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76004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0 21:36: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

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

点击进入楼盘评论区,全国楼盘任评说!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及修改作价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02年12月11日)

文 号: 宁价房[2002]397号

发文单位: 市物价局-房产处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土地、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地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推动了商品房价格合理回升。为了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住宅商品房的价格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苏价办发[1998]106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苏价服[2002]272号),以及《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进行修改,现提出修改意见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调整《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商品房价格的计算公式,允许销售价格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基准价格(元/m2)=第三条第一款成本构成+利润+税金。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元/m2)=基准价格×(1±浮动幅度)。

各楼层、朝向销售价格(元/m2)=综合平均销售价格×(1±楼层、朝向差价)。

二、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总额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商品房的各楼层、朝向差价,须随申报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时,一并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等于零”的原则自主确定。

计算面积的假层(阁楼)不单列楼层差价,其楼层差价随所在层次,即楼层的最高层次,一并确定。

三、调整《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代收费用的计算方法。将该项所有条款,分别纳入第三条商品房价格的构成第一款成本构成的一至五项中,“代收费用”不再单列。代收费用的具体分项为:

1、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建制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第一项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中;

2、供电工程贴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或减收)纳入第二项前期工程费中;

3、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第三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4、结建人防经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教育地方附加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煤气建设费纳入第五项公共基础设施费中。

四、修改《办法》第五条面积计算方法第二款房屋中有关条款的具体内容。营业性用房面积,指具有营业性质的各类用房的面积总和。增加“包括未纳入附属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其建设费用没有分摊进入成本的地下及半地下层,会所,活动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商业配套等。以上营业性用房,在核算价格时如不能合理均摊成本,该项营业性用房就不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也须由价格主管部门核批,并随同一期项目的住宅商品房价格一并批复下达。”

住房面积,指各种类型、各种套型的住房面积总和。括号中的内容修改为:包括计算面积的假层等住房面积。

五、《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未作调整的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二OO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附:《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

附件:

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

为了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经营商品房的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房价格的计算,须按本办法规定的条款计算商品房成本、价格。不得虚置成本、乱摊费用。第三条商品房价格的构成。

一、成本构成。

(一)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中标价款总额)。

2、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

3、临时用地管理费。

4、土地登记费。

5、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6、土地用途变更费。

7、耕地开垦费。

8、土地复垦费。

9、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10、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11、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12、房屋及附着物补偿费用。

1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1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15、城市公企单位搬迁补偿费用。

16、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冲减开发成本。

17、拆迁安置中的差价收益冲减开发成本。

18、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

19、建制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0、土地出让契税完税金额。

21、经土地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机构评估确认的土地价格。

22、其他。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m2)=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m2)=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二)前期工程费。

1、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2、利用城建档案资料服务费。

3、城市道路占用费。

4、城市道路挖掘补偿费。

5、城市规划设计收费。

6、工程勘察测绘费用。

7、工程设计费用。

8、三通一平费用(通电、通水、通路、土地平整)。

9、供电工程贴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或减收)。

10、其他。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m2)=前期工程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m2)=前期工程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材料差价)。

1、桩机工程费用。

2、土建工程费用。

3、水电安装工程费用。

4、室外附属工程费用。

5、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

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7、其他。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m2)=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m2)=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四)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

列入项目规划图、规划要点,列入建筑安装施工图预算项目,与主体房屋相配套的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m2)=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m2)=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五)公共基础设施费。

开发项目内直接为商品房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照明、绿化、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费用。包括结建人防经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教育地方附加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煤气建设费等。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m2)=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m2)=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本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作为计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利润的基数。

(六)管理费用。

开发经营单位为组织开发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费用,以本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为基数,区别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用,一级为3﹪,二级为2.5﹪,三级为2﹪。

开发经营经济适用住房的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按照不超过本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的2﹪计算。

计算公式: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管理费用(元/m2)=本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2-3﹪)

(七)销售费用。

开发经营单位为销售商品房而发生的费用,以本款

(一)至

(五)项之和为基数的2﹪提龋

计算公式:商品房单位面积的销售费用(元/m2)=本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2﹪

(八)财务费用。

开发经营单位为开发项目筹措建设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及手续费。利息支出的计算基数不超过本款

(一)至

(五)项之和的30﹪。计息时间为:多层住宅不超过24个月,高层住宅不超过36个月。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计算公式: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财务费用(元/m2)=本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30﹪×利率×时间

二、利润。

以本条一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为基数。

(一)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

(二)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

(三)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的利润由开发商根据市场供求自主确定。

计算公式: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利润(元/m2)=本条一款

(一)至

(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利润率

三、税金。

计算公式: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税金(元/m2)=[本条第一款成本构成+利润]÷(1-税率)×税率

四、各楼层、朝向差价。第四条商品房价格的计算公式。

基准价格(元/m2)=第三条第一款成本构成+利润+税金

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元/m2)=基准价格×(1±浮动幅度)

各楼层、朝向销售价格(元/m2)=综合平均销售价格×(1±楼层、朝向差价)

计算面积的假层(阁楼)不单列楼层差价,其楼层差价随所在层次,即楼层的最高层次,一并确定。

第五条面积计算方法(m2)。

(一)土地。

土地等级按申报商品房价格时,南京市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南京市土地级别填写。

用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实际出让面积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填写。

(二)房屋。

房屋建筑总面积,按项目建筑总平面图的总面积计算。如因项目分期建设规划,仅作总建筑规划设计图时,可依据南京市规划局下达文本规定的规划总面积计算。

公共配套面积,按列入项目规划图、规划要点;列入建筑安装施工图预算项目,与主体房屋相配套的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计算。如,地下自行车库,门房或公共物业管理用房等。

营业性用房面积,指具有营业性质的各类用房的面积总和。包括未纳入附属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其建设费用没有分摊进入成本的地下及半地下层,会所,活动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商业配套等。以上营业性用房,在核算价格时如不能合理均摊成本,该项营业性用房就不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也须由价格主管部门核批,并随同一期项目的住宅商品房价格一并批复下达。

住房面积,指各种类型、各种套型的住房面积总和包括计算面积的假层等住房面积。

安置面积,以符合拆迁安置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以拆迁安置协议书等有效凭证为凭据,将拆迁安置的住宅面积、营业性用房面积汇总合计进行计算。

容积率,指房屋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即:容积率=房屋建筑总面积÷用地面积

得房率,指商品房面积与房屋建筑总面积的百分比。即:得房率(﹪)=商品房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三)商品房面积计算方法:

商品房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公共配套面积+安置面积)

住宅商品房面积=住房总面积-安置住房面积

营业性商品房面积=营业性用房总面积-安置营业性用房面积

第六条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不遵守本办法的,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由南京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二OO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南京公布区域房产成本 土地成本约占房价37% 东方早报 记者 林佳佳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南京市栖霞区日前发布的一份《2006年房地产价格管理情况分析》中公布了该区商品房价格的组成,其中土地成本占到了37%。

土地成本约占房价37%

该《分析》中指出,栖霞区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原因是“成本费用有所上升”,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成本,约占商品房价格的37%。《分析》认为,“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价格以市场评估的方式进入商品房成本,因而土地成本上升较大”。

紧随其后的是建安费用,约占总成本28%,公共基础设施费约占10%,前期工程费用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各占2%,各项税、费、及利润约占21%。

这份报告没有公布栖霞区商品住宅的各项成本具体数值。但根据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最新公布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目前全国35个主要城市中,南京上季度综合地价水平排名全国第四,达到3631元/平方米;而在国家发改委今年公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排名中,南京甚至“跌出”前40名。

非公布所有房价成本前奏

仅仅公布栖霞区的房价成本构成总是让人觉得不够过瘾,更多的人期待的是南京全市,甚至江苏省所有地块的房价成本的公布。

对此,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确实已经掌握了房价成本的所有资料,但是还没有公布的时间表”,同时该负责人也否认了栖霞区的这份报告是南京公布所有房价成本的前奏的说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南京市物价局不愿承认的原因在于房价成本的公布过于敏感,这从南京市和江苏省物价局选取的试点就可以看出端倪———栖霞区和盐城都不是“一线地区”。

该人士还指出,虽然不够详细,但较之此前盐城公布的近百个楼盘的房价构成清单,《分析》公布的内容显然更接近江苏省物价局所期望的,“不再是微观的房价构成,而是按要求所做的某个区域的„宏观‟的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

据悉,江苏省物价局曾于去年5月下文要求下辖13市“分地区、分建设项目”公布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费、建安成本、公共基础设施费等。16个月后,盐城才在省内率先公布了首个房产价格构成清单(本报2006年9月26日版曾作报道),而之前被列入试点城市的南京、无锡等城市则迟迟没有明显动作。

◇新闻链接

去年5月,江苏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发出《关于开展商品住宅成本监审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定期测算城市分地区、分建设项目的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一般半年公布一次;房价上涨过快或成本变化过快的地区还可每季度公布一次,以“探索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消费者参与、企业自律的商品住宅价格约束机制和暴利控制机制。”

第二篇:《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交易风险,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其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入、支出和使用依照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具体履行的职责:

1、督促检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实施情况;

2、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的备案工作;

3、受理商品房预售款的收缴、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可按幢、按建设项目分期规模或建设项目全部,在商业银行分别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原则上采取封闭式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与设立监管账户的银行(下称“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监管项目(按幢或多幢)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2、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3、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4、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监管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持该协议(一式三份)至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监管项目的(按幢或多幢)工程形象进度表;

2、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款应直接进入相应的监管账户,开发企业凭购房人的缴款凭证为购房人开具售房发票。

第九条 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当向监管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

2、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证明;

第十条 监管银行应按监管协议所议定的监管标的(按幢、多幢或分期项目)建立商品房预售款收缴、支出台账,并根据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清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开发企业申报的资料,符合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应按月向房产管理部门申报建设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以及银行出具的预售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房产管理部门应对各建设项目的商品房预售与其预售款入账情况、建设工程进度与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 监管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过程中,在保证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的条件下,在监管账户中的商品房预售款超出该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的总额时,可允许开发企业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还贷或调用。

第十三条 商品房建设项目竣工交付后,开发企业应持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银行申请注销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在与开发企业办理结算手续后,注销其监管账户。同时

开发企业应将监管银行注销账户的证明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开发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开设监管账户,骗取工程建设资金或擅自截留、挪用购房人房款的或不将购房人房款打入所设定的监管银行指定账户的,一经查实,房产管理部门将立即停止该建设项目的销售,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和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提供虚假的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证明,造成开发企业因超前超额支取商品房预售款而影响工程按期竣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监管银行未按要求受理、审核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申请资料,超前超额支付商品房预售款,导致工程无法竣工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不得再进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南京市商品房管理办法

南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编辑本段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详解关于已设定抵押权的商品房能否再出售

答:目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销售已设定抵押权商品房的现象,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商品房的,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一房多售”如何规范

答: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重复销售,“一女多嫁,导致了购房者掏了钱,却得不到所购房屋。在《办法》中的处罚条款中为此还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办法如何防止“合同欺诈”?

答: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很大比例是由于合同不规范或者对合同条款的内涵不清楚而贸然签订等原因引发的。由于购房人基本上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合同纠纷中的受害者往往是购房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除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外,《办法》还要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应当对事关购房者权益的一些重要内容必须进行明确,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合同之前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采取预售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订金”或者“定金”都可以退还吗?

答:目前,在商品房销售市场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订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的情形较为普遍。这种费用常被冠以“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 等名称,而且一般对返还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延期交房的责任

答:在《办法》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的销售程序

答:为防止不合法的商品房进入流通领域,《办法》重申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商品房现售方面,为避免出现现售商品房开发主体资格不合法、房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的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答:《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北京青年报》

第四篇: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已合法取得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块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_____坐落_________。项目总平面见附件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项目之商品房买卖,订阅本契约。

注意

1、如房屋为共有,共同购买人的名字要写全。

2、看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以避免权益受损。

3、此条为买卖契约标的的详细状况,应尽量详尽、明确,以便交付、验收时对照。

第一条 :标的第一款: 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房屋;该房屋使用功能为住宅(住宅/办公/商业)该房屋主体建筑总层数_________层,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__层,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__层;属框架框架/框剪/砖混)结构,层高_________米。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其标准见附件2,该房屋的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见附件3,装修装饰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第二款: 本契约所称“该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房屋的土地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款: 甲方已申领宁内销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销售/外销许可证》,依法可以销售该房屋。

注意

1、审查开发商的销售许可证所列房屋是否已包含所要购买的房屋在内。

2、不要疏漏层高,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分摊面积。

第二条 :价格乙方购买该房屋以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计(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币种为人民币。

注意:购房单价应以双方实际商定的价格为准,谨防出现多重价格,如有让利,应当明示。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第一款: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_____万)(小写:_________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款: 甲乙双方履行契约时,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5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2.在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注意:为使购房手续简化,此款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一款: 乙方按照本契约附件5载明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二款: 如乙方违反本契约附件5的约定,乙方承担下列第2种违约责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间的违约金。

2.按照每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三款:(以下适用于一次性付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式_____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15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例与甲方违约的情形应当对等,购房者更要考察甲、乙双方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最大。

2._________第四款:(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_________%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约,甲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_________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提示事项同上

2._________

第五款:(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以下约定处理:_________

注意: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迟延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须明确约定,以防产生纠纷无约可依。

2、如果选择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约定如贷款不获银行批准时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 :(本条适用于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

第一款: 该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预售款应用于有关该房屋的工程建设,由开户银行监管。

第二款: 甲方如将该预售款挪作他用,视为甲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契约,甲方在_________天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__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便应不低于乙方按揭贷款的利率,否则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以真正的维护,最终遭受损失的仍将是购房者。

2.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间

第一款: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款: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甲方承担下列第_________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2.按照每天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3._________注意:

1、选择第2种方式处理的应注意违约金的比例与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

2、有些开发商往往要会求购房者给予以3个月左右的交付宽限期,但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处“陷阱”一定要防。

第三款: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

1、逾期交房的催告期不要约定太长。

2、在选择解约的情形下,违约金的比例应高于银行货款利率,以防开发商在房屋涨价时,不惜违约而另卖高价。

2._________

第七条 :(本条适用于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交付的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交付时间

第一款: 甲方应按附件2载明的时间将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第二款: 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的,甲方承担下列第_________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每天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此处应明确约定清楚,有些开发商经常将此处填为空白,而交房时,很多配套设施如道路、水、电、气等根本无法使用,以致房屋实际无法使用,贻害不浅。

2.双方约定其他处理方式。

第三款: 甲方未按前款约定的时间交附件2中第1-6项公共配套设施,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注意:明确注明,如道路、绿化、水、电、气、防盗系统等。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将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交付标准

第一款: 甲方应按第一条约定的标准交付该房屋。

第二款: 第一条约定的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甲方预测,如与实际交付的面积有误差,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2.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注意:

1、面积误差选择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选择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三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与第一条约定标准不符合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但本条前款和第4、5款另有约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该房屋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注意:此处交付的标准应包括房屋结构、层高、室内及公用分摊面积,如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降价或甲方按总房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承担责任,并加倍赔还定金。此处用“空白”是不明智的。

2._________

第四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甲方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交付附件2中第_________项公共配套设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2约定标准。

3._________注意:如甲方交付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低于约定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由甲方进行补偿,直至解除契约。

第五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及设备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有关装饰装修及设备的重置价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4约定标准。

3._________注意:此处可约定,如争取补救措施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则按重置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六款: 乙方依本条上述约定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

第一款: 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款: 该房屋交付后,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责任:

1.视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该房屋,并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损失。

2._________

注意:可选择甲方承担第一种责任。

第十条 :房屋交接手续

第一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乙双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见附件6),即为交付。

第二款: 若乙方在上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未对该房屋进行验收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注意:此处交接时间不宜太短且管理费不宜太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当向乙方提供附件6《质量保证书》和附件7《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 :房屋保修

第一款: 保修期按甲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二款: 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赔偿乙方:

1.乙方实际损失。

2._________

注意:此处可约定实际损失的范围。

第三款: 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系甲方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有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约定见附件8。

第十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第一款: 下述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下列第_________项权利;甲方保证,该第三人已书面同意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

1._________(第三人)的抵押权。

2.承租人(第三人):_________的权利。

注意:

1、尽可能不购买存在权利瑕疵的房屋。

2、可以该房屋有对外出租,抵押的情形,应予明确。

3、可以补充约定如甲方隐瞒权利瑕疵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3._________

第二款: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上述第三人权利:

1.(以下适用于抵押权)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张上述抵押权的书面保证,并于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前消灭该抵押权。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契约,并要求甲方赔偿占总房款_________%的赔偿金。(以下适用于承租人的权利)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从_________时起将甲方的有关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对预收租金按实与乙方结算。

2.双方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手续

第一款: 该房屋交付后90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输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

第二款: 如违反前款约定,则不协助方向对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每天_________元计处,不协助方向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应约定如果甲方的原因现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地产证的情形如何处理及赔偿责任。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通讯一方向对方发送的有关本契约的通讯,以本契约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有关通讯不能送达或送达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期间

本契约关于期间的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期间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契约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契约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解决争议的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建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写内容的效力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作为附件9的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契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内容与铅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字

甲乙双方以本契约的汉语文本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与汉语文本有冲突,以汉语文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约一式五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一份。

附件

附件

1、总平面图(略)

注意:索要并粘贴总平面图,以防小区总体规划的随意变更。

附件

2、公共配套设施甲方应按照下列标准和时间交付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

1.名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

4.名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

5.名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

6.名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__

附件

3、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略)

注意:

1、套型图应当标明尺寸,以房屋结构随意变动。

2、层平面位置图应标明所购房屋的具体位置。

附件

4、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注意:交付标准应尽量详细、具体,用材应当明确面非简单的“毛坯”、“豪华”等形容词。

地面:_________

天花:_________

单元防盗们:_________

分户门:_________

内们:_________

窗:_________

内墙:_________

外墙:_________

厨房:_________

卫生间:_________

附件

5、付款方式及时间

注意:付款方式,时间应明确、具体,如选择按揭的应约定按揭申请,如不被银行接受怎么办。对已付房款及定金如何处理.

附件6-1 质量保证书房屋交接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_

交接情况

1、钥匙:_________

2、水表、电表齐全,运转正常。

3、灯具、开关、插座按图施工,不缺件,使用正常。

4、水龙头齐全,不渗水、滴漏,使用良好。

5、下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6、门窗开关灵活,五金配套齐全,玻璃完好。

7、地面平整,无跑砂现象;墙面粉刷完好。

8、厨房设备、设施:

9、卫生间设备、设施:

10、_________

以上各条经双方核验合格后签字。

甲方签署: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

物业公司签署:_________

附件6-2 质量保证书

说明事项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保修实施单位: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报修电话: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

1、保证人保证在本保证书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2、在保修期间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请业主填写《房屋质量问题通知书》投寄保证人或拨打报修电话。

3、在收到《房屋质量问题通知书》或接到报修电话后,保证人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三天内安排人员人门维修。

4、若确系业主非正常使用以及超过设计要求承受能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保证人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业主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人将对维修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反馈跟踪。业主接受保修范围内的维修服务均可获得《维修完毕顾客意见单》一份,特殊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附件6-3 质量保证书

保修范围及期限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年(不低于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不低于2个)。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为_________年(不低于2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8、管道堵塞,为_________个月(不低于2个月)。

9、卫生洁具,为_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为_________个月(不低于6个月)。

11、房屋白蚁预防,为_________年(不低于15年)。

附件6-4 质量保证书

保修记录

房屋座落:_________

业主名称: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

维修记录:_________

日期维修内容维修单位维修人员业主签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备注:

附件6-5 质量保证书

质量问题通知书_________:

本房屋发现以下质量问题,请贵单位派人修理为盼。

房屋座落:_________

质量问题:_________

业主名称: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休假日:_________

通知发出日期:_________

附件6-6 质量保证书

维修完毕顾客意见书_________:

你单位的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如下,请调查核实。

维修内容:_________

维修人员:_________

维修日期:_________

服务质量:

1、满意;

2、一般;

3、不满意。

服务态度:

1、好;

2、一般;

3、不好。

特别说明:

附件7-1 使用说明书

说明事项

开发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1、水表、电表均已由水厂、供电局检验,不得随意调换。

2、不得自行在墙上凿洞,拓宽门窗洞口,加设门窗或自行增设隔墙等,以免破坏结构,发生事故。

3、不得猛然敲打楼面,不得在楼板上打洞,剪断负筋(丝),以免破坏楼面承载能力。

4、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杂物严禁向下水道倾倒或随意向楼下乱扔,应堆放在指定位置。

5、排水横管上不得悬挂重物,吊顶装饰不得封死,排污管检查口严禁封闭。

6、屋面一般不能上人;更不得自行在屋顶开孔或搭设棚屋,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和隔热层。

7、严禁将阳台用作仓库,不得在栏杆(板)上外挑花坛。

8、分户门外均属公用部位,严禁随意改变原状、堆放杂物。

9、装修房屋,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并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10、因用户使用不当(含不当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质量受损或他人损失的,由用户负责。

附件7-2 使用说明书房屋平面示意

附件7-3 使用说明书房屋水、电管网示意图

附件7-4 使用说明书房屋结构、套型设计特点

附件7-5 使用说明书

使用前须知

1、楼面允许荷重:

客厅:_________

卧室:_________

厨房:_________

卫生间:_________

阳台:_________

2、供水方式:_________

3、排水方式:_________

4、供电容量及方式

户额定总容量_________;插座_________;

照明与插座线路_________敷设;

插座线_________漏电保护器控制;

插座线为单相三线制,即相、零、地;

电线截面:

插座线:_________

照明线:_________

进户线:_________

线色区分:

相线:_________

零线:_________

接地线:_________

5、燃气供应方式:_________

6、中央空调:

集中供暖期:_________

集中供冷期:_________

7、热水供应:_________

8、通讯线路:_________

9、门窗类型:_________

使用注意事项:_________

10、消防设施配置说明:_________

11、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说明:安装注意事项:_________

12、承重墙注意事项:

保温墙注意事项面:_________

防水层注意事项:_________

阳台使用注意事项:_________

13、电梯使用注意事项:_________

14、安保设施使用注意事项:_________

15、拿到钥匙后,应对房屋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联系。

附件

8、物业管理

(以下适用于物业管理委员成立前)

甲方就该房屋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于_________时与_________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委托该公司进行有关物业管理。乙方愿遵守该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条件,并与甲方补充约定如下:

(以下适用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

该房屋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已于_________时成立,该委员会已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关物业管理。乙方愿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合同,并与甲方补充约定如下:

附件

9、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答署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答署地址

注意事项

1、本契约适用于本市商品房内销、外销,预售、销售。

2、买方留置的正本作为买方办理转让、抵押的凭据。

3、本契约除签署部分外,一律用打印机打印填写。

4、本契约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以“以下空白”注明。

5、本契约不得有任何涂改。

6、本契约不得翻印。

第五篇: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赢了网s.yingle.com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两县)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经济适用房的预售不适用本合同文本。

除甲、乙双方签署栏和登记机关登记栏外,本合同其它空白处均应当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系统打印填写。

在本合同中的【 】内打“√”表示选择,打“x”表示不选择。本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以“以下空白”字样注明。

本合同特别制作“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文本,专项用于乙方办理各项登记手续;该专用文本在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由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存入房产档案馆。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自定每套合同的份数;但每套合同必须包括一份该专用文本。

《 》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预售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预购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________。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 】地名核准名称【 】暂定名称为。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 号,该房号为【 】公安审定编号【 】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主体建筑层数为____层,其中+0.00米以下_____层,+0.00米以上_____层,该商品房位于【 】+0.00米以上【 】+0.00米以下第_____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_____,层高_____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________。

第二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____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币种_____。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 】在_____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_____,(小写)____,币种为____。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________________

【√】房价款:______元。

【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_______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时间和迟延付款的责任

一、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 】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

【 】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________

按本款约定,乙方应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应当付款的日期。贷款银行按约发放贷款的,乙方实际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实际付款的日期。

二、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万分之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三、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催告后 日后仍未支付到期价款,且未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总价款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__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___日内,将已收价款扣除乙方应当赔偿的金额后退还乙方。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定金也不予返还。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本合同 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间、条件和迟延交付的责任

一、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己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

【 】第二条所列权利瑕疵已消灭;

【 】应当在交付该商品房同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附件6中的第 项已达到甲方承诺的条件;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四、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经乙方催告后 日后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 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 日内,将已收价款退还乙方并同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和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还应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应在收到以上约定的款项后______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第七条 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

一、甲方对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设施的承诺见附件6。

二、附件6中的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_____元/天·项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不与第六条约定的迟延交付违约责任累加适用。

三、该商品房交付后,附件6中第_____项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达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配套房屋和建筑的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约定,附件7所列配套房屋和建筑,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随商品房的销售,应当无偿转移归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按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除附件7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和建筑归甲方所有。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核定用途使用配套房屋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 规划和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承诺按已公示的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准图所确定的条件进行建设。

二、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被批准之日起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该商品房所在楼幢与相邻楼幢的正面建筑间距比原间距减少_____米。

【 】南面相邻楼幢檐口高度增加____米。

【 】该商品房朝向的方位偏角变化值超过___度。

三、经设计单位同意,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降低值超过____厘米,或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变化超过_____平方米。

【 】该商品房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比原系数的增大值超过_____%。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______日内作出是否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作书面答复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 】视同乙方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

五、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 日内将已付价款、定金以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乙方,并按总价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六、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不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但乙方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变更给乙方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乙方相应补偿。甲、乙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七、该商品房项目和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其它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法律法规和其它国家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条 房屋交付和接收手续

一、该商品房具备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确定的交付日期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甲方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应当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的方便。

二、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证明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文件,并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商品房,甲方按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交付的商品房尚未取得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证明文件或尚未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乙方仍愿意接收该商品房的,视为双方对房屋交付条件的变更。

三、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交接钥匙后即为交付。

四、该商品房已满足交付条件,但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交房通知后,拒绝接收该商品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 】乙方按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交接期间的违约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面积差异和其它差异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第六条第二款中《房屋测绘成果》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载明的该商品房实测面积与第一条约定的面积发生误差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 】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____%以内(含本数,不得超过3%)的,按照第四条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上述比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价款,并按照年利率_____%计算支付利息。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实测建筑面积大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乙方按第四条约定价格补足,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乙方可不予承担,但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二、其它差异的处理:

1、该商品房的实际层高低于第一条约定层高,其误差值超过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允许误差值的,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2、该商品房交付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标准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按交付时的市场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十二条 预售款专用和监管

一、甲方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所收取的合同价款专项用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工程建设,不挪作他用。

二、甲方已与 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银行监管帐户的开户行为。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支付的合同价款应由上述银行按商品房预收款监管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保证

一、甲方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经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该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利率计算支付利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见附件8,保修期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或其受托人;甲方或其受托人接到乙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乙方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甲方委托代为承担保修任务的受托人应当在 年内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甲方没有将保修任务委托给受托人的,甲方应当在 年内设立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的报修点。

甲方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按每拖延一天 元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约定赔偿乙方:

【 】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由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第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签订本合同时适用)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该商品房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与物业管理企业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详见附件9-

1、附件9-2。

乙方已详细阅读并自愿遵守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已签订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按其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经业主大会依法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委托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依法生效的,上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自行终止。

二、与该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其它事项见附件9-3。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甲方应按规定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将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

二、在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后,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乙方为支付合同价款需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同时或在先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四、该商品房交付后_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应当在双方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将需要由其提供的房屋权属登记资料报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

五、甲方承诺:

【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及时配合办理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_____天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六、因一方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列手续迟延办理,经对方催告后 天仍未办理的,过错方应向对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按每迟延一天_____元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附件7中的配套房屋建成后,甲方应按规定及时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在甲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程序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名义申请房屋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权属登记;其它符合所有权登记条件的且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甲方应配合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将其登记在全体业主名下。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 后生效。

第十七条 送达 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有关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一方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接收方或其签收人原因导致接收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补充协议、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的效力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中的内容系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主要权利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铅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内容、空格部分的填写内容排除铅印部分中的非选用性内容,且系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主要权利的,仍以被排除的铅印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及其签订后收执的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乙方另执“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文本一份。

附件

1、总平面图

(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附件

2、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附件

3、计入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共有部位

(参见网上房地产公示内容)

附件

4、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精装修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外墙:

【√】内墙:

【√】顶棚:

【√】室内地面:

【 】外窗:

【 】单元防盗门: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分户门:

【 】内门:

【 】厨房: 【√】地面:

【√】墙面:

【√】顶棚:

【 】设施:

【 】卫生间:【√】地面:

【√】墙面:

【√】顶棚:

【 】洁具:

【 】电梯: 【√】品牌名称和型号: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产地:

【 】其它:

附件5

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甲方处理权利瑕疵的承诺

【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登记。

【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登记。

【 】该商品房交付前注销抵押登记。

【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迟延办理,经乙方催告后 天内仍未办理,或甲方提供虚假“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方式清理和结算:

【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 天内将已付价款以及按 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乙方,并另按已付价款金额的一倍向乙方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附件

6、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设施

【 】

1、上水、下水设施:

____年___月____日达到 ;

【 】

2、供配电设施: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3、燃气供应设施: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4、供暖、供冷设施: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5、小区安护设施: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6、公共道路: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7、公共绿地: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8、共用停车库/场

位于:______________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数量: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达到 ;

【 】

9、会所

位于:_______________

约定的用途为:_______

【 】其他综合零售;【 】粮油零售;【 】糕点、面包零售;【 】其他日用品零售;【 】正餐服务;【 】快餐服务;【 】其他餐饮服务;【 】家庭服务;【 】托儿所;【 】洗染服务;【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洗浴服务;【 】摄影扩印服务【 】其他居民服务业;【 】家用电器修理;【 】其他日用品修理;【 】建筑物清洁服务;【 】其他清洁服务。

以上概念的涵义以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约定的服务对象为:

【 】仅限于该商品房项目的物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其随行人。

【 】仅限于该商品房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其随行人。

【 】可向社会开放经营。

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双方的其它约定:

【 】会所的业主或使用人需改变会所用途的,需由该商品房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与会业主中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的同意。业主投票权参照业主在业主大会中的投票权确定。

【 】会所的业主或使用人需扩大会所服务对象范围的,需由该商品房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与会业主中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的同意。业主投票权参照业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主在业主大会中的投票权确定。

【 】

10、体育设施:________

约定的服务对象: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达到;

【 】

11、购物中心:

约定的服务对象: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达到;

【 】

12、幼儿园:

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 】

13、学校:

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14、其它:

附件

7、未计入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和建筑

一、网上房地产已公示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附件

8、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基础设施、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不低于5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_____年(不低于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_____年(不低于1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为_____年(不低于2年)。【√】管道堵塞,为____个月(不低于2个月)。

【√】房屋白蚁预防,为_____年(不低于15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____年(不低于1年)。【 】灯具、电器开关,为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____个月(不低于6个月)。【 】卫生洁具,为_____年(不低于1年)。

【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不低于2个)。

附件9-

3、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事项

1、注明承重结构的房屋结构详图

(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 】共用能耗计量部位:

【 】共用能耗费用分摊办法:

【 】安全合理使用该商品房的其它注意事项:

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

(此页无正文)

预售人(签章):____________ 预购人(签署):________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

销售代理机构(签章):______ 代理人(签署):________

商品房销售员(签署):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____

岗位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1、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2、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 被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97.html

 私装接收器被罚状告广电局法院协调案结事了 http://s.yingle.com/w/xz/623996.html

 行政拘留探视时间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95.html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确权行为提起诉 http://s.yingle.com/w/xz/623994.html

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93.html

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

http://s.yingle.com/w/xz/623992.html

 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xz/62399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永寿法院行政审判独创立案前协调新途径 http://s.yingle.com/w/xz/623990.html

 强制执行法院期限是什么时候

http://s.yingle.com/w/xz/623989.html

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处理 http://s.yingle.com/w/xz/623988.html

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后果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87.html

 行政诉讼法第1章第17节标题:地域管辖 http://s.yingle.com/w/xz/623986.html

 没收违法所得缴纳方式是怎么样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85.html

 法援经费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

http://s.yingle.com/w/xz/623984.html

 强制执行的后果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83.html

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期限

http://s.yingle.com/w/xz/623982.html

 行政拘留可以复议吗

http://s.yingle.com/w/xz/623981.html

 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于审判组织怎么体现 http://s.yingle.com/w/xz/62398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不执行行政拘留与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xz/623979.html

 江西婺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超九成 http://s.yingle.com/w/xz/623978.html

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如何处罚

http://s.yingle.com/w/xz/623977.html

 谁是行政诉讼案的被告

http://s.yingle.com/w/xz/623976.html

 委托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费是多少

http://s.yingle.com/w/xz/623975.html

  行政申诉处理 http://s.yingle.com/w/xz/623974.html 治安

http://s.yingle.com/w/xz/623973.html

 行政条件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条件

http://s.yingle.com/w/xz/623972.html

 行政拘留释放时间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71.html

 广州小伙不满5元举报奖励状告地税局二审获胜 http://s.yingle.com/w/xz/623970.html

 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是如何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6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金湖法院向行政执法人员“纳谏” http://s.yingle.com/w/xz/623968.html

 刑事案件移交治安大队是如何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67.html

 河南法院加大行政争议协调促官民和谐 http://s.yingle.com/w/xz/623966.html

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期限

http://s.yingle.com/w/xz/623965.html

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可诉性

http://s.yingle.com/w/xz/623964.html

 行政拘留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63.html

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http://s.yingle.com/w/xz/623962.html

 民事强制执行的期限

http://s.yingle.com/w/xz/623961.html

  撤诉 http://s.yingle.com/w/xz/623960.html 扣留与

http://s.yingle.com/w/xz/623959.html

 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会怎么判 http://s.yingle.com/w/xz/62395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行政拘留保证金标准(2018http://s.yingle.com/w/xz/623957.html

年)是多少

  行政判决的特点 http://s.yingle.com/w/xz/623956.html 特许经

营的基

http://s.yingle.com/w/xz/623955.html

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w/xz/623954.html

 行政收费的含义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53.html

 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有监督权 http://s.yingle.com/w/xz/623952.html

 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分别指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51.html

 男子举报逃税只获1元奖励感觉受辱起诉国税局 http://s.yingle.com/w/xz/623950.html

  违法所得怎么追缴 http://s.yingle.com/w/xz/623949.html 行政附

http://s.yingle.com/w/xz/623948.html

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47.html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治安行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4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吗

http://s.yingle.com/w/xz/623945.html

 谁是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http://s.yingle.com/w/xz/623944.html

 暂停行政拘留的情形

http://s.yingle.com/w/xz/623943.html

 一起行政处罚案研析

http://s.yingle.com/w/xz/623942.html

 行政拘留的后果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41.html

  起诉的期限 http://s.yingle.com/w/xz/623940.html 申请法

行的期

http://s.yingle.com/w/xz/623939.html

  再审申请书的格式 http://s.yingle.com/w/xz/623938.html 行政拘

留的区

http://s.yingle.com/w/xz/623937.html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行政诉讼 http://s.yingle.com/w/xz/623936.html

 行政拘留保证人的条件

http://s.yingle.com/w/xz/623935.html

 构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http://s.yingle.com/w/xz/62393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报酬的期限

http://s.yingle.com/w/xz/623933.html

 为什么有人称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 http://s.yingle.com/w/xz/623932.html

 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w/xz/623931.html

 德兴“四抓”提高行政案件质量

http://s.yingle.com/w/xz/623930.html

 违法所得的认定办法

http://s.yingle.com/w/xz/623929.html

 三部委被诉后公开信息清华女生拟撤诉 http://s.yingle.com/w/xz/623928.html

 单位被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赔偿需交多少钱 http://s.yingle.com/w/xz/623927.html

 行政诉讼法第1章第4节标题:审理原则 http://s.yingle.com/w/xz/623926.html

 行政机构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http://s.yingle.com/w/xz/623925.html

 无争议而不作合法性审查的经济合同 http://s.yingle.com/w/xz/623924.html

 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2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 http://s.yingle.com/w/xz/623922.html

 被治安拘留算结案了吗

http://s.yingle.com/w/xz/623921.html

 全国首例起诉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一审被驳回 http://s.yingle.com/w/xz/623920.html

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19.html

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简述

http://s.yingle.com/w/xz/623918.html

 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有哪几类

http://s.yingle.com/w/xz/623917.html

 谁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http://s.yingle.com/w/xz/623916.html

 解除行政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xz/623915.html

 国航将启动法律程序起诉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http://s.yingle.com/w/xz/623914.html

 判决书上追缴违法所得如何执行

http://s.yingle.com/w/xz/623913.html

 行政诉讼庭审规定 http://s.yingle.com/w/xz/62391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房产期限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11.html

 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作出处理 http://s.yingle.com/w/xz/623910.html

 提前解除行政拘留合法吗

http://s.yingle.com/w/xz/623909.html

 为什么说行政立法之不足得不到有效的弥补 http://s.yingle.com/w/xz/623908.html

 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07.html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xz/623906.html

 行政强制执行告诫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w/xz/623905.html

 般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如何 http://s.yingle.com/w/xz/623904.html

 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许可事项监督了解 http://s.yingle.com/w/xz/623903.html

 新田县法院行政审判重协调促和谐 http://s.yingle.com/w/xz/623902.html

 公证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http://s.yingle.com/w/xz/62390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国家法律对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http://s.yingle.com/w/xz/623900.html

 有行政管理权是否就一定有行政处罚权 http://s.yingle.com/w/xz/623899.html

 乘客购买动车二等票坐餐车起诉铁道部胜诉 http://s.yingle.com/w/xz/62389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