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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条例(精选)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20-9913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1 01:14: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告法条例(精选)

新闻广告,就是在用户和消费者看来是新闻报道,但从宣传过程和实质条件上看却是广告,即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

具体表现为:

1、以新闻发布会形式,介绍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

2、以新闻采访的形式,通过采访人或被采访人之口,说出企业商品或服务的特点;

3、以播放专题片方式,集中介绍出资企业的企业情况、经营方针、产品商标等有关情况等。

报刊以文章形式发布的广告均应标明广告标记,以下情形属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1、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其他非广告标记刊登广告文章,尤其是所报纸软文广告。

2、关于商品、服务和经营者的相关文章中含有企业事业单位详细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法,未标明“广告”标记的。

3、虽标明广告标记,但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的文体形式发布的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利用新闻研究报道形式介绍医疗机构及其服务,如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电话号码或其它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因发表有关医疗机构报道的同时,在同一媒体同一时间(时段)发布该医疗机构广告的,即使发布者声称未收取费用,也应认定为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

第三条 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三)军队特需药品;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五)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第四条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第七条 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

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

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

第八条 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第十条 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

(四)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五)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六)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

(七)含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

(八)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第十二条 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二)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三)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四)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

(五)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

第十三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不得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药品广告宣传。

第十五条 药品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

药品广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

第十六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第三条 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到期作废。

第十六条 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第二十条 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第三十条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为“X药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X药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X药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为由10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审查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第五条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应在广告中标明“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八条 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必须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第十条 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

(三)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或其他治疗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对比;

(四)在向个人推荐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使用超出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以外的专业化术语或不科学的用语描述该产品的特征或作用机理;

(五)含有无法证实其科学性的所谓“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六)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七)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

(八)声称或暗示该医疗器械为正常生活或治疗病症所必须等内容的;

(九)含有明示或暗示该医疗器械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的需要,能帮助改善或提高成绩,能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能增高、能益智等内容。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所导致的危害,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或所患疾病产生担忧和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二)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三)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

(四)含有表述该产品处于“热销”、“抢购”、“试用”等的内容。

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不得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医疗器械广告宣传。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第六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

(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四条 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在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

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的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和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六条 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发布关于防治农、林、牧业病、虫、草、鼠害和其他有害生物(包括病媒害虫)以及调节植物、昆虫生产的农药广告,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第三条

农药广告审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农药登记规定》及国家有关农药管理的法规;

(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行政法规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广告审查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对农药广告进行审查。

第五条 通过重点媒介发布的农药广告和境外生产的农药的广告,需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农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后,方可发布。

其他农药广告,需经广告主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异地发布,须向广告发布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八条

农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一年。

农药广告审查标准

四、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

五、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

六、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七、农药广告中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

八、农药广告中不得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

九、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十、农药广告中不得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下简称烟草经营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

第三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第四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第五条 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 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 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第六条 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吸烟形象;

(二)未成年人形象;

(三)鼓励、怂恿吸烟的;

(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第七条 其他商品、服务的商标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该商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商品名称、服务种类,并不得含有该商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

第八条 在各类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中,凡利用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为活动冠名、冠杯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带有冠名、冠杯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

第九条 烟草经营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下列广告时,不得出现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 装、装潢。出现的企业名称与烟草商标名称相同时,不得以特殊设计的办法突出企业名称。

(一)社会公益广告;

(二)迁址、换房、更名等启事广告;

(三)招工、招聘、寻求合作、寻求服务等企业经营广告;

(四)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首尾处出现的鸣谢单位或者赞助单位名称;

(五)报纸、期刊报花、栏头上标明的协办单位名称。

第十条 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忠告语必须清晰,易于辩认,所占面积不得少于全部 广告面积的10%。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广告,是指含有酒类商品名称、商标、包装、制酒企业名称等内容的广告。第五条 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酒类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经营,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第六条 酒类广告应当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医疗作用的酒类商品,其广告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进行管理。

第七条 酒类广告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鼓动、倡导、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饮酒的动作;

(三)未成年人的形象;

(四)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

(五)诸如可以“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不科学的明示或者暗示;

(六)把个人、商业、社会、体育、性生活或者其他方面的成功归因于饮酒的明示或者暗示;

(七)关于酒类商品的各种评优、评奖、评名牌、推荐等评比结果;

(八)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科学、不真实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在各类临时性广告活动中,以及含有附带赠送礼品的广告中,不得将酒类商品作为奖品或者礼品出现。

第九条 大众传媒媒介发布酒类广告,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一)电视:每套节目每日发布的酒类广告,在特殊时段(19:00——21:00)不超过二条,普通时段每日不超过十条;

(二)广播:每套节目每小时发布的酒类广告,不得超过二条;

(三)报纸、期刊:每期发布的酒类广告,不得超过二条,并不得在报纸第一版、期刊封面发布。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新资源食品是指以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者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生产的食品。

特殊营养食品是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第三条

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

《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以及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第六条

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第七条

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第八条

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第九条

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第十条

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第十一条

保健食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

第十二条

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第十三条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第十四条

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该食品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份或者特殊营养成份。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广告申请不予受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已经取消的保健功能,该功能的产品广告申请不予受理。

第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

(三)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四)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五)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六)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七)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八)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九)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

(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

(十一)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

(十二)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

(十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

(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十五)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

(十六)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

(十七)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

第九条 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第十条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

第十一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第十四条 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制度,定期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进行汇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应当同时抄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十六条 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为“X食健广审(X1)第X2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X1”代表视、声、文;“X2”由十位数字组成,前六位代表审查的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的序号。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化妆品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办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本办法所称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第三条 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四条 化妆品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条 广告客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应当在广告中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第八条 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三)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

(四)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的;

(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

(六)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

(七)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下列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

(一)在道路、广场、绿地、水域、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地或者非公共场地的空间、建(构)筑物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外表上,利用各种形式设置的户外商业、公益广告;

(二)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或者经营场所设置与其单位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匾额、指示牌等户外招牌广告。

第四条 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灯管办)具体负责本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辖区内沿街道路一层店面店牌店招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市工商局负责户外广告经营资格审查及广告发布内容的登记工作,发放《户外广告登记证》。

城管执法、公安交通、园林、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办法。

第六条 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施设置户外广告:

(一)国家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区域和路段;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纪念性建筑物、教育、文化设施用地范围内;

(三)违章建筑、危房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四)交通标志、信号灯、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五)立交桥、高架桥等各种桥梁及机动车下穿地道(隧道)的内外侧和上下方;

(六)建筑物坡屋顶或不宜改变原有造型的建筑物顶部;

(七)在广场、道路交叉口和铁路道口50米范围内;

(八)测量标志、消防栓、进水井、各类检查井、路灯杆以及闸阀设施周围3米范围内;

(九)桥涵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即大中型桥梁基础周围60米,小型桥梁和桥涵基础周围30米;

(十)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场地与设施。

第七条 利用城市公共视觉空间设置户外广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但店牌店招广告、公益性广告除外。

第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为二年。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后,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主需要延续设置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对广告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应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每年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一次结构安全的技术检测,保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整洁、美观,检测报告应报市灯管办备案。

福州市区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临时性广告,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公共场地以横(条)幅、布幔、充气类拱门、气球、彩旗等形式在户外临时设置的各类商业性、公益性广告。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区(不含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管理。

第四条 市执法局应与市规划、公安交通、工商、建设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总量”的原则编制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禁止在下列设施或区域设置临时性广告:

(一)人行天桥、高架桥、江河桥梁及路灯线杆;

(二)行道树或者公共绿地;

(三)道路交通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标志;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第六条 在下列设施或区域限制设置临时性广告:

(一)除新、旧会展中心广场、金山榕城广场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工业企业工地开工外,禁止在其他区域利用充气类拱门设置临时性广告;

(二)除开业、庆典活动外,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建(构)筑物设置或悬挂横(条)幅宣传标语。

第九条 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期限不超过5日,设置期满后,广告发布者应在一日之内以拆除。

第十一条 依法许可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指定地点、数量、内容发布;

(二)广告材料使用喷绘布制作,广告设置牢固、安全、形体完好,文字规范,字体清晰,式样美观。

(三)标明广告分布者名称和许可证号;设置临时性公益广告,广告发布者可以标注商标标识,但不得标注商品(服务)名称以及其他与企业商品(服务)有关的内容。

(四)不得在建(构)筑物上直接喷绘涂写文字、图形。

第十二条 户外临时性广告发布者应当加强管理,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完好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

第七条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 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二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 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第十四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 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第十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篇:税收法例提要

第一条 所有企事业和公民必须认识和理解,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有了税收,财政收入就有了保障,国家才能进行各种支出,才能将资金运用到经济建设、国防、科技、文教等方面,保证国家的繁荣富强。第二条 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一)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纳税人必须依法照章纳税,不得随便不交或少交,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二)税收的无偿性是从征税形式上来说的,即纳税人缴税过程是一种价值的单向流动,纳税人在缴税的同时,并未有直接得到任何报酬;(三)税收的固定性是从征纳双方关系上说的,即在征税之前,国家就以法律形式将征纳双方关系固定下来,规定课税对象与征收数额的比例,未经国家批准不得随意变动。第三条 几年来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税收主要法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九)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十一)税务代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以上所有法例,都是当前各地制订地方税收法例的依据和准则。所有企事业和自然人都是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现行税收法例来纳税的。对于初步接触税制的读者,如需详细了解纳税运作全过程,请阅读国家有关税法文件和当地税收法例。如需要时还可以参阅吴升文主编的《深圳经济特区纳税实务》一书和其他有关书籍。据此,你就可十分明确地了解到我国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税制以来,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的意义、税收管理的制度以及接近国际惯例进行缴税纳税运作的全过程。

第三篇:人物描写方法例析

小说的各种描写手法(1)肖像描写

肖像描写又称外貌描写。它主要是指对人物的身材、容貌、姿态、服饰、仪表、风度、生理特征等的描写,肖像描写是人物形象描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

成功的肖像描写,能在读者的想像中形成鲜明生动的形象,使读者仿佛看到了人物的音容笑貌,并由表及里地想像到人物的思想和性格。果戈理说过:“外形是理解人物的钥匙”,老舍也认为“人物的外表要处,足以烘托出一个单独的人格。”由于人物的外貌往往与他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个人经历、性格爱好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成功的肖像描写,不仅能绘声绘色,使人物栩栩如生,而且还可以起到反映人物活动的时代特点,突出作品主题,引出故事情节,透露人物在特定场合下隐蔽的精神世界等方面的作用。

肖像描写方法有多种多样。它可以选择各个不同的观察角度,以表现人物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职业、不同的际遇、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性格,以及不同的生理特征等等。它可以一次基本完成,也可以在行文过程中分多次逐步展开。作者既可以在不同场合反复描写人物肖像的同一特点,在反复中进行强调,也可以在同一场合描写一个人物在肖像上的多方面特点,或者不同人物肖像的不同特征,以形成对比,加强效果。可以作静态的摹写,也可以作动态的描绘。可以采用精雕细刻的工笔描写,也可以采用简笔勾勒的白描。可以从正面描写,也可以从侧面描写;还可以借助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进行形象性的描摹。

总之,肖像描写的方法,是并无一定之规的。但是,成功的肖像描写却不外乎:

一、写出了人物的外貌特征;

二、展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因此,在肖像描写中要注意:

切忌“脸谱化”。社会是复杂纷繁的,生活中的人物肖像是多彩多姿的,这就决定着文学作品中的肖像也不应该是单调划一的。肖像描写如果千人一面或因袭他人,那就会失去意义和作用。

切忌“平板化”。不能从头到脚,不分主次地描绘人物外貌。要抓住最能表现人物性格特点、内心世界的外貌特征,或突出重点,或以点带面,否则“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鲁迅语)

切忌“表面化”。外貌描写只是手段,塑造人物形象方是目的。鲁迅笔下的阿Q如果“戴上一顶瓜皮小帽”,虽然生动,但却“失去了阿Q”。对人物外貌的描写,应该尽量符合人物的身份,反映人物的经历,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使肖像描写成为形象塑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进而起到深化主题的作用。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人物描写辞典》,海峡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示例]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特别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己的脸正如同他爱自己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像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老舍:《骆驼祥子》

他短小臃肿,外表结实,生就运动家般的骨骼。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异乎寻常地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赛似“梅杜斯头上的乱蛇”。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它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微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光才大张起来,在眼眶中旋转,那才奇妙地反映出它们真正的思想。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向天凝视。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但下唇常有比上唇前突的倾向。牙床结实得厉害,似乎可以磕破核桃。左边的下巴有一个深陷的小窝,使他的脸显得古怪地不对称。

罗曼·罗兰:《贝多芬传》

至于体格,他身高五尺,臃肿,横阔,腿肚子的圆周有一尺,多节的膝盖骨,宽大的肩膀;脸是圆的,乌油油的,有痘瘢;下巴笔直,嘴唇没有一点儿曲线,牙齿雪白;冷静的眼睛好像要吃人,是一般所谓的蛇眼;脑门上布满皱裥,一块块隆起的肉颇有些奥妙;青年人不知轻重,背后开葛朗台先生玩笑,把他黄黄而灰白的头发叫做金子里搀白银。鼻尖肥大,顶着一颗布满着血筋的肉瘤,一般人不无理由地说,这颗瘤里全是刁钻捉狭的玩艺儿。这副脸相显出他那种阴险的狡猾,显出他有计划的诚实,显出他的自私自利,所有的感情都集中在吝啬的乐趣和他唯一真正关切的独养女儿欧也妮身上。而且姿势,举动,走路的功架,他身上的一切都表示他只相信自己,这是生意上左右逢源养成的习惯。所以表面上虽然性情和易,很好对付,骨子里他却硬似铁石。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

(2)动作描写

描写人物富有特征性的动作,以表现人物的性格、品质、身份、地位、处境、状态,叫做动作描写。

动作描写是刻划人物的重要方法之一。人物的每一行动都是受其思想、性格制约的,因此,具体细致地描写某一人物在某一情况下所作出的反应──主要是动作反应,就势必显示出了这一人物的内心活动、处世态度、思想品质。成功的动作描写,可以交代人物的身份、地位,可以反映人物心理活动的进程,可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有时候还能推动情节的发展。

老舍说过:“描写人物最难的地方是使人物能立得起来。我们都知道利用职业,阶级,民族等特色,帮忙形成特有的人格;可是这些个东西并不一定能使人物活跃。反之,有的时候反因详细的介绍,而使人物更死板。我们应记住,要描写一个人必须知道此人的一切,但不要作相面式的全写在一起;我们须随时用动作表现出他来。每一个动作中清楚的有力的表现出他一点来,他须越来越活泼,越实在。……这样,人物的感诉力才能深厚广大。”这就是说,只有成功地描写了人物的动作,才能使读者真切地感到作者笔下的是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活人,人物的精神世界才能得以充分的展示,形象才能真正站立起来。

动作描写同样要求生动、具体、细致。要完整地描绘每一动作的前因和后果,表现动作发生、发展乃至结束的过程,使读者获得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印象。要充分表现出人物的动态,使人物在一系列动作中显露出独特的个性和内在的思想,进而使形象显得更加丰满、完整、立体化。

动作描写的范围很广。诸如日常生活中的动作,生产劳动时的动作,文娱体育中的动作,军事活动时的动作,无所不可。但是,无论描写何种动作,其目的都是为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作品主题服务。因此,动作描写切忌漫不经心,信手拈来,为描写而描写。要力求避免东鳞西爪,杂乱无章,动作游离于人物性格之外;还要防止动作相仿,陈词滥腔,表现不出人物的个性特征。

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动作描写,还常常善于选择人物行动的特定场景,在浓淡相宜的背景上描摹独具一格的人物动作,以创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而把人物的动作置于尖锐的冲突、斗争的漩涡之中来进行刻划,则往往更能收到较好的表达效果。动作描写贵在确切生动地表现人物的动态,而肖像、表情等描写则主要是描绘人物的静态。如果能灵活自如地将多种描写手法综合起来使用,以动衬静,以静显动,人物形象就可以真正达到“越来越活泼,越实在”的境地了。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人物描写辞典》,海峡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示例]

禹便一径跨到席上,在上面坐下,大约是大模大样,或者生了鹤膝风罢,并不屈膝而坐,却伸开了两脚,把大脚底对着大员们,又不穿袜子,满脚底都是栗子一般的老茧。

鲁迅:《理水》

他站得累了,想歇一歇,先在一把空椅子上吹了几口气,又郑重地揽起长褂的后幅,恐怕脏了皱了,然后慢慢地坐下来。

叶圣陶:《饭》

“我们应该给云报个信”,佩珠忽然想到这件事情就说了出来。……

“不要紧,让我去!我就去!”慧摇动着头,让她的浓发在脸颊上飘舞。她马上把包裹递给贤,说,“贤,你把这个拿去。”她又对佩珠说:“你叫影回去收拾东西,准备搬家。”

她不等佩珠说别的话,便昂着头,红着脸,甚至带了得意的神情,掉转身子走了。佩珠回头去看她,只见她大步走着,两只手不停地往前后甩,风吹动她的浓发,她的短裙也跟着风飘舞,她好象是被风吹走了一般。

巴金:《电》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使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右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去。

肖红:《回忆鲁迅先生》

(3)语言描写

语言描写是指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对话和独白。

语言描写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成功的语言描写总是鲜明地展示人物的性格,生动地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深刻地反映人物的内心世界,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获得深刻的印象。“言为心声”,不同思想,不同经历,不同地位,不同性格的人,其语言也是不同的。鲁迅曾说过:“如果删掉了不必要之点,只摘出各人的有特色的谈话来,我想,就可以使别人从谈话里推见每个说话的人物。”能够让读者从“各人有特色的谈话”中来“推见每个说话人”,这便是成功的语言描写。

那么,怎样才能使人物的语言成为人物形象塑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呢?

其一,语言要能显示人物的身份,职业,地位,经历。

俗话说:“三句话不离本行。”行话运用适当,人物的身份便自然而然得到了介绍。

其二,语言描写要能够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反映人物的心理活动。语言是思想的直接体现,读者应该从人物独白中清楚地看到人物内心深处的真情实感,行为的动机,追求的目的,行将采取的措施等等。而人物之间的对话,则应该随着情节的开展逐步表现不同性格的人物不同的感情,显示人物之间的内心交流。它虽然不如独白那样直接、坦露,却同样应该使人感受到人物的情感的变化,触摸到人物的心灵深处。

其三,语言描写要性格化。要在描摹语态,叙写对话过程中表现出“这一个”的个性特征来。诸如阿Q的精神胜利,孔乙己的腐迂,周朴园的虚伪冷酷,吴荪甫的狡诈恃强,觉新的委屈求全,虎妞的泼辣粗野,三仙姑的装神弄鬼,李双双的热情爽直等等。做到从“有特色的谈话中”来“推见每个说话人”的具体性格。

其四,语言描写还应用来预示和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或通过语言描写介绍环境或时代背景,或借人物之口作议论以深化主题,使语言描写成为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

最后,语言描写要生动、简洁,力忌八股调、学生腔。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人物描写辞典》,海峡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示例]

酒至半酣,忽阴云漠漠,骤雨将至。从人遥指天外龙挂,操与玄德凭栏观之。操曰:“使君知龙之变化否?”玄德曰:“未知其详。”操曰:“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吞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方今春深,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龙之为物,可比世之英雄。玄德久历四方,必知当世英雄。请试指言之。”

玄德曰:“备肉眼安识英雄?”操曰:“休得过谦。”玄德曰:“备叨恩庇,得仕于朝。天下英雄,实有未知。”操曰:“既不识其面,亦闻其名。”玄德曰:“淮南袁术,兵粮足备,可为英雄?”操笑曰:“冢中枯骨,吾早晚必擒之!”玄德曰:“河北袁绍,四世三公,门多故吏;今虎踞冀州之地,部下能事者极多,可为英雄?”操笑曰:“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玄德曰:“有一人名称八俊,威镇九州──刘景升可为英雄?”操曰:“刘表虚名无实,非英雄也。”玄德曰:“有一人血气方刚:江东领袖──孙伯符乃英雄也?”操曰:“孙策藉父之名,非英雄也。”玄德曰:“益州刘季玉可为英雄乎?”操曰:“刘璋虽系宗室,乃守户之犬耳,何足为英雄!”玄德曰:“如张绣、张鲁、韩遂等辈皆何如?”操鼓掌大笑曰:“此等碌碌小人,何足挂齿!”玄德曰:“舍此之外,备实不知。”操曰:“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玄德曰:“谁能当之?”操以手指玄德,后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

玄德闻言,吃了一惊,手中所执匙,不觉落于地下。时正值天雨将至,雷声大作。玄德乃从容俯首拾曰:“一震之威,乃至于此。”操笑曰:“丈夫亦畏雷乎?”玄德曰:“圣人迅雷风烈必变,安得不畏?”将闻言失缘故,轻轻掩饰过了。操遂不疑玄德。

罗贯中:《三国演义》

女人低着头说:

“你总是很积极的。”

水生说:

“我是村里的游击组长,是干部,自然要站在头里。他们几个也报了名。他们不敢回来,怕家里的人拖尾巴。公推我代表,回来和家里人说一说。他们全觉得你还开明一些。”

女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才说:

“你走,我不拦你。家里怎么办?”

水生指着父亲的小房,叫他小声一些。说:

“家里,自然有别人照顾。可是咱的庄子小,这一次参军的就有七个。庄上青年人少了,也不能全靠别人,家里的事,你就多做些,爹老了,小华还不顶事。”

女人鼻子有些酸,但她并没有哭。只说:

“你明白家里的难处就好了。”

水生想安慰她。因为要考虑准备的事情还太多,他只说了两句: “千斤的担子你先担吧,打走了鬼子,我回来谢你。”

说罢,他就到别人家里去了,他说回来再和父亲谈。

鸡叫的时候,水生才回来。女人还是呆呆地坐在院子里等他,她说:

“你有什么话,嘱咐嘱咐我吧。”

“没有什么话了。我走了,你要不断进步,识字,生产。”

“嗯。”

“什么事也不要落在别人后面!”

“嗯,还有什么?”

“不要叫敌人汉奸捉活的。捉住了要和他拼命。”

这才是那最重要的一句,女人流着眼泪答应了他。孙犁:《荷花淀》

黛玉把花具放下,接书来瞧,从头看去,越看越爱,不顿饭时,已看了好几出了。但觉词句警人,余香满口。一面看了,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宝玉笑道:“妹妹,你说好不好?”黛玉笑着点头儿。宝玉笑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黛玉听了,不觉带腮连耳的通红了,登时竖起两道似蹙的眉,瞪了一双似睁非睁的眼,桃腮带怒,薄面含嗔,指着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了!好好儿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说这些混账话,欺负我。我告诉舅舅、舅母去!”

曹雪芹:《红楼梦》

(4)心理描写

对人物在特定环境中的思想活动和内心世界进行描写,就叫心理描写。

作者塑造人物形象,可供运用的方法是很多的,其目的都是为了展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和性格特征。心理描写的目的也是如此。跟肖像描写、语言描写等方法相比,心理描写能够直接叙写人物的七情六欲,揭示人物灵魂深处的奥秘,把单靠外部形象难以表现的内心感受揭示出来,使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立体化,从而显得更为完整和真实。法国作家雨果说过:“有一种比海更大的景象,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大的景象,那就是人的内心世界。”人的心理活动的复杂多样,决定了心理描写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内心独白。一般使用第一人称。犹如电影中人物思考时的画外音,是倾吐衷肠、透露“心曲”的一个重要手段;

动作暗示。人的动作、行为总是受心理活动的支配,从行动中刻划人物的心理活动,揭示人物在特定环境下的内心世界,是心理描写的又一表现形式;

景物烘托。即绘景而显情。作品中出现的景物,往往是“人化的自然”,渗透了人物的特定心情;

心理概述。又称心理剖析,是作者对人物内心活动的直接描述,一般使用第三人称。由于作者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对人物的内心世界进行剖析、评介,因此不但便于比较细腻地表现人物当时当地的思想活动,还可以有进展地概述人物在一段时间内的感情变化,内心斗争,在行文中比较灵活方便。

心理描写要成为塑造人物形象的有效手段,首先要求抓住人物的本质特征,使心理描写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成为多方面展现人物性格并完成人物形象塑造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要兴之所至,信笔写去,游离了人物而空发议论、徒作感叹,使心理描写成为累赘。

心理描写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不可主观臆造,不可无限制扩大。过于冗长繁琐的心理描写,非但达不到真切感人的目的,反而会令人生厌。只有当它和肖像描写、行动描写、语言描写等多种写作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人物描写辞典》,海峡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示例]

祥子没言语,也没生气。他好像是死了心,什么也不想,给它个混一天是一天。有吃就吃,有喝就喝,有活儿就作,手脚不闲着,几转就是一天,自己顶好学拉磨的驴,一问三不知,只会拉着磨走。

他可也觉出来,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很高兴。虽然不肯思索,不肯说话,不肯发脾气,但是心中老堵着一块什么,在工作的时候暂时忘掉,只要有会儿闲工夫,他就觉出来这块东西──绵软,可是老那么大;没有什么一定的味道,可是噎得慌,像块海绵似的。心中堵着这块东西,他强打精神去作事,为的是把自己累得动也不能动,好去闷睡。把夜里的事交给梦,白天的事交给手脚,他仿佛是个能干活的死人。他扫雪,他买东西,他去定煤气灯,他刷车,他搬桌椅,他吃刘四爷的犒劳饭,他睡觉,他什么也不知道,口里没话,心里没思想,只隐隐的觉到那块海绵似的东西!老舍:《骆驼祥子》

子君不在我这破屋里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在百无聊赖中,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看下去,看下去,忽而自己觉得,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只是耳朵却分外地灵,仿佛听到大门外一切往来的履声,从中便有子君的,而且橐橐地逐渐临近,──但是,往往又逐渐渺茫,终于消失在别的步声的杂沓中了。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穿布底鞋的长班的儿子,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

我便要取了帽子去看她,然而她的胞叔就曾经当面骂过我。

蓦然,她的鞋声近来了,一步响于一步,迎出去时,却已经走过紫藤棚下,脸上带着微笑的酒窝。她在她叔子的家里大约并未受气;我的心宁贴了,……

鲁迅:《伤逝》

林黛玉,不想刚走进来,正听见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些混帐话,要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

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的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的知己,既你我知己,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呢?既有“金玉”之论,也该你我有之,又何必来一宝钗呢?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的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的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泪又下来。曹雪芹:《红楼梦》

(5)景物描写

文学描写的主要对象是人,包括人的生活情景,人的思想感情。世界上,除了人,就是物(人其实也是一种物)。物,包括景物、器物、建筑物等等,这些统称为景物。所以文学描写的对象,其实就是两个方面:人物与景物。至于细节描写、细部描写、场面描写等,都是从不同角度展开的人物描写与景物描写。景物描写的对象,概括地说,凡环绕人的但不是对人的描写,都可以说是景物的描写。具体地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风景描写、风俗描写和风物描写。也可以用绘画用语来表达,那就是:风景画、风俗画和风物画。

风景画的主要内容是自然风景。广义的风景画,包括人工景物,如宫殿、寺庙、园林等。狭义的风景画,主要是指自然风景,如日、月、星、云,高山、大漠、潮汐、雷电等。我们这里采用广义的概念。

风物画的范围,似乎更小一些,主要指人工制造的具有特点的景物与器物。较大的如园林,较小的如金石风物描写,应该有独具的特点。

风俗画,也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风俗画,指能反映某一时代、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或社会集团的社会生活所特有的风俗人情、社会风貌、生活方式的文学作品。例如,可以说《红楼梦》是17世纪中国上层贵族的风俗画。狭义的风俗画,指作品中有关地区的独特的风俗人情、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描写。我们这里所说的风俗画,主要指后者。

[示例]

看看这夜色吧:月亮从中天向下窥视。辽阔的天宇向四边延伸,显得格外地辽阔。它燃烧着,喘息着。整个大地沐着银色的光辉;奇妙的空气又凉爽,又闷热,充满着甜醉的气息,一片熏香的海洋颤动着。非凡的夜!迷人的夜!黑暗中的森林,不动地、灵化了似地耸立着,投出庞大的阴影。池塘显得安详而寂静;寒冽而幽暗的池水被花园的深绿色的围墙阴郁地锁闭住。野樱和西洋樱的处女林畏怯地伸根在清凉的泉水里,当俊美的轻薄儿──夜风来偷吻的时候,树叶就偶或簌簌地发响,好像愤怒和憎恨这种孟浪似的。整个大地睡着了。可是在天空中,一切都喘息着,一切都是奇妙的、庄严的。心里感觉到辽阔和不可思议,一大堆银色的幻象就和谐地在灵魂的深处滋生了出来。非凡的夜!迷人的夜!忽然一切都苏醒了:森林、池塘、旷野。远远传来了乌克兰夜莺的嘹亮的啼声,使人想像似乎月亮也伫停在中天俯耳倾听……好像着了魔似的,村落伏在高岗上打盹。一堆堆的屋宇在月光下显得越发皎洁,越发美丽,它们的短墙越发醒目地在黑暗中凸现出来。歌声停歇了。万籁俱寂。

果戈理:《狄康卡近乡夜话》

端午日,当地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任何人家到了这天必可以吃鱼吃肉。大约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全茶峒人就吃了午饭,把饭吃过后,在城里住家的,莫不倒锁了门,全家出城到河边看划船。河街有熟人的,可以到河街吊脚楼门口边看,不然就站在税关门口与各个码头上看。河中龙船以长潭某处作起点,税关前作终点,作比赛竞争。因为这一天军官、税官以及当地有身分的人,莫不在税关前看热闹。划船的事各人在数天以前就早有了准备,分组分帮,各自选出了若干身体结实、手脚伶俐的小伙子,在潭中练习进退。船只的形式,和平常木船大不相同,形体一律又长又狭,两头高高翘起,船身绘着朱红颜色长线,平常时节多搁在河边干燥洞穴里,要用它时,才拖下水去。每只船可坐十二个到十八个桨手,一个带头的,一个鼓手,一个锣手。桨手每人持一支短桨,随着鼓声缓促为节拍,把船向前划去。带头的坐在船头上,头上缠裹着红布包头,手上拿两支小令旗,左右挥动,指挥船只的进退。擂鼓打锣的,多坐在船只的中部,船一划动便即刻蓬蓬铛铛把锣鼓很单纯地敲打起来,为划桨水手调理下桨节拍。一船快慢既不得不靠鼓声,故每当两船竞赛到剧烈时,鼓声如雷鸣,加上两岸人呐喊助威,便使人想起小说故事上梁红玉老鹳河时水战擂鼓种种情形。凡是把船划到前面一点的,必可在税关前领赏,一匹红、一块小银牌,不拘缠挂到船上某一个头上去,都显出这一船合作努力的光荣。好事的军人,当每次某一只船胜利时,必在水边放些表示胜利庆祝的五百响鞭炮。

赛船过后,城中的戍军长官,为了与民同乐,增加这个节日的愉快起见,便派兵士把三十只绿头长颈大雄鸭,颈脖上缚了红布条子,放入河中,尽善于泅水的军民人等,自由下水追赶鸭子。不拘谁把鸭子捉到,谁就成为这鸭子的主人。于是长潭换了新的花样,水面各处是鸭子,同时各处有追赶鸭子的人。

船和船的竞赛,人和鸭子的竞赛,直到天晚方能完事。

第四篇:引号用法例谈

引号用法例谈

在小学低年级,学生接触到的引号多是表示直接引用,引用人物说的话,引用名言警句。进入中高年级后,引号的用法开始多种多样,引来的争议也特别的多。作为一线教师,我对此感受特别深刻。本文就想以国标本苏教版教材为例,针对小学阶段中出现的引号作一个例谈,希望对于一线教师的教学能有所帮助。

一、引用用法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明确指出引号的形式为双引号““””和单引号“‘ ’”。主要用法有四种:①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②表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③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④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

从以上四种用法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第四种用法实际上是形式上(格式上)的差别,而不是意义上的差别,因此并不作为我们这次探讨的重点。这样引号的用法主要只有三种:①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②表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③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

二、引号用法例谈

(一)、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

这是引号最基本的用法,即在行文中直接引用他人的话,包括格言、诗词、歌词等。例如:

1、卢沟桥事变的第二天,中国共产党就通电全国,大声疾呼:“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卢沟桥烽火》)

2、两个妹妹跟她一样被激怒了,发誓偏要在这个“不是妇女的事业”上闯出一条路来。(《小草和大树》)

3、中国曾有“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的古训。(《谈礼貌》)

4、我想起两句诗:“儿童不解春何在,只拣游人多处行。”(《只拣儿童多处行》)

5、我一边往回走,一边哼起了最爱唱的歌:“小时候,妈妈对我讲,大海就是我故乡„„”(《赶海》)

在上面五个例子中,第1、2句都是引用他人说的话;第3、4句分别是引用格言、诗词,第5句则是引用的歌词。

引号直接引用他人的话,包括格言、诗词、歌词,但不会引用单个的词语。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象声词和音译外来词加引号,也是表示直接引用。例如:

1、“轰隆”一声巨响,所有的舰船都震动起来,海面上掀起十几丈高的水柱。(《郑成功》)

2、“嗒嗒嗒„„”密集的机关枪子弹倾泻在卢沟桥桥面上。(《卢沟桥烽火》)

3、一片静寂中,我隐约听见“哗——哗——”的声音,颇有节奏地从岭下的竹丛中传来。(《天游峰的扫路人》)

4、科学家借用一名乡村歌手的名字,给这只克隆羊起名为“多利”。(《克隆之谜》)

(二)、表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

在行文时,有时为了强调、突出论述的对象,也需要加上引号。例如:

1、我想跟大家谈一谈“合作”的话题。(《学会合作》)

2、“三味”是把书比作五谷、蔬菜、点心的,也许这就是书香?(《早》)

3、鲁迅在书桌上刻了一个小小的字:“早”。(《早》)

4、世界上许多地方都在闹“能源危机”。(《海洋——21世纪的希望》)

5、海伦学会了拼写“泥土”、“种子”等许多单词。(《海伦·凯勒》)在这些句子中,“合作”、“三味”、“早”、“能源危机”、“泥土”、“种子”都是这些句子所着重论述的对象。有的老师认为第5句中的“泥土”、“种子”加上引号是表示引用,引用海伦学会的单词。实际上前文已经说过,引用是直接引用他人的话,或者是格言、诗词、歌词等,不会引用单个的词语。

这里也有一种特殊情况,表示节日、纪念日的数字部分和重大历史时间加引号,表示地名加引号,专用名词加引号,以前的说法引号都是表示特定称谓。例如:

1、“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卢沟桥烽火》)

2、山脚下有一泓清泉,人称“天下第二泉”。(《二泉映月》)

3、南墙上有一个圆洞门,里边有小匾,上题“停云小憩”。(《早》)

4、原来,蝙蝠靠喉咙发出人耳听不到的“超声波”。(《夜晚的实验》)

5、是您,和我们一起参加“雏鹰假日小队”活动。(《明天,我们毕业》)

6、人民大会堂、北京火车站以及其他很多著名建筑,屋顶都采用了这种“薄壳结构”。(《人类的“老师”》)

现在看来这些都应该归结到“表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这种用法中来。因为给这些词语加上引号就是为了起一个突出、强调的作用。因而判断这种用法的标准就是看是否起强调、突出的作用。

(三)、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

在行文时,有的词语加上引号就不再表示它原来的意思,而是具有了新的含义。例如:

1、海伦学会了用手指“说话”。(《海伦·凯勒》)

说明:在这里,并不是说手指真的会说话了,而是指海伦学会了摸读盲文和用盲文与他人交流。

2、她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绘着他心中“看”到的世界。(《海伦·凯勒》)

说明:这里的“看”并不是指真的用眼睛看到了什么,而是指海伦对外部世界的感受和想象。

3、那几只蝙蝠眼睛全被他蒙上了,都是“瞎子”呀。(《夜晚的实验》)

说明:“瞎子”本来的意思是指双目失明的人,在这里是指被蒙上眼睛的蝙蝠。

4、蝙蝠的耳朵又怎么能“穿透”黑夜,“听”到没有声音的物体呢?(《夜晚的实验》)说明:耳朵怎么能“穿透”黑夜?怎么能“听”到物体呢?在这里是说蝙蝠的耳朵没有“视线”,却能像视线那样“穿透”黑暗,去发现黑暗中的物体;耳朵只会听声音,在这里蝙蝠却能像“听”声音一样,感受到前方的物体,所以“穿透”“听”加上引号,表示特殊含义。

5、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它。(《最大的麦穗》)说明:这里的麦穗不再是田里长出来的麦穗,而是指出现在眼前的机遇。

6、他的风筝各式各样:有最简单的“瓦片儿”,也有长达丈余的蜈蚣。(《理想的风筝》)说明:“瓦片儿”原来是指一片片的瓦或瓦的碎片,在这里则是指形状像瓦片的风筝。

7、中午15分钟的写字,是我们每天的“必修课”。(《明天,我们毕业》)

说明:“必修课”原来是指按照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跟“选修课”相区别。在这里是指我们每天都要上的15分钟的写字课。

8、消息传开,聂将军收到了大批来自日本各地的电报和书信,日本人民称他是“活菩萨”,是“中日友谊的使者”。(《聂将军与日本小姑娘》)说明:“活菩萨”在这里并不是指活着的菩萨,而是指具有菩萨一样慈善心肠和宽广胸襟的人。“中日友谊的使者”显然也不是指奉命出使中日,缔结友谊的人,而是指聂荣臻将军像使者一样架起了中日友谊的桥梁,缔结了中日人民的友谊。

所以说判断这种用法的标准是看它是否具有了不同于原来意思的新的含义。此外,课本中有几个例子特别容易引起混淆、争议,因此单独列出来作一个详细的说明。

1、在喜怒无常的海洋面前,人们只能“望洋兴叹”。(《海洋——21世纪的希望》)说明:“望洋兴叹”出自《庄子·秋水》,本义是指在伟大事物面前感叹自己的渺小,后来多指因力量、条件不够而达不到目的,感叹无可奈何。“望洋”是表示抬头仰望的样子。在这里我觉得“望洋而叹”用的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指望着海洋,因为海洋的喜怒无常而发出感叹。所以加引号是表示特殊的含义。

2、詹天佑顺着山势,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詹天佑》)

说明:这里的“人”字加引号实际上表示的是摩形格的比喻手法,即形象化地将铁路的形状比喻成为像个“人”字。

3、因为它们的轮廓有点儿像汉字的“金”字,所以称为金字塔。(《埃及的金字塔》)说明:这里的“金”字加引号实际上也是表示的是摩形格的比喻手法,形象化地将金字塔的轮廓比喻成像个“金”字。

4、地球是茫茫宇宙中一颗美丽的蓝色“水球”。(《海洋——21世纪的希望》)

说明:“水球”在这里并不是指真的水球,也是表示比喻,把地球比作一个蓝色水球,形象地写出了地球上海洋面积之大。

(四)、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例如:

1、孟浩然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说道:“王勃说得好,‘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虽然我们暂时分别了,我们的友谊却像这长江的波涛永世不绝。”(《黄鹤楼送别》)

2、爸爸意味深长地对聪聪说:“看来要想真正理解一个词语的意思,不仅要会查有字的词典,还要学会查身边的‘无字词典’哪!”(《学会查“无字词典”》)

这两个例子都是属于“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的情况,外面的双引号都是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直接引用中的引用,为了表明层次,所以要用单引号。“无字词典”加引号是表示特殊的含义,指生活中的学问。

三、特殊用法举例

前引号与后引号没有成对使用

引号还有一种特殊的用法,一般地说,前引号跟后引号要成对使用,但也有例外。即如果引用的文字连着有好几段,每一段开头都应该只用一个前引号,直到最后一段的末了才用一个后引号。

例如在《高尔基和他的儿子》中,高尔基信的内容引用了三段话,第一、二、三段的段首都用了前引号,但第一、二段段尾不用后引号,只在第三段末用了一个后引号。这就是引号的特殊用法。

在《天鹅的故事》中,斯杰潘老人讲的故事共有五段话,也使用了引号的这种特殊用法。第一、二、三、四、五段的段首都用了前引号,但第一、二、三、四段段尾都不用后引号,只在第五段末用了一个后引号。

破折号的用法

一、标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

在行文中用破折号印出的解释说明的语句有以下几种。

(一)引出对概念内涵的具体解释

破折号后面的话是对破折号前面词语的概念内涵作具体解释,所指范围相同。例如:(1)一个矮小而结实的日本中年人——内山老板走了过来。(阿累《一面》)

(2)“雷锋精神”永远不会离开他的家乡——中国。(周阔海《在学习雷锋演讲比赛上的讲话》)

(3)文中指出了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叙述了利于转入反攻的阵地——长勺,叙述了利于开始反攻的时机——彼竭我盈之时,叙述了追击开始的时机——辙乱旗靡之时。(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4)醉心阅读使我得到了报偿——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写作文起,我便常常跃居全班之冠,而阅读也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力。(叶文玲《我的“长生果”》)

在行文中用一个破折号印出的解释说明部分,如果其界限不清或者在语法上不能与下文直接衔接,需要再加一个破折号。例如:

(5)你的生日——四月十八日——每年我总记得。(曹禺《雷雨》)

(二)引出总括性的说明

(1)她的坚强,她的意志的纯洁,她的律己之严,她的客观,她的公正不阿的判断——所有这一切都难得地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爱因斯坦《悼念玛丽·居里》)

(2)——凡此种种,都可以说某些歌剧中缺乏革命浪漫主义的具体表现。(贺敬之《谈歌剧的革命浪漫主义》)

在破折号之后,例(1)用“所有这一切”总括前面的词语,例(2)用“凡此种种”总括上文的几个自然段,然后加以说明。

(三)引出对事情原因的解释

(1)“你买这本吧——这本比那本好。”(阿累《一面》)

(2)鲁大海,你现在没有资格跟我说话——矿上已经把你开除了。(曹禺《雷雨》)上面两例破折号前后两部分有因果关系,后一部分是解释原因的。

(四)引出补充说明的话

(1)灯光,不管是哪个人的家的灯光,都可以给行人——甚至像我这样的一个异乡人——指路。(巴金《灯》)

(2)在时钟的冷冰冰的计时声中——您仔细听听罢——有一种无所不知而又对所知的东西感到厌倦的意味。(高尔基《时钟》)

(3)他既不关心他的军队,也不喜欢去看戏,也不喜欢乘着马车去游乐园 ——除非是为了去显耀一下他的新衣服。(安徒生《皇帝的新装》)

(4)我这么一直坚持奋发读书,也想借此唤起弟妹们热爱生活的希望——无论环境多么困难。(张海迪《我的读书生活》)

表示补充的内容常常采用插叙的办法,语义不连贯时插入成分前后都有破折号,如例(1)(2)。如果补充说明部分在句末,只在前面加破折号,如例(3)(4)。

有时重复前面的词语,增添修饰成分,用扩展的办法对所讲的内容加以补充说明。例如:

(5)这一切都像是在提醒这位声学家,不能用任何简单的方式对待一个人 ——一个有活力、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何为《第二次考试》)(6)三只五只的白鸥轻轻地掠过,翅膀扑着波浪,——一点一点躁怒起来的波浪。(茅盾《黄昏》)

二、表示突然转变话题或突出语意转折

(1)“画得真好。——你为什么这样勇敢,不怕他?”“我是好人!”(韩起《荷花》)(2)我偷偷睁眼看了看女医生,见她皱着眉头,脸色很紧张地说:“现在还不能判断,叫她冷静一会儿再说。大家都去学习去,——提壶开水来。”(刘真《核桃的秘密》)

(3)让他一个人留在房里总共不过两分钟,等我们再进去的时候,便发现他在安乐椅上安静地睡着了——但已经永远地睡着了。(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

例(1)话题由称赞扇上的荷花画得好突然转到询问荷花姑娘为什么敢于当面揭露小偷。不加破折号读者会因意思不连贯而发生理解困难。例(2)话题由学习转到别的不相关的事情。例(3)“但”字本身带有转折的意思,前面加破折号是转折的语势更强。

三、强调被引出的下文

提起下文主要是冒号功能,用破折号来代替是为了使语气更强烈,或阅读更醒目。(1)在这一刻满屋子人的心都是相同的,都有一样东西,这就是——对死者的纪念。(巴金《永远不能忘记的事情》)

(2)在几千公里的铁路上,在几百公里的公路上,我从车窗望出去,我的眼睛在到处寻觅——森林!(泰似《幼林》)

(3)他纳闷了——究竟是计算的什么方法失误,还是运用不到家?(苏方学《两弹元勋邓稼先传略》)

报纸标题现在常在导语或引题后用破折号引出正题。例如:(4)去年11月以来,我国出现外贸进口金额大于出口金额的局面,方方面面在议论人民币汇率走势,并提出——人民币会贬值吗?(《人民日报》1996.5.16)

(5)“面向21世纪国际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研讨会认为——中国有能力拒金融风险于国门之外(《光明日报》1988.10.4)

(6)这几年,高速公路和民航线路的急剧扩展,蚕食着铁路货运的传统“地盘”。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明年火车怎么开?(《人民日报》1996.11.21)

四、用于歇后语,引出语底

(1)别看他们闹得这么凶,可是他们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胡丹佛《把眼光放远一点》)

(2)赵庄的人们这时都说开了,有的说:“把田村家得罪上来,咱们也没有取上利。阉猪割耳朵——两头受罪。”(马烽《我的第一个上级》)

五、表示说话中断或间顿

(1)“可慌哩!比什么也慌,比过新年,娶新——也没有见他这么慌过!”(孙犁《荷花淀》)

(2)“可怜的妈妈,”箍桶匠说,“你不知道我多爱你。——还有你,我的儿!”(巴尔扎克《守财奴》)

(3)这时,我忽然记起哪本杂志上的访问记——“哦!您,您就是——”(阿累《一面》)

(4)知道最大的忠孝,是去实现前辈的瞩望,于是,他又去攀登——(苏方学《两弹元勋邓稼先传略》)

例(1)说到“娶新”隐去了“媳妇”,稍停一下接着再说。例(2)的破折号表示后面的话不是接着前面的话连续说的,是在间顿之后再作补充。例(3)第一个破折号表示作者想起了鲁迅,中断对访问记者内容的回忆,开始说话;第二个破折号表示作者犹豫不决,说话结巴,没有说出对方是谁,就把话止住了。例(4)语意未完以破折号结束全文,表示意味深长,让读者去寻味,这里的用法类似省略号。

六、表示声音延长

(1)“卖——扇子啦!”(韩起《荷花》)

(2)但接着敲门声,却没有照例的嘹亮而拉长的一声:“信——”(曹靖华《望断南来雁》)

(3)“放炮了——”(周梅森《人间正道》)

(4)“咪——咿——咿——咿——,吗——啊——啊——啊——”仿佛歌唱家在练声似的。(何为《第二次考试》)

(5)“嘎——”传过来一声水禽被惊动的鸣叫。(徐光兴《枪口》)

例(a)“卖——”是街上叫卖声,(b)“信——”是邮局投递员送信上门的喊声,(c)“放炮了——”是爆破前引起人们注意的喊声,(d)引号内是连续的练歌声,(e)“嘎——”是水禽的叫声,都用破折号表示声音延长。破折号出现在句末不加句号,但有时可加问号或叹号以表示语气。例如:(f)呃——?我以为你听到风声了呢。(曾心仪《一个十九岁少女的故事》)(g)“真的?哈哈哈„„我终于考上大学啦!我终于考上啦——!”金石开简直兴奋得快要晕过去了。(何建明《落泪是金》)例(h)在破折号后加问号表示疑问语气。例(i)在破折号后加叹号表示高兴的语调。

七、用于事项列举分承

(1)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环境物理学分为以下五个分支学科: ——环境声学; ——环境光学; ——环境热学; ——环境电磁学;

——环境空气动力学。(1995年《标点符号用法》)(2)中国在海洋事业发展中遵循以下基本政策和原则: ——维护国际海洋新秩序和国家海洋权益。„„ ——统筹规划海洋的开发和整治。„„

——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协调发展。„„

——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加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 ——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

——积极参与海洋领域的国际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推动国际和地区性海洋事务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全球海洋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白皮书,1998年月,《光明日报》1998.5.29)

破折号用于列举各项之首,例(1)列举的是环境物理学的分支学科,从文字说明可知共有五个。例(2)列举的各项为大的段落。文件没有说“基本政策和原则”共有多少项,但据破折号可知,由它领起的段落都属于所讲的“基本政策和原则”的范围,共七项。

八、用于对话的开头

破折号用于分段书写的对话每一话轮的开头以代替引号,这是法、俄等西文标点的习惯用法,我国作者也有这么用的。例如:

这家伙厉害,高瞻远瞩,真正是身立虾池放眼世界。他成立信息科,专门收集信息,从村从县从市从省从全国到全世界全搜集,无孔不入。——这么说你胜利在握? ——不行,外贸价格不明朗!——什么时候明朗? ——明朗时什么都晚了!——那你收虾的价格怎么定?

——这就叫风险!他狡黠地一笑,但脸上没有险情。(邓刚《混战港养虾》)

九、分隔主语和谓语,加强语气

用分隔号分隔主语和谓语,使两者界限分明,语气更强,朗读时中间有停顿。例如:(1)路——都市大动脉;立交桥——动脉栓塞通。(刘宗明《北京立交桥》)

(2)大家都认为今年的晚会,歌——好听,舞——优美,小品——逗乐中引人深思。(《中国电视报》1998.2.29)

十、用于对照比较(1)常用反义词举例 爱国——卖国 爱好——厌恶

安定——** 动荡

安静——吵闹 喧哗(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

(2)四音节词往往用简称的办法回缩到双音节的形式,例如: 文化教育——文教 北京大学——北大

基本建设——基建 外交部长——外长(同上)

例(1)同义词用空格分隔,反义词用破折号分隔,形成对比。例(2)词的全称和简称用破折号分隔以供比较。

十一、标明副标题(1)飞向太平洋

——我国运载火箭发射目击记(《人民日报》1980.5.23)(2)伤逝

——涓生的手记

——(《鲁迅全集》)

破折号常用来分隔作品篇名、书名的正副题,在副题前加破折号,如例(1)。有时,副题前后都加破折号,如例(2)。有些书在副题前不用破折号,但字号比正题小。例如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英国作家赫·乔·韦尔斯的著作:

(3)世界史纲

生物和人类的简明史

十二、用于引文、注文之后,交代作者、出处或注释者(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初中课本《中国历史》)(2)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汉书》(同上)

(3)末了,附带说一说,许多人写好信后把信笺折成方胜形,我看大可不必。(方胜,指古代妇女戴的方形首饰,用彩绸等制作,由两个斜方部分叠合而成。这里指这种形状的东西。——编者注)这是封建社会的习惯,最初表示爱情。(王力《和青年同志们谈写信》)

(4)②见本卷第252—253页。——编者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282页)*(5)在这里,我完全同意周煦良同志的见解。他说:在通常的情况下,它(指风格——引者)好像只是在无形中使译者受到感染,而且译者也是无形中把这种风格通过他的译文去感染读者的,所以既然是这样的情形,我看,就让风格照顾自己好了,翻译工作者大可不必为它多伤脑筋。

*(6)韩国出版社学会的财政来源,几乎是靠会员们“十匙一饭”的参与和特别赞助储备的(“十匙一饭”是指十个人每人省一匙饭,就可帮助一个人的意思——译者注)。

例(1)破折号后交代名言的作者,例(2)破折号后交代引文出处,被引用的话和作者、出处分行排,是为了更醒目。例(3)的文中注和例(4)的脚注与注释者是接排的。注意注文不论长短,末尾都要加句号,表示注文完了,然后加破折号引出注释者。例(5)(6)注文末尾缺句号,在“——引者”“——译者注”前要补上句号,否则破折号前后两部分会被看成一句话,实际上两部分在句法上是各自独立的。又例(6)的括注要移到前面紧贴所注释的对象“十匙一饭”之后。书末注的序号在正文中的位置,常用破折号引出的页码来标明。例如:(7)130 “套中人”是俄国作家安·巴·契诃夫的同名小说的主人公别利科夫的绰号,是因循守旧、害怕变革的典型。——285。(《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565页)(8)258 欧美派文化人之一胡适等为代表的一些人物。——第395页。(《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463页)例(7)(8)句首的“130”“258”是书末注的序号,破折号后的“285”“第395页”是书末注的序号在正文中的页码。

十三、用于索引,以分隔关键词和修饰成分

为检索方便,编索引时有一种做法是把条目的关键词放在前面,修饰成分放在后面,中间用破折号分隔。例如:

(1)国内战争——古罗马的

国内战争——美国的(1861-1865)

国内战争——苏维埃俄国的(《列宁全集索引》)(2)社会民主党——荷兰的 社会民主党——瑞典的

社会民主党——瑞士的(同上)

第五篇:解释词语常用方法例谈

解释词语常用方法例谈

一篇文章是由一连串的词语组成的,对词的意义和用法含含糊糊、解释不清,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就会失之肤浅,甚至造成误解;写起文章来也容易出现用词不当的现象,以致不能正确的表情达意。

要准确、鲜明、生动的使用词语,除了靠平时的学、说、用外,掌握一点解释词语的方法也是十分必要的。

解释词语的方法很多,下面是我从教多年探寻和总结出来的一些常见的解释词语的方法:

一、查工具书

对于课文中的名词术语,可以通过查工具书来理解。

二、组词法

解释单个字的意思时,只要把这个字组成一个词语,就能将词义解释出来。如“教室里充满了同学们的欢笑声”中的“满”,可以组成词语“充满”,这样,整个词语的意思就表达出来了。

解释两个字的词语也是一样,如“柔美”,柔──柔软;美──美好。因此,”柔美”的词义一般可解释为“柔软、美好”。

三、分合法

即先把构成词语的关键字或词拆开,分别注解,然后再综合起来确定整个词语的意义。如“勘测”,勘──勘探,测──测量,“勘探”的意思就是“勘探和测量”。

四、近义词替换法

即找出与所要解释的词语相应又比较常见的同义词来代替。如:不畏──不怕;一瞬间──一刹那。

五、反义否定法

即用反义词加“不”或“没有”的否定形式来解释词义。如:模糊──不清楚;崎岖──不平坦。

六、抓关键词

一个词语中,常常有

一、两个关键性的或疑难的字,只要理解好这一两个字的意思,整个词语就不难理解了。例如:“热泪盈眶”,较难理解的是“盈”字,从字典上查出“盈”是“充满”的意思,就可以知道“热泪盈眶”的意思是“激动得泪水充满了眼眶”。

七、定义法

即用简明的语言,对该词所反映概念的本质特征做确切的解释。如:视野──视力所及的范围;拂晓──天快亮的时候。

八、描绘法

即对所要解释的词语加以具体的描绘。如:蹒跚──腿脚不灵便,走路很慢、摇摆的样子。

九、比喻法

即用具体、形象的比喻说法来解释词语。如:车水马龙──车子像流水,马好像游龙。形容来往车马连续不断,非常热闹。

十、语境联系法

有些词语不能单从字面上去理解,要联系上下文,结合特定的语言环境来解释词义,即它们的引申义和比喻义。如:“地下”一词人们都知道它的含义,但在“地下革命党”中,“地下”则指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被敌人发觉。

再如:“我虽然未见叶老先生的面,却从他的批改中感受到他的认真、平和以及温暖,如春风拂面。”“春风拂面”原指春风从脸上轻轻擦过,但这里用来形容叶老先生的批改使我感到非常愉快、舒服。

十一、举例法

有些词语如果硬性地给它下定义往往弄不准确,可以通过列举事例进行讲解。如:分秒必争──非常珍惜时间,同学们对学习时间抓得很紧,课堂上一分一秒的时间也不放过。这真是“分秒必争、惜时如金”啊!

十二、联系上下文

如《向沙漠进军》中的“不毛之地”可联系文章中“沙漠所到之地,森林全被毁,田园全被埋葬,城郭变成废墟”这些话语可知此词意思指“不长草木的地方”。

十三、结合生活实际

如“背井离乡”一词可以结合5·12汶川大地震后,当地的居民被迫离开自己的家乡,到外地去谋生来理解。

十四、展开想象

如“花团锦簇”一词,可引导学生想象春天到了,各种颜色的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的情景来体会词义。

当然,解释词语的方法不仅仅只有这几种,而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解词时,既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但又不能墨守成规,要灵活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对词语的意义做出恰如其分的解释。

一、拆拼法:先把构成词语的关键字或词拆开,分别解释,然后再综合起来确定整个词语的意义。

如:勘测-勘探和测量; 拾金不昧—捡到贵重的东西不隐藏起来,设法寻找失主

二、同义词法:即找出与所要解释的词语相应又比较常见的同义词来代替。

如:立刻-马上;罗汉豆—蚕豆

三、反义词法:即用反义词加“不”或“没有”的否定形式来解释词义。

如:模糊-不清楚; 耐烦—不怕麻烦

四、定义法:一般适用于解释名词术语。

如:视野-视力所及的范围;拂晓-天快亮的时候;化石—古生物的遗体遗迹埋藏在地下变成跟石头一样的东西;

五、形容法:即用描写性的语句生动形象地解说词义的方法。常用“像……”,“形容……的样子”等词语来帮助描写说明。

如:蜿蜒—像蛇或蚯蚓行走那样屈曲延伸;姹紫嫣红—形容各种花娇艳美好。

蹒跚-腿脚不灵便,走路很慢、摇摆的样子。

六、比喻法:有些词语,难以用简明扼要的话解释,或者也没有必要从字面做解释,在语境中用的是比喻义,就要说明它比喻什么。常用到“比喻……”来帮助描写说明。

如:疙瘩—比喻不易解决的问题;赴汤蹈火—比喻不怕危险,不怕牺牲。

七、举例法:有些词语如果硬性地给它下定义往往弄不准确,可通过列举事例进行讲解。

如:分秒必争-非常珍惜时间,同学们对学习时间抓得很紧,课堂上一分一秒的时间也不放过。这真是“分秒必争、惜时如金”啊!

解释词语的方法

教给解词方法。学会解词方法,不仅教材上的许多词不再需要死记硬背,学生还能练习解释一些刚接触的新词。

1、分析语素法。有些合成词的词义,就是这个词中各个语素的意思的总和。例如:“肆虐”的“肆”,任意地干;“虐”,残暴。任意地干残暴的事情。不毛之地:“毛”指草木,不长草木的地方。

2、同义词注释法。尽量用一个已经掌握了的、与之意思相近的同义词来注释。例如:赋予——给予。憧憬——向往。

3、反义词注释法。即用一个词的反义词加上否定副词解释这个词。例如:龌龊——不干净。冗赘——不简练。

描绘说明法。联系上下文的意思,对词的意义加以生动形象的描绘,使人明白。例如:水泄不通——十分拥挤或围得非常严密。泄,排出。斩钉截铁——说话态度坚决果断。

4、比喻举例法。有的词,打一个比方或举一个例子解释得更清楚。例如:人声鼎沸——人声嘈杂喧闹,像水在锅里沸腾一样。四分钱、五分钱——高利贷。就是四分利、五分利。如借100元钱,每月要付4元,或每年付10元的利息,都叫“四分钱”。

5、下定义法。大部分名词,特别是科技术语,要用这种方法解释。例如:辐射——热的一种传播方式,从热源沿直线直接向四周发散出去。自动生产线——生产的各道程序都有自动化设备控制、操作的作业线路。以上是常用的几种解词方法,掌握了这些方法,不仅能提高记忆新词的效率,还能增起那个学生的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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