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招标公证书参照格式
招标公证书参照格式
1、招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法证明招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2、招标公证,由招标方所在地或招标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招标公证,公证处应要求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招标方主体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 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二)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
(三)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
(四)招标通知或公告;
(五)招标文件;
(六)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
(八)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
(九)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十)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文件;
(十一)揭标记录;
(十二)开标记录或记要;
(十三)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十四)评标、决标记录;
(十五)标底;
(十六)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办理招标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公证处应告知评标组织成员,如与投标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
(二)联合招标或委托招标,注意审查联合的形式和各方关系及责任承担、委托行为 是否属实有效
(三)注意掌握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书的条件。
(四)在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终止公证活动:
(1)招标文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的;
(2)招标方擅自变更原定招标文件内容,违背招标程序、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 指出不予纠正的;
(3)招标中出现舞弊行为的。
(五)公证人员在开标现场宣读公证词,七日内出具公证书,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时间 为公证书的生效时间。
公证书参照格式
公证书()××字第×号
兹证明××××(招标单位全称)经主管部门于×××××(单位全称)批准,于××××年×月×日在××(地点)对××××(招标项目名称)举行了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全称)参加了投标,××××(中标单位全称)中标(或全部投标单位 均未中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投标单位全称)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或××××(投标单位全称)因××××(原因),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合法,投标方××××、××××、××××(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为有效标书〔或 ××××(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标书,因××××(原因)无效〕。
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共和国×××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深圳律师:www.teniu.cc 招标公证格式
()
字第号
申请人:甲______(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___招标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情况。
3.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及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发布及送达情况。
5.对招标文件的审查结果。
6.标箱密封、投标文件封存情况及投标截止时间收到的投标文件情况。
7.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8.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对开标程序的监督结果,对投标文件有效性的审查结果。
9.对评标委员会资格的审查及评标程序的监督结果。
.中标结果及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2)招标投标程序是否真实、合法。
(3)对中标结果的确认。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项目、中标价格、中标日期及地点等。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3.对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的审查结果。
4.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记录及视听资料真实性及封存情况的证明。
5.有调查取证情节,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6.招标活动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______、______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7.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程序事项。
8.公证生效日期。
9.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湘军清债:www.teniu.cc
第二篇:招标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Х(招标单位全称)于ХХ年Х月Х日在ХХ(地点)对ХХХХ(招标项目名称)举行了公开招标,ХХ、ХХ、ХХ(投标单位全称)参加了投标,ХХХХ(中标单位全称)中标(或全部投标单位均未中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ХХХ、ХХХ、ХХ(投标单位全称)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或增加:ХХХХ(投标单位全称)因ХХХХ(原因),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合法,投标方ХХХ、ХХХ、ХХ(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为有效标书[或增加:ХХХХ(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标书,因ХХХХ(原因)无效],整个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ХХХХ》(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招标公证书》
第三篇:公证书格式
遗产公证书格式
()××字第××号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财产继承公证书
(XXXX)焦顺证民字第XXX号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继承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XXX。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X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XXX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
证X字第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XXXX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XXX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XXX的妻子XXX已于XXXX年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XXX和女儿XXX。XXX自XXX死亡后未再婚。XXX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XXX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XXX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上述个人财产为XXX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XXX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均先于其死亡,现其女儿XXX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XXX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XXX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焦作市XX公证处公证员XXXX年X月XX日
相关法律法规: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婚姻状况公证书
结婚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______省______市(县)______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______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未婚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______(男或者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在______(住址),至今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离婚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登记结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夫妻关系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______(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证件;②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不可抗力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日报〉(或______部门证明材料)记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地点)因……(原因)发生了……(事件名称)事件,造成……(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四篇:公证书格式
继 承 公 证 书
()证字第号
申请人: A,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B,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码:住址:
C,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码:住址:
被继承人:D,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A、B、C因继承被继承人D的遗产,于年月 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明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公证人员现场告知了申请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若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D,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二、继承人A、B、C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D生前遗留的财产如下:
……………………。被继承人D生前无遗嘱。申请人称该遗产系被继承人D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若其他所有财产)。
三、据被继承人D的继承人称,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止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D的父母…………(基本情况),被继承人D生前的配偶是(A、B、C),D与配偶生前育有个子女:(………)。被继承人D生前无收养和非婚生子女。
五、继承人(A)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D的上述遗产继承权。继承人(B、C)表示自愿放弃被继承人D的上述遗产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D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系个人合法(夫妻共同财产或其它所得)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被继承人D的遗产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因继承人(B、C)表示自愿放弃被继承人D的上述遗产继承权。故,兹证明被继承人D的遗产应由(A)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遗 嘱 公 证 书
()证字第号
兹证明XXX(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和XXX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其本人所立《遗嘱》上签名、捺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公证书
()证字第号
兹证明XXX(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和XXX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其本人所立《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捺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亲属关系公证书
()证字第号
根据XX省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兹证明XX(性别,未(已)婚,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家庭成员有:
父母XXX(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配偶XXX(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子女XXX(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公证书
(协议或合同)
()证字第号
申请人:
甲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公证事项:(协议或合同)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协议或合同)公证。
经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前面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协议(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订立协议(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内容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XXX与XXX于年月日签订了前面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议(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捺印属实。该协议(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第五篇: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格式大全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我们作为社会人,应当了解正确的公证书书写格式,小编今天就为您罗列委托公证书、声明公证书、赠与公证书、遗嘱公证书、出生公证书、学历公证书、学位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七种公证书格式大全。
【委托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声明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声明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声明行为。证明单方放弃权利、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证明声明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声明书中应当包含声明人对所声明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意思表示。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声明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声明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4.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赠与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赠与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赠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愿意将本人所有的××××(财产或者权利名称)赠与×××(受赠人)。
×××(申请人)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赠与行为。证明赠与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赠与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赠与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赠与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赠与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4.赠与的财产为共有的,应当据实表述。
5.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遗嘱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遗嘱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和本处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遗嘱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设立共同遗嘱的,立遗嘱人均应当列为申请人。
2.如果是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或者见证人,应当据实表述。
3.引用文书的全名。
4.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遗嘱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5.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出生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出生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在××省××市(县)出生。×××(申请人)的父亲是×××(公民身份号码×××),×××(申请人)的母亲是×××(公民身份号码×××)[注3]。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自然人出生于我国境内的法律事实。
2.出生地应为我国行政区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现名称,现名称与出生时的名称不一致的,可以用括号加以注明。
3.申请人的父母一般应为生父、生母,生父或者生母不详的可予以注明。申请人要求注明其父母死亡情况,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以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已故”。
【学历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学历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至××××年×月在××××××××,于××××年×月毕业(结业、肄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对学历进行实体证明。对学历证书进行形式证明,适用证明证书公证书格式。
2.可以注明何种学历。学历公证通常是证明申请人的最高学历,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证明其具有的特定学历。
3.此处注明学校全称、学历类别、所学专业、学制等,如大学本科学历可以表述为:“××大学(或学院)××系本科××专业学习,学制××年”。
4.学历证书注明授予学位的,可以一并证明。
【学位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学位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被××大学(或××科研机构)授予×学××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对学位进行实体证明。对学位证书进行形式证明,适用证明证书公证书格式。
2.此处注明学位的具体种类,如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等。
【亲属关系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关系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亲属关系
兹证明×××(申请人)是×××(关系人)的××(关系称谓);×××(关系人)是×××(申请人)的××(关系称谓)。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除用于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继承的亲属关系以外的亲属关系的公证。
2.申请人要求证明的亲属有两个以上的,应当逐一在关系人中列明,并在证词中表述清楚与申请人的关系。
3.亲属关系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统一称谓,习惯称谓可以用括号注明。
4.此处表述由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关系人系申请人父母双方的,此处一般应表述为:“×××(关系人)是×××(申请人)的父亲,×××(关系人)是×××(申请人)的母亲。”如非上述情况,此处可不再重复表述。(面试网 www.mian4.net)
5.考虑使用国、地区(单位)的特殊规定和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适当的限定词,如:用于旅居加拿大华侨唯一留在国内的超过21周岁的未婚子女赴加拿大定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证词可以表述为:“兹证明×××(申请人)是×××、×××(关系人)夫妇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唯一超过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儿子(女儿),×××(关系人)是×××(申请人)的父亲,×××(关系人)是×××(申请人)的母亲”;又如:用于向荷兰申领子女助学金,可以表述为:“兹证明×××(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县××中学(或小学)×年级学习,是居住在荷兰的×××(关系人)的儿子(女儿),×××(关系人)是×××(申请人)的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