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长绿办﹝2009﹞6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开展“十佳绿化工程” “十佳绿化单位”“十佳绿化小区”“百佳绿化家庭”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开展“十佳绿化工程”“十佳绿化单位”“十佳绿化小区”“百佳绿化家庭”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绿化委员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长沙市开展“十佳绿化工程”“十佳绿化单位”“十佳绿化小区”“百佳绿化家庭”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绿化 评选 方案 通知
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3日印发
-0沙在2009年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沙市绿化委员会
举办单位: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晚报报业集团、长沙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单位:长沙晚报、星辰在线、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省林业厅、省绿委办、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市建委、市林业局、市绿委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专家组成。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我申报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专家评审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原则。
五、评选范围
十佳绿化工程:评选范围包括内五区的公共绿地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公园景区工程。参评条件见附件一。
十佳绿化单位:评选范围包括内五区的机关、学校、厂矿、企业、部队。参评条件见附件二。
十佳绿化小区:评选范围包括内五区的所有小区。参评条件见附件三。
百佳绿化家庭:评选范围包括内五区的所有家庭。参评条3、2009年11月16日-2009年12月25日为网络(短信、电话)投票评选阶段:在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星辰在线网站公布专家评审后的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开展网络(短信、电话)投票。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组织记者对候选对象情况进行跟踪采访、宣传报道。4、2009年12月26日-2009年12月30日为统计汇总阶段:根据“总得分=专家评选得分×50%+网络(短信、电话)投票得分×50%”确定“十佳绿化工程”、“十佳绿化单位”和“十佳绿化小区”;根据网络(短信、电话)投票数确定“百佳绿化家庭”。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星辰在线网站公布评选结果。
八、授牌表彰
在2010年全市绿化工作会议上,以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名义,对“十佳绿化工程”、“十佳绿化单位”、“十佳绿化小区”、“百佳绿化家庭”进行统一授牌表彰。
附件:
1、“十佳绿化工程”参评条件
2、“十佳绿化单位”参评条件
3、“十佳绿化小区”参评条件
4、“百佳绿化家庭”参评条件
附2:
“十佳绿化单位”参评条件
1、有专业单位和专门人员从事绿化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资金到位,绿化成效明显。
2、以人为本,功能分区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特色突出。
3、经常性开展宣传绿化、美化环境的活动,以提高单位人员绿化意识,培养爱绿、养绿、护绿的自觉性。
4、环境质量良好、整洁卫生,绿地内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倾倒垃圾和污水,基本实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的优美环境。
5、单位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以绿色植物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绿树成荫,基本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
6、充分利用屋顶、墙面、阳台、窗台等栽植藤蔓植物和悬垂植物,室内、楼内、院内有盆植绿色植物。
7、管护及时、植物生长旺盛、无缺株、无病虫害。草坪、绿篱定期修剪,树木及时整形修剪,树形完整美观
8、及时清除杂草,及时检查、防治病虫害;无枯枝,无死树及枯桩残留,无明显病虫害。
附4:
“百佳绿化家庭”参评条件
1、积极拥护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绿化政策;重视对小孩的绿化宣传教育,能够以身作则带领小孩子参加绿化活动。
2、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认护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等绿化活动。
3、爱护树木花草,自觉保护绿化建设成果,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敢于出面制止、劝导;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杜绝猎杀、买卖、食用野生动植物行为;保护树木,不使用一次性的竹筷和木筷。
4、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和室内养花植绿的家庭绿化美化活动,植物品种超过5个,数量10盆以上,花色品种搭配合理,布置美观。
5、庭院、阳台、窗台、屋顶等进行了适当的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如种植爬山虎、常春藤、紫藤等攀缘植物和吊兰等悬垂植物。
6、以实际行动支持长沙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第二篇: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长禁毒办通〔2018〕51号
转发省禁毒办《关于加强涉毒人员及风险因素
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中秋国庆禁毒安保工作,严防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案事件和其他涉毒负面舆情,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省禁毒办《关于加强涉毒人员及风险因素排查的通知》(湘禁毒办〔2018〕15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处置
各单位要把吸毒人员管控处置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好管控处置各项工作措施。
一是要深入排查,澄清吸毒人员底数和核实身份信息。各地要坚持“见面排查,见面算数”的工作原则,按照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的本地户籍吸毒人员名单,层层分解至基层组织。各基层组织要安排专门力量,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吸毒人员逐一进行排查。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禁毒专干、社区(村)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社区民警的作用,逐人线下走访、线上查找、综合分析,全面核实辖区吸毒人员的底数和身份信息。
二是要严格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吸毒人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管控,特别是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对摸排出来的下列吸毒人员:①有自杀自残倾向、有精神障碍诊断或有精神异常、行为失控表现的;②有因吸毒引发肇事肇祸前科或扬言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③因患有严重疾病不予收押收治的。对上述人员要报告属地党委政府,由区县市禁毒办牵头,逐人建立由乡镇街道、派出所民警、村居干部、司法干部以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管控工作组,逐人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扎实开展矛盾化解、情绪疏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密切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发现极端行为苗头,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认真核实,全面掌握核准吸毒人员管控现状。坚持“谁录入,谁负责”工作原则,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内吸毒人员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美沙酮维持治疗、服刑、戒断三年、死亡、出国境等管控现状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及时维护。要加强与公安监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及时高效地核查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做到管控数据“真实、鲜活”。对人户分离的吸毒人员,要根据其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显示的管控状态进行相应处置,并及时通报其户籍地落实“双向管控”措施。
四是要扎实推进脱失吸毒人员“清零”行动。各单位要针对社区戒毒(康复)脱管失控人员,协同乡镇街道、村居等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查控脱失人员,力争实现“清零”,确保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全部在管在控。
五是对吸毒人员引发的重大突发案(事)件,要立即上报至市禁毒办和有关其他部门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二、进一步强化易制毒物品排查管控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从严从紧要求,切实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使用合法性、运输车辆及人员资质等关键要素的审查把关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严管措施,严防流入非法渠道。要按照省禁毒办通知要求,对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重点管控,从严核发购买、运输备案证明。加强对胡椒醛、邻氨基苯甲酸、醋酸酐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管控,认真落实对氯代麻黄碱、溴素、1-苯基-1-丙酮等新增列管品种企业摸底工作,严防流入制毒渠道。
二是各区县市要按照市禁毒办的部署安排落实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制度,要逐一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分级,特别是要排查出需要重点关注和整治的化工市场、重点企业和场所,加大整治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企业要坚决查处到位,切实堵塞漏洞。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督导检查和安全形势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措施,确保企业自身安全。要深入研究、认真查找存在非法流失风险的易制毒化学品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充分认识“两节”禁毒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切实担负起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值守,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盯住不放,并及时进行“回头看”、“反复查“,确保落实到位、万无一失。要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充分设想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局面,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稳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负面影响,严防因处置不当授以以柄、引发炒作。市禁毒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主体责任不清、履职不到位、工作没有针对性措施的,将按照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进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湘禁毒办[2018]158号
关于加强涉毒人员及风险因素排查的
通知
各市州禁毒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和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结合“禁毒2018两打两控”和“集打斗争”专项行动,针对近期涉毒人员暴露出来的不安全隐患苗头,做好中秋国庆禁毒安保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吸毒人员管控力度,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为严防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引发肇事肇祸案事件,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即日起至10月8日,深入全面排查社会面吸毒人员,进一步加强管控收戒工作。一是要继续强化脱失吸毒人员查控工作。各地禁毒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脱失吸毒人员查控工作,积极利用节假日返乡时机开展查找,及时纳入管控视线。对有肇事肇祸前科、精神异常和行为失控倾向的脱失吸毒人员,要切实掌握现状和活动情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拒绝报到、严重违反协议的证据收集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提供证据支撑。二是要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要深入推进“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对吸毒成瘾人员、吸毒成瘾严重人员,要“应裁必裁”。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整合利用强制隔离戒毒资源,进一步完善移送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扩容提质,提升收戒能力,确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率达80%以上。同时,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解除要依法从严审批,不得降格处理,不得任意缩短戒毒期限。三要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戒工作。要坚决把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作为当前一项消除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隐患的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专门场所、收治专区和特殊医疗机构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人员收治、医保救助、政府兜底等机制,确保实现国家禁毒委要求年底病残吸毒人员收戒率达90%的工作目标。针对现有吸毒人员千人以上的县市区存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及收治专区建设进度迟缓等问题,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把戒毒所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满足当前收戒工作需要。四要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要严格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理办法》(禁毒办通〔2016〕37号)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管控。要结合实际,细化评估指标,科学制定管控细则,对高、中级风险等级的吸毒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精准管控,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严守不发生群死群伤极端案事件底线。各级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要组织开展所外就医吸毒人员清理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类处置,做到找得回、管的住、控得了;要从严审批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落实“来函必复,出所必接”措施,避免强戒出所人员出所即失控。
二、抓好毒品案件侦破打击,维护两节期间社会面治安大局平稳。
一是强化大要案件攻坚。抓住中秋国庆两个涉毒活动高频节点,进一步加强对大案要案的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研判追踪,以打击贩运销毒品犯罪集团和网络为重点,强化专案侦查,加强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破获一批部省督毒品目标案件,摧毁一批贩毒网络,抓获一批重打毒贩和毒枭,摧毁其经济基础。二是加强公开查缉。各地要联合交警、铁路、空港等部门开展两节专项毒品查缉行动,以交警、治安警的正常执法形式出现,有针对性的部署重点路线、重点口岸专项重点查缉,力争查处一批运毒贩毒案件。三是加大追逃力度。集中梳理本地历年毒品案件涉案逃犯,集中研判在逃人员活动轨迹信息,对有条件抓捕的要及时抓捕归案,暂未发现行迹的可以公开向社会征集线索。四是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毒品犯罪。在办理毒品案件中研判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情报线索,要移交刑侦部门彻查严打。对刑侦部门掌握涉黑涉恶证据不足的毒品团伙案件线索,禁毒部门要主动担当,以毒品案件为切入点进行经营,依法打击。在抓捕涉毒逃犯、武装贩毒犯罪嫌疑人等执法活动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出现伤及无辜的情况。
三、切实增强节日管理工作敏感性和责任感,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涉毒、涉爆等非法渠道。
各地禁毒部门要全面强化防制毒、防制爆“双防”意识,高度警惕节日“思想松懈、流失易发、暴露多发”等问题,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各项管控措施,严防因自身管理不严引发非法流失问题的发生。一是从严审查,依法审批。中秋、国庆安保期间,各地公安禁毒部门要坚持从严从紧要求,切实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使用合法性、运输车辆及人员资质等关键要素的审查把关工作,严把审批法定条件关。要坚决杜绝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填写起运地、途经地、目的地等信息造成错误办证,进而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低级错误。二是切实强化重点品种核查管制,防止流入涉毒渠道。要重点加强对胡椒醛、邻氨基苯甲酸、醋酸酐、黄樟油(含农户自产粗制黄樟油、香桂油等)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管控,认真落实对氯代麻黄碱、NPP、4-ANPP、溴素、1-苯基-1-丙酮等新增列管品种企业摸底、进口“双核查”以及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和制毒设备排查管制等措施,严防流入涉毒渠道。三是认真落实涉爆涉危易制毒化学品特别管控措施,严防流入制爆渠道。要以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4种涉爆易制毒化学品为重点,对运输目的地或途经地涉及北京地区的,要从严核发运输备案证明,如遇可疑情况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明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运输备案证明。要重点加大对无证运输及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备案)证明等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四是加强对企业检查督导和风险排查,强化源头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督导检查和安全形势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措施,确保企业自身安全。要深入研究、认真查找存在非法流失风险的易制毒化学品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大对辖区“销户”、“暂停使用”等关、停、并、转企业留存化学品集中清理工作,警惕“灯下黑”问题。要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研判工作,针对易制毒化学物品相关要素开展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和信息研判,通过大数据预警主动发现、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实现精准管控。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禁毒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禁毒安保责任压实到每个层级、每名人员。各地要及时发现、有效引导、妥善处置涉及“两节”禁毒安保工作的社会热点和网上舆情。
特此通知。
湖南省禁毒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第三篇:泽州县绿化委员会文件
泽州县绿化委员会文件
2008年,我县以建设全国绿化模范县为目标,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提出了“15441”绿化工程,即:“一河五路四山四十矿百村”绿化工程,力争使全县的造林绿化求得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河”就是建设长河40里绿色长廊。长河40里绿色长廊建设工程涉及东沟、川底、周村、下村、大阳等5个乡镇共24个行政村,主要绿化任务是,在长河两侧建设20米宽的绿化带,绿化长度18公里,绿化面积540亩。“五路”就是晋济高速公路、207国道南段、晋长路、碗周路、陵沁路西段的绿化。在完成晋长、晋焦、晋阳高速公路、晋陵一级路、207国道沿线补植补种的基础上,新绿化晋济高速公路、207国道南段、晋长路、碗周路、陵沁路西段5条公路,绿化总长度约40.7公里。晋济高速公路绿化涉及大箕镇,绿化4.3公里,645亩。207国道南段(牛匠--衙道)绿化涉及南村、大箕、犁川、山河4个乡镇,绿化9公里,407.2亩。晋长路绿化只涉及巴公镇,绿化3.45公里,155.3亩。周碗路绿化涉及周村、犁川、李寨、南村、晋庙铺3个乡镇,绿化12.35公里,555.7亩。晋陵路西段绿化涉及大东沟、川底、周村3个乡镇,绿化11.5公里,514.2亩。“四山”就是龙王山南山段、横断山、市区东出口荒山、陵沁路两侧荒山绿化。南山绿化工程面积496亩,植树5.6万株。主要是安排今年的县直单位义务植树活动,绿化共分为6个标段,分别由县直单位八个系统和县煤运公司、6个县营煤矿共同完成。横断山绿化192亩,植树2.1万株。市区东出口荒山绿化399亩,植树4.7万株。沁陵路荒山绿化3500亩,植树38.8万株。“四十矿”是绿化四十座矿山企业。绿化总面积1500亩。“百村”绿化是100个村的生态园林绿化连片建设。高标准完成省里确定的30个村庄绿化任务;结合通道绿化、荒山绿化、太行山绿化工程一并完成市里确定的30个村绿化任务,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完成长河流域24个村的绿化任务,在全县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第四篇: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自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的高度重视,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达成了全民共识,活动开展方兴未艾,形成了全民积极参入绿化事业的新局面。
一、我县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开展回顾
(一)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成就
1、多渠道宣传,样板示范带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
2、实施工程项目带动,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民绿化事业向纵深发展
3、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制定长远绿化规划,打造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针对绿化现状,我县绿化工作以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为契机,按照短、中、长相结合并兼顾三大效益的原则进行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这个主题进行。在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中,按照园林建设要求我县先后有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沙子江公务员小区和国际荣裕新城等52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其中省级13个、市级39个。在农村房前屋后绿化中,结合庭院经济建设,主要以经济林种植增加农民收入为主,如全国绿化百佳乡的千冲乡,千佳村的黄竹村、石屏村等。同时,分步骤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先后做好了“千年银都、一江丹霞、人民公园、将军故居、悦来温泉山庄”等旅游景点和各工业园区的绿化,有效地提高了我县整体绿化水平,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给的绿化工作任务。(二)建立健全绿化档案,加大以资代劳绿化费的征收力度
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对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对象依法、依规收缴以资代劳绿化费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在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通知后上户征收或由县财政统一代扣等多种方法和措施加以落实。历年来已累计征收绿化费171.3万元,每年及时上缴省、市的绿化费。同时,县绿化办每年还对全县公民义务植树对象进行登计建档,为下落实义务植树活动人员和绿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二、2011年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和绿化费收缴工作
(一)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
3.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我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规划设计面积共8936.5亩(市定任务6900亩),树种设计以桉树为主,现已完成造林绿化7136.6亩。其它道路两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其栽植任务完成较好的有马田镇、城关镇、城郊乡、油市镇、碧塘乡、湘阴渡镇、复和乡、柏林镇、黄泥乡;按照计划今冬明春可以全部完成任务。
(二)2011年绿化费收缴情况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每年的3·12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由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县绿化办对全县单位进行了摸底核实,然后下发绿化费催缴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缴绿化费6.0万元。2.绿化费收缴措施。一是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统一代扣代缴;二是对条管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采取由绿化办工作人员分线包干、责任到人,上门收缴的措施;三是对“钉子户”的单位的绿化费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收缴,确保了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认识不足,认为绿化植树是林业局的职责和任务,既不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又不愿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特别是有些条管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难以落实。据统计,一些条管单位近两年未交以资代劳绿化费数额达27万元,给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1.全民义务植树法规不健全,对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或个人的惩处法律强制力不够。2.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村庄绿化规划滞后;城市及周边山头绿化规划难以统一认识,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未能把有限的资源有机的结合。3.绿化建设资金投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重造轻管”现象比较普遍,部分示范林的管护难以为继。四、下阶段工作开展及措施
1.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带以及s212线沿线山头高标准绿化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环保等各部门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部门绿化新局面,力争3年成林见成效。2.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街道等的绿化工作。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绿化永兴”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森林景观区域建设,通过森林景观建设提升全县的森林景观品位,打造永兴特色的森林文化。3.采取多渠道措施完成全年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任务。同时搞好绿化工作调研,完善绿化及义务植树活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5.推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与各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任期目标管理体制,有效推动全县园林绿化事业向健康方向发展。6.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进行绿化工作督查和验收,对在县“双百”活动、创建“园林式单位”、以及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其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履行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及其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
7.创新绿化运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是新时期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2011年下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开展“ 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认真制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方案,并在明春植树节期间向社会公布。8.加强乡村绿化,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新农村绿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效益兼顾”的原则,切实开展村庄绿化。自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的高度重视,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达成了全民共识,活动开展方兴未艾,形成了全民积极参入绿化事业的新局面。一、我县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开展回顾
(一)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成就
1、多渠道宣传,样板示范带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
[1][2][3][4][5][6]2、实施工程项目带动,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民绿化事业向纵深发展
3、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制定长远绿化规划,打造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针对绿化现状,我县绿化工作以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为契机,按照短、中、长相结合并兼顾三大效益的原则进行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这个主题进行。在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中,按照园林建设要求我县先后有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沙子江公务员小区和国际荣裕新城等52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其中省级13个、市级39个。在农村房前屋后绿化中,结合庭院经济建设,主要以经济林种植增加农民收入为主,如全国绿化百佳乡的千冲乡,千佳村的黄竹村、石屏村等。同时,分步骤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先后做好了“千年银都、一江丹霞、人民公园、将军故居、悦来温泉山庄”等旅游景点和各工业园区的绿化,有效地提高了我县整体绿化水平,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给的绿化工作任务。(二)建立健全绿化档案,加大以资代劳绿化费的征收力度
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对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对象依法、依规收缴以资代劳绿化费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在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通知后上户征收或由县财政统一代扣等多种方法和措施加以落实。历年来已累计征收绿化费171.3万元,每年及时上缴省、市的绿化费。同时,县绿化办每年还对全县公民义务植树对象进行登计建档,为下落实义务植树活动人员和绿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二、2011年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和绿化费收缴工作
(一)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
【1】【2】【3】【4】【5】【6】3.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我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规划设计面积共8936.5亩(市定任务6900亩),树种设计以桉树为主,现已完成造林绿化7136.6亩。其它道路两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其栽植任务完成较好的有马田镇、城关镇、城郊乡、油市镇、碧塘乡、湘阴渡镇、复和乡、柏林镇、黄泥乡;按照计划今冬明春可以全部完成任务。
(二)2011年绿化费收缴情况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每年的3·12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由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县绿化办对全县单位进行了摸底核实,然后下发绿化费催缴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缴绿化费6.0万元。2.绿化费收缴措施。一是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统一代扣代缴;二是对条管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采取由绿化办工作人员分线包干、责任到人,上门收缴的措施;三是对“钉子户”的单位的绿化费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收缴,确保了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认识不足,认为绿化植树是林业局的职责和任务,既不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又不愿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特别是有些条管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难以落实。据统计,一些条管单位近两年未交以资代劳绿化费数额达27万元,给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teniu.cc范文网[CHAZIDIAN.COM]
1.全民义务植树法规不健全,对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或个人的惩处法律强制力不够。2.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村庄绿化规划滞后;城市及周边山头绿化规划难以统一认识,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未能把有限的资源有机的结合。3.绿化建设资金投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重造轻管”现象比较普遍,部分示范林的管护难以为继。四、下阶段工作开展及措施
1.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带以及s212线沿线山头高标准绿化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环保等各部门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部门绿化新局面,力争3年成林见成效。2.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街道等的绿化工作。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绿化永兴”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森林景观区域建设,通过森林景观建设提升全县的森林景观品位,打造永兴特色的森林文化。3.采取多渠道措施完成全年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任务。同时搞好绿化工作调研,完善绿化及义务植树活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5.推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与各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任期目标管理体制,有效推动全县园林绿化事业向健康方向发展。6.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进行绿化工作督查和验收,对在县“双百”活动、创建“园林式单位”、以及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其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履行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及其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
7.创新绿化运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是新时期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2011年下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开展“ 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认真制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方案,并在明春植树节期间向社会公布。8.加强乡村绿化,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新农村绿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效益兼顾”的原则,切实开展村庄绿化。第五篇: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自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的高度重视,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达成了全民共识,活动开展方兴未艾,形成了全民积极参入绿化事业的新局面。
一、我县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开展回顾 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成就
1、多渠道宣传,样板示范带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时组建了绿化工作常务班子,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纳入了各级各单位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并采取了从抓宣传到位入手,县党政领导XX县林业局干部职工率先垂范,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同时,下发了一系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文件,明确了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的目标任务和建立植树基地相关要求,对一些没有落实义务植树基地的单位,按照省颁标准及时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落实法定义务。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和一系列义务植树措施的落实,我县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义务植树基地示范林、巾帼英雄林、共青林、学生德育林等植树形式纷纷涌现,还先后涌现了一批“全国绿化千家乡”、省“绿化百佳村”,省市“园林式单位”和省“绿化三湘贡献奖”、全国绿化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截至2011年底,我县累计参加义务植树620万人次,植树2650万株,植草坪39750平方米,绿篱165万米、新增公共绿地xx亩。目前,随着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有效地增加了我县森林资源总量,绿化美化了城乡环境,而且极大地提高了我县人民的绿化意识和法制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十一﹒五”后,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4.58%、林木蓄积量为246万立方米。
2、实施工程项目带动,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民绿化事业向纵深发展 继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八年绿化永兴”后,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房前屋后绿化和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县城活动方兴未艾。xx年,我县为提高全县整体绿化水平,针对造林绿化死角难点,打造绿色通道,建设好郴州北大门良好形象,先后实施了沿107国道、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两侧及可视第一层山脊内的“三难地”发起了绿化攻坚战,八年来共完成绿化提质改造面积14000亩,其中京珠高速公路两侧绿化获得了省级大奖。“三难地”区域昔日的荒凉、不毛之地如今披上了绿装。2011年南方冰雪灾害后,我县再次加大了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力度,特别是“两边一区”的造林绿化成绩斐然,到2011年上半年止,全县3年累计完成了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投入资金2500万元。
3、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制定长远绿化规划,打造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
针对绿化现状,我县绿化工作以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为契机,按照短、中、长相结合并兼顾三大效益的原则进行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这个主题进行。在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中,按照园林建设要求我县先后有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沙子江公务员小区和国际荣裕新城等52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其中省级13个、市级39个。在农村房前屋后绿化中,结合庭院经济建设,主要以经济林种植增加农民收入为主,如全国绿化百佳乡的千冲乡,千佳村的黄竹村、石屏村等。同时,分步骤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先后做好了“千年银都、一江丹霞、人民公园、将军故居、悦来温泉山庄”等旅游景点和各工业园区的绿化,有效地提高了我县整体绿化水平,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XX县委、县政府交给的绿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绿化档案,加大以资代劳绿化费的征收力度
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对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对象依法、依规收缴以资代劳绿化费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在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通知后上户征收或由县财政统一代扣等多种方法和措施加以落实。历年来已累计征收绿化费171.3万元,每年及时上缴省、市的绿化费。同时,县绿化办每年还对全县公民义务植树对象进行登计建档,为下落实义务植树活动人员和绿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2011年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和绿化费收缴工作 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
1.植树节活动的开展。今年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武装部等领导率先带头,组织了“万人植树”活动,县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逾万人参加了s212义务植树基地的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县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2.道路绿化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市下达我县交通干线造林绿化任务130公里,县下达道路造林绿化任务346公里,合计476公里。本次市定s212线、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武广高铁共计130公里的两侧造林绿化已于4月底全部完成,完成了县乡公路322公里造林绿化任务,今春全县共完成道路绿化452公里。我县乡村道路共885公里造林绿化将在2012年4月份全面完成。
3.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我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规划设计面积共8936.5亩,树种设计以桉树为主,现已完成造林绿化7136.6亩。其它道路两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其栽植任务完成较好的有马田镇、城关镇、城郊乡、油市镇、碧塘乡、湘阴渡镇、复和乡、柏林镇、黄泥乡;按照计划今冬明春可以全部完成任务。2011年绿化费收缴情况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每年的3·12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由两办名义下发,根据文件精神,县绿化办对全县单位进行了摸底核实,然后下发绿化费催缴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缴绿化费6.0万元。2.绿化费收缴措施。一是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统一代扣代缴;二是对条管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采取由绿化办工作人员分线包干、责任到人,上门收缴的措施;三是对“钉子户”的单位的绿化费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收缴,确保了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认识不足,认为绿化植树是林业局的职责和任务,既不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又不愿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特别是有些条管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难以落实。据统计,一些条管单位近两年未交以资代劳绿化费数额达27万元,给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1.全民义务植树法规不健全,对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或个人的惩处法律强制力不够。
2.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村庄绿化规划滞后;城市及周边山头绿化规划难以统一认识,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未能把有限的资源有机的结合。123456 3.绿化建设资金投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重造轻管”现象比较普遍,部分示范林的管护难以为继。
四、下阶段工作开展及措施
1.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带以及s212线沿线山头高标准绿化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环保等各部门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部门绿化新局面,力争3年成林见成效。2.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街道等的绿化工作。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绿化永兴”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森林景观区域建设,通过森林景观建设提升全县的森林景观品位,打造永兴特色的森林文化。
3.采取多渠道措施完成全年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任务。同时搞好绿化工作调研,完善绿化及义务植树活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5.推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与各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任期目标管理体制,有效推动全县园林绿化事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6.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进行绿化工作督查和验收,对在县“双百”活动、创建“园林式单位”、以及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其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履行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及其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
7.创新绿化运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是新时期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2011年下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开展“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认真制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方案,并在明春植树节期间向社会公布。
8.加强乡村绿化,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新农村绿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效益兼顾”的原则,切实开展村庄绿化。自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的高度重视,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达成了全民共识,活动开展方兴未艾,形成了全民积极参入绿化事业的新局面。
一、我县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开展回顾 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成就
1、多渠道宣传,样板示范带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时组建了绿化工作常务班子,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纳入了各级各单位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并采取了从抓宣传到位入手,县党政领导XX县林业局干部职工率先垂范,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同时,下发了一系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文件,明确了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的目标任务和建立植树基地相关要求,对一些没有落实义务植树基地的单位,按照省颁标准及时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落实法定义务。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和一系列义务植树措施的落实,我县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义务植树基地示范林、巾帼英雄林、共青林、学生德育林等植树形式纷纷涌现,还先后涌现了一批“全国绿化千家乡”、省“绿化百佳村”,省市“园林式单位”和省“绿化三湘贡献奖”、全国绿化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截至2011年底,我县累计参加义务植树620万人次,植树2650万株,植草坪39750平方米,绿篱165万米、新增公共绿地xx亩。目前,随着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有效地增加了我县森林资源总量,绿化美化了城乡环境,而且极大地提高了我县人民的绿化意识和法制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十一﹒五”后,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4.58%、林木蓄积量为246万立方米。
2、实施工程项目带动,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民绿化事业向纵深发展 继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八年绿化永兴”后,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房前屋后绿化和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县城活动方兴未艾。xx年,我县为提高全县整体绿化水平,针对造林绿化死角难点,打造绿色通道,建设好郴州北大门良好形象,先后实施了沿107国道、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两侧及可视第一层山脊内的“三难地”发起了绿化攻坚战,八年来共完成绿化提质改造面积14000亩,其中京珠高速公路两侧绿化获得了省级大奖。“三难地”区域昔日的荒凉、不毛之地如今披上了绿装。2011年南方冰雪灾害后,我县再次加大了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力度,特别是“两边一区”的造林绿化成绩斐然,到2011年上半年止,全县3年累计完成了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投入资金2500万元。
3、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制定长远绿化规划,打造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
针对绿化现状,我县绿化工作以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为契机,按照短、中、长相结合并兼顾三大效益的原则进行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良好的山水旅游城市这个主题进行。在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中,按照园林建设要求我县先后有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沙子江公务员小区和国际荣裕新城等52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其中省级13个、市级39个。在农村房前屋后绿化中,结合庭院经济建设,主要以经济林种植增加农民收入为主,如全国绿化百佳乡的千冲乡,千佳村的黄竹村、石屏村等。同时,分步骤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先后做好了“千年银都、一江丹霞、人民公园、将军故居、悦来温泉山庄”等旅游景点和各工业园区的绿化,有效地提高了我县整体绿化水平,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XX县委、县政府交给的绿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绿化档案,加大以资代劳绿化费的征收力度
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对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对象依法、依规收缴以资代劳绿化费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在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通知后上户征收或由县财政统一代扣等多种方法和措施加以落实。历年来已累计征收绿化费171.3万元,每年及时上缴省、市的绿化费。同时,县绿化办每年还对全县公民义务植树对象进行登计建档,为下落实义务植树活动人员和绿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2011年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和绿化费收缴工作 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
1.植树节活动的开展。今年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武装部等领导率先带头,组织了“万人植树”活动,县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逾万人参加了s212义务植树基地的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县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2.道路绿化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市下达我县交通干线造林绿化任务130公里,县下达道路造林绿化任务346公里,合计476公里。本次市定s212线、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武广高铁共计130公里的两侧造林绿化已于4月底全部完成,完成了县乡公路322公里造林绿化任务,今春全县共完成道路绿化452公里。我县乡村道路共885公里造林绿化将在2012年4月份全面完成。
3.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我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规划设计面积共8936.5亩,树种设计以桉树为主,现已完成造林绿化7136.6亩。其它道路两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其栽植任务完成较好的有马田镇、城关镇、城郊乡、油市镇、碧塘乡、湘阴渡镇、复和乡、柏林镇、黄泥乡;按照计划今冬明春可以全部完成任务。2011年绿化费收缴情况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每年的3·12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由两办名义下发,根据文件精神,县绿化办对全县单位进行了摸底核实,然后下发绿化费催缴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缴绿化费6.0万元。2.绿化费收缴措施。一是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统一代扣代缴;二是对条管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采取由绿化办工作人员分线包干、责任到人,上门收缴的措施;三是对“钉子户”的单位的绿化费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收缴,确保了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认识不足,认为绿化植树是林业局的职责和任务,既不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又不愿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特别是有些条管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难以落实。据统计,一些条管单位近两年未交以资代劳绿化费数额达27万元,给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1.全民义务植树法规不健全,对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或个人的惩处法律强制力不够。
2.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村庄绿化规划滞后;城市及周边山头绿化规划难以统一认识,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未能把有限的资源有机的结合。
3.绿化建设资金投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重造轻管”现象比较普遍,部分示范林的管护难以为继。
四、下阶段工作开展及措施
1.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带以及s212线沿线山头高标准绿化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环保等各部门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部门绿化新局面,力争3年成林见成效。
2.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街道等的绿化工作。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绿化永兴”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森林景观区域建设,通过森林景观建设提升全县的森林景观品位,打造永兴特色的森林文化。
3.采取多渠道措施完成全年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任务。同时搞好绿化工作调研,完善绿化及义务植树活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5.推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与各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任期目标管理体制,有效推动全县园林绿化事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6.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进行绿化工作督查和验收,对在县“双百”活动、创建“园林式单位”、以及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其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履行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及其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123456 7.创新绿化运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是新时期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2011年下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开展“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认真制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方案,并在明春植树节期间向社会公布。
8.加强乡村绿化,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新农村绿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效益兼顾”的原则,切实开展村庄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