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套期保值流程
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套期保值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章 套期保值交易
第四章 套期保值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章 附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202_年2月27日第五届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_年8月2日第五届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通讯会议修正 自202_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投资者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套期保值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条 套期保值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第四条 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者应向其开户的经纪会员申报,由经纪会员进行审核后,按本办法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非经纪会员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
第五条 申请套期保值的投资者和非经纪会员必须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
第六条 申请套期保值的会员或投资者,必须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表格从交易所网站www.teniu.cc下载),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近2年在交易所的交易实绩;
(三)企业近2年的现货经营业绩;
(四)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确定保值目标)。
第七条 卖出套期保值另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会员对提供的材料进行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
(一)原材料生产企业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额、生产能力、当年的生产计划、原材料购销计划(合同)及上一年度总产量的证明材料;
(二)原材料加工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保值商品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货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等)。
第八条 买入套期保值另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会员对提供的材料进行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
(一)原材料加工企业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额、加工能力、生产经营计划或生产商品的购销合同及上一年度总产量的证明材料;
(二)原材料生产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保值商品的购销计划(合同)证明材料。
全年各合约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累计不超过其当年生产能力、当年生产计划或上一年度该商品经营数量。
第九条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个交易日之前提出(不含该交易日),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
第十条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申请,根据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套期保值历史交易和交割等情况是否相当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
第十一条 交易所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书面通知其准予办理;
(二)对不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书面通知其不予办理;
(三)对相关证明材料不足的,告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交易所审批套期保值由套期保值审核委员会进行。
套期保值审核委员会由交易所领导、交割部、交易部、结算部、稽查部、市场部等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套期保值交易
第十三条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或在3个交易日内对历史持仓进行确认。
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建仓期限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第10个交易日。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或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套期保值建仓或持仓确认后,由计算机自动对该持仓合约做特殊标记(TB)处理。
第十四条 套期保值额度自交割月前一月第11个交易日起(含该日)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五条 对于会员或投资者既有投机持仓又有跨期套利持仓和套期保值持仓,平仓时,先平投机持仓,再平跨期套利持仓,再平套期保值持仓。
第四章 套期保值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以套期保值名义建仓而接收的仓单于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自动注销。
第十七条 交易所对会员及投资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时,会员及相关投资者应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八条 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在正常情况下不受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但在市场发生风险时,为化解市场风险,按有关规定实施减仓时,按先投机后套期保值的顺序进行减仓。
第十九条 会员及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时,有欺诈或违反交易所规定行为的,其已建仓的套期保值持仓按投机持仓处理或予以强行平仓,并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_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套期保值常见问题
套期保值常见问题
1.客户何时可以提交套期保值申请?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的套期保值申请。
2.套期保值的审批时间?
交易所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5个交易日进行审核,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对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书面通知其准予办理;
(2)对不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书面通知其不予办理;
(3)对相关证明材料不足的,告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
3.所有的法人客户都能申请套期保值吗?
申请套保的客户必须具备与该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
4.套期保值申请获准后,何时可以建仓?
客户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5.如果客户的套期保值申请获批,如何将投机持仓转为套保持仓吗?
在套期保值批准日收市时,交易所将客户的投机持仓自动转为套期保值持仓。此后,剩余套保额度需由客户自行下单建仓。
6.套保持仓平掉后,还可以重新建仓吗?
在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之前可以。自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套期保值额度不得重复使用,如果平仓,视为放弃剩余套期保值额度。
7.除套期保值额度外,还能再建投机持仓吗?
可以,但不能超过投机持仓限额。
8.申请套期保值后,客户的最大持仓可以是多少?
客户的最大持仓额为套期保值额度与投机持仓限额相加之和。
第三篇:套期保值、套汇和套利
• 套期保值
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若,说明交割价格大于现货的终值。
在此情形下,套利者可以按无风险利率r借入现金S,期限为T-t。然后用S买一单位的标的资产,同时卖出一份该资产的远期合约,交割价格为F。 若,说明交割价格小于现货的终值。
在此情形下,套利者可以卖空一单位的标的资产,将所得收入以无风险利率r进行投资,期限为T-t,同时买进一份该资产的远期合约,交割价格为F。
第一节套汇业务
一、概述
(一)概念
套汇业务(Arbitrage Transaction)是指套汇者利用不同外汇市场汇率在某一时点的差异,从低汇率市场买入外汇,在高汇率市场卖出外汇,从中套取汇差或利差的行为。
从理论上来说,在当今通信和信息业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世界范围内某种货币的汇率应该是趋向统一的。然而,由于世界各主要外汇市场的营业时间不一致,买卖的外汇种类较多,各地的供求关系不同,有时会发生某一种或某几种外汇的价格在不同的外汇市场上出现短暂的差异,不可能完全趋向统一。套汇者就可以在外汇价格低的市场买进,在价格高的市场卖出,从而赚取利润。
从事套汇业务的大多数是资金雄厚的银行和设有专门的外汇交易部的公司。它们往往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动用大笔资金,尽管汇率在不同的市场差异较小,但由于买卖的外汇数量很大,也可以获得相当丰厚的利润。 一般说来,要进行套汇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不同外汇市场的汇率存在差异;(2)套汇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能够判断各外汇市场汇率变动及趋势,并根据预测采取行动;(3)套汇者必须拥有足够数量的资金,且在主要外汇市场拥有分支机构或代理行。
当今社会,通信信息和网络技术高度发达,可供套汇的时间也是转瞬即逝,套汇会使世界范围内的汇率趋向一致.不同外汇市场的汇率差异很快就会消失,套汇将无利可图.套汇者能否抓住宝贵的时机进行套汇,取决于套汇者的业务水平、工作经验以及反应的灵敏程度
(二)分类
套汇交易按其方式可分为地点套汇、时间套汇和套利。
地点套汇是利用不同外汇市场上汇率的差异从价格低的市场买进,在价格高的市场卖出,赚取利润。
时间套汇是利用不同外汇的交割期限所造成的汇率差异而进行的套汇活动,实际上是掉期交易。
套利是指利用不同外汇市场上不同货币短期利率的差异,将资金由利率低的货币转为利率高的货币,赚取利率差额的交易方式。
二、直接套汇(两角套汇)
(一)涵义也叫两角套汇、两地套汇,是利用两个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之间的汇率差异,通过贱买贵卖,赚取汇率差额的一种外汇交易。这种套汇业务在国际间较为常见。
三、间接套汇(三角套汇 Indirect Arbitrage Three Point Arbitrage)
(一)涵义
间接套汇又称三角套汇,指套汇者在同一时间利用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外汇市场不同货币之间的汇率差异,进行资金调动,赚取差额利润的外汇买卖活动。
(二)步骤
间接套汇的准则是:判断三点汇率是否在差异,如有差异,存在套汇的机会,如没有差异,不存在套汇机会。判断三角套汇是否存在差异的方法是:先将三地的汇率换算成同一标价法下的汇率,然后将三个汇率连乘起来,若乘积等于1,则不存在汇率差异;若乘积不等于1,则存在汇率差异,可从事套汇交易。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判明是否存在套汇机会。方法:将三个外汇市场上以不同标价方法表示的汇率,都换算为同一种标价方法(直接标价或间接标价),并将标准货币的单位都统一为1,然后将各个汇率值相乘,如果乘积不是1,则表明存在套汇机会。 如,在同一时刻,有下述三个外汇市场的汇率,并决定用英镑套汇。 伦敦市场
GBP1=CHF1.65 苏黎世市场
CHF1=SGD3.52 新加坡市场
GBP1=SGD5.66
将这三个外汇市场的汇率值的标价都换算成直接标价法,三地外汇市场汇率值的乘积是: 1/1.65×1/3.52×5.66=0.975
这表明在这三个外汇市场间存在着套汇机会。(2)判明汇率差异
在苏黎世市场英镑对瑞士法郎的价格为:GBP1=CHF5.66/3.52=CHF1.61(通过苏黎世市场和新加坡市场套算得到,因为可以通过这两个市场进行英镑的套汇),而伦敦市场
GBP1=CHF1.65,这表明伦敦市场的英镑价格高于苏黎世市场。
另外,在苏黎世市场英镑对新加坡元的价格是GBP1=SGD1.65×3.52=SGD5.808,故苏黎世市场英镑的汇价高于新加坡市场,这样这三个外汇市场的英镑价格差异情况便是:伦敦市场﹥苏黎世市场﹥新加坡市场。 套汇的路线。
首先,在伦敦市场以英镑购买瑞士法郎,得CHF1.65;
然后,在苏黎世市场以瑞士法郎购买新加坡元,得1.65×3.52=5.808新元; 最后,在新加坡市场以新加坡元换回英镑,得5.808/5.66=1.026英镑。
不考虑交易成本,套汇利润为1-1.026=0.026英镑。
套汇业务都利用电汇,因为不同外汇市场汇率的差异是很短暂的,所以必须使用电汇。国际外汇市场的大银行在国外设有分支行和代理行,消息灵通,最具有套汇业务的便利条件套汇的路线。
首先,在伦敦市场以英镑购买瑞士法郎,得CHF1.65;
然后,在苏黎世市场以瑞士法郎购买新加坡元,得1.65×3.52=5.808新元; 最后,在新加坡市场以新加坡元换回英镑,得5.808/5.66=1.026英镑。
不考虑交易成本,套汇利润为1-1.026=0.026英镑。
套汇业务都利用电汇,因为不同外汇市场汇率的差异是很短暂的,所以必须使用电汇。国际外汇市场的大银行在国外设有分支行和代理行,消息灵通,最具有套汇业务的便利条件
一、涵义
套利交易,也叫利息套汇交易(Interest Arbitrage),是指套利者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短期利率的差异,将资金从利益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利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以获取利差的外汇交易活动。
各国外汇市场上汇率的差异引起了套汇业务,而不同货币利率的差异又引起了套利业务,也称利息套汇。套利也是国际间进行外汇交易的常见业务。它是利用不同货币利率水平的差异,把资金由利率低的货币转向利率高的货币,从而赚取利差收益的外汇交易方式。
套利与套汇一样,都是外汇市场上重要的交易活动,都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套利活动是利用不同货币市场利益的差异赚取利差利润,套汇活动是利用不同外汇市场上汇率差异赚取汇差利润。汇率波动过小而利率差很大的情况下,套利的收益相对较高;反之,当汇率波动过大而利率差别很小的情况下,套利的收益相对较低。由于目前各国外汇市场联系十分密切,一有套利机会,大银行或大公司便会迅速投入大量资金到利率较高的国家。套利活动将外汇市场与货币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 现代社会电信和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世界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关系密切,套利机会一旦出现,银行或公司便迅速投入大量资金,最终促使各国货币利差与远期汇率变动率趋于一致,使套利不再有利可图,一次套利循环也即中止。在外汇业务中,银行和企业通过远期交易或掉期交易来进行套利活动是相当普遍的,以致有西方经济学家这样认为:“如果银行家不能利用这种(套利)机会,我们就会对他们的经营才能感到怀疑。”
根据是否对外汇风险进行防范,套利可分为“非抛补套利”和“抛补套利”。
二、分类
1.非抛补套利((uncovered interest-rate parity, 简称UIP),指套利者利用两国金融市场的利息率差异,把短期资金从利率低的市场调到利率高的市场进行投资,以谋取利息差额的收益,套利者在套利的同时没有做远期外汇交易进行保值。
例如,某一时期,美元金融市场的6个月期国库券年利率为10%,新加坡的同期国库券年利率为6%,此时,新元持有人用100万新元投资于本国的6个月期国库券,到期时本利和将是103万新元。设当时,新加坡外汇市场上美元即期汇率为1.6275新元,投资者可将100万新元按此汇率兑换美元,获美元61.4439万,用这笔美元投资于美国6个月期国库券,到期可获本利和:61.4439(1+10%×6/12)=64.5161万美元。投资者在6个月后,把得到的美元在外汇市场上兑换为新元,若此时的即期汇率没有变化,则投资者可得105万新元,比在本国投资多获利2万新元。
这种纯粹套息方式建立在对未来的即期汇率的预测基础上,如果现在的即期汇率与借入未来的即期汇率没有变化,则投资者稳拿利息差额收入,假若汇率发生变化,投资者的收入就会变化,甚至发生亏损。如上例中,如果6个月后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等于1.5190,则投资者得到的64.5161万美元的本利,在外汇市场上只能兑换为98万新元,投资者反而亏损2万新元. 因此,不抛补套利行为面临着汇率变动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投资者对投资期内的汇率变动是没有把握的.为避免汇率在投资期内向不利方向变动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往往采取的是抛补套利. 2.抛补套利(covered interest-rate parity,简称CIP)),是指套利者把资金从低利率的货币转为高利率的货币用于投资的同时,在外汇市场上卖出高利率远期货币,避免汇率风险,是投资常用的一种形式。
抛补套利实际上是非抛补套利和掉期交易结合的一种交易.其好处在于套利者既可获得利率差额,又可避免汇率波动的风险.当然,进行抛补套利需要考虑掉期成本年率与利率差异率的关系问题.大套利日,如果掉期成本年率小于两种货币市场的利率差,说明利差没有完全被掉期成本抵消,尚有套利利润,可以进行抛补套利活动;反之,套利成本太高,无利可图. 仍以上例说明,投资者在把100万新元按即期汇率兑换成61.4439万美元,购买美国国库券的同时,办理一笔远期外汇预约,购进6个月期的新元,卖出美元64.5161万.这样: 一笔即期交易,卖出新元100万,买入美元61.4439万, 一笔远期交易,卖出美元64.5161万元,买入新元
构成了掉期交易形式,套息与掉期相结合的方式是避免外汇风险,获得利息收入的安全之策.假若6个月的远期汇率为1.5965,则6个月后投资于美国国库券得到的64.5161万美元的本利和,可按此汇率兑换为103万新元,与投资本国得到的本利和相等,投资者将资本投资于本国和美元没有区别,只有在远期汇率高于1.5965新元时,投资于美国国库券才对投资者有利,因此,存在着套利条件问题. 套利条件是指在两国利率水平和两国货币的即期汇率既定的情况下,远期汇率或者是未来的即期汇率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套利者才有利可图进行套利投机。(一)低利率货币持有者进行的套利交易
设:C1表示高利率国家的货币额(基础货币),
C2表示低利率的货币额(报价货币),
R1表示高利率国家的短期利率水平,
R2表示低利率国家的短期利率水平,Ks表示两国货币的即期汇率,Kf表示两国货币的远期汇率,t表示套利的期限(×月/年)。我们可用下列方式来分析套利条件:
1.把低利率货币投资于本国, t时期后可得本利和为:C2(1+R2·t) 2.按即期汇率把低利率货币兑换为高利率货币,可得到:C1=C2/Ks 3.把高利率货币投入该国货币市场相应工具, t时期后本利和为:C1(1+R1·t)= C2/Ks(1+R1·t) 4.按远期汇率将高利率货币投资t时间后,兑回为低利率国家货币: C1(1+R1·t)×Kf= C2/Ks(1+R1·t)×Kf 5.比较(1)和(4), 如果C2/Ks(1+R1·t)×Kf大于C2(1+R2·t),则套利投机活动可行,反之,不可行. 由此我们可得套利条件: C2/Ks(1+R1·t)×Kf﹥C2(1+R2·t) Kf/ks(1+R1·t)﹥1+R2·t Kf / ks﹥(1+R2·t)/(1+R1·t)
Kf﹥(1+R2·t)×ks /(1+R1·t)
以上是低利率国家货币持有者进行套利投机活动所应具备的套利条件分析.
(二)高利率货币持有者的套利投机
下面分析高利率国家货币的持有者进行套利投机的套利条件分析。设设C1表示高利率国家的货币额(基础货币),C2表示低利率的货币额(报价货币),R1表示高利率国家的短期利率水平,R2表示低利率国家的短期利率水平,Ks表示两国货币的即期汇率,Kf表示两国货币的远期汇率,t表示套利的期限(×月/年)。我们可用下列方式来分析套利条件:
1.把高利率货币投资于本国, t时期后可得本利和为:C1(1+R1·t) 2.按即期汇率把高利率货币兑换为低利率货币,可得到:C2=C1·Ks 3.把低利率货币投入该国货币市场相应工具, t时期后本利和为:C2(1+R2·t)= C1·Ks(1+R2·t) 4.按远期汇率将低利率货币投资t时间后,兑回为高利率国家货币: C2(1+R2·t)/Kf= C1·Ks(1+R2·t)/Kf 5.分析高利率货币持有者向低利率货币套利投机的套利条件,比较(1)和(4,)如果下列式子成立则套利活动可行: C1·Ks(1+R2·t)/Kf﹥C1(1+R1·t) 由此我们可得套利条件: Ks/kf﹥(1+R1·t)/(1+R2·t) Kf/ks﹤(1+R2·t)/(1+R1·t) kf﹤(1+R2·t)×ks/(1+R1·t) 以上是高利率国家货币持有者向低利率货币进行套利的套利检验式,即套利条件。 Kf﹥(1+R2·t)×ks /(1+R1·t) 是低利率国家货币持有者进行套利投机活动所应具备的套利条件分析.
四、套利交易操作
(一)低利率货币持有者的套利投机
如:新加坡3个月期国库券年利率为5%,而美国同期国库券年利率为7.5%,新加坡外汇市场上即期汇率是1.4180(USD 1=SGD1.4180),3个月期的远期汇率为1.4160,则持有100万新元的套利按下列程序进行套利. 1.分析是否存在套利条件:
(1+5%×3/12)/(1+7.5%×3/12)×1.4180
=(1.0125/1.01875)×1.4180
=1.4093﹤1.4160 因此,存在低利率国家货币持有者向高利率国家货币套利的条件。 2.测算新元持有者进行套利投机可获得的利润:
100/1.4080×(1+7.5%×3/12)×1.4160=102.45
100×(1+5%×3/12)=101.25
102.45-101.25=1.20(万新元)
(二)高利率货币持有者的套利投机
如:美国3个月期国库券年利率为5%,而英国同期国库券年利率为7.5%,纽约外汇市场上即期汇率是1.4180(GBP1=USD 1.4180),3个月期的远期汇率为1.4060(GBP1=USD 1.4060),则持有100万英镑的套利投机者按下列程序进行套利. 1.分析是否存在套利条件:
(1+5%×3/12)/(1+7.5%×3/12)×1.4180
=(1.0125/1.01875)×1.4180
=1.4093>1.4060 因此,存在着高利率货币持有者向低利率货币进行套利的条件。 2.测算英镑持有者进行套利投机可获得的利润:
100×1.4180×(1+5%×3/12)÷1.4060=102.11
100×(1+7.5%×3/12)=101.88
102.11-101.88=0.23(万英镑) 在进行套利投机活动中,应动作迅速,坚决果断,抓住时机.否则,投机机会会稍纵即逝,这是因为现代的通讯设备和信息技术相当发达,世界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关系已相当密切,一旦出现套利机会,大银行、大公司便会迅速投入大量资金,从而使两国的利差与掉期率(即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同即期汇率的比率)之间的不一致迅速消失。因此,投机者应时刻注意国内外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变动和国内外货币市场的货币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一旦发现套利条件,迅速进行套利活动。 在实际套利活动中,还应考虑税负水平、外汇管制因素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变动等条件。
第四篇:套期保值申请材料一
套期保值申请材料一
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表
套期保值申请材料二
企业近2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实绩
客户负责人签字:客户盖章:
套期保值申请材料三
企业近2年的现货经营业绩
套期保值申请材料四
企业套期保值申请函
大连商品交易所:
我公司为规避现货市场风险,特在贵所申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我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均属实,并在运作中按大连商品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特此声明。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套期保值申请材料五
企业套期保值方案
客户负责人签字:客户盖章:
第五篇: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信息披露
一: 上市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相关决议两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公告。该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拟投资的期货品种、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三)保荐机构就上市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合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等事项进行核查所发表的意见(如适用);
(四)主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意见(如适用);
(五)咨询机构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有);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上市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商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四: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备忘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参照本备忘录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