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巴人家园大酒店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巴人家园大酒店
(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 达县巴人家园大酒店(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联系电话:
就乙方需租赁酒店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饭店停车场车位1个,车位号_______ ,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__个月,年租金: 元(人民币)。
三、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年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本酒店保安部办理续租手续;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巴人家园大酒店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酒店停车场停放。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小型汽车;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预先告知本酒店保安部,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车辆车型;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同意;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本酒店和其他车主、车位使用人的活动;
7、协议期满乙方不在续约的须向甲方归还车位ID卡,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8、协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在停车场内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财产、物品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的丢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如地震、暴雨、火灾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每逾期一天,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并按年车位租赁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的,给酒店、其他车位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合同终止
1、乙方到期后不支付租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全部租金,并终止本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需要双方一致同意的书面仲裁协议,需约定一个具体的仲裁机构)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与诉讼只能二选一,选择了仲裁,仲裁裁决必须遵守,不能再进行诉讼,除非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是裁定不予执行)。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酒店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酒店发放的ID卡(贵宾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ID卡(贵宾卡)遗失请及时到酒店保安部报失,并缴纳相应办卡工本费,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松原市飞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车位号码:_______号,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每年租金:_______元(人民币),三、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同时请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四、租约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五天到办理处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蓝牙卡将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五、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制定的《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
六、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七、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 话:电 话:
日 期:年月日
第三篇: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中房幸福名都地下停车场车位,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中房幸福名都地下停车场,车位号码: A22 号,用于停放乙方车辆。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每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
三、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停车位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停车场进出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五天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乙方承诺并遵守中房幸福名都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月**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111111 类别:物业安保 评论(0)浏览(2385)2009-09-12 22:58 标签: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园客户服务中心(出租人)
乙方: ___栋_____单元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花园露天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50元;
四、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五、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六、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安全员的指挥;并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安保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客户服务中心
第五篇: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修改】
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文锦阁物业管理处
乙方(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文锦阁地下停车场,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租赁期间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壹个月告之对方。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及车上物品的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车辆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管理人员的指挥。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文锦阁物业管理处乙方:
签约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本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8、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领取停车卡后方可进入,在车辆出场时必须交回停车卡,否则保安有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管理处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文锦阁物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