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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1(5篇)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0-67355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3 21:34: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1

2015年下学期南岳庙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

组长:李宝玉(校长)

副组长:尹华权

组员:周玉烈 戴晓燕

刘彩云

袁爱芬

肖祥龙

周辉

廖见兵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寄宿学生。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入882元的寄宿学生。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寄宿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5、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寄宿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的寄宿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寄宿学生。

8、县政府规定的其它需要资助的寄宿学生。

三、补助标准

中学生每生每期625元,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布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和标准。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进行初审,并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在公示期间学校以班为单位,校务会成员连同班主任一起入户调查。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经调查核实后,由受助学生村委会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学校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字打卡发放资金:公示无异后,学校抄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然后由中心校统一打卡发放。

第二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元厚小学2016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受助学生为精准扶贫对象。

2、困难寄宿生(校内或校外寄宿)

3、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6、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7、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8、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飞 张忠贵

副组长:付向平牟开富

成 员:肖佑何 何伟峰 钱春雷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陈美岑及各班班主任。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袁 飞(元厚小学校长)副组长:张忠贵 付向平牟开富

成 员:钱春雷

何伟峰

肖佑何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廖卫华(五柱峰村委会领导)x x x(学生家长代表)

各班班主任

五、补助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元厚小学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350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6年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2人 一(2)班:12人 一(3)班:12人

二(1)班:16人 二(2)班:18人

三(1)班:14人 三(2)班:16人 三(3)班:16人

四(1)班:16人 四(2)班:16人 五(1)班:16人 五(2)班:18人 六(1)班:10人 六(2)班:18人

桂林小学:11人

大群小学:19人

前进小学:14人

板桥小学:56人

五柱峰小学:40人

总合计:350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少先队,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凡是符合第二点共9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元厚小学 2016年5月

第三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1

XXX中学2015—2016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为了做好2015—2016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以校委会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领导小组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校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负责人。各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一补”工作,研保“一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1.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学校加强对“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将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条件和工作程序等在学校公示栏、班会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政策,参与监督。并且召开专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有关政策。

2.认真评定受助对象。成立“一补”评审小组,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又红又专济困难寄宿生的申请、评审、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开透明,申报排序分三类,按先后排序:第一类:有特困证、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等。第二类: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以上均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第三类: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困难证明材料。确保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受助。

3.严格按照资助范围上报。不能出现贫困学生漏填、漏报现象,更不能出现照顾、送人情等现象。每位申报学生必须真实填写申请书,审核表。

4.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资助标准足额发放到学生中。不能出现变通扩大范围,降低资助标准的现象,不能出现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现象。

三、做好受助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对受助学生的申请资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评审公示,认定受助对象的工作资料,学生领签字表等资料建档备查。

附:

一、资助对象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

印证材料:村安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数据证明或病历复印件。(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对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农村独女可优先评定。

二、发放程序 1.学生申请。2.学校审核受助学生。3.报中心学校审核。4.报教育局审核。

5.学校张榜公布(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6.拨付资金。

7.学校组织划拨到学生银行资助卡。

8.拍照留存。相片上注明发放时间、班级、班主任姓名、学生姓名。

三、贫困生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班主任初审—学校评审小组审核—中心学校审核——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资助档案

1.市局文件、中心学校文件。

2.学校制定“一补”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3.学生申请书。

4.学生个人申请表(申请表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印章齐全)。5.学校“一补”名单汇总表。6.公示栏照片。

7.学生资助卡银行卡底联。8.学校“一补”拨款通知单。

9.学生领款签字表一式四份(学校、中心学校、教育局各一份,报账一份)。

10.受助学生合影照片。

11.“一补”工作自查报告、总结。

XXX中学 2015年11月12日

第四篇: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西营镇中心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

组长:谢珉

副组长:李爱国 陈德安 汪义春

成员:詹重海 张忠林 李天娥 樊宗喜 各班班主任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3、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4、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一年1000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政策: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

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委会确定受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和镇政府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公示受补助学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财务处存档。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2013年10月27日

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

第五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朱 河 小 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

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朱河小学

2012年2月

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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