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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分类和确定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20-25908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22:34: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疗器械的分类和确定

医疗器械的分类和确定

医疗器械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 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 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

第三类 用于植入人体,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大家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号来区分医疗器械属于第几类,比如:

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400842号第字后面的3来判断该医疗器械为三类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400542号第字后面的2来判断该医疗器械为二类

但介于安全性来讲,有些二类医疗器械通常做一类管理。如下:

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类代码名称

产品名称

普通诊察器械

体温计、血压计

物理治疗设备

磁疗器具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侧试纸)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避孕套、避孕帽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轮椅

敷料

医用无菌纱布

第二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电子血压脉搏仪6821

梅花针6827

三棱针6827

针灸针6827

排卵检测试纸6840

手提式氧气发生器6854

注意:

在摆放上,我们主要是看其标准来划分,比如一些粘贴的膏药,其标准是国药准字开头的,我们必须放置在外用药的类别里,而以国食药监械准字开头的需要放置于医疗器械类别里,消毒用品(消证字)及化妆品(妆字号)需要分开归类合理摆放。

第二篇:医疗器械分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医疗器械分类工作。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能确定医疗器械分类时,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进行预先分类,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

第三篇:医疗器械分类

医疗器械的分类和确定

医疗器械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 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 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

第三类 用于植入人体,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大家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号来区分医疗器械属于第几类,比如:

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400842号第字后面的3来判断该医疗器械为三类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400542号第字后面的2来判断该医疗器械为二类

注意:

在摆放上,我们主要是看其标准来划分,比如一些粘贴的膏药,其标准是国药准字开头的,我们必须放置在外用药的类别里,而以国食药监械准字开头的需要放置于医疗器械类别里,消毒用品(消证字)及化妆品(妆字号)需要分开归类合理摆放。

第四篇:医疗器械分类

医疗器械分类分为:诊断性的、治疗性的两大类;

诊断性的包括:物理诊断器具(体温计、血压表、显微镜、测听计、各种生理记录仪等)、影像类(X光机、CT扫描、磁共振、B超等)、分析仪器(各种类型的计数仪、生化、免疫分析仪器等)、电生理类(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肌电图机等)等;

治疗性的包括:普通手术器械、光导手术器械(纤维内窥镜、激光治疗机等)、辅助手术器械(如各种麻醉机、呼吸机、体外循环等)、放射治疗机械(如深部X光治疗机、钴60治疗机、加速器、伽码刀、各种同位素治疗器等)、其它类:微波、高压氧、......医院必备的医疗器具按照各等级有不同要求。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五篇: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于2000年2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0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OOO年四月五日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

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其使用目的是:

(一)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或者缓解。

(二)损伤或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或者补偿。

(三)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或者调节。

(四)妊娠控制。

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的手段获得,但可能有这

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辅助作用。

第三条 本规则用于指导《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制定和确定新的产品注册类别。

第四条 确定医疗器械分类,应依据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医疗器械使用形式和医疗器

械使用状况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医疗器械分类的具体判定可以依据《医疗器械分类判定表》(见附件)进行。

第五条 医疗器械分类判定的依据

(一)医疗器械结构特征

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分为: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使用形式

根据不同的预期目的,将医疗器械归入一定的使用形式。其中:

1.无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药液输送保存器械;改变血液、体液器械;医用敷料;外

科器械;重复使用外科器械;一次性无菌器械;植入器械;避孕和计划生育器械;消毒清

洁器械;护理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无源接触或无源辅助器械等。

2.有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能量治疗器械;诊断监护器械;输送体液器械;电离辐射

器械;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消毒设备;其他有源器械或有源辅助设备等。

(三)医疗器械使用状态

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况可分为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可分为:

1.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

(1)使用时限分为:暂时使用;短期使用;长期使用。

(2)接触人体的部位分为:皮肤或腔道;创伤或体内组织;血液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

统。

(3)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2.非接触人体器械

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第六条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的判定原则

(一)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应根据分类判定表进行。

(二)医疗器械分类判定主要依据其预期使用目的和作用进行。同一产品如果使用目的和作用方式不同,分类应该分别判定。

(三)与其他医疗器械联合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分别进行分类;医疗器械的附件分类

应与其配套的主机分离,根据附件的情况单独分类。

(四)作用于人体几个部位的医疗器械,根据风险高的使用形式、使用状态进行分类。

(五)控制医疗器械功能的软件与该医疗器械按照同一类别进行分类。

(六)如果一个医疗器械可以适用二个分类,应采取最高的分类。

(七)监控或影响医疗器械主要功能的产品,其分类与被监控和影响器械的分类一致。

(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对需进行专门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可以调

整其分类。

第七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医疗器械分类工作。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

能确定医疗器械分类时,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进行预先分

类,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

第八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预期目的:指产品说明、标签或宣传资料载明的,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取得的作

用。

(二)风险:导致人体受伤害的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伤害的严重程度。

(三)使用期限:

1.暂时: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内;

2.短期: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上30日以内;

3.长期: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超过30日;

4.连续使用时间:器械按预期目的,没有间断地实际发生作用的时间。

(四)使用部位和器械:

1.非接触器械:不直接或间接接触患者的器械;

2.表面接触器械:包括与以下部位接触的器械:

(1)皮肤:仅接触未受损皮肤表面的器械;

(2)粘膜:与粘膜接触的器械;

(3)损伤表面:与伤口或其它损伤体表接触的器械。

3.外科侵入器械: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部分通过体表侵入体内,接触包括下列

部位的器械:

(1)血管:侵入血管与血路上某一点接触;作为管路向血管系统输入的器械;

(2)组织/骨/牙质:侵入组织、骨和牙髓/牙质系统的器械和材料;

(3)血液循环:接触血液循环系统的器械。

(五)植入器械: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这些器械部分留在体内至少30天以上,这些器械被认

为是植入器械。

(六)有源器械:任何依靠电能或其它能源而不是直接由人体或重力产生的能源来发

挥其功能的医疗器械。

(七)重复使用外科器械:指器械用于外科手术中进行切、割、钻、锯、抓、刮、钳、抽、夹或类似的手术过程,不连接任何有源器械,通过一定的处理可以重新使用的器械。

(八)中枢循环系统:指人体血液循环中的肺动脉、主动脉、冠状动脉、颈动脉、脑

动脉、心脏静脉、上大腔静脉、下大腔静脉。

(九)中枢神经系统:指大脑、脑膜、脊髓。

第九条 本规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则自2000年4月10日起执行。

医疗器械的分类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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