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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制度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20-101520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30 00:34: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住院部制度

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总负责管理,科主任及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每周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四、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五、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 4 次(上、下班前),24 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 口罩。

八、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 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十一、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二、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三、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二、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1.医疗争议处理预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突发性公共群发医疗事件应急预案 4.药品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6.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7.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8.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9.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0.病例讨论制度 11.会诊制度 1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3.保护性医疗制度 14.医嘱制度 15.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6.查对制度 17.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8.谈话签字制度 19.手术审批制度 20.手术管理制度

21.择期手术病人术前管理考核办法 22.病历书写制度

23.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24.病历运行、归档管理制度 25.病历检查制度 26.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27.转院、转科制度 28.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29.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30.医技药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 31.门诊工作制度 3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3.急诊科工作制度 34.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35.急诊抢救制度 36.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37.急诊值班主任制度 38.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39.临床用血管理条例 40.血库工作制度 41.血液发放制度 42.内科输血指南 43.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44.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45.输血前告知制度

46.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47.内科系统使用抗菌药物暂行规定 48.外科系统使用抗菌药物暂行规定 4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试行)50.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51.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52.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53.处方点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54.药品引进采购制度

55.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56.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57.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58.多重耐药菌病例监测与控制措施

5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及奖惩办法 60.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理办法 6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死因监测报告制度及奖惩办法 62.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63.职业病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64.检验科工作制度 65.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66.放射科管理制度

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每周大查房不得少于一次,科主任应有计划的每天分别查各负责医师分管的病房;二级医师每天查房不得少于一次(危重病人根据病情查房);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三级医师大查房应有二级、一级医师、护土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一级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对全病区病人负责,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应重点观察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查房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之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或二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一)三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人,审查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介绍国内外医疗新技术及动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二)二级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一级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各项诊疗资料是否及时收集、可靠,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三)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特殊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的执行情况;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值班医师查房: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完成经治医师交办的诊疗措施。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一、新毕业医师、进修、实习人员写全病历。批准的本院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进修医师可写住院志。

二、病历的一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婚姻、职业、工作单位、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四、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五、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六、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七、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八、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九、辅助检查资料。

十、初步诊断。

十一、医师签名及病历完成时间。

十二、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十三、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十四、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十五、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第二篇:住院部制度

住院部制度

住院部概况 住院部的组织结构 医师工作文明规范 护士工作文明规范

各类制度 查房制度 交班制度

新入院病例讨论制度 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制度 病历书写制度

各类人员职责 科主任职责 临床医生职责 护士长职责 护士职责

第一篇医院住院部概论

第一篇医院住院部概论 第一章住院部的职能及作用 第二章住院部的组织结构 第三章病房建设 第四章住院部文化建设 第五章住院部管理的理代化 第二篇医院部的管理 第一章医院住院部的建设 第二章住院部的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章护理质量管理

第四章住院部信息资料及档案管理 第五章住院部设施与设备管理

医师工作文明规范

一、首次查房 要求:态度亲切,认真仔细 二、三级查房 要求:明确诊断,解答清楚

三、值班查房 要求:主动关心,动作轻柔

四、诊疗(检查)操作 要求:聚精会神,准确操作

五、手术 要求:专心致志,严密规范

六、门诊 要求:询问病情,耐心仔细

七、急诊(留院观察室)要求:冷静果断,诊断明确

护士工作文明规范

一、入院 要求:态度真诚,热情达意

二、治疗 要求:关爱体贴,严谨稳妥

三、巡回 要求:表情自然,周到细致

四、病情反复时——鼓励性语言 要求:掌握分寸,妥贴真诚

五、病情好转时——激励性语言 要求:明快亲切,感染力强

六、情绪激动时——劝导性语言 要求:合情合理,真情真意

七、指导性语言 要求: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医生形象:亲切、庄重、高雅、严谨、干练、谦逊。

护士形象: 温馨、圣洁、文静、轻盈、娴熟、谦恭。

员工形象:热情、诚恳、整洁、踏实、勤奋、技精。

院内关系:理解尊重、关爱帮助、同耻共荣。

医患关系:亲情关系。

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总负责管理,科主任及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每周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四、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五、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 4 次(上、下班前),24 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 口罩。

八、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 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十一、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二、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三、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一、党务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2.行风建设督查制度 3.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4.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5.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6.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暂行规定 7.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 8.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实施办法

9.医疗服务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10.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12.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3.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 14.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5.院务会制度 16.院周会制度 17.科务会制度 18.党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制度 19.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 20.工会工作制度 21.团委工作制度 22.团员“推优”制度

23.重大投资项目(10万元以上)可行性论证及决策制度 24.医院招标工作的若干规定

25.临床药物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26.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27.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8.医院技术准入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 29.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30.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3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度 32.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33.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34.医疗科研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35.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36.信息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37.医疗费用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38.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39.院报编辑部工作制度 40.总值班制度

41.院长行政查房、查岗制度 42.请示、报告制度 43.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44.病人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45.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46.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47.保密工作实施办法 48.文件传阅管理规定 49.档案管理制度 50.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51.介绍信使用规定 52.文印室审批制度 53.图书室管理制度 54.书刊借阅制度 55.阅览室管理制度 56.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57.人事科工作制度 58.人事调配管理规定

59.职工退休、延退、返聘的若干规定 60.职工考勤制度 61.职工请假制度

62.职工工作考核制度 63.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64.财务科工作准则 65.财务科工作纪律 66.财务科礼仪规范 6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68.预算管理制度

69.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70.收入管理制度 71.支出管理制度 72.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7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7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75.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76.内部牵制制度 77.财务分析制度 78.内部审计制度 79.会计交接制度 80.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81.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82.挂号、收费处工作制度 83.住院处工作制度

84.收费挂号住院系统故障应急制度 85.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86.住院、收费处奖惩规定

87.住院、收费、挂号日报结报规定 88.医院资金审批制度凭证传递附则 89.住院综合楼工程联系单签证制度 90.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制度

91.浙江省财政厅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92.成本核算实施细则 93.医务科工作制度

94.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95.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96.门诊办公室(对外联络办)工作制度 97.总务科工作制度 98.设备科工作制度 99.基建科工作制度 100.保卫科工作制度 101.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02.安全保卫制度 10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4.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05.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06.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07.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 108.电脑保养制度

10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补充规定 110.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111.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112.火灾处理应急预案

113.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应急处理预案 114.停电应急预案

115.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1.医疗争议处理预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突发性公共群发医疗事件应急预案 4.药品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6.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7.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8.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9.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0.病例讨论制度 11.会诊制度 1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3.保护性医疗制度 14.医嘱制度

15.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6.查对制度

17.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8.谈话签字制度 19.手术审批制度 20.手术管理制度

21.择期手术病人术前管理考核办法 22.病历书写制度

23.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24.病历运行、归档管理制度 25.病历检查制度 26.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27.转院、转科制度 28.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29.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30.医技药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 31.门诊工作制度 3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3.急诊科工作制度 34.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35.急诊抢救制度

36.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37.急诊值班主任制度 38.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39.临床用血管理条例 40.血库工作制度 41.血液发放制度 42.内科输血指南 43.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44.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45.输血前告知制度

46.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47.内科系统使用抗菌药物暂行规定 48.外科系统使用抗菌药物暂行规定 4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试行)50.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51.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52.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53.处方点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54.药品引进采购制度

55.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56.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57.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58.多重耐药菌病例监测与控制措施

5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及奖惩办法 60.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理办法 6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死因监测报告制度及奖惩办法 62.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63.职业病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64.检验科工作制度

65.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66.放射科管理制度 67.超声室工作制度 68.病理科工作制度 69.营养室工作制度 70.麻醉科工作制度 71.手术室工作制度 72.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73.医用氧舱管理制度 74.医用氧舱资料保管制度 75.高压氧治疗前的安全检查制度 76.高压氧室工作安全防范措施 77.医用氧舱应急情况处理规则 78.医用氧舱消毒隔离制度 79.医用氧舱控制台管理制度

80.医用单人(双人)纯氧舱操作规范 81.医用氧舱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三、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护理核心制度 1.分级护理制度 2.交接班制度 3.抢救工作制度 4.护理查房制度 5.查对制度

6.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7.饮食管理制度

8.各项检查及标本送检制度 9.消毒隔离制度 10.出院病人访视制度 11.病房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护理服务程序管理 1.出入院护理服务程序 2.急诊病人护理服务程序 3.门诊病人护理服务程序 4.转院病人护理服务程序 第三部分:护理安全管理 1.护理事故、意外的预防 2.护理过失行为处理程序 3.护理投诉处理程序 4.护士职业安全管理 第四部分: 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三基”培训考核制度

2.各级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3.护理业务学习制度 4.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第五部分:护理档案管理制度 1.护理质量检查的统计 2.护理档案管理 3.护理信息统计制度 第六部分: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2.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3.护理教研室工作制度 4.科室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5.护理教学考核制度

6.护理专业毕业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制度 7.临床优秀护理带教老师考评制度

四、科研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2.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医院科研资金配套及奖励办法 4.医院科研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5.医院Ⅳ期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办法(试行)6.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7.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8.关于学历教育的若干规定 9.医院学术活动管理条例 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1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12.教学经费管理规定

13.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实习学生管理办法(试行)14.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15.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试行)

五、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1.总务仓库管理和物品发放制度 2.后勤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3.后勤维修工作制度 4.锅炉房工作制度 5.高配间工作制度 6.太平间管理制度 7.洗衣房工作制度 8.爱卫会管理制度 9.院内禁烟制度 10.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1.废品管理制度

12.中央空调间、集中供氧间管理制度 13.膳食科工作制度 14.食堂五常法管理制度 15.客饭管理规定 16.安全检查制度 1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8.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19.集体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20.探视住院职工有关规定 21.治丧工作有关规定 22.医疗科研设备管理制度 23.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4.医疗科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25.医疗科研用品购置审批制度 26.医疗科研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27.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28.设备库房验收制度 29.医疗科研用品领用制度 30.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31.大型医疗科研设备专管共用制度 32.医疗科研设备更新制度 33.医疗科研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34.医疗科研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制度 35.医疗科研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36.设备财务制度

37.医疗科研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38.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39.医疗设备应急处理制度 40.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1.节能降耗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每周大查房不得少于一次,科主任应有计划的每天分别查各负责医师分管的病房;二级医师每天查房不得少于一次(危重病人根据病情查房);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三级医师大查房应有二级、一级医师、护土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一级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对全病区病人负责,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应重点观察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查房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之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或二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一)三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人,审查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介绍国内外医疗新技术及动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二)二级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一级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各项诊疗资料是否及时收集、可靠,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三)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特殊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的执行情况;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值班医师查房: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完成经治医师交办的诊疗措施。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一、新毕业医师、进修、实习人员写全病历。批准的本院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进修医师可写住院志。

二、病历的一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婚姻、职业、工作单位、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四、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五、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六、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七、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八、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九、辅助检查资料。

十、初步诊断。

十一、医师签名及病历完成时间。

十二、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十三、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十四、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十五、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第三篇:住院部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会议制度

(一)全院护士大会:由护理部组织,每年1次,总结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护士长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总结护理质量达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护理质量存在问题,持续质量改进。

(四)护理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小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重点。

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通知。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护理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总结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

(五)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通报质控结果,部署下月质控工作重点。

三、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查房制度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组织,每月1次,检查各病区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际解决病区护理管理问题。2.科室查房:科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实行各科依次组织;科室每月组织二次护理业务查房。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有记录。3.教学查房:每月1次,针对典型病例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4.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护理人员均参加。

(二)会诊制度1.科内会诊,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由负责护士或护士长提出,科内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2.科间会诊,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写会诊申请单。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3.院内会诊,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4.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病例讨论制度1.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时,要进行病例讨论。2.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3.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4.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

四、护士长行政夜查房制度

(一)由科、病区护士长组成夜查人员,值班时间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在夜查房期间,行使护理部的职权,协助处理护理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护理部请示、报告,保证全院各项护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按护理部的要求巡视病区,对规定检查的病区进行护理质量评价。

(三)做好夜间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如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挥,并参加抢救。

(四)值班护士长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到护理部取查房相关资料,次日上班时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做口头汇报。

(五)将护士长夜间行政查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参考。

五、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各项护理工作应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到精力集中,一丝不苟,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认真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空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分级护理标准,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交接班做到口头、书面、病人床旁三交接,做到交得清,接得明,对工作未完成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准者做到六不交接。

(四)认真做好查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原则,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医嘱每班查对,每周一次大查对,每次查对后均要及时记录。

(五)严格执行医嘱制度,除抢救病人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及术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六)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前,要交待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再执行,如遇有家族过敏史或呈假阳性者应用该药需由医生签字后方可执行,用药后要注意严密观察。

(七)使用氧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用氧四防,氧气桶空、满分别放置,中心吸氧管道及吸氧装置要注意有无漏气,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八)认真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抢救药品每班交接,帐、物、卡相符,使用后及时补充,专管人员及护士长每周必须检查一次,保证种类齐全,不过期,不变质,毒麻精神药品必须加强保管,每班交接专人管理,治疗室内药物分类放置,严禁混放、乱放。

(九)抢救仪器物品应专人管理,做到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定期消毒,保持常备状态,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十)手术病人做到术前到病房接病人并认真查对,进手术室再次查对,并注明病人已查对无误。术前及手术结束前均必须认真清点查对手术所用物品,并双签名,术后护送回病房,认真交待病情及治疗和注意事项。

(十一)供应室按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技术规范,严格科室管理,应常规进行各种监测,不得将不符合无菌要求的物品及过期包、物品不齐全的包发放到临床,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规范化管理,严格把关、抽样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临床使用。

(十二)凡住院病人必须向其讲明住院须知内容并请病人在住院须知上签名。

六、重点科室护理监管制度

(一)重点科室包括:ICU、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

(二)根据国家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各重点科室的护理质量管理标准。

(三)科室护士长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管理、监督护理工作。

(四)护理质控组对上述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一次,并将结果上报护理部。

(五)护理部加强对上述科室的重点监控,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科室根据质控组及护理部的检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

七、重点环节护理管理制度

(一)重点环节包括以下内容:1.重点环节:病人交接、病人信息的正确标识、药品管理、围手术期、病人管道管理、压疮预防、有创护理操作、医护衔接。2.重点时段:午间、夜班、连班、节假日、工作繁忙时。3.重点病人:疑难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老年病人、接受特殊检查和治疗的病人、有自杀倾向的病人。4.重点员工:护理骨干、实习护士、新护士、进修护士、近期遭遇生活事件的护士。

(二)严格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

(三)病房针对重点环节,结合本病房的工作特点,提出并落实具体、有效的护理管理措施,以保证病人的护理安全。

(四)护士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加强重点时段的交接班管理和人员管理,根据病房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人力,对重点时段的工作、人员、工作衔接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在排班中体现。

(五)根据护士的能力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病人的护理工作,及时检查和评价护理效果,加强对重点病人的交接、查对和病情观察,并体现在护理记录中。

八、护理质量缺陷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和结果。

(一)各病房建立护理质量缺陷登记本,及时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并记录。

(二)发生护理质量缺陷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本身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要逐级上报护理质量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并填写护理质量缺陷分析记录,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根据缺陷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四)发生缺陷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五)缺陷发生后,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六)发生护理质量缺陷的病房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护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护理质量缺陷分析,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九、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技术原因,以及患者自身原因,引起对护理工作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二)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安抚,做好投诉记录。

(三)接待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四)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登记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五)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知相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科室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投诉核实后,护理部与相关部门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十、护理异常信息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护理异常信息包括:1.患者/家属异常信息: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的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空气栓塞、化疗药外渗、执行医嘱错误、导管脱落、跌倒、坠床、烫伤、误吸、难免性压疮、院内压疮、自杀倾向、猝死、外出不归、精神症状、重患无陪护、患者家属院内意外伤害、各种原因导致的护理纠纷等。2.病房管理异常信息: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的环境、人员及工作问题、突然停水、泛水、停电、失窃、遭遇暴徒、火灾、地震、病房化学药剂/有毒气体泄漏、其他突发事件等。

(二)发现患者/家属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现的问题给予积极有效的处理,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填写护理异常信息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三)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根据异常信息的性质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督促、评价科室的落实情况,达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发现病房管理异常信息时,将问题的发生及解决情况及时向院内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十一、护理人员排班制度

(一)排班要体现公平、效率、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

(二)排班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弹性排班方式,以满足患者需求,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各病房实行二班制,有条件的病房应实行 “三八”班轮流制。

(四)明确各班次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交接,无纰漏。

(五)排班应均衡各班工作量,适当搭配不同层次护理人员,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年资、不同职称护理人员的作用。

(六)遇有紧急情况,护士长可根据需要进行调配。

十二、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体护理人员。护理部、科、病区共同组织,以自学为主,集体授课为辅。科室制定学习计划,根据护理人员特点进行分层培训。

(二)护理部每2个月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及新方法的培训。

(三)病房护理人员的培训由护士长根据不同职称的护理人员结合三基三严的有关内容进行培训。

(四)要求培训的护理人员按时参加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三基三严考核,成绩登记入档,原始资料保存、备查。1.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50-100%,;每月考核护理技能一项,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25-50%。2.科护士长每半年组织基础理论考核一次,成绩上报护理部。3.科室护士长每个月组织考核护理基础理论或基本技能一次。

(六)护理部有目的地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培训,并向全院护士汇报或讲座。

十三、护理新进人员管理制度

(一)护理新进人员范围:1.新护士(工作一年以内);2.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3.进修护士。

(二)工作要求:1.对于护理新进人员的管理,病房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指定专人带教。2.带教人员应加强对新进人员专科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带领她们完成各项护理工作。3.护理新进人员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不得执行医嘱、签字及独立值班。4.新进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尊重和服从带教老师及护士长。5.因新进人员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或违反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十四、新护士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进行基本课程的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周。内容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护理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法律法规等。

(二)岗前培训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三)新护士见习期间(时间为一年),护理部及病房护士长对新生给予延续性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程序的应用、专科护理常规及病情观察、标本送检方法、药物的保管及应用、病房各项工作程序及要求、核对医嘱的方法、急救流程的示范、急救仪器的使用等。

(四)见习期满,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科护士长及病房护士长对新护士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并获取执业证书后方能转为执业护士。

(五)对培训后仍不能承担临床护理工作的新毕业护士,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安全制度

(1)病人安全教育

1)评估病人安全危险因素,向病人、家属、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2)儿童、老年病人、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病人,应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并向病人做好解释,防坠床、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向病人解释呼叫器的使用,保持呼叫器的完好,护士随叫随到。

3)落实病人请假外出制度,并做好解释。

4)告知病人不要使用热水袋,如确定必须使用,使用时应告知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交代注意事项。对使用热水袋的病人要经常观察、加强巡视,防止烫伤,做好书面记录及床边交班。

(2)环境安全制度

1)病区物品固定放置,不影响病人行走,保证病人的行动安全;病房走廊要求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拖地时要放防滑标志,防止病人滑倒,跌伤。

2)病人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病人拿取。

3)提供足够的照明措施。

4)洗手间、浴室要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3)防火安全制度

1)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防火通道保持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全(如灭火筒等)。

4)有火灾应急预案。

5)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知走火通道。

(4)停电安全制度

1)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房应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5)氧气安全制度

1)中心氧房防燃设备完好。

2)防火标志明确。

3)氧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4)有氧、无氧牌标志清楚。

5)对用氧病人宣教应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6)防盗安全制度

1)做好陪人的管理。

2)晚上9点以后应及时清理病房探视人员,并劝导其按时离开病区。

3)病人贵重物品劝其不要放在病房,做好个人物品上锁保管及防盗措施。

4)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5)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2.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1)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病人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3)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7)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订相应措施。

3.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规定。1)发生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积极参与抢救与护理。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争取在科内协调解决,无效情况下应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

2)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途径:

① 院内调解。

② 无效时,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上级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③ 司法诉讼。

3)紧急封存病历程序:

① 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向医务处、院级相关部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医院医疗、护理值班。

② 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由医院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医疗值班员、病人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③ 特殊情况时需要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4)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

①完善护理记录,要求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护理记录内容全面,与医疗记录一致,如病人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以及病人治疗护理中的一切原始资料。

② 检查体温单、医嘱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

③ 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4.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2_】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2)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病人使用,必须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6)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部,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情况。

7)护士长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6.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7.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

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莲山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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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医院住院部制度(上墙)

医院住院部制度

(医院住院部20个上墙制度)

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尊纪守法,不以医院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首诊负责制度

1、病员首先就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挂号后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务人员为首诊医师。院前急救、院外出诊、会诊、抢救等,经医院医务科或院值班人员安排相应(科室)医务人员承担且首先与病员接触者亦属首诊医师。

2、首诊医务人员要有良好的医德,热忱的服务态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治,严禁互相推诿和对病员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塞责,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首诊医师在接诊病员后,须按要求进行及时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门诊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简要的门诊病历(内容包括简要病史、身体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处理),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病人,在未明确由哪科主管之前,必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严禁相互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并及时将处理情况记入病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待病人情况稳定后,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和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4、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5、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会诊制度

1、会诊是指医师在遇到急危重症、诊断不明、治疗困难、以及其它不能自行决断处理的情况下向本科内、科外、院外的其他高年资医师或专业医师请求诊治指导的一种医学行为。

2、科内会诊一般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向科室主任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室内有关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是由主管医师向科室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到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科室应及时派出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前去会诊。值班期间的紧急会诊可不填写会诊邀请单,直接电话邀请会诊。

3.全院会诊相当于全院疑难病例病案讨论,参照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4.院外会诊是本院诊治比较困难的疑难病例,可以申请院外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填写邀请函送往被邀请单位医务科。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必要时可请院领导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在邀请会诊时间内尽快参加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电话直接邀请的紧急会诊必须随叫随到。

6、为保证会诊质量,会诊一般邀请具有较好经验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被邀请的医师要详细了解病情和检查病人,主管医师要介绍病情和请教问题,说明会诊的目的和中心主题,双方进行讨论交流和沟通。会诊时如在诊断原则上有明显分歧,应及时请本科室上级医师再次会诊,对会诊意见会诊科室应予采纳。

7、会诊结束后,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当将会诊意见以会诊记录的题目详细记录在病历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会诊邀请时间、会诊时对病员询问和体检发现、会诊分析意见、关于诊断治疗的总结性意见、进一步的诊治建议、会诊结束时间、签名等。

8、主管医师要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治方案,并将会诊经过调整的诊治方案向病员说明,取得其知情同意、配合治疗。

9、凡遇重大事故或案件或重大医疗纠纷的全院会诊,必要时邀请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参加。

10、不论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会诊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医师报告简要病历、病情并提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副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住院医师应认真做好记录。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核新住院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是新住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的记录;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住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写出次日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方面的需要。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7、院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定期参加科室查房,指导和检查科室查房工作落实情况,有效督促科室查房质量不断提高。

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等限制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

①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血袋有无破损。

②查输血单位与血袋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③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检验科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检”,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7)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功能科 ⑴放射线

①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②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③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⑵心电图、脑电图、B超、超声心动、脑血流图、肺血流图、生理仪、多普勒彩超、颈颅脑血流分析仪~TCD、心向量等。

①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②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③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的查对制度。

6、康复理疗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7、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消毒日期。(3)发器械包时,查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因症状复杂、体征多样或多种疾病混杂致使临床诊断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的病患;②、经过一段时间正规治疗效果不佳的病患;、尚不能得到准确认知的病患;④、因患者不能叙述或叙述不清、遗忘、查体不合作、提供虚假病例等原因不能确诊的病患;⑤、在本院现有技术条件下诊断治疗较为困难的病患。

2、门诊患者就诊三次不能得到确诊的病员,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收入住院治疗。住院患者三日内不能确诊的病例,主管医师应当提请科主任组织本科室内疑难病例讨论,七日内不能确诊的病例,科室应当向医务科申请组织全院疑难病例讨论。科室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师进行讨论,科主任可以根据疑难病例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邀请其他科室参加,全院疑难病例讨论由医务科组织主持讨论,凡被邀请参加的科室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当做好病例资料准备工作,并主动邀请参加讨论的其他医师成员对病员进行询问、查体、阅读病历和其他检查资料。凡全院性的疑难病例讨论,病例提供科室应当将病例资料提前一天交到医务科,打印后发给参加讨论人员。病例资料摘要的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邀请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例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主要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重要的辅检结果、临床初步诊断、住院诊治经过、现在病员情况、讨论的主要目的等。

4、讨论的程序: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对该病例提出讨论的理由与目的并初步分析意见;科室其他医师发表诊治分析意见;科室主任发表诊治分析意见;对各自发表的诊治分析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诊治意见;科主任做总结性发言,尽可能明确疾病的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如讨论不能形成一致诊断意见和提出明确的治疗方案,本次讨论会应提出有益于诊疗的医学建议。

7、主管医师应作好科室疑难病历讨论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或决议以疑难病例讨论的题目记入病历中并科主任签字,全院性疑难病例讨论,除科室应作好记录外,医务科亦应作好记录。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科室疑难病例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考评,促使疑难病例讨论质量提高。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病情危重,短期内可能危及生命者均应积极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及业务院长。

3、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纪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4、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7、认真书写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8、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9、危重病员抢救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登记并下达医嘱,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科室手术按照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划分为特大手术级、大手术级、中等手术级、小手术级四级,此等级分类与医师职称无关。

2、分级管理范围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治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3、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范围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

4、严格执行中等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管理措施,5、各级手术医师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手术医师向患者及其家属就患者病情、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科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充分、明确的术前告知,并有签字认可。

6、如果手术过程中手术方式因故需要变更时,需要向家属交代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患者实施新开展的手术技术须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

7、手术记录由手术者负责术后24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等,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由手术者负责在术后8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的预防、标本去向等内容。

8、手术批准权限(包括: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手术人员及具体分工)、小手术由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②、中等手术经科室讨论后由主治医师审批;、大手术经科室或全院讨论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④、特大手术经科室或全院讨论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报医院职能部门审批;⑤、节假日、夜班急诊手术、超出本人手术权限范围的应立即请示具备权限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9、未列入手术名录的手术名称及级别,由科主任报医院职能部门审批确定。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1、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手术类别包括:、手术分级为三级、四级;②、技术难度达到或接近三级、四级手术难度;、术前诊断不明;④、术前不能确定手术方式;⑤、可能导致残疾或死亡等风险较大;⑥、破坏性较大;⑦、需完整摘除某重要器官或裁肢;⑧、新开展的手术。

2、术前讨论的内容应包括:尽可能明确术前诊断,掌握手术适应症、完成术前准备、确定术式、麻醉选择、预防性应用抗生素、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对措施,明确术后需重点观察或监护事项、护理要求等。

3、急诊手术不需要术前讨论,但需报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批准,特殊情况下应由科主任报请医院职能部门或分管业务院长批准、备案。

4、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全科医师、护士长、麻醉科、手术室护士等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可以根据死亡病例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邀请其他科室参加,凡被邀请参加的科室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5、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当做好病例资料准备工作,并主动邀请参加讨论的其他医师成员对病员进行询问、查体、阅读病历和其他检查资料。凡全院性的术前讨论,病例提供科室应当将病例资料提前一天交到医务科,打印后发给参加讨论人员。病例资料摘要的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邀请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例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主要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重要的辅检结果、临床初步诊断、诊治经过、现在病员情况、讨论的主要目的等。

6、讨论的程序: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对该病例手术治疗的初步意见;科室其他医师发表分析意见;科室主任发表分析意见;对各自发表的手术治疗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手术治疗意见;科主任做总结性发言,尽可能明确手术治疗方案及相关处理意见。

7、主管医师应作好科室术前讨论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或决议以术前病例讨论的题目记入病历中并科主任签字,全院性术前讨论,除科室应作好记录外,医务科亦应作好记录。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科室术前病例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考评,促使术前病例讨论质量提高。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在本院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死亡的病例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在死亡后七日内进行,特殊死亡病例、可能或已经引起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当在三天内及时进行讨论。

3、死亡后进行了尸检的病例,先在死亡后三天内进行一般死亡讨论外,还应当在病理报告后再进行正式死亡讨论。

4、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全科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可以根据病例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邀请其他科室人员参加。凡被邀请参加的科室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5、如遇特殊病例(尤其有医疗纠纷)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应报请医务科人员参加。

6、死亡病例讨论的目的是尽可能明确死亡原因,探讨该病例在住院诊治及抢救过程中有何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临床诊治和抢救工作水平。

5、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当做好死亡病例资料准备工作,凡全院性的死亡讨论,病例提供科室应当将病例资料提前一天交到医务科,打印后发给参加讨论人员。病例资料摘要的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邀请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例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主要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重要的辅检结果、临床诊断、死亡诊断、住院诊治经过、抢救过程等。

6、讨论的程序:主管医师汇报死亡病历,对该死亡病例的初步分析意见;科室其他医师发表分析意见;科室主任发表死亡分析意见;对各自发表的死亡分析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死亡原因意见;科主任做总结性发言,尽可能明确死亡原因。

7、主管医师应作好科室死亡病例讨论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或决议以死亡病例讨论的题目单页记入病历中并科主任签字,全院死亡病例讨论,除科室应作好记录外,医务科亦应作好记录。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科室死亡病例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考评,促使死亡病例讨论质量提高。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后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

2、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如下:(1)、住院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整份病历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需要复写、修改的除外)。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

(2)、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部分可用外文缩写)。尚无正式译名的外文可用外文原名。药名使用中文书写,确无译名时方可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书写。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之规定书写,不得自行杜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统一使用公历,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必要时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采用24小时制。

(4)、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正确。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病案首页和各种表格记录的栏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无内容者划“/”。每张记录表格楣栏的病员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和用纸页数均需填写齐全。

(6)、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医务人员签全名。

2、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我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3、进修医务人员应由其接收科室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分管主任(副主任)医师认定后书写病历。

4、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和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姓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内容和签名必须用红色钢笔或水笔。

5、各种症状和体征要用医学术语记录。对病员提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应加引号。疾病诊通用的疾病名称,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不得写化学分子式(如NaCL),不得写不恰当的简称(如支扩、高心等)。

6、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诊断名称应确切,要符合疾病命名规定的标准。疾病名称要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应列于最前,其他诊断列于主要疾病之后。诊断应写疾病全称,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病理和病理生理的诊断。

(1). 诊断名称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

(2). 若初步诊断与入院诊断一致,主治医师应在初步诊断后签上姓名和日期。若不一致,主治医师应在初步诊断后写出入院诊断,并签上姓名与日期。(3). 若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不符者,应有充分依据并做出出院诊断,并写明年、月、日。所作诊断必须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确认并签名。

8、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及首页药物过敏栏内用红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9、化验报告单应按报告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其他检查报告应分门别类另纸粘贴。

10、对于各科的多发病、常见病可使用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但表格式病历的设计应报经省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以求统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基本符合入院记录格式的内容和要求,并包括本专科专病的全部内容。科研所需的入院记录不得列为住院病历。

11、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2、住院体检患者的记录,按入院记录的内容与要求书写。

13、进修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试用期医师(士)(即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轮转医师/士)轮转每个专业应书写入院记录(既往史须系统回顾,体格检查须对各系统器官的阳性、阴性体征详细描述)不少于5份。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基础上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字,以示负责。

14、病历书写质量应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并作为晋级考核的必备项目。

值班、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人员。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医师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诊断、治疗、记录等工作,若未完成,交班时应说清楚事由,并征得接班人同意,方能离岗。交接班的基本内容:①新入院、病危、当日手术后及死亡的病例;②病情发生重要变化的病例;③可能发生(或已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

2、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在科室交接班记录本上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3、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同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遇有需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医教科及值班领导。

4、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处理。二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若一线值班医师因出诊、会诊、抢救等情况需离开病区时,应立即通知二线。二线值班医师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10分钟内到位。

5、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若需急诊手术,此时病区有紧急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6、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全包括院级、科二级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病案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输血管理小组)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分明,定期开展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6、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7、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践,建立切实可信的质量管理方案。

8、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9、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10、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三基”必须人人达标。

10、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基础质量、环节控制和终末质量管理。

12、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通过学习,促使医务人中牢固树立防病治病的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卫生法规办事,做好责任区范围内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2、每位医务人员应牢记法定传染病的类别和病种,熟练掌握流行规律与防治防治措施。坚决按《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城市6小时,农村12小时;乙类传染病城市12小时,农村24小时;丙类传染病城市和农村都在24小时内的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防疫部门上报疫情。

3、诊治疾病的医务人员、检验人员,一旦发现立法的初诊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院防保科(传染病专管员),并及时、完整、准确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项目齐全的登记于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将疫情卡片以最佳的报告形式上报顺庆区卫生防疫站,严防漏登、漏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违者按《传染病防治法》与《实施办法》和《刑法》的有关条款给予惩处。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各病房要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没有高级职称的由科主任代理;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执行24小时负责制,同时做好一切查房记录。

2、对疑难重危病人要及时组织科内病历讨论或组织院内外会诊。

3、对死亡病历要进行及时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

4、对住院病人的一切技术性操作,要按照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范围进行;对复杂、疑难或有一定危险性的操作,要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决不允许进修或实习医生单独处理。

5、严格手术分级制度,坚决杜绝越级、越格手术,对一些重大破坏性手术(如脏器部分或全部切除、肢体切除等)及新开展的手术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及分管院长审批。

6、坚决杜绝做非专业性手术。

7、手术病人,术前应对诊断、术式进行反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或并发症要有防范措施,要把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与预后情况向病人亲属或单位领导说清楚、讲明白,要在亲属完全同意手术并同时在手术协议书签字盖章(手印)后方可安排手术。门诊手术或急症手术参照此程序执行。

8、对当日手术病人,手术室人员和手术医师要陪同病人一同进入手术室直至结束后将病人安全送回病房为止;只有手术者本人有权向病人家属讲解或答疑,不允许他人随意解释或答复。

9、手术麻醉科接到急症手术电话或通知后,做好一切手术准备,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手术或延误时间。

10、各种手术标本(含冰冻标本)要由手术医师及时送病理科,病理科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11、凡住院病人,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准擅自转科、转院或到院外做任何检查或处理,不准擅自外出或回家,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准出具住院病人的病情材料或证明。

12、对死亡或有争议病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前要由科主任保管,不准私自涂改伪造,不准外借或复印,涉及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或公、检、法、律师需调阅材料者,要经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批准。

13、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4、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疗质量监控科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疗质量监控科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疗质量监控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质量监控科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9、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病人死亡,10人以上人身损害的,要立即向卫生局报告。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制度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对于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宜联合应用。

八、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1、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2、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3、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4、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按规定对某些抗生素实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调整用药,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1、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3、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按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4、外科手术的预防性用药。

抗生素的预防性应用,主要用于手术中组织损伤严重、手术时间及疑为受细菌污染的手术。患者身体衰弱及免疫低下且对院内感染易感者,手术前预防用药,可以提高抗生素在手术中的血药浓度,一旦有细菌侵入,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十二、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其它敏感药物。

十三、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B-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氨基糖甙类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内试验。

病人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院治疗的标准、制度和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括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态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病区要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有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住院事项等信息服务。

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主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临床各级医师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及上级指令性工作。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业务相关科室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相关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二、临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完成会诊、出诊任务。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及值班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四、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除上午查房外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巡视3次,上午下班前、下午上班后及下班前各1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口腔科3个制度

口腔科规章制度

1、学习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了解病人的需求,获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2、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3、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4、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电脑管理,每位病人一个ID号,认真记录病史,安顺序就诊。

5、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6、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7、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 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8、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责任自负。

9、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10、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11、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12、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3、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4、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5、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口腔科消毒管理制度

1、室内整齐无尘,湿式清扫,设器械清洗间和消毒间,专室进行清洗消毒。

2、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镜,每个病人必须更换手套、洗手。

3、手术器械必须灭菌处理,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对不耐热的器械用2%戊二醛浸泡10小时达到灭菌,所用戊二醛每周更换,并监测使用中的浓度,留存备查.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高危器材,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根管器械等每人用后均采用高压灭菌。灭菌后定位放置、专人保管,有效期内使用。

5、治疗盘、口镜、牙垫、混汞机、X光机、印模、蜡块等中度危险性物品必须消毒;汽、水枪、高速涡轮机钻应进行常规预防性消毒。

6、一次性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防止霉变及过期使用,口检器械如镊子、压舌板、口镜、探针、弯盘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置入黄色垃圾袋中,封扎集中焚烧处理。

7、如反复使用的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

8、麻醉药应注明启用时间,启封后使用不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

9、正确使用消毒剂。2%戊二醛浸泡器械时10小时达到灭菌、20分钟达到消毒,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并监测使用中戊二醛浓度。

10、每日工作完毕后,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洗各种物表和地面,每日用紫外线1—2次,时间为1小时。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无菌物)。

口腔科医生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掌握人心理状态,取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4.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7.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所有治疗都必须保证病人在无痛,或将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下进行。不能以对病情有好处为由而强行进行治疗。对小儿治疗尤其要给予高度重视,即使病儿家长要求,也必须婉言拒绝。

9.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10.严格检查督促护士助手的规范服务,保证治疗的质量。11.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安排跟踪随访。

12.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13.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保养。14.在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15.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篇:住院部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在责任护士须每日核对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 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病人出现生命危机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措施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安瓶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重危病人抢救制度

病区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l、对病情危重的患者,各级医师应当全力以赴,采取一切可以采

取的措施,尽力挽救病人的生命。

2、各级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向患者法定代理人或重要家属详细告知病情的严重性、预后、院方采取的抢救措施、需要代理人或家属配合的方式等等,并向他们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请收到者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病危通知书”一式三联,一联交给患者代理人或直系亲属,一联粘贴在该病人病历上,另一联送医务处备案。

3、对重危病人要加强三级查房,住院医师(含进修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查房。针对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副主任以上医师要在“病危通知”发出以后的三天内,每天对该患者进行查房,在病情需要时,随时查房。查房内容主要是病人当前的主要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措施和方法。在病人病情突变,进行抢救时,应由当班最高年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

4、要按要求及时写好病程记录,重危病人(报病危病例)每天要有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记录病情演变及抢救过程(注明参加抢救的人员以及起止时间、方法效果等)。

5、对重危病人,每天除了口头交班,还要有书面交班,有的要进行床边交接班。

6、当疾病涉及—个以上科室时,要及时邀请会诊,涉及多科时,可组织全院大会诊或进行远程会诊,必要时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医务处要做好院内外大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

7、对重大的抢救病例,科室要成立抢救小组,由科主任任抢救小组组长;对特别重大的抢救病人,要成立全院抢救小组,由医院分管院长任抢救小组组长。主管科室为主,各相关科室、医务处、护理部等职能部门一起参加,共同制订研究抢救方案,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调整治疗措施。

8、医技科室、后勤保障部门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9、节假日,科室要安排好足够的医疗力量。

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应严肃处理:

1.抢救中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强调客观而延误抢救时机者。2.抢救中互相推诱,借故拒绝救治,造成不良政治影响者。3.听到抢救召唤,而借故不到抢救现场,或召唤后久不到场,因而

延误抢救时机者。

4.在抢救现场指责或埋怨,导致病员家属告状或引发纠纷者。

二、门急诊重危病人抢救制度

(一)、急诊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二)、抢救工作事先要有充分准备,做好各种抢救的预案,抢救时应快速、准确,争取时机,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进行抢救。(三)、抢救危重病员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1.一般抢救由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和当班护士负责。

2.危重病员抢救应由急诊科主任(下班期间由值班医师或科二线班人员)和急诊科护士长组织抢救。

3.遇有大批伤病员、严重复合伤等情况时由急救科具体组织有关医师共同抢救,并上报医务处。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4.对送到抢救室已经呼吸和心跳停止的病人,除了向家属或陪送人员交待病情以外心肺复苏至少进行30分钟,如果无效须经家属或委托代理人同意(须有书面签字),才能放弃抢救。

5.对送到抢救室是无名氏或经济困难者,先做必要的处臵,然后联系家属或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请医务处、总值班。

(四)、急诊室护士应提高警惕,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病员应立即通知护士长,同时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博、呼吸等。

(五)、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有明确分工,又耍密切协作,避免忙乱,不得互相指责、埋怨。应做到一科抢救,多科支援,一科主持,多科参加。

(六)、抢救工作中遇到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七)、—切抢救工作和会诊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八)、按照要求可执行的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土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处方。(九)、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瓿、输血空袋等用完后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十)、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土要班班交接,并作记录。用后归放原处,清理补充。

(十一)、病员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治疗者,急诊室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对已住院的急症病员定期追踪随访,以利提高救治水平。

(十二)、对经抢救病情稳定,费用不存在问题的病人,相关科室有空床应优先收治抢救室的病人;如在抢救室滞留超过48小时以上的上述病人,由医务处协调相关科室病人收治工作。

(十三)、检查总结,应由急诊科主任(或主管医师)或护士长于抢救后组织总结。内容如下:

1.病员到院后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2.组织是否得力? 医护配合如何? 3.抢救中有何经验教训?(十四)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应严肃处理:

1.抢救中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强调客观而延误抢救时者。

2.抢救中互相推诱,借故拒绝救治,造成不良政治影响者。

3.听到抢救召唤,而借故不到抢救现场,或召唤后久不到场,因而延误抢救时机者。

4.在抢救现场指责或埋怨,导致病员家属告状或引发纠纷者。

住院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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