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现代国际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前 期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协 议
xxxxxxxx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xxxxxxx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成立、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本物业名称:xxxxxxx(下简称物业)
乙方所受让(租赁)的房屋合同编号:
乙方所受让(租赁)房屋基本情况(下述各面积均为预测面积):
类
型:办公楼及商场
坐落位置:xxxxxxxxxx号
座,实际
层(电梯编号
层),室。
建筑面积:
㎡(以房管登记面积为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手册》(在乙方领房时提供),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现代国际大厦有关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以及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按约定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签订《业主公约》,在乙方领房时与之订立《现代国际大 1 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消防安全协议书》等有关文本或协议合同。
10、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合理收取费用。
12、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自本协议终止时起30日内,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实施大厦具体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用户手册》及《重要事项约定》的规定。
4、依据本协议以及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泊位费等,承担乙方自用部分产生的费用(如水、电、电话、空调、网络等,按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收取)。
5、领房时,和甲方签订《现代国际大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消防安全协议书》等有关文本或协议合同。遵守有关装饰装修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6、不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擅自安装防盗栅栏或在自用花园、阳台、露台等处内乱搭、乱建。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出租)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租用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手册》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因甲方维护修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通过或临时使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11、不得擅自将本物业改为非办公用途。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是指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配电房、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上下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甲方及乙方予以配合。
四、环境卫生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保洁、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4、绿化养护。
五、安全防范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2)24小时门岗执勤;
(3)24小时巡逻检查;
(4)周界报警及闭路电视监控等;(5)消防安全监控及防范。
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限速、限重、限高;(2)禁鸣;
(3)车辆停放管理。
2、责任
(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2)保持小区安静;
3(3)确保出入口畅通;(4)维护交通安全。
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乙方在领房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现代国际大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消防安全协议书》等有关文本或协议合同。
2、甲方要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3、甲方对乙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乙方装修应符合国家建设部、浙江省、杭州市装修管理办法及《重要事项的约定》等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物业有关房屋装饰装修制度的规定。
八、消防管理
1、内容
(1)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和易燃物品的管理;(2)24小时消防监控;(3)消防宣传。
2、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不失效;(2)消防通道畅通;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及人员疏导。
九、公共绿化
1、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等绿化养护;(2)清理公共绿地;(3)除虫和必要的补种。
2、责任
(1)及时养护,保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3)绿化少虫害。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2、维护大厦建筑设计上统一美观的风格。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灭虫及消毒。
四、公共绿化
1、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2、美观协调;
3、绿地整洁,不被非法侵占。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按规定停放;
六、安保
1、统一服装,持证上岗;
2、文明值勤;
3、物业管理区域内无重大刑事责任案件、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小修:及时修理,二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2、急修:24小时内采取必要措施,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外墙清洗费及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乙方缴纳费用周期:首期预付六个月,以后每三个月首月的10日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开具正规的财务票据。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按建筑面积: xxxxx元/月/㎡(含公共能耗费)
三、乙方从开发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约定的领房之日起计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的,由乙方按物管费标准的xx﹪比例向甲方交纳。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由承 租人缴纳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地下机械停车泊位使用费xxxx元/月/辆;
二、临时停车,按x元/小时/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三、泊位维护费:xx元/月/辆。
四、乙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其它有偿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第六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浙江省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批准,由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由业主大会决定续筹方式。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七条
保险
一、乙方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物业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他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物业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门牌、标识)。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费用,并按多收费用支付每天2‰的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有关费用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2‰加收滞纳金,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需采取紧急措施的,乙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现代国际大厦业主委员会成立且重新签约之日,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柒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xxxxxxxx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代表人:
乙方(章):
代表人:
****年**月**日
第二篇:最新上上国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Contents目录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0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02 委托服务内容与标准……….02 物业服务费用……………….02 物业的使用维护…………….03 专项维修资金……………….04 双方权利义务……………….04 违约责任…………………….05 其他事项…………………….06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西安雁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业主):
为了加强对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上上国际”正常办公秩序,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签定本协议。第二条 乙方所购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西安雁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类型:
商业
写字楼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座落位置:西安市太白南路甲字6号上上国际
层
室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第二章 委托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水、电、城市生活垃圾费的代收代缴;其它特约有偿服务。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甲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
1、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办公:
3.6
元/㎡*月;商铺:4.8元/㎡*月
上述物业服务费用未包括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2、电梯维护运行费;
1---5层:0.45元/㎡·月;5层以上:以0.45元/㎡·月为标准,每增加一层加收0.02元/㎡·月。
3、车辆停放费:
地下车库车位:乙方自购车位:150.00元/个·月;
临时停车:按3.00元/小时计费。
4、装饰装修管理质量保证金:
<70㎡,2500元/户 ≥70㎡,3000元/户
监管服务费:2.00元/㎡。
5、装修建筑垃圾清运 :(业主自行运到垃圾指定存放点)
房屋建筑面积50㎡以下300.元/户;
房屋建筑面积50—70㎡400元/户 房屋建筑面积70—90㎡500元/户 房屋建筑面积90㎡及以上600元/户
乙方自行拆除非承重墙体,按50.00元/㎡另行收费。
6、其它代收代缴费用: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0㎡以下户型0.80元/㎡*月,51—100㎡户型为0.70元/㎡*月;101㎡以上户型0.6元/㎡*月。
(2)水、电、供暖费、空调制冷费由甲方按照政府现行标准加上本建筑共用设备和系统实际运行、维护等能耗另行收取;
(3)数字电视、电话、网络接入等,由乙方在相关部门自行办理;
(4)以上费用标准发生政策性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第七条 维护责任及费用
1、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保修期
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应当通过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不得计入 物业服务成本;
2、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可委托甲方对其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提供有偿
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数字电视、网络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 的维护,由其供应单位承担。
第八条 计费起始时间
乙方所购买房屋办理收房之日开始计费,预交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电梯运行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 有关各项物业费用的交纳
1、乙方应提前缴纳下一季度费用;
2、每季第一月1—5日为集中缴费日,缴费地点为物业客户服务部;
3、乙方转让物业,应与甲方结清有关各项费用;
4、乙方将物业出租或交付他人使用,其应承担的各项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缴纳。乙方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实际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但乙方应将此约定送甲方备案并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条 未按时足额交纳有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和处理
1、若乙方欠费期超过2个月,甲方可以进行公示通报;
2、若乙方欠费期超过3个月,甲方将对其停止物业服务,并可以提起诉讼。甲方因向乙方追缴有关物业费用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交通费、查询费、诉讼费、滞纳金、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予以必要配合
第十二条 乙方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公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乙方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以配合。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在使用物业的过程中,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及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应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责任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整改及应急维修义务,甲方可代为整改或维修,整改及维修发生的费用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五条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乙方确需合理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道路、场地的,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道路、场地的损坏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须与甲方签订书面的《房屋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就有关事项进行约定,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五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维修资金:
1、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物业公
共装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中的剩余部分应
当结转受让人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
2、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3、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
4、监督甲方履行本协议,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遵守《管理规约》和本协议,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物业服务费用;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相关约定
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8、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
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装饰装修房屋时,应签定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10、乙方出售、转让、抵押或者馈赠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与甲方
签定本协议;
11、不得将鞋柜、拖把、自行车、杂物、鞋子等物品放置在户门外,占用楼内公共区
域(公共走廊、楼梯、通道);
12、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造
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区域内自主开展物业经营服务活动,并向乙方和使用人收取服务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3、向乙方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乙方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
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4、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5、对乙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和物业使用方面
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告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6、协助有关部门做物业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在采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7、乙方和物业实际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及本物业区域内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
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和以下措施;
(1)禁止其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2)对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及堵塞消防通道、擅自侵占、放置在公共场地部位的可疑
物品或障碍物予以清除或搬离;
(3)为避免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公共利益及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设备等造成的损害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
(4)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5)代表全体业主向未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追讨,并有权停止对其的物业服务,必
要时可提起法律诉讼;
(6)其它法律允许的行为。
8、不得改变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
9、提供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养护等有偿服务;
10、接受乙方、物业实际使用人、开发单位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不断完善管
理服务。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 二十 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及《管理规约》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的服务达不到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3‰的比例交纳滞纳金。三个月后仍未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对其停止物业服务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或给乙方造成损害、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且事先已告知(以张贴公示方式视
为告知)乙方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 成损失的。
3、非甲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数字电视、网络及其它设施设备运
行障碍,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4、其它非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5、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火灾、漏气、水管爆裂、求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
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 违反本协
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甲方:
代表人:
年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约定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身份证号:
月
日
****年**月**日
第三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乙方:购房人(业主):
根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取得了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权。现以与******置业有限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依据,制定本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并与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正式接管小区物业服务之日止。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类型:
座落位置: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制止乙方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行为;
5、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计划;
8、每年底向乙方公布房屋设备运行费、维修费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字确认《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各项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须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安排受让方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公共区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排雨/排污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景观、湖泊、道路、路灯、文化体育场所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收集(不上门收集)等服务;
2、室外公共绿地养护。
四、保安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具体工作内容:
1、提供安全防范服务(包括门卫值勤、安全巡视、安全监控与消防管理);
车辆管理服务(包括泊位管理、停车管理与交通秩序管理);保安应急处
理服务(包括火警事故、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
2、不承担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
五、交通秩序
1、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请停放于别墅车库内;
2、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小区,按小区内指示标志行驶。
六、房屋装修管理
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执行。
第三条物业服务质量
一、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1、设施设备运行、使用、维护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保持设施设备完好;
3、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4、设备按设计要求正常运行,不自行降低设备运行指标。
二、共用部位管理
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养护,保持完好。
三、环境卫生
1、道路等共用场地每天循环保洁;
2、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四、绿化
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斑秃;
2、保持绿地清洁。
五、保安、消防、车辆
1、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文明值勤,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2、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
案;
3、机动车辆进出登记。
六、报修:
小修:接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工作完毕做到工完料清。
急修:接报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工作完毕做到工完料清。
七、小区照明系统的照明度保持交付使用时的形象,灯罩定期擦拭。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自入伙通知单通知的交付次日起;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物业服务企业的人事费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保安、保洁、公共区域的绿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法规规定的所有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别墅: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收取(物价局申报核准价为每平方米****元),该收费标准实行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起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另定。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按季度预先交纳,每季度首月20日前为交纳期限。
五、乙方房屋空置,需提前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按70%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产生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物业其它有关费用。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甲方为方便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而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项目见《****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保修期已过的维修养护,由甲方参照政府规定进行收费。
第六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无锡市的有关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办理进户手续时
二、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物业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三、维修基金续筹,维修基金的余额用至首期维修基金的30%时,维修基金暂缓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再次筹集,再次筹集后的维修基金余额不得少于首期维修基金数额。
第七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可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按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实际应交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数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无锡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六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与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正式接管小区物业后失效。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本《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述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日
第四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计划;
8.每___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机动车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五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 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服务。本物业名称:_中航格澜阳光花园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深(宝)预买字(—)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号、位置 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 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和《装修管理责任书》 ;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 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
,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协义;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 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外观整洁、完好; 2.空调、防盗网安装统一有序,无违章搭建。
二、设备运行: 1.各类设备运行正常,有专业人员管理、维护; 2.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专业人员管理、维护; 2.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四、环境卫生: 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 2.垃圾日产日清。
五、绿化: 1.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2.修剪整齐、美观。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车辆停泊有序,交通秩序有序,24 小时管理; 2.无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七、保安; 1.安全保卫制度健全、落实,统一着装、管理有序; 2.无因物业管理企业责任造成的刑事案件。
八、消防:
: 1.消防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制度落实; 2.小区内公共区域无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不超过 24 小时。急修,维修人员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
2.商业区内车辆临时停放或按月存放,按照深圳市社会公共类停 车场的市场调节价执行。非机动车 1.在住宅区内指定位置且有专人管理的,自行车按月停放,每月 10 元;
二、特约服务费用:按照市场调节价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