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协议
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业主)
为加强御江一品住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和业主的生活正常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____________住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
2、甲方应依据《业主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和维护绝大多数住户利益的立场出发制定合理的装修守则和收费标准;
3、甲方应配合提供乙方在制订装修方案所需的房屋结构及管线走向图;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申请在3天内予审批,在装修管理监督过程中依法办事,不得故意刁难业主、施工人员和干涉乙方的正常且符合规定的装修施工;
5、甲方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时对装修单元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现场给予纠正;
6、甲方有权检查进入小区施工的人员证件,没收过期的借用他人的证件,阻止未办理证件的人员进入小区施工;
7、甲方有权对违反本协议装修行为进行教育、责令整改、责令停工、没收证件、暂禁入场、造成损失赔偿或索赔等进行管理。如拒绝执行,可采取诉讼解决。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装修守则有关规定;
2、乙方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如装修项目需要更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得到批准后方能进行;
3、乙方必须按照与内部装修施工单位签定的装修合同进行装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行为;
4、乙方要督促其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聘请具备有效资格的电工、焊工进行相关操作,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火灾防范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安全用电、安全操作,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电炉等电热器件,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对因施工不慎造成的房屋或相临房屋、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的损坏、下水道堵塞、渗漏等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第三条
装修流程说明
1、选定装修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2、填妥《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等相关文件、表格;
3、业主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以便审核;(1)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2)装修设计图纸及说明一式二份(图纸比例不小于1:200),包括室内平面布置图,室内装饰大样、水电设计图。涉及单元格局拆改、地面、墙壁钻凿、给排水及防水更改、煤气管道更改等项目,应专项说明。
(3)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4)物业服务中心查验申报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原则参照《装修守则》;
(5)装饰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施工单位或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缴清装修保证金、建筑垃圾清运等费用(详见《装饰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房屋装饰装修许可证》、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7)业主应保证告知公司装修公司职工遵守小区公共管理规范,按装修管理规范按章施工,并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8)如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装修单位应及时办理人员增补手续;
(9)装修过程中,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应配合物业工作人员随时进入装修单位检视装修施工情况;
(10)业主及装修施工人员阐明装修规则,保证装修工程按章规范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未经批准和违章施工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装修竣工后,业主填写《装修竣工验收表》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查验。验收通过后,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交回《房屋装饰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办退临时出入证押金手续,使用三个月后办理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 装修办理流程
1、业主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和装饰装修方案;
2、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格、资料;
3、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审批;
4、到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5、装修过程;
6、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监督、业主监督施工;
7、装修完工,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验收;
8、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及退证,三个月后退装修保证金。
第五条 装修管理守则及装修项目施工守则
一、总则
1、本守则旨在规范业主范业主装修及其他施工行为,指引业主和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保证小区物业完好使用和安全,维护小区环境整体美观,维护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本守则规范的范围包括业主私有部分装修、房屋公共维修改造与其他施工/动土行为的管理、监督,但不包括开发商进行项目土建安装及整改期间的施工。
3、业主可依照自己的喜好风格进行室内装修,但必须留意施工项目不违反本守则风格,并且不影响楼宇结构公共设施。
4、业主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装修方案施工并按照本守则规范施工,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未经批准的工程。
5、业主装修工程若不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即使事先物业服务中心未予告知,业主仍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貌,所需要的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6、业主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的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或设施损毁,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必须负责赔偿损失。
7、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施工单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星期
六、星期日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并严禁从事一切产噪音,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作业。
8、电梯向楼梯出口,原则上不允许装门封闭,如业主主要求装门,必须装防火门
二、费用
1、业主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费等相关的费用。
2、装修保证金
(1)装修保证金按房屋套数收取,商业(店面)按1000元/套;高层住宅按1000元/套。
(2)装修竣工验收后使用三个月,经物业服务中心查验无造成公司设施设备损坏后,免息退还保证金。物业公司查验的只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项目,并不代表对整个装修质量负责。
3、临时工作
(1)临时出入证押金每证50元。业主装修竣工交还出入证押金。如退还出入证存在遗失,应扣除遗失数量的押金。
(2)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证10元;于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交纳。(3)临时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或单位使用,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没收押金。
4、装修垃圾土头清运费
(1)装修垃圾/土头用袋装好,运往指定堆放点,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统一清运。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收取,由业主交房手续时交纳。
三、装修项目施工守则
1、入户门、室内窗、阳台窗
(1)为保持小区整体环境美观与统一,禁止对单元入户门进行更改更换。
(2)业主可对入户门门锁进行更换,但所换的门锁必须与入户门进行更改更换。
(3)禁止对室内窗进行拆改,不主张对阳台落地窗进行更换。业主确实坚持进行更换的,应采取相同材质进行加工和安装。禁止重新安装时擅自扩大窗体规格尺寸。
(4)不得在室内窗玻璃、阳台张贴广告;
2、入户花园、阳台
(1)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单元阳台、入户花园等部位禁止封闭
(2)业主坚持对阳台、入户花园进行防护的,应采用隐性防盗网或采用和窗户颜色相近的有框玻璃窗进行安装,以保持房屋外观统一。
(3)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施工。
(4)入户花园、阳台、露台不得合并入室内功能使用,不得变更使用功能。
3、防盗网
(1)物业服务中心不支持业主在单元阳台、入户花园、窗户等部位安装防盗网(2)业主坚持安装防盗网的,防盗网必须安装于阳台或窗户内侧,禁止外伸及安装在窗户侧。
4、墙体
(1)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可在不影响承重结构的基础上对单元室内隔墙进行拆改,但新砌墙体必须在结构梁体上方施工。建议采用轻质材料进行新砌墙体的施工。
(2)禁止拆改、破坏房屋承重墙、结构梁、结构柱等房屋承重结构。
5、防水
(1)洗手间防水施工后必须进行48小时闭水试验,确定不存在渗漏情况后,方可进行后续工项目。
(2)于阳台、露台安装洗衣机、洗衣池的部位,建议进行防水处理,洗衣池位置应尽量远离栏杆,以保持房屋美观。
(3)禁止更改卫生间、厨房的原有位置,以免导致房屋渗漏。
6、空调
(1)本案设空调为中央空调,主机位置放于设备阳台。(2)空调冷凝水应接入预设空调排水管或阳台地漏,禁止冷凝水直接向外排放。
7、电力线路
(1)业主线路装修时应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室内电子线路施工,以保障用电安全。
(2)电力线路应进行套管铺设,禁止直接布设裸线。卫生间等线位盒禁止封堵。
(3)线路铺设应合理计算用电负荷,避免使用时线路符合导致电力安全事故。
8、给水
(1)业主装饰装修时,应采用合格的给沙河材料进行安装。(2)建议给水管安装后进行试水,以检查水管接口是否渗漏;(3)因业主水管安装造成房屋渗漏的,由装修单元业主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9、排水
(1)装修时,地漏、排水管口应进行相应防护,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清理,避免泥沙掉人;
(2)禁止更改卫生间、厨房原有位置,以免排水水畅或房屋渗漏;
(3)卫生间洗脸盆排水应安装S形存水弯,以免异味进入;(4)排水、排污管检查口禁止封闭,因装修须遮盖的,应保留活动盖板以便于检查维修。
10、排气扇
(1)对墙壁进行穿孔以安装卫生间排气扇,应由物业工程人员进行安装位置的指导。不得在房屋承重梁、柱上进行穿孔。
(2)排气扇须在室内安装,排气管不得超过墙体外立面。(3)因进行墙体穿孔导致外墙、外墙瓷砖损坏的,业主应该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11、露台、阳台铺装
(1)业主对现有的露台、阳台水泥材质地面改为瓷砖铺设或重新铺设,业主应重新进行防水处理,并进行防水试验;
(2)对阳台、露台凸檐压顶铺贴时,因为凸檐外立面泥浆进行处理,以免影响美观;
(3)业主对阳台、露台立面涂料墙壁使用瓷砖改装的,需要保持与涂料相同颜色。建筑物贴外墙的墙壁,禁止进行改装。
12、燃气
(1)禁止擅自对室内燃气管道进行改装、包敷。燃气管道阀门附近禁止封闭。
(2)业主确需进行燃气管理更改,应联络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施工,所产生的改装费用由业主承担。
13、有线电视、电信电话
(1)建议装饰装修时尽量不更改有限电视接口位置,以免造成电视信号减弱;
(2)禁止业主自行在室外、阳台等部位安装室外天线或接接收器,以免影响房屋美观。
14、智能化系统
(1)不主张业主对单元可视对讲系统等智能化的安装位置进行更改或移动,以免影响使用功能或故障;
(2)业主坚持智能化系统位置调整或移动的,应由物业服务中心联络智能化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业主需要更改位置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
15、白蚁防治
(1)物业服务加心建议业主装修时,对木作部分进行白蚁防治;(2)建议业主装修和入住后,定期检查室内白蚁灾害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处理。
16、装修材料、装修垃圾搬运
(1)装修材料、垃圾应在小区大门外装卸。小区禁止辆进入;(2)搬运沙石、水泥等材料进场的,应将材料装袋。为便于业主节省人力成本;可采用平板手推车等工具将装袋的材料运送到单元楼下,再搬运至装修单元。禁止将材料直接倾倒在单元楼下再装袋上楼;
(3)施工所产生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封口,应统一送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堆放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定时清运;
(4)装修材料、垃圾不得堆放装修单元以外的公共场所、公共部位;
四、施工过程管理守则
1、装修期间,业主须确保有装修负责人在现场,并提供工程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给物业服务中心,以便发生紧急事故时与其联系;
2、施工人员进出小区佩戴《临时出入证》,遵守小区各项公共管理规定,并配合物业工作人员的管理;
3、装修工程只限于装修单元进行,装修工具、材料、沙石等必须放在装修单位内,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或通道、走廊;
4、不得擅自在公共地方接驳水管进行装修工程;严禁从消防栓取水调制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火警除外);
5、必须关门施工,以免装修尘埃、噪音对小区内其他业主产生影响;
6、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施工场所留宿;
7、单元室内装修一般期限批准为90天;超过90天尚未完工之装修竟,必须提前至少三天至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延期手续手,方可继续施工。
8、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禁止运载违规物品或超负荷运载运载品必须快进快出,不允许超时将电梯作停站作业;
(2)为了保护电梯及公共设施,不允许斗车、平板车等搬运和进入电梯。搬运完毕,如有水泥、沙石、垃圾等泄露电梯间及地板上,需要及时清扫干净;
(3)进入轿厢的货物不得超过1.3米、深1.3米、高2.2米、厚度为5厘米(包括5厘米)以上的模板,严禁硬塞入电梯轿厢;
(4)在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电梯者,将视情节作出赔偿或修复等处理。
9、公共部位维护
(1)装饰增修期间,注意对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部位(场地)的保护,如有造成损坏或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修缮责任和赔偿;(2)责任人拖延修缮时间或拒不修缮时,物业服务中心可立即制止责任人装修施工,由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修缮,费用由责任人支付后恢复其施工。物业服务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装修现场消防安全规定与保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单元7内必须配置有效灭火器(不少于4KG,每50平方米配备1个,每个单元不少于2个),装修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指定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
2、凡使用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的,需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3、装修材料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尽量使用阻燃不燃材料。电线、灯具、、插座等必需使用标准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电线必须使用与电器功率相符的铜芯电线;
4、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对于天那水、油漆及易燃物品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安全,用后应妥善处理。
5、在施工现场以外,不准明火作业,更不准搭建碘钨灯等高温灯具。
6、日光灯灯具必须安装在安全位置,电线、灯具不得直接接触木板及其它易燃物品,需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7、装修施工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和堵塞防火门;
8、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煤、柴等明火煮食。施工人员离场前,要检查各类水、电、燃气开关是否关闭妥当,注意锁好门窗;
9、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由业主(施工单位)负责,为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造成损失,物业公司建议业主施工单位购买装修工程保险,包括火险、施工人员人身意外险、公共责任险等。
六、违章处理
1、物业工作人员不定时对装修单元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现场给予纠正;
2、违规现场严重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留工具、停火停电、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方式进行处理;
3、为了保证楼宇外观的统一和完整,保护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物业服务中心将对本小区内的装修行为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与《装修申请表》内容不符或不按规定装修的行为,可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对影响建筑结构及严重影响房屋外观的装修工程更改或还原,并由业主承担整改费用(可从装修保证金扣除)。必要时,物业服务中心可以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予处理;
4、因乙方及所聘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守则的有关规定,经甲方管理人员劝诫不改者,乙方或所聘装修公司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执行;
2、本协议附件中《业主手册》与协议同时使用,具备法律效力,自协议签字之日生效。
3、乙方非业主的,其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委托同意。业主(住户)对其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甲方: 签署及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签署: 联系电话:
消防责任协议书
业主单元:御江一品______号楼_____室 业主姓名:
消防工作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逐级逐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小区消防安全,九江名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确定:________为区域防火责任,就有关防火责任以下协议:
一、区域防火责任区域
1、业主/住户使用单元入户大门以内;
2、业主/住户使用车位及停放的机协车辆;
二、区域防火责任人职责
1、遵守并教育本区域其他物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提升消防安全常识;
2、积极参与并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相消防管理和教育活动,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能;
3、协助物业服务中心搞好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并教育本区域其他物业使用人共同爱护本小区消防设施设备;
4、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制定本责任区域消防预案,确保责任区域消防安全;
5、在本责任区域合同配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排除消防隐患;
6、本区域防火责任人树立防火意识,安全使用电器、燃气用具;
7、及时申报本责任区域内装修、动工、动火等行为,监督并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范,预防火灾;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物业服务中心、区域防火责任人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该物业更换业主时为止,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区域防火责任协议书,前责任人有义务告知和督促新责任人签订本责任书,否则,由其前责任人承担责任
甲方: 签署及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签署: 联系电话:
第二篇: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Xx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装饰装修单位)
为保持()小区良好的物业环境,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确保乙方装饰装修施工安全,减少装修过程和装修后业主邻里间矛盾,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受()有限公司委托,甲方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代表全体业主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治安、消防、房屋、水、电、气、电视、电话、绿化环境、市政等设施、车辆、物资,以及建筑、装修等活动实施管理和协调,维护权利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物业公共地方的完好和公共秩序。
2、甲方应对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并在法规规定范围内及时对方案是否可行做出明确表示;当“方案”不符合法规、规章规定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和建议。
3、甲方应对乙方依法进行的装饰装修活动给予配合和协助,不得刁难。
4、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装饰装修过程进行巡视,在乙方或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人违反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之禁止行为发生时,进行劝止、报告。
5、甲方可根据与业主或装饰装修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约定,对施工违约单位采取制止违章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等措施。
6、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垃圾清运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业主公约》等规定范围内和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前提下,自主装饰装修自家房屋。
2、乙方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将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单位等信息告知甲方,并办理装饰装修手续。
3、乙方有义务与装饰装修单位就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约定;若装饰装修单位出现违章行为时,乙方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法规规定范围内对施工单位施工活动进行管理,以确保物业安全和业主公共利益。
5、乙方确认已收到,并知道《业主公约》、《装修管理规定》、《业主手册》等公共制度和文件内容,承诺督促家人和自家相关人员遵守。
甲方(章):乙方(章):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业主)
丙方:(装修公司)
为了保证该建筑物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及其它房屋的清洁和美观,甲、乙、丙叁方就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及所聘请的装修公司在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将装饰装修施工图报甲方管理处,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应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
(2)必须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附该户装修施工图。
(3)施工队须带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物业管理部办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及装修管理费。施工期间须佩戴好证件、主动配合接受物业安保人员的询问、检查,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二、乙方装修范围及要求:
(1)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批复的装修工程施工图进行装修,不得在原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上开凿、打洞破坏房屋结构等。如有上述行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按其损坏程度扣除装修保证金,物业公司并扣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权利。
(2)不得改动原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及用途。
(3)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结构或防水层。装修厨房及卫生间不得破坏结构层和上下用水管道,如在装修过程中损坏防水层,给排水管道修改造成房屋渗漏问题将按损坏程度扣除装修保证金。
(4)不得随意私自改动已安装入户水、电等管线的走向。
(5)不得影响、占用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和堆放杂物及其他占地物件。顶层住宅装修不得以安装防盗门窗等为由,私自占用楼道路公用部位。
(6)不得因装修损坏建筑物墙体,或造成外墙破损及污染和渗漏等。
(7)空调器外机必须安装在该户房屋空调外机设计指定的位置,空调出水需接入空调排水管,不得随意排放。
(8)不得改、拆阳台门窗,不得封闭阳台。
(9)不得在房屋内超荷载堆放建筑材料,装饰装修单位面积需按承重比例布置,不得超出承重标准,不得在屋顶违章搭建,更不准加层建房屋。
(10)阳台相连,不得开墙改装成门破坏结构,屋面窗不得改装成落地窗。平台加栏须经管理公司批准并按统一式样制作。
(11)厨房抽烟管道不能直接由外墙排出室外,要排入自家烟道内。
(12)地面装饰物严禁起过建筑设计荷载(以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为准),铺砌地面砖的厚度不起过3㎝-5㎝,新增隔断墙须经原建筑设计院批准后应用轻质材料。
三、乙方装修时间:
(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内进行,不得影响其他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
(2)周六、日及节假日装修,须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租户的正常生活。
四、乙方应按以下要求清运装修垃圾:
(1)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袋装清运并放在管理处的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联系城市环保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乙方应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
(2)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转换层平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建筑垃圾。
(3)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排入落水管内污染环境。
(4)装修单元区域内的公共地面乙方须铺上保护层以确保地面无损,若有损坏由业主负责。
(5)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楼道或者其他地方,更不得将易燃物就地烧毁。
五、装修管理费用:
(1)装修保证金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乙方在装修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3000 元/户,装修管理费 5 元/㎡
(2)装修施工结束后,由本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如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危害的,验收后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3)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生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及赔偿费用从乙方及装修公司所交保证金中扣除,若罚款及赔偿费用超过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装修公司增补,物管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装修施工队在办理临时出入证时,须向管理公司缴交每人每证10元办证费,装修许可证每证10元。
六、管理责任:
(1)业主装修前将装修图纸交管理公司审核备案,涉及结构问题须经原设计部门批准。
(2)业主除粉刷性装修外,其他一律提出装修图纸,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业主(提交装修申请和装修图纸)申报→物业管理部→设计部门→物业管理部→业主→施工队入场。
(3)业主改动住房内水、电、通讯和电视管线等走向,须经管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专业性质的,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出具书面材料为准。
七、违约处理:
(1)凡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部位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由该房屋产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2)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事敌,产权所有人须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3)因装修施工引起报修的,产权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如违反规定,不听从本公司的劝阻和安排,本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
(5)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对违章事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1)业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房屋使用功能;房屋室内搭建影响房屋安全、周围环境和市容观瞻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样。
2)任意占用房屋共用部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由本公司派人清除,清除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3)对任意占用楼内楼外的道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道路使用及原貌。
4)因业主过失,造成房屋倒塌等事故,使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除负赔偿责任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对于不遵守规定或不接受管理的装修公司及其装修队伍,禁止其进场施工,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装修资格,直至诉诸法律。
6)业主如不遵守本协议规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施工现场发现发生乱泼脏水,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者,由责任人应负责清理或由责任人承担清理费用。
8)严禁违章操作,乱堆材料,乱接电线,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报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或经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命令等进行处理。
9)现场各种施工设备、设施和已完成建筑成品与半成品及水、电、空调、卷帘门、消防、通讯管道线路、设备等物品不得随意破坏。若有破损,应承担相应赔偿。
10)严禁在现场场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吸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违者将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此协议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
第四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doc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
甲方: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房号:
为了保证楼宇的整体安全和美观,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三条第六款的约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就房屋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装修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交纳相关费用,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实行统一管理。
2、向乙方就装饰装修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宣传,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和服务。
3、就乙方提交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申报登记,并就乙方提出不符合要求的装修项目阐明不能审批的理由,避免违章装饰装修现象的发生。
4、在乙方提出装饰装修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决定是否准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5、在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检查。如因违章装修而出现损坏结构、影响外观、空调、防盗网等不按规定安装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选聘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装饰企业进行施工。
2、乙方有权在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允许的装修范围内,确定室内装修方案。
3、乙方应在装修动工前三天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标准、装修金额、时限、施工图纸及装饰企业资料等,由甲方进行登记备档。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乙方可以根据相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乙方应按照本小区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装修,不得违反协议,进行违章装修。
6、乙方有义务维护公共楼梯道墙面、地面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完好。
7、乙方施工人员的各类证件必须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如发现施工人员证件未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甲方工作人员可视其为无效证件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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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清运(超长材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上楼)。
9、乙方的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施工人员要注意加强消防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支便携式灭火器,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电炉等电热器件,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将根据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责令停工,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对物业造成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赔偿费将从装饰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2、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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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京城雅居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三方当事人:
甲方:和静金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市迎宾路香榭雅居
乙方(购房人、业主):姓名:房号:号楼座室
联系电话: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丙方(施工单位)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营业执照号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电话:
工程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_]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及京建法[202_]6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丙方承包乙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香榭雅居号楼座室
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三个月为限,届时未完工可办理延期手续)
物业公司核发施工许可证号码:
第二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对只进行简易装饰装修(面层涂料、贴壁纸、铺面砖等)的申请,物业公司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给予批复,办理施工许可证;
2、受理乙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申报,并对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图纸)5日内进行审批、备案;
3、将乙、丙方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工程方案、书面申请转报开发商,由原设计单位对工程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
4、留存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施工人员情况及装饰装修方案、图纸及相关材料;
5、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及出入证;
6、对装修产生的垃圾进行统一清理,并根据北京市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自运除外);
7、监督检查丙方对施工时间的遵守情况,禁止在周一至周五12时至14时、18时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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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8时之间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全天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8、监督检查丙方按审批方案施工情况,对超出装饰装修审批范围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邻物业损害的,有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权利;
9、监督检查装修垃圾的堆放情况,对不按规定堆放装修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给小区环境造成损害的,有责令整改和负责恢复原状、承担相应清理费用的权利。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履行《物业管理公约》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主动填写《装饰装修申请表》,与有建筑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家居装饰合同,并将施工方案、图纸报送物业管理部门审定,在得到认可后再进行施工;
2、为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及小区物业外观的整洁、统一,在进行家庭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在承重墙上穿洞、不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不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不随意增加楼板地面的净核载(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随意刨凿顶板;
(2)不随意埋设或改动电线,不随意拆改、移动室内的弱电项目(如电话线、对讲线等):凡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等弱电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关资质,并在施工前需到物业公司申请方可施工;
(3)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房屋预留空调指定机位处;
(4)不损坏或随意拆改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的防水层;
(5)不随意封包煤气、暖气、上水、下水的管道检修口、检修门;经申报后同意进行必要包装时,须留相应的活运门、检查孔,所留的活动门、检查孔应便于检修操作空间需要,在装修期间要对室内所有下水口进行保护,以免造成下水管线堵塞;
(6)装修时,不改动暖气立管、不随意增加散热器的散热量,因封包、改动暖气设备造成暖气不热、滴、冒、跑、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7)不在公共区域或室外随意搭建建筑物(包括窗外护栏、停车位、椄宇屋顶等);
3、监督家居装饰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不在周一至周五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将装修垃圾装袋集中放在指定位置,不从楼上向地面、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因家居装饰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的,承担经济赔偿连带责任。
第四条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主动向业主及物业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装饰装修方案、用公制标示的施工图纸(不小于1:100)、防火说明、材料材质清单、装修合同复印件、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应同时提交暂住证、务工证等的复印件);出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3、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1)、装修押金:
①按每户500元计收(由装修公司交纳;装修结束,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同时经业主同意并进行书面确认后退款);
②如安装海尔、特灵、大金以外其它品牌中央空调的,需由空调厂家交纳押金202_元(自装修验收完成半年后办理退款手续)。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200元/户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业主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将垃圾装袋堆放,由物业公司统一清运:
(3)办证费:
①《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50元(其中押金40元,工本费10元);
②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10元(其中押金9元、工本费1元)。
4、严格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10号令),并按照批准后的项目和方案进行施工;
5、为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及小区物业外观的整洁、统一,在进行家庭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在承重墙上穿洞、不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不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不随意增加楼板地面的净核载(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随意刨凿顶板;
(2)不随意埋设或改动电线,不随意拆改、移动室内的弱电项目(如电话线、对讲线路和电视线路等):凡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等弱电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关资质,并在施工前需到物业公司申请方可施工;
(3)在预留空调处安装空调;
(4)不损坏或随意拆改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的防水层;
(5)不随意封包煤气、暖气、上水、下水的管道检修口、检修门;确需包装的,须在包装的管道上留出相应的活动门和检查孔,所留的活动门、检查孔应便于检修操作空间需要,在装修期间要对室内所有下水口进行保护,以免造成下水管线堵塞,以保证日后检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6)装修时,不改动暖气立管、不随意增加散热器的散热量,因封包、改动暖气设备造成暖气不热、滴、冒、跑、漏的,由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须赔偿经济损失;
(7)不在公共区域或室外随意搭建建筑物;
(8)使用电锤、电钻时应加装限标设备,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打穿楼板等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运送装修材料应走防火梯(步行梯),确需使用电梯的,须到物业管理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并自觉爱护电梯设备设施、维护电梯轿箱卫生;
7、确保施工安全与消防安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措施。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接拉电线,不使用电炉、液化气等明火设施、不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以及其它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
8、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不在周一至周五2:00至16:00、22:00至次日8时之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9、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定时清运装修垃圾,减少环境污染,严禁从楼上向地面、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对因家居装饰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或伤亡事故;
11、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第五条工程工期
1、工期以自开工日期两个月为限,届时未完工可办理延期手续。
2、遵守合同约定的工期,因丙方违反小区有关规定被责令停工的,工期不得顺延;
3、无故拖延工期的,甲方有权自超出工期之日起按每日2%的比例扣除丙方的装修保证金。
第六条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丙方应立即通知甲、乙方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甲方验收的范围是:有无超申报范围施工;有无私自拆改结构;有无违反消防要求;在装修施工中有无对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有无乱堆乱放装修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电梯等违反规定的记录;验收合格后,经业主同意确认后,甲方按规定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凡因本协议三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库尔勒有关政令法规,受到罚款或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其他两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承担由此给其他两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业主或装修单位在装修期间违反本协议,导致公共区域设施的损坏、污染的,由乙、丙双方负责全部的维修和清理费用。
4、业主或装修单位在装修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支付100元-5000元违约金,直至停工整改,并追穷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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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字后不得转包;
3、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法律处理;
4、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按国家、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公约》和本区物业管理制度执行;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申请当地仲裁委
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业签章:业主签章:施工单位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