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1)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①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②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③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
①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 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②合同价调整的程序: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③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④工程变更程序:
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3)时限为28天的工作程序。①索赔工作程序:
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意向书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和资料。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应给予答复或提示意见。如逾期未予答复或提示意见,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若索赔事件延续进行,承包方应阶段性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出示最终索赔报告及资料。
工程师收到最终报告后28天内做出答复,否则认为该索赔已被认可。②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规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验收报告及资料。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在28天内不组织验收,自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意外责任。在竣工验收后14天内不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则视为已认可竣工报告。(4)48小时及24小时的时限。
①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方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验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即视为已认可。
②单机无负荷试车:
承包方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参加,应于24小时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工程师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参加试车--视为认可试车合格。试车合格后24小时内不签字,视为已认可。③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
通常指令应采取书面形式交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于回执上签字后生效。口头指令发出后应在48小时内做书面确认。
如不能及时书面确认,承包方可在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的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的要求后48小时内不答复,即视为口头指令已确认。
若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时内提出要求修改的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方。
④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与修复的费用报告及资料。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每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报告。
⑤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
发现文物,承包方4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部门(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发现地下障碍物--承包方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收到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第二篇:文档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合同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75万吨硫酸项目部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2 合同执行情况工作汇报-------75万吨硫酸项目部 75万硫酸项目部目前承担富氧顶吹镍熔炼-制酸工程和制氧工程两大子项工程其中制酸工程包括尾气烟囱、干吸工段、转化工段、净化工段、硫酸配电楼及软化水站、硫酸循环水泵站、风机房及配电室、硫酸成品库等8个子项工程制氧工程是在原氧气站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包括主厂房、主控楼及配电室、空分冷箱基础及循环水站等子项。两项工程均严格按照两级公司有关合同规定要求配备了相应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和安全负责人设置了完善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切合实际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及工程进度网络计划明确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开工前对劳务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各项工作严格、扎实、稳步的向前推进。我项目部所施工的两项工程均由建设公司承担全部施工任务不存在专业分包情况。在项目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认真组织施工生产强化质量工作的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所施工的两项工程质量其分部、分项评定都达到约定质量要求按照施工内容和施工进度安排各子项工程资料同步进行资料完整真实。在工程进度控制方面严格按照制订的网络计划 3 扎实、稳步、有序的向前推进两项工程进度计划没有出现因为施工单位组织不力影响工程的情况。同时各项施工设备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到位现场施工人员完全能够满足施工生产的各项要求。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针对制酸工程塔机交叉垂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项目部在征得工程部及四川成达监理公司的同意后制订了《尾气烟囱塔架安装与净化、干吸转化工段交叉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专项安全防护方案主要措施是在烟囱安装塔机作业半径70米范围内进行有效安全围护和隔离并加强了安装与土建、防腐等专业的沟通与协调在作业时间、垂直交叉位置上相互错开明确塔吊起吊时一定要鸣铃向地面作业人员提前警示。在危险区域范围内悬挂安全警示牌不定期加强了对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在征求工程部及化工厂意见基础上将塔机作业范围北侧道路进行封闭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便于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各专业、各子项进行分区封闭管理按照建设公司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了各种材料分类堆放加工区域进行隔离设置成品、半成品分别定置摆放日常强化了对各自封闭区域的垃圾清扫、余土外运工作始终作到现场安全、文明、整洁。针对氧气站是公司一级防火单位现场安全防火工作难度 4 大的客观事实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劳务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监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各个劳务队均配备有专职的安全防火监督员专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采取将生产区域与新建厂房隔离的办法严格按照冶炼厂动氧车间要求办理一级动火证先进行含氧量的测试再进行动火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在资料、档案的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交工验收资料的要求专门配备4名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资料的编写、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力争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数据详实、可靠、完整符合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强化以一级项目部为主的项目管理工作由75万吨硫酸项目部所承担的已开工子项能严格按照两级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使项目部在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基础资料完善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确保公司重点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有力的推了工程管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75万吨硫酸项目部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合同执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执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项目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三条 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第六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违约责任等条款。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第十条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 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三条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五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变更解除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十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四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章 纠纷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九条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三十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第三十一条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二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四篇:开业庆典执行合同
开业庆典执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年___月___日上午开业庆典委托乙方执行。为保证此次庆典圆满成功特签订合同如下: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庆典项目在指定日期(___月___日以前)全部到位;
2、乙方保证各项庆典活动正常进行。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物资、会场布置不到位及庆典仪式议程不流畅时,须在庆典费用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3、此次庆典费用为________元,最终成交价为_______元。本项活动定金为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在此次庆典活动结束后即______年___月___日全部结清。如甲方违约须每天按3%支付乙方违约金。
4、如庆典当天遇大风(5级以上)下雪等恶劣天气导致庆典项目部分或全部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成交的价格支付乙方,不得克扣乙方费用。
5、如双方已签订合同后,乙方在庆典物料未到开业庆典现场时,甲方因其他原因临时取消本次活动,乙方不收取甲方费用;如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庆典物料已到达活动现场,甲方因其他原因临时取消本次活动,甲方须支付乙方为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在去现场的路上)。
6、甲方如再增加庆典物料,所产生的费用另计。
7、本合同一式两份,附庆典物料详单各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五篇:合同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查,提出法律修改意见。
2.协助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查工作流程。
3.参与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4.指导省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5.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