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桂政办发„2015‟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9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精神,围绕构建富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推动我区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增添新动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赋予广西开放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紧紧围绕旅游强区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资源富集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动力、以制度保障为关键、以技术发展为支撑、以加强部门合作与产业融合发展为途径、以市场化运作为取向、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进一步增强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凸显“旅游+”综合联动效应,激发旅游业发展活力,加快实现我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强力推进旅游强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围绕旅游产业要素和相关产业的横向融合,创新“农业围绕旅游提升、森林联合旅游保育、水利依托旅游做活、工业支撑旅游做强、城镇结合旅游做靓、信息改变旅游方式、文化联姻旅游做大、商贸融合旅游延伸、医养凸显旅游特色、体育融入旅游做旺、金融服务旅游增收”的产业融合模式,释放旅游经济发展红利,实现惠民兴业,促进我区旅游业跨越发展。具体目标:
——加快旅游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新增3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打造5个与旅游产业相关的国家4A级森林旅游景区、4A级水利旅游景区、10个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60个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00个星级乡村旅游区、200家星级农家乐、30家森林人家,带动乡村旅游全面发展;实现新增乡村旅游从业者人数达30万人以上,农民旅游从业者年人均收入达到上万元。
——加快旅游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工业旅游,重点发展南宁、柳州、玉林等旅游观光电动车制造,启动建设北部湾游轮游艇母港基地,建成5个大型旅游购物中心或街区,打造10个旅游商品及用品生产基地。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5个广西特色旅游小城镇、30个特色旅游名镇名村。
——加快旅游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打造10大文化旅游景区、10大健康养生基地、10大特色美食街区、10大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培育10大商务会展和10大体育赛事,积极培育低空飞行俱乐部,配套建设低空飞行基地,加快建设10个通用机场(或起降点),培育3条海上旅游线路。
到2020年,通过深化旅游综合改革,整合和优化部门职能,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全区旅游总消费额达到7000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达到5次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培育形成一批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拥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产业集聚区和优势品牌。把我区建成旅游强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二、主要任务
(一)旅游与农业融合。
合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实现旅游扶贫与富民相结合。在乡村旅游经济发展上,建设一批生态农业新村、旅游扶贫村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含渔家乐)等。依托农业产业集聚区发展乡村旅游集聚区等不同类型的集聚区或综合体,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启动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加大规划引导、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培训宣传力度,加强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深入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乡村旅游环境,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建设乡村生态旅游绿道,开发休闲农场、民俗秀场、乡村酒店、乡村休闲度假基地、山水人家、养生部落等体验旅游产品,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围绕重点城市打造城市周边乡村休憩旅游带。
(二)旅游与林业融合。
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创建森林资源生态化保护开发富民新模式。以生态经济开发为手段,打造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开发原始森林探险游、避暑森林生态游、森林体育游、森林养生游、湿地休闲度假游、“森林人家”体验游等旅游产品,把森林公园、生态茶园、湿地公园等资源景区化、特色化,推动林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三)旅游与水利融合。
开发水体休闲旅游,加快国家水利旅游景区建设,以旅游促进水资源保护,以水质改善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托水利治理平台,以打造“水景观、水生态、水文化”为目标,进行河道两岸生态性、亲水性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水利旅游发展环境,积极创建水旅融合示范点。依托海洋、河流、湖泊等水域、水体及其相关联的岸地,大力开发水上休闲运动基地、水利遗址和水利工程体验游等旅游产品,推动以旅促水的产业融合发展。
(四)旅游与工业融合。
加强旅游与工业融合,积极发展工业旅游区(点),加大旅游装备制造与旅游商品开发。依靠自身优势产业集聚区和区内知名企业,培育旅游工业园区,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和线路,树立广西旅游装备制造业品牌。重点依托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地发展旅游电瓶汽车、旅游房车、旅游山地自行车制造;适度超前规划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游轮游艇船舶维修业务和补给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体现广西旅游文化内涵、便于携带、价格适中,适应不同消费人群需求的旅游商品。加大酒店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及户外旅游用品、纪念品等旅游商品生产和批发集散基地的开发建设;积极拓展延伸旅游产业链,做大做强旅游产业规模。
(五)旅游与城镇化融合。
加强旅游与地产融合,助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借助地产资本转移,积极推动旅游地产开发,开发休闲度假酒店,打造主题游乐公园和旅游综合体,提升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实施大县城战略,提高县域城镇发展水平,以大县城和建制镇等中小城镇为重点,开发建设特色旅游小镇和特色旅游名镇,有选择地保护性开发一批古村镇,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旅游与信息技术融合。
加强旅游与信息技术融合,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旅游营销等方面的应用,重点拓展互联网在旅游业务中的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景区和智慧旅游城市;开发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发展电子预定、电子支付及电子管理、网络宣传与营销业务;推广旅游商品网络销售,拓展销售渠道。培育一批以旅游为主营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
(七)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
加强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提升广西旅游文化内涵。充分利用各种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培育和建设一批文化旅游基地和文化生态村;以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遗为契机,打造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挖掘和利用合浦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旅游资源,打造广西北部湾海洋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加大对革命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利用,突出主题,传承精神,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发展以壮、瑶、苗、侗等民族为代表的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创新旅游与演艺相结合发展模式,大力开发舞台及实景演艺项目;开发旅游影视与动漫作品,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推进与东盟各国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构建文化旅游交流平台。
(八)旅游与商务会展融合。
加强旅游与商务会展融合,发展商务会展旅游。举办承办大型商务会展活动,借助各种类型的会议、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招商会、科技交流等活动,吸引各类商务游客;推进实施商务会展旅游外包服务;积极培育商务会展专业人才和鼓励相关企业公司加入国际会展组织,拓展入境商务旅游客源市场。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将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打造成区域内和行业内最有影响力的品牌旅游展会,积极推动广西与东盟各国旅游合作迈上新台阶。突出发展边境进出口贸易和旅游商品交易,进一步简化游客出入境手续,拓宽无障碍旅游区,以商贸促进边境旅游和跨国旅游的发展,实现旅游与商贸的联动。
(九)旅游与康疗养生融合。
依托我区生态优势、长寿品牌和特色资源,发展“候鸟型”栖息式养老等中高端休闲养生养老模式,加快休闲养生与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打造全国长寿养生生态旅游区。发挥广西中国长寿之乡和中医药优势,发展中医学观光、中医药养生、中医药体验等旅游产品,大力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依托区内中医药优势资源,打造集中医药养生和文化休闲于一体的旅游园区;结合广西中医、壮瑶苗医独有医疗保健方式,开展特色中医药养生体验与疗养之旅;推广以石斛为代表名贵中医药材种植,打造种植、生产基地和园区;利用区内中医药专业交易市场举办与中医有关的旅游节庆或展会,扩大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影响力;加强中医药养生旅游餐饮的开发,着力打造“药膳之都”品牌;积极发展中医养生养老服务产业,建设一批创意新、起点高、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服务高端的国际化度假养老中心和养老基地。
(十)旅游与体育融合。
加强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拓展体育运动休闲旅游。利用广西丰富多形态的地质地貌,推进探险、露营、攀岩、洞穴探秘、地下溶洞潜水等户外体育运动旅游产品开发;以体育赛事为延伸,发展体育运动休闲旅游,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开展中国—东盟自驾车旅游;培育水上极速运动、探险漂流、潜水、山地自行车赛、海上帆船运动等运动品牌;配套建设阳朔、兴安等低空飞行基地,加快建设通用机场,打造低空旅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树立全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敢于责任担当,切实把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纳入重要议程,建立健全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快编制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规划落实,全面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同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建立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自治区旅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集合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力量,切实搞好统筹协调,真正形成部门联动的格局,形成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从而推动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城镇化、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商务会展、康疗养生、体育、金融等与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工作任务的落实。自治区旅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和推进,研究起草产业扶持政策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的具体沟通协调,以及编制实施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
(三)加大金融扶持。
重点支持产业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贷款贴息,扶持旅游新产品开发;加大和提升金融业对旅游业的支持,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推进旅游企业上市;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产业发展资金,形成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旅游项目建设实施全面支持;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丰富和完善金融产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担保机制,发挥融资担保在中小旅游企业债务融资的增信作用。推出各种金融旅游产品,发行旅游信用卡,促进旅游消费;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力度推广现有的旅游保险产品,依据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需求,不断开发并推出旅游市场保险产品。
(四)落实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3‟35号),重点落实好产业融合政策。突出做好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联动协调,对列入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由各地根据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并优先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属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不含基本农田)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对旅游景区以外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厕所、游客休憩站点、旅游停车场、景观绿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提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5日
第二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范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5〕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和范围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二)总体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区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到“十三五”期末,县域内医疗机构布局规划和医疗资源配臵更加合理,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分工协作机制更趋完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改革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全区所有县(市)公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
二、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臵
(四)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五)合理配臵医疗卫生资源。各县(市)要根据国办发„2015‟14号文件和自治区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臵标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由县级政府设臵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和1所妇幼保健院。中医类资源缺乏、难以设臵中医类医院的县,可在县办综合医院设臵中医科或民族医科室。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区域优先设立民族医医院。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30 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或超规划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臵标准。床位规模按照功能定位、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予以核定。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臵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严格控制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方案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制订,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前要限期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历史债务,应进行全面清理分类,经行政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通过政府补偿机制、医院强化管理偿还等方式多渠道进行化解。对违反国家规定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公立医院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七)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在县域内,社会办医要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结合,发挥公立医院主体作用和社会办医补充作用,相辅相成。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臵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合理空间。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臵大型设备的必要前臵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划拨使用政策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准予享受税收优惠。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
三、改革管理体制
(八)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各县(市)可组建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
(九)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县级公立医院执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的决策,具有人事管理权、医院领导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十)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功能定位、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对院长的激励约束,强化院长和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十一)强化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安全、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针对患者群体、医疗病种、绩效评价、医疗责任、成本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和考核。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便民门诊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反映突出的问题。
(十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重点药品监控,将辅助性、营养性药品列入重点跟踪监控品目录。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严格控制医院门诊和出院平均费用、医师处方权限、抗菌药物使用,对连续3个月排名在前3名的抗菌药物给予暂停使用处理。严格控制“大检查”行为。根据不同等级医院设臵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普通检查及化验收入占比等控制指标和考核指标。对有不合理医疗服务行为的责任医生,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者,停止其处方权。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行为。
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十三)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2015年7月1日起,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不得再实行加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补偿80%,财政补助补偿20%,财政补助由自治区财政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统一以2013年全区卫生决算报表数据为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减少支出形成的结余,优先用于偿还医院当年应当支付的历史债务,并预留发展资金,经同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绩效工资增量补助。
(十四)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诊疗项目收入结构、医保支付能力和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床位、妇产类、中医民族医诊疗等项目价格,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根据需要,探索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县(市)的机制,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十五)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也是组织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体,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补助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保障。
(十六)做好取消药品加成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按照自治区物价、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医保支付政策,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在医院新农合、城镇居民门诊收费软件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前,作为过渡临时措施,由医保经办机构商医院,采用门诊记帐、医保预付、定期结算等方式,及时支付医院新农合、城镇居民门诊收费项目提价部分形成的收入。新农合、城镇居民门诊收费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后,按规定实行直接结算。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十七)建立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带量采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增强医院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以成本核算为依据,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品种,有效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控制医疗成本。加强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能力建设,提高药械集中采购透明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
(十八)保障药品供应。完善药品配送制度,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加强对配送企业配送效率的考核。完善常用低价药品、短缺药品、儿童用药的保障供应机制,做好常用低价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鼓励医疗机构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短缺药品储备及时到位。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医院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含国家基本药物和广西增补的非目录药物),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所占药品比例不低于60%,基本药物的销售额所占药品总销售额比例不低于 30%。严格采购付款制度,医院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和时限、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等内容。医院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要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足额结算医疗费用。加快完善药品采购供应信息系统,逐步推进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尊重患者用药知情权和选择权,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十九)完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加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对药品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生产并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应当严厉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创新医保管理体制
(二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推行以预算收支为依据,以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科学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强化激励约束,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严格临床路径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各市、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县级公立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公立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
(二十一)发挥医疗保险补偿、控费作用。医保基金按规定及时结算并拨付资金给医院,以补偿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按照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本要求,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并以要约的方式控制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年初下达给定点医疗机构的预算或总额控制指标,1—11月按平均月度预算或控制指标及时拨付医疗费用,预留12月份的月度预算或控制指标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年终考核清算后予以返还或扣减。
(二十二)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和引导。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可能出现的推诿拒收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量等行为的监管,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实时监控,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引导医务人员科学诊疗、合理用药、规范检查,向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二十三)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的差距。2015年,所有县(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统筹层次,完善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保障水平,建立医保管理新机制。
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二十四)明确定编标准。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政策,根据我区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
原则上,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按县域人口1.4‰的比例核定,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核定比例。
1.综合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计算;300—500张床位的按1∶1.40—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计算。
2.中医医院的定员标准,可根据区域卫生资源配臵规定,参考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人事部1986年4月印发的《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确定。150张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核定,151—250张床位的按1∶1.40—1.50核定,251—450 张床位的按1∶1.50—1.60核定,450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核定。专科医院的定员标准,可参照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核编标准确定。
3.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可参考1986年1月原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印发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核定。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 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按人口的1∶5000 配备;人口稠密的地区,按1∶15000 配备。其中,县妇幼保健人员可按20—40人或41—70人配备。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0 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
(二十五)创新用编管理。在坚持编制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监管与医院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前提下,围绕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开拓改革思路,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既符合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又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既要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县级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又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各地按定编标准所需新增的编制,应在本地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调剂确有困难的,可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制定和完善编制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逐步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县乡一体化编制管理新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后勤服务人员的编制管理实行控制数做法,不再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使用定编标准核定的编制总量中,各医院按10%左右的比例核减人员编制,相应地调整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后勤服务控制数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二十六)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打破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政策壁垒,为医务人员自由、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县级公立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核定的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总额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医院岗位结构比例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进一步改进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公开招聘机制,尊重并逐步扩大各市招聘自主权,各市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并结合本地卫生行业特点确定每年招聘的人数、次数、报考条件、命题形式等。
(二十七)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在国家出台医疗卫生行业薪酬改革方案前,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结合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专业性强、责任重大、加班夜班多等特点,建立以体现工资总量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实现单位工资总量与医院事业发展、经济增长、行业水平动态调整。进一步密切绩效考评与单位、职工收入分配的关系,分配应当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尊重医院的分配自主权,允许医院根据改革精神和本院实际情况,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本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后在医院内公布实施,公布实施前须将其中的人员经费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工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严禁给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把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
(二十八)完善医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成本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评先评优挂钩。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岗位分配系数,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要求。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人员的收入差距要控制在合理水平。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基本信息、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完善医师医疗服务不良记录登记制度。
八、提升服务能力
(二十九)加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广西医药卫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为县级公立医院培养骨干后备人才。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基层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对口支援、技术协作、学科建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急需人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开辟“绿色通道”,对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资历限制,简化引进程序和手续。卫生计生部门要健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录用新进临床医师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规定。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鼓励重点业务专项培训,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生培训项目,大力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在职培训。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员人才比例。增强护理人员力量,逐步按医护比例配齐。
(三十)加强县域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以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为抓手,继续完善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机制,重点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县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对尚未建立中医医院的县(市),支持县(市)医院建设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一批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实施名家名医走基层行动计划,推进县、乡、村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广覆盖,确保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
(三十一)提高县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妇幼保健体系标准化建设,确保“十三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院;优化整合市、县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现深度融合;加强县域高危孕产妇、新生儿重症急救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善县域农村围孕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控制出生缺陷服务体系,实现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任务目标;增强妇幼中医服务能力;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信息数字化建设。
(三十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加快自治区卫生计生信息区域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中医药管理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自治区统一设计开发全区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与住院收费报销软件系统,消除部门间和医院内同时存在多个收费报销软件系统的现象。加强医院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着重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和提高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能力,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处方和住院费用清单、核心诊疗信息等实行有效监管,为医院精细化管理提供信息保障。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实现全国范围内健康管理身份识别和异地结算功能。加快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和“一卡通”工程,尽快实现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接,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快推进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等远程医疗支持政策,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卫生计生专网并实现公立医院全覆盖。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群众隐私。
(三十三)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逐渐达到能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急危重症救治与疑难病的转诊任务。各县(市)要围绕近3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自治区、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在对口支援、人才引进、骨干培养等方面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相对成熟二类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调动三级医疗机构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积极性,落实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切实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
(三十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实行预约挂号,建立和完善患者自助系统,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床旁结账等便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对本行政区域内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住院患者,不收或者只收小部分住院押金,实行先住院后付费。
九、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三十五)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探索一体化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和交流轮岗的工作机制。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立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设备共建共享、人员流动灵活顺畅、区域发展联动均衡的运行新机制,探索对医疗联合体实行基本医保总额预付方式。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单独设立,降低医疗成本。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强化对口支援,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至少对口支援1所县级公立医院,同时向其派驻的医师或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可选聘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对口支援的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副院长或科主任。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县级公立医院在接受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的同时,要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技术帮扶指导,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培训指导、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口支援考核,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分别要到县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县级青年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要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满一年。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骨干医师或退休的医师到县级公立医院执业。通过给予政策支持、授予荣誉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长期执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三十六)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尽快制定分级诊疗的标准和转诊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区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的转诊通道,县级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对转入上一级医疗机构的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可转入下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充分发挥医保、新农合的杠杆作用,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别,降低向上转诊报销比例,提高向下转诊报销比例,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逐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
十、加强服务监管
(三十七)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管理、经济调控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常规性监管,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自治区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抗菌药物用药量靠前的品规及处方医生进行公示,运用处方负面清单、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回溯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
(三十八)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九)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多元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要强化公立医院信息公开透明,定期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建立卫生领域经常性监管的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公众监督范围。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县级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各项基本信息、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并向社会公布严重违规处罚情况信息。建立社会监督评价制度,强化群众和舆论监督。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客观的评价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行风建设等。
(四十)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强化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崇高的职业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共担机制。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
(四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要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和完善本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市级政府要抓好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改革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组织推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医改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统筹推进改革、加强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社会办医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编制部门要创新编制管理,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编制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督促各县研究制定财政保障的政策措施,监督用好财政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镇医保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改革新思路,探索改革新路子,形成改革新模式。
(四十二)加强监测评估和考核。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要加强对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和考核,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各市、县(市)及区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国家要求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日常监测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从制度建设和改革成效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对改革工作突出的县给予通报表彰,对滞后的县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评、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和卫生项目安排挂钩。
(四十三)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县级政府是改革实施主体,要落实责任,落实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坚持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挪用、占用补助资金的行为。
(四十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政府分管领导、医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的医改政策培训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形成学习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支持改革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改革的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开展舆情监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广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9日
第三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2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促进我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十三五”规划等重大战略规划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争取政策性中长期优惠贷款为主导,灵活运用各类金融产品进行短期调度为补充,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交易、发行债券、基金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整合社会资源,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立政府与市场联动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形成稳定、持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采取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大量吸收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
(二)分类推进、主体多元。按项目经营属性分类推进改革,打破相对单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投资主体及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交融、互为补充的投融资体制;结合财政管理体制调整、事权下放、金融政策以及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三)整体部署、分步实施。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科学安排各阶段具体工作,注重从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分层次、分步骤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放宽放活,平等对待,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
1.简化优化项目核准机制。修订自治区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投资审批前置“两项半”(即: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和少数重特大项目环保评审项目)改革,全力构建新型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进一步缩减企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除涉及公共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外,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规定由国家或自治区核准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由市县核准或备案。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要求,加强做好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加快推进企业设立和投资贸易便利化。
2.平等对待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区各级政府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补助、贴息等财政性资金,要明确规划、统一标准,在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所形成资产的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对包括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积极推广政府采购服务,将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提供的、符合公开标准的相关服务产品同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进一步放开竞争性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天然气管网、电力和新能源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参与公平竞争。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
3.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对有条件的城市,在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推动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市场化管理转变,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对现有经营性较好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选择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实行资产租赁、产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尽快实现市场化运作。对规划新建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建设运营。对于区域集中连片、可一体化实施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市政路网等新建和改造可作为配套建设内容。对于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按行业跨地域“打包”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的建制镇,加快研究开征镇级污水处理费,为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运营提供盈利点的基本条件。鼓励推行城市基础设施第三方运营。
(二)创新管理,注重服务,进一步增强投融资管理的综合服务能力。
1.加强项目投融资管理。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及时完善和优化我区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拟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组织编制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全力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并加大落实项目前期经费。政府类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充分论证,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认真落实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编制公开透明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政府举债融资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2.简化财政评审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财政部门对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备案管理,采购文件实行预公示制度,推进采购项目实施速度和提高采购效率。凡项目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已经发展改革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正式批复同意的,财政部门只负责招标控制价评审,而不再进行概算评审。凡项目概算已经财政评审,且招标控制价未超过评审审定金额的,财政部门不再进行招标控制价评审。总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评审预算控制价,只对结算进行评审。对于点多面广、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
3.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简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对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或项目行业建设规划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保姆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和开展联合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除跨设区市、跨重点流域(自治区内主要河流),或需自治区统筹平衡资金、土地、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建设条件的,以及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等管理的项目外,其他的政府类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一律下放设区市或县(市、区)。下放地方管理的投资项目,市、县(市、区)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前置要件或提高审批机关层级。
(三)拓宽渠道,灵活多样,进一步挖掘社会各类资本的活力和潜力。
1.多元化、多形式吸收社会资本。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以更多样化方式进行合作。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和政府补贴、监管机制,可通过采取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移交—运营(BTO)、建设—租赁—移交(BLT)、购买—建设—运营(BBO)、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PPP模式下的具体运作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根据经营性、准经营性(准公益性)和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不同特点,采取更具针对性、符合行业特点的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高速公路、港口等价格改革到位、交易标的明晰的PPP项目,鼓励采用特许经营方式,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门槛,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当前财政压力。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排水、污水处理、公共停车场等经营性较弱、当期收费标准较低的项目,通过增加配套商业设施、依法依规减免相应税费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对垃圾焚烧发电、桥隧、城市道路等项目,全区各级政府在财政可承受的能力范围内,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项目适度补贴。对水库、轨道交通等项目,鼓励以土地等资源对价为补充,促进项目运营平衡。对土地开发整治等经营收益充足的项目,建立溢价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2.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健全PPP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奖励政策和建立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灵活的公共服务价格调节机制以及投资、补贴与价格协同机制,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确保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鼓励各地采用委托经营、TOT、R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平台公司存量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四)加大投入,重在引导,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
1.增强财税管理服务能力。理顺自治区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全区各级财政对公共服务支出的保障责任,增强市县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保障能力;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在中央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相应提高人口转入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形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保障供给机制。全面执行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关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设立广西城市发展基金,支持城市政府推行基础设施和租赁房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2.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中央资金对广西的政策倾斜支持,加大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的整合力度,有效增强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形成财政资金集约化使用机制。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在符合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优先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相应建立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村镇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棚户区改造建设等子基金。
(五)金融支撑,市场调节,进一步发挥信贷资金的主渠道作用。
1.创新金融产品。创建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双向产品体系,集中打造适应PPP模式的系列金融产品。针对不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策略,强化特色创新意识,避免产品重复和同质化。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大力发展市场直接融资,支持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调回区内使用。鼓励扩大跨境融资,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加快推进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创造条件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创新信贷服务。创新信贷管理制度,扩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供给。金融机构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创新并不断丰富融资工具,协助地方政府防范和控制好金融风险。探索以信托理财和设立“资金池”的方式,引导保险资金、养老基金、海外资金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业务经营风险偏好,设定风险容忍度,加大新型城镇化的信贷支持。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项目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大力培育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投融资领域引入信用评级报告制度。积极推进直接债务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投资基金作用,建立担保“资金池”,探索信贷与专项建设基金、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有效配合方式,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质押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实施。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或成立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总协调、总部署、总考核,形成强大推动力和凝聚力,大力推进工作全面深入实施。建立自治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重大事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全区各相关部门、各市县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对属自身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担当负责,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保障工作责任到位、目标明确、实施得力。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打破部门利益局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主动衔接,相互支持,进一步促进城市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流动,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和氛围。各市县政府要积极主动,上下联动,担起实施主体的职责,务实高效推进改革。
(三)加强考评激励,确保工作质量效率。全区各级政府要建立日常督查和考评激励工作推进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对工作效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确保高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2日
第四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07年自治区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以来,我区县域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培养培训了大批技术技能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当前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吸引力不强,质量有待提高,还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新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新期盼。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区县级中等职业教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制定实施方案予以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各设区市也要及时制定本市的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统筹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和各市的统筹方案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达1个月之内一并报教育厅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4年,全面启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招生规模明显扩大,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突破。到2017年,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和要求,基本形成“各具特色、多元立交、产教融合、适应需求、充满活力”的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新格局。到2020年,将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建设成为我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发展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当地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办好1所新型中等专业学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辖区高中阶段教育和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学校和专业合理布局,制定辖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统筹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做好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的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办学规模,科学设置专业,优化教师配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办学标准和要求,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校园校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预留学校发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将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建成当地集高中阶段教育、教师进修培训、民族文化传承、就业和扶贫培训、业余体校、电大教育为一体的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二)扩大招生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要求,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统筹做好当地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扩大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有序推进职业教育渗透,招收更多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统筹城市职业学校和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在做好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努力做好向自治区直属、市属中职学校和其他县级中等专业学校送生工作,送生数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数一并纳入招生考核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计算范畴。加大“上学免学费、就业有技能、升学有通道”等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发展规划和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办学标准及要求,持续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生均校园面积标准改扩建校园,实现教学区、培训区、生活区、运动区、行政区等功能区布局合理配套。按照生均校舍面积标准改扩建校舍,满足总量需要的同时,按功能配套需要,填平补齐教学用房、图书馆、体育场所、行政用房以及学生宿舍、食堂等教学生活设施。按照生均教学设备配备标准,突出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配套建好计算机室、专业技能教室、理化实验室、远程培训功能室、虚拟仿真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基地,加强与专业建设对应的校外实习基地建设。2014年各县级中等专业学校要按标准完成1-2个远程多媒体、多功能教室的建设任务。(四)创新办学体制机制。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引企入校、校办企业、办校进厂、企业办校等多样化合作模式。广泛吸纳行业企业的课程设置意见,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爱岗敬业等企业课程引入学校。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推进职普融合、与城市职校联合办学和中高职衔接。广泛开展初中职业教育渗透,初中学校要利用劳技课时普遍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接收从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转入的初中学生,在帮助其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相关课程的同时,增设职业指导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并积极引导其继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通办学、与城市职校联合办学、与高职院校贯通办学。积极探索开放办学新途径。鼓励县级中等专业学校与区内外有实力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办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优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组建跨区域职业教育集团,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县级政府可以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共建、地方建校集团运营等多种方式支持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
(五)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辖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和城市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统筹,优化专业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级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与学校共同研究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设置工作、“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课程体系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支持学校办好1-2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骨干专业、1-2个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涉农专业,努力办好2-3个服务农村新生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富民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需要的特色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国家颁发的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体系,科学编制教学班级,科学设置综合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实训课,科学确定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
(六)实施“9+3”教育精准扶贫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完成9年义务教育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继续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其到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接受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创业,摆脱贫困的代际传递。对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后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七)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政策要求加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当地事业编制总量情况,合理配备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按照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60%以上的政策,突出加强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年龄结构,老中青结合,重点引进青年专业教师,适应现代生产技术和教学信息技术需要。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现教师在职培训制度化。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关于“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要求,配备热爱职业教育、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校领导。
(八)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
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统筹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满足教学、生活、管理、安全需要的信息化平台,2014年各县级中等专业学校要建成一个满足区域教师培训、适应本地行业培训、能够远程双向互动的多功能多媒体教室。创新使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与应用,建设覆盖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招生就业、教师管理、教学管理、专业设置、实习实训等关键领域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九)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利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配套的教学、实训、生活、体育等设施和“双师型”师资力量,整合资源,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加强各部门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面向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农民工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扶贫培训等,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2014年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全面启动农民工培训、教师培训、民族文化传承培训、护理健康培训、业余体校培训等。
三、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办学活力(一)建立分类考评奖补新机制。
2014-2017年,自治区在教育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2亿元的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实行分类指导、奖补分开、奖优扶先,调动各级政府办学积极性。
补助各地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2014-2017年,自治区每年安排每县不低于100万元的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补助经费,用于加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向经济基础和教育基础薄弱的地区倾斜,向专业建设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先启动先补助,不启动不补助。奖励各地争优创先。2014-2017年,自治区每年安排项目经费奖励,对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奖励。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招生送生情况、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情况、办学条件改善情况、毕业生就业(含升学)情况、特色专业建设情况、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等6个方面。每年对综合考评优秀的前10名,每县(市、区)给予不低于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薄弱、进步显著的前10名,每县(市、区)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某单项改革在全区领先的前10名,每县(市、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自治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经费奖补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鼓励各地创新奖补机制。各市、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通过资金、项目扶持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的奖励补助。
(二)完善鼓励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政策体系。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实行中职学校学生学费全免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交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1500元生活补助,对继续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学费补助。
畅通学生就读通道。实行初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升入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制度、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入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学习制度、高职院校毕业生对口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制度、县级中等专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相互转学制度。逐步扩大本科高等学校和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规模,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更多升学机会和多种升学路径。(三)建立结对帮扶激励新机制。
创新结对帮扶方式。高职院校可通过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设立中专部的方式开展中高职贯通办学,城市职业学校可通过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分校或教学点的方式开展合作办学。鼓励高职院校和城市职业学校通过管理、课程、师资、设备“四下乡”方式结对帮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通过选派管理干部到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挂任校领导和接收“校长挂职、干部跟班、教师进修”等方式提高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
激励开展结对帮扶。2014-2017年,自治区对合作办学和结对帮扶成效显著的高职院校每年给予200万元奖补。同时,优先安排其招生计划,优先推荐国家项目和改革试点,优先安排自治区项目和改革试点。对合作办学和结对帮扶成效显著的城市职业学校,自治区优先安排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等项目,优先推荐国家职业教育项目。
(四)建立和完善加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新机制。
推行人事分配新机制,改进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提高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比例。
引入用人新机制。建立适应职业教育办学特点需要的灵活用编用人制度,在中等职业学校临时性的聘用教师编制定额内,通过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用人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方式,由学校自主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专业教师。采用多种方式调剂空余编制和岗位用于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优秀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实施教师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为学校培养和安排“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专业课教师。建立全区“双师型”教师信息资源库,探索建立培养培训、资格认证、聘任管理新机制。
落实社会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学校面向市场需求多种形式开展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并取得合法收入,允许学校按绩效工资发放有关办法从其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或进行自主分配,用于支付本校教职工开展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的课(劳)酬,以及教师到企业管理学生实习、开展招生就业等方面工作的补助。
构建培训激励机制。实施国培、区培计划,免费为学校培训教师,提升在岗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实施中职学校名师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对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辐射作用。各学校要以“传帮带”、“名师工作室”、“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教师校级培训;以“走出去”方式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安排专业教师每2年不少于2个月的企业实践。
四、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一)落实政府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的责任主体,要把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县级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议事范围,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业教育投入、用地、建设等方面政策。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自治区政策规定。“两费附加”可用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贷款贴息。各县(市、区)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校按照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的统筹领导,制定辖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布局规划。安排城市职业学校对口帮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和开展联合办学,加强对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的指导。
落实自治区部门指导和协调责任。自治区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自治区奖补经费,加强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综合改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自治区对各地办学奖补的主要依据。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具体指导。(二)转变职能,规范管理。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扩大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会商机制和工作合力。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是举办学历教育的法定机构,同时可作为职业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
(三)建立健全考评督导制度。
把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自治区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纳入各市、县绩效考评,各市、县(市、区)也要将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比例纳入各初中学校绩效考核,不断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模,促进县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的督导作为重要任务,列为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级政府落实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责任,特别是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9项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并作为自治区经费奖补的主要依据。(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动员全社会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县级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上学免学费、就业有技能、升学有通道”等国家职业教育优惠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改革新举措,大力宣传中高职衔接“立交桥”,大力宣传学生就业创业升学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汇报
XX特色小城镇建设中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情况汇报
XX,又名大XX,是雪峰山余脉,地处宁乡县西部山区,与安化、桃江交界,素有长沙“小西藏”之称。全乡共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18242人,乡域总面积81.8平方公里,距宁乡县城75公里,距长沙市区110公里。近年来,XX乡坚定“禅都小镇、生态XX”发展定位,以“打造知名养心地、建设特色小城镇、构建幸福新XX”为目标,干群齐心、砥砺前行、埋头苦干、努力作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XX旅游资源丰富
1956年,毛泽东接见时任宁乡县委书记张鹤亭时说:“XX是个好地方,有个密印寺,应该好好保护起来。”深入探讨“XX是个好地方”的命题,挖掘XX旅游资源,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较为突出:
一是山青水秀,风景宜人。大XX方圆70余公里,平均海拔700多米,最高处雪峰顶达1100米,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大沩凌云,雄奇险峻、山岭如涛、极目远望、阡陌纵横、屋舍俨然。“日有千人朝贡,夜有万盏明灯”。黄材水库,万亩水面、青山倒映、碧波荡漾,可泛舟击浪,可观鱼垂钓,乐山乐水,尽在其中。仙人桥、镜子石、仙女朝贡、芦花瀑布等三十六景,有秀丽的风光可供观赏,有景点背后 的故事传奇可供玩味。
XX属高山小盆地气候,平均降水1600mm,年均气温12℃,低于宁乡(16.8℃)和长沙(17.2℃),夏天平均气温仅28℃,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无任何工业污染,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每立方厘米可到达87000个单位,为宁乡雨量最多,气温最低,空气最好的地区。2012年,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密印景区创评为国家4A级景区。“密印晨钟”获评市民最喜爱的“长沙十大乡村美景”。
二是千年古刹,名播四方。“敕建什方密印寺”是佛教禅宗“一花五叶”之“沩仰宗”祖庭。灵祐祖师开宗立派,相国裴休上奏敕建,唐宣宗皇帝御赐“密印禅寺”匾额。1200余年间,几经兵火,而屡屡劫后重生,灯传不绝;灵祐之后,慧寂、大安、香严、齐己、慧山,一代代高僧大德云集于斯。中华佛教总会会长寄禅、太虚均住持过该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传印均系沩仰宗传人。
早在晚唐五代间沩仰宗法脉即流布于日本、朝鲜、东南亚,清雍正皇帝还组织编辑了《XX语录》并亲为其序;灵祐所著《警策文》被禅宗学人誉为“佛祖三经”之一。回心桥、御香亭、齐己庵、香严岩、白牛精舍,许多历史遗迹虽几近湮没,却仍向人述说着远古的传奇。密印寺现存建筑有山门,万佛殿,后殿,配殿,禅堂,祖堂等,占地共25000多平方米,其中27米高的万佛殿,三尊金色大佛端坐中央,12988尊金佛镶满四壁,传有纯金佛一尊隐秘其中。2005年
9月20日,首届中国宁乡国际佛文化节在密印寺举办,海内外嘉宾云集,盛况空前,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常务副会长圣辉均亲临“密印佛像开光大典”,再开佛海,梵宇重光。
三是名贤结缘,人文璀璨。自灵祐开宗立派之后,引来了大批帝王将相、名贤俊彦,缘结XX。唐相国裴休奏建密印寺,并和其夫人一道皈依佛教,归葬XX。相传还送其子裴文德代太子出家XX,被授法号法海,后创立杭州金山寺。晚唐尚有连帅李景让奏建同庆寺,相国崔慎由皈依XX,户部员外郎卢求简为灵祐撰写碑文,大诗人李商隐为祖师塔题写墓额,尚书左仆射郑愚为灵祐墓撰写碑铭。还有温庭筠、皮日休、陆龟蒙等一批晚唐诗人登临XX,留下题詠。
宋代抗金名相张浚及其子、大理学家张栻双双长眠于龙塘,以至此处被后人称为“官山”。又有南宋状元易祓,宋淳熙十二年(1182)取进士第一,官至礼部尚书,晚年退归林下,多有诗联题咏。朱熹、陆游XX省墓,作文祭奠名儒。郭都贤、陶汝鼐等均曾隐居XX,留下大批诗词文赋。曾国藩多次为寺院题联;王闿运、杨度、李叔同均留连于此,留下佳话。1917年暑假,毛泽东偕同萧子升游学宁乡、安化诸地,在密印寺与方丈畅谈两天三晚,悟出“救国救民在于找到大本大源,而大本大源在于工农大众”的道理,以至40年后,在长沙列车上接见长沙地区省、市、县负责人时仍念念不忘,感慨“XX是个好地方,有个密印寺,要好好保护
起来”。此外,何叔衡、谢觉哉等“宁乡四髯”以及开国上将甘泗淇也都多次上XX。
四是大唐贡茶,香飘四海。“千山万山朝XX,人在XX不见山”,XX属高山盆地,气候温和,相对湿度大,早晚温差大,环境非常适宜种茶,山民历来有种茶的习惯。自密印禅寺建成以后,僧众讲究“禅茶一味”,初创XX品茗历史,茶业得以发扬。自唐以后,XX茶就被作为贡品进贡皇室,据旧典记载,XX茶被列为全国十大黄茶之一。清同治六年,被评为全国十大名茶之一。建国之初,毛主席品饮XX毛尖后,托工作人员写信向XX乡致谢。刘少奇主席家中常以XX茶款待中外嘉宾。华国锋曾称“XX毛尖,具有独特风格”。王光美曾题词:“XX毛尖,色美味浓”。1986年XX毛尖获名优产品证书,1988年获评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铜奖;1997年获中国国际茶会金奖。目前,全乡共有茶园基地16000亩左右,除了毛尖外,还开发生产了乌龙茶、红茶、黄茶多种茶品,产品饮誉三湘,畅销全国各地。
二、XX特色小城镇建设情况
2007年开始,随着宁乡创建全国旅游强县号角的吹响,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XX发展步入了大建设时期。2012年9月,XX被确定为长沙市特色小城镇创建单位,在市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程水泉部长的亲切指导和市财政局、交通局等市直联点单位的鼎力支持下,XX乡按照“把握特色、突出重点、提升规划、乘势而上”的
工作思路,着重抓好旅游资源挖掘、产业培育、管理优化、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有效推进了全乡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1.以规划为龙头,引领发展。我们以筹备创5A级景区为目标,确立“养心胜地、幸福XX”的发展定位,以“打造知名养心地、建设特色小城镇、构筑幸福新XX”为方向,强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并聘请资深专家对XX发展调研论证,坚持以规划引领城乡一体化,在规划中融入生态保护、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注入旅游品位、旅游理念、旅游特色。修编了2012年-2030年乡域总体规划和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总面积554.03公顷,其中集镇建设用地172.11公顷,人口达到1.15万人;编制了万佛灵山、肖家、太阳庙集居区和沩水景观带等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建设”的标准,以建设好万佛灵山公园、仿古集镇和居民集居区为核心,力求打造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的佛教文化旅游名镇。
2.以文化为动力,激发活力。XX积淀千年的历史文化是XX旅游发展的根本所在。XX突出禅茶文化研究主线,支持密印寺深化考察研究XX传统禅茶文化,试创密印禅茶十八式,推动禅与茶的结合;研究黄茶生产技术,延续千年黄茶历史,推进黄茶生产试点,试生产黄茶500斤,打响XX黄茶品牌;对接省宗教局,邀请省茶叶协会专家指导,筹备创立禅茶研究院;组织政府、企业、寺庙召开研讨会,全力筹备了“结缘福米、平安福果、长寿福茶”等XX品牌慈善文化节活动;做反季节文章,广种梅花点缀景区,打造雪中梅花景观,联合宁乡县摄影协会开展以“踏雪寻梅”为主题的摄影竞赛活动,XX摄影基地挂牌成立。
3.以产业为主体,促富经济。一是强化茶叶产业支撑。每年定期开展春季茶叶生产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臵茶叶生产收购和营销计划,开展春茶产前检查;协助茶叶企业提质增效。二是完善XX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通了黄材至XX乡村公交和宁乡至XX旅游专线,提高XX旅游可达性、便利性;对接交通部门,勘查研究二广高速连接线仙沩公路XX段立项开工,打通XX高速出口。自来水厂提质工程完成立项;污水处理厂管网正在进行铺设,已完成。三是推动新景点打造。积极进行招商引资,重点引入休闲旅游和符合XX发展理念的精品项目。筹备打造樱花坡、观景亭、裴休墓旅游线,桃花岛、南天门、沩江源旅游线等旅游新线路,解决景区游览时间过短难题。
4.以生态为带动,优化环境。一是打造靓丽生态景观。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深入推进“五年绿色家园”行动,按照“镇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总体目标,大力植树造林,投入600万元打造“樱花坡”、“梅花谷”、“桃花岭”3个生态景观基地;大力推进黄祖沩公路沿线裸露地块整治和生态修复,种植梅花、红叶石楠、杜娟、松树
等苗木10万株,花草草籽100公斤,完成19千米公路沿线裸露坡地整治、公路沿线绿化等工作,打造XX绿色心灵生态之旅。二是着力环保文章。鼓励各村推广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节约”为主题的村级环境卫生“6S”管理模式;引导禽畜养殖场规范化管理、无害化生产;建立沩水源头生态保护区,推进沩水河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推广家庭庭院绿化和垃圾分类减量制度;在省内首创“拒塑”品牌,提出“拒绝塑料袋、重提菜篮子、重拎布袋子”宣传口号,全面禁止塑料杯和塑料袋的使用,鼓励村民使用环保袋和竹篮购物。2013年底,XX以湖南唯
一、全国前三的身份,荣获环保领域最高奖项——“中华宝钢环境奖”。XX先后荣获了“国家级生态乡镇”、“湖南省环境优美乡村”、“湖南省两型示范镇”、“长沙市城乡环境十佳乡镇”、“长沙市城乡一体化先进单位”、“长沙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等国家、省、市荣誉。
5.以作风为抓手,强化管理。强化秩序管理,全力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生态秩序维护、集镇秩序管理、国土秩序整治、旅游市场规范化文章,打造文明景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群众工作、党员服务网格化、网络化,通过定岗定责方式,把党员组长队伍建设成为网格管理员、民情信息员、环境保护员、治安联络员、文明传播员。以“五个坚持”、“五个不准”为要求,切实抓好队伍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以市委十
二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四比四抓争先锋、两带两为促发展”活动,大力开展“忠诚履职”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强队伍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提升执行力、战斗力,为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现实证明,大开发,让XX这颗千年璀璨之星得以重新熠熠生辉,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摆脱了积贫积弱面貌,百姓逐渐富裕起来。但是,地方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并未直接在税收和经济层面受益,相反债务缠身。纵观XX发展,旅游六要素中,“吃、住、购”三要素发展较好,“行、游、娱”三要素有待加强。特别是“游”存在缺陷,是导致人气不旺的主要原因:
一是特色不显。一方面文化和自然,是XX旅游发展的根本载体。当前,文化内涵挖掘不够,对佛教文化、禅茶文化、民俗文化的理解不深,产品开发缺乏个性。如《XX警策》、白牛精舍等独特文化资源未深入挖掘;如XX作为唐代第四大高产诗人、第一诗僧齐己的故乡,找不到任何齐己存在过的历史;灵佑、法海、裴休等历史名人都莫不如此。另一方面旅游方式单一,在禅文化、茶文化体验上,游客参与度不够。除了观光、爬山、礼佛抽签之外,无其他活动,停留时间短,游客参与度不高,难以留宿。例如XX美食研发不够,没有像湘菜一样建立标准,未形成规模、特色和品牌,难称得上高档、精致。
二是市场不活。一方面XX乡域内资金流通,以茶叶和餐饮为税收主体,资金流量小,税源有限;操纵资金流的主体,以本土茶企、门店老板居多,本土化明显;本土资本包揽了XX旅游行业吃住行游购娱等几乎所有方面。活跃在XX旅游市场,且属于县域外的资金基本没有。另一方面XX发展的平台小,位臵偏远,景区各相关单位招商引资方面出发点不
一、政策不
一、未形成共识,使招商引资政策没有优势,这直接导致XX旅游市场较为封闭、无竞争优势,同台竞争力弱,招商引资难。
三是宣传太散。近两年,XX的宣传力度逐步增强。XX乡、旅游局、沩管会等单位都立足自身逐步加大宣传力度,以湘茗、XX茶业等为代表的茶叶公司也捆绑旅游茶叶一并营销,使得XX旅游品牌逐步走出宁乡,渐为人知。但是,XX旅游宣传营销呈现各自为战、分散化、多点发力的特点,力度不强、步调不
一、范围很窄、品牌不响。
四是观念滞后。过去几年的开发建设,使XX人睁开眼看世界,意识观念有所改变。但人心教化非一朝一夕之功。目前,XX人思维陈旧、固步自封、目光短浅、自私自利、甚至与发展不协调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缺少一种包容之心、一份理解之情,对开发建设形成的合力还不强。如滥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搭乱建等破坏生态、自毁前程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在村干部队伍中;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一种大局意识、是非观念,对事不关己、毫无利益的事漠不关心,对那
些能够有益于自己的事就抢着去做,甚至讨价还价,人心不齐,合力不足。
四、对策和建议
XX旅游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这是一个基本的认识前提。思路决定出路。XX旅游发展至今,XX老百姓虽切实受益,但受益面小、受益水平低;XX何去何从,如何打破当前困局,是困扰XX人的难题。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扭转观念是前提。做大做强XX旅游业,要抛弃几个不正确的观念,才能坚定不移地向前发展。首先,转变大佛开光观念误区。要转变开光后未必就马上游客暴增的思想误区,开光只是打破行政上的紧箍咒,让我们的选择更多、支持更多,并不是打开了市场之门。大佛未开光,信仰菩萨的游客仍会信;开光了,不信仰的游客也未必会信。但开不开光,都不影响它已成为XX最具吸引力景点的事实,现在和未来的游客都将是奔它而来。第二,转变后山种大树观念误区。密印寺后山如今生长的是银杏树、桂花树、樟树,是生长期很慢的非本地树种,即使再补种同类大树,再过十年都难以成林。种植大树,仅仅是弥补过去发展中过急过快产生的些许遗憾,皆只能为XX旅游业锦上添花,能有益于创建5A级景区,但并非雪中送炭,解决不了当前人气不旺的困境。当务之急,要补栽一批符合XX本土特征的速生树木,力争五年之内长成茂密树林。第三,转变开发建设观念误区。
很多人认为,XX投入了这么多,发展得这么好,已经是国家级风景区,应该要保护,不需要再开发建设。其实不然。XX是后起之秀,景点单
一、偏居一隅,不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难以挖掘自身潜力,无法与其它景区竞争。密印景区争创5A级景区,也必然要求进一步进行开发建设,越早开发越早受益。由政府对旅游产品进行简单包装,逐一对符合开发条件的景点以低投入方式进行初步保护性开发,将各景点开发的概念做起来,再吸引外来资本进行开发;但大规模开发主体不能为政府,应交给市场。第四,转变密印寺发展观念误区。如今我们介绍密印寺,注重其历史之辉煌及大殿之壮观,忽视了培育经济基础。沩仰宗发源,农禅道场是基础,实现了经济独立才有历史上的辉煌。纵观当今中国佛教,唯有台湾佛教生机勃勃,其发展充分融合了传统佛教与现代生活;而发展寺院经济和主动入世恰是台湾佛教发展的原因所在。因此,密印寺要在发展寺院经济、入世与现代化上多下功夫,要发展大文化、多做大慈善,把文化与慈善打造成为新时代的品牌;要有自己的茶园,恢复农禅道场,做实禅茶文化;要以密印寺慈善文化节为平台,把密印寺推向慈善文化的前台,鼓励密印寺与大企业合作,打造知名的慈善基金会,做响慈善品牌,把文化和慈善推出湖南、推向全国。
(二)战略规划是关键。当前,XX处在人气不旺、文化不活、产业不强的困境之中,直接原因之一是景点单
一、后发竞争优势不强。XX旅游资源丰富,需要我们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未来五至十年,从县级层面来看,要拉通XX对接二广高速的快速连接线,突破交通发展瓶颈,助推以XX为龙头打造西部旅游经济区;从XX来看,应以观光、休闲体验旅游为追求,以打造四季XX为内容,实现“春季踏青赏花品茶、夏季漂流避暑养生、秋季摘果登高观叶、冬季滑雪寻梅赏景”的景区建设规划。具体规划:①以打造国家级森林公园为目标,推动生态深度保护。大力植树造林养林造景,建设春游秋游赏林基地,使XX春天花海秋季金色更诱人。②以密印景区创5A级景区为目标,推动密印寺景区扩建,紧靠梅花谷建设禅修院,在普同塔方向建设禅文化体验馆,整体开发打造XX禅茶古镇,建成镇区以禅茶为主题的景观系统。③建设王家湾-XX漂流4A级体验景区。④建设沩水源-九折仑户外体验基地。⑤建设芦花泉4A级观光景区。⑥建设八角溪茶文化体验公园。⑦以祖塔-青洋湖片,打造夜明岛,建设亲水休闲养生区。⑧配套建设回心桥、仙人朝贡、高氏宗祠等小型景点。⑨时机成熟,再恢复同庆寺,建设诗僧齐己纪念园、裴休与法海纪念园等。
(三)招商开发是动力。开放化、市场化是XX必经阶段,也是XX旅游走出湖南与全国市场接轨的必然途径。招大引强、商业开发是XX目前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出路。XX已经拥有很好的发展平台,关键在打开招商引资局面。招商引资思路: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营销剥离出来抛上全国旅游市场引资,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把旅
游配套产业留给XX本地人,带动就业,致富百姓。密印景区创5A级景区,建设芦花泉4A级观光景区、王家湾4A级体验景区等景点,由知名的专业旅游公司做,本地人资金实力小、认识水平有限,无法承担开发重任,但能做好投资小、效益快的吃住娱购等配套设施。
(四)文化体验是内核。体验旅游将是未来旅游业发展方向,谁先抢占体验旅游市场就能抢得先机。要把XX深厚的历史文化,用浅俗的方式展现出来,让游客都能够体验。体验XX,就是体验禅文化、茶文化、养生休闲文化。禅文化体验要以密印寺景区创5A为契机,推动密印寺提质扩建,实现功能分区,开辟专门的禅文化体验区,让游客能在里面吃、住、玩一条龙式的体验禅文化。茶文化体验,可结合禅文化,做精做细,包装大型茶文化实景演出项目,建设高品质茶文化体验园,使游客走进茶文化公园,能体验采茶、制茶、品茶、赏茶、购茶等所有茶文化。此外,结合打造XX禅茶古镇,建设禅茶景观系统。养生休闲体验,以漂流、避暑、生态观光为主,尽早重开XX漂流,打造沩水源-九折仑户外体验基地和王家湾休闲避暑村庄,提质梅花谷、樱花坡、桃花岭等赏花基地,逐步打造水果采摘基地等。
(五)宣传推广是手段。宣传就是生产力,可以提升品牌价值,优化发展区位,倒逼旅游产品形成。旅游宣传也是旅游开发,宣传旅游就是开发旅游品牌。当前,打响XX旅游品牌,做旺人气,最需要做的事就是宣传营销。XX宣传
思路:上下联动,东征西进,远交近攻。上下联动,争取政策支持;即要整合县域内行政、企业资源,抱团宣传、捆绑营销,要齐心协力把XX推上省旅游局,得到省级政策与智力支持,使XX纳入省级旅游发展战略,成为省级旅游推介的重点,力争打造以韶山-岳麓山·橘子洲-XX-安化-岳阳为线路的毛泽东成长主题旅游线路。东征西进,挤进成熟线路;往东与韶山、花明楼、灰汤等捆绑宣传;往西,借道二广高速,与安化梅山、常德、张家界等地捆绑宣传,挤进东西方向的各条省级旅游线路。远交近攻,从时间上和距离上做好重点市场宣传。近攻,时间上指今年起的近两三年每年投入100-200万左右的宣传资金。距离上指重点做好以长株潭、3+5城市群为主体的周末游营销,一年的假期以周末为主,做好周末游是重中之重,也是打破当前人气不足的关键举措。要持续推动长沙人和宁乡人了解宁乡、长沙人和宁乡人宣传宁乡,在把XX打造成长沙对外的“会客厅”之前,必须让长沙人自己先承认这个“会客厅” 的地位。远交,逐步打开武汉和南昌等近省营销,要依托二广高速直达广州的优势,紧抓广东人信佛的特点,打开珠三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