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
一、课程学习计划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新生入学一周内制定课程学习计划,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课程学习计划中所列课程应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二、硕士研究生科研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学的两周内,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前提下,由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共同制定硕士研究生科研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科研计划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应严格按照研究生科研培养计划执行。硕士研究生科研计划将作为考核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是否完成取得硕士学位所需科研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三、学术报告训练及学术活动
(1)学术报告训练
硕士研究生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在学期间应完成两次学术报告训练。第一次学术报告训练时间为入学后第二学期,每年的9月最后一周上交纸质版的学术报告及《学术报告训练表》;第二次学术报告训练时间为入学后第三学期,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上交纸质版学术报告及《学术报告训练表》。
文献综述报告可作为第一次学术报告训练,时间安排同第一次学术报告训练时间安排。
(2)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少于5次,每学期期末上交一次参加学术活动的手写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求内容必须与《河北工业大学学术活动登记表》一致。
四、论文工作计划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完成前必须制定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上交学院备案。第三学期必须进入毕业论文工作。
五、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为入学后第三个学期,开题报告要求以书面和公开报告两种方式进行,书面方式为提交《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文本;开题报告评审会应在本学科内或相关课题组范围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召集3-5名相关学科专家(其中一名必须为外聘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论证。开题报告评审会相关安排需提前三天上报学院备案,并张贴通知。
学生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到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应在一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重新开题报告评审会专家组原则上应由原专家组成员构成。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应更改课题,如有特殊原因对选题有较大改动者,须由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学科负责人、院长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复。更改课题后要相应延长毕业时间,从开题到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需满足一年,学校不再担负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产生的费用。
六、中期报告
硕士生于第四学期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中期报告以学科或相关课题组为单位以答辩的方式公开进行,中期报告考评小组人员组成要求同开题报告专家组,中期报告会时间及专家组成员需提前三天报学院备案。中期报告通过后不允许再更改课题。
七、答辩环节
(1)硕士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同时达到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条件后方能申请参加答辩。
(2)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除去参加校盲审的论文外,其余由学院统一安排盲审,未参加盲审的论文不能参加答辩,盲审费用由学院承担。论文查重时间为每年三月中旬,论文查重通过后方能参加盲审。论文盲审送审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前后。查重未通过者,按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当盲审评阅结果出现一个“不同意答辩”或两个“较重大修改”时,硕士学位申请人至少延期半年答辩并重新参加盲审。当评阅结果出现一个“较重大修改”时,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参加盲审。所有二次盲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学院不再承担。除上述情况外,硕士学位申请人可以直接进行答辩。
(3)对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学位申请人在首次送审时出现盲审未通过的,第二年度研究生招生名额减招一人;连续两年出现所指导的学位申请人首次盲审未通过的,暂停该导师下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4)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由学科根据各自要求自行安排,答辩委员会应由5-7名专家组成,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研究生答辩督导小组,监督各学科答辩情况,各学科答辩时间一周前报学院。
(5)各学科可自行安排是否预答辩。
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鼓励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每位硕士生应满足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在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取得中国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一项等相关成果条件后方可申请学位。
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所要求涉及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均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密切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或依托材料学院的科研机构,如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注:学籍为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非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不能认定为该学生的学术成果。)论文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发表应以论文在线或见刊为准;申请或参与申请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初审的(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第一发明人,研究生第二发明人)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SCI论文。
如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未满足要求,但已合格完成培养计划,并完成了学位论文的工作,经审核通过可以组织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如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满足学院要求,本人可申请审议其学位授予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九、涉密论文评审程序
除军工或国防项目外(须经校军工研究院认证),其余项目论文均不接受涉密申请。参加军工或国防研究项目(立项任务书参加人员名单中同时有导师和该研究生名字)的研究生论文,若有保密要求,由导师和研究生联合向材料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涉密论文评审。
凡经学院认定的涉密论文,学院将委托院学术委员会对提出书面申请的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审(随机抽取三名以上委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未通过者自动延期半年后重新审核评审;若重新审核评审一次后仍然没有通过,研究生终止学业。
申请论文内部保存的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与上文件相同。
十、其余未述要求,均参照河北工业大学相关条例、文件执行。
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7-10
第二篇:河北工业大学文件 - 土木工程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
校政字„2013‟162号 签发人:展 永
关于我校2013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49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3‟47号)精神,经研究,就我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晋升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按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详见校园网人事处主页“政策法规-职称评定”栏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申报条件按•关于印发†河北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申报条件‡的通知‣(校政字„2013‟6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因工作失职或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声誉损害或经济损失者。
(三)当年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两次以上或严重教学事故一次以上者。
(四)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五)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七)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二、关于任职资历、退休时间的计算问题
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三、关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通过全国或河北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凡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填写免试审批表。201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有关免试的具体条件请参照省职改办•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53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6‟196号),详见人事处主页“政策法规-职称评定”栏目。
四、关于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学位要求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原则上停止特殊申报。
(二)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关于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一)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教学水平的考察采用说课的形式,包括对所讲授的某门主干课、某种教材进行分析,系统介绍教案编写、课堂教学方法等,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说课不得使用课件。
(二)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有一次以上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对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的内涵界定如下:
1、获得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奖。
2、获得校级优秀任课教师。
3、获省(市)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指导学生参加由校教务处认定的省(市)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若为教师团队指导的只认定前三名)。
5、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校级优秀五篇及以上;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校级优秀三篇及以上。
6、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前三名。
除上述第1条外,第2-6条仅适用于教育厅关于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教学优秀的规定要求,但不适用于省职改办下发的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中关于“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的相关规定。
六、关于学历问题
(一)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现从事岗位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二)关于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及以上。
七、关于转评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系列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助理级资格累计满5年;申报晋升高级任职资格需取得现级别任职资格累计满6年,且符合本专业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
八、关于按引进人才政策申报职称问题
获得博士学位以引进人才方式(同学校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并享受引进人才待遇)到我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经学院认定业绩突出者,在我校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可按引进人才政策参加2013年的职称评审。
九、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一)申报教授、副教授的专职教师,须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学时及以上。
(二)“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专职教师要求的1/2核定。
(三)专职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外国语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部、艺术教研室的专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专职教师要求的1/2核定。
(四)按引进人才政策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设具体数量的要求,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后可视为满足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十、关于科研认定问题
(一)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提到的厅局级项目、奖项等均不包括本校的项目、奖项。
(二)单项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经费20万元及以上视为厅局级,100万元及以上的视为省部级,200万元及以上的视为国家级,此类项目只考虑项目负责人,并由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
(三)科研项目的全部参与人员及人员名次以原始项目批准书(协议书)为准,无原始项目批准书(协议书)的以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结果为准。
十一、关于论文论著认定问题
(一)职称评审中认定的学术论文须是在合法期刊上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一律不予承认。在增刊或编辑出版的非国际重要会议论文集发表的论文(被索引的除外)不计入学术论文数目。同一篇学术论文以多种语言发表的仅按一篇计。
(二)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于2000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及2011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
(三)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凭索引证明可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
(四)•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
(五)晋升卫生系列职称人员在•关于印发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指导手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68号)中所列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
(六)职称评审中认定的论著包括已正式出版的且在封面印有“***著”字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和部颁统编教材及教育部“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其他编著的教材、论文集等不计入论著数目。
(七)与本职工作或所从事专业无关的论文、著作、成果等材料为无效材料不予承认。
十二、关于信息发布的问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开设“2013年职称评审专栏”,发布职称评审相关信息,请各单位及时查看。
十五、关于推荐名额及职称推荐程序
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学校教学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今年的职称评审继续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学校根据我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情况,研究确定我校今年职称的推荐名额如下:正高 20个,副高 60个,中级60 个。
(一)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成立职称推荐小组
廊坊分校、理学院、人文与法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学院、化工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含海水利用中心)、土木工程学院、材料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部、图书馆、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含总厂)、后勤管理处(含后勤各实体、校医院)成立独立的职称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职称推荐工作。职称推荐小组由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由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正高级人数不足的,由副高级补充)。其余部门、单位由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综合职称推荐小组,组长由人事处处长兼任,由相关职能部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职称推荐工作。
第二阶段:各职称推荐小组根据•河北工业大学2013年职称评审量化表‣(下称•量化表‣)所列评分栏目,经过讨论、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制定本单位的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和职称推荐办法,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阶段:申报职称人员按本单位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办法填写•量化表‣,B4纸打印两份,连同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职称推荐小组。
第四阶段:各职称推荐小组要对申报人员报送的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中没有假材料、假信息。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表‣进行公示,申报人员佐证材料原件由职称推荐小组在指定地点同步公示,公示期三天。
第五阶段:各职称推荐小组根据本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对•量化表‣中所列评分内容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公示推荐结果。
前面五个阶段由各职称推荐小组安排进度,确保第六阶段按时进行。
第六阶段:各职称推荐小组于9月7日将本小组申报人员推荐排名情况一览表、优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职称推荐工作总结、推荐人员•量化表‣,经组长签字后报送人事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至人事处孟祥生邮箱。
第七阶段:学校组织职称推荐考核小组和职称推荐委员会按程序对各部门、单位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第八阶段:将学校最终推荐人员申报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二)指标分配与推荐程序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指标由全校统一管理,不进行二级分配;
(2)符合•河北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申报条件‣人员,直接进入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单独投票,不设淘汰率。
(3)符合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但不符合•河北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申报条件‣人员:先由学科组进行推荐,设淘汰率;学校推荐委员会根据最终推荐名额进行等额推荐,不设淘汰率。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推荐指标分配:
1)符合•河北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申报条件‣人员,不占职称推荐小组推荐指标数,也不作为分配指标核算基数。
2)符合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但不符合•河北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申报条件‣的人员数作为职称推荐小组分配指标核算基数。职称推荐小组分配的指标数=核算得出的整数+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为保证公平,四舍五入取舍的小数在以后指标分配时进行累计处理。
教师(研究)系列和其他系列指标分配比例:根据冀教人„2008‟24号文件中 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70%,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的文件精神,在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相等的前提下,教师系列副高级(含副教授、副研究员)推荐指标按照总指标数的78%掌握(55/70=0.78),其他系列按照总指标数的22%掌握。
(2)符合•河北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先申报条件‣人员及各职称推荐小组根据推荐指标确定推荐人选,直接进入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单独投票,不设淘汰率。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各职称推荐小组推荐情况,在推荐计划限额内,直接由学校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
十六、关于申报材料审核问题
学校将在收取职称申报材料前专门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职称政策培训。为提高各职称推荐小组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的责任感,杜绝出现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上报的情况,对于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职称推荐小组,减少其分配指标数。其分配指标数=应分配指标数-复审不合格人数。
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七、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职改办、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河北工业大学2013年职称评审量化表
河北工业大学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第三篇:2014河北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河北工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河北工业大学位于天津市。
2.河北工业大学为公办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3.河北工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2014年招生计划
4.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工业大学2014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3700人。
三、学校录取原则
5.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6.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7.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8.对于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对于河北、天津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省市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根据省市艺术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其他省市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省市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校考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四、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10.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绘画基础;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工程、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11.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法国SUPINFO国际信息技术大学(原法国巴黎高等计算机学院)合作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本硕连读学习模式;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德国北豪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的环境工程专业,采用本硕连读学习模式。具体要求参照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以上两个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2、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双学位班)采用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为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辅的联合培养模式。学生毕业,修满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最低学分要求,授予理科(信息与计算科学)学士学位,在此基础上,选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修满50学分,可授予工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双学位班)采用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主,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为辅的联合培养模式。学生毕业,修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最低学分要求,授予工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在此基础上,选修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课程,修满50学分,可授予理科(信息与计算科学)学士学位。
以上两个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五、收费标准
13.普通本科专业学费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人/年;双学位班专业学费5000元/人/年,另外辅修专业的课程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共计5000元,按学年收取,年均1250元;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人/年(国内期间),法方注册费四年共500欧元,开学一次性缴清;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人/年(国内期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新生录取专业分配住宿的条件不同每生每年分为700元、800元两个标准。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六、其它事项
14.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邮政编码:30040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2-60438029网址:http://zs.hebut.edu.cn
第四篇: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 学院概况 Brief Introduction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前身为1958年电机系创办的无线电专业,1959年正式成立无线电工程系,1996年更名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系,2003年与通信技术研究所和电子工程技术研究所组建电子与信息技术研究院,2009年更名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过长期的开拓创新,学院在学科地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及教学科研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具有明显航天特色的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设有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信息对抗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五个本科专业。设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三个博士点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建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国防重点专业,信息对抗技术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国防紧缺专业。
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首批特聘教授岗位学科。经过多年建设,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实验室面积6500多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460多台套,仪器设备价值9600多万元,并建有威海雷达系统实验站、卫星跟踪测控地面站、空间遥感实验系统、微波天线测试系统等高水平科研试验环境,为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师资队伍 Faculty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永坦教授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乃通教授为我学院的学科带头人。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20人,其中院士2人、教授36人、副教授3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70人。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我院现有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
刘永坦院士是我国高频超视距雷达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现任哈尔工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电子工程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科学院主席团成员、兼任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副主任等职务。张乃通院士是我国军事通信系统及移动通信领域的著名专家,现任通信技术研究所名誉所长。科学研究 Academic Research
近年来学院在刘永坦、张乃通两位院士的带领下,在高频地波雷达、微波成像雷达、超宽带通信理论与技术、抗干扰通信系统、微小卫星通信及测控、空间遥感图象处理、专用移动通信系统等方向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973、863、国防基础研究课题。近五年共完成科研项目120多项,其中80%为国家和国防高技术研究项目。平均每年科研经费超过6000万元,平均每年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检索120余篇,每年申请专利20项。
我院电子工程技术研究所的高频新体制雷达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该领域的一项空白,在技术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该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指挥控制系统数据链是一个抗干扰通信系统的核心,我院通信技术研究所先后完成了多个相关项目,累计研究经费超过1亿元,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我院承担了逆合成孔径实验雷达系统研究项目,完成了实验雷达的系统测试和联试,为我国研制实用逆合成孔径雷达奠定了基础,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我院开展的专用移动通信系统研究填补了国内空白,核心技术推广到国内企业并参
与国际竞争,研究成果曾被评为国家级新产品及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我院完成的试验一号卫星测控通信系统是试验一号卫星的重要子系统,2004年卫星
成功发射,圆满完成试验任务,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省科技进步一
等奖。
在基础理论及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我院先后承担了超宽带通信理论、空间信息系统
体系结构、变换域通信理论、超光谱图像处理、卫星导航定位、空间交会对接、人
工电磁媒质理论与应用毫米波及THz技术等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
高技术研究项目。专业特色 Specialty Characteristics
通信工程专业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通信工程专业创建于1958年,目前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热门专业之一。该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专业,黑龙江省重点专业,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主要培养通信与电子信息工程领域中从事信息科学研究、无线通信系统设计、通信设备研制及电信网络运营管理等方面高级研究及工程技术人才。该专业本科毕业生除了40%在国内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外,主要就业方向包括国家航天及电子信息的高技术科研单位,国家电信企业,中外合资、外国独资的通信技术开发和通信设备生产企业,国有和民营通信及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和通信设备生产企业等。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Electronic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始建于1959年,该专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专业,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该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专业注重电子信息理论的学习,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在信号分析与处理、电子系统设计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毕业生主要从事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获取与传输、模式识别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及教学工作,集成电路与系统、电子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射频与微波技术、航空与航天技术等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工作。
信息对抗技术Information Countermeasure Technology 信息对抗技术专业始建于2007年,为工业与信息化部国防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最新建成本科生专业实验室,为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良好保障。主要培养适应21世纪信息化建设需要,具备电子通信系统、信息化战争(军用、民用网络信息对抗)、电子对抗(全信息领域对抗)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能在国防领域、科研单位、信息产业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系统设计、技术开发、操作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毕业生主要到国防科研院所、信息产业部门、公司等从事信息对抗、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传输及安全保障、通信与电子系统、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广播电视等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及技术开发等工作。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 Remote Sens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始建于2008年,为工业与信息化部国防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新建成本科生专业实验室,为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良好保障。该专业是一个遥感信息处理领域的较宽口径的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数字图像处理、微波遥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图像解译、测量学、地图学等。该专业本科毕业后,将有40%以上的学生经保送或考试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其它毕业生可面向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农林、海洋、资源、环境及国防、航空航天领域的公司、科研院所及遥感相关部门,从事信号与信息处理、遥感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系统开发、应用和设备生产、经营等。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专业Electromagnetic Fields and Wireless Technology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专业始建于2009年,为工业与信息化部紧缺专业。该专业方向研究射频无线电信号的产生、辐射、传播、散射、接收、测量和处理的相关理论、技术和工程应用,是涵盖无线通信、雷达、导航及遥测遥控等领域的通用技术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适合于航天航空、通信、信息及国防电子等行业的微波、射频与天线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由于近年来电子信息与无线通信技术中微波与天线技术的迅猛发展,哈工大成为国内设置该专业的院校少数学校之一,而该专业的设置还无法满足国内科研院所当前对微波、射频及天线领域硕士博士毕业人才的需要,因此目前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当前在社会上供不应求,而成为热门专业。人才培养 Students Activities
学院的人才培养定位是以研究型人才培养为主,兼顾工程型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层次定位是以本科生培养为基础,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学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包括从本科生到硕士、博士以及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近年来培养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学院坚持“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校风,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创造性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提高。
建院50年来,我院共培养本科生5200多人,硕士学位研究生1800多人,博士学位研究生
248人,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研究生59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365人。目前平均每年招收本科生300人,硕士学位研究生150人,博士研究生40人。通信工程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都设有本科实验班和英才教育班,每年选送最优秀的入学本科生到哈工大实验学院或国外知名大学学习,毕业后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优厚待遇。
在秉承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下,作为“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我院培养出大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对于成绩优异的同学,我院有推荐保送研究生的资格,包括推荐到本校或外推其他学校继续攻读研究生,对希望出国进行继续深造的同学提供专业咨询。在就业方面,学院一直与各航天单位、中电集团等研究所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大批学子被知名的国内外公司和研究所录用。
通过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综合评价良好。资料表明,99%的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印象非常好,认为其知识面宽,接受新知识能力强,对知识掌握扎实,对知识的应用灵活;98%的被调查者认为我院学生素质高,适合从事科学研究和各项管理工作。调查结果表明我院毕业生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能够在各个岗位取得良好的成绩,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比率在国内仍处于领先地位。学习及校园文化 Study and Campus Life
学院的大学生活是紧张而丰富多彩的,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都是以无线电和电子学理论为基础的信息类本科专业,对数学、物理、外语和计算机只是要求比较高。在本科生的课程体系中,除了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基础课程外,主要技术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包括电子线路基础、信号与系统、数字逻辑电路与系统、通信电子线路、电磁场与电磁波、通信原理、计算机通信网络、计算机软件基础、数字信号处理、数字图像原理、移动通信、无线电定位原理与技术、卫星通信、信息对抗技术和遥感图像处理等。完整的理论体系、丰富的知识结构、先进的实验条件将为学生提供充实和适用的学习氛围和培养环境。学院十分注重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设有“吾创”科技创新基地,专业实验室定期面向同学开放,定期组织培训和专业指导。学院紧密结合专业学习,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开展大学生科学研究计划、电子设计大赛等一系列校内科技竞赛,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信息安全技术竞赛等国家级、国际级的比赛,形成了良好的学术氛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学院以文化艺术节、体育节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吾思”人文素质
讲坛、“吾行”社会实践、“吾家”寝室文化节等一系列学生品牌活动,深入人心。学生还可以加入学生会、各种社团等学生团体,在锻炼自己的领导、协调、沟通等能力的同时服务同学;每年学院还举办“桃李杯”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活动,让学生在竞技中体会运动的乐趣。学院为每一位同学提供了展示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形成了良好的学院文化传统和氛围。学术交流 Academic Exchange
我院与国内外大学及科研单位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特别是在超宽带通信理论、微波及天线、新体制雷达、移动通信、新一代无线数据网络等方面分别与日本、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韩国及港台地区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我院聘请国内外兼职博士导师5人,兼职教授10人,招收国外博士研究生10人,与国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人。近五年来共邀请30余名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本学科讲学,教师出国参加学术交流38人次,选派8名教师出国进修。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了学科和学校的国际影响,促进了学科发展。奖学金设置及实习机会 Scholarship & Practice
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各种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及助学金等等。对于有意向参加实习、接受挑战的同学,学校和各企业联手,在寒暑假期间都给学生提供各种岗位的实习岗位。
学院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451-86413409 宋新;0451-86403499 张春雷
网址:http://seit.hit.edu.cn/
第五篇:湖北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现有3名博士生导师,1987年起与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拥有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湖北省特色学科、湖北省重点学科)、电机与电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硕士点,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点,以及面向中职教师招生的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硕士点;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是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是武汉电工技术学会、全国电气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湖北分会挂靠单位,主办有《电气与电子工程》杂志;现聘有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许继集团、湖北省电力总公司等知名高校和国家重大企业的专家和学者为学院的兼职教授。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湖北省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电力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从事运行维护、试验分析、研制开发、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理论、电子技术、电机学、自动控制理论、电力电子技术、微机原理及应用、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现代电气控制设备、电力工程、电力系统分析等。
自动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自动化专业相关的运行控制、工业过程控制、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处理、管理与决策等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从事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运行、研制开发、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电机与拖动、自动控制理论、微机原理、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检测技术及仪表、过程控制工程、运动控制、智能控制、计算机控制技术等。
电子信息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电子信息技术方面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从事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理论、电子线路系列课程、计算机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电磁波、高频电子电路、通信原理、数字电视、电子测量与嵌入式系统及应用等。
通信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络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生产组织和经济管理知识,受到较好的工程设计训练和技能训练,能够从事通信系统领域中的研究、设计、开发、管理和运营等方面工作并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主干课程:电路理论系列课程、计算机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电磁波、通信电子电路、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数字电视、光纤通信、移动通信等。
电子科学与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各种电子系统、电子器件及电子材料的研究、设计与开发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从事各种集成电路、集成电子系统、光电子系统、元器件设计开发和光电功能材料研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子线路、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基础、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基础、PLD原理及应用、IC测试技术、光电子器件与技术、数字系统仿真VHDL设计、物理电子与电子学及微电子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