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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0-75191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6 09:09: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把好入库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关,保证购进产品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防止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入库销售,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购进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验收。

三、职责: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验收员凭购进部开具的产品验收通知单,依照产品的法定质量标准、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所规定的质量条款、送货凭证等,对购进医疗器械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逐批验收。2.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包括产品的外观检查和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及合格证明的检查。

3.验收应在待验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货到后24小时内)。4.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贵重产品应逐件取样)。验收完毕后尽量恢复原装。

5.验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其《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检验报告书》、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海关批准的进口手续。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的原印章。6.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医疗器械产品,不得验收入库。8.验收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严格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9.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产品时,应及时通知质管部复查处理。

10.验收结束后,验收员应按规定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相关记录 1 产品验收通知单 2 验收记录

第二篇: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产品验收管理制度

验收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及供货合同对于购入产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各项检查要完整,规范,并且要有记录。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在医疗器械入库凭证上签字。

查验项目应包括: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是否与进货凭据一致。产品存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干净整洁。产品的完整性。产品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进口医疗器械应该具有完好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由于经营的是植入类的导引导管等需要特殊处理的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局令第24号》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企业建立无菌器械质量跟踪制度,做到从采购到销售能追查到每批产品的质量情况。购销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购销记录应有:购销日期、购销对象、购销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日期、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等。

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可使用权限过后二年以上。

第三篇: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是把好验收医疗器械质量关,保证进货数量准确,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本单位。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购进医疗器械的验收。

3.职责:验收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4.内容:

4.1医疗器械验收工作应在与其储存条件相符的待验区或合适的区域进行,并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查。

4.2验收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的法定质量标准、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中的质量条款以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的每一个医疗器械品种进行逐批、逐次的验收。

4.3验收员根据原始凭证,对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核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包装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是否与单据相符。

4.4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还包括医疗器械外观性状的检查和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4.1医疗器械外观的性状检查包括色泽、发霉异物、包装有无破损等。

4.4.2医疗器械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局10号令《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规,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4.4.3每批医疗器械应当有加盖企业印章的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注册证书及其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

4.5验收员在验收医疗器械时应做好验收记录,并签字保存备查。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生产厂商、数量、到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产品注册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名等项内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

4.6验收工作中发现质量有疑问或资料不全、手续不清的医疗器械,应予以拒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7验收合格可入库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保管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医疗器械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二、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1.购置植入性医疗器械必须先查验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2.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

3.产品的质量保证条款(包括保险方式),但必须明确可操作执行,排除承诺人能力范围之外的承诺。并将质量保证条款以适当形式告知病人。质量保证条款的签章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1)由生产者签章;(2)由生产者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表处签章;(3)生产者委托在中国负责代理销售产品单位签章,委托书中应明确

“委托×××单位负责完成在中国的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质量由生产者负责”等内容。

4.在采购时,应统一采购,建立登记制度,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5.产品验收:产品应有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程度作出记录。

6.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时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医疗器械使用验收单,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并将所有资料(1)(2)之外,作为病人病历档案一起完整地保存。

7.有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植入医疗器械,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上台参予手术等,必须核准其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人。

8.由于植入性医疗器械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第四篇: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工作。

三、验收员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记录,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核对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项目,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

四、验收工作中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五、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六、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七、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

(二)、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产品商品名称的标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八、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九、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拒收,并进行系统锁定报质管部处理,由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事宜。

十、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凭总部开票员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验收员按照购进商品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报质管部。

十一、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二、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进行系统锁定由业务部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出库。

十三、当验收查对合格的,验收人员进系统点单,并在入库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十四、保管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的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

第五篇: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质量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地市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3.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程序对到货医疗器械进行逐批验收。

4.到货医疗器械应存放于待验区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医疗器械应在到货后当天验收完毕。

5.验收医疗器械应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管理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6.质量验收:

6.1依据:依据为法定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有关条款。6.2检查医疗器械的包装、外观是否合格。包装、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产品标准编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及其他相关内容等;限期使用的产品是否标明有效期限;一次性使用产品是否注明有“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已灭菌产品是否注明灭菌方式、“已灭菌”字样或标记及灭菌时间。

6.3进口医疗器械,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以中文注明医疗器械的名称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供货方应提供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6.4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明。

6.5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清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6.6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按销后退回医疗器械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7.限期使用的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保质期),一般情况有效期(保质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不得验收入库。8.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处理。9.验收员应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记录均应由验收员签字或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保质期)二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验收后的医疗器械,验收员应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入库清单”上签字,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识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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