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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优秀范文五篇)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0-93315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3 12:34: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

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

因为工作原因、买房子原因想要调离档案或者转入档案,该怎么办呢。简单服务流程,轻松搞定。

1、转入: a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我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b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102室)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②本人持我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我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2、转出: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我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②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102室)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③将《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交回我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第二篇:档案、社保转移流程

关于人事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厦门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条件

1.如有在厦参保未清理的缴费账目,需带上原始缴费材料或凭证前来清理缴费账目后方可申请转出;

2.委托个人代办且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须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来办理委托手续;

3.委托个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到转出申请人当时办理委托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业务;

厦门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材料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转出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202_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2_年7月之前参保的)

4.202_年1月1日前曾有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保基金转移单(转移单必须包括转移金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月数、历年缴费基数)

5.有个人储蓄性保险的或曾有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与在厦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需提供转出申请人本人指定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

6.在厦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即首次在厦参保年龄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的)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7.委托个人代办的须由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身份证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8.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代办承诺书》、转出申请人签写的《单位代办委托书》(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指定厦门地区的银联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厦门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流程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出申请人自带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接收异地社保的联系函3、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出业务。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电话:0592-12333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范本二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原因:

因本人在外地工作,无法到贵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特委托 代本人办理,出现其他责任事故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公民身份证号: 公民身份证号:

第三篇:各种档案办理流程

各种档案办理流程

1、档案存在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填写职工花名册→填写详细的存档地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我人才中心集体发调档函→到所存档案处提档并开具工资和行政关系介绍信→采取个人取送或寄送的方式送达我中心

2、档案在自己手中:不要随意拆封档案→将档案放回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如缺相关材料尽快补齐→方法

13、丢失档案→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或人事局申请重新建立档案→需要补齐从中学起的各项材料证明直到现在→补齐后可以转放到能够开具工资和行政关系介绍信的机关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方法

14、档案放在集团公司→先确认集团公司是否有人事存档权→如果有人事存档权:我们发调档函至集团公司人事科调档(要有工资和行政关系介绍信)→如没有人事权→方法

25、刚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本市户口:我们人才中心直接在三方协议上盖章→学校把该生档案派遣到我处即可→工作一年后由我中心直接办理转正定级→保留干部身份变为公司正式在职职工

6、刚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非本市户口:毕业时档案派回原籍→工作一年后可由档案保存机构办理转正定级→然后可参见方法一调入我处

7、军人档案→咨询军人转业安置办公室给你安排到哪→如果在街道从街道存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方法

18、失业再就业人员→所在街道开具招工证→至我中心办理招工手续→拿表格回到街道换取档案→存入我中心(仅限本市户口)

由于地区差异档案办理时可能会有出入,如有不同请按照当地人事规定办理。重要原则:尽量将档案存入能开具出工资和行政关系介绍信的正规机关或人才交流中心。

备注:

存档单位凭调档函办理存档人员转档手续

(开具调档函请联系:张老师 010-65848378)

档案资料(每位员工档案中材料不一定相同):

1、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2、派遣证或招工手续

3、毕业生及工作转正定级表

4、学历资料

5、历年工资表

6、履历表

7、鉴定表

8、党(团)资料

9、婚、育证明

10、其他相关文件

工作人员审核存档人档案资料

档案合格缴纳相关费用并存入档案室,档案不合格办理相关补档手续

第四篇: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范文模版]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一、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审查单位: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

2、规范填写《合肥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5、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所在地环保部门,且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相关环保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2、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审查结果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三)办公地点

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

二、安徽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合肥市为危险废物移出地)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

2、规范填写《安徽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六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5、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接受地环保部门受理:申请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接受地环保部门办理;

2、移出地环保部门受理:接受地环保部门同意接受危险废物(接受地环保部门于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3、移出地环保部门办理:合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4、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审查结果在合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三)办公地点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二楼204室(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

(四)联系电话 0551-3508158 另,由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暂时无法处置剧毒化学品,所以剧毒化学品需转移至省内其他可以安全合法处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处置,并需要公安部门配合转移。申请单位除准备上述申报材料外,需增报:公安部门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剧毒化学品的转移审查意见。

三、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3、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5、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2、初审: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3、复审:申请单位持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办理相关手续;

4、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受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合肥市环保局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三)跨省转移初审办公地点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二楼204室(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

(四)联系电话 0551-3508158

第五篇: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程序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程序

一、服务对象:

在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过委托人事代理关系的高新区进区企业,需要委托管理档案、办理调动、辞职、转移档案手续的企业员工。

二、办理程序

(一)、转到外地或外单位:

1、对方单位(档案所要转到的地方)提档函;

2、原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单位)交一份报告给人力资源中心(注明:xxx同志于某年某月已经辞职,不再委托你单位保管该同志档案,同意办理该同志档案转移手续);

3、在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人辞职申请;

5、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决定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6、交清档案管理费;

(二)、转到昆明市四区劳动就业局:

1、由委托管理档案的单位交一份报告给人力资源中心(注明:xxx同志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辞职,不再委托你单位保管该同志档案,请将档案转到xxxx地方);

2、本人在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本人辞职申请;

4、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决定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证明;

5、结清档案管理费。

(三)、办理档案转入:

1、用人单位先向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写委托函:注明档案转入人员的姓名、档案所在地单位名称、转入事由。

2、由人力资源中心开出调档函交用人单位发出,收到档案后连同填写好的档管合同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三、办理时间:

星期一、二、三

四、办理地点:

昆明科新路612号火炬大厦8楼808、806室

五、联系电话:8355148(Fax)、8328411、8355303

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优秀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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