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合肥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合肥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精神,以农业信息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现就加快推动合肥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我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战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进村入户为重点,强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业决策、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信息服务网络,构建全市“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以“三电合一”为重点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模式,积极提供覆盖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农民培训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服务,依靠较稳定的信息员队伍和专家咨询队伍,多形式、多渠道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有效提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信息支农、信息富农”目标。
完善覆盖全市的农村信息网络,实现宽带光纤进村达到100%,数字电视信号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信息服务入户率达到80%以上,信息服务入企率达到100%。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员建设,实现100%乡镇建立门户网站和信息服务站,5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信息服务点,并配有专兼职信息员。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化建设,龙头企业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建设农业基础数据管理体系,新农村“十镇百村” 综合管理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系统等一批重点工程。合肥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服务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组织体系
组建市农业经济信息中心,县(区)农委建立农村经济信息分中心,乡镇设立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行政村按“五个一”模式建立完善村级信息服务点。在市级信息中心、县(区)信息分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站、行政村信息服务点四级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各级组织服务功能,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调动电信运营商、软件提供商、设备制造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等企业的积极性,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农业信息化各环节建设,发挥信息技术、产品、网络和服务的综合优势,构建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
(二)构建全市“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完善全市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形成区域内信息汇聚,为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和服务。通过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现 2 有涉农信息资源,搭建以市、县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枢纽,以乡镇信息服务站为支点的,上联省、市农业主管部门,下联农业企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种养加大户、村信息点和广大农户,横向联通涉农网站群及农业服务热线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农业智能专家系统,加大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情报告分析、农村价格监督监测、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村电子政务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建设网上农产品专业市场,为农业产业基地及龙头企业、种养经营大户、农业专业协会和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和营销服务。
(三)七大服务系统建设
1、农业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结合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将合肥市农业信息基础数据按性质分为13类子数据库,主要包括: 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农业政策法规、无公害农产品和设施栽培、“一村一品”建设、扶贫开发和农村能源、农机化建设、畜牧水产养殖和动物防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市财政支农项目库等。以农业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实现农业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入库,提供统计分析和报表、图表的查询功能,为领导决策分析提供支持。
2、新农村“十镇百村”示范综合管理系统
建立合肥市新农村“十镇百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做到“十镇百村”信息网络化、政务公开化、服务社会化,为全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信息化试点工作探索经验,树立典型。主要包括:
(1)镇村基础数据管理系统:面向“十镇百村”示范点的人口、土地、基层组织、党建等基础数据的建设和管理。
(2)镇村数据上报系统:面向“十镇百村”政府办、村委会工作人员,实现镇村综合业务办理、相关数据统计和汇总上报。(3)“三务”公开系统:将“十镇百村”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上级政府和村民监督。
(4)镇村事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农业项目管理、农村帐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代农业建设、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农村合同管理、农村档案管理等内容。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打通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各个环节间的数据通道为目标,配合滨湖新区省、市合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通过创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采用激光扫描识别、条形码等信息采集技术以及多媒介平台查询处理技术,形成农产品的“生产者—营销者—消费者—监管机构”可溯数据链,从而完成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集成化质量全程控制,有效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在我市建立起农产品安全控制和预警机制,实现农产品全程的全面即时追溯系统。
4、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系统
以市级为龙头,以县区为中心,以乡镇为单元,以村为支点,逐步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四级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体系。村级服务站将随时搜集、登记、核实的土地流转信息及时上报到乡(镇)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在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并报县区服务中心,县区服务中心归类汇总后上报市农委在合肥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实行四级网络联网互动机制。同时,逐步拓展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功能,不断强化管理系统的信息搜集、登记发布、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电子档案、权证管理、咨询查询以及动态监管等功能,在全市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集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和政务指导于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网络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定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系统,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系统等。
6、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系统
针对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台风侵袭、干旱洪涝、作物病虫害、高温热浪、低温阴雨、霜冻、雪灾和雹灾等自然灾害,市农委、市气象局合作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系统,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建立气象与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在部分乡镇设立电子显示屏,利用电视、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联合发布突发农业气象自然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报,以及作物适合播种期预报、关键发育期预报、收获期预报、产量预报、灌溉量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等,及时为农业生产提供气象指导。
7、农产品价格应急预警及监测系统。完善现有合肥市农村价格监督监测服务网,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出台的涉农价格政策,提供农产品、农资等价格信息。受理农民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实时反映合肥地区各种农产品的最新价格,提供各类查询功能;当农产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启动应急预警预测系统,系统将自动建立新的非常时期价格库。提供应急预测结果和以往的价格波动数据的对比,以历史数据作为参考,辅助领导做出科学决策。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农委总牵头,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市直各涉农部门承担具体建设任务,市信息办负责项目方案审核和监管,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努力形成全市各涉农部门共同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政策机制
创新运行机制,发挥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信息化建设,市政府制定有利于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投资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坚持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技术标准方案、统一数据管理方式的原则,实现农业、农村信息数据、网络资源共同使用,解决信息孤岛与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投入机制
建立增加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增加投入机制。市、县(区)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市属各涉农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额度投 6 入农村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电信、移动、广电等实力企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导作用,实现农业与实力企业的互利合作。政府的财政投入重点主要用于农村信息化基础性设施、基础数据库、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重点和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
(四)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和涉农相关部门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信息化干部队伍。加快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农业信息化技术培训,提高信息采集、分析、利用水平,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与技术推广、商品流通、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有机结合,真正解决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利用高校、研究所进行农业信息化专业人才培训,加快培养农业信息化复合型实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农业信息化专业人才,开发信息化人才资源,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考核管理
建立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日常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明确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工作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实施奖惩兑现,促进农村信息服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六)宣传示范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电信服务、互联网络以及各涉农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作用,广泛开展农村信息化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活动,普及农业信息化知识,提高社会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认知水平,吸引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和 7 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试行)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围绕“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及“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在加强建设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加大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2、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充实一线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进行探索和实践。
3、总体目标。着眼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建设,逐步构建起以县农业中心为龙头,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以服务对象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效化、现代化、多元化基层农业服务体系。
二、建设内容
(一)建立服务体系
1、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立市、县、乡镇和村四级农技服务体系,即形成以市级为龙头,县级为骨干,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重点村为网点的基层农技服务网络构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实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职能确定岗位职责,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建立农业服务首席专家制,设立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县级农技指导员和乡镇责任农技员;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推行绩效考核,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农技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围绕构建极强竞争力农业产业体系需要,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职能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与标准管理、档案管理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级农业服务网点相联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健全 2 资源整合与层级负责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联手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体系。
3、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按照“有编委批准的正式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有与执法相适应的执法手段、有完善的执法制度、有明显的执法效果”的“五有”标准,一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执法队伍;二是按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手段;三是坚持行政处罚职能与行政许可、检验检测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行政处罚程序、案件举报、案件处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行政处罚取证、行政执法公示、行政罚没款物收缴、案件统计、案卷评查等规范和制度,健全执法管理制度;五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执法协调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重大农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执法工作运行机制。
4、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市县有局、区域(乡镇)有站、村设有员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督、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农机服务组织体系,创建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农机专业服务公司(队)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四是建立健全农机科技推广体系,形成以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为指导,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龙头企业的“3+1”农机推广服务新模式;五是建立健全农机政策法规保障体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加强农机配套法规建设,研究制定农业 3 机械管理办法和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意见;六是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体系。
5、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投入引导、多元参与发展、运作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思路,建立以市级农村沼敢服务站为主导、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站为骨干、乡村农村沼气服务网点为基础的三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络,不断推进沼气服务机制创新,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6、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信息服务网络,构建全市“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以“三电合一”为重点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模式。建设农业基础数据分析统计系统、新农村“十镇百村”示范综合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服务平台系统、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农产品价格应急预警及监测系统。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7、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统一制定全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包括人员配备标准、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交通、通讯、办公设备标准、区域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标准、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等,统一编制合肥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指导全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二)大力加强农业服务功能建设。
1、积极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服务,着力抓好植物新品种和关键技 4 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灾害等农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技术指导、农业公共信息、农村能源建设指导服务及农民培训教育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接受农民生产咨询,提供应急求助服务,协助处置农业突发事件;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政策补贴和农业各类扶持项目组织实施等公益性服务。
2、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整合现有的各项农业监管职能,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着力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和监管。
3、加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着力抓好区域内植物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灾害等农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服务;农业技术指导、农业公共信息、农村能源建设指导服务及农民培训教育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区域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接受农民生产咨询,提供应急求助服务,协助处置农业突发事件;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政策补贴和农业各类扶持项目组织实施等公益性服务。
4、加强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以农村党员干部、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生产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每个行政村选配1-2名农民技术员,驻村服务,建立农业服务“网底工程”。农业的经营性服务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
(三)加强农业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县级农业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对县级农业服务机构现有资源要素进行整合,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建立具有能开展各类培训的多功能培训室;配备开展土壤成份和种类检测、粮油经蔬等作物成份分析、农产品农药残留测试的试验检测室等办公场所和仪器设备;建立配备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植物检疫的办案设备;建立农作物病虫观测圃和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配置一台农残速测车;配齐交通工具。根据开展工作需要,保证每年人均工作经费。
2、加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施建设。每个区域服务中心拥有800平方以上的综合办公楼,包括办公用房与农村服务大厅、农民培训教室、检测与设备室;购置农药残留速测仪、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土壤墒情速测仪等仪器设备;购置投影仪、电脑等培训和办公设备;购置科技入户直通车等交通工具;建立区域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购置相关农机设备。
(四)加强农业服务队伍建设。
1、科学配备人员。县级农业服务机构应确保在一线从事农业服务人员不低于全县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不得存在人员在编不在岗位,不得与经营性服务人员混岗混编。
2、完善人员管理。推进基层农业服务机构用人制度改革,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6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完善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将其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其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
3、理顺管理体制。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财、物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
(五)创新服务方式。
建立农业服务首席专家制和科技特派员制,逐步形成首席专家带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联普通农户的科技进村入户机制。充分利用农民万事通“12316”新农村服务热线、“三电合一”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进农业信息服务现代化。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户)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与示范。利用科普赶集、科技下乡、流动科技服务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三、保障措施
市农委成立合肥市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农委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建设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 7 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认真制订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和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支持,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市农委将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县农业部门考核内容,逐年推进。
第三篇: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文件精神,尽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法律法规,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切实加强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加强检验检测保障农产品品质安全、加强市场抽检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认定、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依法把好源头关、生产关、市场关和管理关,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水平。三是坚持依法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在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坚持行业监管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按照国发[2004]23号文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三)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2年,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职能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与标准管理、档案管理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级农业服务网点相联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资源整合与层级负责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联手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体系。上市大宗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市“三品”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残抽检合格率达100%,全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建立10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80项农业地方标准,“三品”认证达到300个;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受检率达80%以上;全市各类种子经营户档案健全率达到100%,各类农药产品的标签合格率达到85%以上,肥料包装、标签及标签标注内容、形式的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全市农贸市场、超市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市、县农业部门是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管理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从产地环境、生产档案、包装标识、市场准入、例行监测、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入手,不断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投诉举报制度、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制度、四级联动检验检测制度等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形成上下“统一领导、市县联动、市区联手、部门联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和管理、执法、技术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安全首位责任人,对所生产、销售农产品质量负责。
2、质量标准生产体系。围绕构建较强竞争力农业产业体系需要,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监控关口前移。一是制定合肥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发挥各地资源和区位优势;二是坚持“基地规范化,形势多样化,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三是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在标准化方面的带动作用,解决小农户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四是加大环境监控力度,为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造条件;五是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建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构筑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技术屏障;六是通过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农产品“三品”认定认证和品牌建设。
3、安全全程监控体系。加强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形成监督执法员、政府协管员、产品检验员、消费者“四位一体“协同监管机制。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能力。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23种禁用农药以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坚决不允许使用,对国家限用的19种农药和其他农药投入品根据限用范围合理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产品生产消费全程监管,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推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分,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检测合格的,应当附具合格证明,并标注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单位和生产日期,不合格的不得销售。三是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确保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100%纳入监管范围。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农产品检测中心(站、室、点)加大对超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档案管理和自律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能入市销售,对检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处理。
4、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机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站为骨干,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残快速检测为支点,企业、基地自律自主检测为基础,构建市、县、乡镇、企业(基地)四级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承担区域内农产品安全的快速检测,种子、土壤、肥料质量的监测,以及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常年监测职能;区域农业服务中心检测室承担片区内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测职能。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切实做到检验检测程序化、生产经营管理档案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监管工作规范化。
5、安全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建立产销区一体化及市、县、乡镇、企业(基地)、农村信息员五级联动安全追溯网络体系。依据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一是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范围、面积、生产种类,禁止假冒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名义生产农产品;二是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包装物,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三是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淘汰的、超范围、超标准农业投入品;四是农业投入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包括投入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产品登记号或者产品批准文件、采购日期、采购来源、采购数量以及销售时间、对象、数量等;五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包括农产品品种、名称、数量、来源及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等生产资料;六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6、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精简机构、整合资源,统一领导、层级负责,建立起依法监督、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各县要实行综合执法,明确执法机构,落实专业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重心下移,层级负责,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基地),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权。按照“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执法文书统一格式”的“六个一”要求,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案件集体会审制,实现机构健全、队伍精干、依法行政、保障有力、监督有效。
7、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不断扩大监督抽检范围,提高监测效果。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月检月报制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强化季节性专项监督抽检,根据农产品上市季节,对蔬菜、水果、粮油作物开展专项监测。依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定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内容、发布范围、时间和方式等,确保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对部、省下发的预警通报,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逐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市、县(区)两级均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和反应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机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管理、抓保障、抓源头、抓关口、总牵头、督落实、负总责”,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工作措施有力、事件查处坚决、监督管理有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和技能培训,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执法监管工作队伍。
2、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和计划,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运行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等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项目资金投入。
3、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技术服务机制。加强阳光工程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百千万”工程,建立农业服务首席专家制和科技特派员制,激励广大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辐射和带动广大农户大力发展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5、宣传发动机制。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经常性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培训、送科技下乡、开展农资打假和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通过“诚信名单”和“黑名单”“两单”公示制度,打假保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执行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包括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农产品“三品”专项整治、农产品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抓源头、抓重点、抓大案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执法队伍作风,严禁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滥用职权。切实做到 “五个不放过”,查源头,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达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严惩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整治效果,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7、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和推动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全过程“联合执法监管网”的构建。各级农业部门加强与工商、卫生、商务、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各部门间定期通报、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大案要案协作查办等协调运转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提高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效能。
第四篇:关于加强街道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文章标题:关于加强街道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__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村(社区)、各科室:为进一步推进__信息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地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党委、政府反映__街道工作动态,分析研究__街道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特制定信息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的有关信息工作指导要求,以“三新突破年”为主题,围绕__“一区两圈”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客观实际,揭示事物本质,既反映成绩和经验,又反映矛盾和问题,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保密地发布和报送信息。二、__信息的主要内容
1.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对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3.上级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发表讲话、解决问题及基层贯彻落实的情况。4.区级以上领导和部门领导、各类工作组、检查组来街办及下辖各村(社区)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包括对重要事项的表态或提出的批评意见等。5.各村(社区)和各科室每月、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6.各村(社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及苗头、重要社情民意及后续情况。7、其它重要情况及领导参阅资料。
三、__信息工作管理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各科室负责人主抓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和各科室要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抓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等。分管信息的领导要对本单位信息工作负总责,提出要求、指导采集、审核稿件、督促检查。
2、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科室要将信息写成稿件。
凡报送信息,必须是打印件,并注明“信息”字样,须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及时归档、传递和采用。凡上报的信息稿件,要求以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报送党政办。3、信息编发。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所有上报信息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登记梳理、择优选用、统一排版、汇总制作,半月编发一期《__信息》。《__信息》主要设置以下栏目:领导要论、街情通报、工作动态、工作经验、上情摘要等,体现街办本周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跟踪督查情况。信息上报统一由党政办修改完善后,报分管领导审定鉴字后上报。
4、信息统计。由党政办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编采用情况。
四、信息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信息工作考核纳入各村(社区)和各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与目标奖金挂钩,由街办统一组织考核。各科室的目标任务分解如下:科室名称上级采用篇数(篇)本级采用篇数(篇)目标分解(分)党政办1015100社计办81080经发科6860城管科6860财政所5650社区管理中心61060司法所、综治办61060各村(社区)目标任务分解如下:村(社区)名称本级采用篇数(篇)目标分解(分)梓潼社区10100学府社区10100前进社区10100青泰社区10100笼堰村660柳江村660新坝村660金义村660维新村660五、__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采用累进积分制1、各村(社区)和各科室每向党政办报送一篇信息得1分;凡在《__信息》上采用的,每条信息得3分;
2、凡经街道编辑上报并被区委区政府信息办采用的,每条另按单条计3分、简讯计2分给予加分;
3、凡经区委区政府信息办编辑上报,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每条另加10分;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每件另加20分,被中央、国务院采用的每条另加30分;、4、采报的信息因内容失真、不准确,受到领导批评或造成工作被动的一次扣减5-10分,并在《__信息》上进行通报批评。
(二)奖惩制度1、对信息工作实行一票
否决制。全年未报送信息或信息工作目标分值为零分的单位,其所属人员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2、设立信息报送优秀奖,凡年终信息得分在街办各部门前三名和各村(社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
3、对全年未完成信息目标未达到80以上的单位实行经济处罚。年终完成信息目标任务在30以内的单位,所属人
员人均扣发年终目标奖300元/人;完成30-50以内的,扣发所属单位人员年终目标奖200元/人;完成50-80的扣发所属单位人员年终目标奖100元/人。得分为0分的村(社区)和科室将在《__信息》上予以通报批评,并按10元/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目标奖。
3、各部门上报信息被区委区政府信息办采用的,除相应加分外,给予单条50元、简讯20元的奖励;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按每条200元予以奖励;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按每条400元予以奖励;被中央、国务院采用的,按每条600元予以奖励。
4、各部门上报信息被新闻媒体采用的,区级每条50元、市级每条150元,省级每条300元,国家级每条500元。
希望各村(社区)和各科室将信息工作放到服务全局、服务发展、促进工作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采编、报送,努力开创我街道信息工作新局面。《关于加强街道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来源于teniu.cc,欢迎阅读关于加强街道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五篇:我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
绵阳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建议
四川农业大学农业高新技术与管理专业张 韬
(指导老师:王华兰 高级农艺师)
摘要:21世纪将是信息农业的时代,农业信息技术将成为实现农业高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绵阳市作为西部的科技城,也是农业大市,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较好,农作物种类繁多,主要农产品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提高我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使传统农业与现代技术紧密结合,提升我市农业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农业信息 现状 问题 建议
农业信息化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加强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是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并且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受益面广、公共服务性强的特点。需要政府支持与引导,各农业信息使用者共同参与。我市农业系统经过这几年上下的共同努力,市县两级网络硬件配备齐全,局域网、网站均已建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以后加速我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本文结合我市农业信息化工作实际就如何继续提高我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点探讨。
1、我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现状。
1.1 市局农业网络全面完成。我局于1996年开始与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联网收集农业信息,98年拨号上网,联通国际互联网收集信息。2000年10月建成局域网和“绵阳农业网站”。2003年我局又对原局域网进行全面改造,局域网(包括党政网)与互联网物理上完全隔离。与此同时,又对“绵阳农业网”进行了第三次升级改版,改版后的版面更清秀,栏目更多,内容更丰富,网站设有绵阳农业、农业新闻、1
市场信息、农业科技、政策法规、专家在线、农业工作、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劳动力转移等十大栏目。为绵阳市各级行政部门了解农业情况,农业资源,提供了方便,为基层干部与广大农民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分析预测,价格行情和技术服务信息。从“绵阳农业网”开通以来,据统计,访问者迄今已达10万余人次,“绵阳农业网”建成两年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产生直接、间接经济效益5000万元。同时还建立了内部工作平台,市农业系统邮件服务器,基本实现了局机关与各县(市、区)农业局信息传递自动化、网络化,以及与市委、市府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1.2 市局信息发布渠道比较畅通。目前,我局对外发布信息,集现代信息网络和传统媒介于一体。概括为“两个刊物”和“三大网络”为主体的信息发布与服务体系。“两个刊物”为《农业简报》和《农业信息网刊》。《农业简报》主要面向省农业厅、市委、市府、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农业局;《农业信息网刊》主要面向基层农业部门广大领导干部、农技人员。“三大网络”为局局域网,市党政网和国际互联网。在三大网络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技术,拓宽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一是市局建立了全员信息制,局18个单位为信息站点,初步实现了局内信息资源的整合。二是党政网农业局信息站点,是我局与市委、市府及市级机关信息交流的主渠道。三是互联网“绵阳农业网”站点,是我市与各县(市、区)农业局、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信息交流的主渠道,也是我市农业部门宣传农业政策、传播技术、发布信息的重要窗口。
1.3 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向县、乡、村延伸。我市在搞好市级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加强了县、乡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近两年来,我市已投资1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市9个县(市、区)166个乡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都全部注册了自己的域名,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农业信息网站并建立了局域网,9个县(市、区)的农业信息网全部托管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全市293个乡镇,已有166个乡镇按农业部“五个一”标准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9个县(市、区)实现了与166个乡镇以及49个龙头企业、53个专业大户、14个农村
合作及中介组织、11个专业市场的联网。
1.4 农业信息队伍基本健全。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一个上下相连,左右贯通,初具规模的农业信息服务队伍。全市9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农业信息机构。市、县农业局信息工作人员共计204人,其中市级6人,县级32人,乡级农业信息人员166人,信息工作人员都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
1.5 重点推广“一站通”,取得较好成效。我市把推广应用全国农产品供求信息网上联播(简称“一站通”)作为搞好市场信息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底开始推广应用“一站通”,我局便专门组织了“一站通”使用培训,受到用户好评。各县(市、区)农业信息站,展开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大力宣传“一站通”的优点,并组织上网注册会员,利用“一站通”平台查询、发布供求信息。一年多来,我市已有县(市、区)农业技术服务机构、镇(乡)农村信息服务站、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种养经营大户等145个单位或个人申请注册用户名和密码380个,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游仙邦田公司在网上发布出售银杏树苗后,江苏一客户就来电来函洽谈,初步达成协议,成交额100多万元,纯利润20多万元。江油西屏乡今年种植西瓜200多万斤,通过“一站通”发布信息后,仅销往成都一公司就达50万斤。“一站通”已成为互联网上人气旺盛的农产品供求大市场,在农产品产、供、销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我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目前,我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对信息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我市部分地方对农业信息工作存在着“上面热,下面冷”的问题。县以上各级党政部门重视,但镇乡、村、社、农户由于受环境、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信息化意识不强,一些中小龙头企业也对信息认识不足。
2.2 综合性信息数据库和系统还不够健全。目前市县(区)农业信息网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提供农业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但网上交易的电子农产品市场尚未形成,农业
地理信息系统、卫星遥感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尚未起步。绵阳农业综合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应用系统的建设还不健全,尚未建立英文版本的网站,无法与国际进行信息交流。
2.3 农业信息网络服务延伸还有一定的困难。目前在农村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普及程度还很低,受经济条件制约,大多数农村家庭还买不起计算机,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尚无法接入计算机网络,还无法利用计算机技术,把农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传递到农户家中,还存在着“最后一公里”问题。
2.4 农业信息网络人才匮乏。市(县)农业局目前缺乏既懂农业又懂经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农业信息人才,乡(镇)由于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的变动,信息员队伍不够稳定,导致信息内容单调,信息产品和技术的实用性差,咨询服务滞后。
3、我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建议。
3.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农业与全国形势一样,目前正处于由传统型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型期,农业不但自身面临着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现实压力,同时还要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和全球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因此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路只能是以科学技术和信息为手段,大幅度提高我市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各级领导一定要提高对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认识,加强领导,由政府牵头,制定绵阳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农业信息收集发布标准与规范,加强对信息化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大对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坚持边建设边应用,以应用促建设,抓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2 建立完善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建设绵阳市农业综合信息系统,在农产品价格、实用技术、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农业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农业、农村经济综合信息数据库,逐步开发农村经济分析预测预警、防灾减灾、地理信息等系统。
3.3 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目前市、县信息网站基本建成,应充分利用网站加强我市农业的对外宣传,并为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加强与本市乡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大户的联系,搞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加速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3.4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解决好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一站通”,进一步利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站、农经站,建好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不断发展农村信息员。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培训一支既懂农业又懂经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信息员队伍,从各种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广播、快报、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把信息传递到村,由村传递到农户,解决从乡镇到农民的信息传递问题,即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5 建立农产品市场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形式不断发展,我市农业和国外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增加,欧亚农业合作项目专家2003年已两次来我市考察、调研,建立、实行联合信息系统,开发绵阳的农产品,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建立基于电子商务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国际农产品生产贸易信息交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