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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其他各项制度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0-21451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01:41: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生产其他各项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现场急救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做好三件事: ① 有组织地抢救伤员; ② 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 ③ 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种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钠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像食用的大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

4.煤气中毒急救

冬季采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装炉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安装炉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或将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

5.毒气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者120求救。

6.发现火险的处理方法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5.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8.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

9.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卫生管理制度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不扰民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第二篇: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编制单位: 审核人: 编制人: 总技术负责人: 日期:

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3、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告牌、做到文明施工。

4、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好事故隐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劳动员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员用品负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有持证上岗。

6、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7、对现场搭设的“二架一网”、安装的大型机构电器设备(配电机管理员)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8、对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门工程处安全员所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收,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10、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二、施工员安全职责

1、在队长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2、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作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3、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单位工程的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5、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护好伤员,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好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职责

1、在施工队队长和安全科的领导下,督促本队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以及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纠正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2、参加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及向班组逐条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执法要以理服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参加队长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督促在限期内整改完。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凶,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四、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坚守岗位,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作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4、团结友爱精神,安全生产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不擅自拆改。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6、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了事故隐患的建议。

五、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职责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方 4 可进行。

六、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器操作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3、操作前不准喝酒。

4、现场内不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5、高空作业严禁赤脚和带钉易滑鞋。

6、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设施工的安全装置。

8、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9、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10、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揽任何物资材料。凡违背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七、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架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八、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 5 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人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制度。九、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规定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搭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围中维修和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5、电动机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其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 6 设施。

9、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和带钉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十、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蓝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特下上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混及一切杂物。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不设栏杆或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和出专线上面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分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行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鞋进行机动磨石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照明。

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十一、脚手架使用、维护规定

1、上架子的作业人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

2、在架子上的作业员不得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接点和脚手 7 板,以及扣件绑扎等所有架子部件。

3、架子上作业人员若发现架子防护不完善,作业不方便进行,要及时找工长反映,由架子工处理架子问题。

4、在从事外檐装修时,外装修工人不得随意拆除装修部位的拉接点,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拉接点时,要报工长先采取相应加面措施后再行拆除。

5、工程外脚手架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进行检查,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接松动等问题及时解决。

十二、“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1、“三宝、四口”防护应按(JCJ59-SS)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1)、工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工人不戴防尘口罩,机械女工不戴女工帽以及施工工人穿拖鞋和高跟鞋者,一次罚款25元。

(2)、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者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25元。

(3)、脚架首层必须投二米宽安全岗,每隔四层固定安全网,每交接口处岗必须有重叠接密,网内无杂物。

(4)、楼梯口的有防护栏杆,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有防护栏板或盖板,通道口要有防护棚。

(5)、阳台、挡板、屋面临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6)、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7)、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十三、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强制性标准

1、施工现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强制 8 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2、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和保护环境和各项法规、文明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接受上级部门、主管部门、监理部门的检查监督。

4、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全面管理。

5、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工程安全员对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负责。

6、工程现场的一切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不得违章作业。

第三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根据镇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凡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南海湾社区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村(社区)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台账记录。

二、安全检查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本辖区的化工、剧毒品使用企业,建筑、学校、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易燃易爆和易发生群体事故的单位,并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及重点部位、场所,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三、检查督促企业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或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南海湾社区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经常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村(社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干部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四、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领证和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

五、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对新员工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台帐,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村(社区)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辖区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南海湾社区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会议

村(社区)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月应召开一次由村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本镇安全生产的工作,并形成会议记要。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村(社区)每季应召开一次由有关企业和行业代表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有记录。

三、会议一般规定

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实行签到制,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召开会议的主管领导请假并要主动“补课”;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年终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南海湾社区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村(社区)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二、村(社区)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力量,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成重大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改。

三、村(社区)要将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指定专人管理。

四、对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等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企业或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所督办的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通过复查验收的要及时销案。

六、隐患排查结束后,如实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并上报有关领导。

南海湾社区

大塘村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二、村(社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村有关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村(社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辖区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统计表。遇有伤亡事故发生的,必须立刻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书面事故报告。

四、事故发生后,村(社区)应配合上级展开事故调查,并负责做好事故善后相关工作。

五、事故调查结束后,村(社区)要对事故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监督落实。

南海湾社区

第四篇:乡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乡安监站综合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布辖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本乡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建立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帐,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督促辖区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培训;执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决定,负责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安监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帮助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台账和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负责人在每季度主持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会议应有专用记录本、专门记录员,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例会主持人是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参会人员是辖区各单位负责人和乡干部、安监站的全体人员。

三、参加例会的单位负责人是厂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一般不得代会。

四、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参加会,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者,扣减该单位年终考核分。无故缺席2次以上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五、例会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总结全乡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布臵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例会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一、目标

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二、登记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法人)名称、所有制性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参数,数量、分布、周边情况等;

3、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应急措施;

4、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整改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6、生产经营单位简易平面布臵图。

三、登记措施要求

1、每半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每年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进行分类归档,历年的基本情况实行装订存放。

**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召集有关职能单位,组织对辖区内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单位行政正职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行政副职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三)乡安监站专(兼)职人员每月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监督检查,专职每月对2家/次重点经营单位、4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兼职每月对1家/次重点经营单位、3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乡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6、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

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当场通知受检查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或逾期不改的,应报请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做好相关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七)接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现场进行核实、督察,确实存在隐患的,要当场发给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乡镇安监站、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事故发生单位、乡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六、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七、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者,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乡安监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少于一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乡安监站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度对本单位内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乡安监站登记备案。

5、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7、对重大(重点)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并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

8、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故隐患,乡安监站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9、乡安监站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本辖区单位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全乡范围内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区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单位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

八、逐步引导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单位安全管理行为。在单位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使单位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乡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到事故发生后救援组织严密,救援及时、有序,各项保障充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二、乡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三、充分准备应急资源,立足自救,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保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单位具备条件的也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各行政村、辖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三、具体责任追究:

(一)乡安全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认真、不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法违法的;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5、事故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工作的;

6、对事故调查不认真配合,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二)企事业单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2、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

4、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认真排查治理的;

5、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6、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

8、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

9、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伤亡事故,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阻扰、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

10、事故发生后,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四、对需给予责任追究的机关单位责任人处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等处分;对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经济处罚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篇:2011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汇报

2011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汇报

一、党建工作

按照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矿支部和全体党员紧紧依靠“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党的建设作为企业重要工作,同步布署,同步落实。创优了企业的内部发展环境,以党建目标管理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建工作管理考核,把好入党审核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支部包科室,党员干部包区队(班组),提出了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分级负责,加大追究的十六字方针,使上下目标明确化,具体化,程序化。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安全生产工作

1、截止12月份底,我公司2011完成生产天数255天(二学队生产252天,建设49天;红社队生产255天,建设55天;学红队生产232天,建设71天;青社队生产264天,建设56天;地运队生产240天,建设45天,洗选车间生产202天,建设70天;地面系统出勤345天)全年完成原煤产量32万吨,完成销售收入30342万元,实现利税14914万元。截止春节前13108综掘正巷(红社队)掘进440余米,付巷(学红队)掘进450余米。13111回采工作面回采270余米。(因搞矿井防突鉴定,12月10日停止生产)大巷标准化建设完成36米。

2、“一通三防”方面:投资270余万元购置了两台150钻机,持续实行高瓦斯抽为低瓦斯,低瓦斯抽为无瓦斯,在瓦斯治理上做文章,在抽放利用上求实效,初步缓减了采、掘、抽的突出矛盾,取得了“一通三防”工作阶段性好成绩,被市、县两局验收评为瓦斯抽放示范矿井。

3、矿井质量标准化:5月份,根据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要求,我矿成立了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安全矿长牵头协调各科室完善了井下硬件设施规范了软件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要求,规范调度质量标准化管理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安全矿长亲自抓,调度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并到皇城大桥煤矿、伏岩山煤矿、国营义城煤矿和周边兄弟矿学习取经,规范了调度室软硬件工作的管理,县局11月28日初验合格,待省厅验收。通讯广播系统也相继完成,市、县两局验收合格,运行正常。

4、矿井技术改造

(1)、先后组织十五人深入竹林山煤业等矿井下现场学习锚网支护技术,在我公司井下掘进工作面推广锚网进行支护,收到良好的效果。

(2)、在锚网支护的基础上,又在掘进面工作面引进了综掘机,从而提高了矿井的机械化程度。

(3)、完成了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换证工作。

(4)、完成了矿井瓦斯与二氧化涌出量碳鉴定工作。

(5)、完成了安全调度指挥中心、监控室的改造及设备升级和新系统安装工程,试运结束县局验收合格,目前六大系统运行正常。

(6)、完成了综合办公楼和职工宿舍楼两宗土地建设项目的规划、审

批和场地平整工作。

三、安全监管

隐患排查方面:全年累计组织自查活动100多次,查处各类隐患400余条,逐条进行严格落实完善。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卡片,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到每个区队,每个人,限期整改,并及时回查,全年共落实市、县、集团公司及五人小组等各级安全检查100余次470多条。

责任追究和事故查处方面:实行隐患责任追究,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范。一年来,由安全科牵头先后对20多人进行了隐患责任追究。对20多名三违人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罚款金额40000多元。

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强化对“三违”和安全不放心人物的管理和教育。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违章人员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一般“三违”,区队和所在班组必须进行分析,公开处理;对严重“三违”,由安全科按事故进行分析,在全矿通报,公开处理。同时,对严重“三违”或事故责任者给予停岗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矿领导和家属签字后,方准上岗作业。停岗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培训费自理,同时还要追究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的责任。

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我们同时做到了与新工人的培训相结合、与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相结合、与一日一题、一月一考、自我培训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素质教育的整体发展。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们矿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职工素质参差不齐,有待提升。“三违”现象初步好转,但达不到彻底根治,还需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

2、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与其他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需下大力气向深层次发展。

3、随着生产的逐步推进,采、掘、抽矛盾日趋突出,要达到有效平衡,仍需从硬件投资和安全管理上下很大的功夫。

4、进入12月份中旬,13108掘进正付巷下分层400余米处顶板压力增大,顶板结构节理复杂,给掘进工作造成很大难度,现采取穿针安全技术措施,但效果仍不理想。经太原开拓工贸公司联系,进行局部注浆凝固式护顶,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目前,对全巷道进行补充2.8米单体柱加强支护,缩短架间距由原来的80cm缩小为40cm方可初步控制漏顶和冒顶。

安全生产其他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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