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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0-42354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1 15:56: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主题描述

我们是广东的一家销售型企业,公司里有一名女员工提出辞职,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申请,上级已经批复同意其辞职申请,我们也招好了新员工来代 替她的工作。但在工作交接期间,原岗位员工发现怀孕了,并要求继续在职,不离开公司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新员工就要离开了,因为公司没有多余的岗位。

原员工工作表现一般,新入职的工作效率高,也有责任心,表现比原员工好。上级的意思是原员工已经是泼出去一半的水了,那就按程序给她办完离职手续,留任新员工,但是我担心这其中涉及到三期问题,会惹上不必要的纠纷。

现在,我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对上级、原员工、新员工应该如何分别沟通与操作?

既然原岗位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按照公司流程已审批完成,等到离职日期办理离职即可,这是双方都已达成共识的。而且企业方已招聘到新人接替工作,我们暂且不考虑新员工与离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问题吧,就双方约定离职时间而员工方单方 的反悔事宜。老员工留下来,新人怎么办?企业没人的时候把人家招进公司,而因为原来的人员不走了,又把人家赶走?这样对新人太不公平,而且新人未违返公司 规章制度,也并非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对于这种情况,我比较偏向于保护新人,同为女性,我应该支持老员工的决定才是,但是作为HR职业人员,我还是要说:不管任何人,自己一旦作出的决定总要为 决定负责,哪怕在经济上的损失,那也需要自己来买单,并不是自己的辞职申请交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就不走了。就让企业或是新员工去给你买单,这样的人太自私 了。老员工申请离职并非企业方问题,也不是新人的问题。就算是怀孕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考虑过别人(新员工)的感受吗。企业也不能因为你的出尔反尔而 随便去辞退一位工作效率不错的新员工。如果企业将老员工留下来,让新员工离开。那老员工几个月后休产假时,她的工作又由谁去顶替?即使楼主说到没有多余的 岗位给新员工一样,也就是没有多余的人员来接替休产假人员的岗位。其实这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在一个企业,不管是什么时候都会有女员工怀孕的情况,应从整 体用人方向考虑。

如果这位老员工申请辞职后,公司还未招聘合适人选,发现自己怀孕后想继续留在公司做,并提出撤销离职申请,公司的HR也可以考虑将其留下,女人工作也挺不 容易的。作为HR工作者也不能感情用事,遇到任何事情都必须理性对待,在理性的前提下尽量去感性化,这样处理事情的结果才不会偏离太远,在不违背原则的情 况下,尽量为员工争取员工应有的福利。

1)与老员工沟通解除劳动合同; 明确告知对方,辞职申请是她自己主动提出的,并非公司方提出,而且按照公司流程已审批完成,也就是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达成一致。而且公司已招聘到新人 接替其工作,每个人都为要自己所做的确定负责,三期女员工也一样。公司也不能因为老员工申请离职后未到离职期反悔而去辞退新招进来的员工,这样对新员工很 不公平,不管是什么时候都要合情合理。

当然在与老员工协商时,公司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标准即可。老员工辞职后发现自己怀孕又不愿意离职,也就是为了 98天的产假工资。如果这位女员工在公司服务二三年,产假期间的工资也差不多是这个数额,而且自己还得在公司继续工作至休产假时才能休息,还不如早早领了 补偿金回家养胎呢。与老员工谈判时应注意技巧,抓住她的弱点——员工主动请辞,并且企业已招聘到合适的员工新替她的工作。明示公司的亮点——按照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金的标准仅作参考,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

2)向领导申请给予老员工适当的补偿,让其离职;多半领导都是希望公司留住人才,而这位新招聘来的员工工作效率比老员工好,这就是跟领导申请经济补偿让老员工走的最好理由。HR在报告领导前,应将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管理成本及费用等项目列出来,便于领导看后可以及时确定处理结果。

至于老员工是否愿意接受公司经济补偿离开,这就要看老员工的提出的要求及公司方的诚意。若老员工不接受公司的补偿离职,企业方可以被动接受,老员工想咋滴 就咋滴。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企业方需保留及收集老员工的主动请辞的相关证据及请辞后公司招聘人员的事实与工作依据。

3)安抚新员工; 面对这样的情况,新员工肯定没有心思做好本职工作,而老员工在孕期的工作效率比平时多多少少是有所下降的,而老员工提出撤销辞职申请后,未得到公司的直接 答复,要指望她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有点不太可能。这个时候企业就要安抚好新员工(这事跟他没有关系,也不是他的错,他是个受害者而已,我们不说谁对谁 错,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员工争取自己的福利也是应该的),让他安安心心的做好本职工作,其他的交给公司来处理即可。告知新员工,公司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决 定而影响他们的在公司的去与留。让新员工无后果之忧才能更好地工作。

第二篇: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主题描述

我们是广东的一家销售型企业,公司里有一名女员工提出辞职,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申请,上级已经批复同意其辞职申请,我们也招好了新员工来代替她的工作。但在工作交接期间,原岗位员工发现怀孕了,并要求继续在职,不离开公司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新员工就要离开了,因为公司没有多余的岗位。

原员工工作表现一般,新入职的工作效率高,也有责任心,表现比原员工好。上级的意思是原员工已经是泼出去一半的水了,那就按程序给她办完离职手续,留任新员工,但是我担心这其中涉及到三期问题,会惹上不必要的纠纷。

现在,我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对上级、原员工、新员工应该如何分别沟通与操作? 这个事很简单,先搞清几个事实。

1.女工自愿离职并已经提交相关符合公司规定的离职手续且提出具体离职日期,2.公司已经确实清楚的批复同意该女工的离职请求,以上两个事实证明该女工和公司的解除合同约定是合法的,是有效视为合同的一种受合同法保护。那么后期出现的问题也就是该女工怀孕这一事件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非是因公怀孕~(这个一般没有)

这里要讲清几个法律相关的问题

1.法律的平等性;现代法学原理不管是大陆体系还是海洋体系都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所以才会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这两个字可不是字面上的那么理解的要理解成主体和主体的平等,在这个案例里女工是一个主体,公司也是一个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平等的。那么本案例的平等性是女工和公司的离职申请可以视为一种约定合同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女工也好公司也罢是平等的主体都要遵守;

2.法律的公平性;客观的说现实社会不存在绝对的公平,那么法律就会最大限度的进行一定的倾斜已达到最佳公平性,但不管怎么倾斜都不会打破平等的底线。在一般的劳动纠纷中,作为员工一方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新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从其条文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来看,有非常大的倾斜,但也仅限如此。那么本案例的公平性体现在哪里?体现在为了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权益2012年出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了作为三期女工只要不犯错就不可以解雇(第5、6条)。但是法律不会出现为了体现给你公平的机会而打破平等的底线的事情,换句话说女工在三期内不能被解雇吗?可以当然可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只是保护女工不被用人单位欺负,但是女工要是欺负用人单位呢?那就可以根据《女工三期问题请示函》来予以解雇;

3.法律是保护主体的合法权益的,法理不外乎人情。大家都知道偷窃是不对的是犯罪,实施犯罪的小偷应该受到惩罚,但怎么罚就是法律定的了,那这里的平等性就体现在不管谁是小偷都要受到惩罚哪怕王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公平性体现在考虑是什么原因促使小偷进行犯罪的,男的、女的、怀孕、还是有病、造成多大损失等等基础上进行定罚。那在本案中该女工首先提出离职在先,后发现自己怀孕有不愿离职想要继续工作。(说句题外话就针对于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判断,这个员工本来是想离职跳槽的下家依然找好了于是就提出辞职

申请,可是在入职体检时发现有了身孕于是准备跳槽的那一家当然会不要她了,于是她无奈之下只好想尽办法留下,当然这些只是猜测而已,不过跳槽有风险,入市须小心这倒是真的!)那么第一个请求是合理的,我要离职这个要求谁也挡不住!,第二个要求是不合理的也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就看企业的意思了,可以留、也可以不留,如果是技术核心、业务骨干可以留,用诚心感动她,虽然曾经要离去但是在最危急的时候公司无私的拉了你一把,以后你产期结束回来工作时你还好意思走吗?你好意思不报答公司吗?如果是没有价值的,让她向后转起步走~

总结:该女工走不走是公司说的算的,到日子让她走是本分,让她留是人情自己把握吧~嘿嘿!当然如果她能证明自己是因公怀孕,那样的话经社保且认定为工伤(社保的人的疯了),就要按工伤相关的程序走了,那样的话离职申请的合同法关系将被工伤的劳动法关系所取代,所以该约定无效了。

最后:如我开场所述这个事是个很简单的小事,那为什么该公司的HR同事如此的迷茫呢?我认为,我们HR同事有很多对法律法规的法条是记得非常清楚的甚至可以说是倒背如流的,可是你真的懂那些汉字是什么意思吗?它针对的主体是那些?在什么环境背景下出台的?最新的走向如何?所以我从来不会把法条粘来粘去(鄙视粘墙仔),我会直接告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那为什么哥这么有内涵这么牛呢?那是因为如果真的想学法务,一定要先学法理在看法条,然后你的理解就会与众不同的透过本质看现象。所以HR同事有必要读一读法学原理这本书。

以上

看过留赞

第三篇: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辞职交接期期间发现怀孕怎么办 我们是广东的一家销售型企业,公司里有一名女员工提出辞职,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申请,上级已经批复同意其辞职申请,我们也招好了新员工来代替她的工作。但在工作交接期间,原岗位员工发现怀孕了,并要求继续在职,不离开公司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新员工就要离开了,因为公司没有多余的岗位。

原员工工作表现一般,新入职的工作效率高,也有责任心,表现比原员工好。上级的意思是原员工已经是泼出去一半的水了,那就按程序给她办完离职手续,留任新员工,但是我担心这其中涉及到三期问题,会惹上不必要的纠纷。

现在,我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对上级、原员工、新员工应该如何分别沟通与操作? 我们知道,公司有合法辞退员工的权利,员工也有炒“公司鱿鱼”的权利。依法办事显然是“理直气壮”的。

一、案例简析

1、原员工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提交了辞呈,公司领导已批复;

2、新员工已入职正在交接工作;

3、原员工发现怀孕欲撤销辞职申请,继续上班;

4、领导欲留新辞旧。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做出如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案例简析

1、既是权利,也是约束。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款,是双刃剑。既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也是对劳动者的约束,目的就是使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衡。

案例中描述,原员工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的要求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的,单位领导也已经批准了她的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一个月后,员工可以收拾私人物品大大方方的离开了。

既然是个人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单位也已经同意,是满足相关法律要求的,单位原则上并不需要支付给员工补偿金。

我也查询了相关的案例,提到“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辞职权。劳动者的辞职权可分为一般辞职权和特别辞职权。所谓一般辞职权是指:《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也称之为预告辞职,没有其他任

何实体意义的条件,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只要不愿在该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即可行使辞职的权利,但这种情形下的辞职劳动者将不会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

所以,公司可以与该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跟员工讲清相关法律条款以及事项,防止员工“对法律的似懂非懂”给双方带来的麻烦。

2、单位个人,比较来看。

员工离职了发现怀孕又想继续上班,单位不想留用。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操作的话,单位是拥有自主选择留或者不留权利的。经过新老员工的比较,单位更青睐于留下新员工,因为新员工表现好,这无可厚非。

个人认为,应该综合比较。对比新老员工均在试用期的表现,回想老员工在试用期过后的工作表现,老员工的岗位稳定性、老员工的人际关系、老员工对岗位的熟悉程度等等。试想,哪个在试用期的员工不是拼命表现自己以求快速转正?所以,单位应该综合比较新老员工的工作表现,这样对单位来说更负责。

3、做好决定,沟通做好。

不管单位最终是留新辞旧或是其他,对于辞退房的面谈工作都要做到位。要留下新员工,老员工的面谈工作主要根据其提交辞职报告的事实以及合法性等;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予其一些补助之类的,表达公司对离职员工尤其是离职怀孕女工的关爱。

如果要留下老员工,那么相信对于试用期内员工的辞退工作大家都清楚的。

四、案例延伸

在之前的一期案例分析中,提到员工提前三十天提交了辞呈,但是交接工作在一个月内没有完成,领导要求延长交接时间的案例中我们说到,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员工已经履行了提前三十天的书面通知离职的义务,三十天满劳动关系就依法解除了。单位不可以强制要求员工延长工作交接时间。

那我们反过来再看,员工已经享受到“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公司也批复了其的离职申请,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三十天后,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终止了,这个时候原员工因为怀孕想撤销离职申请,继续留下上班,显然是不合法的,公司可以拒绝。如果公司够人性化,那么可以给原员工安排其他的岗位,或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约束的是劳资双方,并不是任何一方的尚方宝剑,有权利的时候相对就有义务,这是对等的。劳动者需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企业也同样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篇:怀孕辞职申请书

怀孕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来到远大纺织厂参加工作已经有五年了。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深深感到远大纺织厂是一个实力强大,有着广阔市场和发展前景的工厂。在这里,我得到了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大力帮助和指导,收获良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感到,由于个人方面的原因,我并不能真正融入到远大纺织厂这个大家庭中。我本人对工厂安排给我的工作内容缺乏热情,也不适应工厂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继续留在工厂工作,对工厂和我本人的发展都不是一件好事。因此,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提出辞职,请批准。

尽管我不能继续为远大纺织厂服务,但我仍然祝愿纺织厂在未来更加发展壮大,获得更大的成功。在此,特别向张某某,王某某等几位领导表示感谢,他们都曾给予我亲切关怀和指导。对于辞职可能给工厂带来的不利影响,深表歉意。另外,由于我们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希望与工厂协商解决工资等事宜。

望领导早日批准我的申请,在此非常的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时间

第五篇:怀孕辞职申请书

怀孕辞职申请书

教师怀孕请假申请书

教育局领导:

我是××学校的教师,最近,因为感到(描述病情),后到××医院检查,诊断已怀孕,医嘱全休一个月,特申请病假一月,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怀孕辞职申请书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建筑学方面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怀孕,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虽然我极力想维持和之前一样的工作状态,可身体却无法承受如此负荷。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决定目前先安心养好身体。为了不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公司的发展,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这份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在此期间,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

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教师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因为诸多个人原因,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学校领导提出辞职要求。

在过去的三年多时间里,学校给予了我良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学到了一些新的东西充实了自己,增加了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学校的工作气氛很好,同事们工作都很努力,领导也很体谅下属,在学校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对于学校长期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学校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学校今后推进的合理性,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学校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学校提出辞职,望学校给予批准。

祝学校推进顺利创造辉煌,祝学校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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