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亲爱的全体毕业生:
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即将离开母校走向社会,奔赴工作岗位,相信在各行各业,母校都会为你们而自豪!
为便于毕业生做好离校前后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毕业前所需办理的事项: 1、6月中旬请严格按照《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所列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同学请于7月1-2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领取《就业报到证》;暂时没有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同学请妥善保管《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以便日后领取《就业报到证》;考取研究生和升本的同学将公章齐全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到学生就业指导处即可。
2、请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已签和未签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就业资料,丢失后不可弥补。
3、对尚欠学费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学校规定,请首先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清缴手续,再办理其它离校手续,领取各种证件。
4、毕业生需领取的证件包括:《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党组织介绍信(团员)、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本人领取。
5、请毕业生有秩序地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
二、毕业生档案
1、学生就业指导处将在7月末将考取研究生和已落实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学生档案以机要的形式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录取院校和工作单位的档案主管部门。
2、对参加“西部志愿者服务”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档案留存学校。
3、参加“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嘎查村任职”、“特岗教师”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档案转至服务盟市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申请保留在学校。
4、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的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区内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盟市的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区外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省的教育厅或人事厅档案主管部门。
5、申请档案留校的同学,必须从“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imun.university-hr.cn)”上下载并填写《保留档案申请表》,履行留存手续,留校时间为2年,期满后区内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盟市的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区外毕业生档案发至生源地所在省的教育厅或人事厅档案主管部门。
6、学生就业指导处将在9月初以机要形式统一发送未申请留校的毕业生档案,9月中旬毕业生可以登录“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imun.university-hr.cn)”查询档案去向。
7、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海市等地教育局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市级人才交流中心负 责管理。
三、户籍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同学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入学时户口转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区外学生),学校后勤处[原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中心二楼(霍林河校区)]户籍室将根据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报到后交给用人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小提示:户口无小事,用时方知道!请一定逐字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的各项信息,并在有效期内(一个月)办好落户手续。毕业生如有有关户籍问题,请到饮食服务中心咨询。
四、报到
1、要准备好报到所需的有关材料。如:《就业报到证》、户籍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必备材料。
2、按时报到。毕业生报到后,单位往往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岗前培训。因此,当你拿到《就业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单位取得联系,问清有关事项。
3、如在报到时受阻,要冷静处置。只要按期报到,一般不会有什么意外。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先要弄清缘由,然后耐心交涉,切忌急躁。如果是由于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则应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妥善解决。
4、树立主人翁意识。刚进单位,总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毕业生要树立主人翁意识,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努力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去。
5、切忌挑剔工作,不要提过分要求。对于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应挑三捡四,而应该积极认真地对待。至于工作条件等其他方面,也不必过分计较,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变好。
五、有关《就业报到证》的说明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1、它的主要作用有:(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另外,报到证有报到期限(1个月),请大家及时报到。
2、、现在我国实行低保制度,在两年之内找不到工作,国家提供最低保障金,前提是要求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当地教育或人事部门报到登记,建议大家毕业时要办理《就业报到证》;
3、目前,很多地区实行考录制,在报考前的资格审查时,要求毕业生出具《就业报到证》,没有《就业报到证》不允许报名,建议大家毕业时要办理《报到证》;
4、国家要求,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两年,两年以后不予派遣,所以两年后持有《就业报到证》,参加考录和领取低保没有保障,建议大家毕业时要办理《就业报到证》;
5、办理灵活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只要你在任何地区的任何一个单位开具一个接收函,填写一式两份的《灵活就业登记表》,由学院签字盖章,交到就业处,即可到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6、没有找到工作的区外毕业生如果日后只在生源地省内就业,可以申请办理回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也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的《就业报到证》,但办理了回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不能改派;
7、对申请出国的毕业生,为了你回国后人事关系有人管理,将 来能计算工龄,建议大家毕业时要办理《就业报到证》;
8、不就业继续考研的毕业生,如果你毕业后当年没有考上,第二年考上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到就业岗位工作时,用人单位要看你本科毕业时的《就业报到证》,并查阅档案内《就业报到证》副联,以便计算工龄,核定工资,建议大家毕业时要办理《就业报到证》。
六、如何办理改派?
改派是毕业时已办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改变工作单位,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由毕业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具体见下)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办理改派。毕业生办理改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改派时限为自毕业起两年之内;
(2)毕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约,需要变更工作单位;(3)毕业生只能改派一次;
(4)毕业生应完整提供以下四项材料:
①放行函——原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毕业生另行择业的函,函中应说明双方解约原因;
②接收函——新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具备同等效力的接收证明材料;
③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原件; ④改派申请——写明改派原因和过程;
小提示:签约要认真,改派须慎重,并需了解改派政策。
七、友情提醒 在离校过程中,请大家爱护学校的财物,文明离校。如一旦发生污染校园环境、损坏公物、乱扔东西、滋事及打架斗殴等违犯校纪的毕业生要严肃处理,处分材料装入档案并通知用人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派遣资格。
祝各位毕业生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工作顺利,事业进步,常回学校看看!
内蒙古民族大学 学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二篇:毕业生离校须知
附件3
毕业生离校须知
亲爱的毕业班同学:
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或继续升学深造。为了便于你快速、顺利地办理离校手续,请你认真阅读本须知和《关于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规定》,到所在系辅导员、班长处了解查看你系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及相关安排。相信你会按学院的规定,完成离校前的所有活动,为在女院的学习生活画上圆满句号。
一、毕业生应参加的离校教育活动
1.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参加本系和党办组织的党员教育。
2.毕业生与在校生座谈和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由各系自行安排,请你积极主动参与,做好必要准备。
3.对本系毕业班辅导员进行考核。
4.毕业典礼:6月20日上午10:00在体育馆举行全院毕业典礼,请毕业生提前10分钟进场完毕并按指定位置就座。
5.毕业茶聚。以系为单位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参照所在系的安排。6.毕业晚会。由院团委、学生会举办,时间:6月20日晚上7:30,地点:学院体育馆。请全体毕业生参加。
7.其它各系自行安排的活动,请各位毕业生留意所在系的通知。
二、毕业生离校应办理的手续
今年毕业生离校手续继续采取网络离校系统进行办理,毕业生可登录离校系统(网址http://bd.gdfs.edu.cn:8080,公共账号:lxcx,密码:123456),查看自己离校手续的办理情况,对需要办理的业务项目请尽快办理。
1.清缴各种欠费和物品(6月19-20日):
(1)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到卡务中心(培训楼一楼)缴清欠费;(2)校园卡剩余金额在20元(含20元)以上的同学,可持卡到卡务中心(培训楼一楼)办理退费,剩余金额在20元以下的不办理退费,持卡同学可在校园里消费完剩余金额。(热水钱包余额不办理退费)
(3)交还钥匙:毕业生在办结离校手续后,离开宿舍前在宿舍钥匙上标明房号,交到本栋宿舍值班宿管员处。(柜子的钥匙自行插到钥匙孔上。)
(4)未交还上网交换机、欠网费、学生机房管理费、电费的同学,到六栋学生宿舍楼下的学生机房办理有关手续;
(6)有借阅图书的同学到图书馆一楼归还所借图书;(7)到本系交还各种材料。(见第三项内容)
2.网上填报调查数据
于6月19-20日8:30—21:00时到实训楼机房(具体地点见各系通知)上网完成毕业生调查、用人单位调查的数据录入(http://211.66.80.171/psy/login.aspx,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以及毕业班辅导员考核评分录入(网址http://211.66.80.164:81/xgxt/,账号和密码均为学生个人的学号)。(有电脑的学生也可自行登录填写,按要求录入调查数据,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
3.迁转党、团关系
(1)团员毕业生须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请以班为单位收齐团员证给系团总支,由系团总支汇总到院团委集中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请到本系签领并签转至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团组织,其他学生的团员组织关系已存放于学生本人档案中并随学生档案寄送。)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一并转出。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党员学生,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有关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转移工作要求见学院党委办规定。
4.打扫好宿舍卫生,清理好自己的物品,离校期间,对仍有循环使用价值的物品,送到芷园门前附近的废品回收处,无用的物品要自觉放到楼下垃圾统一放置处。同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5.将离校时间及时通知亲友,避免离校后仍有大量信函寄到学校;各毕业班负责信箱管理的同学于6月19日9:00——16:30期间把信箱的钥匙退还收发室。(各毕业班使用的信箱从6月20日起停止使用,之后的毕业生信函则分发到所在系的信报箱,由各系处理。)
6.签订还款确认书
已申请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学院签订还款确认书。回校后先到辅导员处领取历年贷款合同,并自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www.teniu.cc将联系信息及就业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后申请毕业确认。还款确认书签订工作于6月20日下午14:30—15:45在阶梯二进行,还款确认书现场发放,已提前还清所有贷款的学生届时到场签到确认后可离场。
7.签订借据
离校前确因特殊困难仍未能还清欠费,并同意在还清欠费前将毕业证暂时交学院保管的毕业生,可申请借款(6月20日9:00—11:00到行政楼314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填写借据,一式三份,院、系各保留一份作为今后追缴欠费依据,一份学生自存。
8.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申请并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到本系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仔细阅读协议书里的所有内容,弄清暂缓就业的优缺点,做出慎重的决定,决定暂缓的,协议书填好后,一份自己妥善保存,另两份马上交给系辅导员。如果放弃暂缓,请在协议书首页条码旁边写上“放弃办理暂缓”并签名,将协议书交回辅导
员,7月底回校领取报到证。
办理暂缓就业且户口暂由学院保管的毕业生在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同时,必须认真学习《暂缓就业毕业生户口管理规定》,并签订《暂缓就业毕业生计划生育协议书》。
9.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申请了暂缓就业,且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与学院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签订工作于6月20日下午16:00—17:00在阶梯二进行。
10.参加了医保的毕业生,医保的停保及相关注意事项见各系张贴和发放的通知。
11.经本系验证,清缴完欠费、完成各项离校手续、交完全部应交材料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本系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所有证件必须由本人签领。
三、毕业生离校前应上交的材料
为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并保持对毕业生的长期跟踪服务,请每位毕业生务必向辅导员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灵活就业录用证明(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3.用人单位跟踪调查表 4.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5.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申请了助学贷款请未提交还款的毕业生:本人保留1份,上交1份)
6.暂缓就业协议书(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保留1份,上交2份)7.计划生育协议书(申请了暂缓就业且户口暂由学院保管的毕业生:本人保留1份,上交1份)
8.欠费学生借据(申请学院借款并获得同意的毕业生:本人保留一份,上交2份)。
四、学院提供毕业生离校的服务项目
1.行李托运。需要托运行李的毕业生,可办理托送,具体时间、地点:6月19-21日9:30—16:30在各幢学生公寓一楼。考虑到安全管理问题,校内不允许其他快递公司进校办理行李托运业务。
2.送站。6月21日学院将派车送毕业生到番禺客运站,具体时间6月21日上午11:00时,下午15:00时,地点在实训楼南侧。(请毕业生在6月25日前全部离校,确有需要留住的毕业生,请向本系写明申请,待学院审批统一安排宿舍。)
3.为避免校内拥堵,毕业生如有自驾车辆进入宿舍区运送行李的,应以最
快的速度搬运行李上车,并尽快离开宿舍区,以免因车辆拥挤被堵塞而耽误时间。
五、对不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的管理措施
1.对未按规定办妥离校手续的毕业生,缓发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延缓转递毕业生档案。
2.对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以及在离校之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毕业生,学校将视违纪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采取其他追究违纪责任的措施,并通报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
祝愿同学们工作顺利、生活美满!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第三篇: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1、毕业生离校手续集中在7月5日—7月7日办理。
2、采取分散办公的形式。毕业生按照离校流程到各有关部门盖章。
3、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到保卫处(三号门旁)转户口关系。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党团组织关系在学院领取。补办团员证在团委(学生活动中心212)。
4、毕业生领取各种证件后,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认真校对,若有误或遗失的,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5、暑假期间招生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313)、档案室(行政楼901)、保卫处、组织部(行政楼806)、各学院学工办、每周二上午9:00至下午4:00安排人员值班,需要改派的毕业生可在值班期间办理报到证和户口、档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6、毕业生离校后持报到证、迁移证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转迁手续,武汉市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要到武汉市毕办(办公点设在车站路1号市人才中心二楼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领取入户介绍信和办理转签手续。
7、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遵纪守法,不损坏公物,不汹酒滋事,做到文明离校。母校欢迎你们常回来,祝同学们一路顺利。
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1年6月
PS: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安排
7月5日:
商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院(1174人)
7月6日:
机建学院、物信学院、数计学院、化环学院、高职院(1207人)
7月7日:
医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现代艺术学院(1105人)
第四篇:毕业生离校须知
计算机系毕业生离校须知
08届即将离校的毕业生,敬请关注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信息汇总
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到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5-508登记相关信息。已就业的同学须持单位接收函,考取研究生的同学须拿调档函,专升本的同学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
二、《报到证》集中办理
《报到证》是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并要求办理《报到证》的同学,请到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省和外省同学,要求将《报到证》办回生源地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协议书号,到招生就业处签名确认,不得代签。
毕业生办理《就业证》需认真对待,如需改办,手续多,且省教育厅需收取工本费150元。逾期办理的也将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校介绍信去湖南省教育厅个人办理。
三、毕业生档案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后,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毕业证、身份证,院招生就业处可将档案寄出。毕业生离校后,档案可由学校免费保管二年,如需调档,本人在传真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个人所在系、班、学号信息后,可由招生就业处帮助寄出。
注:详情请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
计算机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五篇:2013毕业生离校须知
西安邮电大学毕业生离校须知
一、离校
1、请毕业生严格按照《离校通知单》中所列部门,有序地办理完离校手续,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后,方可离校。
2、请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已签和未签的就业协议书及相关的就业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遗失后不可补办。
3、毕业生需领取的证件包括: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介绍信(党员)、毕业证、学位证。
二、档案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工部负责在7月毕业生派遣后通过西安市机要通信局统一寄送到档案接收部门,档案查询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三、报到
1、毕业生在报到前需与就业单位联系,掌握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做好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2、请毕业生离校后,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就业资料和证件,在规定有效期限内,及时到接收单位报到,落实自己的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
3、派回生源地各省、市(区)人事部门或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当地就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4、派往西安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区各人才服务中心的,市属各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先持报到证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换介绍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再到就业单位报到。派往省属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学生《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就业指导中心在省教育厅办理。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一层
四、改派
毕业生改派办理所需材料:
1、退回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同意解约或同意改派证明(包括原派往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3、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或新签协议书;
4、毕业生本人填写《改派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后,经所在学院书记签字。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在两年内有一次改派机会(办理时间从毕业当年9月开始至次年5月底),过期不再受理。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9)88166194
学生档案咨询电话:(029)88166159
户籍迁转咨询电话:(029)88166072
西安邮电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