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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空调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93399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4 00:16: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山西空调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

山西空调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

公司为提高存货的周转率,改善库存管理,提高商品库的管理水平,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存货是指存放在公司仓库及其他临时存放地的销售商品及其他库存商品核算的货物。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存货,入库、出库、调拨管理,仓库现场管理,及库存盘点与对帐管理等。

2、各专卖店分库管理制度参照本办法自行制订。

二、入库管理

(一)从供货商进货。由公司运营中心根据珠海格力任务要求,结合公司营销状况、经销商供货需求,及对下一月(季)或者时段的市场销售预测,统一报批进货量。经销售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运营中心按所批准的数量进货。

(二)从关联企业调货。由公司运营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制作报批进货量。经销售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运营中心按所批准的数量进货。由关联企业同时提供该批货物的单价。

(三)验收入库

1、在货物收到后,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运营中心经办

人应积极协同仓库管理员办理货物验收入库。库管员应逐一填制 “入库单”(三联式),其内容包括: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产地等要素。同时库管员、运营中心经办人员必须在入库单上签名,并加盖入库专用章。

2、对于货物丢失、破损、淋湿情况须详细列明,由库管员和运营中心经办人员签字认可,并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库管员应在货物验收入库的当天根据入库单存根,及时登记商品入库明细帐。

4、严禁未经验收入库的商品直接调给工程部、专卖店以及经销商。

5、货物验收入库后根据入库单,将进货信息录入存货管理系统,每日通过提货报表输出,打印当日的提货单明细作为留存。

6、发生货物入库数量、单价错误时,不得改动原数据,必须通过发生当月更正错误信息。

三、出库管理

1、在发货前,各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向运营中心出纳员交纳足额的预付款,同时向经销商开具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一式两份,一份交经销商,一份传递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收到货款后将货款金额录入存货管理系统。

2、各经销商、工程部需要配货时,由各店商主管或工

程部采购人员向运营中心提出要货申请单,列明商品名称、型号、数量等,由运营中心统一报主管领导批准。

3、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根据要货申请单列明货物,录入存货管理系统,出具商品销货单,经销商或发货人持商品销货单到库房,按提货单所载内容提货或发货。前来提货的店铺人员或发货人必须在提货单上签字。

4、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每日通过销货报表输出,打印当日的销货单明细作为留存。

5、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按公司的规定,“一切以销售为主”,限时办理,不得推诿,需在承诺的时间内准时将货发到店或客户指定的地点。

四、调拨管理

1、商品调拨特指公司向各专卖店发出货物,在存货管理系统中建立各专卖店的独立库房管理;

2、各专卖店需要配货时,由各专卖店主管向运营中心提出要货申请单,列明商品名称、型号、数量等,由运营中心统一报主管领导批准。

3、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根据要货申请单列明货物,录入存货管理系统,出具商品调拨单,同时在系统内转入专卖店库房。

4、专卖店提货人或公司发货人持商品调拨单到库房,按调拨单所载内容提货或发货。前来提货的店铺人员或发货

人必须在提货单上签字。

五、库存现场管理

1、库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进出库制度管理货品;

2、经常检查仓库的防水、防火、防盗、防潮湿、防污染等到设施是否齐全;

3、按时检查仓库货品是否帐实相符,相关凭据是否齐全;

4、做好货品堆放工作,及时整理现场,做到井然有序。

5、严禁擅自变卖或处置商品;

6、发现仓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六、库存商品的盘点及对帐管理

1、每月末最后一天,库管员按要求做好库存盘点。

2、次月的第一天,公司会计、运营中心负责人、库管员按库管员编制的商品盘存表逐一盘点。清点完毕,参加盘点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章认可。库管员、会计、运营中心各一份留存。

3、对于帐实不符的情况,5日内,找出差异原因并更正错误,公司会计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的帐务处理。并体现在公司财务月报表中,及时交财务主管领导和总经理。

七、专卖店库房的特别管理

1、各专卖店从公司进货,按照第四条调拨管理办理;

2、各专卖店从公司以外进货,每月月终最后1日,上报公司“外购货物明细表”,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根据该表所列商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对专卖店库房做入库处理;

3、各专卖店每月月终最后1日,上报公司“月销售货物明细表”,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根据该表所列商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对专卖店库房做出库处理;

4、各专卖店每月月终最后1日,上报公司当月“库存货物盘点表”,运营中心经办人员根据该表所列商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对专卖店库房做盘点处理。对于帐实不符的情况,与专卖店沟通找出差异原因,5日内对盘点情况的差异或错误做更正处理,公司会计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的帐务处理。并体现在公司财务月报表中,及时交财务主管领导和总经理。

六、违规处罚

1、库管员必须凭公司出具的商品销货单、调拨单出库,擅自出库的,按出库货物的零售价的2倍罚款,并取消当月绩效考核,情况严重的按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理;

2、公司其他人员无商品销货单、调拨单,主管领导也没有打电话通知库管员出库品种和数量,强制库管员出库的,库管员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并拒绝出库;如不上报,又出库的,库管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的100%的赔偿;强制出库者,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的300%的赔

偿。

3、公司其他人员虚报客户骗取公司商品出库手续,提出货物的,按货品零售价值总额的300%罚款;

4、公司其他人员假冒客户签名将货物提走擅自变卖、处置,并将款项据为己有者;按货品零售价值总额的300%罚款;

5、与客户串通骗取公司货物后私分,按货品零售价值总额的300%罚款;

6、对于上述行为,视其情节,按相应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库管员不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客户退(换)货及库存商品调拨手续,库存商品未按时进行盘点、对帐并查出帐实差异原因,仓库现场管理混乱或存在其它违规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二篇: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新

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存货管理,明确存货管理的权责关系,规范、完善的存货业务管理流程,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及保值,避免存货非正常损失,根据省国资委《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和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在途的、加工中的.库存的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物等。

第三条存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和使用(管理)单位两级管理,以使用(管理)单位管理为基础。

第四条存货管理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管理原则,包括:

(一)采购人员与复核、审批人员分离;

(二)采购人员与验收、保管人员分离;

(三)存货实物保管人员与存货价值管理人员分离;

(四)存货的盘点由存货实物保管人员、存货价值管理人员和独立于这些岗位之外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的存货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XX部为存货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存货管理职责:

(一)拟订存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本部存货的实物管理工作,包括采购、验收、保管、建立存货实物管理台账、盘点以及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管理台账、存货盘点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分公司、子公司存货实物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的存货的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工作;

(四)其他存货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存货价值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存货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存货价值形态管理,建立公司存货价值管理台账;

(二)负责对存货的购置、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损失财务核销等活动引起的价值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其他存货管理职责。

第八条分(子)公司作为存货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存货实物的日常管理,履行下列存货管理职责:

(一)申报本单位日常存货采购预算;

(二)配合公司财务部、XX部组织的本单位存货的定期盘点;

(三)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存货实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四)负责本单位存货的实物管理工作,包括采购、验收、保管、建立存货实物管理台账、盘点以及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工作;

(五)其他存货管理职责。

第三章存货的计价

第九条存货采购的计价由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

第十条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公司财务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中确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公司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使用(管理)单位与财务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品质等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存货报废处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章存货的取得

第十二条存货的取得,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预算管理:

(一)公司XX部和各分公司分别作为存货使用(管理)单位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一的存货预算方案,由分公司的存货预算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交公司XX部;

(二)公司XX部汇总、整理编制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存货预算,并提交公司财务部;子公司的存货预算,由各子公司财务部汇总、整理后直接提交公司财务部汇总。

(三)公司财务部汇总、整理编制公司存货预算,并入公司财务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先后进行审议;

(四)公司股东会对预算方案审议通过的,公司财务部编制预算批复文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三条各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存货预算。对于预算内存货采购项目,各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财务支付手续。

存货采购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度财务预算的,应由各使用(管理)单位通过公司XX部提出申请,按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再办理相关财务支付手续。

第十四条存货的采购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存货使用(管理)单位的经办人根据批准的预算填制《存货采购申请单》或发起“网上存货采购审批流程”,经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本单位负责人;

(二)存货使用(管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后,报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公司分管存货实物管理的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存货使用(管理)单位或公司XX部根据采购项目的金额额度,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或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四)确定采购供应商后,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采购项目,由存货使用(管理)单位或公司XX部根据中标(成交)价,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合同签发审批单》或发起“网上付款类合同签发审批流程”办理合同签发审批手续后采购;能够即时清结的采购项目,直接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对本部、分公司存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报公司总经理。

第五章存货的验收与领用

第十六条公司外购存货在入库前,由使用(管理)单位履行以下验收程序:

(一)检查订货的买卖合同以及供货商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二)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三)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表观检查,核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必要时应当测试检查其功能、性能。

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存货,由现场使用(管理)单位接照上述规定进行检验。

第十七条存货验收合格后,使用(管理)单位采购人员开具《存货验收(入库)登记单》或填报“网上存货验收(入库)登记流程”,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存货验收(入库)登记单》一式三联,使用(管理)单位的存货保管员与采购人员、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各持一联;采用“网上存货验收(入库)登记流程”的,经验收人员确认,流程抄送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使用(管理)单位实物保管员同时将购置的存货转移至库房进行保管。

第十八条使用(管理)单位实物保管员将存货登记至本单位《存货实物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存放地点等内容,并报公司XX部备案。

采购的存货,由采购人员按照公司财务报销规定,将《买卖合同》(不能即时清结的必须提交)、发票﹑《存货验收(入库)登记单》或“网上存货验收(入库)登记流程”截图一同送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入账之依据。

第十九条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存货保管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

第二十条存货的领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使用(管理)单位领用存货的,领用人员填写《存货出库单》或发起“网上存货领用审批流程”,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本单位存货实物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存货实物保管员处领用。

(二)《存货出库单》一式三联,一份由存货实物保管员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一份交领用人;采用“网上存货领用审批流程”的,流程抄送财务部资产价值管理员。

第二十一条存货实物管理员应当及时核对领用手续,确保领用存货与库存存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

第六章存货的盘点与处置

第二十二条公司XX部定期并至少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前组织各分(子)公司进行一次存货实地盘点,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经常性地进行日常盘点工作,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残、次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XX部及各分(子)公司进行盘点时,应当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合理安排盘点人员。

盘点人员进行存货定期盘点时,应编制存货盘点表,分析存货盘盈、盘亏结果、报废及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XX部或分(子)公司的存货实物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对盘亏损失的,按照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办法的规定报批,对盘点报废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批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四条存货以转让、出售或置换方式进行处置的,其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的形成,应当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并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

(一)涉及标的账面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也可以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涉及标的账面价值虽然超过100万元,但其属于市场交易活跃,能够形成市场价格的品种或项目,可以参照市场价作价,其价格或价格区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涉及标的账面价值超过100万元且无前项规定情形的,其价格或价格区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存货进行转让、出售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账面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过省国资委确认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竞价进行,账面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通过竞价或市场询价进行;但如购买方为国有企业的,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存货可以由使用(管理)单位申请报废:

(一)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能耗增加、精度降低、生产(运行)效率降低或有较大安全隐患的;

(二)使用年限未到但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作用易发生危险的;

(三)使用年限未到但因事故或其他灾害,遭受严重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

(四)其他达到应当报废条件的存货。

第二十七条存货以报废方式进行处置的,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

(一)涉及标的账面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存货实物管理的领导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二)涉及标的账面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分管存货实物管理的领导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决策。

第二十八条存货经过转让、出售、置换或报废处置后,公司XX部或有关使用(管理)单位应将有关批准的文件或网上审批流程截图及相关合同资料一份提交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对存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公司XX部及相关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存货实物管理台账进行更新。

第七章违规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租、变卖、报废、抵押、侵占存货或对存货的被盗有过错时,按照公司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责任人政纪或党纪处分。

第三十条存货由于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由公司XX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等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的书面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存货实物管理的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XX部监督执行。

第三篇:存货管理办法

存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存货》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公司存货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并实施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臵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臵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四)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部、制造部负责对在库物资及委外半成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采购、保管、搬运、防护、交接、销售、处臵等管理工作。部分委外半成品和自制半成品库房在车间的,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及收发。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存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

(二)存货的保管与清查;

(三)存货的销售与收款;

(四)存货处臵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六条 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负责存货采购的部门应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采购人员应按照生产计划按时编制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要由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总经理审批。季度和月度采购计划原则上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第八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存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运用公司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严格按照系统程序进行管理。技术管理部应注意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定期检查运行程序,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

第三章 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条

公司采购部应当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库存存货的结构和数量。

第十一条 公司采购部、销售部还应制定合理的存储定额,物资的存储定额通常是在一定管理条件下为保证销售顺利进行所必要的、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数量标准,以减少资金浪费。

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应当指定专人逐日根据各种材料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材料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计算安全存

第十四条 采购部门要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验证其是否与采购(委外)计划和采购(委外)合同的各项要求相一致,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厂家及供方随货物提交的检验、试验过程控制记录。检验部对采购物资的检验按《监视、检测和测量控制程序》规定执行,出具采购物资验证的检验记录。对于验收合格的存货,应当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和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视存货的不同取得方式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一)检查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供货公司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二)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三)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

(四)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第十六条 对入库的自制存货,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应派专人对其进行检验,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采购后实物不入库而直接发至使用现场的外购存货,应当采取适当方法及时

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各公司仓储、保管部门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在值班轮班、入库检查、货物调运、出入库登记、仓库清理、安全保卫、情况记录等各方面的职责任务,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存货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资产财务部应当根据验收证明对验收合格的存货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正确登记入库存货的数量与金额。存货仓储、保管部门对会计期末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存货,应办理暂估入账手续交资产财务部核算。

第五章 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存货仓储、保管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和发出制度。根据公司限额领用材料管理标准进行领用与发出控制。

库存商品的发出需要开具经过部门领导批准的销售清单,仓库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清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库管人员应当明确发出存货的流程,根据公司规定的出入库手续(如进货单、销售单等)及时办理物资出库,及时核对有关票据凭证,确保其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一致。要严格审核出库凭据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要特别注意审核是否有财务和相关负责人签字,销售单是否经部门负责人签审。

第二十五条 资产财务部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制定科学规范的存货业务流程,明确存货的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发出与处臵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臵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存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制定并选择适当的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存货收发、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四)存货处臵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臵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臵价格是否合理,处臵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

(五)存货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

第三十二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广州苏锐科技有限公司202_年1月1日

存货内控流程图归口管理部相关主管领采购部门门导或会议检验部门实物保管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文档开始请购与采购提出采购申请YN是否批准签订合同并采购采购合同进货及检验验收是否合格Y存货入库入库点收单N核算付款验收与保管申请领用或销售存货出库领料单或销售单核算和收款领用与发出存货盘点盘点表盘点与处置存货处置销账结束

第四篇:存货管理办法

存货管理办法

存货管理办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存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存货管理机构及职责,存货管理要求,存货入库、出库、保管、清查及核算等内容。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存货的管理。

1.2.1 存货的标准: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1.3 本项工作管理职能部门为财务管理部门。2 引用标准或制订本标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管理机构及分工

3.1.1 财务部门是公司负责存货的主管部门。

3.1.2 生产部门负责管理各种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辅助材料、生产性低值易耗品、在制品、半成品等。

3.1.3 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对外销售的商品,包括库存商品、代修品、代制品等,受托代销商品应视同本公司存货进行管理。

3.1.4 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种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文化用品、广告宣传用品、生活福利用品等。

3.2 财务部门的存货管理职责内容

3.2.1 根据归口管理的体制,会同各管理部门、车间制定存货管理实施细则,并督促其贯彻执行。3.2.2 负责对各类各种存货进行登记管理,编制财产目录,经常掌握各使用部门和车间等存货的增、减变化,对各单位等存货的增加、减少、转移及报损等,都要及时办理会计手续,使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制约,保证账、卡、物一致。

3.2.3 负责组织全公司各部门、车间对存货进行不定期盘点和年终清查核对,做到账账、账卡、卡物三者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3.2.4 对各单位存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存货的合理利用。

存货管理办法

3.3 各归口分类管理部门的职责

3.3.1 各单位都应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间存货的管理工作。

3.3.2 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相应地存货管理、核算制度,做到账、卡、物一致,并与财务部门明细账一致。

3.3.3 做到正确及时地办理存货增减变化手续,定期组织存货清点。4 存货的管理要求

4.1 各存货归口管理部门都要严格坚持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4.2 各单位对增加、调出、盘亏、报废等变化情况,应及时办理手续和登账。对公司的各种材料物资,未办理规定手续,不得随意出入库处理。5 存货的入库

5.1 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直接材料的进库,属于已订计划或合同的,仓库依原计划或合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属零星杂项及所有计划、合同范围之外购买的各种材料,一律经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计划专管人员验票(发票及其附件等)签字后,再由有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计划专管人员不得直接办理入库手续)。

5.2 直接材料以外的其他各类材料物资(包括设备、配件、基建及其他专项物资等)入库原已订计划、合同的,依原计划或合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若无计划或合同,则依某类材料物资的归口使用(或管理)范围,由有关部门通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后,指定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5.3 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所进存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质量问题时,应拒绝进库并立即向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处理。6 存货的出库

6.1 各类材料物资的领用和仓库发放,必须严格按照“先审批、后领发”的原则要求,履行各种必要的审批手续。

6.1.1 凡生产产品的各种配套材料(零配件)由生产计划部门有关业务人员按月(订单)生产计划和材料消耗定额编制生产通知单交生产总监审定签字,仓库统计员开具材料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单方可对各生产车间发料。

6.1.2 产品配套材料(零配件)以外的其他计入车间生产消耗的材料或修理材料和备品配件,一律由生产单位指定专人办理领料手续,仓库保管员凭经审批后的出库单予以发料。

6.1.3 公司各单位、部门因生产经营生活管理需要,领用各种非直接材料(或非生产性材料),一般必须按以下程序履行审批手续:①需领单位提出计划或申请,交分管领导签批意见;②需领单位将经过有关领导签批后的书面计划或出库单据交仓库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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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根据发货单、出库单、调拨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据,并办妥交接签字程序后予以发货。凡未办理出库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发货。6.3 出库单据以仓库为主体,分编写和顺序编号。

6.4 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7 存货的保管 7.1 仓储的要求

7.1.1 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7.1.2 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各种存货应挂卡片(标示牌),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等。

7.1.3 仓管员必须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7.2 存货的废损

7.2.1 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处理。

7.2.2 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8 存货的核算

8.1 为进行核算的需要,财务部门按类建立存货明细账,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按品种、规格分别登记。

8.2 存货明细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选择合理的计价方法进行明细核算。

8.3 仓库按财务要求相应地建立实物保管账,每次发生增减变动,按各种出入库单据逐笔登记及时计算结存金额,各仓库每月1日将上月存货收发存月报表报财务部门。

8.4 仓库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分析检查,每月1日向相关部门报送存货超储积压明细表,并对积压物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9 存货的清查

9.1 对存货实行年终全面盘点,由财务部门负责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全公司的存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9.2 年终,仓库保管员在盘点前,必须将截止当月最后一天的收入、支出记入账册并结出月末库存额;仓管员实地清点实物、核对卡片。

9.3 清查存货发现盈亏问题,按规定程序由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核实或验收价值后,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物处理。

9.4 清查存货,要求做到对其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等详细情况核对清楚,对材料物资的账、卡、存货管理办法

物、资金等达到正确统一。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及管理。11 本办法自202_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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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

(四)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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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存货收发、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四)存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

(五)存货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第二十九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公司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范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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