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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小编整理)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0-70406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0 03:27: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

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1年11月10日)

一、本次公开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11月10日发布招考公告,11月11日上午10: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12月3日笔试,12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12月15日资格初审,12月21日至22日面试,12月23日公布总成绩,12月25日体检。

二、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应届毕业生。

“暂缓就业手续”是指以下手续之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与原毕业学校签订并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虽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但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被学校正式派遣,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毕业院校、高等教育部门、各级毕业生就 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尚未就业派遣证明材料(如协议书、未就业派遣证明等)。

三、还有哪些情形可以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以下四类人员无论是否就业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一)深圳院校、深圳生源,且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毕业生。

(二)深圳户籍人员的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非深圳户籍配偶。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四)已毕业且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中属深圳生源或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且2010年、2011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需注意: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被学校正式派遣至深圳就业并落户后,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四、深圳院校指哪些院校?

深圳院校是指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五、深圳生源如何界定?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外、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

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和计算?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及以上单位外,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 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截止时间以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截止时间以学位证颁发时间为准)的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七、招考对象为“不限”,又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八、招考对象为“不限”,又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九、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参加上述两个项目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十、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

深圳户籍包含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六区及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户籍。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但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

若招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则不论报考者是深圳户籍还是非深圳户籍,均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符合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一、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或在职学历者能否报考?

不可以报考。但留学回国人员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国(境)外学位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职位。

十二、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十三、职位表“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代码如何理解?

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代码分二、四、六位,形成依次包含关系。报考者须依据专业目录将本人所学专业归入相应的专业类别,符合职位专业类别要求的可以报考该职位。例如:职位要求专业代码为0301的,报考者所学专业(指 5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XX的均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而0302XX、0303XX等就不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十四、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如何确定?

若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没有完全一致,将根据留学人员的学位证书、成绩单等,按照最相近的原则,在资格初审现场由专门人士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

十五、高学历者能否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若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高学历报考者也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例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

十六、职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吗?

不是。职位表中其他条件栏中规定的条件,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等,不仅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而是对该职位所有报考者的要求。

十七、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其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不符的,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可以,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和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八、双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不能以学位证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如果报考者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十九、“法律硕士”是否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

可以。

二十、在职公务员能否报考?

可以,但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报考。在职公务员考取本次公开招考职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须按照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重新任职定级和进行公务员登记,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重新起算。

二十一、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十二、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户籍本等,取得这些资历的时间均应在2011年11月11日之前(含当日)。

十三、“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如何理解?

这是指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简称回避关系)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所在单位的职位。“所在单位”一般指市直机关、区直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其中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较大机关及其直属分局、管理局分别作为“所在单位”,但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上述“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分局、管理局的职位。

例如:报考者的父亲是某局机关的主任科员,则其不能报考该局机关的职位,但可报考该局直属各分局的职位;若其父亲是该局的副局长,则其既不能报考该局机关的职位,也不能报考该局直属各分局的职位。

二十四、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被取消,只要有人报考的职位都将正常开考。二

十五、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漏填。若现为在职公务员的,需在本条工作经历后注明“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期满转正公务员”。因信 8 息填报不全、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六、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参照《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十七、笔试科目及内容有哪些?

本次公开招考笔试科目为两科,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A001-1103A129)考《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B001-1103B126)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需注意的是,为促使报考者了解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及聘任制改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增加对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内容的考察。

笔试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十八、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成绩依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 9 审和面试。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二十九、进入资格初审、面试的人员如何确定?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该职位的面试名额,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某职位面试名额(R)的确定办法:当某职位拟招人数(Y)小于或等于10人时,面试名额(R)为该职位拟招人数的3倍(即R=3Y);当该职位拟招人数(Y)大于10人时,面试名额(R)为该职位拟招人数的2倍再加10(即R=2Y+1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十、资格初审时考生需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需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落款时间需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若推荐表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前的还需同时提供其他暂缓就业手续。

2011年底(指2011年9月1日之后,下同)和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

属于本指南第三条规定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应届毕业生资料外,还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二)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2011年底和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

(三)除上述资料外,以下情形还须提供的材料: 1.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证明本人2011年11月11日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2.以深圳生源报考的,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 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以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报考的,须提供证明2011年11月11日的双方夫妻关系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的结婚证和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3.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未毕业的(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在申报聘任材料时,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初审时,国(境)外学位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

4.以“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按照本指南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5.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截止到2011年11月1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经历证明材料: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可。请在经历证明材料中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 间。

(注意: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现场验原件并收复印件。在审查时因无法提供资料、资料不齐全、不准确而影响审查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十一、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报考者参加面试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计算。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十二、若某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对报考者有什么影响?

若某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将削减拟招名额,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按以下办法确定:

Y代表该职位拟招名额,R代表该职位面试名额(当Y≤10时,R=3Y;Y>10时,R=2Y+10),X代表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Z代表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

(一)若X≥R,则Z=Y;

(二)若X<R时

1、当X≤30时,X/3刚好为整数,则Z=X/3;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

2、当X>30时,([X-10)/2]刚好为整数,则Z=(X-10)/2;(X-10)/2不为整数,则Z为[(X-10)/2]+1取整数。若按上述两种情况取整数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例如:某职位拟招名额(Y)为16人,面试名额(R)为42人,若经资格初审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X)只有33人,因30<X<R,且(X-10)/2 =11.5不为整数,则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Z)为12人{即(33-10)/2)+1=12.5,取整数}。按照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确定其体检人选。

十三、拟招人员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如何确定?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任后,拟招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报到时间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其他人员,报到时间为深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

十四、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要签订合同吗?期限多长?期满可否续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次公开招考的公务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首个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单位与公务员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可直接续签,续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 14 年。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连续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十五、报考者考取公务员职位后的职务如何确定? 公务员职务按照其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确定。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其所考取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者无论是研究生学历还是本科学历,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十六、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七、如何网上报名?

1、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niu.cc进行反映)。

(三)招考政策的咨询。请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0755-82108735、82108433(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篇: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

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3年3月19日)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如何理解? 招考对象统一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不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的对象划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在职位中标注。

(二)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2013年3月20日及以前已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2013年3月20日及以前已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除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深圳户籍(生源)人员以其已经取得的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深圳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但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六)留学归来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归来人员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于2013年3月20日及以前已同时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有效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不能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均包括试用期内人员,也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如何理解? 这里的“所在单位”一般是指市直单位、区直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但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司法局、市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较大单位的机关及其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监狱、劳教所、分局分别作为“所在单位”。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下简称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上述“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监狱、劳教所、分局的职位。若上述较大单位的招考职位未明确具体招考单位的,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该较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并非该较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人员方可以报考该单位。

例如:报考人员的父亲是市规划国土委机关的主任科员,则其不能报考该委机关的职位,但可报考该委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的职位;若其父亲是该委的副主任,则其既不能报考该委机关的职位,也不能报考该委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的职位。

(九)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十)如何理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职位,且该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招考职位有多个学历层次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中一个学历层次进行报考,但该报考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及对应层次的学位。例如:某一职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以上、专业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哲学,若以哲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取得该专业的哲学学士学位,以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则须取得该专业的哲学硕士学位或哲学博士学位。

招考职位只有一个学历层次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取得该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报考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例如:某一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学位要求为不限、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专业代码:5901),若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取得计算机类(专业代码:5901)所包含专业的大专学历。

招考职位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十一)职位表“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代码如何理解? 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公告附件3)设置,代码分二、四、六位,形成依次包含关系。报考人员须依据专业目录确定本人所学专业归属,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可以报考该职位。例如:职位要求专业代码为0301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XX的均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而0302XX、0303XX等就不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本次招考不使用教育部2012年9月发布的新专业目录。

(十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找不到对应的专业代码时,如何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不作专业认定,仅在资格初审时由专门人士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下列材料按照最相近的原则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十三)职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吗? 不是。职位表中其他条件栏中规定的条件,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等,不仅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而是对该职位所有报考者的要求。

(十四)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其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不符的,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和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十五)双学位的报考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如果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其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六)“法律硕士”是否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

可以报研究生专业要求为03-法学或0301-法学类专业的职位,但须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要求。例如,某职位的专业要求本科为03-法学、研究生专业为03-法学、其他条件为“报考者须本科为030101-法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前述专业的法学学士学位”,如果“法律硕士”的本科为030101-法学专业毕业并有该专业的法学学士学位就可以报名。

(十七)“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以上单位外,工作累计满2 年的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义务兵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时间须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含当日)),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3月20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来人员在校期间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毕业生在校期间经历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证颁发时间止;留学归来人员在校期间经历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国(境)外学位证书颁发时间止。

(十八)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相关资历如各类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户籍本等,取得这些资历和证书等的时间均应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含当日)。

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含当日)经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二、关于报名(十九)如何报名?

本次公开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niu.cc,邮件内容须附上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报名序号以及需要修改的内容),经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后由深圳市考试院进行修改。

(2)照片的修改。由报考人员本人持其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到深圳市考试院报名窗口申请,经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后由深圳市考试院进行修改。

(3)其他信息的修改。由报考人员将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报名序号以及需要修改的内容发送至深圳市考试院邮箱申请(邮箱地址:ksykwb@szhrss.gov.cn),经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后由深圳市考试院进行修改。

提交修改申请后,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上网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信息是否已更正,若未更正,请在报名期间及时联系深 圳市考试院。

(二十四)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被取消,只要有人报考的职位都将正常开考。(二十五)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为55元/人·科目。

(二十六)报名表及准考证有何用途?

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时,须打印一式两份的报名表(须有照片和支付号),作为参加资格初审的必备材料之一。准考证则是考试至体检阶段各环节须提供查验的证件之一,须及时打印并做好备份。由于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等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请按要求提前准备报名表及准考证,以免在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等现场查验时因无法提供而被取消相应资格。

(二十七)报考广东省2012年公开选拔乡镇公务员且经公示合格的报考人员能否参加此次考试?

由于此类报考人员已公示合格并正在办理聘任手续,此类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此次招考。

三、关于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聘任(二十八)笔试考点和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公开招考的笔试考点均设在深圳市。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考点及座位全部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也可在规定的准考证打 印期间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进行查询。

(二十九)参加笔试须携带什么证件?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十)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十一)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

一、难度大;只有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报考人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 考风考纪,本次招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居民身份证作为允许报考人员进入考场的唯一身份证明。

(三十二)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三十三)考试期间,哪些行为属于手机使用的情形,会受到什么处理?

界定为“手机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震动;三是携带手机当做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六是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报考者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 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十四)报考者携带手机但未使用,会受到什么处理? 报考者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但未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一)款“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报考者有此行为,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十五)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哪些材料? 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另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以大专学历或无法提供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或者以成人教育、自考、夜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在职学习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本人2013年3月20日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户口已迁出深圳的深圳生源,须提供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须提供证明2013年3月20日的双方夫 妻关系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的结婚证和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2.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3年3月20日及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2013年3月20日及以前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在聘任审批时须同时提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且截至2013年3月20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下列经历证明材料之一: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营业执照、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如: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或截至2013年3月20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多份经历证明材料(如: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及工作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原工作单位证明)。经历证明材料中须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

4.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5.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6.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2013年3月20日为中共党员的材料。

(注意:因资格初审的审查时间紧及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现场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十六)若某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是否削减拟招名额?

不削减拟招名额。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十七)对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或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是否有身高或体重要求?

没有。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或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身体条件,应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十八)对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或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视力有何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及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其中,报考深圳市司法局从事财务、信息化管理及医学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02、1301C006、1301C009、1301C020)的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三十九)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有哪些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要求执行。

(四十)拟招人员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任后,拟招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办理公务员报到手续。

(四十一)公务员报到时间如何确定?

公务员报到时间按以下办法确定:应届毕业生及市属单位拟聘的社会人员均以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区属单位拟聘的社会人员以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公务员报到时间将作为聘任合同起始时间、试用期开始时间和工资起算时间。

(四十二)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要签订合同吗?期限多长?期满可否续签? 经审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次公开招考的公务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首个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单位与公务员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可直接续签,续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连续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四、其他

(四十三)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如何处理?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四十四)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是什么?

深圳组工在线网址:http://www.teniu.cc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四十六)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5-12333,0755-82108735、82108433(受理咨询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6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以上电话不受理涉及报名系统的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第三篇:深圳市201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2

深圳市201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一)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应当在2018年1月2日前已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应当在2018年1月2日前已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 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之前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但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六)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可以选择以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或者以非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非深圳户籍(生源)人员以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应当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招考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但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深圳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

(七)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

(八)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当于2018年1月2日及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资格初审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eniu.cc/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见公告附件

3、附件4。

(二十六)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1.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在“当前考试”栏目中选择“查看报名人数”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完成职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2018年1月4日、1月6日17:00后各更新一次,更新的数据为截至当天下午统计时的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最终的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2018年1月9日17:00后更新。

2.查看报名成功人数。报考人员完成职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报名成功人数。报名成功人数将于2018年1月15日缴费时间截止后进行统计,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17日17: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看。

(二十七)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认真对照招考职位的各项要求,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2.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职位过程中请认真录入、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信息提交确认后均不能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的,后果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3.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均 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八)报考人员的身份如何填写?

报考人员填写身份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填写;符合前述第(四)条情形,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填写;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填写。

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前述第(七)条情形,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填写;报考其他职位的,按社会人员身份填写。

(二十九)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考生服务系统仅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对性别和年龄进行校核,不对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校核。面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试(测评)。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聘任审批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十)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报考人员在未完成职位确认前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职位信息。姓名、身份 证号的修改方式见公告附件3。报考人员在完成职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三十一)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若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均不会取消职位,只要职位有人报考都将正常开考。

(三十二)考试费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如何办理?

考试费为45元/科/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

考试费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完成网上缴费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月20日至25日期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

(三十三)准考证有何用途?

准考证是笔试至体检阶段各环节须提供查验的证件之一,请 及时打印并做好备份,建议打印多份备用。由于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等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准考证,以免因无法提供准考证不能通过现场查验而错过考试(测评)。

三、关于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聘任(三十四)笔试考点和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公开招考的笔试考点均设在深圳市。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考点及座位全部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也可在规定的准考证打印期间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进行查询。

(三十五)参加笔试须携带什么证件?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十六)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十七)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监 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个别考试科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建议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三十八)考试期间,可以使用计算器吗?

除〘财务会计素质测试〙考试外,其余科目考试均不能使用计算器。参加〘财务会计素质测试〙考试使用的计算器须为普通的计算器,不能具有存储、摄影摄像、无线接收发射、语音等其他非计算功能。除〘财务会计素质测试〙考试外,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使用计算器,适用〘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十九)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需上传哪些材料? 报考人员除了需要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卡、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另外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

1.以大专学历或无法提供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或者以成人教育、自考、夜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在职学习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本人2018年1月2日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口薄(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户口已迁出深圳的深圳生源,须提供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须提供证明2018年1月2日的双方夫妻关系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的结婚证和深圳户口薄(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2.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且截至2018年1月2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下列经历证明材料之一: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营业执照、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如: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或截至2018年1月2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多份经历证明材料(如: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及工作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原 工作单位证明)。经历证明材料中必须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

4.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5.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必须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6.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2018年1月2日为中共党员的材料。

资格初审具体要求将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四十)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深圳市2018年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深圳市2018年公务员公开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深圳市2018年公务员公开招考考试的行为,本市招考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聘任人选。

(四十一)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是否削减招考名额?

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不削减招考名额。如果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等环节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 成绩合格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十二)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的人员,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能否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职位?

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的人员,符合公告和职位的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职位,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者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或成绩合格证明,聘任审批时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能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A类),取消聘任资格。

(四十三)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十四)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关体检的主要文件有: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职位(含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其相关项目应按照该标准执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体检标准仍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他职位都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十五)对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人员是否有身高或体重要求?

没有。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人员的身体条件,应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十六)对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人员视力有何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

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类职位,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四十七)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

(四十八)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有哪些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计 划生育政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要求执行。

(四十九)中外合作办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中外合作办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十)拟聘任人员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任后,拟聘任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办理公务员报到手续,并按规定将户籍迁入深圳市。

(五十一)公务员报到时间如何确定?

公务员报到时间按以下办法确定:应届毕业生及市属单位聘任的社会人员均以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区属单位聘任的社会人员以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公务员报到时间将作为试用期开始时间和工资起算时间。

四、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五十二)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 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五十三)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任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五十四)《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五)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 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五、其他

(五十六)如何了解各招考单位的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等情况?

各招考单位的有关情况见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teniu.cc/xxgk/zfxxgj/jgsz/)。

(五十七)对考生服务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8年1月2日至3月10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五十八)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5-12333,0755-88128433、88128735(受理咨询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以上电话均不受理涉及考生服务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问题的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 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十九)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十)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什么? 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考公务员。

第四篇:2012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

2012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含警察)考试报考人数的通知

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于2012年4月12日10:00开始受理网上报名,将于2012年4月18日17:00结束。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各职位报考情况,深圳公务员考试网决定同步深圳考试院于2012年4月16日至4月20日下午16:00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

同时深圳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考人员在选择好职位后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4月18日17:00前成功完成网上支付(以打印出有支付号的报名表为成功支付),以免错过报名。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广东选调生政策

广东的选调生政策实行至今已有7年,2005开始实施新选调生政策。旧政策和新政策的区 别就是选调生的工资待遇有很大的提高,其他政策,例如人事归属,组织管理等都维持 不变。看到板上有人讨论选调生是不是公务员,别的地方我不敢肯定,但是广东的选调生都是 公务员编制。--这里插一句,在政府里面工作的编制有很多种,包括:公务员,事业 编制,技术工,临时工,及各类专家等等。

现在深圳在公务员招考中,出现“政府雇 员”这一词,目前我不知道这个概念是什么编制概念。编制不同意味着工资的巨大差 别,尤其是在越高层的政府中,工资差别越大。还有这些在政府里面工作的人,除了公 务员必须考试外,其他都不用。

选调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的定义就是:学历在本科以上,必须在基层锻炼两年的公 务员。这个概念有三个意思:第一,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我们学校的毕业生都符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广东的选

调生大多只招考本科毕业的,且毕业不满三年的学生;第 二,这里的基层是指我国政府层级中最低的层级,就是街道、(乡)镇一级。在城市里 叫街道,在有农村的地方叫乡镇;第三,必须锻炼两年,就是你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 基层至少“放”两年--也就是人事关系在两年内不能调动。这里为什么用“放”这个 词呢,因为很多时候,选调生的档案是在街道、(乡)镇,但是人已经被“抽调”到(县)区一级,因为在(县)区一级的人才一般都较少,而选调生一般都有本科学历,也比较年轻,比起那些老的公务员,活力的也比较好,所以上级部门一般都比较喜欢用 选调生。

现在说说选调生的具体工作。选调生的具体职务在组织部门的任命文件中定义为:村(居委)主任助理。但是在派到基层后,一般由基层再进行具体工作安排,据我所知,一般有两种安排方式:其一,安排到村(居委)挂任主任助理;其二,在基层的街道、(乡)镇工作。由于选调生工作的地方环境千差万别,所以无法具体说选调生的具体工 作是什么。但为了给大家一个比较具体的认识,我举几个例子:例如,办公室的文书工 作,负责文件等的起草;计生工作,入户进行计生宣传;卫生环境工作,入户收取卫生 费;社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稳定的维护工作,站在基层矛盾的前沿;经济发展工 作,负责有关经济数据的收集和统计;人事部门工作等等,可以说选调生的工作包括方 方面面,可以得到全方位的锻炼。

应该说大家考公务员更多是冲着公务员的工作稳定和公务员相对比较轻松去的,在现在 的就业压力下,公务员是个很不错的选择。由于选调生都在基层工作,条件相对高层次 的机关部门来说,相对比较艰苦。考虑到这一点,广东省委组织部在工资待遇上给选调 生予以优待。

在工资上,不用与其它公务员一样实行试用期工资,而是直接实行定级工 资--即直接实行转正公务员的工资。一般公务员的试用期是一年,选调生也一样。在 转正后,选调生的工资实行高定一档,即比其它公务员的工资高一档。以上这些工资待 遇是文件上的规定,但实际上各个地方的公务员工资是有很大差别的,因为选调生的工 资不仅仅局限于工资,还有各项补贴,而各地的补贴是千差万别的,正是这种补贴拉大 了各个地方的实际工资的差别。

再说说选调生的晋升问题,这也许是除了工资之外,大家最关心的。选调生的考核跟其 它公务员一样,实行一年一考--我听说有的省市是一年两考。从个人的角度看,我认 为选调生的晋升其实跟其它公务员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差别,并没有跟有些人说的一样 是,什么重点培养。唯一的区别就是,选调生的人事关系相对比较灵活,如果有单位部 门愿意接收,那选调生在锻炼满2年之后,可以到省内各个机关部门任职。广东省委省政 府每年都有从地方直接调选调生到各机关工作,各个市的机关部门也有一些名额,这是 选调生升迁的捷径。最后,我在说说我个人在任职期间的感受吧。我任职至今已一年多,也接触过不少

兄弟 城市的选调生。从与他们的交流来看,到不同地方任职的各种待遇,工作环境是差别很 大的。

有些城市不是发达城市,工资相对比较低,补贴也很少。有的选调生被派到基层 后,由于不是本地人,工作受到本地人的排斥。还有选调生在基层遇到了择偶难题,因 为要找到与自己条件学历相当的对象确实是少之又少,难上加难。我的运气相对比较 好,在一个比较发达的城市,各方面的条件也相对不错,可以说我对目前的工作还是比 较满意的。

选调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公务员团体,可以说它是比较受组织部门重视的一个公务员团 体。但是,如果说选调生是升迁的捷径,我不敢苟同。我始终认为,选调生是一块很好 的敲门砖,是公务员生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能不能利用好这一个特殊身份,往更高 的层次上发展,更多地是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在我接触到的选调生中,有不少在5年内已 经成长为部门的领导,甚至地方(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这可以说是个人能力和组织部 门的重视的相结合。

所以,选调生是一个既是公务员,又是与其它公务员有区别的团体。选调生需要勇气去 面对复杂的基层,选调生是个人能力和勇气的考验,选调生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人,但选 调生也是一条有志者的捷径。

第五篇:2018年天津公开招考公务员

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 公共科目和法律综合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和法律综合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科目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需在考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增加进行专业科目(法律综合)的考试。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法律综合的试题分别命制。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法律综合分为主观性和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2.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题本、非指定位置作答或使用非规定用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3.法律综合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其中,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题本、非指定位置作答或使用非规定用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 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一般包含一段话或一个句子,要求报考者选出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的一项。

例题: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 的不智之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削足适履 C.矫枉过正(答案:A)

例题: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B.扬汤止沸 D.舍本逐末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和谐观念源于中国古代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答案:B)第二部分:数量关系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2 4 8()A.16 C.32

B.24 D.36(解答:前两项之积等于第三项,故正确答案为C。)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X、Y两地相距42公里,甲乙两人分别同时从X、Y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甲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乙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甲乙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C.5

B.4 D.6(解答:用X、Y两地距离除以甲乙两人的步行速度之和 即可得出答案。正确答案为D。)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

(解答:每行前两个图形叠加后,不同的部分就是第三个图形。正确答案是D。)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职业枯竭是指人们在自己长期从事的工作重压之下,产生身心能量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枯竭状态的是:

A.老周不能胜任自己现有的工作,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B.刚参加工作的小李觉得这份工作太累,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C.刘经理每天工作繁忙,缺乏充足的休息,情绪也越来越糟糕

D.在从事过许多不同的职业之后,老王觉得所有工作都 索然无味

(解答:根据题干所给定义,正确答案为C。)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阳光:紫外线 A.电脑:辐射 C.混合物:单质

B.海水:氯化钠 D.微波炉:微波

(解答:阳光与紫外线、海水与氯化钠的关系都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故正确答案为B。)

例题:

()对于 梨 相当于 服装 对于()A.苹果——毛衣 C.书包——鞋帽 正确答案是B。)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仍保持原来水平。因此科学家认为,狗

B.水果——衬衣

D.果汁——衣橱

(解答:梨是水果的一种,衬衣是服装的一种,因此,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

下面哪一项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

A.带狗和不带狗探视的实验分别选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B.在带狗的志愿者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D.志愿者带去探望病人的大多数狗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但选项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直接说明研究对象(心脏病人)的样本太特殊(绝大多数被研究的心脏病人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不具有代表性,因此C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故C是正确答案。)

第四部分: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下图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某市2006年下半年投资情况图

单位:亿元

1.该市2006年下半年中,哪一个月的外资实际出资额在当月外资拟投资额中所占比重最高? A.8月 C.10月(答案:B)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2006年第四季度外资实际出资额总计约达9亿元 Ⅱ.该市拟投资总额在2006年9月份为下半年最低 Ⅲ.2006年下半年该市外资拟投资额达到拟投资总额40%以上

A.Ⅱ C.Ⅱ、Ⅲ(答案: D)第五部分:常识判断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答案:C)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B.9月 D.11月

B.Ⅲ D.Ⅰ、Ⅲ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四、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申论考试主要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做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做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根据考试的规模和招考对象的不同,题目的类型和数量会有所调整。

五、法律综合介绍

(一)测试内容

法律综合主要是检验应试者是否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 识和规定;是否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观点和方法,依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具有担任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所应当具备的理论素养及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职业立场、伦理和技能。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审判(检察)实务和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测试范围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理学、司法制度与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

(二)题型及示例

法律综合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写作。

1.判断题。应试者答题时,只判断正误不改错。应试者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正确的请将“A”涂黑,错误的请将“B”涂黑。填涂“C、D”无效。

示例:证人甲在某法院审理的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中,可以请求法院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答案:A)

2.单项选择题。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应试者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错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示例:下列选项中,哪种行为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

A.某法官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

B.某法官在周末为某高校的学生作《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 C.庭长要求本庭的石法官汇报案件审理期限问题 D.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答案:A)

3.多项选择题。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应试者应将正确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示例:甲、乙兄弟二人按60%和40%的比例出资共同购买一房屋,并决定将此房出租给丙使用。在丙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小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小李承担侵权责任

B.小李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C.如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A、B、C)

4.案例分析题。应试者应仔细审阅试题,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作出全面分析,结合试题所给材料,按要求作答。

示例:甲因女友张某提出终止恋爱关系,欲报复张某。一天晚上,甲纠集乙、丙,授意二人在张某脸上“划两刀”,并给付乙、丙报酬2000元。乙、丙按照甲提供的地址到张某家,用匕首划伤张某小臂(轻伤)。二人见张某不敢反抗,从桌子抽屉内搜取现金3000元、戒指一枚(价值2100元)。之后,二人离开现场。经侦查,公安人员将丙抓获。丙被抓获后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在甲的租住房内将甲、乙抓获。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甲、乙、丙构成犯罪,并判处刑罚。宣判后,甲提出上诉,乙、丙未上诉。在二审期间,甲因病死亡。

请问:

(1)一审法院对甲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2)一审法院对乙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3)一审法院对丙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4)甲在上诉后死亡,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写作。应试者根据某些法治现象或事件以及相关文字材料谈认识。

答题要求:

⑴题目自拟或者给定题目;

⑵文体为议论文; ⑶字数不少于800字;

⑷立意明确,不得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内容深刻,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字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不得套作或抄袭。

示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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