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梯安装安全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湖南天茂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 深圳市港日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承建
中顺冷库-B栋仓库 工程的室内电梯安装(作业项目)由乙方负责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双方的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甲方指派 邹大权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及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代 表(签字)代 表(签字)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电梯安装安全协议
安全施工协议书
立协议单位:
业主方(甲方):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上海中迅电梯南市销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分包给承包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培养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 工程地点: 奉贤区汇丰西路近陈谊支路。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培养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16年 8 月起至本分项工程全部结束为止
三、协议内容:
1.总包方与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总包方与承包人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总包方与承包人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总包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2)工程项目由承包人按总包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4.总包方与承包人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总包方应对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承包人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总包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检查、监督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总包方与承包人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总包方与承包人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 王勇军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 许建成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总包方与承包人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总包方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对总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承包人有要求总包方整改的权力,总包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总包方、承包人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总包方与承包人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既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总包方应会同承包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承包人自备。如总包方与承包人必须相互借用或租借,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用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总包方与承包人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上海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总包方与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承包人需用总包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方提出,总包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总包方不得指派承包人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总包方与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总包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总包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8.承包人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总包方、承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总包方、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肆份。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总包方、承包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总包人(盖 章)
承包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总包方(甲方):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上海中迅电梯南市销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责任,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师生工作生活,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管理,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总包方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指导检查创建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施工车辆进出校区必须遵守限速、限高、限重等有关规定,因工程需要施工车辆进出非施工区域或夜间经过校区必须提前向总包方报批。
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如遇台风、暴雨,要派专人值班,并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擅自侵占非总包方指定场地。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对城区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如需夜间(22:00以后)作业,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未办理有关手续造成恶劣后果或被举报处罚的,总包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000-5000元。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不养狗、猫等动物,不养鸡鸭等家禽。搞好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
五、总包方可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因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000-5000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0-20000元,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共同实施,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因此而使总包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总包方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罚,由总包方出具书面通知给承包人,罚款从承包人应收工程款中扣除。
本协议作为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总包方:(盖章)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总包方(甲方):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上海中迅电梯南市销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场地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总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总包方应对承包人工地的治安、防火加强监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总包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总包方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次)。
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总包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格按《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违章男女混居的。
(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暖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承包人责任区域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或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总包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进行5000-2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总包方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总包方开据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总包方备案。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市公安局和总包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总包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总包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总包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总包方)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总包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总包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三、其他
1、总包方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罚,由总包方出具书面通知给承包人,罚款从承包人应收工程款中扣除。
2、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总包方:(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三篇:电梯安装三方协议
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甲 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土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丙 方:(电梯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楼电梯安装工程,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项目,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各方关系
1.1 本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经过招标投标,由乙方负责土建工程施工,应甲方要求,电梯安装工程由丙方承建施工。
1.2 对本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及资料的管理,乙方与丙方各负其责,丙方应在甲方监理的指导与监督下开展工作。
1.3 甲方与丙方就本子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以及造价、进度款支付、保修等方面的约定,另行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1.4 乙方、丙方皆根据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为建设单位承建相应工程项目。乙方与丙方皆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不存在总分包关系。
二、甲方的职责与权利:
2.1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立项与各项报批手续;
2.2 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图,负责组织分包子项的图纸交底。2.3 督促并协助乙方与丙方办理必须的特定施工手续。
2.4 乙方与丙方的各种违规行为与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文明施工问题、进度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与丙方必须遵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5 负责协调乙方与丙方之间的关系,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投诉,不定期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碰到的问题。
2.6 负责审核乙方与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计划,并督促乙方与丙方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2.7 负责审核乙方与丙方上报的月度完成工程量,并根据与各方分别签定的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乙方的职责与权利:
3.1 负责保证场内施工道路的畅通及施工场地的正常使用,负责施工道路的维修保养与路面保洁工作。(丙方使用现有的场内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但使用过程中应服从乙方的调配与安排)
3.2 提供丙方施工所需的材料堆场、仓库用房点,丙方自己搭设,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由丙方自行负责。工程完工后拆除所建的库房并将材料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3.3 甲方应督促乙方、丙方做好自检、例检工作,并定期(不少于每月一次)组织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结合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施工合同、工地现场制度,乙方有权向甲方及监理公司反映丙方存在的问题,其中涉及丙方履约保证金的,应上报甲方要求后执行。
四、丙方的职责与权利:
4.1 服从甲方、监理公司与乙方的管理,负责自己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实施; 4.2 负责编制子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公司与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4.3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子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乙方、监理公司与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4.4 组织有关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参加分包项目图纸会审、监理例会。4.5 负责办理丙方分包工程所需的各类证件和规费的交纳。4.6 丙方自用的临时设施,丙方自行解决。
4.7 丙方现场生产用水、用电由乙方提供接口,丙方负责水表、电表的安装及接口外的管理工作,发生的水电费由丙方向乙方每月缴清,否则乙方有权做停电处理。
4.7.1丙方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建设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2011建筑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如经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责令整改或处罚一切由丙方承担责任。
4.7.2节点外的一切管理工作及在丙方线路上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若丙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4.7.3丙方用电量电表计量,每月实际用电量加收分摊的损耗。如电表在使用中不记度或私自在乙方电源线路上接线用电,发现一次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
4.7.4分包单位在接线前向总包单位缴纳10000元作为保证金,工程完工后将电费及其他所有费用结清后全数退还。
4.8 服从乙方、监理公司、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及时做好各项资料。
4.9负责对电梯的工程资料,重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10负责做好自检、例检工作,并接受甲方或乙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并接受根据检查结果所作出的奖、罚决定。4.11丙方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按制度管理施工。
4.12丙方进出所有车辆、人员行李包必须自觉接受检查,如发现有偷盗行为的一次处单位10000元以上罚款,并将当事人交予公安机关。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丙方应在工人入场前,对各自职工进行各级安全教育以及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2、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建全各自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及电话号码报送甲方。
3、在危险性较大区域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防护措施方案,且须报甲方及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执行。
4、各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安全检查制度。
5、丙方施中所用的架子由丙方自行负责安排搭设及方案编制、技术指导、安全监督检查。所须用的架管、扣件材料由乙方统一租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产生的租赁费、转运费、人工费由丙方支付,井道内架搭设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若经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一切后果由丙方自负。
6、材料租赁费:架管0.01元/m/天、扣件0.01元/个/天、上下车人工费各30元/吨(每吨为250m)、运费450元/车、扣件维修费每个0.1元,损耗8%;架管属定尺不得切断,弯度不能小于450以下,否则照价赔偿。
7、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乙方发现丙方人员违规操作时,有权制止;若丙方人员拒不听从时,有权报告给甲方及监理,并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
8、丙方现场的安全员及安全协管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并佩戴袖标,巡视检查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若需乙方协助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
9、因丙方管理人员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工人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则事故的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10、丙方在使用乙方的设施、设备时(如垂直运输机具、临时水电、),应遵守乙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丙方工人违章使用这些设施、设备时,乙方人员有权制止,并令其停止违章行为,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丙方完全承担。对于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丙方承诺知晓其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若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的原因造成对丙方人员的伤害,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11、每班工人作业前,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对自方工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且形成文字资料,合格后方能进场作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12、丙方承诺熟悉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后果。
13、丙方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丙方自行负责清理出施工现场。否则乙方派人清扫按150元/个工日计算不足一个工日按一个工日算。
六、违约责任
6.1对于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违约行为,甲方根据其程度处罚。
6.2乙方不得无故刁难丙方,造成丙方无法正常施工,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对乙方的投诉。6.3签约各方对于本协议内容有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工程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七、其他事项。
7.1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协议,与甲方和乙方、丙方分别签定的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作为甲方对其余各方的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本协议中的工作内容如有未完成或达不到标准,责任单位作违约处,甲方有权在双方的工作合同执行时,按照工作合同中的有关违约条款,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7.3本协议未尽事宜,乙方、丙方可以协商后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但该协议必须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签定,不得与本协议有重大的冲突,否则以本协议为准。
7.4丙方所施工场地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由丙方负责管理。另行签订交接手续。7.4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
7.5/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工程款结算后终止。
甲方:(建设单位): 代表(签章):
乙方:(土建单位): 代表(签章): 丙方: 代表(签章):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第四篇:别墅家用电梯安装协议(推荐)
别墅家用电梯
安 装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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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海南(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海南
乙方:(各单元业主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丙方:(业主雇佣施工方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住宅小区有关规定,为确保家用电梯安装顺利、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日后使用安全,维护九里形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资格,电梯安装必须具有资质资格单位和人员进行施工。
2.甲方应及时为乙、丙方提供各项装修施工配合,协调业户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乙、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
3.若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政府相关规定及甲方施工管理,并办理政府规定的经营证照后,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收到乙(丙)方书面申请即办理退还施工保证金手续。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乙、丙方责任和义务
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实施。
2.乙、丙方在装修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办理入场装修手续,交纳施工保证金______元给甲方。若乙、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装修遗留问题的整改,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缴纳的施工保证金予以扣除、扣留处理。
3.乙、丙方保证所聘用的装修队伍符合甲方规定的资质条件,施工人员都持有相关专业上岗证,以备甲方随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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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丙方需共同指定至少1名施工现场消防及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并到甲方安全部登记。4.乙、丙方在装修施工现场保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每台电梯施工配备两瓶有效的4公斤干粉灭火器,动火作业现场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必须放臵有效的灭火器,并有专人看护。5.乙、丙方应主动及时清理和清除自己装修单元内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区域的安全稳定,并不危害施工区域外九里一期小区及其它场所的安全稳定。.乙、丙方需对装修现场的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施工质量、现场人员等承担管理责任,并自愿承担九里一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惩罚。
7.乙、丙方需确保九里一期相关设备、网络、通讯、用电等安全,如因施工造成影响或损失,乙、丙方除无条件承担相应的赔偿外,自愿同时承担甲方扣留2000元/次的协议违约金。8.若因乙、丙方违反此协议内容要求或施工期间违章施工,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丙方赔偿和负担法律责任。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10.因乙、丙方施工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成品损坏,乙、丙方应尽快予以维修恢复,并在协商时间内完成。每超出协商日期一天,甲方有权按¥100元/天的违约处理,累计违约 2000元金额后,乙、丙方需重新到甲方补办施工手续或续交施工保证金。
三、人身及财产保险
1.乙、丙方须承担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的费用、责任、损失索赔、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2.乙、丙方须对其雇员在工作中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
3.甲方对乙、丙方任何雇员在工作中的意外或伤亡,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赔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4.乙、丙方须购买维持本工程引致对第三者之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之第三者责任险,乙、丙方须负责保险之免赔额。
5.乙、丙方须为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雇员购买及维持所需的保险。保险的赔偿责任达到法例规定要求。
四、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视为违约,且每项、每次有权收取乙、丙方¥1000元的违约金:
1.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2.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
3.不按规定清理二装垃圾,现场装修垃圾凌乱。4.破坏公共区域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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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按图施工,未经允许改动建筑主体结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视为违约,且每项、每次有权收取乙、丙方¥2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或有三次违约的施工单位,甲方有权采取停工整顿并扣留全部施工保证金: 1.私自接驳或拆除主系统,含消防水、消防报警、空调、强弱电、给排水等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房屋主力墙等,给小区及其他业户造成影响和损坏的。2.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3.超出施工申请范围、未按甲方审图意见施工,或擅自更改甲方图纸审批意见或方案。4.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作业,造成不良影响和投诉的。
5.施工人员野蛮施工,侮辱、打骂甲方人员或第三者,情节严重者除罚金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6.因施工原因造成跑水、停电等事故。7.未按甲方要求期限整改。
8.高空作业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及有效保护措施。
9.在施工现场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电炉,动用明火燃烧杂物。10.损坏甲方公共成品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
11.施工期间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粉尘、异味四溢,影响周边业户的正常生活。12.风力达7级以上,应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升降机,并将吊笼降至地面。13.动火作业时需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14.其他违反《九里一期装修管理规定》等事项。
六、电梯安装和使用要求
1.电梯是否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臵,防雷引下线,(测试电阻不能超过1Ω)。2.电梯安装后户内供电设备产生的任何故障由户主承担(包括入户总开关)。3.供电部门或九里服务中心有权停止对电梯供电或限量供电。
4.电梯桥箱及井道内必须安装救援呼叫设备,设备随时能保持和外界联系。
5.电梯运行噪音不能超越≤49分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安装前需提供噪音检测报告。6.物业不提供电梯托管及维修服务。
七、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应经常进行沟通协调,以解决施工现场问题,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乙两方对装修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
为保证本协议书的有效执行,对有违反以上协议约定和造成消防安全、工程质量事故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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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追究乙、丙两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及追讨有关损失,或按九里一期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和扣留全额施工保证金,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自然终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二次装修退场验收表》一份 甲方:海南 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
签约日期:
丙方: 签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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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电梯安装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管理,适应现行的市场经济,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安装人员劳动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安装人员的素质,确保安装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电梯安装实行承包,特制定承包协议。本协议适应于客梯、观光梯、病梯、扶梯、货梯。
一、安装人员以班组为单位,实行质量、工期、安全、工资、奖金、路费宿费、工具、材料及各种补贴捆在一起实行单台承包。
二、电梯安装工程明细:
现场名称: 合同编号:
梯种及规格型号 数 量 承包费小计
台 元
台 元
台 元
台 元
台 元
承包费总计: 元 台;大写:
三、承包费及结算方式
1、客梯、观光梯、病梯、载货电梯承包费:以五层五站为基价,630㎏、800㎏、1000㎏为¥5,000元/台,每增加一层加¥600元。1350㎏以上,不分层站多少每台增加¥600元。450㎏五层五站为基价¥4,500元/台。每增加一层¥500元,增加贯通门壹套200元。此安装承包费包括;施工所用的全部工具及全部人工费、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井道临时照明、切割片、电焊条、施工时所用的氧气、乙炔、无齿锯片、放线所用的所有钢丝。但不包括搭、租、拆脚手架,木制板、水泥等材料费用另议。
2、扶梯:待定
2.1安装人员进入现场5日内,公司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20%)
2.2安装前期电梯立完导轨验收合格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20%)
2.3安装中期电梯调试合格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20%)
2.4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移交维保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20%)
2.5公司维修保养部门正式接受确认无尾子工程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费总价的20%)。否则公司不给结算全部安装承包费。
3、电梯安装结束后,由公司向当地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杂费由公司和承包人各承担50%。安装人员准备好验收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如果由于安装原因造成复检,复检费及杂费由安装人员承担,直至验收合格。
4、电梯安装承包费支付形式工资加奖金,承包人员应得部分超出国家财政规定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四、安装日期
从可以进入安装现场起,安装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将电梯验收合格,非安装自身原因而不能进行安装,日期不计算在内。
五、公司的职责和权利
1、对安装人员素质,操作技术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安装资格。安装人员必须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为安装人员提供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所必须的《电梯安装验收施工记录》,《电梯安装验收自检记录》。
3、负责电梯的调试,检查工作
4、有权对施工现场各道工序按国家标准要求随时进行检查验证。
5、公司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及安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监督。
6、有权监督承包人(代组人)对承包人(代组人)下属人员的工资兑现。
六、安装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安装人员在承包电梯安装前,必须和公司签订电梯安装承包协议后,方可实施电梯安装工程。
2、按协议的要求,安装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鼎级”思想,坚持现场“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安装施工现场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