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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推荐5篇)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0-47026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6 15:48: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卫生部关于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医发[2007]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经研究决定:

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代码:“27”。“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

二、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有具备麻醉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或康复医学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疼痛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执业医师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申请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暂不设立此项诊疗科目。

四、拟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二级以上医院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疼痛科”诊疗科目。

五、医疗机构登记“疼痛科”诊疗科目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应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疼痛学分册)》、《临床诊疗指南(疼痛学分册)》等为指导,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华医学

第二篇:疼痛科诊疗科目登记

疼痛科治疗的疾病

(一)疼痛门诊主要业务

采用神经阻滞疗法、小针刀疗法,配合药物、超激光照射等治疗以下疾病: 1.头痛:偏头痛,颈源性头痛、肌紧张性头痛、外伤后头痛和腰穿后头痛等。2.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肋间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急性带状疱疹、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神经病理性疼痛、神经损伤后疼痛、中枢性疼痛、患肢痛、残端痛、糖尿病性神经痛、交感神经相关性疼痛、复杂的局部疼痛综合征等。

3.骨关节痛:腰腿痛、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膝关节炎、足跟痛、颞下颌关节功能紊乱综合征、退行性骨关节炎等。

4.组织疼痛:急慢性腰扭伤、腰肌劳损、棘上棘间韧带炎、腰背肌筋膜炎、梨状肌综合征、纤维肌痛综合征、腱鞘炎、肩周炎、网球肘、软组织损伤。

5.癌性疼痛:晚期癌症疼痛、骨转移性疼痛等。6.痛经、慢性盆腔痛。7.无痛人工流产。

8.非疼痛性疾病:顽固性呃逆(打嗝)、急性面神经炎(面瘫)、面肌痉挛、突发性耳聋、腱鞘囊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9.麻醉咨询:手术前麻醉检查和准备,麻醉和手术后镇痛方案制定。

(二)疼痛科病房住院治疗主要业务

多是采用CT或C型臂X线影像介入治疗以下疾病:

1.颈、腰椎间盘突出症。采用CT或数字显影C型臂介入下行颈、腰椎间盘突症的髓核化学溶解疗法、射频微创神经介入镇疼术、介入下臭氧治疗,可以对高位颈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的颈源性头痛、对低位颈椎间盘突出引起的颈肩上肢症状进行有效的治疗、对有截瘫倾向的患者得到早期控制和治愈。对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采用盘外、盘内髓核化学溶解术或盘内盘外联合溶解术、介入下射频靶点治疗、介入下脊神经后支射频治疗、后支酚甘油毁损治疗等,其治疗效果已经得到公认,远期效果甚至优于手术。

2.三叉神经痛:采用药物和/或温控射频电凝术在CT介入下行三叉神经半月神经节毁损治疗可以有效控制顽固性三叉神经痛。3.晚期癌症剧烈疼痛。对一般药物控制不太理想的癌症疼痛采用影像介入下神经毁损治疗可以有效的控制疼痛。

4.带状疱疹疼痛和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采用持续性神经阻滞治疗控制疼痛和联合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治疗带状疱疹的剧烈疼痛,并能降低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的发生率。采用影像介入下神经毁损治疗对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进行有效控制。

5.脉管炎、雷诺氏病等交感神经相关性疾病。采用CT影像介入下行交感神经阻滞或毁损治疗控制或改善疼痛。

需要看疼痛科医生的情况

并不是我们一感觉到疼痛就要到医院看病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看医生呢?主要是以下四种情况出现时才需要到医院的:| 1 疼痛的病因未明 疼痛的性质、规律发生变化 3 止痛方法不见成效 4 了解治疗方法上的新进展

第三篇: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及卫生部相关修订及增设汇总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 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2. 全科医疗科 03.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眼科

11.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13.03 其他

14.医疗美容科 15.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15.08 其他 16.传染科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6.03 肝炎专业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6.06 蠕虫病专业 16.07 其它 17.结核病科 18.地方病科 19.肿瘤科 20.急诊医学科 21.康复医学科 22.运动医学科 23.职业病科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23.02 尘肺专业 23.03 放射病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23.06 其他

24.临终关怀科

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26.麻醉科 30.医学检验科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30.05 其他 31. 病理科 32. 医学影像科 32.01 X线诊断专业 32.02 CT诊断专业

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32.04 核医学专业 32.05 超声诊断专业 32.06 心电诊断专业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32.11 其他 50.中医科 50.01 内科专业 50.02 外科专业 50.03 妇产科专业 50.04 儿科专业 50.05 皮肤科专业 50.06 眼科专业

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肿瘤科专业 50.10 骨伤科专业 50.11 肛肠科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50.16 急诊科专业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50.18 其他

51.民族医学科 51.01 维吾尔医学 51.02 藏医学 51.03 蒙医学 51.04 彝医学 51.05 傣医学 51.06 其他

52.中西医结合科

《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二、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不受本《名录》限制,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如“围产医学科”、“五官科”等。

三、诊疗科目分为“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一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一级学科,如“内科”、“外科”等; 二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二级学科,如“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等。为便于专科医疗机构使用,部分临床二级学科列入一级科目。

四、科目代码由“××·××”构成,其中小数点前两位为一级科目识别码,小数点后两位为二级科目识别码。

五、《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填报原则: 1.申报表由申请单位填报。表中已列出全部诊疗科目及其代码,申请单位在代码前的“□”内以划“√”方式填报。

2.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如“内科”、“外科”等。

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病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4.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如申报肝炎专科门诊时,申报“肝炎专业”并在备注栏填注“门诊”。

六、《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1.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申报表后填写。2.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

3.在某一级科目下只开展个别二级科目诊疗活动的,应直接填写所设二级科目,如某医疗机构在精神科下仅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则填写精神科的二级科目“临床心理专业”。

4.只开展某诊疗科目下个别专科病诊疗的,应在填写的相应科目后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骨科(颈椎病专科)”。

5.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科科目”栏填写原则与《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相应栏目相同。

八、名词释义与注释 代码 诊疗科目 注 释

01.预防保健科 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02.全科医疗科

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

08.小儿外科 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

23.职业病科 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

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 含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

在各临床科室开展介入放射学检查和治疗的,均应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中申报本科目。

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适应口腔医学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提高专科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口腔医学会的建议,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口腔科的二级科目。现将修订后的口腔科(12.)二级科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修订后的诊疗科目口腔科(12.)12.口腔科

12.01牙体牙髓病专业 12.02牙周病专业 12.03口腔粘膜病专业 12.04儿童口腔专业 12.05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12.06口腔修复专业 12.07口腔正畸专业 12.08口腔种植专业 12.09口腔麻醉专业

12.10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 12.11口腔病理专业 12.12预防口腔专业 12.13其他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

(2007)

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

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6]94号),增补诊疗科目外科(04)普通外科专业(0401)下肝脏移植项目、胰腺移植项目、小肠移植项目,泌尿外科专业(0404)下肾脏移植项目,胸外科专业(0405)下肺脏移植项目,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下心脏移植项目。

二、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

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04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医学检验科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3003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3006 其他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

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28”。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申请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四、拟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五、“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应当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重症医学分册)》和《临床诊疗指南(重症医学分册)》等为指导开展诊疗服务。

六、从事“重症医学科”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医师执业范围;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师申请和医院证明材料,对符合第二条规定医师的执业范围核定为“重症医学科”。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目前设置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相关科室内的与本科重症患者治疗有关的病房,如内或外科重症加强治疗科(内科或外科ICU)、心血管重症监护病房(C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等可以保留,中文名称统一为XX科重症监护病房(室),继续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其医师执业范围不变。

八、设置“重症医学科”的医院要按照我部有关规定严格科室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症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和重症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

九、未经批准“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重症医学科;相关科室可以设置监护室、抢救室等开展对本科重症患者的救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第四篇:卫生部关于在医院申请增加重症科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

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

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28”。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申请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四、拟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五、“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应当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重症医学分册)》和《临床诊疗指南(重症医学分册)》等为指导开展诊疗服务。

六、从事“重症医学科”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医师执业范围;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师申请和医院证明材料,对符合第二条规定医师的执业范围核定为“重症医学科”。

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目前设置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相关科室内的与本科重症患者治疗有关的病房,如内或外科重症加强治疗科(内科或外科ICU)、心血管重症监护病房(C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等可以保留,中文名称统一为××科重症监护病房(室),继续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其医师执业范围不变。

八、设置“重症医学科”的医院要按照我部有关规定严格科室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症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和重症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

九、未经批准“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重症医学科;相关科室可以设置监护室、抢救室等开展对本科重症患者的救治。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卫 生 部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第五篇:疼痛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与诊疗范围、诊疗规范

疼痛科工作制度

一、据医院要求,疼痛科每周设全天无假日门诊。

二、按照医院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得无故不到岗、脱岗和空岗,否则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所有到疼痛科就诊的病员都应尽力做到诊断正确,治疗及时,服务热情,登记完整,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就医环境。

四、负责全院所有疼痛病人的咨询、检查、诊断和治疗,接受临床各科的会诊邀请。

五、对收住院的病员,按照医院对临床各科的要求,认真进行必要的检查、诊断和治疗,并合理收费。

六、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正常的医疗工作,如:值班、交接班、病历书写、病历讨论、业务学习、科间会诊等。

七、在诊治常见疼痛性病的同时与临床各科共同开展恶性疼痛的诊治,如:各种神经痛、晚期癌痛,和手术科室一起做好术后镇痛、无痛人流及无痛分娩等。

八、工作中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及疼痛科工作原则,不得疏漏,如遇疑难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以便妥善处理。

九、上班后认真打扫辖区卫生,经常保持工作区的环境清洁整齐。

十、对进修、实习医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以提高他们的临床技能。

疼痛科工作原则

参照近年来国内外疼痛科工作特点,特制定本专业工作原则。

一、七禁

1.禁给全身严重感染者(菌、毒、败血症)选用神经阻滞疗法。

2.禁给皮肤或深层组织有感染者作相应部位的治疗操作。3.禁给白血病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采用神经阻滞疗法或椎管内治疗。4.禁给身体极度衰弱和严重心力衰竭的患者采用神经阻滞疗法。5.禁给肿瘤患者早期采用神经阻滞镇痛,以免延误病情。6.禁忌同时阻滞双侧神经节。7.禁忌给肿瘤本身发生在脊髓或椎体的患者行椎管内治疗。

二、八不

1.不勉强患者作治疗。2.不给患者交待清楚不操作。3.精力不集中不操作。4.不明确诊断不治疗。5.不在疲劳时进行神经阻滞。6.不轻易采取神经破坏疗法。7.条件不具备,不追求高难度技术操作。8.急救措施不落实不操作。

三、十四要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医疗技术。2.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防差错事故,安全第一。3.业务操作技术上遇有疑难问题或异常情况时绝不可回避,勉强操作,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以便妥善处理。4.要选用无创、微创、轻创、重创的治疗原则,尽力提高疗效,减少病员痛苦。5.要选用简单有效的处方组合。6.要熟悉常用局麻药的剂量、浓度、比重和复合剂的药理作用。8.根据病情要选用你最熟练的操作技术予以治疗,2 重要部位不能过多穿刺。9.注射时要反复抽吸,针头如有移动,都要认真实验,以防药液注错部位引起不良后果。10.要熟知各种神经阻滞的适应证、禁忌证、并发证和预防措施。11.要熟悉和掌握麻醉意外和心肺复苏的方法,以提高抢救成功率。12.要严密观察有治疗反应的病人,直到安全离院。13.反复运用原疗法效果不佳时,要善于运用综合疗法,以提高疗效,不可过度追求单一疗法。14.要善于利用现代科技信息不断与外界交流,吐故纳新,充实扩大本专业内涵,促进专业发展。

疼痛门诊工作制度

1、疼痛门诊是在麻醉科主任领导下由专职医师负责的临床诊疗专科。

2、疼痛门诊工作必须具有相关学科临床诊疗知识和技能的高年资医师承担诊疗业务。治疗工作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医师相对固定,可定期轮换。必须保持疼痛诊疗业务的连续性。门诊应有固定的开设时间。

3、疼痛门诊应保持整洁的候诊和诊疗环境。

4、对病人和蔼亲切,认真解答疑问,注意鉴别病人心理障碍、药物依赖和毒副作用。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注意保护性医疗。

5、病史力求详细,病历书写要真实、完整,包括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等项目。必要时查阅病人的过去医疗档案,防止误诊、漏诊。

6、疼痛门诊登记本要求详细记录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诊断、治疗方法和3 效果等,以备随访。

7、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均须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同意,必要时签字为证。治疗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酌情修订和重订治疗方案。

8、接受各种治疗的病人,根据治疗方法和病情必须留观到无全身反应和无神经系统障碍时才可以离院,遇有疑难病例(或操作)和意外时,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请示,并严格执行上级医师的医嘱。

9、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修订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对疑难病人不能确诊或二次复诊不能明确诊断或操作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疼痛门诊管理制度

疼痛诊疗是麻醉科业务范围之一,麻醉科设立疼痛门诊充分反映了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疼痛门诊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学科临床诊疗知识和技能的高年资麻醉科医师承担,医师相对固定,可定期轮换,以保持疼痛诊疗业务的连续性。必要时可增设护士1~2人。

3、门诊应有固定的开设时间,开诊时间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4、疼痛门诊应分别设置诊察室和具有无菌条件的治疗室,必要时建立观察室或若干观察床。诊疗环境应保持整洁、清静。治疗室应按院感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灭菌消毒。

5、疼痛门诊必须配备专供治疗和急救的药品和器械。做好药品和器械的整理、增补、保管和维护工作,保证齐全、完好、有效、功能正常。

6、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和蔼亲切,认真解答疑问。关注病人心理障碍、药物依赖和毒副作用等情况。结合诊治情况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以调节患者心理状态,配合治疗,有利康复。

7、病史采集、病历书写、门诊登记等医疗文书,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规定遵照执行。

8、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均须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同意。实施神经阻滞和微创治疗时应签署《疼痛治疗知情同意书》。

9、治疗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情演变情况和治疗效果,治疗后对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留观到无全身异常反应和无神经系统障碍时才准许离院。

10、遇有疑难病例或操作意外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及时处理。

11、接受各科的会诊邀请也须遵循上述规定,并合理收费。

12、对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按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以提高他们的临床技能。疼痛科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的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并戴口罩,非工作员禁止入内。

二、治疗室的陈设要简单整齐,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三、小药柜内常备药如内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清毒药、剧毒药等要分别保管,标签要清楚,并有黑、红、蓝、黄、白区别,以免误用。

四、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要严格区分放置。无菌物品必须注明无菌日期,超过规定无菌时间者(高压灭菌消毒夏天1周、冬天2周),应重新消毒。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做到一瓶一钳。

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用过的注射器及一次性材料要随手清理、浸泡和清点收存,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七、毒、麻、剧药和贵重药要有专人加锁保管,要认真交接班,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八、器械、物品要摆放整齐,要定量、定向、定位,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九、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日定时空气消毒(紫外线每日一次,每周进行乳酸熏蒸一次,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并认真作好消毒登记工作。

十、每位病员治疗前,施术者都应向其家属交待清楚病情,治疗术的优缺点及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施术同意书,患者同意家属签字后方可施术,并于术前作好登记工作。

十一、室内无菌容器每周高压消毒一次,用过的注射药液、生理盐水必须注明打开时间。

十二、施术前认真实行三查七对制度,不得违犯。

十三、如遇病员有治疗失当或严重反应时,施术者应认真观察处理,直至病员恢复至正常状态时才可让病员离院。

十四、按医院要求定期进行必要物体表面细菌培养,如:消毒液、空气、棉签、手套等,以保证无菌工作质量。

十五、使用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含注射器、针头帽、穿刺包等)医用垃圾要入袋分类管理,以便妥善处理。

疼痛科治疗室查对制度

一、注射治疗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制度。1.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2.七对:对床号,对姓名,对性别,对年龄,对诊断,对手术名称及部位。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数量、种类、生产日期,注意有无变质、沉淀、混浊、絮状物、安瓶有无裂痕破损、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好药品必须经过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员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才可使用,用后保留安瓶,以便查对。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六、利用器械作治疗时,要认真检查穿刺包、手术包、手套是否合适,包内无菌指示卡是否变色,消毒是否过期,器械消毒液(含镊桶)是否需要更换,空气是否消毒。

七、急救物品每月检查一次,其内容包括:喉镜亮否、气管7 导管状态、吸引器、吸引管、氧气系统、麻醉机或呼吸器等功能是否良好,必要的急救药品是否能手到即来,输液的全套装置是否型号齐全。常规备用的少量液体每日检查一次,并注意定时更换。

八、作任何注射治疗时,必须争得病人同意才能实施,否则不能强行注射,作特殊部位(如蛛网膜下腔、卵圆孔、胸腹交感神经等)穿刺注射时,不但病人同意,并且家属签字,方可进行!

疼痛科主任职责

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全程负责本科室的诊疗工作。组织、指导急、危重病例的抢救及疑难病例的处理,主持重大手术前讨论、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指导本科室各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书面计划(报医务科备查)及培训记录。

3、贯彻执行医院布置的各项医疗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规划、计划,并按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对完成情况作好记录备查。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妥善安排对进修人员、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

5、完成好院领导或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对本科室医疗仪器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管维护。

7、按时出专家门诊,安排好本科门诊日常工作。

8、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新的诊断技术不能少于一项/每年。事前有报告(报医务科),事后有论文发表。

9、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职业医师法》、《三级医师负责制》等规章制度,执行各项相关技术规程。

10、指导下级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1、配合医务科做好临床医生实践性、经验性、知识性的培养工作。

12、酉己合医务科抓好病历质量考核。

13、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有效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疼痛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医疗技术、教学、科研、预防工作上,对本科各岗位医师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业务考核和理论的提高,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2、制定本人及本专业组的工作计划、科研课题设计,并参加科研及论文书写,按期总结汇报,向科主任提出有关学科发展、专业设置、人员培训等意见。

3、参加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及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医9 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4、按时查房,对新入院患者及时做出诊疗意见,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特殊患者诊断、治疗和解决重大拯救方案,主持疑难病例会诊和术前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5、指导和培养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教学指导和培养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等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6、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指导主治医师、临床医师、进修医师完成临床医疗任务和科研课题。

7、督促检查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8、协助科主任进行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建设、完成科主任下达的各项医疗数量和质量指标。

疼痛科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把好本科或本专业专科的质量关。领导下级医师的诊断、处理、手术和其他技术操作,帮助解10 决难题。提高下级医师的诊治和操作水平。

2、负责门诊、病房、出诊、会诊、值班、查体等医疗任务。亲自参加或主持对危重患者的抢救。主任医师和担任科主任或业务副主任的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或重点查房二次。并随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问题,指导病房医疗工作的改进。

3、督促下级医师贯彻包括处方、入院、分科、会诊、医嘱、病案书写、医疗统计等在内的各项管理和医疗操作规程。

4、从事并指导本科或本专业专科的临床研究,本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部)有质量的论文(著作)和一篇译文。

5、在本院医生较少的情况下,要兼做一部分下级医师的工作。

疼痛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疼痛科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病程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加书面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及下班前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13 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疼痛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医务科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护理教学和科研,以及护理管理工作。

2、负责本院护理工作计划和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

3、负责各诊室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经常深入各诊室检查护理质量,进行业务指导,解决护理技术的操作难题。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本院护理人员技术训练和考核,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护理科研,撰写学术论文。

6、负责组织病区被服和治疗所需用品的计划请领、登记、统计工作。

7、掌握护理人员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负责院内护理人员工作的调配。

8、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9、及时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疼痛科护士岗位职责

1、每日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挂牌及穿工作服上岗、穿戴整洁、态度和蔼、医疗用语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必须熟悉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掌握发生药物过敏的急救方法。

3、经常检查注射治疗室的必备器具、物品及急救药品等,确保有效、足量。每日做好注射(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敷料、器械要严格消毒备用。

4、要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向医师报告。

5、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制度。

6、注射(处置)严格按医嘱执行,严密观察注射(处置)后的情况,发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适等意外,要立刻报告医师,并进行处理,全力抢救。

7、认真书写护理文书。及时记录医嘱执行及处置情况。静脉点滴要抄录输液单挂在患者的输液架上,分步及时消耗,点滴完毕后,输液单要保存七天。

8、治疗结束后,要及时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室内外及工作台面干净、整洁。

9、治疗室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按时销毁,一次性注射器具及针头用完后立即进行毁形处理。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制度,注射药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和一用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疼痛科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1、严密观察患者疼痛的原因、性质、程度及部位 找出疼痛的原因,以免误诊,延误治疗,如心肌梗死引起的心绞痛,急腹症腹痛,需进行针对性处理,并报告医师。对所存在的疼痛应了解以下诸点:①疼痛部位是否明确和固定;②疼痛的性质:钝痛、刺痛、烧灼痛或绞痛等;③疼痛起始时间;④引起疼痛的原因;⑤疼痛持续时间、规律性、痛点有无转移、放射;⑥疼痛程度有无变化;⑦患者的习惯、嗜好、性格等可能是引起疼痛的客观因素;⑧患者的文化程度和社会背景如何,过去经历的疼痛是如何减轻的,用过何种治疗方法,效果如何。根据以上情况制定合理疼痛护理方案。

2、心理护理 ①护理人员首先要和患者建立感情,取得信任,稳定其情绪,消除紧张、恐惧心理。②护士应同情、安慰和鼓励患者,告诉其疼痛原因和克制疼痛的方法。使其消除思想顾虑,增强战胜疼痛的信心。③可与患者进行轻松愉快的谈话或能引起患者注意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娱乐活动,消除寂寞感,把集中在疼痛上的注意力,分散和转移至其他方面。④对心因性疼痛,可采用以下措施:言语诱导——对目前采用的治疗,用恳切的言语暗示诱导,使之产生肯定心理定向;安慰强化——将现有治疗作为安慰性治疗,最后用效果扩展诱导患者在治疗后产生疼痛消失感;感觉体验——最后使患者发展成自我暗示。

3、药物治疗 ①止痛药物种类很多,但不能随便应用,护士必须严格执行医嘱。成瘾性镇痛药有吗啡、芬太尼、双氢埃托啡、强痛定、哌替啶、匹米诺定(去痛定);不易成瘾的镇痛药有镇痛新、丁啡喃(botorpanol)和叔丁啡(buprenorphine)、曲马多、平痛新等;②药物治疗的同时仍需精心护理、安慰、疏导,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可增强药物的镇痛作用(强度和时间);③注意长期应用镇痛药的副作用,如解热镇痛引起的胃出血等。

4、针刺治疗 如针刺合谷、足三里等。

5、按摩 通过按摩体表某一部位,使体表触摸感觉的传入,抑制疼痛的传入和感觉,也可做相关穴位按摩,训练患者自己进行。

疼痛科医疗操作规程

诊疗操作规则

一切诊疗操作,都要从有利于患者的诊断、治疗出发,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对有创性检查,应慎重考虑,由主治医师决定后方可进行。新开展的诊疗操作应进行过必要的实验,做好充分的准备并报请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

操作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除急症及特殊情况外,操作应安排在适当时间进行,医师应事先开好医嘱,以便准备必要的用物及配备助手(医师或护士)。

操作者及助手,必须了解患者的具体情况,明确操作目的,掌握操作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对该项操作生疏或初次进行者,应有上级医生在场指导。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医嘱与患者姓名、操作种类、部位。向患者说明操作目的、意义。以消除思想顾虑。有明显危险或新开展的操作,应事先向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说明,以取得合作。精神紧张患者或儿童患者,必要时给予小剂量镇静药。

某些操作应预先选择适当部位,必要时用1﹪甲紫做标记,并做好发生意外时的抢救工作。操作前术者应戴好口罩。

清洁盘的准备:内盛高效碘一小瓶、75﹪酒精两小瓶。敷料罐一个(内盛棉球)短镊子一把(置于器械液中)弯盘一只,胶布、棉签一包,无菌手套一副。操作要求: 患者体位:助手应根据操作目的、要求及患者情况,安排适当体位,既要方便操作,又要注意患者舒适。操作中应固定好操作部位,必要时适当约束患者,但不可强制或强迫患者,以免发生意外。

常规皮肤消毒:(1)操作部位必要时用肥皂水洗净、剃去毛发。

(2)用高效碘以穿刺(注射、切开)为中心,由内向外环形涂擦,待干后,以75﹪酒精脱碘。即可开始操作。消毒面积按操作要求决定,消毒后如有污染,应按上法重新消毒。

3)某些操作必须戴无菌手套,铺盖无菌洞巾。以保证操作部位不受污染。洞巾规格,可因操作种类及要求不同而异,操作时应注意无菌洞巾的固定。

4)操作中应密切关注患者面色、表情、呼吸、脉搏等,有不良反应应停止操作,并予相应处理。

5)操作后常规敷裹:操作后于操作部位以无菌棉球压迫片刻,再用胶布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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