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杭州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
杭高新〔202_〕179号
关于发展新兴产业
推进自主创新
打造人才特区的若干政策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推进全国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励做强做大,扶持领军企业
1、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对区内重点发展领域的行业前三强,且区贡献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其区贡献比上年(最高年份)新增部分按照60%的比例资助企业发展项目。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区贡献3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给予其主要经营者100万元奖励,对区贡献每增加1000万元,相应增加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对当年区贡献首次突破1000万元、1500万元、202_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给予其主要经营者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
对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新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对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新三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
对新设或经改制设立的股份制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4、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对于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生产型项目或200万美元以上研发型项目,自增资次年度起三年内按当年比上年对区贡献每新增10万元,奖励5万元。
区内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鼓励类产业项目,在区内投资新设独立法人企业自设立年度起三年内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
企业当年进口设备增值税缴纳额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按实际贷款额给予一年银行贷款贴息;缴纳额3000万元以上,按实际贷款额给予两年银行贷款贴息。
5、鼓励企业申报各类项目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研发、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区财政按规定予以配套资助。
实施区级重大产业化、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经审核认定,给予一定的项目资助或贷款贴息。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鼓励企业集约利用土地
对投资密度50万美元/亩(内资500万元/亩)以上的生产、研发型或集团总部类产业项目给予集约利用土地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7、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于在境外设立独立法人或并购国外公司,中方实际投资额列全区前三位的企业,命名为“年度优秀外经企业”。对自营出口规模列全区前十位的生产型外贸出口企业,命名为“年度重点外贸企业”。
生产型外贸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展、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单质押贷款业务,经批准,按规定予以配套。
8、开展年度企业百强评选
制定综合指标评估体系,评选杭州高新区年度企业百强,分别授予最具实力、最有成长潜力、最有创新能力荣誉称号。
二、鼓励企业集群,发展新兴产业
9、鼓励引进区外投资
新引进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生产型项目或200万美元以上研发型项目、1亿元人民币以上产业类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经区认定的物联网、互联网项目,自设立年度起前三年对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后两年每实现10万元,奖励2.5万元。
国内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及财政收入级次迁入杭州高新区(滨江)的,给予主要经营者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奖励。自迁入次年度起三年内,按当年比上年对区贡献每新增10万元,奖励5万元。
10、鼓励开展楼宇招商
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全球100强服务外包企业以及其他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投资项目,经审核,最高给予三年按实际租金的全额补贴。
利用江南区块楼宇新引进鼓励类研发型项目,经审核,给予入住企业两年内按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40%的房租补 贴;上述年销售收入202_万元以上企业或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给予两年内按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60%的房租补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给予两年内按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80%的房租补贴。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含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部项目)或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给予两年内按实际租金最高全额给予房租补贴。对新引进生产型项目的房租补贴,具体根据项目性质、注册资本、总投资等情况综合核定。符合上述同等规模要求的新增资项目,参照新引进项目享受房租政策。
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项目直接在江南区块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经审核,按购房价款1.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1、扶持软件服务外包产业
纳入商务部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服务外包企业,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区贡献比上年新增的部分资助企业发展。
被商务部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省级重点支持出口品牌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软件企业新通过CMM、CMMI、PCMM四级认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通过五级认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12、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备案的文化创意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对区贡献的10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3、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引进商贸知名品牌、大项目,发展商贸服务业、农贸市场和特色街区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14、扶持特色园区和科技孵化器
经区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三年内孵化器内孵化企业对区贡献25%用于资助孵化器,25%用于资助在孵企业。对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企业,分别给予孵化器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江北创新园特色产业园区的考核奖励、科技型企业招引、培育和扶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5、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
新设立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按100平方米以内(不足10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第一年1.0元/平方米天、第二年0.5元/平方米天给予租金补贴。
16、鼓励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经批准设立并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服务的国家、省级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可按国家或省级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资助。
17、鼓励设立技术创新联盟
鼓励发起设立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盟正式运作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开办经费补贴。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整体参加国际性展会,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8、鼓励创投机构集聚
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担保机构,两年内按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40%的房租补贴,自设立年度起五年内对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
对经认定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获得市级风险补偿金,区财政给予等额配套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浙政办发〔202_〕71号文件扶持政策,每年兑现资助总额以当年对区贡献为限。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区内企业发展,根据对区内企业贷款余额和年度新增贷款余额列前五位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给予10万元的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19、鼓励中介机构发展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师事务所、咨询公司、认证机构、检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经认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对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
三、鼓励自主创新,促进转型升级 20、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21、鼓励企业设立创新载体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年度给予总额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经批准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试点单位(或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分别给予设站企业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2、积极推进标准战略
当年新获得国际标准立项,牵头制定完成国际标准的,每项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正式立项时奖励50万元,标准发布后再奖励50万元)。
当年新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中主要参与起草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上述企业另授予“年度标准创新贡献奖”荣誉称号。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或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及工作组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3、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版权示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新获得授权的欧美日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企业10万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企业1万元。对年专利申请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含企业法人申请)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4、积极推进品牌战略 新获得国家商标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5、鼓励街道企业发展
设立区级信息化和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街道企业的信息化和技改项目。
鼓励街道企业利用存量经营场所以独资、参股等方式投资新设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自设立年度起三年内对区贡献的100%用于奖励企业发展项目。
鼓励三街道工业园区内企业利用存量厂房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其房租所形成的区贡献50%用于奖励企业。
26、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对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在5%以上,给予其主要经营者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新通过清洁生产、绿色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等认定的,新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1万元奖励。
四、鼓励人才创业,打造人才特区
27、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
国家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百人计划”杰出人才等领衔以其科技成果来我区创办企业的,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创业资助。
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分别给予100万元和8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引进培育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每新引 进或培育一名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新入区创业的领军型留学人才,可申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杭州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5050计划”,并给予相应扶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8、鼓励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9、鼓励进区开展博士后研究
博士经审核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省级试点单位和分站)的,在站期间按每人10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资助;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安家补贴费10万元。
30、设立区自主创新人才奖励专项资金
对于区内科技管理人才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等形成区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引进科技、管理高端人才,根据其薪酬形成对区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则
1、本政策中奖励(资助)对象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范围内企业,所涉项目须符合区鼓励发展类产业导向。街道所属企业由区、街分别承担50%。
2、新设企业从设立年度起,三年内对其全部奖励(资助)额度原则上以其三年内对区贡献总额为限,以后每年对其财政奖励(资助)额度原则上均以其当年对区贡献总额为限。
3、同一产品、项目、标准获得多项奖励(资助)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资助)。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奖励(资助)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资助)差额部分。
4、本政策区资助、奖励部分,视作同一产品、项目、标准市级以上相应资助、奖励的配套。
5、本政策涉及区贡献奖励和资助,兑现时须扣除区财政对该企业各类资助、配套和奖励的额度。
6、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物联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信息核心基础产业、新兴信息服务、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
7、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条款,重点发展领域包括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和经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区域特色产业;区贡献当年比上年对区贡献新增部分以202_年起的最高年份为基数;资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8、鼓励引进区外投资条款,国内上市公司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下的,奖励主要经营者30万元;销售收入每增加10亿元,相应增加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9、鼓励开展楼宇招商条款,对于研发办公用房,商业写字楼房租租金以2.0元/平方米天为上限,普通研发办公用房房租租金以1.6元/平方米天为上限,租用面积按公司年末实际人数为依据,人均面积15平方米为上限;对于生产用房,房租租金以1.0元/平方米天为上限。超出部分不享受房租补贴。
10、扶持软件服务外包产业条款,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 区贡献按照该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所有业务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区贡献。对CMM、CMMI、PCMM四级已做奖励的,升级到五级只奖励差额部分。
11、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条款,国家技术发明奖励、国家科技进步奖励,对第一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全额奖励,第二至第五责任单位和个人减半奖励,第六及以后不予奖励。
12、积极推进标准战略条款,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订须列主要起草单位前5位,主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须列主要起草单位前3位(行业标准须列前2位)。起草单位排名不计国家科研院所、技术标准权威机构。
13、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条款,企业获得授权专利包含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发明专利申请时的奖励,须以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
14、鼓励街道企业发展条款,鼓励街道企业利用存量厂房引进鼓励类项目奖励限于街道工业园区范围内。存量厂房是指两区管理体制调整前建设的厂房,不包括两区管理体制调整后新建的厂房。
15、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条款,单位增加值能耗以202_年起的最低年份为基数。
16、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条款,对省“千人计划”已作奖励的,晋升到国家“千人计划”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17、鼓励进区开展博士后研究条款,博士后安家补贴费分两批拨付,其中:首批5万元审核出站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拨付,剩余5万元服务期限满3年后拨付。
18、本政策中“世界500强”、“全球100强”企业均按上年度排名为准。“对区贡献”均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贷款贴息”指银行 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贴息。“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房产、贸易型企业或项目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
19、企业迁出高新区(滨江)或注销的,须进行财政、税务清算,所享受的奖励(资助)须全额退还区财政。
20、本政策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施行期三年,由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杭高新〔202_〕346号文件废止。其他已发文件如有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此为准。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 政策
抄 送:区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纪工委、区纪委、人大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群众团体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7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
第二篇:高新区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高新区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修订)
202_-03-21 14:01 为进一步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扶持政策,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决定自202_年起至202_年,连续三年,每年设立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聚集优秀企业”、“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人才供给”、“优化产业环境”等四个方面,每年扶持资金分别拟按3:2:3:2的比例进行分配,各部分资金相互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一、聚集优秀企业
第一条 鼓励国内外企业直接在西安高新区设立新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根据投资额度和人员规模等情况,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给予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 对本地200人以上的软件企业和500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因业务扩大新增的研发和办公面积(补贴总面积平均每人不超过10平方米),三年内给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资助。
第三条 对国内外有影响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西安高新区新建软件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二、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条 鼓励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对成功兼并行业企业或被兼并的企业,其实现收入增长者,三年内按其新增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西安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企业上市奖励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发展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 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和西安软件园组织或确认的国内外行业相关活动,给予往返交通费用全额资助或活动费用50%的资助。
对参加由陕西省或西安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外行业相关活动给予资助的费用,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2_]56号)执行。
第六条 鼓励企业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具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以其上出口额(依据海关出口数据或网上出口填报数据)为基准,新增出口额部分,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0.25元。每家企业每年出口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
对当年出口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当年租用数据专线费用的资助,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2_]56号)执行。
第七条 鼓励企业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和国内认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提供商务电子外包能力模型(ESCM-SP)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P-MARK/PIPA认证以及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的额度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2_]56号)执行。
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八条 对西安高新区重点支持的 “16151”企业给予其管理团队最高80万元的奖励、或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或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担保,三者择一申请。
第九条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立品牌。对于企业申请的各项知识产权(专利、标准、知名商标、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等)给予资助,具体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促进企业发展知识产权暂行办法》执行。
对于被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公司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可进行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五年内可逐步退出。
对于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出口工程企业(COSEP)、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全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成功申报或复审合格给予10万元奖励。第十条 鼓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对纳入西安高新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平台项目,根据平台运营企业提供给园区企业的服务总价格,第一年给予70%资助,第二年、第三年,给与50%的资助,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纳入西安高新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产业联盟,根据联盟开展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每年给予其5-10万元的联盟运营费资助。
三、强化人才供给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奖励。对在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年薪7—15万元(工资性收入)的,按照其已缴的个人所得税40%的标准给予奖励;年薪15万元(工资性收入)以上的,按照其已缴的个人所得税3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个人所得税奖励最高额度为50万元。
第十二条 猎头资助。鼓励企业从省外及境外吸引高层次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寻访费用资助,按照《西安高新区吸引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提升员工能力,向境外软件及服务外包公司派遣员工或进行境外培训。在境外工作或学习满60天以上者,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资助,前往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资助上限为6000元/人;前往亚洲之外国家和地区的,资助上限为1万元/人。
鼓励企业员工参加国内外知名厂商认证或行业资质认证考试,对取得证书者,给予认证考试费用全额资助,认证培训费50%的资助, 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
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按照企业当年新增员工数,对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录用三个月后,给予企业内部培训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奖励202_元,大专学历每人奖励500元。
鼓励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对西安高新区认定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被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聘用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者,正式录用三个月后,给予培训机构奖励:ITO、KPO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202_元,BPO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第十五条 鼓励企业建立高校学生实训基地。对接纳实习大学生的企业,按500元/人·月给予奖励,本科生奖励期限不超过3个月,研究生奖励期限不超过6个月,奖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员工总数的20%。
对于接纳大学生实习的培训机构,按其实习后学员在西安高新区就业的数量,按500元/人给予奖励。
四、优化产业环境
第十六条 加大园区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展空间,完善相关配套环境。将软件园区的员工公寓、网络通信、数据中心、双路供电、智能园区应用等配套设施整体规划,投资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化特色园区。
第十七条 加大品牌宣传。由西安高新区外宣办牵头、软件园配合,多渠道、多层次提升客户认知度,做好品牌规划和推广,树立“西安软件”、“西安IT服务”品牌。
第十八条
本政策扶持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在西安高新区;
(二)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服务外包;
(三)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 本扶持政策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暂定三年。在有效期内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享受该政策(可后延至政策有效期外)。具体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原《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西高新发[202_]473号),企业已开始享受未满三年者,可继续享受到满三年止,新旧政策同一条款按照择优原则执行。本扶持政策与管委会其他政策有相同内容的,不可重复申请。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第三篇:202_年杭州创业扶持政策
202_杭州创业扶持(无偿资助)政策
202_-07-16近日,有不少来杭创业者来电询问202_杭州创业扶持无偿资助政策,现集中答复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毕业5年之内、在杭州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州高校读书的全日制高校生;
资助金额:资助2--20万元;
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申报时间:一般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实际申报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留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回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 无偿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环保节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2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文化创意项目无偿资助
申报条件: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设计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
资助金额:20-80万;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青蓝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202_年6月1日以后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参与入股的科技类创业项目;
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分为资助启动资金和项目创业资金;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雏鹰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资助金额为20--80万元;
资助项目:科技类和文化创意类;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有关物联网项目的企业: 无偿资助金额:最高单项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社区商贸便民便利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各连锁便利店、大众早点、“菜篮子”专营连锁及洗染连锁店企业;
申报部门:贸易局、财政局;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八、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奖励项目
资助条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且为当地的重点茶叶加工企业(需附相关证明);该企业收购当地茶农茶园面积应在202_亩以上、干叶15吨以上(需附收购茶农的有关资料);该企业年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需附企业202_年财务年终决算表);该企业必须拥有市级以上的品牌(附品牌复印件);
申报部门:市农办经发处;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九、科技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申请单位为已认定的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村镇,并通过中期考核;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适用技术、新品种示范应用推广,发展“一镇(村)一品”,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每个示范(试点)村镇限报2项;
资助金额:预算总经费3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8--20万元/项。
十、“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
资助金额: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
1、在杭州市注册、纳税的农业企业(或农业电子商务公司),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具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具有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交易管理、物流配送等功能;
3、农产品销售达到一定额度:农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年销售农产品在300万元以上;农业电子商务公司年销售农产品在500万元以上,其中杭产农产品在300万元以上。农业电子商务公司首次享受该扶持政策后,第三年销售农产品超过5000万元的,可第二次申报该项目。
申报部门:市农办和市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二、浙江省“千人计划”无偿资助
申报类型: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包括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和“外专千人”项目);创业人才项目;“海鸥计划”(即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三、现代服务业创业无偿资助
扶持方式:扶持方式为补助和贴息两类。其中,符合条件申请补助的引导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扶持;符合条件申请贴息的重大建设(不含土地款)项目,按建设投资单位中长期贷款当年实际贷款利息的80%给予扶持(贴息率不超过当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贴息;
申报部门: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四、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重点项目推荐范围主要包括节能、工业循环经济(含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合同能源管理三个方面;
申报部门:省财政厅、经信委;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五、名牌产品申报无偿资助 申报条件:
1、对同一类别的服务业申报企业数量低于3家的,将不予开展认定工作。
2、药品(含保健品、医疗器械)继续不列入202_年杭州名牌评价范围(包括复评);食品类产品要求连续5年以上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且申报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
申报部门:质监部门;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六、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杭州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为民办博物馆、民办书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艺术院团、民办纪念馆、民办美术馆、民办收藏馆、民办陈列馆以及文化创意类社会组织等。
2、申报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对我市打造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申报项目已经审批单位批准并投入资金实施,申请贴息的项目无逾期还本付息记录;
申报部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七、民营书店专项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杭州市及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主体合法并连续营业满2年的民营书店,重点扶持人文类和学术类的民营实体书店。
2、申报单位近两年来积极参加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举办各类公益性活动成绩突出;或近年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已投入资金开始实施。
4、对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申报部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八、全球引才“521”计划无偿资助
申报条件:申报人选原则上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202_年1月1日以后来杭工作或创业,在202_年3月31日前办妥相关工作或创业手续,并每年在本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申报和遴选程序: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十九、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属于十大特色潜力行业范畴(十大特色潜力行业是指美食、茶楼、疗休养、演艺、化妆、保健、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行业),符合《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的发展方向;
申报部门:市旅委、市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家政服务企业财政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当地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从事家政服务的独立法人;
申报部门:所在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二
十一、物流业发展财政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国际货代企业; 申报部门:发改委;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二
十二、进口奖励资金
申请条件和标准:对新开展进口业务(上进口额为零)且一般贸易进口额在200—1000万美元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的奖励;进口额在1000—3000万美元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的奖励;进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
申报部门:科技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二
十三、杭州市循环经济资金补助项目 项目资助范围:
1、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2、具有示范意义的废物、废气、废水等的资源化利用,电子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污染物减排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4、节能和循环经济成效显著单位以及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奖励;
5、列入省、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项目;
6、经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循环经济项目。
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按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资助。申报时间:每年申报2次,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二
十四、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申报对象和条件:
1、杭州市企业(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属企业),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要求的均可申报。
2、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并已签订技术合同,且企业出资部分已落实,在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重点、优先支持项目:
1、与杭州市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江南大学等)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我市重点支持建设的杭州师范大学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2、经我局认定的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3、在杭州工业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的项目;
4、近年来参加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的企业和项目,并在科技交流洽谈展会活动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约的企业和项目
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五、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含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含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项目。
1、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2、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4、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5、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6、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7、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资助金额:单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时间: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六、电子商务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申报范围:对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项目,申报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是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中小企业应是202_年1月1日以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站上注册的新收费会员企业。
申报部门:杭州市经委高新技术产业处。
二十七、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展位费补助资金 申报范围:参加202_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企业。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二
十八、粮食企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
申报范围: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在杭州市及所属区、县(市)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
资助金额:对粮食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奖励25万元、50万元。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后,每上5亿元台阶奖励25万元。
申报部门:市贸易局(市粮食局)或市财政局。二
十九、商贸服务业发展项目财政资助
资助范围: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管理规范,符合我市商贸流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商贸服务业企业(含药品流通企业)实施的商贸服务业发展建设、改造项目。
重点资助:
1、杭州市重点培育的商贸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及列入市政府公布的“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培育名单的百强商贸企业的重点改造、建设项目;
2、列入省、市、区、县(市)商贸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的建设、改造项目;
3、商贸服务企业(含药品流通企业)连锁网点、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改造项目;
4、重建和修复改造商业企业“老字号”的项目以及在技术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商业“老字号”企业的项目;
5、“菜篮子”、“三绿工程”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改造项目;生猪定点屠宰场撤并、改造项目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另行组织申报。同类项目已享受过中央、省、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财政资助政策的不再重复资助。
申报部门:市贸易局(市粮食局)或市财政局。申请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三
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申请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申报部门: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三
十一、商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资金
申报条件:被列入市区市场整合改造提升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整合、改造提升与搬迁的市区商品专业市场。
申报部门:市贸易局、市财政局。三
十二、夜市建设财政资金
申报范围:列入《杭州市区夜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开业且尚未获得过财政资金的夜市。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申报部门: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三十三:重点污染源治理资金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202_年~202_杭州市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重点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列入杭州市减排计划的项目;为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治理项目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及清洁能源结构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申报部门:市环保局。三
十四、科技进步奖申奖项目
申报条件:杭州市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杭的部属、省属及外地的企事业单位与杭州市属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杭州市属企事业单位),于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并经过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的可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三
十五、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资助(奖励)项目 申报范围:
1、列入202_年省、市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各专项规划内的重大项目;
2、我市原划定的涉海产业范畴内项目;
3、以我市重点培育的船舶制造及配套、港口机械制造业、海洋生物产业、海水淡化产业、海洋能产业、涉海信息产业、远洋渔业、出海通道建设与涉海运输产业为重点,从中选择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在海洋经济发展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列入202_年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三
十六、农业发展基金市县联动项目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农业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业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2、农产品技术推广项目所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必须符合《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符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要求;优势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项目必须已列入区、县(市)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地财政部门有资金投入,实施后能切实解决农业一、二、三产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促进区域农业发展。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申报部门: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三
十七、省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申报范围:项目申报要与推进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要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相结合,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2_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4、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2_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社科类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项目类别: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三
十八、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计划项目类别:
1、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2、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
3、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4、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5、软科学研究计划。
6、钱江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
7、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8、省属科研院所专项计划。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用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厅外网“科技计划”页面“在线填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2、书面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同时报送与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表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申报单位须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三
十九、之江文创产业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对象:为财政收入级次在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从事动漫游戏业、设计服务业、现代传媒业、艺术品业、信息服务业、人才实训业、文化休闲旅游业、文化会展业八大门类的企业主体和在《加快发展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科技(创意)园的财政扶持若干意见(试行)》(详见附件1)涵盖范围内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企业和人士。
申报条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财政收入级次在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企业是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内企业,主要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创作、研究、开发和生产;其中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占企业全部收入的50%以上;企业产权(资本、技术、版权)明晰、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体详见附件1)。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
申报部门:农业局产业信息处、市林业水利局绿化造林处;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一、动漫游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资助条件:重点扶持在杭动漫企业、院校及其相关单位的原创动画、漫画、游戏等优秀原创作品和精品项目(活动)。具体范围包括:动画创作企业;漫画创作企业;游戏创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硬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销售企业;动漫人才培训机构等。
申报部门: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市动漫节展办)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二、物联网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资助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杭州市注册登记,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工作基础。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且项目为202_年1月1日后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项目实施单位(业主),我市企业参与示范项目合作研究开发、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可与项目实施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必须采用本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技术和产品,并要求完成后形成便于推广应用的标准、规范以及新颖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3、项目技术先进、方案完备、示范性强,具有推广价值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对全市物联网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并在杭无应用先例或只存在个别类似案例。
4、预期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投资额需达到200万元以上。申报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三、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
资助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企事业单位等。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是202_年内正式开工建设且在两年内能够实施完成的项目。鼓励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系统的项目方案。
申报部门:信息化推进处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四、杭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资助条件: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符合《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_〕129号)中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申报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五、丝绸与女装产业创新创牌项目 资助条件:
1、在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诚信纳税。
2、在杭州市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重点资助企业开展标准、检测、设计、产品、品牌建设等创新以及技术改造活动。
3、申报项目应是202_年6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限于202_年7月1日以后发生,实际完成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必须单独设账核算。
4、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
申报部门: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六、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 资助条件:
1、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杭州市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具备上款资格的海外留学人才创办的企业(简称留学生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留学生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参照证监会202_年第35号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进行界定);企业的运营总部、研发总部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部门设在杭州境内,且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在杭州市境内发生的缴税额和研发费用均占全部纳税额和全部研发费用的60%以上,产品增加值的60%以上源自杭州市境内。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杭州市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等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为近三年连续盈利,试点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为3%以上。
申报部门:科技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七、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和科技研发中心 资助条件:
(一)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一年以上,以农业产品生产为主营业务,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
2、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5%以上。
3、企业上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科技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4、企业上用于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经费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2%以上,主持承担县(市、区)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5、环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
1、属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省农业科技企业。
2、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3、企业主营业务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对农业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性。
4、企业组建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有大专以上学历专职技术人员20人以上
5、企业拥有研究开发必备的仪器设备和固定试验场所,上技术开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
6、企业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基础,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已建立稳定的技术合作。
申报部门:科技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八、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325”计划
资助条件:申报“325”人才计划的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采取“资格认定制”、“项目评审制”。申请人须与税收级次属于我区的企业签订不低于5年的工作、服务协议,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我区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海外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或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适合我区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具有创业经验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海外优秀创业创新团队。
(三)海内人才: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股权一般不低于30%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国内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
4、具有博士学位,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
5、有特殊才能,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我区紧缺急需的其他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采取个案研究的办法引进。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在引才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申报部门:区人事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四
十九、杭州市青年科技人才
资助条件:按照《杭州市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杭科协【202_】18号)文件要求。
申报部门:科技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 资助条件:
1、注册地在杭州市区(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滨江、江干、余杭、萧山)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杭政〔202_〕7号文件规定或已被市、区相关部门认定);
2、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经营稳定,原则上年主营销售不低于200万元,具备一定的成长性;
3、企业产权关系清晰,企业、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单个借款企业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于资质良好的成长型企业,可适当提高,但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5、符合银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准入标准;
6、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和主要经营者愿意向担保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一、推进“美食之都”建设财政奖励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2、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近几年经济效益较好并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3、申报企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
4、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投诉事件。申报部门:市贸易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二、动漫游戏企业(单位)参展展位费补贴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杭州市或各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税收缴入市级或各区、县(市)国库。
2、申报单位参加展会须由市动漫节展办统一组织、参展,单位自行参展的须经过市动漫节展办批准核实。
3、申报单位要求为市政府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院校,以及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企业。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或协会名义申报的项目。
4、对已接受展会组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单位或以标展方式参展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产业博览会的企业,前期已在招商手册等相关文件中说明,原则上不再给予参展补贴。
申报部门: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市动漫节展办)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三、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资助条件:
1、杭州市卫生科技重大项目
2、杭州市卫生科技重点项目
3、杭州市卫生科技一般项目(A类与B类项目)申报部门:杭州市医学学会办公室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四、中韩联合研究项目的申报 资助条件:征集在信息通信与光电子、新材料和纳米材料、生命科学及生物工程领域进行。
申报部门:浙江省科技厅科技处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五、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扶持申报
资助条件:202_获得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森林食品,并符合《杭州市规范化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扶持办法》扶持条件。
申报部门:农业局、林业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
十六、杭州高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项目 资助条件:“5050计划”将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和创业领军人才,申请人及其创业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三年以上;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4、申请人本人占股30%以上,或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团队和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股50%以上;
5、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软件研发、数字电视、集成电路设计、安防设备制造、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等; 6、202_年11月2日以后来我区投资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
7、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
申报时间:每半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七、杭州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申报条件:专项资金适用于在杭州市税务部门登记,税收缴入市区国库的数字出版相关企业、管理机构和经市认定的数字出版基地(园区)。
重点扶持在数字出版相关领域从事平面书报刊数字化、网络原创文学和动漫游戏、手机出版、按需出版与数字印刷、电子图书、数字报刊、数字音乐等开发、制作、流通工作的数字出版项目;组团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等各类数字出版产业类展会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数字出版产业的重点项目建设。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八、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双百强无偿资助 申请条件:第三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双百强参赛项目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申报部门:区人力社保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五
十九、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杭州市所辖区、县(市)内。企业注册须满一个以上会计。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4、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6、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7、企业应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鼓励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在35%到50%之间企业申报,列入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储备名录库,待新的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后,再予以认定。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
(一)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申报条件
1、在杭州市注册、纳税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家乐),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营业额)在300万元以上,其中五县(市)在1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销售额中,杭产农产品占50%以上。
二区、五县(市)按网络销售额(营业额)排名各申报3家,西湖、江干、滨江、拱墅各1家;
(二)电子商务村的申报条件
1、全村从事电子商务的网商在10个以上,同时全村网商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
2、全村网商带动本地农民(以身份证为准)就业人数在50人以上。二区、五县(市)按杭产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分别排名申报1-2个村。
(三)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点的申报条件
1、由乡镇政府牵头组建,由大学生村官或返乡大学毕业生等优秀农村青年创办,在开业两年以内的电子商务网站(店)。
2、有集中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农产品销售网络销售额5万元以上,其中杭产农产品占50%以上。
二区、五县(市)各申报3个点,西湖、江干、滨江、拱墅、名胜区、下沙、下城各申报1个点。
申报部门: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财政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一、“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
1、在杭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纪录;
2、经批准获得境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具备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3、近三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4、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申报部门:外经贸局外经处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和杭州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对本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带动作用。
2、在杭州地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相关部门备案(或立项),在备案(或立项)所规定实施时间内的当年或上年完工项目。
3、企业有一定的带动力,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或与本市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联,促进本市农业出口创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4、企业经营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项目总投资在140万元以上(其中土建部分以不超过总投资的30%折算)。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100万元以上。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或淳安县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投资放宽到100万元以上(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70万元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界定按杭政函〔202_〕140号文件所列的乡镇区域和产业类型加以确定。项目总投资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依据。
申报部门:农产办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三、推广销售杭产商品有机肥资金补助 申报条件:凡通过市级认定的202_杭产商品有机肥销售企业均可提出申请,按照《关于下发杭州市商品有机肥生产、销售和使用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部门:供销社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四、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项目
申请条件:申报的项目应与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相结合,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适用新技术、新品种示范应用推广,要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每个示范(试点)单位限报1项。
申报部门:科技管理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五、杭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 申报内容:
1、科技特派员帮助所在乡镇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2、引进和推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3、开展科技团队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科技培训和参观考察,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等。申报部门:科技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六、202_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202_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
申报部门:科技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
十七、汞削减、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工程备选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含国家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工艺、装备;
2、项目为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不新增产能;
3、项目采用技术参照但不限于国家发布的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技术;
4、已申报或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需明确注明;
5、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八、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 申报条件:
1、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具备提供优质高效节能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节能服务。
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3人以上)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已列入国家和省级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不必再申请市级备案。
申报部门:杭州市经信委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六
十九、202_节能产品“能效之星”评价
申报条件:依据相关产品能源效率国家标准和性能标准等,并综合考虑产品环保、质量、安全、经济性、舒适性和普及率等因素,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
申报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企业装备优化提升项目 申报条件:
1、重点对象:具有劳动密集型、高安全风险、高资源消耗和高排放等行业特点的工业企业。
2、重点内容:企业存量装备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微型物联网”设计和改造。
3、项目形式:项目可采用自主开发、产学研合作或采取委托专业机构(公司)的服务外包模式。
4、项目绩效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企业生产效率、资源利用(节能、节水、节材)水平、产品优质品率(合格率)有显著提升,重要指标可提高20%以上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
5、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两年,并在202_年到202_年之间完成。
6、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300万元。总投资额包括实施期内的技术开发仪器和关键零部件购置费、软件及研发费用等。
申报部门:杭州市经信委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一、杭州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
申报条件:按照“成熟一个、构建一个”的要求,申报认定202_年杭州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新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突出市重点发展十大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导向,要明确以创新资源整合、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发高科技创新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本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按照“遵循企业主体、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按国家、省、市关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要求组织建设和申报。
申报部门:杭州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
申报条件:高效电机的产品范围、推广产品及企业条件应满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2_]232号)要求。低压三相异步电机的能源效率需达到《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_)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
申报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三、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1、奖励、资助类项目申报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
2、申请单位必须是承担组织与实施本专项资金涉及具体项目、活动等的单位,且无在建的本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3、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信誉度高,不弄虚作假;
4、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且,研发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额的30%以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本完成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申报部门:杭州市经信委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四、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申报条件:
1、认真遵守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等法律、法规、政策。近三年来,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
2、管理规范,有健全的绿色企业创建组织机构和人员,制定了相关的计划、目标、制度和规划,并与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签订绿色企业创建自愿协议,承诺并完成实施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指标。
3、各项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社会效益以及能耗指标、水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处于国内和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循环使用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资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5、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监测设备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排污口规范化,所有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6、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和资源利用台账。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审批、三同时验收手续完备。三年内无重复环保信访,无环境污染事故。
7、企业环境清洁优美,员工普遍具有清洁生产意识。申报部门:杭州市经信和环保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五、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
申报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_〕14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2_〕67号)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_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相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国知管发〔202_〕13号)的有关要求。
申报部门: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七
十六、杭州市智慧农业示范资助项目
申报对象:杭州市辖区内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资助办法: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市农业主管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月底前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意见,给予达到建设要求的智慧农业示范园区每个30-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每个5-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部门:杭州市农业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篇:杭州高新区动漫产业发展介绍
集聚资源 凝结创意
着力打造杭州“动漫之都”产业核心区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进入21世纪,一个兼具高新技术和文化内涵的朝阳产业,动漫游戏产业又为杭城增添了一道新的亮色。依托“天堂硅谷,动漫之都”的战略构想,202_年12月,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应运而生。
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位于钱江南岸的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是国家广电总局在202_年12月命名的首批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之一,也是首批惟一一个以高科技园区命名的动画基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作为浙江最具影响的创新源,一直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区党委、管委会、政府充分认识到,新兴的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丰富和完善我区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结构;同时,健康向上的动漫文化对于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国家级基地建设,推动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我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把动漫产业作为特色产业格局中的重要内容加以扶持,通过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努力打造 “动漫之都”的产业核心区和示范区。5年多来,高新 区动画产业基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在国内动漫产业竞争格局中各项指标都居于前列。
1、编制产业规划,营造政策洼地
在基地建立之初,我区邀请了中国美院、浙江大学和省经济规划院的专家编制了“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突出产业基地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提出包括动漫画、益智游戏、数字影视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发展领域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运作模式。为建设好动画基地,区党委、管委会、区政府始终把“营造政策洼地,形成产业高地”放在首要位置,在202_年初就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2_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动画基地的公共体系建设和相关企业扶持。期间为适应动漫产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区及时修订完善了原有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扶持力度。在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下,“产业高地”效应已初步显现。目前,基地已集聚动漫、游戏及相关企业83家。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最新数据,基地内中南卡通、漫奇妙动画机构等5家影视动画企业的生产规模都达到每年202_分钟以上的产量,居于国内前列。同时,中南卡通、渡口网络等企业也被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命名为中国文化产品重点出口企业。
2、加强院校合作,培育专业人才
动漫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的行业,它对文学艺术、美术设计和计算机应用等 都有较高的要求。我们为满足企业对创意人才,尤其是中高端、复合型创意人才的需求,采取了培育和引进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与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等省内相关专业知名院校建立合作机制,联合推出动漫人才实训中心,为企业量身定制,实施菜单式培训,共同推进人才培训和教学实践,使企业与院校形成互动,实现共赢。迄今,经基地实训中心培训合格并被企业录用的人员已达800多人,较好地解决了动漫人才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基地通过广泛的宣传推介及定期动漫人才专场招聘,帮助企业物色“千里马”,目前,动画基地已集聚了动漫游戏从业人员4000余人。
3、搭建公共平台,健全服务体系
政策优惠是一时的,真正吸引企业的只有靠环境和服务。作为服务于动漫游戏等企业的专业孵化器,动画基地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尤为关注,着力做好三个公共平台建设工作。一是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解决基地动漫游戏企业对关键技术设备的需求,我们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投入基于动漫素材、动漫创作和后期加工的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基地企业提供包括动画渲染、音效制作、后期合成等公共服务,以切实降低动漫游戏企业的制作和经营成本,提高基地的整体竞争力。目前,技术平台一期建设已基本到位,针对企业的免费服务月活动正在进行中。二是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针对动漫游戏企业融资难的实际,我们一方面通过 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小规模贷款;另一方面,动画基地也积极与海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加强沟通,通过银企座谈会、投资推介会等载体,为企业牵线搭桥,努力促成动漫游戏企业的投融资事宜。三是搭建版权保护平台。企业及动漫产品初具品牌效应之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基地聘请相关法律顾问,及时为企业做好版权保护的宣传普及、贯彻执行和保障维权工作。目前,动画基地已被省、市新闻出版局命名为“版权保护示范基地”;中南卡通等企业也率先成为首批“浙江省版权保护示范企业”。
4、鼓励作品原创,打造动漫精品
动漫游戏作为文化内容产业,形象是灵魂,内容是核心。动画基地投入运作以来,我们一直十分重视企业原创生产,鼓励企业能够打造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本土文化的一流精品佳作。对于重点作品,我们从前期创意开始,协助相关企业邀请专家进行把脉,力求达到最佳资源配置。202_—202_年,基地企业共完成原创影视动画作品24000多分钟,占全省95%以上的产量,居于全国前列。202_年,在国内外宏观经济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我区动漫游戏产业仍然取得骄人的成绩:原创影视动画片以24部16886分钟的产量居于全国各国家级动画基地首位;动漫游戏海内外版权及授权经营收入3.67亿元,居于全国各基地前茅。今年1-11月份,基地获得广电部门发行许可证的原创影视动画创作生产量为24部17963分钟,同比增长40%以上,研发制作完成游戏作品(包括网 络游戏和休闲游戏)490款。其中,中南卡通创作的《郑和下西洋》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成为首批入选的动画片之一;《天眼神牛》、《虹猫蓝兔光明剑》等7部作品在国家广电总局202_国产优秀动画片中榜上有名;《魔幻仙踪》、《秦时明月之夜尽天明》、《奇趣宝典俱乐部》、《劲爆战士》等4部作品荣获“202_全国动画精品”荣誉称号。
与此同时,我区动漫骨干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已初步呈现。中南卡通的产品已先后进入63个国家和地区,202_年海外版权销售突破300万美元,国内授权经营实现营业收入202_多万元,其中海外授权收入88.6万美元,实现利润700多万元。202_年收入、利润均比上年翻番,截止11月份,实现总收入5087.38万元,其中海外发行与销售商品收入共计1603.43万元,成为国产原创动画出口龙头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代表中国动漫界亮相北京“共和国辉煌60年成就展”,作品《天眼》、《乐比悠悠》、《郑和下西洋》等10多部动画片均成功进入海外主流市场,《魔幻仙踪》更在美国主流频道播出;宏梦卡通入驻基地后,在制作完成79集动画片《虹猫蓝兔光明剑》的同时,又制作完成80多分钟的大型动画电影《虹猫蓝兔火凤凰》,日前已递交中影集团审片,计划在202_年贺岁档上映,公司海外版权销售业务已扩展至35个国家和地区,公司还将与国内领先的游戏运营商合作,推出上线“虹猫蓝兔”网页游戏及网上多人在线游戏;玄机科技公司出品的动画片《秦时明月》受众范围 广泛,该作品已先后进入27个国家和地区,还获得国家广电系统最高奖项——“星光奖”,202_年迄今为止已实现海外版权销售43.2万美金。
5、参与动漫节展,促进交流合作
打造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构建专业节展平台是国家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两项重要工作。作为惟一一个 “国”字号的动漫盛会,中国国际动漫节固定在杭举办已是第5个年头,规模效应和产业带动效应正逐渐显现。我区动画基地作为东道主,倍加珍惜这一会展平台,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策划动漫节各项活动,并承办每年的动漫产业项目发布会暨签约仪式;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基地企业参与动漫产业博览会、产业高峰论坛、动漫影视作品大赛等动漫节主要活动,为企业提供包括形象展示、沟通交流、寻求合作等各方面的服务。仅动漫节签约仪式一项活动,5年来基地企业签约总金额就达到80亿元。此外,基地还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了北京网博会、深圳文博会、香港动漫节等动漫游戏业的知名节展活动,打响“杭州动漫”、“天堂动漫”品牌。
6、传播动漫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教育
我区充分发挥了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的优势,积极引导企业创作优秀动漫游戏作品,把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精神融于动画网游作品之中,让孩子们在观赏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如《中国古代科学家的故事》、《小红军长征记》、《抗日小奇兵》、漫画丛书《美德起舞》、益智网络游戏《童年》等一部部耳熟能详的作品,都是以小见大,引导青少年增强爱国情感、树立远大志向、养成科学文明习惯的很好教材,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普遍欢迎。与此同时,我区会同杭州市相关部门,精心设计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了“动漫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向区内外中小学赠送动漫图书音像作品;组织专家开设专题讲题,向中小学生介绍动漫知识和文化,引导中小学生正确汲取动漫文化中的精品,剔除糟粕。同时定期举行“动画基地开放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动漫企业,了解动漫制作的简单过程;播放动漫精品,进行青少年的审美情操教育。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杭州打造“天堂硅谷”的核心区,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构筑“3+X”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战略部署,着力构筑高新技术产业暨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骨干的“2+1”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以动漫游戏为核心、以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为主平台的文化创意产业,并设立了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出台《关于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区财政每年安排9000万元,在财政、土地、人才、研发、投融资等方面进一步扶持文化创意企业做大做强做优。202_年1-6月份,全区文化创意产业中限额(500万元)以上的八大重点行业企业共有213家,实现增加值35.35亿元,比上年增长32.58%;限额以上文化创意企业实现营业收 入64.6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7.43%,从业人员4.52万人,比上一年增长18.53%。
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位于高新区(滨江)南部区块,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自然生态优美、人文底蕴深厚,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这里正按照市领导关于“一城四区” 即“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旅游休闲度假区,杭州城市美学、建筑美学示范区,杭州和谐创业示范区”的定位和“建好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打造杭州特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白马湖模式,争当杭州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排头兵和引领者”的总体要求,按照“两年形成框架,四年初具规模,六年基本建成”的计划安排,加紧推进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暨动漫广场综合体建设。希望通过6年的开发建设,将将白马湖地区建设成为动漫为特色,集研发、生产、休闲、居住、商贸多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白马湖旅游休闲度假区、杭州城市美学建筑美学示范区、杭州和谐创业示范区,成为一座“宜业、宜居、宜游、宜文”的综合性生态文化创意城。
预计到202_年,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将达到 99.6 亿元左右,占全区生产总值的28.9% 左右;202_年-202_年为快速发展阶段,完善以动漫游戏业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布局形态,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产业集群,从总体上做好各重要节点之间相互错位、相互协调、相互带动,推动我区 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先行区,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滨江特点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年均力争高于全区GDP 8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到202_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总量达到280亿元左右,占全区GDP的40.5%,使其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型产业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主导产业。
第五篇:杭州高新区电子商务等产业调研报告
杭州高新区电子商务等产业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_-6-26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90年,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区域规划面积为85.64平方公里,现由江北、江南和江东三大区块组成。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杭州高新区充分发挥其自身在通信、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和环保等领域的研发能力和产业优势,在202_年就已建立起浙江大学科技园、中国科学院杭州科技园、东部软件园、数源科技园、节能环保科技园、创业孵化园、现代通信产业园、日磁科技工业园、活水宽带工业园和总部产业园十大特色产业园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目前已有十一个特色产业园区,形成了通信设备制造业、软件及服务外包业、集成电路业、数字电视业、电子商务业、动漫网游业六大主导产业。
一、园区发展现状
1990年至今,杭州高新区坚持以产业为基础,不断优化园区内的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一体两翼,南北双城”的建设,发挥江北产业大孵化的作用,强化江南的创新体系建设,使之成为现代产业集聚地,从而推动了江东区块新科技园区的发展,使区域功能之间产生互动效应。“南北双城”建设为高新区的产业发展提供了空间上的依托,进一步突出北部城区以信息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为核心,南部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主体的产业格局。“南北双城”的建设构筑了杭州高新区的立体产业布局。
作为浙江省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杭州高新区自202_年至202_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18.16%。自1996年至202_年,高新区的生产总值18.92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93.63亿元人民币,增长接近15倍。202_年高新区的生产总值占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8%,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有6050家,其中有448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杭州高新区集聚了杭州市7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图一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总值
二、产业集聚优势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杭州高新区在202_年年前后进入了发展的平台期,高新区及时转换产业发展思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着重彩,首先做强原有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完善和拉伸通信设备、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链,从而在通信设备制造业、软件及服务外包业、集成电路业、数字电视业、电子商务业、动漫网游业六大产业形成了产业集聚,构建了“两强两优两新”的产业格局。“两强”是指通讯设备制造业和软件业,“两优”是集成电路设计和数字电视产业,“两新”是电子商务产业和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独具特色的产业布局,促进了杭州高新区的产业转型,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2+1”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动漫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
“2+1”的现代产业体系中,高新技术产业包括通信设备制造业,集成电路业和数字电视业;动漫文化产业由于其特有的产业链结构作为体系中的单独一支全力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业,电子商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在体系中占有一席重要的位置。通讯制造业和软件与服务外包业是高新区的支柱型产业,集成电路业和数字电视业作为具有前瞻性的产业已在高新区发展多年,已经获得一定的收益。
我们从新的“2+1”现代产业体系来看杭州高新区的六大产业的发展情况。
(一)高新技术产业
1.通信设备制造业
杭州高新区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发展起步早,是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华三通信、东方通信、华为、中兴、UT斯达康、诺基亚-西门子网络、摩托罗拉、阿尔卡特、德兴无线等国内外通信设备制造企业都先后入驻,国家通信产业园内现已有100多家企业。202_年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的收入占杭州高新区技工贸收入的70%以上。202_年通信设备制造业实现技工贸收入358亿元,占高新区全区技工贸收入的22.2%。作为高新区的支柱产业,通信设备制造业虽然对全区技工贸收入的贡献度下降了,但是同时也可以说明,高新区多元化产业的布局取得了的成效,服务业的发展加快了速度。
2.集成电路业
202_年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是中国七个国家级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之一,202_年拥有包括中科微电子、三星半导体(中国)研究所、士兰微电子和国芯科技等企业在内的30余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_年企业数从202_年的30多家增加到了56家,现在杭州高新区已拥有8%的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数字电视业
杭州高新区的数字电视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数字电视芯片、机顶盒、IPTV数字电视、无线数字电视系统的产业链,作为浙江省数字电视产业集群试点,目前杭州高新区已经拥有包括摩托罗拉科技、华数、海康威视、UT斯达康、大华技术、数源科技在内的23家企业。
(二)动漫、网络游戏产业
杭州高新区动画产业园作为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积极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杭州高新区以推进动漫游戏产业为核心,建设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为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平台,202_年高新区新入驻17家动漫游戏企业,目前有中南卡通、网易、宏梦卡通、渡口网络、中国创网、太子龙文、漫奇妙和盛大边锋等近83家动漫和网络相关创意类的企业。杭州高新区202_年完成原创动画片11000多分钟,202_年完成原创动画片24部,16886分钟,202_年杭州高新区的动漫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完成了包括《天眼神牛》、《虹猫蓝兔光明剑》、《郑和下西洋》等34部原创动画片共27274分钟,实现营收入4.4亿元人民币,同时也集聚了各类创意研发人才近4000人。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在杭州市高新区形成了创意策划、研发制作、衍生产品开发、市场运营和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独特的文化产业生态系统。
(三)现代服务业
1.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
作为国家软件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杭州高新区已入驻1000多家软件企业,形成了“天堂软件”品牌的核心力量。在杭州市“发展服务外包三年行动计划”的带动下,杭州高新区大力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国际化战略,在国内外打造“天堂软件,杭州外包”的国际品牌。杭州高新区以浙大网新、恒生电子、信雅达、浙大中控、诺基亚3G软件研究发中心、西门子软件与系统工程、诺基亚3G软件研发中心和TATA咨询服务等软件和服务外包公司为代表。202_年杭州软件出口创汇3.16亿美元,吸引了虹软、道富等170多家外商投资软件企业入驻。202_年高新区软件及相关服务收入达到339亿元人民币,其中软件出口及服务外包收入3.79亿美元。202_年杭州高新区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为5.46亿美元。
2.电子商务产业
以淘宝、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002095)支付宝为代表的杭州电子商务企业早已走进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成为杭州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的核心。202_年杭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实现收入49.7亿元。
三、政策环境
杭州市高新区作为国家级产业园区,在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国家、省、市政策的基础上,高新区也制定了推动产业发展的园区产业政策。
在202_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人才激励力度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鼓励创业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通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推动产业发展的政策后,又在202_年初推出了“新40条”扶持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进行投资、创业、创新、做强。
新政策涵盖了服务外包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留学创业人员和孵化器。(1)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自认定起对区贡献前三年100%、后两年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2)新设立并直接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自认定起3年内对区贡献10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3)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新入区创业的领军型留学人员,经审核可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4)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3年内孵化器内孵化企业对区贡献25%用于资助孵化器,25%用于资助在孵企业。
四、园区的基础环境建设
为了提升园区的居住和创业环境,高新区突出基础设施先行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从城市交通来看,高新区已建成四纵八横的区内交通干道,通过钱塘江大桥、钱江四桥和钱江三桥与杭州中心城区相连,15分钟车程即可达市中心,10分钟可达市政府所在地。杭州市作为第十个被批准建设地铁的城市,已制定了详细的轨道交通规划,到202_年,杭州城市快速轨道将建成总长度为278公里的10条线路。202_年,将建成地铁1号线的1期和2期工程和2号线的一期工程,总长度为82.2公里,初步形成轨道交通网络骨架,其中,地铁1号线,5号线和6号线经过高新区。
在城际交通日益发展的今天,杭州将成为上海一小时经济圈的一员,杭州与上海之间正在建设高速铁路和磁悬浮铁路,建设后1小时15分钟就可以从杭州到上海,缩短了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
杭州高新区距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15公里。萧山国际机场可直航国内各大城市,已开通与东京、大阪、曼谷、新加坡、首尔、釜山、香港、澳门等国际城市的航线。便捷的交通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五、园区人力资源情况
杭州市作为浙江的教育重镇,有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等三十多所高等院校,202_年还成立了中国第一所服务外包业的专业院校——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重点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高新区积极与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与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互动关系,使大学与科研院所成为高新区发展的原动力,不仅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也为企业输送了高素质的人才。
高新区为了集聚人才,通过创办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吸引了一批有志创新创业的大学生,从而形成了人才集聚。同时高新区推出一系列的吸引政策,如住房方面的政策,增强了高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竞争力。同时,杭州高新区作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启动了海外千人计划,实施针对海外留学人员的“5050”计划,加大海外人才的招募力度,鼓励高层次海外人才回杭州创业。杭州高新区已有归国留学人员228名,引进了各类人才近6万人。
六、园区的商业成本
楼宇、公用电力、水费、通信费用、物业费从202_年至今基本保持平稳的水平。
分类楼宇公用电力水费通信费用物业费综合用地
租赁1.3-1.8元/平方米?天0.84元3.55元/吨1280元/月3.0-3.5/平米/月
购买8000~15000元/平方米0.84元3.55元/吨1280元/月3800元/平方米起拍
数据来源:杭州高新区网站,202_年4月
七、园区环境与文化
作为杭州新版图中心区的高新区,从建区伊始就确定了“环境立区,建设生态城区”的战略目标,积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启动了生态区的建设,推进绿化工作,高新区投入资金建立生态环境,累计新增绿地426万平方米,区内绿地率达到30.9%。202_年,杭州高新区成为中国第6家获得ISO14000的国家级高新区。
高新区充分开掘依江傍桥的优势,凭借钱塘江的优势,借“沿江开发,跨江发展”战略实施的东风,着重发掘和展示钱塘江文化,已建成由科技广场区、山水景观区、射潮广场区和文化公园区四个功能区块组成的沿江景观工程,现已成为钱江南岸的标志性景观。三座形态各异的大桥联接着高新区与杭州的城市中心。
高新区不但着重生态环境的发展,同时也积极从高新技术人才的实际出发,不断加大高新区内的房地产投资,已建成国信嘉园,钱江湾花园,南都江滨花园等大型住宅区。高新区出资建设区内后勤服务中心为高新技术企业员工解决临时住房过渡问题,并配置了完善的生活设施,杭州高新区将服务做细,在解决人才临时住房问题的同时开发大型住宅区解决人才最根本的居住需求,从而为高新区企业留住人才提供了基本保障。
教育始终是城市发展的前提,是留住人才的根本,高新区在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中一贯坚持高起点、高质量、全覆盖的原则,加强基础教育配套建设。高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杭州第二中学、长河高中等省市重点中心,同时高新区投资扩建浦沿小学、长河小学、浦沿中学等学校,高新区已经形成了完善地基础教育网络。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杭州高新区从生态环境、居住环境、教育环境、治安环境到特色文化的开掘全方位地、高质量地搭建起杭州高新区良好的创业环境,宜人的居住环境,独特的人文环境,从而推动高新区六大核心产业的发展,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天堂软件?杭州外包”的国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