价值规律、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利益驱动机制,确保军民融合良性发展。拓展融合范围。军民融合是不断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紧密结合的过程,融合的广度是衡量军民融合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要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拓展,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继续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后勤保障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深度融合发展的同时,向海洋、太空、信息网络、电磁空间等新兴领域全方位延伸。要从国有企业向多种所有制企业拓展,由主要依靠大型国有军工骨干企业,向依托国有、集体和非公有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延伸,充分发挥不同类型企业各自优势,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生机活力。要从军事领域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拓展,将原来部门、单位“珍珠散落”式的松散格局向有机结合、有序流动、一体运行的紧密格局转变,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都处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经济社会资源的军民共建共管、共享共用。提升融合层次。军民融合事关经济与国防两大体系的重大关系调整,事关国家整体建设结构及重要政策制度的调整,必须在融合层次上向高层拓展。要从领导体制上提升融合层次,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搞好顶层设计,加强宏观管控,建立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的领导机构,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军队与地方、整体与局部、短期与长远,以及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关系。要从协调机制上提升融合层次,着力建立健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军地协调机制,构建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组织精干、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军队和政府之间、军队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军地双方定期重大情况通报制度等,形成规范的沟通渠道和工作程序,稳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进程。要从制度体系上提升融合层次,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制度,解决制度规范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制度化轨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从主要依靠行政向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并用转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工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近年来,我们在军民融合发展上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统管体制缺乏、政篇三:从“军民结合”到“军民融合” 从“军民结合”到“军民融合” 如果回忆新中国60年来的工业发展历程,中国的国防科技工业是不得不被提及的重要一环。从上世纪“两弹一星”的横空出世,到新世纪(16.85,-0.33,-1.92%)载人航天和绕月探测工程的圆满成功,共和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已经成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军民结合的新道路也使得军工企业重现活力。就在2009年,中国的军工企业更是以首次跃升福布斯世界五百强企业为标志,正式迈入全球经济的最前沿。60年后的今天,如何继续走好军民结合、军民融合的道路,CBN就此专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司长屠森林。CBN:能否给我们回忆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业领域的军民结合事业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屠森林:工业领域军民结合事业的发展,与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进程是不可分割的。军民结合之路,经历了一个认识逐步深化、内涵不断丰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国防工业“军民两用”的战略思想。“两弹一星”工程,就是军民大协作的壮举,带动了大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发展,使我国在部分尖端科技领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对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作出了新的探索,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战略方针。此后,国防工业战线开展了大规模的“军转民”,为国防工业民用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着眼国际战略格局的新变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提出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重要思想。这个阶段,国防工业领域朝着“提高军民兼容程度”、“增强平战转换能力”的方向发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几十年探索的实践经验和宝贵成果,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上明确提出,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军民融合战略思想的提出,对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回顾6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军民结合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而矢志不移地推进军民结合,是中央一贯的指导方针,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在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都致力于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军民结合发展道路,这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CBN: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走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从军民结合到军民融合,这一字之差有什么内涵上的不同? 屠森林:作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军民结合是“物理”上的结合,军民融合更像是“化学”上的结合。军民融合是军民结合的更高阶段。就工业领域而言,军民结合强调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科技和工业之间的紧密联系,是体系结合;军民融合则更进一步,强调两者之间有机互动,融为一体,是系统融合。今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就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问题,进行了第十五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做了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大意义、战略任务和总体要求。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就是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中国国情,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提供一个相互兼容的经济技术基础和平台,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发展道路。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是对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军民结合思想的深化和升华,从军民结合到军民融合,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一次理论上的飞跃,也是一次实践上的突破。CBN: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与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有何关系? 屠森林:我国的发展实践和西方先进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究其原因,一是国防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一般来说,先进的科学技术往往首先满足军事需求,再逐步扩散应用到民用领域。激光、雷达、网络、卫星导航等大量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进程,无不遵循这一规律。二是可以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经济效益好。军事技术转移到民用领域,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上世纪垄断国际航空市场的波音707飞机,90%的技术由军用飞机技术转移而来。反之,民用产品和技术应用到军事领域,可以有效降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成本,提高装备采购和使用效益。三是可以带动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牵引作用突出。推进军民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和军民两用技术的特点,不断扩大我国在核能开发、航空、航天等高技术领域的产业规模;可以发挥渗透和扩散效应,有效带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可以利用先进技术,实现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CBN:你能否描述一下当前军民结合发展状况,是否还面临着一些困难? 屠森林:在军民结合推进司成立之初,我们就深切地认识到,全面调查掌握军民结合发展状况,找出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从2008年10月开始,我们组织有关方面力量,集中3个月时间,对全国近1500家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的单位进行了军民结合发展现状调查,深入走访调研了全国11个省区市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结果表明,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国防科技工业经过调整、改革和发展,完成了由主要依赖军品发展向军民结合复合发展的战略性转变,民用科技工业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军工行业已初步形成军品为本、民品兴业的发展态势。目前,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产业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已达70%左右。二是“民参军”的范围不断扩大,层次有所提升。如载人航天工程中,承担协作配套任务的民用科技工业单位达到了数千家。三是军工技术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军民结合产业不断壮大。除核电、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优势领域外,军工技术快速转移转化到新材料、光机电、新能源等领域,一批高技术企业快速成长。四是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加速推进。各地积极将军工民用产业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轨道,促进了军民结合产业的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与此同时,工业领域的军民结合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军工体制相对封闭,军民资源共享程度较低,军民结合产业规模不大,政策法规和公共服务体系急需完善等。这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解决。CBN:当前,全国上下已进入对“十二五”规划的前期调研之中,请问在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军民结合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屠森林:为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对于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思路》,得到了李毅中部长和陈求发副部长的批准。这个思路,明确了新时期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其主要任务包括: 一是建设开放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格局。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工业基础,进一步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二是打造军民共用的科技资源基础。深化国防科研体制改革,发挥国防科技力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防科研机构与国家其他科研机构的开放与合作。三是完善军民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技术转移服务,开展重大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及成果转化;拓宽军民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军民资源共享平台。四是发展壮大军民融合产业。鼓励、引导军民优势资源向军民融合产业领域聚集;发挥军工技术优势,积极培育新兴支柱产业,牵引国家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五是推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在具备基础条件的地区,培育和壮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军工技术优势和区域经济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互动,实现有区域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新格局。六是健全军民融合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宏观筹划和顶层设计,强化对军民结合发展的指导;调整完善投资、财税、金融等政策,营造有利于军民结合发展的制度环境。为做好“十一五”后期到“十二五”过渡阶段的宏观指导,我们研究提出了《关于工业领域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已征求了多方意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预计年内印发。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