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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02_工作要点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20-103068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1 00:30: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开放大学202_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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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02_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202_年是国家开放大学改革建设重点难点攻关年。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难点,推进综合改革,围绕“1314工程”,即一个核心(教育教学质量)、三根支柱(办学组织体系、教育信息化、基本制度框架)、一条纽带(学分银行)、四个着力点(非学历教育、课程专业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力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提出的阶段战略目标。

二、党的建设与作风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考察交流工作。

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作风建设。推进校务和党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筹备召开国家开放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控“三公”经费。继续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

三、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成立“学校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改革办公室和若干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做好顶层设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并报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着力推进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与技术融合模式、社会服务模式、大学治理体系与能力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约束和制度障碍。理顺总部各部门职能,完善办学、教学业务流程,建立跨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制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科学编制学校“十三五”规划。按照国家及教育部要求,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

筹备召开“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工作会议”。

四、教育教学改革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研究社会教育需求和学习者需求变化,以课程为核心,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手段,更新教学内容,突出能力培养,加强过程管理与服务,推进宽进严出的教学制度改革。出台“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改革要点”和“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

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全面修订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完成26个本科专业的自我评估。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迎评工作。基于网络,重点建设8-10个本科专业,探索建设3-5个硕士研究生专业。继续推进、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以“六网融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每一个注册学生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加快推进网络核心课程建设和应用,在网络教学团队、网络学习支持、网络学习测评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实现网络教学管理。

以课程建设为中心,加强统筹规划,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尤其是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开展基于泛在学习的数字教材建设及应用。统筹推进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评选,做好历届精品课程集中展示和推广工作。

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从形式到内容的考试改革工作。适应成人在职学习,改革现行的考试形式,加大形成性考核比例,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高,鼓励和引导学生更好的学习。完成“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与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质量监控与评价,完善反馈整改机制,开展学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筹备召开“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研讨会”。

进一步推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与发展助力计划”,打造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升级版,开展相关专项试点工作。出台并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士官远程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远程中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五、办学组织体系建设

在8省市试点工作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分部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加快国家开放大学的分部、学院和学习中心建设,探索统一办学、分工合作、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与地方电大等相关教育机构续签合作办学协议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与行业(部委)、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国家开放大学行业学院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有质量、可复制的行业学院建设发展模式,适时再成立若干所行业学院。探索与大型企业建立企业学院的路径和模式。探索与相关大学、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

全面推进北京实验学院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力求在基于网络、专业建设、“六网融通”培养模式推进和移动学习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实验田、示范区和引领者。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建设,完善远程中等职业教育联盟运行机制。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

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云平台功能,推进教务管理平台试运行,建设公共数据库,实现学习空间、学习的平台与新教务管理系统的集成。探索云教室应用模式,完成第二期云教室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移动学习终端及移动学习试点。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整改和测评工作。建设数据中心云环境运行监控平台、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的平台及管理系统。

以专业、课程建设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五分钟课程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探索利用五分钟课程集成建设一批通识和专业课程。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新建一批数字化学习资源分中心。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中心。推进视听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和网络电视播出平台建设。改造建设数字图书馆网站资源,实现数字图书馆与学习网的互联互通。

进一步明确思路,集聚力量,协同创新,紧紧围绕数字化学习模式、资源和环境开展实证性研究,研发“六网融通”的数据集成和分析平台,开展数字化学习资源应用效果和多终端学习分析实证研究,推动新技术集成及其线上线下融合的应用推广。

七、制度框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履行相关程序,完成《国家开放大学章程》报教育部核准。大力做好学校章程的宣传教育工作,把章程落实在学校日常运行中。

以章程为依据,制定、修改、完善学校的办学制度、管理制度和教学制度,逐步形成公开、规范、健全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成立国家开放大学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建立相应的常设办事机构,健全运行制度,发挥质量保证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办学自主,学术自治,保证质量的核心地位。

加强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健全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政策,研究探索科学的薪酬体系、奖励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

八、学分银行建设

按照教育部关于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在国家开放大学先行试点的要求,大力推进实践探索,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与有关行业、部委、企业、院校等机构合作,完善学习成果框架,研制分行业领域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开展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建设试点,探索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的运行机制。推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与发展助力计划”、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完成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一期工程)研发并上线运行,启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研发。

成立学分银行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标准委员会和质量委员会,探索建立与学分银行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九、非学历教育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探索非学历教育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非学历教育的若干意见》,筹备召开“国家开放大学非学历教育工作研讨会”。积极申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推进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加强办学体系、专业课程建设。以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为对象,大力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加快“健康艺术养老体验国家示范中心”的立项申请和前期启动工作。

开展教育部“国培计划”相关培训、网络教育从业人员培训。与工会系统、行业、企业、技工院校等合作,开展定制证书教育。做好“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模式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新建10家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基地),推动社区教育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扩大社区教育i-实验教学模式应用领域。

十、教师队伍建设

研究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教师角色、职责和能力标准。研究总部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教师数量、质量应与学生数量、教学要求相匹配。

坚持名师名教制度,从全国高校、行业企业遴选一流专家,担任教材主编和课程主讲,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整合系统内外师资力量,从著名大学、行业企业聘请一流专家教授(包括已退休)作为重点建设专业的首席教授或顾问。建立国家开放大学师资库。

继续举办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正式运行教师网络研修平台,选派一批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赴国外(境外)接受培训。建立教师发展专项基金,支持教师职业发展。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启动百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探索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名师成长机制,启动实施百名教学名师遴选和培养项目。

十一、科学研究工作

出台《关于推进国家开放大学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以项目为牵引,探索相关智库的建设模式,逐步形成具有相对优势的研究团队。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紧密围绕开放大学专业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运行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在线课程学习体验等,开展综合性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提出若干改革与发展报告。

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开放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和北京市教改项目“开放大学的教学团队建设”等课题研究工作。出版世界开放大学案例研究丛书、《中国远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2_)》、《中国社区教育发展报告(202_-202_年)》等。筹建《国家开放大学学刊》。修订科研经费、课题管理等相关办法。

十二、其它工作

新闻宣传与文化建设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开放大学。召开国家开放大学挂牌成立三周年工作汇报和成果展示会。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文化建设研究,筹建校史馆。

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港澳台项目合作。做好出访团组的派出和与相关国家开放大学开展交流合作工作。办好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孔子学院。积极推动汉语国际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做好国家开放大学英文门户网站改版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台国家开放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大对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公司建设和校办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推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出版传媒集团建设工作。

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加强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基本权利。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关心老干部身心健康,做好重要节假日慰问工作。

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保障各校区的正常运行。完成五棵松大楼地下停车库等基础性建设工作。深化各校区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两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工作要求

崇尚实干,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可检查的工作计划,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月份制定进度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建立督查工作机制。校长办公室跟踪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任务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分管校领导要按月过问分管部门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每三个月要向校长办公会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报告。

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年中,学校要对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年底,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与年底的评优和奖励挂钩。

加强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需要多个部门合作完成的工作,部门之间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明确各自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紧密配合、协同推进。

第二篇:国家开放大学202_年工作要点

国家开放大学202_年工作要点

国家开放大学校办(发布日期:202_-3-3)浏览次数:1330

一、工作思路

202_年是全面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今年的工作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汇聚共识,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按照新型大学性质特点和“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入主流、定好位、办特色,继续推进“一个核心、三根支柱、一条纽带”等重点改革建设工作,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各项改革和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核心指标

一是完成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全面推进“六网融通”教学模式和考试模式改革,启动新型产业工人培养与发展助力计划。制定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全年招生规模控制在100万人左右。

二是完成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云平台一期建设,实现学习系统、管理系统等的数据集成与统一身份认证。完成第二批100个云教室布点建设工作,探索形成云教室应用模式。推行总部内部移动办公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

三是加快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行业学院、特色学院、实验学院试点工作,形成分部工作规范和学院、学习中心建设标准,签署合作办学工作协议,基本完成办学组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学分银行实践探索工作,开发并试运行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加快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若干个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工作,启动学习成果互认联盟试点。

五是理顺总部各相关部门统筹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工作机制。探索总部、分部协同推进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模式。筹备建设国家开放大学老年大学。

六是完成总部机构设置调整,开展新一轮全员聘任。

三、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加强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增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勇于攻坚克难,敢于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在改革创新中全面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建设。

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度建设计划》,逐项逐条扎实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将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好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开展相关工作。推进校务和党务公开,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公务用车及会议差旅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经费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会议,大力推进办公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健全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按照国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要求,加大本专科专业和课程改革力度,以提升学习者的职业技能、素养为导向,确定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专业结构和发展方向,构建凸显职业特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沟通的课程体系。出台《关于全面提高国家开放大学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改革要点》。完成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做好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启动新型产业工人培养与发展助力计划。适时启动课程开放和“随时注册、随时学习”试点项目。依据学生学习需求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推进招生工作改革,探索形成招生工作良性机制。制定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发布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全面推进“六网融通”的教学模式。完成第一批100门、启动第二批200门网络核心课程建设。启动教学团队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在学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制定多渠道、全过程、个性化的网络支持服务新模式建设方案。出台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基于网络的预约考试、学习测评,加大考试时间、方式、内容改革力度,增加形成性考核比例,推进题库建设,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考试服务。加快推进教务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研发与试运行。加强实验学院建设,发挥实验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移动学习终端试点工作。

保障常规教学,做好过渡衔接。完善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教学、教务、考试、评估等相关管理制度,实现有机衔接、平稳过渡、协调运行。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扎实做好课程评价、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和年报年检工作,保障常规教学秩序和有效教学投入。加强学生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优秀毕业生和各类学生奖学金评选。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组织好全国统一考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配合做好开放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工作。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完成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云平台一期建设,启动平台使用完善工作,推进“云、路、端”与“六网融通”教学模式相结合的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制定《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整体建设方案》,完成第二批100个云教室布点建设工作,带动各分部推进云教室配套建设工作,研究总结云教室应用模式。全面推进总部内部管理信息化,推行移动办公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提升信息管理技术队伍素质。筹备建设国家开放大学网络电视台。

探索形成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机制。跟踪现代信息技术最新前沿,深入开展云教室应用模式研究、实验学院环境空间设计、样本微课程设计与开发、网络教师教育硕士课程开发等工作,推动新媒体、新技术的集成以及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推广应用。

以课程为中心,修订完善学历、非学历资源建设整体规划和技术标准。新建100门数字教材、8000分钟网络视频公开课、20000门五分钟课程。加强课程学习资源改造、更新,探索形成一体化更新的工作机制。举办课程建设研修班,探索系统内专业课程、非统设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模式。继续推进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做好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及改造。大力推进视听媒体资源库建设工作。

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在电大系统、中高职院校、普通高校新建50个分中心。结合国家“信息惠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中心,提升自身能力,探索市场化的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整合共享系统的馆藏数字资源,继续推进“特色资源库”建设,开展数字图书馆应用的推广培训,提升面向全国学生和教职工的图书文献检索与阅读服务质量。

4.大力推进办学组织体系建设

按照“块、条、点”三位一体架构,出台《关于推进办学组织体系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办学组织体系建设。

完成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建设试点项目,进一步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制定分部工作规范和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建设标准,签署合作办学工作协议,引领、促进并基本完成各省市分部、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建设工作。启动示范性学习中心建设和学习中心主任全员轮训。

出台《国家开放大学进一步推进与行业(部委)、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国家开放大学行业学院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以非学历继续教育为切入点,合作开展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积极推进行业学院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共建行业急需的相关专业。与职业院校、企业合作,试点建立国家开放大学相关学院。

按照“统一战略、共同平台、资源共享、相对独立、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完善国家开放大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共享优质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在教育部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建设。

5.全面推进制度框架建设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按照总部和分部两级管理,以分部统筹为主的管理思路,研究起草国家开放大学理事会工作方案、理事会章程相关草案。修改、完善《国家开放大学章程(试行)》。研究制定质量保证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规程。全面规划设计国家开放大学制度体系,推进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合作办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制度建设。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成总部机构设置调整和全员聘任工作。建立干部作风考核评价、问责追究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奖励制度,建立教职工激励和奖惩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教师工作量管理和其他各类人员目标管理及定量考核办法。

6.积极探索学分银行制度建设

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管理委员会。搭建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的资格框架,研制IT行业以及物流、学前教育等领域学习成果认证单元标准,建立若干非学历继续教育与开放教育专业之间的转换规则。加快搭建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探索其管理模式、服务模式与运行机制。完成学分银行信息平台架构设计、研发以及试运行,并实现与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云平台以及其他异构系统的互联互通。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建立国家终身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做好学分银行先行先试工作。与有关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逐步建立学习成果认证标准体系。与行业、部委、企业、社区以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和高职教育等机构合作,启动学习成果互认联盟试点。申报成立国家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认证中心。

7.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

修订完善《国家开放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若干意见》。明确职责,理顺总部各相关部门统筹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工作机制,探索总部、分部共同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合作机制和发展模式。与部委、行业、企业等开展合作,举办各种类非学历培训项目,促进非学历、学历继续教育的沟通衔接。

继续做好远程教育从业人员能力教育、干部在线教育、“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幼儿园教师培训等项目,承担各类社会等级考试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新的非学历培训项目,推进教师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项目,推广“企业班组长教育培训项目”。

完善社区教育规章制度,建设社区教育研究和实验中心及学习体验基地,建设社区教育网络平台和学习资源,加强队伍培训和开放大学开展社区教育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依托城市支持联盟,扩大“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模式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应用范围。深化和推广社区教育i实验教学模式。

与相关单位合作,筹备建设国家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开设面向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相关专业,整合建设与老年人教育相关的各种类学习课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

四、其他工作 8.教师队伍建设

启动《国家开放大学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制订工作,建立完善教师从业标准、聘任考核、专业发展、进修培训制度与工作机制。坚持名师名教,聘请100名知名专家担任总部课程主讲和教材主编。成立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依托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云平台,建设国家开放大学教师研修网络平台及课程体系,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年培训教师1万人次以上。举办国家开放大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含管理人员培训),年培训规模202_人次以上。继续组织总部教师到美国、英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等进修培训。

9.科学研究工作

加强科研管理与服务,强化科研课题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出台《国家开放大学科研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聚焦国家开放大学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和深化国家、教育部等重点课题研究与学校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建立总部和分部科研协同攻关机制,试点建立若干学科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试办《国家开放大学学报》,办好《中国远程教育》。开展世界开放大学案例研究。出版《中国远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2_)》《中国社区教育发展报告(202_)》《国家开放大学学科研究论丛》。

10.特定人群教育

系统总结十年来“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工作,提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试点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启动毕业生追踪调查。

出台《进一步推进士官远程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部队学院教学点教学基础设施、特色课程建设和学习支持服务能力提升,探索士官学历教育与职业证书相结合的新模式。

进一步落实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协议,提升西藏学院及拉萨、山南、日喀则学习中心的办学能力,构建林芝、昌都两个学习中心,加强对中西部、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办学点的支持力度。

出台《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的若干意见》,根据残疾人学习特点和学习需求变化,整合优质资源,加强课程和专业建设,探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资助,加强与各级残联、普通高校、行业企业合作。

11.中等职业教育

做好国家开放大学系统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宣传,为本专科学历教育学生储备生源,探索中高职衔接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相关行业、企业合作,新开1-2个中专专业。启动10门网络核心课程及10门数字资源建设工作。依托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云平台,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的平台及学习管理系统。完善远程中等职业教育联盟运行机制,整合优质中职教育资源。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实现跨区域学分互认。探索中专层次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12.新闻宣传工作

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重点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突出对国家开放大学重大事件、重要进展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学校在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教育公平等方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宣传思想教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营造良好改革创新氛围。完善国家开放大学新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凝聚系统内宣传合力,做好学校品牌的推广和建设工作,提升学校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做好网络舆情监控与分析。制作《前进中的国家开放大学》宣传片和“与你同行”系列微电影。

13.文化建设工作

弘扬开放大学文化,加强学校的核心价值理念、办学优势特色等研究,探索建立具有远程开放教育特色的大学文化。进一步征集、凝练提出国家开放大学校训。研制《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优秀职工之家创建工作,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读书征文活动。推荐阅读书目,开展教职工阅读活动。关心青年教职员工,为教职员工的成长与发展创造条件,协助解决教职员工面临的实际问题。

14.国际交流与合作

落实教育部关于外事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数量和人数。继续推进教师赴国(境)外学习研修,进一步加强与ICDE、AAOU等国际远程开放教育组织的交流,做好与美国、加拿大、英国、西班牙等国家的开放大学的合作研究与培训项目。启动申请开展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办学资质工作。

15.对外汉语教学

与相关高校合作开设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建设优质课程资源。探索与英国开放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大学等国外远程教育高校合作建立网上孔子学院。办好国家开放大学英文网站。推广MyEChinese远程汉语教学系统。建设国际汉语教师培训的MOOCs平台与教学资源,开展混合学习模式下的线下培训。

16.财务和资产管理

出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责任制、预算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严禁超标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成立国家开放大学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公司,探索校办产业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组建国家开放大学出版传媒集团。推进校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

17.离退休工作

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寓教于乐的活动,满足离退休老干部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

18.后勤保障工作

制定《国家开放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国家开放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国家开放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完善后勤服务,保障各校区的正常运行。完成五棵松校区地下停车库、食堂的改造建设工作。做好国教宾馆的经营管理工作。(工作要求略)

第三篇: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1.请将你认为不适合描述为国家开放大特色的选项选择出来。国家开放大学是一所与普通高校学习方式完全相同的大学

2制定时间计划,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实时地调整计划是管理学习时间的有效策略。对

3远程学习的方法和技能比传统的课堂学习简单,学习方法并不重要。错 4在国家开放大学的学习中,有课程知识内容请教老师,可以通过发 email、QQ群、课程论坛等方式来与老师联络。对 5在网络环境下,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无法协作完成课程讨论错

6纸质教材、音像教材、课堂讲授的学习策略都是一样的。错

7开放大学学制特色是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有效。

8不是专业学位授予的必备条件。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9是专业学习后期需要完成的环节。专业综合实践

10转业后,学籍有效期从开始计算。入学1 / 3

注册时

11不是目前国家开放大学设有的学习层次小学、初中

12办理转专业相关事宜时,拟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应属于同等学历层次,本科转专业还是同科类相近专业。对

13自愿退学的学生可重新报名参加国开学习,学生原来获得的学分,可按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或学分替换对 14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可以转专业错 15申请转专业的同时不可以申请转学。错16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可以转学。错 17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网址是www.teniu.cc

18学生使用空间资料管理功能上传的资料不能共享给其他同学浏览错

19进入课程页面后,学生只能按顺序一章一章的进行系统学习。错

20下面哪些作业类型不属于形成性考核毕业论文

21国家开放大学课程考核方式通常采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

22依据在考试时是否允许学生携带、使用相关的学习资料参加考试,考试一又可分为开卷,半开卷,闭卷

23国家开放大学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简称统考),所有学生都要参加的统考科目包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4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要携带的证件有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

25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学生,可免考全部教育部统考科目。对

26论坛不需要登录。错

27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教育部网考“大学英语”。对

28QQ群可以随意加入,不需审核错 29学生只能管理个人资料,无法查看好友资料错

30任何人博客内容浏览者都可以看到并可以进行评价。错

31关于IE浏览器的功能,下面说法正确的2 / 3

是能为用户提供浏览网页的功能 32以下软件中,()属于常用的压缩软件 WINRAR

33下列选项符合 Email地址命名格式的是 Kmplayer、暴风影音等播放软件播放。对

abc@ouch,com

34下列选项中,属于浏览器是IE 35常用搜索引擎按其工作方式可分为、目录索引类搜索引擎和元搜索引擎三类。全文搜索引擎

36音视频资源可以利用 I Media Player Kmplayer、暴风影音等播放软件播放。对 37可以用迅雷、电驴等工具下载网络上的资源对

38在学生空间中,只能显示在学课程,不能显示已学课程错

39电子邮件只能传递文字,不能传递图片、音频等多媒体信息错

40在登录邮箱时,用户不需要向服务器提供用户账号和密码错

41学生事务服务也叫学生工作对 42国家开大学总共设立了4类奖学金对 43只要我是开放教育的学生,就可以无条件申请所有学生评优项目错

44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接待中心只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并不接受学生的投诉。错 45除了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再无设置任何学生评优项目。错

46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和服的直接承担者、执行总部和各分部相关制度的部门是:学习中心学生工作部门 47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的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中的课程成绩要求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8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优秀学生

49远程接待中心的工作理念是以学生学习为中心”

50学生在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时,先)提交申请表。学习中心 5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服务的项目包括哪些除教务与考试其它全选

52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组织过哪些全国范3 / 3

围内的学生活动 ABCDE

53假如你准备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不受名额限制;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54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你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国家开放大学师的帮助 ABCDE 55国家开放大学的学生组织包括哪些类型校友会,学生会,学社团

第四篇:国家开放大学 简介

国家开放大学

新型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是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地方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没有围墙的新型大学。目前,注册在学生359万人,其中本科学生105万人,专科学生254万人,包括近20万农民学生,10万士官学生,6000多残疾学生。国家开放大学的组建成立,标志着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了新的征途。

历史使命

国家开放大学强调“开放、责任、质量、多样化、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推进现代科技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经过10年努力,把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所新型大学;世界开放大学体系中富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我国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柱。

支持联盟

为实现国家开放大学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价值,促进学习型社会形成,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国家开放大学成立四大支持联盟。与国内若干所大学合作,成立大学支持联盟,依托其师资、专业、课程资源优势,全面促进国家开放大学建设。与若干行业协会、大型企业、中心城市合作,成立行业支持联盟、企业支持联盟和城市支持联盟,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教育、公民素质教育,推进学习型行业、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城市建设。

技术架构

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及其广泛应用,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教育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国家开放大学致力于探索科技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推进教育创新,提升办学能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社会成员共享和教育公平。国家开放大学将依托高水平IT企业,建造远程教育云平台。依托高水平网络运营机构,借助虚拟专网、互联网、教育科研网、移动通信网和卫星网等,实现总部与分部安全、高速互联。依托高水平终端生产企业,研发国家开放大学移动互联学习终端,促进社会成员的泛在学习。通过“造云、借路、建端”,搭建强大的远程教育信息化支撑平台,为亿级用户提供学习支持与服务。

学习模式

国家开放大学致力于实现有支持的开放式学习,探索以学习者为中心,基于网络自主学习、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新型学习模式。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与行业企业合作,科学、灵活、有针对性地开设国家开放大学特色专业。改进教学方法,为学习者提供集多媒体资源、教学交互、学习评价和学习支持服务于一体的海量、优质网络课程。通过遍布全国的学习中心提供面授辅导,也可以通过高清、快速的双向视频系统促进师生实时交流,为学习者提供随时随地的远程学习支持服务。推进以终结性考试为主向形成性考核为主的多元评价模式转变。

学分银行

国家开放大学致力于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具备学分认证、转换、存取等功能的学分银行系统,为每个学习者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学习者可以按照学分累积规则,零存整取并申请获取相应证书。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努力为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之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提供基础,鼓励社会成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累积学分,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

公共服务

国家开放大学也是一所新型的公益性大学,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利用国家开放大学网络平台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库,开设网上大讲堂,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网络讲座、公开课,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为普通高校、中高职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城乡社区提供包括远程学习支持、相关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等各类公共服务。与相关国际组织、大学和机构开展针对性、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基于网络的孔子学院建设,大力推进对外汉语教学,促进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办学体系

国家开放大学是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地方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的一个完整的教学和管理体系。目前,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体系由总部、分部、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和行业、企业学院共同组成,是国家开放大学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实现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为我国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继续教育服务和学习机会的重要保障。

国家开放大学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如下:

一、体系结构

(一)总部

总部设在北京,依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建,直属教育部管理。总部由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质量保证委员会,以及相关教学、科研、服务等职能部门组成。总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大学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工作规程、质量标准;组织协调开展教学、科研、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协调专业、课程和学习资源建设;开展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分部

分部是国家开放大学总体架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在省级区域的教学与管理机构。分部与所依托的省级电大,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行,即在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加挂国家开放大学分部牌子。省级电大原有的人、财、物隶属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不变,与中央电大原有的教学业务关系不变。分部校长由依托建设的省级电大校长担任。分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总部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分部的具体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设置、管理所属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组织开展各项教学、科研、服务,以及相关教学资源、特色专业和课程建设和质量检查、评估等工作。

(三)地方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地方学院设置标准,国家开放大学委托分部在所属区域内设立若干直属和相对独立的地方学院。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招生、考试和相关教学管理、质量检查工作;与学院所在地相关部门、企业等单位合作,充分利用国家

开放大学各类学习资源和培训项目,大力开展相关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四)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标准,分部或分部授权地方学院在所属区域内设立若干学习中心。学习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分部或学院指导下开展招生、考试和具体的教学管理、教学辅导和学习支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培训项目和开展社区教育等工作。

(五)行业、企业学院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继续教育发展需要,国家开放大学与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企业合作,建立若干行业、企业学院,行业、企业学院下设若干学习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发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类资源,充分利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资源,大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各项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为建设学习型行业、企业服务。

二、运行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内部实行总部、分部两级管理体制,按照“统一战略、共同平台、资源共享、相对独立、各具特色”原则运行。

(一)统一战略。国家开放大学体系秉持共同的使命、战略目标、发展任务、质量标准和价值追求。遵循相对统一的基本制度、政策,包括学习制度,专业、课程建设,学习成果认证,资源共建共享,质量标准和保证体系等。

(二)共同平台。国家开放大学是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的公共平台。国家开放大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技术先进、功能强大、四通八达,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于一体,能够满足教学、科研、服务和学分认证需要的网络平台。各分部可搭建与国家开放大学网络平台相融相通的网络应用平台。国家开放大学网络平台也是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为全体社会成员和相关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机构提供教育服务和教育支持。

(三)资源共享。国家开放大学推进网络平台与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质量,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方参与数字化学习资源共建、基于网络的专业和课程教学团队及科研团队共建。分期分批在分部设立若干数字化学习资源分中心,实现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并向社会开放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

(四)相对独立。各分部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本条件,自主制定相关改革发展政策,设置学院、学习中心,大力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国家开放大学“错位发展”原则,建设特色专业和课程,达到建设标准的专业和课程,可上升到国家开放大学平台,面向全国招生。国家开放大学已有专业,各分部要充分利用,不再重复建设。

(五)各具特色。鼓励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根据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形成各自的办学特色。尤其要在非学历继续教育方面,积极利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网络、学习资源和培训项目,自主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五篇: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国开教„202_‟10号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分部、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202_年将启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为做好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国家开放大学

202_年4月5日

抄送:行业(部委)合作办学单位、校内相关部门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_年4月5日印发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 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符合以下学术水平要求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良好(或80分)及以上; 3.通过以下任何一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2)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4)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存在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等行为者。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六条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错过时间者将顺延至下一批学位申请。

第七条 学习中心根据学位申请条件,对申请者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学位论文成绩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及材料报送分部。分部审核后,按照学科专业向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表。

第八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分部提交的申请者名单及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审核后,各分委员会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第九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学位获得者名单、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等材料报送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 学位证书

第十条 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印制学士学位证书,委托各分部和学习中心发给学生。学位证书从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所授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4.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长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5.证书编号; 6.发证日期。

第十二条 对于撤销的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公告,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第十三条 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章 附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通过学习中心审核,可以办理延期毕业,补考相关课程、重新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或重新参加论文答辩,符合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但如果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位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学位。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已达学位授予条件但未提出学位申请,可在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学士学位,但只能申请一次。

第十六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如发现错授学位或存在舞弊行为等违反学位授予规定的情况,经核查事实确凿者,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撤销后不能再次申请。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过程中,如学生或其他人员对学校的相关决定有异议,可以依照《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试行)》(附件)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学校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建立学位档案,档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成绩单、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审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文件等材料。

第十九条 学位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经学习中心、分部逐级上报到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更改。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原证收回并换发新证。

第二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试行)附: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处理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在读或已毕业学生在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过程中,对学校有关本人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

第三条

学生申诉的事项包括各级办学机构做出的以下决定: 1.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决定; 2.学位论文成绩的决定;

3.授予学位或不授予学位的决定;

4.由于存在论文作假行为,学校做出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或给予相关纪律处分的决定;

5.做出撤销因违反规定授予或错授学位的决定; 6.学校做出的学位授予的其他决定。

第四条

总部和分部成立申诉处理小组,处理学位的相关申诉。总部申诉处理小组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处理全国范围内学位相关的申诉。分部申诉处理小组处理分部范围内学位的申诉。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分部学位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

第五条

学生对学校学位申请和授予各环节的相关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决定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分部或总部提出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认可其决定,学校不再受理其申诉。第六条

学生根据申诉事项的内容,按照学习中心、分部和总部的顺序逐级申诉。如对某一机构做出的申诉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办学机构继续申诉。

第七条

学生提出申诉时,需要将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分部学位管理相关部门或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1.申诉人的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 2.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亲笔签字); 3.学校处理决定的复印件; 4.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分部学位管理相关部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学位申诉处理小组会议,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和专业教师,对学生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不同申诉事项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申诉事项是分部或学习中心做出的决定,形成调查报告和书面处理意见,递交给申诉学生。

2.如果申诉事项是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或者是对分部做出的申诉处理意见的异议,将学生申诉材料上报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分部的申诉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召开学位申诉处理小组会议或委托相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申诉事项,提供书面处理意见,通过分部递交给申诉学生。

第十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学生直接提交的申诉材料,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处理,不同类型申诉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申诉事项是分部或学习中心做出的决定,将申诉材料移 交给相应分部处理,分部申诉处理小组给出书面处理意见,递交申诉学生。

2.如果申诉事项是对分部做出的申诉处理意见的异议,委托相应分部进行复查,提交复查报告。总部申诉处理小组审议后形成书面复查意见,递交给申诉学生。

3.如果申诉事项是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处理方式同第九条。

第十一条 学生对于总部申诉处理小组的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二条 申诉人对同一事项,只能向同一受理部门提出一次申诉。

第十三条 申诉人在各级申诉处理小组做出处理意见之前,可以撤回申诉。

第十四条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分部和学习中心的教师或工作人员提出学位授予工作相关的申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国家开放大学202_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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