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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打印填写盖章版)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20-65665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5 21:33: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空白打印填写盖章版)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

[ ]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甲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1.根据国家电信主管部门为乙方核发的(全国)400系列号码,甲方需要利用400号码实现[通话]服务,完成[一码通]功能,并可实现由主叫用户承担本地网主叫通话费用,由甲方(被叫方)承担长途电话通信被叫通话费用并向乙方支付。

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利用400[号码(“400号码”)实现[通话]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一码通商务热线业务”(“400业务”):建立在中国电信的公众电话网(PSTN)和先进的国家智能网(IN)基础上,具有全国统一号码接入、呼叫汇聚、目的地选择、主被叫话费分摊等功能的业务。

1.2“一次性开通费”:400业务在中国电信的所有本地网开通过程中需要的相关一次性费用,如:手续费,修改局数据费、测试费等。

1.3“功能使用费”:甲方选择使用的特殊功能使用费。1.4“通话费用”:主叫用户呼叫时产生的,应由甲方向乙方缴纳的本地业务使用费、长途通话费。

1.5“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开通,收费以及故障受理等。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甲方需要利用乙方400号码提供[ 通话 ]服务(“呼叫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以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部门章名为:[ ],部门章印鉴样本见附件)的业务需求单为准(附件一)。2.2乙方开通呼叫服务后,甲方如果需要调整接入方式,在不改变使用400号码接入方案的前提下,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新的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的业务需求单。

2.3 业务需求单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3.1.2在接入和使用400号码实现呼叫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技术性问题,均可向中国电信统一服务电话10000拨9进行故障申告,或就近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申告;主叫用户可以向乙方下属机构公布的客户服务热线申告。

3.1.3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400号码,不得将400号码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1.4甲方应保证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3.1.5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1.6应以书面形式(业务需求单)向乙方提供利用400号码实现呼叫服务开通的使用范围、接入呼叫中心的被叫电话号码、接入呼叫中心的地点、接入呼叫中心的业务、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案、要求开通时间、服务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1.7应派专人负责做好入网的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

(2)无偿提供机房,并做好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的准备。

(3)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入网各方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4)调配和预留所在建筑物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

3.1.8应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呼叫服务迟延提供的责任,该情况将视为呼叫服务已按时开通。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视甲方为乙方的全国集团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并为甲方提供400呼叫服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业务受理、开通、收费及故障申告等一站式服务。

3.2.2在资源具备、且甲方交付一次性开通费用后,乙方应按照双方共同协商的计划进度提供呼叫服务,并及时将进度情况通知甲方。

3.2.3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甲方在接入和使用400呼叫服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网络技术故障等工作。

3.2.4如果甲方需要进行必要的网络设备调整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3.2.5在400业务开通后,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应向甲方进行开通交付。第四条400业务的开通 4.1400业务开通是指乙方根据双方共同协商的业务开通计划进度实现数据的开放和测试。

4.2400业务开通后,乙方或委托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4.2.1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验收核实,400业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实际开通日,以乙方当地下属机构与400业务开通地点的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日期为准。

4.2.2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400业务,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开通日期为400业务实际开通日。

4.3乙方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计收月通话费用、功能使用费。4.4如400业务开通后任何连续[ ]个月内未产生任何呼叫量,或者虽然产生呼叫量、但前述期限届满后其余月份的单月呼叫量未达到[]分钟的,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00号码归属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诺本号码开通后[]月后,在双方约定协议期内月(年)被叫通话费用不低于[]元/月(年)。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5.1甲方使用呼叫服务用于自身[ ]范围内用户的服务,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及双方达成的协议(详见附件二)向乙方缴纳一次性开通费用、功能使用费和月通话费用(统称“服务费用”)。5.2甲方应当采用[ ](银行转账/银行托收/现金支付/电话托收)的方式进行付费。

5.2.1每[ ]的[ ]日前,由乙方或委托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当[ ]账期的账单。

5.2.2每[ ]的[ ]日之前,由甲方向乙方或向乙方下属机构支付当[ ]账期的费用。

5.2.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 户名:[]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第六条通信和服务质量

6.1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权益。

6.2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6.3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通信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4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400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6.5如乙方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

6.6双方同意,为保证通信质量良好,双方应当就各自负责的设备和线路运行维护状况定期进行交流。

第七条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甲方逾期付费,除向乙方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3‰)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400短号码接入服务;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8.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3.1.3条约定使用400号码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并应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将无偿收回400号码,并在三个自然月后重新分配。由此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8.4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景德镇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景德镇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景德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及免责

10.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乙方解除。

10.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服务期限

11.1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400业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11.2除非任何一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租服务,否则服务期限将自动续展,续展的服务期限与本合同服务期限相同,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2.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2.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2.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合同。

12.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臵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甲方:[]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邮编:[] 电子邮件:[ ]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业务需求单

附件二资费标准及甲乙双方达成的费用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二篇:因特网接入服务合同

因特网接入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双方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互信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宽带、服务器、虚拟主机、邮箱、机柜等因特网接入服务资源,具体业务类型与业务价格见业务开通单;

二、服务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服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严格遵照网站上公布的相应服务标准(或内容)为乙方提供服务;

2.若因甲方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暂时中断,甲方将以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双倍顺延乙方的服务时限(即:中断1小时补偿2小时);甲方对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3.甲方每周对虚拟主机客户数据备份一次,如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网站当前数据丢失,将以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特殊情况下,备份数据无法恢复,甲方将以延长服务时限1周做为补偿;其他业务类型客户数据备份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没有备份义务。4.甲方代为乙方注册申请相关域名,免费代为进行ICP备案。若域名注册不成功,甲方直接退还乙方域名注册费用; 5.乙方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活动或超过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积极配合网站备案与信息安全工作。

2.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按时为域名和空间、邮箱等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3.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帐号及密码。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直接和任何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承诺不会使用甲方提供之服务从事任何根据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行为或者违反社会道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垃圾邮件、经营VOIP电话业务、黑客攻击、侵权、散布淫秽或封建迷信内容、抽奖及赌博、任何跨网透传,流量穿透行为、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政治或宗教宣传、泄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的信息、散布扰乱社会秩序及安全或损害社会道德的信息或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及利益的信息。乙方进一步承诺将防止他人散布前述不符合国家法律及/或本合同规定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URL和横幅链接散布。如乙方未按使用互联网业务的信息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对网站存放或发布的内容享拥有全部的知识产权。因乙方网站或相关内容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免则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线填写订单到本站收到乙方付款前,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2.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运行管理费;

4.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上层网络阻塞造成访问速度下降,或服务器硬件故障导致数据丢失的,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2.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江苏省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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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网站接入服务合同

网站接入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合作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以下产品和服务:

提供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服务器,简称虚拟主机。除本合同明确标示外,所有该虚拟主机的相关参数均以双方在购买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相互确认的为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拥有本合同所称服务器的所有权;乙方拥有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依照甲方在线提交的虚拟主机服务申请中定制的服务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甲方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乙方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甲方FTP帐户、停止甲方网站WEB访问、删除有关目录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在甲方出现违反甲方义务第1点、第2点、第5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甲方虚拟主机的运行,甲方违反该义务给乙方及乙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甲方因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引发的故障、问题及甲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将出现的问题提前告知乙方,甲方在3天内没有解决,乙方有权自主决断,终止甲方虚拟主机的运行。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并有权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或价格标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器空间的租赁,进行日常维护。

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保证甲方的主机在线正常运行,供电稳定可靠,与Internet连接的正常,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Internet 断开连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超出乙方预见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的3天内与甲方沟通并相互配合恢复正常运行。

3.乙方不得无故破坏或干扰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并尽力为甲方解决由于第三方人为操作出现的故障。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FTP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主机,并利用虚

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甲方可运用编程语言编写CGI等程序(特定产品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

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

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①.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

②.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③.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④.其他超出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

禁止的行为。

甲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乙方和乙方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维护或

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甲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

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因上述

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提前通知甲方续费。

四、甲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

甲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以甲方通过乙方网站上虚拟主机服务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的信

息为准,此类信息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会对此类信息做详细记录,乙方有义务

按甲方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甲方同时不得超出其定制的服务内容使用乙方的资源。

五、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产品价格详见产品订单:

1.甲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将足够的款项汇入甲方在乙方的帐户中,乙方将在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计算相应款项,开通虚拟主机。

2.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

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乙方的帐户,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3.乙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

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甲方租用乙方虚拟主机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甲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

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即关闭甲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

第五条第2点履行。

七、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

面方式确定。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

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现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

义务承受者,但转让方应保证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否则转让

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

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

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在合同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

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网站无法访问,乙方应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乙方已付相关

时段费用的款项。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已支

付的空间租用费。

2.甲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乙方及乙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及乙方

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系统的损坏、乙方客户的索赔及乙方客户网站

因此所受的损失,并且乙方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规定关闭甲方的网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

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

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价款

0.3%的滞纳金。

十、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

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

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

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

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

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

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

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

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

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

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

算机行业惯例。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第四篇:填写——中国联通400短号码业务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联通400电话业务信息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中国联通400电话业务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400客户需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凡发现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一律终止业务接入。

二、400客户须对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

“九不准”,即: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三、不得对400业务进行转租转售,与我公司签订入网协议的企业必须是使用400业务的最终客户。如发现转租转售行为,中国联通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400业务。400客户须符合实名制要求,确保提供的有效证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真实落地的目的码必须为申请单位实名办理的电话号码。

五、400客户有提供该号码使用用途、开放范围的义务,不按协议约定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400客户承担。

六、400客户接受中国联通及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中国联通查找、清除非法网络行为,直至处理完毕。

七、400客户联系方式或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联通公司进行变更,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400客户承担。

八、如有其它影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中国联通有权采取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

九、我单位承诺400外呼使用时段及频次,如下:

1.使用时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频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我单位承诺所使用的400业务不开展诈骗、骚扰、涉黄、涉恐、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如因此引发的社会群众投诉和违法责任将由我单位全部承担,当公安部、工信部、12321、10019、10010等各类投诉举报达到或超过__2___件/月,我单位同意中国联通关停涉事400号码(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关停业务)。

十一、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联通负责保管。

特此承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需填写 单位地址:需填写 联系人姓名:需填写 联系人电话:需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需手签字,写法人名字

[单位公章]:

[日期]:

需填写

第五篇:9字头短号码申请报告

XXX实业有限公司文件

X字[2009]23号

关于使用客户服务专用 电话号码96678的请示

XXX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属XXX市中小企业局管辖的民营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XX产品、XX产品的生产、销售和配送。为进一步改善客户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品牌形象,特向贵局申请一个短号码,详情如下:

一、号码用途、使用范围、服务内容、服务量预测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所申请号码用于我公司筹建的客户呼叫中心接入号,统一受理XXX市内客户订水、服务投诉、XX产品维修等需求。

根据我公司客户的历史呼叫统计,并综合考虑年业务增长率,呼叫中心投入运行后日平均呼入量将达4000次以上。因此,在呼叫中心主要语音设备选型上,我公司将采用双主机热备份的方式,确保客户呼叫中心的不间断运行。同时,我公司将定期对客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思想的灌输,并制定详细的管理考核制度,以人员思想教育和经济利益刺激齐头并进的方式,以中国移动10086呼叫中心为榜样,逐步提高客服质量,维护对外统一号码的信誉。

二、启用码号的技术方案。

XXX客户呼叫中心网络拓扑图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需求,客户呼叫中心拟采用Internet与PSTN集成方案。语音通信方面,客户呼叫中心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30B+D/E1数字中继接入PSTN,面向全市客户使用统一的接入号码。下属各配送点/维修部门/客户关怀部门客户端使用VPN协议通过Internet拨入VPN服务器,与呼叫中心连接。客户使用普通电话或移动终端呼入呼叫中心,系统根据客户在IVR语音导航下所选择的服务类型分配相关座席接听,座席确定并录入客户需求后形成派工单,通过Internet将派工单发送到各配送点/维修部门/客户关怀部门PC客户端。

系统同时配备短信业务系统,在呼叫中心话务处理系统宕机后,客户呼入将被手动切换为传统接入方式,座席确定并录入客户需求后形成派工单,通过短信将派工单发送到各配送点/维修部门/客户关怀部门手机客户端。

为保证网络安全,呼叫中心与各配送点/维修部门/客户关怀部门之间采用VPN连接,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防止公司商业信息外泄;同时安装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对于恶意呼叫,将被记入语音防火墙黑名单,而对于来自Internet的攻击,则以定期入侵检测手段进行防范,同时通过Internet防火墙进行遏阻。此外,确保呼叫中心与Internet的连接带宽高于潜在恶意行为者的带宽,以此降低分布式流量攻击的成功率。必要时,中心将临时切断与Internet的连接,在威胁解除前,使用短信系统开展业务。

客服座席设置如下:

1.呼叫中心本地坐席18个,其中2个管理席,16个普通席。普通席承担客户需求的受理,管理席则负责对全部普通席服务质量的全程监控和考评;

2.XX产品技术专家坐席:1个,负责对客户XX产品维修、清洗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进行释疑;

3.客情维护专家坐席:2个,负责对客户异议、疑问、建议作出处置方案并安排相关人员跟进实施。

三.启用号码的实施进度安排。

为保证呼叫中心长期运行的稳定性,我公司对所申请码号拟采取软件先行、硬件跟进、软硬件交叉实施、逐户通知新接入号的开通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软件开发: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9月25日,以高度实用、流程优化为原则,完成我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网络版的开发和基础测试。

2、硬件采购: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7月25日,以高性价比兼具实际应用经验为前提,完成对呼叫中心语音处理设备、服务器设备、网络设备的市场调查、选型和采购。

3、系统部署:2009年7月26日至2009年8月26日,完成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部署。

4、系统测试:2009年8月27日至2009年9月26日,完成硬件系统大高负荷稳定性及软件系统适用性的测试。

5、通信接入:2009年8月27日至2009年9月26日,完成呼叫中心所需数字电路、网络光/电缆的接入。

6、系统集成调试:2009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26日,完成软硬件系统的集成,同时对硬件、软件的功能进行调试。

7、试运行: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进行系统整体试运行。

8、正式投入运行: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5日完成验收,然后正式投入运行。

四、码号启用准备情况。

1.所需设备:语音交换主机1-2台,语音交换主机配套H.323网关1台,座席IP话机12台,座席耳麦12个,座席终端PC机12台,服务器5-6台,在线式UPS电源1套,断电自启动发电机1台,企业路由器1台,32口企业以太网交换机1台,VPN服务器1台,硬件防火墙1台,机房维护终端PC机1台,5设备KVM切换器1台,机房专用空调1台。

以上设备我公司已进行邀标并达成采购意向,待短号码申请获得批准后立即采购。

2.线路

短号码的接入线路我公司拟采用网通或铁通公司的30B+D/E1数字中继,网络应用同样采用网通或铁通公司的光缆接入,带宽要求≥8M。目前正在调查上述二公司的线路质量、技术力量、合同信誉、售后服务等情况。因数字中继和光缆接入费用高昂,我公司将在短号码申请获得批准后再行采购。

3.电路

短号码硬件承载平台的电路使用我公司原有市电,备份电力使用山特在线式15KVA 4H延时UPS。现已对市电原线路进行全部替换,所有电力管线均采用BV防火材料,主线采用¤25mm电缆。强电系统

2和弱电系统室内布线工作已经完成。

五、申请人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XXX市中华中路驰宇大厦18楼 邮政编码: 550001 联系人:XXX 固定电话:XXXXXXX 移动电话: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 E-mail: XXXXXX@yahoo.com.cn 附件:

1. 《码号资源使用保证书》;

2. 《XXXXXX实业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关于申请建立客户呼叫中心的请示》(XXX市中小企业局已批复)。

X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电信 资源 使用 请示

抄送:杨总 存档一份 XXXXXX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印发

(空白打印填写盖章版)400短号码接入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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