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系统维保合同0521
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筑物的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详细见附件一《总公司物业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明细表》。
二、建筑物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及所包括的主要设备: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报警设备、联动柜、消防广播设备、消防对讲设备、线路等;
2、消火栓灭火系统:系统水泵及电控柜、消火栓箱、阀门、管道、水泵接合器等;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水泵及电控柜、报警阀组、喷头、水流指示器、阀门、管道、水泵接合器等;
4、气体灭火系统:系统报警产品、贮气钢瓶、启动钢瓶、管道、选择阀等;
5、防火卷帘门;系统电控箱、帘板等;
6、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灯具、电池、线路等;
7、防排烟系统。
三、维保方式
3.1乙方应当指派具有丰富消防维保经验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维修保养,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并保证维保后的消防系统设施能达到国家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每月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报告,将记录整理归档送给甲方。
3.2全天候24小时对消防系统突发故障提供电话值班服务; 3.2.1响应时间:
3.2.1.1一般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 3.2.1.2重大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 3.2.2突发故障要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未能及时处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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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因更换设备、技术复杂、系统编程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处理,应与甲方负责人沟通协商具体的方案;
3.2.2.2如更换设备的费用需甲方审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3消防设备零配件的更换。
3.3.1甲方负责的费用:由乙方及时书面报价给甲方,经甲方批复后方可购买;或由甲方提供零配件。
3.3.2新购买的零配件要与原有零配件的厂家、型号、规格相符;如因原有型号的零配件已停产,乙方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文件中要提供同品质的零配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购买。
3.3.3此项目施工须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人员工伤及意外伤害险、包税金的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建与施工。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5.2付款方式:
5.3甲方分四期支付给乙方维保服务费;
5.3.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5.3.2其余的三期,乙方按计划完成每季度的维护保养服务后,甲方在次季第一个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维保服务费,即年度合同金额的25%,元整(¥ 元)。
5.3.3乙方应至少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与该期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对乙方发票核实迟延的,甲方可相应延迟付款,且对乙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六、甲方责任
6.1向乙方提供消防系统相应的图纸和资料等。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须把图纸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明确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要求。6.3 在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期间,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和人员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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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每次现场工作,甲方指派工作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配合;审核现场工作表格的记录并签名。
6.6审核乙方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文件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监督。6.7消防系统突发故障时,要及时通知乙方;在发生火灾、漏水、放气等紧急事故情况下,向乙方无条件提供人员、设备、工具。
6.8建筑物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因装修涉及改动、变更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配合跟进。
6.9明确服务费用的申请制度;按本合同规定依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6.10当消防设备被人为损坏或丢失(非乙方原因),其维修费用、新设备的材料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11消防设备零配件的更换符合本合同3.3.3条款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批复或及时提供。
6.12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批复或及时提供设备,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7.1确保本合同期限内具有消防系统维保相应的资质;如丧失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除消防报警主机编程外,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3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负责人员联系电话;如相关负责人员更换,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并更新联系电话。
7.4如消防系统原维保单位不是乙方的情况,本合同期的第一个月,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并针对系统存在的隐患、故障情况编制整改方案及报价;所有文件在测试完成后 一 周内提交给甲方。
7.5编制的维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计划、月/季度计划、标准、规程、工作流程、报告、管理制度等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6负责编制消防系统维保的年度计划、月/季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按计划开展维保工作。
7.7每月现场工作前三天,应电话联系甲方,以确认工作计划;如计划有变更,填写《工作申请表》,待来现场工作时,甲方签名确认;每天现场工作前,按规定向甲方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方可开展工作;每天现场工作后,按规定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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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负责按计划、依据维保方案按本合同3.1条款的规定开展现场工作;并按维保方案的要求,将工作内容、设备的情况如实填写到工作表格中;当日工作结束后,要将工作表格交给甲方现场人员审核、签名。
7.9每月例行工作中发现消防系统存在的故障隐患,要按制度规定填写工作表格、并要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及处理的情况均要填写到相应的工作表格中,当日工作结束后,要将工作表格交给甲方现场人员审核、签名;如故障隐患需甲方审批、配合等原因而不能处理的,三天内编制发文给甲方。
7.10消防系统突发故障时,负责按合同3.2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到设备零配件更换的情况,负责按本合同3.3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如乙方怠于履行抢修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11爱护建筑物的公共设施、甲方及租户的财产,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赔偿。
7.1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的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意外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在执行服务工作或服务工作期间的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13乙方与乙方的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务关系、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14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认真做好消防系统的维保服务工作,如消防监督部门检查或发生火灾,消防系统是由于乙方的原因而未能正常运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15负责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供甲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计划、月/季度计划、月度报告、年度报告、现场工作表格、维保方案、发文、《工作申请表》等;具体时间由双方在合同执行第一个月内协商确定。
7.16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卡,遵守甲方有关的管理规定。
7.17建筑物进行消防演习时,乙方须紧密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八、不可抗力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条款不能正常履行,均不应视为违约,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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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争议解决
工作过程中或合同有关事项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十、合同生效和解除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10.2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决定解除合同,需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但以下情况除外:
10.2.1乙方不服从管理、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系统故障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等情况,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未能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当月的服务费用,同时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2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服务费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缴滞纳金每延迟一天按欠款总额的0.5%计算。
十一、其它
11.1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总公司物业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明细表》 附件二:消防维保工作方案 附件三:维保工作人员消防上岗证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11.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为文书有效送达地址,若一方在依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向对方送达或邮寄相关文书时,另一方拒收、无人收取或其他原因导致文书被退回的,则依旧视为该文书所记载意思表示已到达。甲方:(盖章)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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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总公司物业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明细表 附件二: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方案
一.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检查烟感、温感、探头是否完好。(每月检查)
2、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变形,玻璃有无破损。(每月检查)
3、巡检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或破玻功能。(每月检查)。
4、测试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烟、温感。(每月检查)。
5、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及时准确显示报警地址、类型和发出警报(警铃呜响)。(每月)
6、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准确联动相关消防设备,如:起动消防栓泵、喷淋泵、打开风阀、联动风机、接通广播、启动警铃、电梯迫降等。(每季度)
7、检查火警时,消防中心能否接收到各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每月)
8、每月对报警控制器、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联动控制柜进行清洁保养。
9、每月对报警控制器、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联动控制柜、通讯主机内电器元件进行清洁保养。
10、每月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主机、通讯主机、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联动功能试验。
11、定期对探头除尘清洁一次。上述工作均按工程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二)消火栓、自动喷淋(含水幕)灭火系统
1、检查消火栓箱及配置的消防部件,外观是否破损,涂层有无脱落,周围有无障碍物。(每月)
2、检查箱内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是否齐全、良好;水带是否霉烂,水枪内是否有杂物,消火栓水带水枪接口处的密封是否老化,卷盘是否有漏水现象及转动是否灵活。(每月)
3、检查减压阀高、低压端压力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每月)
4、检查消防栓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位置,管道接口及阀门是否有漏水和锈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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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每月)
5、启动各台消火栓泵,试验运行。试验完毕后,在最不利处的消防栓放水,观察其出水压力及流量是否足够。启动各台喷淋泵,试验运行,检查压力、运行情况。(每月)
6、检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检查密封垫是否老化。(每月)
7、检查、清洁消防中心、现场水泵房及消防水泵控制柜线路。(每月)
8、检查和测试消防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的自动满载运行状况。(每月)
9、在正常情况下,维护管理人员定期应对进水阀、报警阀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每月)
10、检查喷淋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每月)
11、检查喷淋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检查密封垫是否老化。(每月)
12、启动稳压泵,观察压力上升是否正常,人工放水观察稳压泵自动起动和停止后的压力是否正常。(每月)
13、检查消防泵和喷淋泵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显示其动作信号,自动状态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其启动和停止。(每月)
14、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15、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16、对泵房内水泵、水管各连接器件进行除锈、润滑、翻新工作。(每年)
17、对喷头进行巡检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18、检查和测试消防水泵及喷淋水泵,包括所有消防加压泵模拟火灾状态进行联动控制。(每季度)
19、启、闭信号闸阀,检查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关闭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每季度)
20、各楼层在喷淋末端进行试放水一次,检查以下内容:(每月)
(1)该楼层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动作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2)该楼层对应的湿式报警阀是否动作。(3)湿式报警阀动作时上、下腔压力是否正常。
(4)湿式报警阀动作时,水力警铃是否报警,铃声是否响亮,能否达到报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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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湿式报警阀动作时,压力开关是否动作,动作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21、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每月)(1)水流指示器、信号阀、试验闸阀放水,检查主机是否有报警信号。
(2)在湿式报警阀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接通电路报警,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22、启动稳压泵,观察其动作时管网压力是否正常。(每月)
23、检查喷淋泵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显示其动作信号。(每月)
24、检查喷淋泵启动时,出口压力是否正常。(每月)
25、手动启动各台喷淋泵,试验运行。(每月)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三)消防通风和防排烟系统
1、检查送风口、排烟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每月)
2、对现场风机控制箱、正压送风机和消防排烟风机进行检查测试。(每季度)
3、对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进行检查测试。(每季度)
4、检查风机与排烟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每季度)
5、启动送风(排烟)风机,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每季度)
6、巡视排烟阀(口)、送风阀(口)保养情况,抽查手动开启复位情况是否正常。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四)电梯的联动检查
1、在消防控制中心强制迫降消防电梯时,电梯应能自动降于首层。并巡检电梯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盘。(每季度)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五)消防事故广播系统
1、检查功放机工作是否正常。(每月)
2、检查麦克风播音是否正常。(每月)
3、检查天花喇叭、挂墙音箱有无脱落。
4、模拟火灾事故情况下,消防广播是否动作。(每季度)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六)消防对讲电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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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插孔是否齐全。
2、现场对消防中心之间进行通话试验,通话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确保对讲电话通话清晰。
(七)应急疏散系统
1、检查应急灯、疏散灯是否齐全。
2、现场对应急灯、疏散灯进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要求。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保养单位:
附件三:维保工作人员消防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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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促使该消防系统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自动消防系统从投入使用之日起必须由具备消防系统施工、保养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消防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护保养项目名称:消防设施项目。
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地点:,平方米:。
三、维护保养范围: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事故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等)
1.乙方负责每月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甲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设备进行巡查、检修、维护
(1)烟感、感温智能编码探测器;(2)报警显示器、报警控制器功能;(3)后备电源组;(4)后备电源组自动转换装置;(5)手动紧急报警按钮、消防警铃、喇叭;(6)转换器、端子箱、联动分配器;(7)
应急诱导灯照明,疏散标志;(8)事故广播控制机、事故广播器。
2.乙方负责每季度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甲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进行检测、检查和维修。
(1)分期分批试验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动作及部位名称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连动功能。(3)对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4)用自动或手动检查火灾事故广播及应急诱导灯;(5)检查手动报警按钮。
3、每年第四季度对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灾报警试验及系统联动控制试验。如检查或试验发现故障则进行维修处理。
(二)消火栓系统
1、乙方负责每月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消火栓系统进行下列项目巡检及维护:
(1)消防水泵运行试验(2)水泵电控柜检测试验(3)检查报警装置;(4)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带性能;(5)消火栓箱及内置器材检查。
2、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全系统维护、检查; 模拟火灾放水试验。
(三)消防喷淋系统
1、乙方负责每月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消防喷淋系统进行下列项目巡检及维护:
(1)消防喷淋水泵运行试验(2)水泵电控柜检测试验(3)湿试报警阀检测试验(4)各楼层喷淋末端放水试验。
(四)灭火器材及防毒面具
乙方负责每月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甲方办公营业场所的灭火器材、防毒面具性能等情况进行下列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报告:
(1)灭火贮存器压力、开关阀、橡皮管、气压表、保险装置、管网与喷嘴、有效保质期等;(2)保养器材外观及规范放置;(3)防毒面具性能;
(五)以上所有项目必须在每(月)次检查维护完毕后出具报告书给甲方存档。
四、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应对上述负责维护保养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值班人员若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或损坏需要紧急抢修,立即向乙方通报,乙方人员到现场后,甲方必须派员协助实施抢修,直到修复为止。
五、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费用按计算费用,每年服务费用合计为(不含税):人民币元整(¥元)。
六、在维护保养期内(自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将指定的专门技术人员报甲方备案,并保证随叫随到,如甲方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甲方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修复,保障上述网点消防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排除故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要负全部责任。属于因消防器材部件或不可预见的原
因造成甲方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确需更换消防器材主要部件,经甲方认可同意后,甲方出资由乙方负责购买更换,设备材料费用以市场造价按实结算。故障设备更换所需辅材包括电线、线管、线槽等配件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每月负责对甲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系统、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进行维护保养。热线电话:联系人:
七、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预付维护保养费用总额的60%给乙方,即人民币元)
2、第二次付款:年月日前,支付维护保养费用总额的40%,即人民币元整(¥元)
甲、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乙方凡违反合同任何一条款,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有权处罚违约方,处罚金按每年维修保养总额的10%计算。
八、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期间乙方应负责指导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熟悉相关系统,协助甲方对消防设施检查和操作。
九、紧急服务:维护保养期间,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需进行紧急维修时,乙方在正常工作日应于24小时内修复。如需设备厂家技术支援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应报告甲方后进行应急对应措施,并加强值班直到修复为止。
十、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发生设备损坏或经乙方检测、维护过程发现设备损坏,已无法修复需要更换设备或零件时应向甲方提出设
备、设施更换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及时答复,如甲方误时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更换设备及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如设备运行正常,乙方每月巡查一次并要有巡查报告。
十一、在重大节假日或有特殊任务经甲方通知,乙方应预先对系统作全面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十二、所有消防设备及设施,如因甲方人员操作失误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担责任,但需与甲方协商后尽快恢复,不能拖延系统的正常运行,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三、乙方技术人员进入维护保养现场,甲方应提供方便并派人在现场引导和监护,发生事故苗头时应及时强行禁止作业,在进行对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期支付维护保养款项,乙方可中断保养并有权向甲方追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按规定时间、保养范围及要求进行保养,甲方应通知乙方改正,如有二次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办法:维护保养期内,如发生消防设施、报警系统或灭火系统失灵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鉴定结果,确定责任界限。
十六、维护保养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八、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
地方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日
第三篇:消防系统维保合同范本
消防维保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政府(94)53号令的规定,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二、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五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维护款 元,第七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为:,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xxx 法人代表:xxx 联系人: xxx 联系人:xxx
电话: xxxxxxxxx 电话:130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消防系统维保方案
湖南盛欣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维护保养方案
银天国际金融中心消防系统
维 护 保 养 方 案
编制单位 :湖南盛欣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9月6日
湖南盛欣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维护保养方案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1、每月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等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3)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2、每季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采用吹烟(或加温)的方法分期分批(30%)试验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是否正常,及确认灯显示。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应及时拆换;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3)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保证备用电源供电达到20分钟);
(4)检查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5)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6)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
3、每年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采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全部检查试验一遍;
(2)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等转换开关是否正常;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破损和脱落现象;
(5)探测器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作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试验不合格的探测器一律报废,更换新的探测器。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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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方案
1、每月检查项目
(1)检查消火栓箱内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破损、老化、霉变;
(2)外观检查管道、阀门有无漏水,阀门是否位于开启状态;
(3)检查破玻按钮外观有无破损,远程启动水泵测试;
(4)检查水泵控制箱所处控制状态是否正确;(5)消防水泵手动、自动状态下启动试验。
2、每季检查项目
(1)检查破玻按钮外观有无破损,远程启动水泵测试;
(2)检查水泵控制箱所处控制状态是否正确;
(3)消防水泵手动、自动状态下启动试验。
3、每年检查项目
(1)检查电动机是否损伤、锈蚀,机械性能是否良好;
(2)检查水泵轴与电动机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变形、损伤和严重锈蚀;
(3)检查轴承润滑油是否加足,油污严重污染、变质现象,用手转动检查转动是否正常;
(4)检查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触器接点是否烧损。
三、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检查项目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对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进行检查,并应对 保证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 进行处理;
(2)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摸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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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方案
(3)每月检查测试末端排水试验(抽查数量不低于20%),对动作失常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4)每月应对系统上所有的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6)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当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 专用扳手。
2、每季检查项目
(1)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2)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处于全开启状态。
3、每年检查项目
(1)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2)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4、喷头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 检查喷头有无损坏、锈蚀、漏水现象,如存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抽样检查 使用年限较长的系统,应按要求对喷头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喷头产品要求的喷头要更换;
(3)维护 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容易形成结垢的尘埃,如喷漆雾粒、水泥粉等就不易清除,只能分批拆换喷头,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或碱溶液洗刷易熔元件洒水喷头,也不要 用热水或热的溶液洗刷。
5、管路系统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 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清除堵塞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路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从而影响灭火效果。如 发现管路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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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漏措施平时严禁将管子用作其他支撑;拆装喷头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应用合适的工具,切忌直接钳住喷头悬臂进行旋紧或拧松;管路的防腐涂层应视情况而定,一般每隔3~5年应重新涂刷一次。
6、报警阀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开阀试验 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等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试验装 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
(2)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阀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7、水源及水泵的检查与维护
检查消防水池的水位能否保持消防用水量:水位标尺是否正常工作:水池各种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有无受冻的可能。
检查消防水箱的水量能否满足要求;消防气压给水装置能否保证水量和水压;自动控制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检查消防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力能否保证;消防水泵的动力是否可靠;电力上有无保证不间断供电设施,其性能是否良好;内燃机的储油量是否充足。
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附近的室外消火栓使用是否便利。
8、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应按照各类系统的设计规定,通过末端试验装置喷水试验,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即检查各种组件在火灾状态时,能否按设计要求动作,火灾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系统有不正常的部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直到系统全部功能正常。
9、使用环境检查与维护
使用环境及保护对象被人为地作了不恰当的改变,往往会成为对系统功能的损害因素。例如在仓库内货物堆放高度不适当地增大而阻挡了喷头的喷洒范围;喷头被刷漆而延迟了动作灵敏度等,因而对使用环境和条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改正。
四、防排烟系统日常检查、维护管理
1、外观检查
(1)吸烟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吸烟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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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于自动启动装置的感烟(感温)探测器有无变形、损伤,安装是否松动脱落。手动启动装置的操作箱有无变形、损伤:手柄、操作杆等有无损伤、脱落:操作部位标志有无破损、脏污、脱落,有无使用方法的说明;
(3)风管有无变形、损伤,支撑是否松动;风管是否与可然物接触;
(4)送风、排烟风机
①周围有无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
②传动机构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与外壳接触;
③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的外壳有无腐蚀现象;
④电源的供电是否正常(检查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5)排烟口
①风机与排烟口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
②雨淋部分有无锈蚀、损伤;
③排烟口周围有无影响烟气排出的障碍。
2、性能检查
(1)、吸烟口
①进行手动启闭操作,检查是否可完全打开(与排烟风机联动时,应停止联动机构的动作);
②吸烟口架、操作盘、排烟阀及安装架是否锈蚀、有无杂物粘附;
③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是否完全打开;
④制动机构、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⑤关闭部位是否生锈、粘附灰尘。
(2)、风管
①风管底部有无异物;
②防火阀是否因涂漆、杂物粘附而影响启闭,安装部位是否松动;
③连接部位是否漏烟。
(3)、启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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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打开启动盘,检查内部有无变形、损伤及动作异常,用万用表检查电源情况,是否有影响送风(排烟)风机启动的电压下降情况;
②开关类有无变形、损伤、脱落,开关位置是否正常;接线端子是否松动、脱落; ③保险丝的容量是否符合送风(排烟)风机的性能要求,是否损伤、脱落,有无备件;
④继电器是否脱落、端子是否松动、接点是否烧损、有无灰尘粘附,动作是否正常;
⑤导线连接是否牢固,有无脱落。
(4)、自动启动装置的火灾探测器端子、引线是否断线、松动。
(5)、手动启动装置
①与送风(排烟)风机有联动装置时,应将联动机构脱开,用单手转动或拉动操作箱手柄,检查动作是否正常;
②手柄是否破损、钢丝绳是否折断生锈。
(6)送风(排烟)风机
①检查轴承部分润滑油状态是否异常(脏污、混入泥沙、尘等);
②启动电动机,检查风机旋转是否正常(转向、振动、杂音等);
③检查电动机的轴承部位润滑油是否正常;
④检查传动皮带是否松动(用手按时,轴距为1m时,皮带下降小于一个皮带的厚度);
⑤启动电动机,旋转时有无异常振动、杂音。
3、综合检查
操作手动或自动启动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的动作试验,检查下列事项:
(1)、手动或自动能否完成启动;
(2)、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3)、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或不连续杂音及异常振动;
(4)、叶轮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维护保养
1、每季度进行一次远程启动测试(测试数量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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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方案
2、每年对手动复位开关及各链接部位进行一次打油保养。
五、防火卷帘门维护保养
1、每月检查、测试内容
(1)检查、测试防火卷帘门两侧手动按钮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测试声光报警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测试升降是否平稳,有无卡死、停顿等现象。
2、每季检查、测试内容
(1)加烟、加温测试烟、温感报警并联动防火卷帘门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测试防火卷帘门两侧手动按钮功能是否正常;(3)检查、测试声光报警工作是否正常;
(4)检查、测试升降是否平稳,有无卡死、停顿等现象。
3、每年检查、测试内容
(1)加烟、加温测试烟、温感报警并联动防火卷帘门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测试声光报警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测试防火卷帘门两侧手动按钮功能是否正常;
(4)检查、测试卷帘门升降是否平稳,有无卡死、停顿等现象;
(5)检查控制箱显示是否正常。
六、每月、季、年维修保养计划
1、每月维修保养计划:在每月的 湖南盛欣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维护保养方案
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广播通讯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系统,逐项进行检查、检测、测试、试验。并提交季度维护保养、设备运行状况报告。
3、维修保养计划:每最后一个月的
第五篇:建筑消防系统维保合同标准1
建筑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维保单位: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建筑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使用的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实施全面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2、本合同结束前一个月(30天),甲乙双方商定续签,否则合同自然终止。
三、服务方式
乙方在履行此维保合同之前,对所维保各系统检修更换设备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正常维保检修工具及耗材,乙方自理)。即乙方用输出技术和劳务的方式对甲方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需要更换的设备及其配件由甲方进行购买或委托乙方购买。
四、乙方服务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查消防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复示屏、控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检查至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间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3、按安装总量的3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控制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4、按安装总量的50%进行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5、对警铃及声光报警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
6、测试手动或自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7、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
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3、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
号显示是否正常。
4、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试验阀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电气信号是否正确。
三、消火栓系统
1、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
2、对屋面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施工配合方法与质量保证体系
1、维护人员应熟悉消防工程各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2、维保人员应了解消防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水源情况。
3、对消防系统各供水控制阀作状态标识。
4、维保人员应与甲方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密切配合,指导、协助甲方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5、甲方值班人员在日常巡查时,保证消防系统的各供水管网充满压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不利点压力大于0·05MPa,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
6、月、季、检查时发现管网有渗漏、阻滞或接到甲方管理人员通知系统异常时,应及时检查处理。设备器件有问题,需要更换维修时,必须尽快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四、气体灭火系统
1、气动启动瓶组
1)气动启动瓶组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
2)电动启动阀与灭火报警控制器的连接是否正确、可靠、完好,端子是否有松动或脱落。
3)从气动启动瓶组上卸下电磁阀,检查其动作是否准确灵活;
4)检查启动管理的完好性,所有连接部位无松动,对有松动、损伤的部位应更换,必要是应进行气密试验。
5)检查启动瓶组的固定是否牢靠
2、灭火剂瓶组
1)检查每个灭火剂储瓶中灭火剂的量是否与规定的量相符,不符合规定的要检查原因,修复好后重新充装灭火剂;
2)检查安全泄放口有无堵塞现象;
3、管道及分配系统
1)检查管道及管道附件有无变形、损伤和腐蚀现象
2)检查管道中和集流管上的安全阀、单向阀、选择阀的安装位置、方向是否正确,与管道连接是否牢靠。
4、喷头
1)检查喷头与管道的连接有无松动、脱落;
2)检查喷头是否畅通,有无灰尘粘结。
五、合同金额
本合同以人民币方式按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结算,维保费用总价限定,乙方全面合格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所获得的报酬为:
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协调工作;
2、甲方应提供建筑消防竣工图纸、运行保养记录、消防设备使用说明等技术资料;
3、甲方应为乙方维修人员提供所需通行和其它必要工作辅助条件;
4、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维保费用和维修材料费用;
5、对因下列情况造成消防设施损坏的修复费用应参照市场价另行计算;
1)因甲方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造成设施损坏或新增的材料费用;
2)设备人为损坏、丢失;设备事故损坏如设备进水,强电烧坏,相应的材料和人工费用。设备的自然损坏,仅收取材料费用;
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强风、洪水、战争等)造成设施损坏,收取材料和人工费用。乙方责任
1、维护保养期内,乙方应负责与消防验审或检查等有关的协调工作;
2、维护合同签署时,乙方应随合同提供相应的消防施工或维护资质证明,并提供当年或有
效的承担类似消防工程或维护合同的证明;与甲方签署之合同文件,附件和各种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于其它与合约无关的场合。
3、乙方提供全天候报修电话热线,和公司法人开通使用的移动电话,及时更新的可靠联系
方式。
4、依照合同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定期进行调试、维护保养;
5、保证甲方自动消防设施原有功能正常(乙方维保范围内),能顺利通过消防部门检测和检
查,否则相关行政经济处罚应由乙方承担。
6、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三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在24小时内检查寻找故障原因并修复;
不能当时修复的,应书面通知甲方问题所在与修理故障所需的时间,并督促甲方有关部门对设备维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管理;
7、乙方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管理制度,注意施工安全,对于乙方维修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保障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完全的责任;
8、乙方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对于甲方可能或业已违反消防安全的举措,乙方有监管责任,有必要时应及时出具书面告示;
9、每次维保检查,应有甲方人员共同参与,检查完毕后,双方签字认可,对存在的问题,书面通知甲方管理部门;
10、在维保期内保证甲方维保范围内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如维保期内发生火灾及故障,确系乙方维保的消防设备确因维护保养原因而未能正常发挥作用,乙方应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火灾、地震等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履行合约的时间将按此顺延。
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有关当局出示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14天内通知另一方核定和确认,并将不可抗力的终止时间以书面信件通知另一方予以确认。
九、验收标准
依据消防法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的标准实施验收工作。
十、违约处理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及法规为准。
甲方:乙方: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日期:年 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