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论热点: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体现了宪法精神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申论热点: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体现了宪法精神
据新华社电 昨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题作了报告。他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2月19日《京华时报 》)发自内心地为这个英明决策点个“赞!”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社会公众对你做的事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公共性,根本目的是为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提供普遍的、公平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既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作为被服务的社会公众,就有权利知道你的服务项目:你都服务了些啥,服务得好不好,被服务对象是要对你的服务打分的--人民群众点不点“赞”,满不满意,是考量你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可以明确哪些事该干,哪些事干了就会越界。
政府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法定性。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一国政府职能的边界,使公共行政有法可循。
依法行政已经说了很多年,但“我是政府我当家的”的官本位现象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部门主义、本位主义、利益固化依然存在,因为权力,雾霾了自我,迷失了边界,政府管的事越来越多,越来越杂,职能也越来越乱。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你的决策决定,你的用人,你的采购支出,你的三公消费,你在什么样的场所办公,都会变得透明起来。透明了才不会有猫腻,透明了才不敢有侥幸,透明了社会公众才不会有疑惑。如此一来,政通了,人自然和了。
当然,什么事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何况触及的是涉及深度调整的利益关系。触及深度利益关系,必然触及更多深层次的矛盾。
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候,李克强总理强调逐步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表明了中央政府“敢于担当,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勇气和信心,表明改革这个红利蛋糕是全体人民共同享用的。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习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体现和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人民理应是改革的受益者。
(山东公务员考试:http://sd.offcn.com/)
第二篇: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文章来源:德州律师34ls.com
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记者今天从大检察官研讨班上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检察机关将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应当由主任检察官行使的权力。
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检察机关要以落实和强化检察官执法责任为重点,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就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健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以主任检察官为主体,配备其他检察官和辅助人员,组成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或办公室,为完善办案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根据检察职能配置,同步优化整合内设机构。
三要依法科学划分主任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及检委会在执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赋予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相应决定权。
四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办案组织内部各成员之间、各个办案组织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作用。健全案件集中管文章来源:德州律师34ls.com
文章来源:德州律师34ls.com
理制度,完善执法办案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五要研究不同部门如何协调推进主任检察官制度问题。依照诉讼、诉讼监督及职务犯罪侦查等不同检察职能的运行特点,科学设计主任检察官办案机制和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德州律师34ls.com
第三篇:上海将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上海将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
2013年12月23日04:04来源: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字号 分享到...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间本报上海12月22日电(记者郝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21日结束的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表示,上海要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
据了解,上海明年重点推进五项改革: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城乡一体融合协调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韩正表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要进一步体现“两高、两少、两尊重”。“两高”就是高效服务、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就是政府的办事效率、执行能力、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更高。高度透明就是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要依法更加公开、更加透明,要率先探索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两少”就是要少审批、少收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彻底下放,重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尽可能减少行政性收费,严格规范征收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严厉查处变相收费、转移收费。“两尊重”就是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要遵循价格调节供求法则,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要求,只有不断从人民群众创新创造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建成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 人民日报 》(2013年12月23日 11 版)
第四篇:权力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制度: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
李 强
2014年02月19日08:28
来源:《求是》
面对浙江民营经济早发先发、资源要素禀赋先天不足的状况,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摆在历届省委、省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坚持政府自身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与创新活力,既是浙江的成功经验,也是浙江一以贯之的自觉追求。在实践探索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是简单的“放”与“收”的问题,根本的是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行政权力与其他权力一样,天然具有扩张性,在运行中一旦偏离设置权力的本来目的,就会出现权力滥用、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等异化现象,导致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低下、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决定,就是为了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使之科学有效运行。这个笼子以法律法规为材质,置于阳光下接受监督。
依法制权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根本理念。从本质上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权力是人民让渡给行政机关代为行使的那部分权力。因此,一切行政权力必须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法律法规没有授权、现实中却在行使的行政权力,概属违法。明确权力清单,就是明确非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最大限度防止政府的越位、缺位与错位。而对于市场来说,则要明确负面清单,也就是明确非禁止即准入的原则,最大限度破除市场壁垒,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明确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一环。
阳光行政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最大特点。既然一切权力都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什么还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呢?这个制度安排的关键就在“清单”二字,就在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是第一步,还要把它放到阳光下,置于群众的视线里。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另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这样就杜绝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权力异化空间,便于群众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权责一致是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原则。权力意味着责任,行政权力应当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公布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也就同时公布了其责任清单。为保证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还要建立对违规用权的监督问责机制,以防止行政权力肆意膨胀、为所欲为,出现异化。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做实以下几个环节。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2013年,浙江省政府着眼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积极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选择性放权、形放实不放、明放暗收等问题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在广度上做文章,就是全面梳理、评估、确定政府部门现有行政权力,做到不留死角;二是在深度上做文章,就是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法制化、长效化,走出行政权力膨胀—压缩—再膨胀的怪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就是做好这两篇文章的有力抓手。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减政放权,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把行政权力纳入法制的轨道公开运行,接受群众监督。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全面清权。行政权力的根本依据是法律法规,基本依托是政府部门的职能。因此,清权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群众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认真梳理各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及行政权力。在清权过程中,既要摸清权力的总体情况,也要摸清每一项权力的情况;既要看权力是否合法合规,也要看权力是否合时合需;既要看权力运行的内容,也要看权力运行的程序;既要看权力运行的结果,也要看权力运行的效率;既要看权力行使,也要看责任承担。从而全面梳理出各项行政权力,掌握其法律依据、运行程序、行使效率及对应的责任。
减权放权。对梳理出来的行政权力,要具体分析。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权力,直接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和发展实际的行政权力,予以严格管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权力,一律下放给市县;可以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行使的行政权力,予以转移;各部门之间相互交叉的行政权力,要统筹调整,理顺关系,防止推诿扯皮。通过分类处理,加快改变政府管得过多过泛,行政权力过于向上集中、呈倒金字塔配置的状况,保证该减该放的权坚决减到位、放到位。同时,各部门归并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明确应该保留、必须保留的权力,保证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标准配权。对市、县政府的行政权力应实行标准化配置,这样有利于建立统一市场。根据浙江的经验,副省级城市,行政权力相对多些,为一档;地级市,行政权力相对少些,为一档;县一级层面,可根据情况配置经济强县、经济一般的县、纯城区、城乡混合区、实行特殊财政体制的区5个标准模板。通过标准化配置行政权力,使各市、县、区有一个基本统一的、权责一致的行政权力架构。
按图行权。对保留的行政权力,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着力减少运转环节,明确和强化责任,研究确定运行程序、办理期限和承办机构,编制履职流程图。履职流程图原则上按职责类别编制,但同类职责中存在关键性差异的项目单独编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依法编制流程图;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原则编制。履职流程图的重点,是通过标准化管理的“刚性效应”,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制度在执行环节变形走样。
公开晒权。除了公开每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权力清单中的静态信息,还要实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借助互联网技术,打造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民意征集、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平台具备在线咨询、在线查询、在线申办、在线投诉、在线监察等功能,实现材料网上审核、环节网上流转、数据网上共享、过程网上监督。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权力清单明确了行政权力的法定权限和运行程序,为保证其科学有效运行创造了条件,但是防止行政权力的猛虎冲出笼子,还需建立健全以权力制约和监督为核心的配套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大量减权放权后,政府更多地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监管的任务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事前审批是别人找上门,在机关看材料,鉴别把关;事中事后监管是自己走下去,到现场主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要通过优化流程、创新方法、建立长效机制,把事中事后监管纳入制度的轨道。
健全行政问责制度。要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切实增强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根据权责对等原则确定问责事由,把行政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政行为一起纳入问责范围。加强机关问责文化建设,在行政系统内部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浓厚氛围。
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光靠政府自身力量远远不够,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把各类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制度合力。针对权力清单中确认的行政权力,要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实施重点监控。通过建立数字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全程监督、实时监控。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权力清单一经公布就具有刚性约束力,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行使清单之外的权力,否则就是违法,将被追责。同时,也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定期修改完善、审核公布清单,确保权力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改革开放35年,浙江从一个资源小省发展为经济大省,我们的优势始终在市场、在民间。这背后,则是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面对市场时始终秉持的自律与自警,是对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执著探索。1999年7月,浙江启动省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9月,上虞成立全国第一家行政服务中心;2002年12月,温州启动政府效能革命;2008年7月,富阳开展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的权力革命。现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则是这种探索的延续和深化。这项新的探索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最终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现代政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五篇:**学校权力清单制度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制度
一、制度概述
所谓权力清单,就是把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清单制度即将学校各部门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它着眼于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致力于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切实有效地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相互推诿、监管缺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
二、制度关键
清理
强调清理,是因为各级政府所掌握的权力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中央一再推动简政放权,就是要将地方政府手中不必要的权力削减掉。政府不是万能的,不能包办一切事务。
透明
没有透明度,权力就会处在混沌状态,对权力的监督也无从谈起。权力的公开当为普遍原则,不公开应是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公共权力,理应都在强制公开之列,接受民众监督。
执行
当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建立,当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逐渐规范,这个时候,就应该强调可执行、可问责。执行到位与否,关乎权力清单制度最终的成效。
二、制度意义
权力清单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清单对各项权力的边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权力越界行为有了规范、制约、监督、查办、惩处的标准,有效减少了各种权力越界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也给各种社会行为留下了足够活动空间,权力清单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调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规范性,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效率。
权力清单可以对各职能部门和不同岗位的职权与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对政务流程进行合理的标准化,有助于构建权责统一、清晰具体、密切协同且无交叉的权责体系和程序化、法制化的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与效率。
权力清单致力于制度性授权,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权力清单是一种制度性授权,对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岗位的权责范围以及奖惩措施等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可以改变我国政府部门内部管理财政控制加权威影响的粗放式模式,加强对实际工作的规划和指导,促使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政府工作效能产生质的飞跃。
权力清单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遏制滥用职权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抽象化、不具体,使制度机制形同虚设,相关的监督主体无处着力。推出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将会使监督主体有了明确的监督方向与具体内容,确保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