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方施工汇报材料
虹桥商务区储备土地范围5#、8#地块多余土方承运工程工程
竣 工 验 收 汇 报
各位领导、专家:
你们好!
请允许我作为本工程的代表向前来参加虹桥商务区储备土地范围5#、8#地块多余土方承运工程竣工验收的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由我公司施工的土方承运工程,在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自202_年9月10日开工至202_年9月31日竣工,通过我公司及项目部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至此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在此我代表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致以衷心的感谢!
现将本工程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本承运工程外运土方156000立方米,由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承运,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承包,由上海城河实业有限公司施工。
二、施工情况
本工程开工以来,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狠抓工程质量,严格按建设单位要求、施工规范施工。土方装卸、土方运输、施工机械、保洁等施工之间的协调工作,报业主审核认可。
三、施工过程控制
1、道路、车辆保洁控制
设渣土专管员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按照建设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负责做好现场规范装运、土方运输车辆冲洗(做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车身、轮胎不粘泥)、工地防尘、工地出入口周边区域保洁等工作。(对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区块,现场设置洒水车确保车辆冲洗。)
2、车辆装载及路线控制
严格限制装载土方不超过车辆箱体上沿口,确保密闭装置正常闭合,杜绝运输过程中土方飞扬、撒落或滴漏。认真遵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时间、路线将土方运至指定的地点消纳处置。考虑到对现有道路的保护,枢纽区域内运输路线均由主干道通行,次干道不予通行,南北向由申长路分别经建虹路或杨虹路进入华翔路。
3、施工测量控制
待挖至接近地面设计标高时,要加强测量,其方法如下:在挖方区边界根据方格桩设置高程控制桩,并在控制桩上挂线,挂线时要预留一定的碾压下沉量3cm~5cm,使其碾压后的高程正好与设计高程一致。场地整平后的土方表面标高应控制在高出道路侧石顶标高以上10CM以内,不得有明显的积水区域。各地块边缘应注意与相邻的道路或河道边缘标高之间的衔接。
4、卸点控制
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知》,规范建筑渣土处置行为。土方卸点严格按申报卸点卸土,有专人负责车辆卸土工作,并及时做好土方承运、消纳(装、卸点)处置量的统 计工作。
四、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严格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施工。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场地道路通畅、清洁,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实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综合评价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掌握规范,技术资料完整,能与施工过程同步,能正确反映实际工程量,符合要求。
本工程经公司综合评定:虹桥商务区储备土地范围5#、8#地块多余土方承运工程质量合格,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要求。请各位领导对本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检查、评议,提出宝贵意见,以利改进,谢谢大家!
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31日
8#地块施工前
8#地块施工后
8#地块施工前
8号地块施工后
5#地块施工前
5#地块施工后
5#地块施工前
5#地块施工后
第二篇:土方施工协议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长城国际大酒店项目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二0一一年六月
土方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清楚明了项目现状的基础上,就长城大酒店项目土方开挖分包工程的如下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北京延庆县东外大街72号
1.3建筑面积: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项目土方开挖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外运消纳(现场不存土,土方全部外运);
2.2按照甲方需要的时间及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回填土回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3地下指明或未指明障碍物的处理(包括免费破除、装运、消纳);
2.4办理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证件、批件;
2.5基底人工清槽的土方外运以及其它本工程涉及的土方运输工作;
2.6基底桩间土装运及已破除废桩头装运;
2.7其它的临时措施:如临时排水系统、临时道路、围板等(甲方供应临时接驳点,乙方负责临时水、电接驳);
2.8工程现场的机械场平工作;
2.9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三、合同价款:
3.1本合同金额暂定为:元整(RMB元)。
3.2单价:a、土方出方价格15元/立方米,内容包括:挖土、装载、运输、清运、消纳等全部费用及为此发生的挖掘机、铲车、翻斗车等机械及人工费用。b、基底桩间土装运及已破除废桩头装运15 元/立方米(如甲方有需要);
C、回填土方价格13元/立方米,内容包括:挖土、装卸、运输、清运,回运、装卸、回填等全部费用及为此所发生的挖掘机、铲车、翻斗车等机械及人工费用。
3.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再进行调整,并贯串工程全过程始终。合同内所有单价均包括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所必需之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程水电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处理非正常施工期间造成的扰民、安全环保措施及为机械车辆通行所采取的措施等所有费用。
3.4挖方数量以现场所挖基础的实际体积为准;如特殊条件,少量的土方不能实测量的,以双方现场指定人员确认记录为准,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该记录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记录,对将之前签认的所有记录给予30%扣减。
3.5所挖方量均有甲方、乙方、总包、监理签字确认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3.6施工期间,应甲方要求临时性需使用大型工程机械,超过一个台班时,其台班费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另行支付。
四、甲方工作:
4.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4.2负责根据红线、城市水准点及施工要求进行控制点的定位放线及提供现场 ±0.00标高。
4.3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总交底,并且对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4.4协调乙方的施工与其它施工工序的交叉配合关系;
4.5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协助乙方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组织验收;
4.6在合同履行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甲方将视乙方违约。
五、乙方工作:
5.1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依据合同条款组织施工。
5.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并且服从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保持对市容环卫、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内外的渣土清理、运输土方沿线道路遗洒及市政设施的清扫及保护,土方开挖时的降尘及防尘措施,如因乙方违反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3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许可证、渣土消纳证、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上岗证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就土方施工要求的各类证件,同时应办理在白天挖土、运输、消纳等可能发生的任何手续及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装卸工作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如发生渣土消纳、城管、环卫、市容、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均由乙方解决,由此类问题衍生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乙方必须接受总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及协调,服从现场管理的各种制度及规定。
5.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和组织安排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工序及工期延误,如影响护坡工程进度等,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处以伍仟元至壹万元罚款。明确工地管理人员和劳动力人数,并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满足施工需要。
5.6乙方不得转让或肢解分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7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
5.8现场土方存放前存放量多少必须经甲方批准,土方回运必须满足甲方的时间和土质的要求。
5.9乙方应自行办理一切与土方施工运输有关的手续,并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该办理提前开工手续,如果办理不下来提前开工手续需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城管及街道、派出所检查等因乙方原因违反有关规定进行的一切处罚费用,乙方承担、提供工程所需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一切费用(如临时停车等费用),承包方对其车辆、运输、停放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交通损坏负有赔偿责任。
5.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开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超挖的工程量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多支付给第三方的工程费用(如:护坡、降水、回填土等等)。
5.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以及甲方发生的涉及本承包工程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六、工程付款及结算:
6.1工程款拨付:
a、本工程无预付款;
b、出土全部完成后,14日内付给乙方完成土方数的80%(不含留置回填土方价款)。全部回填土方运输完成后,经甲方、乙方、监理、总包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14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6.2结算方式:土方工程开挖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给予办理结算。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基础图、经甲方批准的土方施工方案、开挖图等,并结合现场实际标高进行测量、计算体积(按实方计算)。
七、工期要求:
7.1本工程开工日期: 202_ 年月日
完工日期: 202_ 年月日。
合同工期共计45(日历天),但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通知执行。
7.2乙方在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的进行施工。
7.3如乙方在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此之前向甲方提供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技术要求:
8.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8.2乙方在工地必须保存齐全的工程技术资料供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随时查阅。
九、安全要求:
9.1甲方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乙方的施工方案中,必须具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考虑在提供的防护条件并不完全的条件下具体落实施工的防护
措施。
9.2乙方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9.3乙方严格按照北京市及甲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中间检查以及控制工作,并设置兼职安全员。
9.4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十、违约处理: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后失效。
12.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土方施工合同(推荐)
展视界二期二标段基础土石方施工合同
基础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202_年6月25日
基础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基础土石方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期
2.1合同工期:总工期为40天。
开工日期:202_年 5月 21日
竣工日期:202_年 6月 30日
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G4和26#楼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书面开工
通知为准。
2.2乙方应按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保证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顺利进行;若乙方未按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在其它工程施工时,乙方保证无条件配合(提供场地或其它施工条件)。如因此影响乙方工期,乙方愿自行采取措施解决,并向甲方承担工程逾期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施工范围及内容
3.1施工范围
3.1.1乙方负责段范围内场地内所有的基础土石方开挖(含爆破),土石方弃渣外排相关的全部施工,并达到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按照甲方工程部门的要求完成所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平面总图)
3.1.2上述施工范围仅是概要性的,施工界限的划分,待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图纸由甲方作具体明确。
3.2 乙方施工内容
3.2.1负责施工范围内有关土石方开挖(含爆破)、土石方清渣倒运内外运
输、边坡整理及弃土外排(运距、排放点自行考虑安排)等施工全部内容,直至达到设计标高及合同约定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的所有工作。本工程指中长花园二期二标段基础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土石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调整原设计标高及现场其它设计变更等工作,平整场地、场地内其他零星散土、渣土的外运排放,开挖排水沟和集水井,配合基坑降水责任单位实施降水等工作。
3.2.2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中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夜间施工、清扫污染的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噪声超标、渣土排放等所有与所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
3.2.3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工作和协调工作;乙方施工开始前,应逐个部位进行核查,与相关单位做好书面交接确认。
3.2.4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各种其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其它土建、道路、各类外线工程等)。
3.2.5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一切后果及相关连带责任。
3.2.6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合理组织施工机械、车辆的调配,保证工程的按期完成。
第四条 土方工程计价、合同价款及工程量的确认原则
4.1
综合单价14.00元/m3一次性包死,(挖 运 场外运土)实方。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格(石方打眼、放炮不包含在内,甲方另行限价确认,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认),该综合单价包含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挖掘机开挖、石方清渣、上下行所需的坡道整理、排水沟及集水井的开挖、汽车运输、装卸、推土机平整修葺等按甲方要求将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所需的且满足施工要求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且包含乙方动用的任何机械,甲方一律不予增加施工机械台班,动用任何机械的台班皆包括在此综合单价内。甲方除应当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以外,不再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结算方法为:实际工程量(含签证变更形式确认有效量)×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造价。
4.2合同价款(暂定):(大写)。
4.3工程量的确认: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计施工图纸,在施工前由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三方对现有场地标高进行测量形成土方方格网图(施工前方格网、施工完开挖方格网),根据此方格网计算土石方工程量,然后将每一部分形成的土石方量(正为挖、负为回填)算术加和,最终确认整体土石方工程量,根据土方工程量*综合单价予以结算。石方打眼、放炮以现场签证单形式确认的数量*甲方限定单价,此单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工程款拨付
5.1无预付款,待单位工程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四份,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后,此工程结算额全款抵房。(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抵房协议)
5.2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提交正规的工程款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技术要求
6.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6.2按照甲方工程部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6.3甲方工作及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质检,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对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结算、不予付款。
6.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建立质量检验体系,按照施工规定对完成的每道工序进行质量自检与控制,以保证达到设计及甲方的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后验收达不到标准,乙方应当无条件自行进行返工、费用自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及工作
7.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进行作业,乙方如不能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工作,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施工,相关费用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单价以第三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验收规范进行,严格遵守安全、劳动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7.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施工
现场与人员安全;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保证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7.4乙方住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7.5办理施工及竣工所要求的各种手续,对此甲方应积极配合;
7.6执行甲方指令及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规范发出的指令;
7.7自行完成必要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现场内交通、临时房屋、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通讯等;
7.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工程量签证,负责施工现场地的定位放线及标高控制。
7.9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进度统计报表及工程量报表。
7.10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承包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改变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因甲方原因所致乙方作业不能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7.11工程竣工前,撤出设备、清除建筑垃圾。
第八条.竣工验收
8.1满足下列条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要求验收;
⑴各项作业达到设计标高;
⑵已向甲方提供了完整的竣工资料
8.2竣工验收前乙方应编制竣工资料,其内容包括:
⑴竣工图纸(一式五份);
⑵竣工报告;
⑶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大事记;
⑷工程施工进度及措施的记录;
⑸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将承担工程进行分包、转包或未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承包工程,则乙方无条件退出场地,双方合同解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工程款作为违约赔偿。
9.2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每延期一天,甲方给予乙方土石方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罚款。
9.3如果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超出要求工期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十条.争议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住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 户 银 行:
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 电话: 传真: 开 户 银 行: 账号 :
第四篇:土方施工承包合同
土方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襄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襄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处理厂土建部分工程,乙方承包施工工。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
第五篇:土方施工合同
.土方挖运处置合同
发包人(全称):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南京伟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厅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手写有效,涂改无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弘瑞大厦土方工程
工程地点:南京市白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外运处置
二、合同价格:单价(小写)¥50元(大写)伍拾元。土方量暂定4万立方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202_年5月日(待现场决定)
竣工时间 202_年月日(待现场决定)
合同工期总天数 2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乙方完成工程量一半,按合同总价的40%支付进度款。
六、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合理安排车辆。参与承运的车辆手续要齐全,在工地现场必须听从指挥。
七、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工程,本公司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和期限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与甲方的交流和协调,确保工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遇到天气等不可抗的因素,工程不能如期完成时,工期顺延。
八、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202_年4月27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土方工程量按图及双方签字确认的签证决算。
九、由乙方因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工期按202_元/天进行处罚。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发包人:承包人:
电话:电话:
日期 :202_年4月15日日期:202_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