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广东省环境保护地方规章目录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20-37984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06:57: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东省环境保护地方规章目录

广东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广东省核电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广东省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广东省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法

2010-07-13 2010-03-15 2007-06-29 2006-06-01 2004-12-08 2004-12-07 2004-11-03 2004-10-09 2004-08-18 2004-07-26 2004-03-31 2004-03-31 2003-09-08 2003-09-08 2003-09-08 2003-09-08 2003-09-08 2003-08-27

2010-05-28 2009-04-08 2009-04-08 2009-02-05 2007-07-21 2005-07-13 2004-08-23 2004-02-17 2004-02-17 2004-02-17 2004-02-17 2003-09-10 2003-09-09 2003-09-09 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003-09-09 2003-09-09

环境保护厅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2010-01-05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

2009-09-11

保护部委...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环保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 环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变动目录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小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废止《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关于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的通知 关于市县城区逐步禁鸣喇叭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009-03-24 2008-10-30 2007-06-19 2006-12-09 2006-11-16 2006-08-18 2005-12-08 2005-02-04 2005-02-04 2005-02-04 2005-01-27 2004-11-17 2004-11-04 2004-08-02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8 2003-09-08

环境保护立法、行政执法及司法解释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U类第15项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0-07-05 关于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超标排放行为行政处罚适用意见的复函 关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适用问题的复函

2010-07-05 2010-04-13 2009-11-04 2009-06-23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擅自从事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适用政策的复函 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关于煤矿企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露天煤矿产生粉尘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租赁经营企业厂界适用标准的复函

关于建设项目分期建设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关于“区域、企业集团环评限批”的法规依据 关于确定工业区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性质的复函 关于界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复函 关于利用废旧轮胎炼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解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复函 关于建筑工地执行噪声排放标准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工业企业内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性质认定问题的复函 关于租赁经营企业厂界适用标准的复函

关于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法律和法规适用关系的复函 关于夜间违法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处罚问题的复函 关于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问题的复函

关于如何确认无照经营行政处罚相对人主体的复函

未报批环评的不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处罚规定 关于民用空调扰民噪声测试方法和标准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排污收费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未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的污水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关于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已投产的行为适用法律的复函 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有关指定管辖问题的复函 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有关指定管辖问题的复函 关于环保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同一行为违反不同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业关闭问题的复函 关于征收超标污水排污费与污水处理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2009-06-23 2009-06-23 2009-06-08 2009-06-08 2009-06-08 2005-05-25 2005-05-25 2005-05-25 2005-05-25 2007-04-24 2007-04-24 2007-01-12 2006-05-01 2006-04-10 2005-12-07 2005-11-28 2005-11-02 2005-07-25 2005-03-28 2004-06-03 2004-12-17 2004-12-17 2004-12-17 2004-12-17

2004-08-04 2004-07-20 2004-01-30 2004-01-30 2003-09-30 2004-06-03 2003-09-08 2003-09-08 2003-09-08 2003-09-08 2003-09-08

关于擅自转移产生污染的设备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已投产的行为适用法律的复函 关于委托他人运输固体废物过程中丢弃废物行为法律适用的复函 关于使用加速器等伴有辐射装置的项目适用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复函 关于消除或者减少污染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属于直接经济损失的复函 关于公众意见可否作为否决建设项目的理由其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同一行为违反不同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关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泥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适用的复函 关于对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工商变更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废铜渣、氧化锌灰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复函 关于限期治理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前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处理责任有关...关于对餐饮等服务企业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排污费征收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民用空调噪声是否扰民应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关于限制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夜间工作时间的复函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受委托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进口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含铅焊锡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等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 关于对餐饮等服务企业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工业企业内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性质认定问题的复函 关于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污泥排入城市下水道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问题的复函 关于饮食业单位排气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

关于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认定问题的复函 关于排污费性质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3-09-08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9 2003-09-08 2004-05-18 2004-05-18 2004-05-18 2004-05-18 2004-05-18 2004-04-13 2004-04-13 2004-03-25 2004-03-25 2004-03-25 2004-10-28 2004-08-04 2004-11-15 2004-10-15 2004-09-20 2004-09-20 2004-08-30 2004-08-26 2005-11-02 2005-11-02 2005-08-01 2005-07-25 2005-07-25 2005-07-25 2005-07-25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

2006-02-22 函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行政处罚时听取陈述申辩时限问题的复函 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6-02-13 2006-05-01 2006-08-02 2006-07-15 2006-07-11 2006-06-23 关于转发《关于如何适用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的答复》的通知 2007-06-02

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试生产期间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意见的复函

未报批环评且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依据《环评法》第三十一条处罚 关于界定含氧化铜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复函 关于危险废物认定鉴别问题的复函

关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逾期不缴纳代为处置医疗废物费用的环保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04-05 2007-04-05 2007-04-05 2006-12-26 2006-12-26 2006-11-22 2009-02-12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08-11-28 及相关法...关于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的2008-09-24 通知

关于责令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的单位停止建设、补办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 厂界噪声超标应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 关于采砂(石)船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未排入水体的企业废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危险废物跨地级以上市转移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征收污水超标准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2008-09-19 2008-08-26 2008-06-24 2007-10-17 2007-10-17 2007-10-17 2007-10-17 2007-09-20 2007-08-28 5

第二篇:规章(第一册)目录

目录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供电营业规则

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

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篇:农业实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农业实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一、综合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

3《江苏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4《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 5《农业部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 6《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 7《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9《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 10《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 11《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8《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

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类

19《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1《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22《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3《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24《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25《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三、农业类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9《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30《农产品包装盒标识管理办法》 31《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32《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34《江苏省实施〈农业推广法〉办法》 35《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7《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38《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39《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0《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41《江苏省种子条例》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43《植物检疫条例》

44《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45《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46《农药管理条例》

4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9《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0《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51《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 52《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5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55《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56《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57《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58《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 5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60《农药产品标签通则(规章)》 61《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

62《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63《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四、林业类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66《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67《森林防火条例》

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70《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71《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2《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 7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4《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 7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76《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77《森林病虫防治条例》 78《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79《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80《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8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8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 83《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 84《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85《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86《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87《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88《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89《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90《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 91《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92《林业统计管理办法》

9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五、畜牧兽医类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9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96《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97《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98《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99《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00《种畜禽管理条例》

101《江苏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 102《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103《兽药管理条例》 104《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105《兽药注册办法》

106《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107《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108《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109《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11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1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11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13《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114《饲料采样办法》 115《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16《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117《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118《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规章)》 119《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120《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等管理办法》 121《江苏省动物防疫监督抽样管理暂行办法》 122《江苏省动物防疫证、章及标志管理暂行办法》 123《江苏省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124《江苏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 125《江苏省动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126《江苏省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分割包装加封验讫标志暂行办法》 127《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128《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29《进口兽药管理办法》

130《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图案的通知》 13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32《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33《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 134《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135《苏州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 136《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137《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138《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六、农机类

13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 140《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41《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 142《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43《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14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145《拖拉机登记规定》 146《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147《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148《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4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50《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15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七、渔业、水产类

152《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153《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154《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155《苏州市水产种苗管理暂行办法》 15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57《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158《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

15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16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6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62《江苏省内河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16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

八、其它类

165《蚕种管理办法》 166《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167《草种管理办法》

168《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篇: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深圳市福永人民医院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药事管理)

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45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515、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59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807、处方管理办法……………………………………………………………………938、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1039、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091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121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1291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13413、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3614、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991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521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1717、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管理规定…………………………………………32418、广东省处方点评实施规范(试行)……………………………………………3291

第五篇:涉渔规章清理目录

涉渔规章清理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章

1.渔船作业避让暂行条例(1983年9月20日农牧渔业部[83]农(管)字第28号发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2.农牧渔业部关于立即坚决制止买卖报废渔轮的紧急通知(1987年7月30日农牧渔业部[1987]农(渔政)字第2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3.农业部关于下发《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1989年7月20日[1989]农(渔政)字第28号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1990年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5.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1月8日发布,1997年11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6.关于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作业的通知(1991年6月8日[1991]农(渔政)字第3号发布)

7.渔港费收规定(1993年10月7日[1993]农(渔政)字第15号发布)

8.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1994年8月18日农渔发[1994]11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9.农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1(1994年11月8日[1994]农渔发21号发布)

10.关于加强外海作业渔船管理的通告(1994年11月9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1.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1997年3月26日农业部令第13号发布)

12.渔业行政处罚规定(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发布)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2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验船师资格考评管理规定(1998年12月16日农渔发[1998]11号发布)

15.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捕捞许可管理规定(1999年2月13日农渔发[1999]3号发布)

16.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8.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1999年11月8日农渔发[1999]10号发布)

19.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4月12日农渔发[2000]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2000年6月13日农业部令第33号发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0年6月13日农业部令第34号发布)

22.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2001年2月16日农业部令第4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1号发布)

24.渔业航标管理办法(2008年4月10日农业部令第13号发布)2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3月24日农业部令第20号公布)

26.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发布)

二、部分条款修改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1996年1月22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第一次修订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二次修订)(1)第八条修改为,“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名,由登记机关按农业部的统一规定授予。远洋渔业船舶的船名由申请人提出,经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审核后,报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但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同名或同音。公务船舶的船名由其主管机 3 关确定。”

(2)删除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24号发布)

(1)将《办法》中所有“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更改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

(2)在第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内或其周边的拟建项目,凡可能对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评价。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由农业部组织专家对专题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涉及地方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的,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专题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

(3)将第二十七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渔业船舶船名规定(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1号发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1)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渔业船舶船名由登记机关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规定授予‛。将原第一款第三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修改为‚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2)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远洋渔业船舶、科研船和教学实习船的船名,由简体汉字或‘简体汉字’和‘数字’依次组成,由 4 申请人提出,经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审核后,报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同时,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内现有捕捞渔船依法从事远洋作业的,船名保持不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将第四条中“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修改为“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

(2)将第四十六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5.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1)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修改为“海区渔政局”。

(2)第十条第一、二、三项分别修改为,“(一)制造海洋捕捞渔船 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

海洋捕捞渔船淘汰后申请制造渔船的,除提供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定点拆解船厂共同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船舶拆解相关影像资料原 5 件和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

因海损事故造成捕捞渔船灭失后申请制造海洋捕捞渔船的,除提供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灭失证明和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

申请制造到他国管辖海域作业渔船的,除提供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或有关当局同意入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制造专业远洋渔船的,除提供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购置海洋捕捞渔船 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被购置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和被购置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出具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时,应同时收回原渔业捕捞许可证)。

5.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抵押人在渔船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除提供第(二)6 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和买受人知晓渔船存在抵押情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申请购置专业远洋渔船的,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购置到他国管辖海域作业渔船的,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或有关当局同意入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跨省购置国内捕捞渔船的,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卖方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原渔业捕捞许可证贴附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出具的同意转移船网工具指标证明原件。

(三)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 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5.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请更新改造专业远洋渔船的,除提供第(三)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更新改造到他国管辖海域作业渔船的,除提供第(三)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或有关当局同意入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增加渔船主机功率,增加部分的船网工具指标,除提供第(三)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定点拆解船厂共同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原件、船舶拆解相关影像资料原件和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

国内现有捕捞渔船转为从事远洋渔业的,按照本项关于更新改造渔船的规定申办《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农业部批准时应当收回原国内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保存。”

(3)第十条第四项、第六项中各增加一目,分别作为第五目、第四目;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

(4)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海洋大型渔船”。(5)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县(区、市)内购置国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其《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具体办理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6)第四十四条修改为,“我国渔船到他国管辖水域作业,须经农业部批准。非专业远洋渔船的国内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农业部统一管理,回国后凭远洋渔业项目中止文件领回。”

6.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4月18日农业部令第2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第七条第五项修改为,8 ‚

(五)拟派渔船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并盖章确认后报农业部)。属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或进口的专业远洋渔船和具有国内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转产从事远洋渔业的非专业远洋渔船,需同时提供农业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属进口渔船,需同时提供国家机电进出口办公室批准文件;属代理或租赁国内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渔船,需同时报送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代理或租赁协议;‛

(2)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项目企业不得跨省代理或租赁渔船开展远洋渔业项目。‛

(3)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取得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批准后,企业持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办理远洋渔业船舶出境和船员证书等有关手续。‛

删除第二款。

(4)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在项目执行期间,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或其指定机构报告下列情况:‛

(5)第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

(二)投产各渔船渔获量、主要品种、产值等生产情况。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于每月10日前报告上个月情况,填报《远洋渔业项目生产情况表》(见附表三)。‛

(6)第十四条修改为,‚项目中止或执行完毕后,远洋渔业企业应当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报告,负责将项目渔船返回国内港口,办理远洋渔船相关证书注销手续;属代 理或租赁渔船的,应同时办理解除代理或租赁注销手续,并于30日内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7)第十六条第四项修改为,‚

(四)有效的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检验证书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公安边防机关出具的渔船和船员边防检查材料。‛

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农业部要求的其他资料。‛(8)第十七条第二款删除‚使用超过报废船龄或‛。(9)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远洋捕捞渔船,或国内捕捞渔船转产从事远洋渔业,应当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事先报农业部审批。‛

(10)第十九条第四款修改为,‚专业远洋渔船不得在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非专业远洋渔船在实施远洋渔业项目期间不得在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

(11)第二十条修改为:‚远洋渔船应当按农业部要求填写渔捞日志,并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2)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修改为,‚

(一)未经农业部批准擅自从事远洋渔业生产,或未经许可进入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的;‛

新增四项作为第(五)—

(八)项,‚

(五)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国家对远洋渔业的扶持性政策时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或偷逃税款的;

(六)违反我国或入渔国法律法规,或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

(七)远洋渔船非法在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的;

(八)不按规定安装、开通船位监测设备的;‛ 原第(五)—

(十一)项顺延至第(九)—

(十五)项。7.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2004年2月12日农业部令第34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将“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改为“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

(2)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在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经济鱼、虾、蟹类的产卵场等敏感水域进行放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将附件3中渤海伏季休渔时间修改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三、适时全面修改的规章

1.农业部关于确定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目录的通知(1989年5月30日[1989]农(渔政)字第13号发布)2农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油类记录簿”使用方法的通知(1989年6月27日[1986]农(渔政)字第14号发布)

3.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1989年10月27日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1991年3月5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5.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1994年11月28日[1994]农(渔检)字2号发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6.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9月28日农渔发[1995]29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7.农业部、财政部关于下发《沿海和内陆边境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内陆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的通知(1996年4月16日农渔发[1996]5号发布)

8.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1996年10月8日农渔发[1996]14号发布)

9.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1996年11月27日农渔发[1996]13号发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10.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2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1.农业部关于在东海、黄海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1998年4月2日农渔发[1998]6号发布)

12.农业部关于在南海海域实行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1999年3月5日农渔发[1999]2号发布)13.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

1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24日农业部令第 12 31号发布)

广东省环境保护地方规章目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