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检验科各项制度
检验科各项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4.检验科值班制度 5.检验科报告单签发制度 6.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7.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8.检验科查对制度
9.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0.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1.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2.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3.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4.抽血中心工作制度 15.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6.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7.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8.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 19.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急诊检验室工作制度 21.血库工作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病人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共同签发,建立报告审核制度。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指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2年以上。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质量管理应涉及对所有病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设备、实验项目的控制,特别包括:病人取样前的准备和确认;样品的收集、输送和处理;实验室操作;结果报告等。
2.质量管理工作也一定会超出实验室范围,涉及其它部门。例如: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医院各管理部门等,实验室和其它部门的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并且每年进行评价和修改。
3.所有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都应写成手册,至少每年评价一次,手册复印件也应交给医院其它各部门。
4.实验室应自己确立各检测项目的允许误差范围供临床参考使用。
5.有校正误差或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教育技术人员,寻找发生误差的原因,防止今后重复发生。
6.坚持使用质控血清监测日常工作,保证每天操作结果在控制之下,达到一定的精密度。
7、积极参加由一定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从评价结果中了解本实验室和其它实验室间的系统误差,及时纠正。使实验结果达到一定的正确度。
8.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及质量控制品都应按照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择和购置,并且有相应措施对仪器和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对各种试剂进行质量检查。9.人员技术水平及对各种工作适应的能力是保证做好实验室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重视人员的选择和培训。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管理,强调岗位责任制。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报告。2 根据医院的级别和承担任务的大小,配备必要的有资格的人员和急诊检验设备,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写上“急”字,注明标本的采集时间,急诊检验室接到标本后要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于危及生命的急症检验,如大出血等要优先从快检查。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发出报告或先电话通知送检医师,登记检验结果,写明报告发出时间和接受报告者,以备查询。急诊检验应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志指明去处。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检验科值班制度 值班是指在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安排有资质的工作人员上班,处理急诊检验或未完成的检验项目。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时间离开,应在值班室门上挂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运行的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处理有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填写值班日记。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检验报告单签发制度 检验报告单应包含以下信息;实验室名称、唯一性编号、日期、检测项目及其结果、参考值、实验室声明(如,本报告单仅对本份标本负责);定性结果必须以中文形式报告,不得以符号表示;检测者和审核者签全名。报告单格式按照《江苏省医院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执行;检验科已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可将申请单和报告单分开,格式及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实习生、进修人员、见习期工作人员无报告权,需由带教老师签发;检验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专业主管考核合格,由科主任批准可获得某一或几个专业的报告权。所有报告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后发出:当每天室内质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并在控时,常规报告有专业主管指定的高年资检验人员审核后发出;异常结果及室内质控失控时,需采取一定措施处理后由专业主管审核发出。采取有效措施保留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二年。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要根据具体条件,需要拟订安全技术规范,切实遵守,并定期检验落实情况。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灭火水龙头,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及贵重仪器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要有防偷防盗措施,单独建立帐册,记录进货及领用数量、领用人及日期。科室要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等,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实验室的用电设备、电源线路、煤气、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要正确使用,特别不能带电检修仪器。5 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时间发生。注意门、窗安全,防盗防窃。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1.检验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检验目的明确。凡属急症范围的化验,应注明“急”字。
2.标本送检应及时,根据试验的不同要求留取标本,标本上面应贴标本联号。一般常规标本应于上班后lh内送检。须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注明采集标本的时间。特殊检验,病区须先与检验科联系,由检验科规定送检标本的时间。
3.收标本时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要检查姓名、检验目的、留取标本是否合格。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重新留取。
4.当天检验完毕的标本,检验人员应将其放在冰箱保存7天,待处理的标本由主管检验人员放在规定的地方,准备洗刷或消毒,没有明确标记“待处理”的标本,未经检验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进行处理。5.有传染性的标本,须经消毒后,方可处理。临检室的大便标本及其不须保留的标本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焚烧,防止交叉感染。6.对骨髓涂片、脱落细胞涂片及其它有价值的标本,应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7.如有传染性的标本污染了桌面或地面,应立即用0.2%过氧乙酸、0.1%洗必泰或其它有效消毒剂,倒在污染面上,30 分钟后再擦洗。
检验科查对制度 接收检验申请单时,工作人员要查看填写是否规范、临床诊断、检验标本、检验项目和送检医师,送检日期等填写是否清楚,查看是否已交费或记帐。采取标本时,工作人员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并记录采集时间。收集标本时,各专业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查对标本的数量、质量。检测时,操作人员应查对检验项目与申请单是否一致。5 检测后,操作人员应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结果要立即检查寻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必要时,要与临床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发报告时,工作人员应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报告发出后,原始标本需冰箱保存48小时。
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发生差错或事故后,根据情况,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2 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理,给投诉人以答复。发生差错或事故后。应保留残存的标本和试剂,以便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4 每月质控小组活动应对本月安全隐患讨论,制订防范措施。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实验室所用的试剂和设备,是开展检验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使用质量优良的试剂或试剂盒,应用高性能的设备或高精度的仪器,对于取得正确可靠的实验结果和数据十分重要。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4 自配试剂由专业主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制,原料及溶液必须保证质量,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有配制记录。成品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8 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每批新试剂应对其灵敏度特异性等主要性能进行评价。每次购回或领回实验室后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和价格,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在有效期内使用。比对实验和评价报告应保存,以备科主任及临检中心或评审专家查阅。
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由专业实验室提出购置申请报告,说明开展新项目或仪器更新的理由,调研材料及论证报告陈述仪器性能、故障率,销售方的维修能力、售后服务状况及现用户的反映等。科主任组织科务会,根据开展项目和工作量以及仪器性能价格比等讨论决定仪器购置的品牌及型号,并上报院部。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合同、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专人保管。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学习,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5 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主任定期检查。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检验科是各种病原体密集的地方,是防止院内感染的重点科室之一。此外,还有化学毒品的危害和可能的同位素污染,因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科室消毒隔离制度。为防止交叉感染,规定用一次性用品(一次性注射器、试管等),采血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巾一管,一次性用品使用后要及时处理销毁。标本要消毒灭菌后才能处理,污染器皿要适当消毒后清洗,实验室的空气、台面等环境要定期消毒,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所有消毒、销毁等处理措施均应记录。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实验室内必须用吸耳球吸吸液管,严格禁止用口吸液管; 2.在工作区内禁止饮食、吸烟和存放食物及使用化妆品;不得佩戴戒指、首饰,不可用手指接触传染性标本,不可用手指擦眼、挖耳、挖鼻、剔牙,以防感染;
3.实验室里应保持整洁,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4.工作台每日至少清洗一次,在溢渗传染性物质后要立即清洗、消毒;
5.规定在实验室内用的外衣、罩衣和其他物品不准穿出或带出室外,受到污染后要及时消毒处理;
6.在有必要保护眼睛及面部免受飞溅及碰撞物体的损害时,要佩戴护目镜、面罩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
7.在各种操作过程中均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气溶胶的产生; 8.在有可能意外接触血液等传染性物质或感染动物的操作时均应戴手套;
9.皮下注射用针头及注射器,只限使用于胃肠外注射和吸取动物体液等。在处理传染性液体时不准使用注射器代替自动吸管; 10.实验工作区禁止无关人员出人,尤其要严禁儿童进人;仪器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告知其有防止感染制度,工作后经严格消毒后方可离开。11.禁止将无关动物带人实验室内;
12.所有可疑已被污染的液体或固体材料在处理或重新使用前要消除污染。准备送去压力灭菌或焚化的污染物,应置于保证不泄漏的容器内,搬离实验室时要完全封好;
13.工作人员在处理传染性物质或动物之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时要洗手;
14.凡发生溢漏事故或接触传染性物质时,均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监督员或实验室主任,并作好书面记录及采取相应措施; 15.实验室监督员要及时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操作条例,并严格监督各项操作规程的实施:
16.实验室内仅能保存乙类或丙类菌种或毒种。它们应存放于冰箱内,上锁并由专人保管和专册登记。如果在医院范围内检出甲类菌种或毒种,应立即送往上级防疫机构,不得自行保存。菌(毒)种的销毁必须有2人在场。17.使用真空采血管采血。
抽血中心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院内、科内各项规章制度,听从主任(组长)的工作安排,准时上、下班。不离岗、串岗,离开科室外出时必须请假。
2.抽血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进行卫生整理,工作完毕要认真清理。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在无菌操作时戴口罩。
3.采血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巾一管,一次性用品使用后要及时处理销毁。耐心接待病人,主动告知取报告单地点和时间,协助血液检验报告单的发放。
4.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一切操作规范化,坚持查对制度。做好清洗、消毒、隔离制度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工作台面经常用消毒液消毒。
5.严格尊守检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
6.抽血中心人员由检验科统一管理,上午开设三个窗囗,下午开设一个窗囗,如窗囗排队病员多于五人时,组长应及时再安排人员抽血,以减少病员等候时间。抽血标本不分放免、检验科,各窗囗均要随到随抽。
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工作前进行卫生整理,工作完毕认真清理,在工作时间穿工作服,上班时不随便离岗、串岗。
2.认真做好室内质量控制,每天把质控血清随同标本一起测定,画好质控图,积极参加各类室间质量评价。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一切操作规范化,异常结果复核后报告。对超过生命警戒线的结果如血钾小于3.0 mmol/L或大于6.0 mmol/L,血糖小于3.0 mmol/L或大于30 mmol/L须尽快与临床联系,并有相应记录。急诊标本,应及时检测,规定时间内报告。4.坚持查对制度,检验报告单须经双人审核双签名后报告,原始标本需冰箱保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5.健全各类登记制度,结果记录完整、正确,并妥善保管,至少一年。
6.进修实习生不得单独发报告,需经本室工作人员过目签名后方可发出。
7.定期检查各种试剂是否变质,发现变质,及时更换。爱护各种仪器,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有相应记录。8.严格尊守检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9.发现疑难标本或结果,自已不能处理时,应报告上级检验人员。
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院内、科内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室主管的工作安排,准时上、下班。不离岗、串岗,离开科室外出时必须请假。2.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进行卫生整理,工作完毕要认真清理。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在无菌操作时戴口罩。耐心接待病人,主动告知取报告单时间。
3.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一切操作规范化,坚持查对制度,凡血红蛋白低于60g/L,白细胞低于3.0×109/L,血小板低于50×109/L时,均需复查。仪器分类提示异常的结果须推片复核,原始标本保存三天。
4.急诊标本要优先处理,规定时间内报告,遇有怀疑标本,及时与临床联系。
5.检验报告单须经双人审核,双签名。做好结果的登记、记帐和统计工作。
6.做好仪器的保养工作,对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校正,积极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经常用质控物评价,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7.认真带教实习生,实习生所发报告要由带教老师过目、签名。8.做好清洗、消毒、隔离制度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做到一人一针一巾一管,一次性注射器用后要及时焚毁,工作台面经常用消毒液消毒。
9.严格尊守检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10.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确保科内安全。对差错、事故及时处理、登记、科会讨论,找出原因,杜绝今后再次发生。
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进行卫生整理,工作完毕要认真清理。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在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上班时不随便离岗、串岗。
2.检查温箱、冰箱等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3.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的方法操作,各项检验操作都要做到规范化。对各种检验仪器、器皿、试剂,必须定期进行性能、质量监测和标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有相应记录。4.所有生物试剂购进后须做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证实符合质量要求,方能正式使用,以保证各项参考值的一致,提高检验结果的可比性。
5.积极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工作,经常用质控物监测操作质量,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在检验中,出现假阳性、假阴性结果时,须停发报告,及时查找原因。遇有怀疑标本,及时与临床联系。
7.健全各类登记制度,结果记录完整、正确,并妥善保管,至少一年。原始标本需冰箱保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8.进修实习生不得单独发报告,需经本室工作人员过目签名后方可发出。
9.严格尊守检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
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2.对待病人的问讯耐心解答,态度和蔼。
3.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工作时间要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工作帽和口罩,必要时使用一次性塑料手套。
4.每天上班工作前观察冰箱、孵育箱、水浴箱温度。如有偏差及时调整。
5.加强质量管理,执行细菌检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各种试剂质量和标准化,严格执行标本查对制度,及时登记、记帐,统计工作量。
6.检验报告要整洁,要签全名,实习生所发报告要由带教老师过目、签名,病区化验单送病房组统一消毒后再发出。
7.加强菌种保管。污染的玻片、吸管等应投入消毒液中浸泡过夜或高压灭菌后再清洗。不便高压灭菌的废弃物须焚化处理。8.每天下午下班前用金星消毒液消毒工作台面、地面。打开紫外灯空气消毒。
9.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或地面,应立即用消毒液倾倒于污染处半小时后拭净。
10.工作完毕后清理卫生,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保证安全。
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热情接待病人,对待病人的问讯耐心解答,态度和蔼。
2.准时开诊,工作时间内不离岗、串岗,离开科室外出时必须请假。
3.室内保持整洁,工作前进行卫生整理,工作完毕要认真清理,工作时要穿工作服。
4.检查尿液分析仪、离心机等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立即处理。
5.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操作,各项检验操作都要规范化。急诊检验标本要随到随做,及时报告。
6.严格尊守检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定期检查各种试剂,对不合格者及时重配。
7.及时转送生化、细菌标本,原始脑脊液及穿刺液标本要求保存72小时,以备复查。8.检验报告单书写要规范化。结果及时登记、记帐,统计工作量。
急诊化验室工作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和离岗,不得在室内会客。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告知急诊室同志,或在值班室门上挂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
2.急诊检验室接到标本后要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于危及生命的急症检验,如大出血等要优先从快检查。
3.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发出报告或先电话通知送检医师,各类检验结果登记齐全,注明报告发出时间和接受报告者,以备查询。遇有怀疑标本,及时与临床联系。
4.白天值班人员负责各种仪器的校对、保养,试剂质量的检查,保证夜班试剂和各类检验器材齐全。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试剂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5.所有标本都要求唯一性编号,检验结束后,各类血、脑脊液及穿刺液标本要求保存72小时,以备复查。
6.急诊检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交班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7.严格尊守检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
血库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认真细心。3.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用血量,提前备血,并保证各型血均有一定数量的储血。
4.重大手术备血,事先要复查血型,并与血站联系,保证血的供给。
5.配血时做好三查三对,取血日期先远后近,并按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规定,开展成份输血工作。
6.临床用血凭提血单方可配血,血制品拿出冰箱,要求半小时发完,严禁血制品存放于室温。
7.每天早、晚二次记录储血冰箱温度,各型血分类安放。做好交接班记录。
8.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配血标本保存7天。
第二篇:检验科各项规章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发出报告,三大常规<30分钟,生化<60分钟。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经审核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生化及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策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认真做好实习进行修生的培养和教学工作。
岗位职责 为加强各类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做到有职有责,准确、快速、及时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主任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考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订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副主任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负责本科的安全、试剂、物品管理和帐目的记录统计工作,并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三、副主任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参与全科检验、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指导本科主管技师、技师做好各项检验工作。
3、收集掌握国内外检验动态,积极设计课题,督促辅导本科人员参与科学 研究,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检验技术。
4、参与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科主任对各级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5、对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解决业务复杂疑难问题。
四、主管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负责本专业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控工作,解决业务疑难问题。
3、开展科研,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工作。
4、参与检验工作,指导下级技术人员的检验工作和质量督查。
5、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五、检验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六、检验技士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基础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衣帽整齐、文明行医。
2、做好室内卫生,保持台面及仪器清洁整齐。
3、认真做好各种质控,当天绘图,出控要及时寻找原因。
4、血液分析要严格无菌操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5、体液检验要认真验收核对标本,使用规范的标本容器。
6、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结果准确、报告及时。
7、报告单要字迹清洁整齐,不得涂改。
8、静脉采血要无菌操作并戴口罩,做到一人一针一纸一带。
9、各班虽有明确分工,但要互相协作,认真接待病人,做好解答工作。
10、爱护仪器,经常维护保养,并作好使用记录。
11、病区报告单登记后,由专人审核验收,被污染的报告单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发往各科。
12、下班前要用消毒液揩抹台面,喷洒地面,并浸泡消毒手后方可下班。
二、免疫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全院各项免疫检验。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查对标本。
3、认真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比对工作,出控要有原因分析。
4、要求结果准确可靠,报告准确完整并做好登记,保存原始资料。
5、认真保管好各种试剂,做好鉴定、检查登记,杜绝使用过期、失效及无防伪标志的试剂。
6、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所有报告均需有带教老师检查签名。
7、特殊标本均需妥善保存,特殊结果要按有关法规及时上报。
8、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做好记录。
9、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搞好清洁卫生,防止病原污染,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生化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全院各项生化检验工作。
2、认真做好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检验质量。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检验每一份标本。
4、一般检验结果当日送发报告,急诊检验随到随做,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危急值马上报告临床。
5、搞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整洁。
6、实验室内不得进食或吸烟,以防止中毒、污染或传染。
7、爱护仪器设备,搞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使用记录。
8、认真配制各种检验试剂,保证检验结果准确。
9、常规标本须妥善保存一天,或更长时间,以备复查。
10、节约用水、电和试剂。
质量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北省临床检验管理办法》、《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检验科管理,提高检验质量,为临床在诊断、治疗工作中提供可靠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二、管理形式
成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李泽宏为组长,陈怀炳、肖占军、褚运国、龚仁春、秦明芳为成员,经常对科室检验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每月质管小组对科室的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惩,经常与临床联系,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实行科室、个人二级质控,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人人强化质量意识。
三、实施细则
1、各室每天有一名技师以上职称的骨干在岗处理解决问题,把住质量关。
2、标本采集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唯一性编号和检查项目,正确采集标本,严防粗枝大叶,导致差错。
3、坚持标本验收交接制度,认真做好核对,做好登记,防止差错发生。
4、选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和较先进可行的测定方法,严格操作规程,妥善处理和保存标本,工作仔细认真,杜绝操作的随意性。
5、认真开展室内质控工作,逐步扩大质控项目,使科内的SD、CV和TP达到和超过部颁标准。
6、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操作程序,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7、不断学习、使用新技术,为临床、为病人服务。
8、试剂由专人负责配制,不使用过期失效试剂,血库试剂必须要有批批检文件。
9、仪器定点存放,定人保养,精密仪器每年由计量部门检定一次,一般仪器根据情况每季或半年校正一次,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玻璃量具先校正后使用,加样器经常校正。
10、积极参加省、市的室间质评活动,不断提高室间质评成绩,做到一年一个新起点。
11、加强献血员的健康检查和管理工作,体检项目要齐全,选用优质试剂,坚持体检标准,保证用血安全。
12、血库采血前要认真核对献血员的姓名、血型,填好标签,采血后再核对,分型存放。
13、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发现问题,要查找原因。发血前要仔细检查血液质量,办好交接手续,并做好登记。
14、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字迹要清晰,并做好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发 出。
15、病房报告单,应认真登记,报告单经有关人员验收、审核、盖章后,按病区分送。
16、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按卫生部标准,做好全院感染监测工作,每月将监测结果报感染办公室,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7、倡导业务学习,鼓励自学,科室适时派人员外出学习和组织讲课。每月进行二次业务学习,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或考核,加强“三基”训练,努力提高全科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
仪器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 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仪器使用及校准制度
1、本科仪器按照对仪器性能的熟悉情况及工作性质,包干到人保管。
2、认真执行三级保养制度,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或自行校正。
3、器械必须定房、定点放置,不得随便移动。
4、使用仪器时,动作要轻巧,严格操作,并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
5、医疗设备不得挪作它用,或私自借给他人,否则,发现一次除收回原物外,另罚款50-100元。
6、因违章操作或因粗枝大叶造成仪器损坏,除检查原因外,要根据情况,赔偿部分损失。100元以内赔8%,100-300元的赔5%,300元以上的赔2%,玻璃仪器赔10%。
7、仪器出现故障,使用者应首先检查故障原因,小故障能 排除者,可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请器械科处理,并报有关领导,以免延误工作。对不懂装懂,自行拆卸造成的损失,根据情况,当事人赔偿部分损失。
试剂管理制度
试剂质量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购买商品试剂时,必须先了解众多厂家的性质、产品性能、价格、保存期及使用方法,以货比三家并验证后方可购买。
2、化学试剂应尽量购买大厂家及名牌产品,防止低劣试剂造成的各种误差。
3、试剂购回后,要由负责管理资产人员进行核对验收,防止缺货及不合格试剂。
4、商品试剂应根据厂家的要求贮存在适宜的地方或分类贮存。化学试剂应分类保存,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剧毒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5、自配试剂应严格操作规程,认真核对,作好记录,配成后应和原试剂作对比试验,标准液应标定。
6、杜绝使用过期、失效、变质试剂,血库使用试剂必须经批批检。
检验标本接收及处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各种检验标本的采集、发送、接收等环节的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1、病区血液分析标本由基础室血液班到病人床边采集。
2、病区大小便标本由各病区卫生员送到基础室,由体液当班者验收,并做好登记,接、送标本人应签字。
3、病区血液生化标本由各病区护士采集后放到固定位置,由生化室当班者上班后到各区收集、验收、签字,不合格者不得接收。
4、门诊血液分析、生化检验标本由基础室当班者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直接送基础室。
5、特殊标本和急诊标本由护士送到相应的检验室,当班者应验收登记、签字。
6、当班人员必须对各种检验标本认真验收,因不负责任造成标本损失者,按差错处理。
7、常规标本报告发出后即可丢弃,血液标本、特殊标本和不易采集标本,报告发出后应保留24小时,血库标本应保存一个星期。
8、严格查对化验单号码,是否与标本容器上的号码一致,严防张寇李戴。
9、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处理,按规范保管。
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检验质量,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全科人员应严格按章操作,工作要仔细、认真,尽量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2、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做好差错事故的申报和登记工作,对隐瞒不报者,按有关制度加重处罚。
4、根据医院和科室管理规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必要的经济处罚。
5、出现差错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要有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
6、出现医疗纠纷后,由各专业组长先进行解释处理,解释时要讲究方法,尽量化解矛盾,并作好记录。有疑难纠纷应报告主任,主任处理不好的再上报医院。
隔离消毒制度
为了提高检验质量,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止交叉感染。特制订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2、细菌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每月作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3、工作台面于下班前用1:20的戊二醛揩抹。
4、静脉采血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带。
5、末梢采血,应一人一针一管。
6、工作期间,穿好工作服或隔离衣,无菌操作要戴口罩。
7、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高压灭菌后,再清洗。
8、医疗废物用黄色袋装,交医院医疗废物中心,作好记录。
9、下班前应用0.2%过氧乙酸或戊二醛浸泡手5分钟。
10、污染的检验报告单,应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发出。
11、被污染的台、地面要随即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12、血库采血、检测后的废弃物应及时在焚化炉内焚烧,报废血液应先用液体消毒剂消毒后,有形物品再焚烧。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预防各种影响安全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本科安全由主管检验师刘水娟负责。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逢会要讲安全,督促管好自己的人。
3、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由专人、专柜、专锁保管。
4、科内物品有专人保管,定期盘存,以防丢失。
5、值班人员负责科室的各种安全,并按要求及时锁好上、下两道门。
6、凡因责任性不强,丢失的物品谁当班、谁保管谁负责赔偿。
7、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8、加强劳动保护,宣传安全常识,做到安全上班,安全下班。
9、搞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污染,并认真作好院内感染监测。
超生命警戒值报告及登记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临床、为抢救危重病人争取时间 一切为病人着想急病人之所急,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根据省卫生厅和省临检中心的要求而制定。
2.本科危急值是参照了某些上级医院又结合我院实际而制订的。3.本科危急值:
K <3。0:>6。0 mmol/L Na <115:>150 mmol/L CL <80。0:>120mmol/L Ca <1.7:>3.4mmol/L P <0.3:>1.6 mmol/L GL U<2.5:>18 mmol/L BUN >18 mmol/L Cr >352 mmol/L UA>700mmol/L CO2cp<10:>30 mmol/L AMY>3000U/L T.BiLi>1340umol/L CK>1500U/L LDH>500U/L AST>500U/L Hb<60g/L WBC <2.0:>30*109/L RBC <2.0*1012/L PBC <50*109/L HCT<20% PT>20 S APTT>60 S 大便潜血试验:强阳性 血红蛋白尿:阳性
4.检验科在上述项目所测结果达到或超过此危急值时,应仔细核对,无误后应立即向临床报告,并做好记录,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5.如果未仔细核对,或报告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及交接制度
为了预防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宣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科室在适宜的地方放置拉圾篓,内套黄色一次性方便袋,以便放置一般性医疗废物。
3、针头等利器医疗废物,应放在利器合内,由清洁工集中装袋。
4、有细菌生长如细菌培养基及菌种应先高压消毒后再放到套有黄色一次性方便袋的拉圾篓内。
5、科内所有医疗废物每天由清洁工收集入袋,作好数量和收集人记录。
6、每天下午5点由清洁工送交医院医疗废物中心,作好登记,双方签字。
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1、目的:
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 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3.职责:
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分管科主任 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4.要求:
(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发票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 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 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 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 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 名。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打印清晰、严禁涂改报告。
(4)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标本漏测、报告 单漏发。门诊报告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病区报告后,检查核对有无漏打,无误后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避免丢失、遗落,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报告单如有丢失,各实验室负责查找 记录补发报告。
(5)标本完成检测后,将已检验的标本按序存放在冰箱内,记录贮存 的标本数并签字,以备查询和复查。
(6)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双方面对面交班,并在交接班本上 记录和签名)及部分标本的转送工作(酒精浓度测试、细菌培养标本、环孢霉素浓度检测标本等),重要的交班内容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 任汇报。
(7)值班人员必须准时接班,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等待接班人员来 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以保证交接班不脱节。如接班者未到而离岗 者,依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工作期间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包括急诊标本的接收和报告记录、标本清退记录、危急值报告记录等。
(9)下班前,由值日人员检查水、电、门窗、仪器安全情况,发现异 常及时报告。
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时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患者。 2门诊危重患者。
3急诊观察室患者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和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葡萄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 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报告时限
(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检验报告发放制度
一、门急诊病人报告发放程序
1.门诊病人,报告完成后由患者自助打印,急诊病人由急诊值班人员发放给病人本人。
注:无取报告单回执单时,询问并核实病人身份后,在实验室信息系统上查询报告,经核对无误后发放。
2.因报告仅一部分完成,不能按时发放报告时,可向病人口头解释已完成结果的信息,并说明正式报告的预计时间。病人确需部分项目的正式报告,按下列程序处理:
① 可删除未完成项目,向病人报告已完成项目。
② 告知病人未完成项目预计完成时间,重新补发剩余项目报告,注明原采样时间,发给病人其余检验报告单。
3因仪器故障不能按时发放报告时,可向病人口头解释原因,并说明正式报告○的预计时间。
3.体检样品的报告,由检验科各科室审核,由体检科统一发放。
4.如病人需要咨询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应从实验的角度对结果本身进行评价,不能做与临床诊断有关的结论性解释。
二、报告补发及修正处理
1.门诊病人补发报告应持病人有效证明(身份证、就诊卡、收费单据等)。初诊病人有明显异常结果的报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
2.住院病人补发报告应有医务人员的说明。因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死亡、医疗纠纷等特殊情况下的报告补发,应由经治医生到场才能补发。3.在本科范围内造成报告内容错误,并经核实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① 当面向病人致歉。
② 病人基本信息错误,由具体操作人员及时更正。
③ 结果明显异常或错误,用剩余原样品复查时,应免费复查。
④ 结果明显异常或错误,原样品不能进行复查时,建议病人重新采样,免费复查。
⑤ 发现特殊异常或可疑结果时,建议病人检查相关项目,并重新交费复查。
4.非本科错误,勿指责相关部门,应向病人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
检验科管理制度目录、检验科工作制度„„„„„„„„„„„„„„„„„„1
2、岗位职责„„„„„„„„„„„„„„„„„„„„„2 3、实验室工作制度„„„„„„„„„„„„„„„„„„5 4、质量管理制度„„„„„„„„„„„„„„„„„„„7
5、仪器管理制度„„„„„„„„„„„„„„„„„„„9
6、仪器使用及校准制度„„„„„„„„„„„„„„„„10
7、试剂管理制度„„„„„„„„„„„„„„„„„„„11
8、检验标本接收及处理制度„„„„„„„„„„„„„„12
9、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13
10、隔离消毒制度„„„„„„„„„„„„„„„„ „„14
1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
12、超生命警戒值报告及登记制度„„„„„„„„„„„16
13、医疗废物管理及交接制度„„„„„„„„„„„ „„17
14、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18
15、急诊检验制度„„„„„„„„„„„„„„„„„„20
16、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度„„„„„„„„„„„„„21
17、检验报告发放制度„„„„„„„„„„„„„„„„„26
第三篇:检验科各种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管理规定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健康员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
(2)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门诊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健康员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3.急诊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尿HCG等。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二氧化碳结合力、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AST测定、LDH测定、CK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6)免疫学检验:肌红蛋白、肌钙蛋白测定。(7)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8)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9、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10、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11、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
12、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3天才能弃去。
13、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14、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密封后由工人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15、对使用完毕的细菌培养基,回收使用的要高压灭菌后进行洗刷,一次性的细菌培养基按一般医疗垃圾处理。检验科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检验报告单审核发放制度
一、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姓名是否一致,无误后方可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工作。
二、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能辨认。
三、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报告单。
四、各工作室的报告单每日应由组长(组长不在应指定他人代替)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
五、审核过的报告单,应由专人放入消毒柜,每日下午进行集中消毒处理后,负责送往个临床科室。
六、科主任应定期(每周1—2次)抽查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进行讲评,对不合格的报告单按照《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扣罚。
危急值报告制度
1、临床检验实验室应根据我院就医患者情况,特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
2、“危急值”报告有规定的可靠途径,检验人员能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重点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危急重症患者。
3、“危急值”项目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认定,至少应包括有电解质、血糖、血气、血、尿淀粉酶、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
4、有医学决定水平的检验数据定义为检验危机值及重要结果。
5、检验工作人员在检验活动中必须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危机值水平,并在实际操作中进行监控。
6、检验结果达到危机值水平时,应对检测流程再次审核查对,遇到可能存在影响结果的因素须分析除去影响因素后再次进行检验复核。复核结果与初次结果一致应及时向临床报告(电话通知或直接送达)并记录。复核结果与初次结果不一致应报告上一级技术主管人员分析处理,以分析报告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7、科室业务技术管理小组定期对危机值报告情况进行审核,并作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内容。
8、有关未尽列出的检验极低或极高值,血、脑脊液、骨髓培养阳性重大传染病、如霍乱、艾滋病等在本实验室初检经复查后仍有重大疑似者,检验结果必须及时电话向临床医师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报告人必需详细记录结果、记录报告时间、接受人及报告人。
检验科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一、差错事故处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及时处理和整改。
(二)事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程,造成检验失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并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的事件。
(三)差错: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但对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
(四)登记报告。
1、凡发生差错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专业组长报告,尽快进行补救并填写差错事故记录本,严重者及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报告院医疗部、院领导。
2、一般差错,应填写差错登记本,并注明差错性质及补救办法。
3、月末由组长将当月发生差错情况填表报给科主任。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样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并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五)凡出现医疗差错或严重工作差错,科室组织专业组长或科务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讨论,吸取教训,提高认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六)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预防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明确检验目的,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完成,发现差错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仪器专人保管并实行三级保养,使仪器在最佳状态下进行检验工作。
4、每天由各实验室审核人员检查检验报告单,保证检验质量。
5、定期检查,校正仪器,不使用过期、霉变试剂,并在“审核者”栏签名,保证检验质量。
6、坚持做室内质控,作好原始记录、质控图、失控报告及评价。积极参加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达到优良成绩。
7、严格执行样本收集和送检制度,做到“三查三对”(姓名、科室、床位),不符合的样本认真登记退回病房,重新留取。
二、医疗纠纷处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为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强化实验室应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能力,形成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卫生部)。
(三)按照《医疗纠纷登记手册》的填写内容和要求,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同步记录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具体要求包括:
1、立即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纠纷发生经过,作好笔录;
2、根据调查笔录、当事人陈述报告和科室处理意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讨论),形成处理意见;
3、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作好通报和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
(四)及时将医疗纠纷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已归档的材料不得篡改、伪造,不得随意外借,应有专人保管,防止遗失;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医疗纠纷登记专册》所列的处理项目应按时完成,不得缺项;
2、处理结果向患者(或家属)通报和解释时,通过电话方式的,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存档;通过书面方式的,应将文字材料复印件存档。
(五)实验室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当事人报告和患方投诉后,应由科室负责人及时调查、核实纠纷经过;
2、应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对纠纷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明确纠纷性质和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科室意见,书面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
3、对科室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和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或专职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落实,并接受医疗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的督查。
(六)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纠纷发生后,应如实陈述事件的经过,并认真填写《医疗纠纷当事人陈述报告书》,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陈述报告书递交至处理办;
2、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认真做好纠纷的处理工作。
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1.实验室要求:
1.1专用实验室,门上有明显的生物实验安全标志,充足的操作空间,实验室应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1.2实验室台面材料应耐酸、耐碱,易清洁消毒,不渗漏液体。1.3实验室有移动的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1.4备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设备。
1.5有感应的流水装置,备有洗眼器、眼罩,足够的一次性手套、口罩。
1.6清洁区(间)备有存放个人衣服、用品的设施。1.7购置免排放高压蒸汽消毒炉进行医疗废物的消毒。1.8实验室备有空调设备,室温保持在20~25℃。2.安全操作:
2.1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2.2 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饮食、吸烟和化妆打扮、会客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行为。
2.3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私人和无关的物品不可带入实验室内;
2.4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手套破损即丢弃、洗手并换上新手套。
2.5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2.6 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质。
2.7 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的整洁。2.8 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液体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2.9 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按照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处理。3.废弃物品的消毒处理
3.1 血液标本、一次性细菌培养基,用高压蒸汽消毒炉消毒后装入锐器盒,按医疗废物处理。
3.2 痰、粪便标本按医疗废物处理。
3.3 针头、烂玻片、吸管等锐器,放在锐器盒内。3.4 回收的输血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3.5 不用回收的一次性消耗品,如吸头、吸管、胶塞等直接装入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不用消毒水浸泡。
3.6 实验室所有垃圾,应严格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分开放置。4.健康监护
4.1 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
4.2 遇到职业暴露意外事故,接触者应在接触当时,接触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各采血检查一次HIV抗体。4.3 患有皮肤疾患、皮肤溃烂、破损情况要及时诊治。
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1.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坚持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
5.科主任每年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第四篇:检验科各种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Ø”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4、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九、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
1、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拒检记录本。
3、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
1、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2、不在检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3、注意个人卫生。
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等。
2、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及时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
十六、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医院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
(二)、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其中:
1、感染性废物: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⑵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⑶废弃的血液、血清;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损伤性废物: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各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药物性废物: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化学性废物: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检验科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房贮存,隔天交由市绿洁公司回收处置。
三、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痰、脓、血标本加2倍量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
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控制检验科医源***染的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检验科微生物学监控制度、保洁工作制度、消毒工作程序和感染性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及登记制度。
2、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个人操作习惯是造成锐器伤发生的决定性因素。要改变不正确的个人操作习惯,保证在任何时候进行操作时都能采用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要增强医务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感染的危险性认识,要把职业安全教育作为职业培训的一项内容,以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3、增强自身防护意识
检验科人员自觉遵守检验科规章制度,在实验操作中戴一次性手套、口罩,高危操作环境要求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正确配制消毒液,定期对工作环境消毒,经常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锐器损伤的防护和处理
检验科人员被锐器意外刺伤后,应先脱去手套,再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用流动净水冲洗伤口,使部分血液排出,然后用碘酊、乙醇消毒受伤部位,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
5、加强接触部位的消毒
在配制、使用和处理污染物的过程中如发生接触,必须做到:(1)迅速脱去手套和隔离衣;(2)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3)眼睛接触后迅速用水或等渗洁眼液冲洗;(4)记录接触情况,必要时就医治疗。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第五篇:检验科制度
检验科质量安全管理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检验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应对诊治、急救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保持和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树立良好的服务理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检验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应对诊治、急救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保持和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和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充分体现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要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做到服务形式多样化和规范化,并持续改进。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特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计划:
1.按照《检验科防止紧急意外事件的预案与流程》,全面提高检验科应对各类紧急意外事件的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的方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发挥每一员工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每一检验人员参与应对紧急意外事件的有效机制,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
2.严格遵守并执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科室人员都必须服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主任或副主任协助处理。
3.严格遵守检验标本接受、查对、传递、分发制度。
4.严格遵守并执行SOP操作规程,要求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制定并定期更新临床检验项目应用指南或手册。微生物专业定期向临床提供抗菌药物药敏的种类,与药学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向临床分布抗菌药物使用信息。
5.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能够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项目,及时报告及咨询服务,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并有审核或复查等;遵守危急值报告制度,注意病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等;对本院不具备条件而临床有需求的检验项目有分包的服务质量保证,并要与分包实验室(委托实验室)签订相关协议。
6.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卫生部或内蒙古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检、血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及特殊项目的室间质评。进行或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及服务,并对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处理、整改、改进、完善等。
7.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检测仪器和试剂有专人管理、保管、运行、记录、使用、保养、维修、效期管理等;
8.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检验规范管理标准,承担紧急意外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紧急事件救援任务等。
9.建立差错、事故的登记及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个人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及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质量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质量关键过程流程管理,增强职业忧患意识。严格防范或杜绝或减少医疗纠纷与差错或事故发生。
10.严格落实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及个人业务素质,定期召开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确保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与持续改进。
11.建立、完善LIS、并与HIS联网,实现数据管理和收费及报告查询的数字化管理。
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与永恒主题。医疗质量是指:能提供良好服务,使患者伤害最小,医院在各个环节中应注意收益与亏损间的平衡.医疗质量是技术水平、管理方法与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质量与安全涉及医疗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引起全员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真正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现以人为本与持续改进,保障健康、安全!
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
3.职责
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医院感染监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应遵守本程序。4.程序
4.1 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值的测定:开启紫外线灯5 min 后,按说明书操作,将测定波长为253.7nm 的紫外线强度测定仪(指定有效期内)探头置被检紫外线灯下垂直1 m 的中央处,仪表稳定后所示数据即为紫线灯管的辐射强度值。其中30 W 直管型紫外灯新灯管辐射强度值≥100μW /cm2,使用中辐射强度值≥70μW /cm 2 ;30 W 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射强度值≥200μW /cm 2。
4.2 微生物学检测方法:开启紫外线灯5 min 后,将8 片染菌玻片平放人灭菌器皿中,水平放于紫外线灯下适当距离处照射,于4 个不同间隔时间,各取出2 片染菌玻片,分别投入2 支盛有5 ml 洗脱液(含1 %Tween80、1 %蛋白胨的9g/L 氯化钠溶液)试管中振打80 次。经适当稀释后,取0.5 ml 洗脱液放人灭菌平皿内用普通营养琼脂作倾注培养;再放37 ℃温箱内培养48h,计数菌落。另取2 片未作照射处理的染菌玻片分别投入2 支盛有5 ml 洗脱液试管中振打80 次,其余按上述步骤操作。计算细菌杀灭率(%)= 未照射染菌玻片回收菌数-紫外线照射染菌玻片回收菌数 /未照射染菌玻片回收菌数
4.4判断标准:对指示菌杀灭率≥99.9% 为消毒合格; 对达到物理学检测标准时,作为消毒合格的参考标准。
l物体表面消毒采样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物体表面消毒采样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医院感染监测。3.职责
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医院感染监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应遵守本程序。4.程序
4.1.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4.2.采样方法:用5cm×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100cm2,连续采样4个,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常用含0.5%硫代硫酸钠+0.1%吐温80的PBS)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门把手等不规则物体表面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4.3.检测方法:
4.3.1细菌总数检测: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次,用无菌吸管吸取1.0ml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菌落的平均数×稀释倍数/采样面积(cm2)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举例:平皿上菌落数(10,9),结果为:9.5×10/100=0.95(cfu/cm2)4.3.2致病菌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沙门氏菌检测。4.4.结果判定:
Ⅰ、Ⅱ类区域: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Ⅲ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Ⅳ类区域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氏菌。5.注意事项:
5.1采集样本要有足够的数量且具有代表性,如层流洁净手术室,选择具有代表性采样地点(如手术台、治疗车、无影灯把手等);
5.2采样时,棉拭子处于湿润状态,如处于饱和状态可将多余的采样液在采样管壁上挤压去除。禁止使用干棉拭子采样。
检验科标本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