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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20-75235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6 15:13: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附件一:

《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内外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人才培养情况。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第二篇: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53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和推进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需要。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大中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我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负责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申请认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全省同行业或同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前列,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单独立账;

(四)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五)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体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已被所在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年以上;

(七)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技术产业或欠发达地区不低于1亿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总数不低于50人,其中欠发达地区不低于30人(详见附件4)。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一)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有走私违法行为的;

(二)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因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三)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四)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五)被撤销其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

第六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市或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

2.《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

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Ⅶ502、Ⅶ503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4.企业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5.市、县(市、区)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按照《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综合评审。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审核,择优确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上报申请认定材料截止日起,70个工作日内颁布。

第三章评价

第九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受理评价截止日期为评价年的5月15日。

第十条评价程序:

(一)经认定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评价期内向企业注册地的市或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提交如下评价材料:

1.《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2);

2.《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

3. 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Ⅶ502、Ⅶ503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4.企业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5.市、县(市、区)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当地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评价材料和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依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通过实地核查和材料核查的方式对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数据核查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评价报告予以审核确认,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实行评分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间为合格,但对评价得分介于60分至65分(含65分)的予以警告。

(三)评价得分低于6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或报送材料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从上报评价材料截止日起,70个工作日内颁布。

第四章调整与撤销

第十三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更名需变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名称的,凭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当地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第十四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原因需变更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的,应由新的依托单位按认定要求重新办理认定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时间可连续计算,原依托单位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保留。

第十五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重大调整或因受不可抗拒外部因素影响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当地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评价不合格的;

(二)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技术中心资格的;

(三)所在企业有偷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

(四)所在企业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等违法行为的;

(五)所在企业有挪用财政扶持资金行为的;

(六)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第十七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对调整或撤销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审核确认并与评价结果一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管理与政策

第十八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确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

(二)组织并受理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三)指导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四)会同相关部门公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结果。

第十九条省财政主管部门对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扶持,并对其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税务部门对申请认定和已认定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存在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核查,核查具体要求由省税务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海关部门对申请认定和已认定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存在走私行为进行核查,核查具体要求由海关部门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已认定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报表。有关报表格式及要求由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企业报送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评价材料以及相关报表,内容数据应真实可靠。

第二十四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择优推荐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二十五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研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各类科技创新计划,对评价为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市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政策,开展市(部门)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并纳入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发布的《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贸技术〔2005〕64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和杭州海关负责解释。

第三篇: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二)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四)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五)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公司自建立了电子信息化技术平台以来,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公司内部的Intranet网络建设以及相应设备的培植工作;在产品设计方面,采用了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设计(CAPP)、产品数据管理(PDM)和二维管束参数化设计等系统,完成产品设计的信息化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采用ERP系统,功能上覆盖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完成了企业管理的全面信息化和集成化。经过几年的努力,公

—1— 司的信息化工程已经初见成效,给公司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提高了产品设计的快速响应能力,缩短供货周期,CAD普及率达到80%,使产品设计周期缩短了30%以上,CAPP的应用也大大地提高了工艺水平,使企业较好地适应市场交货期短的需要,给企业生产组织、加强资金周转创造宽松的条件。

2.实现生产监控功能,为生产指挥和决策及时提供可靠信息,通过生产计划体系的建立,能够合理配臵企业内外部供应、需求和各种资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生产计划。保证各生产部门、工序间的衔接,使生产管理层次和工作流程大大简化,降低库存,节省资源,达到均衡生产,并保证了产品生产的整套性,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应变能力。过去生产部门制定一个产品的生产计划需要两天时间,现在不到半天就能完成。

3.物料采购限价,价格监控,降低采购成本。建立起采购、检验、入库、定价、核算的物料进厂流程,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强化比价采购和全过程的现场监控,强化流程各个职能相互分离,互相制约,从而降低了成本。

4.完成产品标识,实现管理跟踪。通过条码的使用和质量检验系统的应用,能够规范企业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管理跟踪,做到精确、准确、正确,能够解决企业的产品标识问题,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程跟踪,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保证,同时对工人的实际完成工时和质量跟踪到底,也完善了对员工的绩效考核。

—2— 5.信息共享,提高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能够实现信息的共享、协调一致,减少中间的大量重复录入环节,提高效率,提高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正确性和及时性,支持领导及时准确的决策。

6.加强了知识管理。在信息化手段的支持下,将企业的战略、管理、运营、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经验固化为企业的知识,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知识的积累和运用,不仅能够提高效率,优化运营,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效益,更能够有效的防范核心人员流失造成的企业风险。

(六)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技术人才是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最大的优势。公司着眼于现有人力资源的前提下,提出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开发、使用的新思路。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结构调整,通过优化干部队伍、专业技术队伍,使公司有限的技术管理人才得到了合理的培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拔使用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事业心和创新进取精神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领导岗位上。实现了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动。公司领导对科技人员非常重视和关心,在技术人员工资岗位不变的情况下,技术中心再拿出一部分资金,给工程技术人员做项目研发和非标设计资金补贴。对工程技术人员采取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按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创新程度、工作质量及工作量等综合指标,由综合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合理的进行资金分配。使中心的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形成了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凝聚力。技术中心在现有的条件下,给科技人员创造一个较好的有事干、干成事的工作环境。技术中心非常重

—3— 视公司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公司的发展,需要技术人才和知识的更新。所以,加强人力资源培训教育是关键。本着按需所求,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派技术骨干人员出去到外面学习,再请专家到公司给技术人员讲课。注重实效,培养了一批适合公司发展的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为加强技术工人队伍的建设和鼓励广大技术工人立足本岗位学技术,提高工人的实际操作水平和技术水平,中心内部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他们以岗位进行培训。充分提高技术工人的骨干作用和创造力。公司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职工队伍,更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使公司产品的水平和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保持先进和领先地位。

(七)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4—

第四篇: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的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期目标。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图(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研究开发部门、试验、检验部门等)。

(2)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及各部门职责。

(3)技术中心人员编制(包含具体人员编制数、主要人员名单、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三)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与大学院校共建实验室或研发机构等)

(四)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五)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等。重点编写研发周期三年以内的项目情况,产学研合作项目情况,当年研发项目情况(当年指2012年)。

(六)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三年内)及经济效益。

三、市工信委推荐意见

第五篇: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认定)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优势。

3、企业对本区产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知识产权运用、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等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三年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复核)

已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交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报告近年来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1、简要分析企业所在行业创新趋势和特点,以及企业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建设、国际化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等。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重点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5、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6、下一步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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