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举报材料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0-43703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8 21:29: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

举报人:孟志国、秦京路、李林霞、李文贞、何计申,现住:河北隆尧县北楼乡南汪店村。

被举报人:李梦申,河北隆尧县北楼乡南汪店村支书,住址同上。

被举报事项如下:

2011年,李梦申将承包给李振华的4亩公用地未到期又 卖给吴军祥。

2009年,李梦申将承包给给宋二莫的2.5亩地(4万元)又卖给本村李老欣。

以上两项未经召集村委会同意私自出卖收入全部归己 所有。

2008年,李梦申未经土地局批准,违法买了李忠霞0.8 亩地盖成房子。

以上举报事项属实,望领导严查、处理。

2013年920日

举 报

名目张胆贪占上百万暴富起来的村官李梦申

检举人:孟志国、李文贞、秦京路、高米坤、李增田、何计申、李林霞、孟春国 河北省隆尧县北楼乡南汪店村人。

被举报人:李梦申吗,男,51岁,隆尧县北楼乡南汪店村支书。

被检举人李梦申自2002年起担任南汪店村干部,后人村党支部书记。至今,近十年时间,已由一个普通农户一下变成拥有百万资产的爆发户。201

1年一年间建起两处楼房豪宅,豪宅富丽堂皇,又购置轿车两辆,专供和家人乘用。李梦申依仗职权邮集体出资,个人再租用(东曲村,杰子)轿车一辆。经常出入于酒店、宾馆,十分张扬气派,村民都怒不敢言。

我们要举报李梦申是怎样暴富起来的,仅举四例事实,请求查处。例一:为村民安装自来水管,从中贪占村民61万元,贪污县水利局补偿款20万元。

2010年,李梦申向700户村民收取自来水管安装费,每户收取1300元,共计91万元。安装自来水管实际支出30万元,剩余61万元李梦申进行贪占。县水务局为安装自来水管打探水井补偿款20万元,由李梦申贪占,共计81万元。

例二:贪占打机井国家补偿209000元

2011年秋,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路桥公司向南汪店村给付补偿款209000元,补偿标准为每打机井1眼,补偿1.9万元。李梦申申报打井仅11眼,其中5个井眼,每个6000元(打井机,南楼,国旗。)六个井眼,每个5500元(任县,大宋村,庆锋)。11个井眼共计款63000元,11个井眼总共配套款49500元,打井总用款112500元,李梦申贪污96500元。

例三:高速公路路过南汪店村,补偿大队40万元。2011年秋,邢衡高速修建,从南汪店村经过。隆尧县交通局向南汪店村拨付补偿40万元,李梦申支取后不入集体账目。40万元由李梦申贪污。

例四:贪污村民个人土地补偿款15万元。

2012年秋,邢衡高速公路修建,因土源利用村民土地,共利用村民土地300亩,300亩土地已用。给群众定合同1.5米深,实际挖土2米深,超0.5米,使村民基本农田无法耕种,邢衡高速向南汪店村给付土地补偿金,每亩为5000元,共给付150万元,李梦申支取150万元,实际每亩按4500元发放。李梦申从中贪占每亩500元,共贪占村民土地补偿15万元。

仅以上四例可以看出,李李梦申虽然是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但已经蜕变成败类分子,李梦申在以上四例中贪污侵占集体村民各种补偿高达56500元。李梦申贪污侵占集体,村民巨额资产的手段并不隐蔽,而且是明目张胆,李梦申之所以能得逞,反映了农村监督机构缺失。国家法律在南汪店村并没有体现出来,还可以看出。随着李梦申的暴发户,李梦申的社会能量也膨胀起来。有乡党委书记李士平充当李梦申的保护伞。群众反映、举报、控告也不接,有的搪塞,有的推诿、有的拖延,失去了党纪,法律在人民群众中没有信任度。

我们相信党,我们相信正义,决不允许李梦申这样一个大贪污家伙腐蚀共产党的肌体,为实现中国梦走向和谐社会。此致

检举人 同上

2013年10月10日

第二篇: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武陵区委组织部:

常德市纪委、武陵区纪委:

我们是武陵区东江乡白龙村的村民,特向各级纪委、各级组织部领导反映我们白龙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徐泽林的几个问题。

一、徐泽林同志于91年违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个党员、基层干部生育二胎,按照党的有关政策,是不能胜任基层党支部书记的。

二、在责任期间不民主,搞君主作风,一言党、老子天下第一,使得村级班子不团结,敢怒不敢言。

三、整天不务正业,小车进,小车出,几乎天天开宾馆聚众赌博,村里有事,都由其他村干部去做,搞摇控指挥。

四、不关心农民首期,白龙村二组的田地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分给的,由于种种原因村里把白龙村二组的几十亩良田,在没有经得白龙村二组全体组民同意的情况下同,就佞给了其它几个组,按照党的政策30年不变,白龙村二组要回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是合理合法的,也是政策允许的,同时也向村里反映多次示果,而且,徐泽林同志还说,错了也不给,就将错就错,农民怨声载道,很是气愤。

五、根据武陵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资料汇编(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组织颁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书法机关立案审查的、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

区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出现以上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试问上级领导:共产党的基层干部就能一手遮天吗?难道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东江乡党委关于白龙村党支部书记超生二胎(91年出生)违规一事,我们认为东江乡党委书龙一伍同志有欺下瞒上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过去只有包瞒婚姻之说,现在居然还有隐瞒干部之理。我们还是想念党,想念正义,为了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请求两级纪委领导,对这样的基层干部做出调查处理为盼。

东江乡白龙村全体村民

2011年8月9日

第三篇:举报材料

举报反映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我们是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东五桥村委会第一组广大村民,今天我们怀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领导机关举报反映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勾建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倒卖土地10余亩,违法建设村民安置楼,不但以安置楼为名大肆对外出售楼房而且多年来从不向村民公布账目,严重涉嫌、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浑水摸鱼贪污腐化,利用贿选手段,大量送钱拉票当上村长,但是任职期间勾建兴没有办一件对群众有益的事情,郭杜街办领导公然包庇纵容勾建兴的违法行为,官僚作风导致地方主义保护风气愈演愈烈,为此,民怨沸腾,特此向党政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下面是勾建兴的部分违法事实,请尽快调查核实,处理为盼:

一、2009年村上换届选举时,勾建兴靠在暗处给村民塞钱,非法拉票而最终当选。面对这种违法选举,街办监督选举的干部心知肚明,但是就是不制止,任由贿选发展,试想这种行为与买官卖官有何不同?上任能不以捞钱为目的吗?所以就出现违法倒卖土地、违法建设安置楼大肆向外出售,而且拒不公布账务的违法情况,在2011年换届选举时,勾建兴再次肆无忌惮的进行贿选拉票,这次花的钱数额巨大更是让人咋舌,对此街道领导仍是置若罔闻,压制百姓。

二、勾建兴假借村委会(村委会选举有村民代表,但是村里的大小事情的决定勾建兴从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而且扬言我叫你们参加你们就是代表,不叫你们就是各屁)委会建设综合大楼为名又为自己及亲朋谋私利,3至6层安置村民,而自己和自己兄弟、干部占用三楼,每平方售价1065元,而上层被安置的群众需每平方米1500元,购房款都是交到勾建兴个人账号;第二次村委会(同样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建设《五桥新苑》共两栋高层,每栋地下1层,地上27层.名义上是给村民的安置楼,事实上是建小产权楼,什么审批手续也没有,竟在宣传册上吹嘘说“现房可按揭,即买即办证”,这纯粹是骗人的鬼话,楼盖好了,也大量出售了,很多购房者要求退房,因为该楼什么审批手续都没有,他们都感到上当受骗了,再说村民利益问题,当初村委会承诺说是给村民盖的安置楼,而且条件是认购,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权利认购,每平方价格1800元,谁认购谁把钱直接汇给勾建兴私人账号,账目混乱,无人监管,也不召开村民委员会,搞特权自己说了算,凡是村委会干部大都直接给大户型的房子,包括他的亲戚、子女、本家都是直接给大户型房子,不用和村民一起参加选房(参加认购的村民一起抓阄选房,凭手气,抓大的是大的,抓小的是小的。)房子大户型有138平米、165.88平米,小户型有88.45平米和96.47平米107.12平米,相比较而言,大户型的公摊面积为24.85平米、29.86平米,而小户型公摊面积为21.42平米20.00平米,显然这是不不公平公正的。显示表明公摊面积落差较大,这中间就存在问题,有贪污问题和非法侵占问题。另外村名卢秀芳因祖孙三代在家无法居住,就去勾建兴那里进行认购,要交首付房款,因当时楼还没盖,勾建兴说你来晚了,在昨天晚上12点之前就结束了,在上一届勾建兴担任村长时,楼已经盖了一半,在换届选举时,开发商怕勾建兴不能连任损失盖楼的垫资款,勾建兴拍当不上,开发商拿出100余万为勾建兴贿选拉票,勾建兴又用集体盖房的房产资源十几套房子为自己拉选票,最终才当上 了二次村长,卢秀芳听到消息后去找村长要房,勾建兴不但不给还将人拒之门外,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果不信可以同当事人当面对质,现在还有的村民要房不给,盖楼没有监理没有质检报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三、2013年,勾建兴擅自将预留土地10余亩,作价卖给开发商,每亩地3.8万元,后因村民知道及时阻挡,他未能得逞,现该处土地已严重荒芜。后来村上又把卖地款给村民分了一点,这件事街办也知道,双方勾结,暗箱操作,由此肯定非法倒卖土地和贪污买卖地款的事实,我村民强烈要求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查处不法分子、腐败贪官。

以上举报事实人人皆知,村民强烈要求上级查处此事,应以中央反腐精神,“老虎苍蝇一起打”,把郭杜街办第五桥村的蛀虫抓出来,把他们的账务在阳光下晒一晒,尽快给村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此致

敬礼

2014年10月5日

五桥村村民

第四篇:举报材料

补充材料

晋中市煤焦反腐办公室:

2008年河北村在村西口建了一座钢筋水泥桥,是河北村集体投资 31万余元建起的。

同年河北煤矿在这个桥的上方200米处又投资建了一个不到3万元小石桥,是通往煤矿的另一个坑口所用。

2009年全省煤矿资源整合重组(由太原桃园二巷的“佳正”评估公司对河北煤矿进行评估),河北煤矿被省煤运以1.3亿元的评估价收购此矿,而这1.3亿元内却将村已经投资31万余元建的这一座钢筋水泥桥包括在内,整合时被评估为50万元。

评估表证明,这一座钢筋水泥桥是煤矿投资所建,可实际是村集体2008年投资所建。

我对此产生怀疑,这个钢筋水泥桥如果确实是煤矿投资50万元所建,那这50万元的建桥款就是被村长李瑞荣所索取。如果煤矿没有付给村里50万元建桥款,那就是煤老板利用村建的钢筋水泥桥非法诈骗省煤运公司50万元。所以我特向县纪检委举报这事,要求纪检委查清这50万元到底是谁拿了。

和顺纪检委的回答是:“评估公司可没有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煤矿整合还没有结束,此事不能落实。煤老板又说是那个小石桥造价是50万元(因修两次共计价)”。

我是这样看这个问题的:评估公司没有出示评估报告,那该矿的1.3亿元是根据什么让煤老板拿走的?煤老板说小石桥造价50万元,那为什么评估表上是钢筋水泥桥一座50万元呢?两次修桥,第一次是用石头将河槽横砌,最多不超出1万元;第二次建成小石桥(直径1.5米,高2米),最多3万元。怎么这么一个小石桥造价就成了50万元呢?

今天,我特向市煤焦反腐领导反应,希望领导不要让国有资产流失于个人手中。

下面我将河北村村长李瑞荣(被举报人)的情况说明:李瑞荣,男,和顺县义兴镇河北村人,农民。1959年11月6日生,身份证号是:***,汉族,高中文化,现任村长。住址,和顺县义兴镇河北村楼前街南二巷3号。

举报人: 王海文

手机:***

2011年7月1日

第五篇: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

大同市政法委:

我们是大同市南郊区新旺乡新民村村民,现就我村前任村委会书记刘云龙、现任村委会书记陈学功、现任村委会主任马勇贪污受贿一事特向市政法委举报,望市政法委核实情况,秉公执法。采取强有力措施迅速对此违法乱纪案件作出处理,彰显公平与正义。现将其违法事实举报如下:

一、2000年,我村村委会干部以新农村改造为名义,私自将我村路西住宅18.91亩地卖给开发商,村民委员会账目上只入账每亩54元补偿,经南郊纪检委查证实际上开发商向村委会以每亩105万元的标准支付了补偿款。每亩补偿的款项与村委会帐目实际收取的款项每亩相差99.5万元。这些差值,村民们被埋在鼓里,账上9.5万元的补偿费中,账上只反映出开发商给新民村5万元的补偿费,其余4.5万元账上没有收回,望有关部进行查证。

二、村委会干部利用集体资金给村蹲点干部原新旺乡副书记李晋生购买了两部桑塔纳轿车,价值30余万元。车牌号(晋BU3575晋B52618)李晋生不在新民村蹲点已达十余年,此两部轿车归其所有,经南郊区纪检委查证后,现已扣回两部轿车(证据附后)。

三、2008年大同市政府向我村征地105亩,此征地包括(实际耕地83.88亩,其余20亩是渠道、田埂、路面地)。

市政府以105亩土地价格给予了补偿,而村委会实际补偿村民83.83亩补偿款,剩余20多亩土地的补偿款以虚挂人名的手段将该款项占为己有,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村全体村民的利益。

四、我村委会财务混乱,帐目不清。例如:村委会的90余间门面房从未与租户签过协议,没有收据长期以本本帐的方式收取费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假捏。再查账中主管人员许生日又补回1.8万元,房租费十余年后才补回,此行为属何种性质。

两届干部以权谋私行为严重,以上事实属实,其问题极其严重,此外还有大量问题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

举报人:

2011年10月27日

举报材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