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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办5月份班组建设例会汇报材料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20-98673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4 12:26: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管办5月份班组建设例会汇报材料

安管办五月份班组建设月度例会工作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计划

发:

各区队、各承包商单位:

一、我部门结合四月份检查问题进行原因并作出下月工作要求

(一)在四月份安全型班组建设考核检查中各区队存在的共性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存在共性问题 事故案例学习方面

(1)各区队未能够按照《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中第三条规定认真负责的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学习和保留记录工作。

(2)考核标准中规定各区队每周进行一次事故案例学习,并有相关记录。通过检查体现出各区队均未能够按照此条规定组织进行每周学习,而只是进行了最多两周或三周的事故案例学习,而且学习记录上体现出事故案例学习工作未能够达到全员性。

2.原因分析:

(1)原因一是区队管理层人员未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学习事故案例的目的和作用,对于事故案例的学习管理工作不重视。

(2)原因二是队内队长与分管班组建设的队干未能够提前对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进行细读领悟,从而,导致事故案例学习工作此项管理漏洞。

(3原因三是员主动自学积极性差。3.改进措施及下月此项工作要求

(1)要求各区队必须按照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第三条规定定期组织事故案例学习,并要保留好学习记录。(每周必须组织一起事故案例学习,案例教材除矿内、公司下发的案例,可从本安信息系统中的“三维模拟仿真系统”中获取案例教材。

(2)各区队中各班组在每月学习事故案例后,由班长负责组织召开一次本班组的“班组月度事故案例学习研讨会”,会议研讨主要内容为学习方式是否采取有效、班组员工学习效果如何、员工学后感及改进革新学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研讨会必须要有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纪要由班长负责编写,一份手写、一份电子版,队内保留)可查(每月考核检查时要查看)。会议主持人为班长,要有队干参加。此项规定从5月份开始执行,要在每月月底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到体系组备案,编写纪要质量要纳入到每月的安全型班组建设考核总分中进行加分(最高加2分)或扣分(最高扣2分),对于延期上报的责任区队则给予扣减2分的处罚。

(3)要求各区队在每月组织的四周事故案例学习后,必须要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事故进行系统性的危险源辨识(参考样表进行编写),注:编写的事故系统性危险源辨识内容要考虑是否涉及到本队的安全工作,如学习完顶板类事故后,各综、连采队要组织编写;学习完机电运输类事故后,各运转、机电队、综采队、连采队负责编写、如学习完一通三防类事故后,各区队纪要编写、如学习完辅助运输事故后,各区队也要进行编写。说明:各区队也可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对学习后的事故案例进行危险源辨识。此项规定从5月份开始执行,要在每月月底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辨识内容发送到体系组备案,编写质量要纳入到每月的安全型班组建设考核总分中进行加分(最高加3分)或扣分(最高扣2分),对于延期上报的责任区队则给予扣减2分的处罚。

注:为做好全矿的安全型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上述工作要求各承包商单位编写也同步执行此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此项工作的承包商单位则直接给予1000元的罚款处理。

不安全行为管控方面 1.存在问题

各区队对于每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和管控措施资料未能够持续性地逐月进行编写(矿内与队内自查到到的不安全行为),有时一个月能够保证完成,有时一个月无动于衷不编写,通过检查结果验证编写内容未按标准逐一编制(先统计、后归类分析、再制定管控措施),个别区队编写的质量较差。

2.原因分析

一是分管班组建设的队干不重视资料管理工作,二是队内管理层人员未能够认识到此项工作如果做到位、做好后与本安考核标准的相关条款要求能够同步进行完成,三是分管班组建设队干与队长的监督检查工作本单位。

3.改进措施及下月此项工作要求(1)要求各区队必须按照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第四条规定逐月对自查、矿查到的每一起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统计,要针对不安全行为类型进行原因分析,统计和分析内容必须要符合实际性(不可与统计台账出现差错)、程序性(第一步统计、第二步归类分析.....),统计分析报告由分管班组建设队干负责每月完成,最后提交队委会讨论,确认有无需修改项,各区队的不安全行为月度统计分析报告必须由队长签发后方可生效(无队长签发的报告一律视为无效报告,按未编写报告进行与考核标准相应的扣分处罚),队内要组织各班组进行报告学习,并保留学习记录。

(2)各区队必须每月写上述资料,经队内月底核实后无矿内查出的不安全行为,也要写出队内自查到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报告,严禁以我队本月中无矿方查出的不安全行为为借口不写(未按标准编写的责任区队则进行与考核标准相应的扣分处罚)。确实在当月中队内无自查和矿内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就不需写报告。

注:为做好全矿的安全型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上述工作要求各承包商单位编写也同步执行此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此项工作的承包商单位则直接给予1000元的罚款处理。各承包商单位由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完成。

二、结合神东公司下发的《关于下发公司八型班组建设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神东生产函[202_]14号文,要求各区队八型提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求各区队分管班组建设的队干和队长亲自组织审核本队各班组在五月份期间内的不安全行为发生情况和数据统计资料,凡在5月1日-30日期间内未被矿内和队内自查出不安全行为的班组,队内要做好统计,指标说明区队班组名称,同时,要求队内必须写一份“创建不安全行为”班组总结报告(主要总结区队班组在创建“无不安全行为”班组过程中涌现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创建不安全行为的班组有班长负责写一份“创建不安全行为”班组总结报告(主要总结本班组在创建“无不安全行为”班组过程中涌现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注两份总结报告必须经队委会上会讨论编写内容是否符合报告要点,尤其是班长编写的必须严格把关审核编写质量,审核后由队长签字确认后,在5月30日前上报到体系组审核,体系组要审核后要根据各区队上报的总结报告编写本单位的““创建不安全行为”班组总结报告”上报到生产办周道处。对于上报总结报告通过质量审核后给予月度考核加分奖励,对于延期不报的责任区队给予扣减5分的处罚,并在调度会上给予通报。

注:为做好全矿的安全型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上述工作要求各承包商单位编写也同步执行此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此项工作的承包商单位则直接给予1000元的罚款处理。各承包商单位由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完成。

(二)关于编写《不安全行为案例》方面的要求:

1.要求各区队必须全员性的写一份《不安全行为案例》(这是公司文件中的规定),编写标题为《不安全行为案例》,本人或同事必须将曾经发生的具有一定惊醒教育意义的不安全行为编写成《不安全行为案例》,编写字数不得低于300-500字,内容要精练,不安全行为要具有典型性、可读性和教育性,结尾要有简单的评价描述。

2.安管办要对各区队编写的《不安全行为案例》进行评选,对于组织好的区队在安全型班组考核中给予加3分,对于未组织编写的责任区队给予扣减5分的处罚,对于未达到全员编写的责任区队给予1分/人扣分。

3.此项工作要求各区队的队长和分管队长必须亲自抓管,对于本区队编写后《不安全行为案例》要组织队委会进行逐一审核,要有审核评价记录,审核评价记录附加在个人编写的《不安全行为案例》资料后。对于无审核评价的《不安全行为案例》一律视为未编写处理,按照1分/人扣分处罚。

4.不会写字的人员,可在编写人员进行口述时由队内指派的负责人进行电子版打印保留上报。

5.要求各区队将个人编写的《不安全行为案例》统一指定负责人采用电子版编辑(如下发样版)上报,要标明队名称。上报时间必须在25日完成,25日安管办要组织《不安全行为案例》上报公司。对于延期不报的责任区队则在当月考核中给予扣减5分并给予分管队长和队长各500元的罚款,同时要进行通报。

注:各承包商单位必须参与此项工作,这次只是模拟式进行此项工作,下次将正式开展执行。各承包商单位由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完成。此项工作本月不做考核奖罚。

三、结合安管办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新修订项进行解读并作出工作要求:

(一)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公司1号文《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本安管理体系巩固发展年活动的通知》,修订新增了两大项考核标准,一项是坚决杜绝伤亡事故,遏制轻伤人身事故和较大非人身事故,实现零伤害;二是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其他恶性事件发生。另结合矿安全基础管理制度修订新增了三项考核标准,一是区队各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地面列队检身制度和井下交接班制度;二是应知应会:区队各班组严格必须熟知本岗位责任制、危险源、专业技术基本知识、风险评估知识,并熟知其他方面基础相关知识内容;三是按照本队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本队安全生产。

(二)针对上述个别新增考核标准进行工作任务安排: 1.要求各区队/承包商跟班队长必须在每一班中必须遵守: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工作原则,抓管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班次实现零伤害。

2.要求各区队/承包商管理层必须共同重视做好现场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和完善工作,及时排除环境隐患,制定有效可行的管控措施,力争实现无本队无职业病新增人员、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其他恶性事件的发生。

3.要求各区队/承包商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和井下交接班制度,无违章违规现象发生。

4.要求各区队/承包商要做好员工的日常基础知识培训工作,各班组员工必须要赋有积极主动自学精神,配合好区队和班组的各类知识学习工作,熟知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内容(如:岗位危险源、风险评估知识、岗位责任制内容等)。

5.要求各区队/承包商各级管理人员依据新增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的考核标准,按照队内制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检查时间安排进行落实。每次组织的自查必须要有检查记录可查。对于每月未按照规定执行自查的责任区队将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三、其他方面工作要求:

1.针对会上通风队计划组织进行调岗式的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公司和矿内相关制度的规定,这是一项需长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因为规定中明确说明:凡调岗人员必须要经过矿内培训后方可上岗等方面的要求,因此,要求通风队必须要提前与经营办培训负责人联系沟通,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2.针对服务队会上提出现正在使用新一类型的振动棒,因此,要求服务队必须在5月份矿内组织进行的“正式风险评估”工作中将此类新设备纳入到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中。对于此项工作安管办要将其纳入到班组建设考核中,对于未组织进行辨识和评估工作,则在当月中给予服务队总分扣减5分的处罚,对于未能够认真负责的组织完成辨识和评估工作时,则在当月的考核总分中扣减3分的处罚,对于辨识和评估工作组织到位,质量符合要求,则在当月的考核总分中给予酌情加分(1-3分)。

3.要求各区队/承包商单位必须在本月20号前制定完成并上交队内“奋战100天、实现零伤害”的活动方案。对于延期不报的单位给予扣分、通报处罚。

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_年5月8日

第二篇:安管办

据悉,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建立以自身为主导,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相互协作的案件管理机制,形成“六统一”的工作模式。即统一负责受案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监督;统一负责对该院名义执法的法律文书的进行监管;统一开展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以及其他事项。

案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特点,涉及各个业务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与各业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的关系,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的关系,监督与配合、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该院分管领导说。

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由案管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分流,并对主要办案程序进行网上全程跟踪服务与监管。通过对各项办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总结原因,督促整改。

第三篇:安监办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西流湖街道自去年3月份成立以来,党工委、办事处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使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西流湖办事处面积为29.69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共有77个村民组,人口为8.2万人。辖区共有企业609家,沿街门店655家,公共聚集场所51处。辖区面积较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面临新的问题。为切实做好202_安全生产工作,我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乔宏伟为组长,办事处主任郭宏力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初,通过人员调整,把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几名同志充实到了安监办,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

认真抓好组织网络建设,将安全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明确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并与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出台了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在本区域的有序进行。为有效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查,建立完善了各村责任单位工作台账。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与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督查整改

2月份以来,共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110 家次,主要涉及领域为公共聚集场所、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危化企业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上报中原区安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对辖区五个市场及沿街门店进行了专项治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场指导、督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市场、沿街门店进行整改。

3月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事处安监办组织人员对辖区四家危化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后,对四家危化企业进行了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结果上报中原区安委会。

4月份,根据安监局[202_]6号文件《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通知》的要求,办事处安监办开展辖区冶金单位专项整治,对铁炉村予炉热带轧钢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将整治报告报送区安监办监察科。

(三)、“两环十五放射”拆迁现场安全管理。三月份以来,郑州市“两环十五放射”拆迁工作启动,我辖区共涉及七条道路,目前,化工路、西四环、中原路已经基本拆迁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拆迁过程中实现安全拆迁,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每个工作组设立安全员,从安监办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各安全员配备了安全帽、红袖箍、高音喇叭和手电。拆迁过程中,安监办安全员对各个自拆现场不间断进行巡视,发现违章作业的立即进行制止。在动用机械的拆迁现场,首先拉起警戒线,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拆迁现场;其次,安全员进入房屋逐间检查,防止收废品等其他闲杂人员在房屋中逗留,发现人员立即清理出现场;最后,在拆迁现场涉及的各个路口配置安全员负责把守,防止在拆迁过程中有人员路径拆迁现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由于措施得当,安全人员尽职尽责,整个拆迁过程无一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拆迁、和谐拆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企业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二)、加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各企业的法律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章操作、违规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我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2_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3、202_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2_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年 月 日

年 日 乙方:

第四篇:安监办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西流湖街道自去年3月份成立以来,党工委、办事处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使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西流湖办事处面积为29.69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共有77个村民组,人口为8.2万人。辖区共有企业609家,沿街门店655家,公共聚集场所51处。辖区面积较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面临新的问题。为切实做好202_安全生产工作,我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乔宏伟为组长,办事处主任郭宏力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初,通过人员调整,把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几名同志充实到了安监办,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

认真抓好组织网络建设,将安全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明确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并与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出台了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在本区域的有序进行。为有效掌握辖区生产经

营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查,建立完善了各村责任单位工作台账。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与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督查整改

2月份以来,共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110 家次,主要涉及领域为公共聚集场所、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危化企业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上报中原区安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对辖区五个市场及沿街门店进行了专项治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场指导、督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市场、沿街门店进行整改。

3月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事处安监办组织人员对辖区四家危化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后,对四家危化企业进行了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结果上报中原区安委会。

4月份,根据安监局[202_]6号文件《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通知》的要求,办事处安监办开展辖区冶金单位专项整治,对铁炉村予炉热带轧钢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将整治报告报送区安监办监察科。

(三)、“两环十五放射”拆迁现场安全管理。三月份以来,郑州市“两环十五放射”拆迁工作启动,我辖区共涉及

七条道路,目前,化工路、西四环、中原路已经基本拆迁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拆迁过程中实现安全拆迁,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每个工作组设立安全员,从安监办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各安全员配备了安全帽、红袖箍、高音喇叭和手电。拆迁过程中,安监办安全员对各个自拆现场不间断进行巡视,发现违章作业的立即进行制止。在动用机械的拆迁现场,首先拉起警戒线,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拆迁现场;其次,安全员进入房屋逐间检查,防止收废品等其他闲杂人员在房屋中逗留,发现人员立即清理出现场;最后,在拆迁现场涉及的各个路口配置安全员负责把守,防止在拆迁过程中有人员路径拆迁现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由于措施得当,安全人员尽职尽责,整个拆迁过程无一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拆迁、和谐拆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企业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二)、加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各企业的法律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章操作、违规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我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第五篇:安管办职责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镇有关部门、村(居、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及时评估、修订。

3、拟定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

4、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协助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7、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9、综合管理镇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账。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镇有关部门、村(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每年评估、修订一次。

3、拟定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

4、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协助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7、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9、综合管理镇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账。

11、市安监部门和镇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督促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2、协助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砖瓦厂)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等违法行为。

4、及时收集、上报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协助安全助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建立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和安全监督基础台账,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的信息收集、整理、登记、归档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7、完成安全助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镇长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负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副镇长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各村(居)、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在自己分管范围内承担领导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把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布属、检查、评比、总结,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其他分管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各村(居)也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

作。

六、各村(居)、镇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与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七、各村(居)、镇有关部门正职领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年终向镇政府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书面述职。

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三、镇带班领导要进行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失职造成重大工作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重点进行监控,落实专人24小时执勤守卫,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各单位发现或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镇安监办报告。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凡接到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报告,应立即向镇带班领导和市安监局报告。当班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问题不得往下移交。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由镇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处理。

九、镇安监办电话 86864806 88038006 辖区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电话 ***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一、实行“一岗双责”。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镇政府全体干部,无论是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无论是否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必须在履行好本部门职责的同时,也要履行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出了事故,不仅要追究企业、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分管、分工、部门干部的失职责任。镇政府全体机关干部和镇安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承担起本部门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双重职责,对镇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事故隐患整改提示单必须按时按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否则酿成后果将会受到责任追究。

二、实行“属地管理”。镇、村(社区)有权对本辖区内一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隐患整改督查,有权对不按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提出警告,或向上一级汇报。镇政府分片领导、分工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必须督促村(社区)和部门开展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安全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查出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尤其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决不允许少数企业无视安全的行为发生。镇将把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作为年终对分片领导、分工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一项关键性责任指标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现制定我镇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追究责任制。

一、各口分管领导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及时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经镇长批准,镇安委会发出安全生产事项应办而未办结的督查通知书的,有一次的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谈话。有两次的个人取消评优资格。

二、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得分不合格的取消评奖资格。

三、发生事故,按照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干部管理权限提请政府取消评奖资格或记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的建议,构成玩忽职守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按《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执行。

五、本责任制的追究由镇安委会提出,报请镇党委研究决定实施。

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一、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二、镇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三、凡发生重伤、中毒、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四、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六、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育,分析原因,研究制定的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日内,书面向镇政府和镇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通报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预警通报是指镇安监办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督促事故发生地的村(居、社区)、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三、下列情形由镇安监办启动通报警示:

(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含涉险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2)一月内接连发生两起轻伤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重伤事故的企业;

(3)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猖獗、重大隐患突出的;(4)镇安监办认为有必要预警的其他情形。

四、通报警示的主要内容包括被警示地区或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吸取的教训、下一步拟采取的工作措施等。

五、被通报警示单位应在15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镇安监办。对不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反馈整改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扣分。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整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接受举报的范围、奖励等级分为5类: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中毒或较大财产损失应上报而隐匿未报的事故。对举报此类事故经查属实,可视情奖励举报者100元至1000元。

2、生产经营场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场所中,易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经核查及专家评估确认的,可视情奖励举报者100元至200元。

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是指应取得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者100元至300元。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经查属实的,奖励举报者50元。

5、举报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的,经查属实的,奖励举报者100元至200元。

二、举报受理单位为延陵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86864806

三、严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将举报人及举报情况泄露,违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人员。

四、奖励由延陵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使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四、镇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各单位、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镇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五、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六、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七、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八、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九、一旦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管办5月份班组建设例会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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