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
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五、财务公开和备案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并将当期公开的内容进行备案。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清查制度。每年12月低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
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要求每年2月底以前完成登记工作。
三、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四、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五、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一、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
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竟价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三、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四、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小组的建立和成员的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建立村民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履行义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为5人,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届期同步,可连选连任。
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村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村民对集体账目的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民主理财基本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2、农民负担归户落实以及收缴情况;
3、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签订及兑现情况;
4、村级收入情况,主要审核三项资金、发包收入、土地征(占)用收入等兑现情况;
5、村级支出情况,主要审核办公费用、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费用、借款利息等支出项目标准和金额是否合乎政策规定,政策性以外的费用开支压缩情况;
6、村级货币资金情况,主要审核现金是否账实相符、交乡(村)代管款是否账账相符;
7、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核固定资产和长短期投资是否账实相符、债权关系是否明晰准确;
8、集体财务情况;
9、集体积累和收益分配情况;
10、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四、民主理财活动时间
对村级收支正常的村,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审核公开;收支业务多的村,可按月进行审核公开,对专项经济业务,根据需要进行审核公开。每年初,对上年度的财务状况、资金状况以及相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核公开。
五、民主理财工作要求和纪律
1、民主理财活动必须有2/3以上的理财人员参加,方可开展工作。
2、民主理财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章办事,对不合法、不合理、不规范的经济事项要及时指出,并加盖“退回”、“作废”等印记。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参加理财的人员在记录簿上要签字或盖章。
3、理财人员要遵守请销假制度,规定的活动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村主要负责人请假。活动期间,要遵守作息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工作。
4、理财人员参加民主理财活动可实行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5、理财人员如不能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或违法违纪,村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理财资格,并相应追究责任。
第二篇:规范农村集体资金
..擦罗乡关于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近年来,全乡上下不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拓展管理内容,已经形成了财务管理机制比较健全、民主理财比较规范、财务公开比较全面、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全面深化、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基本情况
擦罗彝族乡距县城17公里,共辖5个行政村,村级财务全部实行委托代理制,统一由乡财政统一监管,并且都实行村务公开,都设立有自己的理财监督小组。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乡村级资金总额697.8848万元,资产总额1262.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375.18万元,村级资源总面积8.38万亩,其中林地地总面积8.38万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擦罗乡的三资管理开始从单纯抓财务管理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转变,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三资”管理转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
二、推行民主化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容易出现“主体不明、监督缺位”的问题,必须树立全新的民主管理观,采用民主办法来解决。
(1)转变“上级包办”,强化群众共管。过去农村三资管理,是“上面热,下面冷”上面管而不严,群众想管无力,针对村民自治要求,现在各行政村通过选举产生了各村的理财小组,对各村的账务进行监管,没个季度末负责对本村会计做的账进行监管,对无异议的本季度余额表签字表示无异议,这样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群众的监管作用,依靠民主实现了上级监管和群众共管的有机统一。
(2)转变无序管理,加强规范操作。农村三资管理,是一个具体、负责的过程,要变无序为有序,才能管住管好。我乡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对三资进行规范化管理。各村的三资具体由村会计进行管理,受村民委员会,乡党委政府所及人民群众三层监管,并由乡财政所对村三资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规范性,总之我乡的三资管理正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3)转变“一言堂、家长制”,加强法规制约。加强源头制腐,关键是管住主要负责人。过去,有的村干部家长制严重,搞一人说了算,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对此我们从思想入手,严格落实财经记录,并加强票据规范性和合理性管理,由乡财政对票据进行监督管理,支取集体资金时须由村主任和乡长双签才有效,这样农村三资的使用情况有了更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三、操作程序化,推行制度管理,管好农村“三资”,必须把握重点,大胆创新,用流程图式的办法加强管理。我们坚持分类指导,探索总结了一系列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办法。(1)立足“严”字,强化财务审批。我们在财务审批上,推动各种创新。各村的集体资金由乡财政所统一开设一个专户对项目征地拆迁资金、惠农便民政策资金等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拨付。一是“一支笔”。即对每笔由财政核拨的资金,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审签,并由乡财政所集体资金会计进行票据审核,最后由乡长签字方可支取集体资金,对于高速公路补偿资金的支取还要求一事一议手续完备。二是“两公开”。即对村级财务状况,对村级集体资产收益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
(2)立足“公”字,强化资产管理。在资产管理上,我们主要是把好三道关口。一是把好登记关。对村级集体资产,及时进行清查核实,界定资产权属,明确产权关系,搞好产权登记,建立管理台帐,每半年将资产状况进行公示。二是把好票决关。处置集体闲置的存量资产,各村委会首先广泛征求村民代表、党员和群众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后交各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按会议决议执行。三是把好公示关。对处置资产所得及时向村民进行公示,资产收益每半年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进行公示。由于把好了关口,资产管理得到规范,得到了群众认同。
(3)立足“活”字,加强资源管理。在资源管理上,我们坚持依法管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相结合,做到管而不死,管出效益。在开发利用现有农村土地资源上,我们特别注重突出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存量,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村民建房统一由县国土部门审批,乡政府做好审批前期的对接工作,对群众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乡镇府联合国土、城建等一律予以拆除,并由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曝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了建“人情房”,确保了用地管理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防止了干部行为不廉洁和办事不公正的现象产生。
四、监督全程化,推行跟踪管理。农村“三资”管理,群众关注,社会关注,上级关注,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必须加强监控,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实践中,我们探索全程跟踪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全程监控。
(1)乡财政所代管。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统一由乡财政所统一管理农村集体资金,并及各村的各种账务处理凭据,每季度乡财政所按时组织各村会计到乡上统一进行当季账务处理。一方面,重点加强票据管理。凡不符合财经手续的票据均拒绝入账,基本杜绝了白条入账的现象。另一方面,加强资金监管。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封闭运行。乡财政所成为所有项
目征地资金使用的“铁将军”,强化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监控,全程反映征地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控。
(2)群众监督多层次。我们依靠群众,重点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坚持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实行村民代表大会票决制。二是坚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定期列席村两委办公会议,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核一次,每年年终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资产等实物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坚持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各村在作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事先公开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重大经济事项做到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财务审计
由于我乡实行了村账乡管管,乡纪委坚持每季度对各村账目审计一次。对审计出的问题,如手续不全、报账不及时等限其立即改正,从而使各村的财务管理更加更规范。
六、党务公开
近年以来擦罗乡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的新机制,采取了“扩大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两项措施强化村级党务公开工作。一是扩大公开渠道。坚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采取设立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发放党务公开工作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促使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多样化的轨道,使党务公开成为村级党支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的窗口,沟通和联系群众的桥梁;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支部的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决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最大限度的公开,并做到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结合。将关系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定和工作进行公示,争取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促进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存在问题
我们发现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个别村账务处理不够及时,手续不够齐全,财务公开不够及时;②个别村资产登记不够及时完备,台账建立不够完善,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针对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乡领导小组将分片、分组开展督查、指导实行包干到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第三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乡镇政府把各村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纳入对村主要领导的年终考核内容。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5、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要建立健全村级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村民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收益分配方案,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更,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以保障广大村民对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审计监督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要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要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构成违纪违法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资产,资源底数不清。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定期盘点;二是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地购置,建造或变卖,往往村民不知情;三是经济合同管理不清。大部分村经济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内容不规范;四是缺乏有效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势在必行,但各类措施应围绕“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总体思路,在村级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公开透明运行。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设立监管机构是必须的: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同时依托镇司法所建立农村项目竟标服务中心,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三个中心”为依
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其意义具体体现在:通过强化管理,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促进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使之成为培育现代农民的有效途径,最终提升农村财政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使我国的农村建设走向新的里程。设立了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如何对农村“三资”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呢?
首先,要确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标任务: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其次,要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原则 :
(一)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
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四)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再次,有序实施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步骤 :
(一)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镇成立“三资”监管机构,广泛宣传发动。
(二)清理整顿阶段。主要任务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发现问题,张榜清查结果,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清查结果,并建立资产、资源台账,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相关账簿。
(三)建章立制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四)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的处置程序。农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备案。
(五)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1)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
(2)收益分配方案;
(3)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4)购置和处分重要固定资产及重大投资项目;(5)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6)其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各成员切身利益的。如果要使农村“三资”规范化,长期化,制度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农村“三资”规范性文件。出台具体措施要回答农村集体“三资”谁来管,怎么管两个问题。方法是“由民做主”,措施是制度保障,从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参考文献:
[1]张春霞.加强集体“三资”管理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j].中国集体经济,2010(12).[2]林丽娜.关于莆田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9(21).[3]张亚平,凌志群,姜堰.理顺“三资”管理机制[j].农村经营管理,2011(02).
第五篇:加强农村集体资金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历来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
一。早在1995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2006年,不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而且中央、国务院两办还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情况
近年来,根据农业部、省厅局的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借助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促动力,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为依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主要是:一是清查债权债务。不仅在2005年对农村债权债务进行了典型调查,而且于2006年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底子,并促使市政府在2007年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实施意见》,今年还有两个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形成债务的清理试点;二是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财务管理“双代管”。截止目前,全市153个乡镇办,已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有139个,购回并安装使用农业部软件的有133个,还有三个进行了县乡联网,有效地实行了“村财乡管”。三是加大了查处力度。不仅连续七年全市统一组织对以税改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支农资金进行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而且在2007年由市农廉办牵头,财政、农经、民政配合,对全市3191个村应拨付9856.7万元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村级管理费补助资金,在《运城日报》和《运城农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广泛公示,积极推动了开辟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村级管理费补助资金的“绿色通道”,将村级管理费补助资金直接分配到村,资金直达村级账户,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挪用和“跑冒滴漏”,切实地维护了广大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监督检查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拨付行为。还在今年8月份由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和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完善,促使农村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二、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农村“三资”复杂性强,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的,又有不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
3、层层截留、挪用。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支农资金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层层截留、挪用问题。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甚至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恶势力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三、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摸清底子,健全台账。首先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界定产权;然后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寻,制度约束。具体有:全面清查界定产权的台账登记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审核审批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农村“三资”检查制度、保
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有序流转制度和“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是“村财乡管”,强化监督。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村财乡管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行台账登记、审核审批、检查、审计监督、资质评估、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有效管理。
四是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主要性的认识和工作的重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重点是纳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与纪检、监察、财政、村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联合下发一个“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开展村务公开,给予工作保障,严肃处理处罚。
以上认识如有不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