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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注意事项(共5则)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0-36316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18:31: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按照新规定,考生进行毕业申请须在每年上半年的5月21日至30日申请并交费提交材料,或下半年11月21日至30日申请并交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毕业生审定时间则在每年上半年的6月中旬、下半年的12月中旬进行。

此外,考生申请免考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至10日申请并交费提交材料,下半年为9月1日至10日申请并交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免考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免考申请。详情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teniu.cc/)查询,也可以直接到省自考办查询。

第二篇: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流程

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流程

发布时间: 2007-5-10 15:52作者:来源: 自考办 点击数: 4427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在押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毕业手续

1、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网址:http://)。

2、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生证到市、县(区)考办设置新密码。

3、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4、考生在申请毕业登记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5、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6、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如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7、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

8、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推迟到下一次办理。省考办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9、遗失毕业证书的考生,按国家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考生可以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毕业证明书》时,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彩色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第三篇: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

温馨提示:自考本科毕业需提供专科学历证明

上半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上网申请登记的时间:6月15日--19日。

由于认证毕业证书省内需7个工作天,省外需14个工作天,如省外有特殊情况的将延长认证时间到1个月。故此需要办理上半年毕业的考生请提前进行证书的认证,以免耽误毕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在押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

毕业手续

一、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市、县(区)考办办理,经市、县考办审核后,进行电子摄像,获取考生的近照,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填写。

二、考生必须使用新准考证(12位准考证号)申办毕业,并准确将申办毕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告知办理毕业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时使用大学专科的《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时使用大学本科的《毕业生登记表》。

四、《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由市、县(区)考办打印,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专业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及各门考试课程的成绩等栏目,若发现错误,应立即告知市、县(区)考办。

五、《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后,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交如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市、县(区)考办提供的考生名册中没有成绩的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来不及办理合格证书的个别课程可用成绩通知书代替);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课程须同时附上审批表;

3.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代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免考审批表;

4.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专科段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后退回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

5.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而持有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的《毕业证书鉴定证明》;请登陆学历认证系统,费用由考生支付;考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将《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交市、县(区)考办,市、县(区)考办验核原件后,将原件交回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盖章,附在毕业生材料中;

6.专科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不同的考生的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使用同一准考证,在不同市、县(区)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区)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区)办理毕业手续。

七、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 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手续;未办妥转考、免考手续的,不受理毕业登记。

八、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在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到下一次办理。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九、遗失毕业证书的,按原国家教委(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考生可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手续时须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申请书和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

广东省学历鉴定工作站名录

一、网上办理点:

电话:020-87047571

传真:020-87047338

论文电话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主管部门 院校性质 办学类别 省份 负责人 联系电话

517湛江师范学

3341440

第四篇:河北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河北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于毕业后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十日(节假日除外)申请办理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向社会开考的各专业考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试院自考科办理,委托开考的各专业考生到部门指定的信息采集点办理(我院考生由我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集体申办)。

三、自学考试期间有作弊纪录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1)考生依照各专业《主干课程表》进行自查,主干课(美术技法.美术鉴赏.中国画论.素描.油画.艺术设计)平均成绩65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70分以上,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2)学位外语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自取得证书之日起4年内有效)。

(3)申请学士学位费(100元/人)。

(4)到学位申请办理处出示交费收据,领取《学位申请表》及档案袋。

(5)《学位申请表》填写完毕,加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交回。同时一并交回《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一张、毕业论文及成绩评定表原件。

五、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每年三月、八月报名,请关注网站)河北学位考试报名网(网址: http://xwksw.hebtu.edu.cn)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0年12月14日

第五篇:2013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流程

2013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流程 中鹏培训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8、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二、申办毕业手续时间: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6月15~20日、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办理毕业手续地点:中鹏培训中心

四、需提供的资料:

1、专科:通过广东省自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A4复印纸,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

2、本科:基本材料与专科相同;另外,还必须提供原学历(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和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毕业证验证要求详见《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的说明》。

五、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省考办规定,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其原有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除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说明: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如个别考生认为本次无把握可以通过省考办的审核,应作好准备,及早做好按新的考试计划,考齐所有课程的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需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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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深圳中鹏职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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