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会议室上墙的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四、党课,每季度组织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支部统一组织。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会后要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
五、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议工作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
三、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名党员至少联系1名非党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群众、老党员等。
三、联系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听取党外群众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五、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经常进行指导督办,年终纳入评议表彰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并指定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考察合格,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拟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四、对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对其本人表现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利用公示栏或张榜等形式,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表决时,实行无记名投票。
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镇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汇报制度
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
二、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
(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党员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师生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做到“三个珍惜”,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身边典型,起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各项党员教育学习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党员业余党校制度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建立我村党员业余党校学习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月一般不少于3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
五、党员学习应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可结合民主评议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
六、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开展夜校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二篇:(上墙)会议室管理制度
编号:
会议室日常管理制度
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八项目部 202_年1月6日
一、会议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无论是否有会议,保洁员应每天清扫会议室不少于一次,包括地面、桌椅的擦洗。每周六下午,保洁员应对会议室进行大扫除,包括地面、桌椅的擦洗、室内外墙面、窗户的擦洗等。
三、会议结束后,保洁员应及时完成会议室的清扫工作。
四、遇有重要会议时,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完成会前会议室的布置和准备工作,积极完成会议中的送水等服务工作。
五、会议室的桌椅不得随意搬动。
六、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关闭照明设施、空调、投影仪等,并对易丢设备进行妥善保管。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每次20—50元。
第三篇:上墙制度
市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目录
行政职能后勤管理
一、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二、总务科工作职责
三、医务科工作制度
四、医务科主任职责
五、护理部工作制度
六、门诊部工作制度
七、社会卫生科工作制度
八、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九、院总值班制度
十、卫生工作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图书管理制度
十三、图书管理员职责
十四、物资管理规定
十五、物资管理员职责
十六、车辆管理规定
十七、汽车驾驶员职责
十八、保安人员职责
十九、洗衣房人员职责
医疗
门急诊管理
一、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二、门诊医生职责
三、门诊医生工作细则
四、首诊医师负责制
五、挂号工作制度
六、会诊制度
七、急诊室工作制度
八、急诊医生职责
九、抢救室工作制度
十、抢救室药品管理规定
十一、抢救室医疗器械管理规定
病房管理
一、病房管理制度
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四、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五、探视、陪伴制度
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
七、手术室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八、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护理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二、护士长职责
三、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四、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五、注射室工作制度
六、治疗室工作制度
七、换药室工作制度
八、护理查对制度
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1、手术室管理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无菌物品的管理制度
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手术间工作制度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3、血液透析中心工作制度
药学
一、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三、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四、药品储存保管制度
五、药房工作制度
六、药库工作制度
医疗技术科室
检验科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二、检验科工作人员职责
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四、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五、微生物实验室制度
六、生化实验室制度
医学影像中心
一、放射工作制度
二、放射科透视室工作人员职责
三、放射科登记室工作人员职责
四、放射科CT室工作制度
五、放射科放射防护制度
六、超声科工作制度
七、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财务与物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财务科工作制度 财务科工作职责 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
第四篇:上墙制度
员工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对企业所有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素质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工作程序 2.1人员要求
具体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加以考虑。
2.2培训、意识和能力
2.2.1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检验员等,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2.2.2新员工培训
a)企业基础教育:包括企业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手册和产品加工制作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企业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b)岗位技能培训:根据所在部门的岗位需求,学习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c)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企业卫生规范、车间卫生要求和个人卫生要求等,由生产部门组织进行。2.2.3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要求,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2.2.4特殊工种、关键工序作业人员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按政府授权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关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2.5培训措施有效性评价
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现场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2.2.6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的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与生产相关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程序 2.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2.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a)车间操作人员、检验人员、与产品有接触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
b)对患有疾病及外伤人员逐级上报:出现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或外伤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自觉报告班长,由班长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严禁患有以下疾病的人直接参与产品的加工,病愈经体检合格后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c)每天班前卫生检查员检查工人身上有无可能污染产品的受感染的伤口。d)对于健康状况可能导致产品污染的工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班长,车间主任将可能发生的健康问题汇报给生产部,由生产部评审是否存在可能污染的情况。
2.4、车间班长负责每日对进入车间的相关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并填写《生产人员卫生检查记录》。
2.5、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
2.6、人力资源部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并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进货管理,确保原料来自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从源头控制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流入,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程序
2.1索取相关资质证明
2.1.1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对首次采购的供货商,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b)出厂检验报告和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 c)进口食品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的检测报告;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准办理入库。
2.1.2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1.3索取销售凭证。
2.1.4索取资料的管理。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2.2进货验证的要求
2.2.1对每批采购进货,供货方必须提供该批次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具体执行《原辅材料验收标准》。
2.2.2如有特殊情况或特殊原料,供货方确实无法提供检验报告,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自行检验,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2.2.3库管员配合采购部对每批进货进行核对,做到物、证、帐统一,检验报告和物品名称、批次、等级等信息不一致者不予接受,退回供货方协调处理,并在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中予以注明。
2.3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每次的进货查验记录,对进货查验情况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以备质量追溯。
2.3.1记录内容。应当根据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2.3.2定期查阅进货记录。采购部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原料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并按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原料。一旦发现物料超过保质期,立即通知仓库启动《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3.3记录保存期限。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1.目的
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保证生产作业操作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对半成品进行有效检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工作程序
2.1生产计划的控制
生产部根据销售状况及库存报表安排生产,并向加工车间下达生产任务,均衡生产。
2.2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控制工序。对关键质量控制点的严格控制见(HACCP手册)。
2.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2.4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须经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技能要求和安全知识。生产操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应有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每天上岗前进行卫生检查。
2.5设备控制
生产车间要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设备处在正常运转状态。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润滑。
2.6半成品质量检验
半成品的检验方法要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及时进行检查检验。
2.7环境条件控制
按本手册《防止食品污染管理制度》要求控制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的卫生环境满足要求。
2.8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
按本手册《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要求,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卫生满足要求。
出厂检验及检验记录保持制度
1、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及检验记录制度,逐批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2、产品包装完工后,由化验员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通知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项目任一项不合格,不得放行,由公司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处置。
3、产品发货前进行出库检查,由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厂检验报告核对产品型号、规格、产品批号、合格证等,依据提货单核查发货数量、提货商、发货地址并检查产品的包装质量,全部符合方可发货。
4、品管部负责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抽样检验和编写出厂检验报告时,应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5、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必须取得化验员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6、本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品管部负责编制型式检验项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依据产品标准及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规定的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对检验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入库、发货。
8、品管部负责化验室的管理,计量员负责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或校准。化验室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9、品管部每年进行二次型式检验,同时进行比对测试,依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与本公司化验室检测的数据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当比对数据出现不符合时,应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并纠正。期间生产的产品,应送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化验员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10、品管部负责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留存样品应保存在样品室。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程序 2.1报告 报告原则: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本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2.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总经理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2.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本公司《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3.责任追究
3.1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品管部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实施。
品管部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召回已交付给顾客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产品,保护顾客及消费者利益,防止不安全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工作程序
2.1召回产品的信息源,包括以下内容: 2.1.1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
2.1.2官方公布被责令召回及法律法规的变化。
2.2仓库管理员根据相关的单据确定发生回收的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数量,根据发货记录迅速找出相关客户(确保100%),并报告营销部门。2.3营销部门确定相关产品目前所处的位置,并实施相应的产品召回计划。2.3.1产品正准备出运,应立即停止出运,并通知仓库隔离产品,准备召回回收处理。
2.3.2产品已出运或已到收货人手中,公司必须按以下方法召回产品 2.4产品召回或撤柜的处理
2.5对于撤柜的产品营销部应通知客户对产品单独存放,并标示清楚,销售商在未得到明确恢复上柜的信息前,不得擅自恢复销售。
2.6品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撤柜的产品和撤柜信息进行分析验证,如果存在不安全,则通知营销部执行召回,如果不存在安全隐患,则由营销部门通知销售商继续销售。
2.7对因产品召回或撤柜而引发的与顾客之间的相关问题,由品管部配合营销部门与顾客协商处理。
第五篇:上墙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对安全生产统一领导,下设安全科,负责日常业务。安全科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项目经理部也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项目部下属的班组也要根据各自的情况设置安全人员。
四、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应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各工地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后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业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品和清凉饮料;有权对购进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鉴定,并提出意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公司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
三、掌握施工进度及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组织或参与进放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防护设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及验收工作。
八、参与本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整改方案(或措施)的制定及事故、登记和报告工作。
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的有关标准、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检测方法、质量鉴别,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和材料、配料及质量负有直接的安全责任。禁止采购影响安全的不合格材料和用品。
四、做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等入库的保养、保管、发放、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五、对采购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安监证及建筑主管部门或安监站的推荐证。
六、配合安监部门做上述产品的抽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确保安全防护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熟悉和遵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二、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工程项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并按计划准确地提供给财务部门。
三、审核材料员所购安全防护产品备料清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及是否列入计划。
四、根据工伤事故报告,准确地做好安全事故所带来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整改所需费用的预算。
五、对所购入安全防护产品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建议追查有关责任或厂家责任,换回经济损失。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
1、要在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召开职工大会,总结经验教训,传达事故案例,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
2、对新进厂的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别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3、每月产半天进行安全教育,要总结缀教育,重温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从我做起,实行安全生产。
4、年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几次安全生产演讲会和安全生产图片展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年终、上半年总结时进行安全教育。
6、节暇日前后要组织安全教育。
7、年内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及“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8、定期进行季节性安全教育或定期进行特殊气候安全教育。
二、培训
1、开工前对栋号长、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短期安全技术培训。
2、要严格执行劳动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规定,分期分批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达到持证上岗。
3、组织业务学习班,根据不同季节分期分批对瓦工、抹灰工、木工、钢筋工等工种进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搞好安全施工。
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一、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三、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四、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五、安全科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六、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科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七、公司安全科及主管安全的付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八、公司安全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由项目部自检,由公司安全科验收,验收时项目经理、安全员、搭设负责人、机工必须参加。
二、验收时要根据规定的验收程序、内容进行,在验收表中填写内容要量化,每次验收时要在验收表中写明验收部位、时间,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在验收表中履行签字手续。
三、脚手架可分段验收(以三步架为准),物料提升机一次性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时,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提出问题的验收人员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物料提升机及各种施工机具经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灰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次验收都做好记录。
六、未尽事项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施工现场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三、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四、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五、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六、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七、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五、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二、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三、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安全防护用具和临时设施费用计划,按照安全文明地工达标要求,配齐所需防护用具及临时施工设施。
二、做到专款专用,把好使用关,更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工地积极开展施工现场防护用具打假工作,加强领导,要提高认识,成立打假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四、把好采购供应关,企业购买防护用具及设施应到省地市面上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购买,经省市推荐的具有准用证的产品,防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五、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临时设施费档案,真实反映临时设施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