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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共五则)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20-36737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0 04:00: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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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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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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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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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辽地税发〔2013〕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请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正式报告省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月21日

2013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2013 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为重点,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开启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税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和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二)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地方税收工作全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地方税收事业发展全过程,保证地税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围绕依法治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围绕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做好税制改革的配合和准备工作。围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地税干部队伍。

二、全面提升税费收入增长质量

(三)准确把握税费收入形势。积极面对组织收入工作中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完成收入目标。

(四)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收过头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坚决制止空转等虚增收入现象,确保税收收入增长没有水分,形成各级政府真实可用的财力。

(五)加强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税源管理。健全税收分析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经济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形成规划核算部门、税源管理部门、税政部门齐抓共管的税收分析监控机制,开展分行业、分税种、分税目深度分析以及相关税种和相关经济指标间的比对分析,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及时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

(六)开展收入质量评估工作。建立收入质量评估制度和适应我省经济税源状况、税收收入特点的收入质量评价体系。适时开展税收流失估算工作。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七)省局将2013年确定为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年。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各项分解任务。省、市局做好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县区局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

(八)做好综合绩效考核试点工作。以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搞好自上而下的依法行政考核和自下而上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九)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减少执法随意性。进一步推动全省税收执法依据清理工作。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继续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化解税收争议。

(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加强税收法制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的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改进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风险。

(十一)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省局规范税收政策落实工作指导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十二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十二)充分发挥稽查打击作用。继续深入整顿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医药行业、采矿业的税收秩序。加大对“营改增”试点相关行业检查力度。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交叉检查。继续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使用假发票的买方市场。强化稽查案件指挥协调机制,完善稽查工作考核机制。改进稽查自查工作方式,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稽查管理办法。推广应用电子稽查面达到90%,提升稽查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十三)积极稳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搞好沈阳、锦州、营口等地征管改革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征管改革试点经验现场会。

(十四)建立税收风险监控分析机制,实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按规模、行业,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将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分解、合理分工。成立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机构(职能暂放税源管理部门),加快税收风险监控平台和税收专业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税收风险管理横向协调、纵向畅通,形成分析、识别、排序、推送、应对、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

(十五)抓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管理。省局和有条件的市局适时组建大企业管理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个性化服务和团队式管理,逐步提升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管理和风险应对层级。

(十六)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完善纳税评估相关规章制度,科学划分各层级的纳税评估职责,建立、完善评估模型,细化指标体系,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水平。

(十七)夯实征管基础。结合“发票管家”应用,科学做好纳税人定期定额核定和调整,加强零散税收管理。建立数据清查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登记、纳税事项确认及网上申报等基础数据的准确率。做好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通报工作。积极利用第三方信息比对加强税源监控。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征管考核体系和机制建设,促进税收征管各项工作落实。

(十八)加强发票管理。进一步落实发票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取消发票工本费政策,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加强代开发票管理,强化发票检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十九)进一步提升征管信息化水平。完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征管系统中相关程序的修改工作。完善项目管理系统,做好“网上报税”系统的优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继续做好电子报税、“批量扣税”和多功能银行结算终端系统等推广应用工作。完善“发票管家”功能,加大推广力度。做好企业所得税清算评估管理软件推广、企业所得税优惠统计软件测试上线和汇算清缴评估软件开发工作。试点推广“以地控税”软件。继续推广应用土地增值税清算软件。做好金税三期全国大集中软件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系统优化的技术管控和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信息化系统平稳运行。

(二十)坚持“税政、税源、征管”三位一体,着力加强税种管理。

(二十一)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数据测算和配合工作,继续加强未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内的营业税税目征管,加强建筑业分、转包业务和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征管,适时调整娱乐业税率,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的征管。规范河道费征收管理。

(二十二)做好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税收协定执行和“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十三)强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管理,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适时制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操作办法。

(二十四)全面加强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积极建立股权转让“税收前置”机制,强化高收入者的收入及两处以上收入的税收管理。深化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工作。推行网上查询个人收入明细及完税证明自助打印。

(二十五)制定资源税税目税额表和税目注释,加强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控管。规范和优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流程,完善、充实存量住房评估系统的评估指标和数据,继续推进应用商业房地产交易评估系统。对涉土税收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实施与保监局信息交换对接,加强车船税征管。

(二十六)不断提高社保费征管水平,坚持“税费并重、税费统征”,强化征收主体地位,规范征管,清欠挖潜,加强重点费源企业管理。规范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

五、全面优化纳税服务

(二十七)整体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涵盖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和考核评价等在内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整体框架,积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全省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明确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标准及职责等事项。

(二十八)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好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解读工作,坚持谁制定、谁解读,增强统一性。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简化办税环节审批和备案受理资料,压缩审批环节和周期,理顺税收征管程序,调整简并基础管理事项和岗位职责,努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各地区要成立纳税人维权中心,规范纳税人维权工作流程,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纳税人意见征集制度,并做好意见分析上报工作。开展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检查,促进及时受理、有效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应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实施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推广“一窗式”业务办理和同城通办业务,实现跨局申报缴税。深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的应用,开展运行效果评估分析工作,提高热线接通率、回复及时率和准确率。对全省网站群系统进行二期开发,开通网上纳税人学校、互动交流、涉税事项查询、个性化服务等功能。做好短信平台二次开发和应用。积极响应纳税人需求,合理引导纳税人选择最优渠道实现服务需求。

(三十)加强宣传资源整合,形成上下联动的税收宣传格局。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分行业为主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引导纳税人了解并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纳税人学校建设和管理,强化热点难点问题的辅导和培训,进一步统一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口径,为纳税人提供权威准确的纳税指引。坚持为征纳双方服务的理论研究方向,开展国际税收研究和重点课题调研,继续办好《辽宁地税》杂志。

(三十一)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落实依法诚信纳税激励措施,对评定结果进行广泛应用和宣传。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主题,出台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规定,完善班子建设各项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培养民主作风,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十三)加强干部人事管理。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配备。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人事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和完善竞争性人才选拔机制,适时开展公务员考录、机关遴选和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十四)推动“两基”建设提档升位。认真落实好“两基”建设五年规划。办税服务厅、执法用车和微机等硬件保持地区窗口单位的先进水平,满足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需要。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重点解决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化人才缺乏的问题、干部工作动力和活力不足的问题以及税收执法风险和极少数人消极腐败风险等问题,使各项工作在当地创先争优。注重培养和树立身边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榜样激励作用。

(三十五)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方式,以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为目标,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专题业务培训,通过日常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交流、公务员基本功训练、业务竞赛等载体,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

(三十六)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税务职业道德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先锋”评选活动。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参与广泛、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三十七)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防、纠风等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增强各级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科技防腐能力。全面清理、归档建局以来存放在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档案完整和集中统一管理。深入学习宣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增强干部职工风险意识,筑牢广大地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国家税务总局的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廉洁从政和规范行使权力。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三十八)提高内部行政管理水平。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做好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用科学的制度保证工作的落实。完善安全责任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管理。落实好节能减排的各项指标任务,建设节约型机关,努力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十九)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规模标准,严格审批,切忌贪大求洋。

(四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重实效,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和检查、考核和评比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格,适当增加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或片会,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共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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