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学概论(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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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1)对法律创制的作用:
①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②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③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指导作用。
(2)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作用: ①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作用。
②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③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作用。
2、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
(1)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2)行政复议权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
(3)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3、简述犯罪构成的意义
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对刑事司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犯罪构成为区分罪与非罪提供了法律标准。犯罪构成为区分一罪与数罪提供了法律依据。犯罪构成为区分重罪与轻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4、简述民事代理的种类
民事代理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1.委托代理
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书面的委托形式是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法定代理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3.指定代理
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指定代理。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可以依法为不能亲自处理自己事务的人指定代理人。在指定代理中,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由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指定。
课程名称:
法学概论
第二篇:法学概论简答论述-师傅[推荐]
法学概论简答论述 简答
1、法律的渊源主要有哪几种: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3、法律的本质:
4、法律的基本特征:
5、奴隶制法律具有的特点:
6、奴隶制法律和封建制法律的共同点:
7、资产阶级法律具有的特点:
8、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9、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1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1、违法构成的要件包括:
1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1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1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5、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6、为什么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17、简述我国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8、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1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20、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大致可以概括为:
21、根据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区行使下列自治权:
22、两审终审的意义和目的?
23、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24、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5、法人设立的条件:
26、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27、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28、代理的法律特征:
29、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30、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31、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32、继承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33、我国继承法所确定的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有:
34、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35、犯罪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
36、成立紧急避险性能具备的条件:
37、犯罪预备犯必须具备的要件是:
38、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要件是
39、构成共同犯罪的要件: 40、犯罪集团所具有的特征是:
41、刑罚具有的不同于其他强制方法的特征:
42、依刑法规定,适用减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43、依刑法规定,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
44、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内容:
45、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采取强制措施的意义在于:
46、提起公诉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47、简述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原则:
48、简述民事诉讼法中的社会支持起诉原则:
49、先予执行应符合的范围:
50、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符合的条件:
51、简述行政诉讼法中的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52、简述行政诉讼法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
53、简述行政诉讼法中的不适用调解原则:
54、简述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不同 论述
1、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表现在哪些原则上(普平两节无受利):
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5、怎样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
6、宪法实施的保障
法学概论简答
1、法律的渊源主要有哪几种:
A制定法。B判例法。C习惯法。D引证法。E宗教法。F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A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都是随着私有制阶级性的出现而出现。B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C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D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E从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本质:
A法律最本质的属性是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性。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B法律中蕴含的统治阶级意志,是集中了的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集团、个别成员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中每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C通过法律形式获得集中表达的统治阶级意志,就是国家意志。D国家意志的内容如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4、法律的基本特征:
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法律的性质)。B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产生方式)。由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法律规范成立的两种不同方式。C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实现力量)。D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E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5、奴隶制法律具有的特点:
A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B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
C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D保留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6、奴隶制法律和封建制法律的共同点: A都以私有制为基础,体现少数人的意志。B维护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C都是野蛮、残酷的法律。
D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原始社会痕迹。
7、资产阶级法律具有的特点: A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确认契约自由。
C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确认法制原则。
8、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A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道德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B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法律所禁止一定是道德所谴责,道德所谴责,不都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
C实施方法不同。法律依靠强制力,道德依靠社会舆论及人们内心信念。D表现形式不同。法律通过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道德没有固定形式。
E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道德体系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9、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A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B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确认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
2)确认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为实现这一分配形式规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办法。3)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4)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使之不受任何人的侵犯。5)运用各种经济法规,加强和改进生产管理。
6)运用各种涉外经济法规,加速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
7)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巩固和推广改革的成果,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A从实际出发。
1)完整地、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一般原理。2)能运用这些原理来分析、提出和解决立法工作中的种种问题。3)需要进行大量的、切实的调查研究,弄清我国的具体国情。4)应该认真研究我国历史和外国的一切对我国立法工作有用的东西。5)要恰如其分地掌握法律制定的时机,及时开呢法律的立、改、废的活动。
B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C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二级简答)
在制定法律时必须坚持原则性,否则,立法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原则性是主要的、决定性的,灵活性是原则性的体现。
坚持原则性,首先就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等原则,同时也要坚持立法的法定程序。
社会主义法律的灵活性包含两个要点:1)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对某一项原则规定,要考虑到实现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多样性。2)既要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要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D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就不能轻率地予以变更。
保持法律的连续性,指被取代的那个法律与新法律之间的承接关系。
11、违法构成的要件包括:
A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B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其中包括违法行为、违法的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C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D违法的主观要性,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1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轻罪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有如下的特点: A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B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C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1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简答):
A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
B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C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A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
B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向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指明,怎样做是符合民主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民主要求的,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实现。
C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
1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A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B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C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
15、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1)从人民代表大会的构成看,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2)从其拥有权力来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代表人民全权先例权力的机关。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16、为什么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A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
B从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发展情况来看。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历史发展的主流。
C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来看。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严重存在,单靠一个民族的力量是办不到的,只有在祖国的大家庭里,才有可能实现。
D从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来看。只有巩固祖国的统一,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才能保卫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17、简述我国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1)民族不论大或小,先进或落后,都应该一律平等。2)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坚决反对民族压迫,坚持民族平等。
B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互助的基础和前提。
C实行民族平等,首先必须实行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还必须有经济、文化方面的平等。D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8、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A凡是聚居的少数民族都有权实行区域自治。
B建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D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其他各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E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自治权。F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我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其自治机关是受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
1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A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B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C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D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E依法纳税。
20、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大致可以概括为:
A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B立法权。C监督权。D任免权。E对外事工作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如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F荣典权。如发勋章。G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21、根据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区行使下列自治权:
A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发展繁荣民族文化。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有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22、两审终审的意义和目的?
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其意义在于,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是为了及时纠正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错误,使法律得到正确的适用,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致因审级过多而增加当事人的讼累和使案件久拖不决。
23、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A法定原则。即要有明文规定,要在其职权范围内,行政处罚法规定外的单位不能处罚,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时要守法等。
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原则。如当事人有知情权等。E监督制约原则。
24、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A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B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C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D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E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25、法人设立的条件:
A法人必须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6、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即公民或法人)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A行为人有意识地为发生特定民事法律后果(或效力)而为的行为。
B它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即凡无意思表示,即无民事法律行为。C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它还是一种合法行为。
27、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8、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其法律特征为
A代理必须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B代理人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但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却是代理人而非被代理人。C代理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归被代理人承受。
29、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A它是一种绝对权。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权利,并不需要他人的职权作为的配合。B它是一种对世权。义务主体是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C它是一种排他权。
D它是一种完全的无期限的物权。30、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A知识产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
B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凡未经权利享有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任何人均不得使用他人的著作、专利和商标以谋取利益。
C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D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31、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A行为的违法性。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不违法,即无民事责任可言。B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行为人的过错,即行为人为不法行为时存在故意或过失。
32、继承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A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B继承权是一种物权取得权。是一种绝对权。
C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前,只是一种期待权,在继承开始后,才成为一种既得权。
33、我国继承法所确定的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有:
A男女平等原则。B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C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D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E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34、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受罚。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C罪刑相当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5、犯罪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
A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单纯的思想活动不能构成犯罪。这一特征是犯罪的最基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
B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违法行为多种多样,并非都是犯罪,只有触犯刑法的行为才是犯罪。C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36、成立紧急避险性能具备的条件:
A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B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C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D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37、犯罪预备犯必须具备的要件是:
A行为人已经进行犯罪预备,即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B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停滞下来,尚未着手实施犯罪。
C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下来而未着手实施犯罪,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8、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要件是
A已经着手实施犯罪。B犯罪未能得逞。如杀人未死。C犯罪没有得逞。如有人干涉等。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9、构成共同犯罪的要件:
A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在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B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都是指向同一犯罪目标。C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40、犯罪集团所具有的特征是: A人数较多,至少有三人。
B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犯罪活动,不是偶尔进行犯罪活动之后就散伙。C重要的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D都是有预谋地实施犯罪。
E不论作案作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所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41、刑罚具有的不同于其他强制方法的特征:
A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的强制性的严厉程度,是其他任何强制方法所不及的。B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不包括违法犯罪分子。C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判处。
42、依刑法规定,适用减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有死刑)而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B减刑必须有一定的限度。C减刑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43、依刑法规定,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
A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了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B只适用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C假释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D对累犯以及其他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44、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内容: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属实,依法是否受刑罚制裁,以及情节轻重、定罪量刑是否恰当、有关机关对他们采取的追诉措施是否合法等问题,都有进行申辩和解释的权利。
B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判阶级,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辩护外,还有权委托律师、自己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出庭为辩护。
C所谓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允许并且认真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发表的辩护意见,不得侵犯或者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利。
D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如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可由法他指定。
45、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采取强制措施的意义在于: A防止他们逃避侦查和审判。
B防止他们串供,毁灭和伪造证据,转移赃物,阻挠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C防止他们行凶报复,重新犯罪,继续危害社会。D防止他们畏罪自杀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E对其他犯罪分子或者准备进行犯罪的分子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有利于减少犯罪和保障社会安定。
46、提起公诉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A犯罪事实已经查清。B证据确实、充分。C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简述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在审判程序的全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问题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辩论权利,并且不得以未经双方当事人辩论的事实和证据作为判决的依据。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案件的实体问题,也可以是程序的问题。录事人在诉讼中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辩论,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也是人民法院弄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审理案件的重要保证。辩论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上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48、简述民事诉讼法中的社会支持起诉原则:
A这一原则是指,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能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B该原则的限制表现在:社会支持起诉的,只限于侵权案件和追索抚养费等案件;支持起诉者不包括公民个人。支持起诉的行为只能在受害人未起诉时进行。支持起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C受损害人究竟是否起诉,仍应由其自行决定。
49、先予执行应符合的范围:
A追它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B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C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50、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符合的条件: A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B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C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51、简述行政诉讼法中的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由法律加以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只能主管法律规定由其主管的那一部分行政案件,法律未规定由其主管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能受理。
B行政案件的涉及面广,种类很多,既不可能也不应当都由人民法院解决,因而需要实行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由法律具体地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
C凡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主管的行政案件,只要依法提起诉讼,就必须由人民法院管辖。
52、简述行政诉讼法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
A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恰当、合理,人民法院一般不予评判。
B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区分行政权和司法权的需要。确定具体行为是否恰当和合理,是属于行政权的范围。行为是否恰当,主要应由行政复议处理。
C除非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53、简述行政诉讼法中的不适用调解原则:
A不适用调解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应采用调解的办法,以双方当事人互相让步的方式结案。
B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执法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可以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就会削弱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会妨碍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C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损害赔偿诉讼可以调解,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就行政损害赔偿问题提起诉讼的可以对赔偿数额和方式进行调解,以有利于迅速结案。
54、简述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不同: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均不相同。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一方承担。在民事诉讼中,由主张权利的当事人承担。而在行政诉讼中,则主要由被告即行政机关一方负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之所以应由被告一方负举证责任,是由行政诉讼的性质决定的。行政诉讼法中还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论述
1、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党和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全体人民的关系、党与国家的关系。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A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党的政策决定法律的性质、任务、内容和方向。社会主义法律正是根据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具体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体现人民利益的,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形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社会主义法律要是离开党的政策的指导就会走偏方向的。B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1)由于法律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这就便于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了解、遵守和执行党的政策。2)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是各种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3)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还得到了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C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简答)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二者的区别在于:
1)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即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提出和制定;法律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党的政策更多地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而法律的规定则比较明确、具体和详尽。4)党的政策仅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
5)党的政策的内容极为广泛,不是所有党的政策都有必要通过国家制定为法律,使人人遵守。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适宜我国的国体和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它具有如下的优越性: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1)人民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有密切的联系。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其他事业的管理,有权向政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2)人民代表本身也必须按照人民的意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人民真正的公仆。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它作出决定,其他一切国家机关,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的监督。即"议行合一"。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凡属全国性的,都由中央决定。凡属地方性的问题,应由地方处理。这样既能保证中央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
3、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表现在哪些原则上(普平两节无受利):
A选举的普遍性。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B选举的平等性。包括两重含义:一是说每个选民在选举时和其他选民有同等的投票权。二是说所有的选民都在同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选出。
D无记名投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E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F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对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A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说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是说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B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睦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例如宪法中就规定了公民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国家还制定了选举法,对其作出个体规定,来保证其实现。C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简答)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D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5、怎样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
A世界上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
首先,自由作为一种权利,要受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例如,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选举采取直接与间接并用的原则,都与我国现阶级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其次,自由不仅受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而且还要受法律的限制。人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既然是社会的人,他的行为就必然会影响到其他人和社会,这就需要为人们的活动设定一个界限,这个界限就是法律。
B我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和权利要受法律的限制,这种限制是为了防止自由和权利的滥用。防止其他人利益受损,这是十分必要的。
C宪法在赋予公民广泛的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这是国家向公民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树立责任感,自觉履行义务,这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6、宪法实施的保障 A宪法自身的保障。
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总纲中还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低触等等。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3)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
开成一个自上而下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审查的严密体系,使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不致违反宪法,从而保障宪法在国家机关的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B普通法律的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但其规定多属原则性,需要要有普通法律将其具体化。为了确保这些原则规定的实施,国家必须依照宪法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选举法和组织法,又如,宪法规定,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如国家不做具体规定,那么宪法的规定将形同虚设。C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在保证宪法的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第三篇:法学概论
2013
年电大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justice
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作业
一、结合教材,从主旨、材料、结构、语言等四个方面阐述实用型文章的特征。
P2
答:实用型文章的特征就分别体现在以下这四个方面:
(一)主旨单
一、集中、明确主旨是文章的中心意思,是作者的意图、主张或看法在文章中的体现。单一,是说一篇文章中只能有一个中心,只能围绕着一个主题把问题说清楚,而 不能把关系不大甚至不相关的问题写到一篇文章中去,使写出的文章多中心、多主题,集中,是说一篇应用文只能有 一个中心,而这个中心应是全文的统帅,应对文章内容有制约作用,全文要不枝不蔓,紧扣这个中心。明确,是说文 章的中心意思,作者的意图和主张是什么,要使读者一看便知,而不必费心揣摩,文艺作品所讲究的曲折与含蓄,恰 恰为实用型文章所排斥。
(二)材料多样,真实有力,材料是构成文章内容,形成支撑并表达主旨的各种事实与理论,真实是实用型文章的生 命,而材料的真实又是使文章具有真实性的首要条件,有力是实用型文章的材料所应具备的另一个特点。
(三)结构合理、谨严固定,简单地说,结构是文章的内部构造,安排结构,就是根据主旨表达的需要,合理地组织 材料,实用型文章应该是一种逻辑构成,而逻辑构成则要讲求谨严性,而不能流于松散无序,文章首尾圆合,衔接紧 密,层次清晰,段落分明,则是文章结构谨严最起码的条件,也是对应用文结构最基本的要求。固定是实用型文章结 构的一个重要特点,遵照固定的模式写作,材能把文章写的规范,也才能使写出的文章便于阅读,易于发挥实际效用。
(四)语言准确,简明、平易、庄重。语言准确是对所有文章的要求,语言运用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文章质量的高低,任何文章的语言,都应当具有简明性,所谓的语言简明性。所谓的语言就是能用尽可能少的语言材料,把尽可能多的 信息明明白白地传递给读者,平易即平实自然,晓畅易懂,语言的平易首先表现在用语的直白上,另一层意思是用语 朴实,应用文特别是用于工作的应用文大都应当带有一种庄重的风格,而语言的庄重正是形成文章的庄重风格的最为 重要的因素之一。
总之,主旨单
一、集中、明确、材料多样、真实、有力,结构合理、谨严、固定,语言准确、简明、平易、庄重,是 应用文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也是对应用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二、结合自身学习经历与体验,谈谈范文阅读对提高实用型文章写作水平的重要性。
P7
熟读唐堃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是前人的写作经验之谈。这里说的是写诗,却道出了写作的普遍规律,各类写作 莫不如此。观千剑而成器,通过范文的阅读,可以潜移默化地把他人的经验变成自己的体会,使之在自己的写作活动 中产生作用,学习写作,却不读文章,不熟悉文章实际,就无法形成对一种文体的最基本、最全面的认识,这样即便 学了写作知识,也难以在写作中加以灵活运用,难以使之成为活的知识。阅读是写作的先导和基础,多读范文,多接 触文章实际,是获得对文章的感性认识并有所借鉴、有所提高的重要途径。
三、结合教材。简述公文的概念、特点、功用、构成要素与分类。
1.公文也即公务文书,对这个概念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各类文字材料.而这里所说的公文是指狭义的公文而言的,主要是指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力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公文的主要特点
:1.法宝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时效性
;5.规范性
3.公文的基本功用
: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
;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
;4.宣传教育
;5.依据凭证.4.公文的构成要素
:1.眉首部分
;2.主体部分
;3.版记部分
.5.公文的分类:
1)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分类: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2)按照紧急程度分类: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
3)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及机密等级分类:普通文件、保密文件。
4)按具体职能的不同分类:法规性公文、指
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联系性公文、实录性公文。
5)按传阅范围限定与否分类:内部文件、公开发布的公文。
四、结合教材、阐述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要使公文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使公文的内容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精神相一致,公文的撰写者就必须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内容。
2)要了解实际情况。制发公文是为了反映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公文内容的客观和处理意见的正确,就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实事求是的分析问题,在些基础上才能写出内容真实可靠、意见切实可行的公文来。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由于对公文规范化要求极高,在这种文种的撰写中,必须严格遵循各项行文规则,其中,有些规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规定的形式正式颁行的,有些则是在公文的长期应用中约定俗成的。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2)行文关系的确定要妥当3)制发程序的安排要合理
五、在以下四个公文文种中任选两个文种,进行写作练习。(建议同学们:可以选择课本里的比较短的范文抄下来,只要把单位名称,时间之类的改一下就可以了)
1、通知参考课本P33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32页
2、报告参考课本P51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64页
3、请示参考课本P57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74页
4、函参考课本P62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95页
5、会议纪要
行的公文来。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由于对公文规范化要求极高,在这种文种的撰写中,必须严格遵循各项行文规则,其中,有些规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规定的形式正式颁行的,有些则是在公文的长期应用中约定俗成的。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2)行文关系的确定要妥当3)制发程序的安排要合理在四个现代化的新长征中取得更大的成绩。此致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全 作业一
(导论--第3章)习题部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是人们有计划、有目的地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有关社会事实进行资料收集和 分析研究,进而做出描述、解释和提出对策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活动。
2、社会的三个基本要素是 自然环境、人口和 文化。
3、社会调查研究依据调查对象的范围可分为 全面调查 和 非全面调查 两大类。
4、变量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 因果关系 和 相关关系。
5、有效的测量规则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准确性、完整性 和 互斥性。
二、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现代社会调查研究的重心是(D)A、英国B、前苏联C、德国D、美国
2、描述性研究是指(B)。A、探求社会状况之间的逻辑关系
B、对社会事实的状况、外部特征、发展过程进行客观描述 C、推断社会某一现象的发展趋势 D、通过了解事物的过去预测未来
3、只反映质的区别,而不反映量的差异的变量是(A)。A、离散变量B、自变量C、连续变量D、因变量
4、对测量所得到的数据既能进行加减运算,又能进行乘除运算的测量类型是(D)。A、定类测量B、定序测量C、定距测量D、定比测量
5、一项测量的结论在普遍应用时的有效性是(C)A、建构效度B、表面效度C、外在效度D、实证效度 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中初级社会群体是指(ACE)A、家庭B、社会组织C、村落D、阶层E、非正式组织F、企事业单位
2、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有(ABCDE)A、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B、客观性原则 C、伦理与道德原则D、科学性原则 E、系统性原则F、互诉性原则
3、社会调查研究按照目的来划分,可分为(AE)A、描述型研究B、定性研究 C、定量研究D、横剖研究 E、解释型研究F、纵贯研究
4、检验评价调查方法和所得资料的效度的形式有(AEF)
A、再测法B、表面效度 C、准则效度D、结构效度 E、复本法F、对分法
5、探索性研究的一般方法有(ABC)A、查阅文献B、咨询活动 C、实地考察D、确定课题 E、概念操作化F、理论建构
三、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调查研究的前期工作准备阶段需要做的各项工作,包括选择和确定调查研究课题,命题,假设,对概念操作化的确定测量方法,进行探索性研究,制定调查研究方案,抽取调查样本,以及人、财、物方面的准备等内容,在社会调查研究中具有重要意。
2、探索性研究的任务是什么?应该如何进行? 答:探索性研究的任务主要有:
第一,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课题; 第二,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 第三,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对象;
第四,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观点;
第六,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
探索性研究的主要方法有:查阅文献、咨询、实地考察。
四、论述及应用题(两题,共55分)
1、操作化的定义和作用是什么?如何对概念和例题进行操作化?任选一概念完成操作化。(25)
要求:操作化结果须有三个以上层次,15个以上指标。
答:操作化是指明确提出概念的定义,分清概念(包括命题和假设)的层次,并将抽象概念一步步化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指标,以实现社会调查研究的定量化的这一过程。操作化的作用之一:在于使概念或命题具体化,使调查研究得以进行
操作化的作用之二:在于使概念或命题定量化,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避免了社会现象的分析的片面推断。
操作化的作用之三:对社会现象的分析是建立在量的基础上,而不是一种主观的臆断。实践部分:无固定答案,按自己的选题完成。
2、根据本人的兴趣或条件的便利,选择和确定一个社会调查研究课题,并设计出调查总体方案。(30分)
要求:内容完整,条目清晰。
答:①调查研究课题、目的和基本观点。
在课题方面,要说明调查研究课题的名称、生产过程以及这一课题的性质。
在目的方面,要具体说明调查研究要解决哪些 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意义如何。
在基本观点方面,要说明调查研究的主要命题和假设是什么,所涉及的概念如何定义,变量及其关系
②调查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要说明调查对象有哪几类,有哪些调查的基本单位;需要通过这些单位来调查哪些项目和指标,收集哪些资料,对资料的系统性和精确性有何要求;调查在什么地区进行、在多大范围内进行;调查对象的时间跨度有多大。
③调查研究的方式和方法。
调查方式包括个案调查,抽样调查和普查等;调查方法即收集资料的方法,如访谈、实验、文献、问卷、观察等;要说明资料整理、分析方法,包括采用的资料整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操作方法。
④调查研究的时间与步骤安排。首先要确定调查研究的总的期限。其次要排出具体的进度表,标明调查研究中每一个具体步骤的所需时间,以控制调查研究计划的进程。⑤组织领导与人员安排。
要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组织形式,一般根据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可选用调查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组等不同组织形式。必要时还可以在其下细分具体部门和小组。要明确调查研究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是涉及到多学科或部门的,应该有有关学科的专家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以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和顺利进行。⑥经费预算和物质保证
在经费预算中,须详列各项用途并计算出具体数目。经费使用要有一定的制度,大型调查研究的现金出纳,应指派专人负责。仅供参考
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实施方案
2000年以来,通州区进入了有史以来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但在新的形势下,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依然严峻,居民出行特征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道路交通状况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为了应对城市交通拥堵逐渐突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促进通州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掌握当前全区交通建设、运行和发展现状,按照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定于2005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开展全区交通综合调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解决通州区交通问题需求为导向,坚持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以获取综合交通信息为出发点,以提高区域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中心,以丰富区域交通发展现状内容和提高区域交通信息质量为重点,稳步推进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区域交通现代化提供信息支持和科学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本次调查旨在全面掌握当前全区交通建设、运行和发展现状,通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拟对现状交通特征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区域规划、管理、建设、经营决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定量分析基础。
(一)通过多项调查和综合分析,全面反映目前通州区域交通特征和问题。
五年来,随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机动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区域空间格局和交通结构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本次调查就是通过结合区域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了解客流和机动车交通流的时空分布和规律,掌握全区交通基本状况和主要交通特征;力求从各专项角度到系统综合角度全面分析交通系统的运行特征和规律,评价区域交通网络的使用功能和效率,探讨交通问题产生的原因、机理和相关因素,总结各项改善交通与环境的政策和措施的成效,从而进一步确定努力的方向。
(二)更新通州区交通基础数据库,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本项目将从区域交通系统运行的各层面展开调查,更新各交通子系统数据子库,从而最终更新全区交通基础数据,建立反映通州区交通发展变化的动态数据库,为各类相关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各交通部门的日常实际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三)分析交通发展变化趋势,为交通治理和对策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和研究,揭示通州区交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预测近期发展和远期发展的空间与前景,为综合治理交通拥堵、交通污染等问题,制定有效的交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测试方案和效果评价。
(四)建立通州区域交通模型,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环节进行定量分析提供平台。
当前区域交通的紧张局面是区域快速发展进程中多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因此通州交通问题的解决需要放在区域总体规划的大背景下加以审视。本次调查即能够全面掌握区域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交通系统运行状况、居民和机动车出行特征等基本数据信息,建立范围覆盖全区的交通模型,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将区域土地使用结构与交通流基本信息结合,进行交通模拟测试,从而提高交通方案分析和政策评估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管区领导挂帅,成立调查领导工作组,由区教委、通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通州国土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政管委、区劳动保障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委宣传部、通州交通支队、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抽调精兵强将,尽快成立各级专门工作小组,尽职尽责,切实做出成效,确保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领导和执行机构划分为3个层面,自上而下依次为区调查领导小组、区全市交通综合调查办公室、街镇全市交通综合调查办公室,对内及时沟通,便于协调,对外能统一口径,和谐互动。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全区交通综合调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被调查者—居民的合作程度决定于其对调查目的和意义的了解与认识程度。由于被调查者年龄、性别、文化层次各异,其能接触到并且比较关心的新闻媒体也各不相同,故一方面新闻媒体的宣传应该是全方位的、立体的,既要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常规媒体,也要采用在乡镇、居民小区中广泛张贴调查动员材料、居委会宣传等临时手段;另一方面媒体宣传持续时间要长,做到深入人心,计划在10天内,各种宣传力度应逐渐加大,在调查前一个星期左右达到高潮。
(三)积极准备,严格把关。
在调查工作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做好各方面地准备工作,始终保持高度地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附件:
1.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项目任务及时间安排 2.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作业二
(第4章--第6章)习题部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抽样存在的必要性缘于总体本身所具的有的异质性。
2、常用的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有直接抽样法、抽签法和随机数表法。
3、检索公开发表的文献的方法主要有人工文献检索和计算机文献检索。
4、文献分析有两大类,即文献定性分析和文献定量分析。
5、根据问卷分发和回收形式的异同,问卷法分为直接发送法和间接发送法。
二、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分类抽样主要解决的是(A)A、总体异质性程度较高的问题 B、总体同质性程度较高的问题
C、总体内所含个体单位数量过大问题 D、总体内所含个体单位数量不足问题
2、按一定的间隔距离抽取样本的方法是指(D)。A、分类抽样B、多阶段抽样 C、整群抽样D、系统抽样
3、综述、评论、述评、进展、动态、年鉴、专著、指南等属于(D)。A、零次文献B、一次文献C、二次文献D、三次文献
4、文献法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显著的区别为它是(A)。A、它是最基础和用途最广泛的搜集资料的方法 B、它是一种独特的和专门的研究方法 C、它是一种直接的调查方法 D、它是一种间接的调查方法
5、一种专门用于主观性指标的问卷是(C)。A、访谈问卷B、自填式问卷 C、量表D、开放式问卷 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抽样的一般步聚有(ABCDEF)A、界定总体B、决定抽样方法 C、设计抽样方案D、制定抽样框 E、样本评估F、实际抽取样本
2、每一个社会调查研究竟应当选择多大规模的样本,主要取决于(ABEF)A、总体的规模B、总体的异质性程度 C、抽样单位的规模D、抽样过程的控制 E、调查者所拥有的经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因素 F、样本精确度要求
3、摘取信息一般有以下步骤(ABCD)A、浏览B、筛选 C、精读D、记录星 E、编制纲要F、撰写札记
答:
(二)经济发展(含市场参与等)
6、您对今后农村经济的前景持什么态度?()A、乐观B、悲观C、不清楚
7.您认为在今天要致富,最重要的因素什么()A、勤劳和节俭 B、机遇C、好的社会关系 D、知识和能力
8、假如您是村长、您的经济工作重点会是()
A、基础设施建设 B、招商引资办企业 C、组织发展种养大户 9.您有没有设想过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或努力方向?()A、以后的事多想也没有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B、想是想过,能不能实现很难说C、认真地想过,正在积极争取实现
10.您在生产中遇到难题时怎样解决?()A、请教有经验的人B、找科技人员C、自己找资料学习摸索D、听天由命
11、您家的田地现在是()
A、自己耕种B、承包给别人耕种C、自己种了一部分,租给别人一部分
12、如果以村为单位,村民以土地等入股组建股份制开发公司,您的想法是()A、愿意参加B、需要考虑加C、不愿意参加
13、您认为以村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和家用大件商品集体团购招标()A、可行B、很难说可行与否C、不可行
14、您认为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扶持重点应该放在哪方面()A、扶持企业和种养大户,解决大众就业
B、补贴慰问贫困户C、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15、如果企业能提供来料供妇女在家加工()
A、非常乐意承接B、看工价再考虑接不接C、不会承接
16、您是否加入当地合作组织()A是B否 如果是,您参加合作组织的类型为___
A政府部门组织; B农民自发组织; C技术协会、行业组织; D台商农民组织、产销班、合作社
17、如果种养大户邀您加入种养合作社()
A、乐意参加B、看别人参加了才参加C、不会参加
18、开展种养加工您最担心的是()
A、技术不过关B、市场价格不稳C、打不开销路
19、如果有外商前来投资办厂()
A、牺牲一定个人利益也大力支持B、必须先满足我的要求C、主要看大家的意见
20、如果村上牵头入股办企业,您的想法是()A、会入股B、看项目情况C、不会参股
21、组建村办集体企业,您最担心的是()
A、村民不齐心B、经营亏损C、领导干部贪污
22、您希望的工作方式是()
A、进企业上班B、务农与上班相结合C、专职从事种养加工
23、您家里的劳动力()
A、缺少劳动力B、有剩余劳动力C、不少也不多▲ 如果有剩余劳动力,是否愿意出去务工?您认为外出务工(打工)的最大困难是什么?答:
24、如果您有了剩余的资金,您会()
A、再投资B、购置大件商品C、存进银行
25.如果有人向您推荐一个创业项目,您觉得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A、我有没有能力做B、资金够不够C、产品有没有销路D、会不会亏本
26.如果有一个适合您经营的项目,而您目前资金不够,您会怎么办?()
A、资金不够就不做,不想欠账 B、向亲友借,借得到就干,借不到就不干C、争取贷款
27.您知道“绿色食品”这个词的含义吗?
A、没听说过B、听说过,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C、指绿颜色的食品D、指农药残留不超标的食品
E、指安全、优质的食品F、指安全、优质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食品 G、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特定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28、您是如何了解农产品的价格与销售信息的?()[不定项]A、报刊B、电视C、网络D、干部宣传E、贩销人员 F、朋友亲戚或邻居
29、您生产的产品除了自己消费外,通过哪些渠道进入市场?()[不定项]
A农贸市场销售; B贩销大产销; C企业销售; D供销社销售; E村集体组织销售; F批发市场销售; G走村销售
30、如果您与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签过合同订单,这些合同的履行情况如何?()A、很好 B、较好 C、一般D、较差E、很差
31、您认为以下城市支持农村的最主要也是最可行措施是()
A、取消城市中各项对农民身份限制的政策,便于农民进城发展。B、城市大规模组织送资金、送科技、送文化下乡等活动C、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农村(含乡镇企业)上缴的税费能返回地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2、你认为以下工业反哺农业的最主要也最可行的措施是()A、扩大农副产品保护价的品种和范围
B、扶持建立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尽量减少进口
C、降低生资农药、化肥、饲料、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的价格
(三)民主政治(含民主政治与法治等)
33、您村的村/镇干部是怎样产生的?()
A、村民选举的B、上级决定的,选举只是走形式C、上级决定的D、不知道
34、您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吗?()A、很了解B、了解一些C、不了解
35、你村有没有“村务公开栏[公开村务,接受监督]”?()A、有B、没有C、不清楚
36、你村有没有民主理财小组?()A、有B、没有C、不清楚
37、您对你村的干部满不满意?()
A、满意B、较满意C、不满意D、无所谓满意否
38、您认为村干部为老百姓做了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答:_____________
39、您村的重大事务都是如何决策的()
A、村民集体民主决策;B、干部征求村民意见后决策;C、村干部自己决策 40、当您与其他村民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时,您怎么办?()
A、凭借自己的势力与他对角B、找干部或其他调解人调解C、通过法律手段解决C 其他:
41、您理解“依法治国”的含义吗?()A、理解,您的理解是?▲答:
B、听说但不是很理解C、没听说
42、您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什么建议? 答:
(四)文化教育
43、您认为现在学校乱收费问题()
A、十分严重B、有但不多C、极少D、不知道&
作业三
(第7章--第9章)习题部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访谈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内容可分为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
2、按照被访者发表意见的形式不同,集体访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各抒己见式的访谈,以头脑风暴法为代表;一类是讨论式的访谈,其代表是反头脑风暴法。
3、观察记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场记录,一种是事后记录。
4、为了搜集到真实可信的资料,采用观察法时应遵循客观性原则、全方位 原则、求真务本原则和法律和道德伦理原则
5、实验法有几个基本要素:一是实验主体,二是 实验对象和实验环境,三是实验活动。
二、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访谈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类型是(D)。A、深度访谈B、自由访谈 C、重点访谈D、个别访谈
2、一般的访谈时间最好为1~2小时(C)。A、4~5小时B、3~4小时C、1~2小时D、半~1小时
3、观察法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是(B)。A、以人的感觉器官为主要调查工具 B、收集社会初级信息或原始资料 C、它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活动 D、观察的是保持自然状态的客观事物
4、既有实验组又有控制组或对照组的实验方法是(A)。
第四篇: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3.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前者主要由民法中的合同法调整,后者主要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4.依民事权利内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5.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7.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8.在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9.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过错的除外。10.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20万,股东应该一次全额缴纳出资额。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若干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总称为(C)A.法律体系
B.法律制度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2.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B)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中国共产党*** D.民主共和制度
4.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是(D)A.警告
B.记过
C.开除
D.罚款 5.因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D)A.只能向生产者求偿B.只能向销售者求偿 C.由购买者自己负责D.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求偿
6.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B)日。A.10,10B.10,5C.5,10 D.5,5 7.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A)A.被告承担B.原告承担C.双方承担D.法院承担 8.依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C)A.中国法B.外国法C.婚姻缔约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 9.下列机关有权决定直辖市戒严的是(D)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C 院申请宣告死亡。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BCD)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B.法律是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而得以实施的规范 C.法律只规定义务而不规定权利的规范 D.法律是执政党制定的行为规范
2.按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法律规范可分为(BCD)A.确定性法律规范B.禁止性法律规范 C.义务性法律规范D.授权性法律规范 3.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描述正确的有(ABD)A.选举权的普遍性B.选举权的平等性 C.有记名投票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4.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BCD))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 A.自由裁量原则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有下列职权(ABCD)A.刑事案件的侦查B.执行逮捕 C.拘留D.预审
6.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特征的是(ABCD)A.专有性
B.地域性 C.时间性
D.无形性
7、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BCD)。A、对事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对人效力
8、法律事件包括有(ACD)。A、人的出生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人的死亡
9、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适于(AC)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欠债到期要求偿还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订立合同不履行的
10、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B)。A.请求排除妨害B.请求恢复原状
C.请求赔礼道歉
D.请求原物赔偿
问答题(15分)
试析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轻罪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有如下的特点:A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B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C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需展开论述)
案例题(15分)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上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庭。问:(1)本案中,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行为人为多数,并且其行为具有共同性,结果具有单一性。(2)本案应判决三人的父母对姚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三个未成年人是共同侵权,所以对受害人,应当由其各自监护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广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
(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第五篇:法学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0分,共 40 小题,每小题 2.5 分)1.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监督检查权的机关是(A)A.工商 B.税务 C.公安 D.消协 2.法律的渊源是指(C)A.法律的经济根源 B.法律的阶级本质 C.法律的表现形式 D.法律的传统 3.我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适用的法律为(D)A.我国法律 B.外国人所在国法律 C.婚姻缔结地法律 D.法院地法律
4.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潜法人,以下属于机关法人的是(D)A.新闻、出版、广播单位 B.工会、共青团、妇联 C.学校 D.人民法院
5.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裁决或判决,均不得予以承认和执行。这一规定在国际法上称为(C)A.反致 B.转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法律规避
6.犯罪的构成是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的总和,由(B)要件组成。A.五个 B.四个 C.三个 D.二个 7.在刑事诉讼中,立案诉讼必须具备的条件是(D)A.有公民或单位的控告、举报 B.有被害人或其他法宝代理人、近亲属的报案、控告 C.有犯罪人的自首 D.有犯罪事实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8.某甲因贪污罪被依法判主刑和附加刑,下列哪项附加刑是不可能适用于某甲的?(C)A.罚金 B.没收财产 C.驱逐出境 D.剥夺政治权利 9.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
A.暂扣营业执照 B.征税 C.发布天气预报 D.制定行政法规 10.甲故意杀乙,则乙在这一犯罪中的角色是(A)A.犯罪对象 B.犯罪客体 C.犯罪主体 D.犯罪结果 11.下列诉讼中哪一类不适用调解?(C)A.刑事自诉案件 B.民事诉讼案件 C.行政诉讼案件 D.离婚诉讼案件 12.国际法上国家的基本权利不包括(B)。
A.独立权 B.战争权 C.自保权 D.平等权
13.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称为(B)。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优惠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14.外国船舶在一国领海“无害通过权”的重要条件不包括(D)。
A.不损害沿岸国良好秩序 B.通过时应遵守沿岸国法律 C.通过中途不得停泊 D.商船、军舰、军用飞机均同等适用 15.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包括(D)A.必须是针对正地进行的不法侵害 B.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 C.防卫不能过当 D.不能致不法侵害人于死命
16.我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A)A.我国立法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国际判例
17.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A)A.获得赔偿的权利 B.提出申诉的权利 C.提出控告的权利 D.提出检举的权利 18.行政诉讼参加人不包括(D)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人民法院 19.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一般原则是(B)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标的物所在地 D.原告或被告住所地 20.下列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A)A.遗嘱 B.合同 C.离婚 D.合伙解散 21.我国国务院实行(C)A.集体负责制 B.委员会负责制 C.总理负责制 D.常委会负责制 22.对东部沿海某省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行政诉讼,则管辖法院是(B)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海事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2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说法错误的是(C)A.在行政损害赔偿中,当事人可以请求调解 B.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 C.诉讼中,被告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被告举证应当提供其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 24.我国现行宪法的颁布时间是(C)年
A.1954年 B.1975年 C.1982年 D.1978年 25.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是(B)。
A.权利和义务 B.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C.法人和自然人 D.物质和精神财富 26.甲的祖父与乙的外祖母是同胞兄妹,甲和乙是(C)A.直系血亲 B.三代旁系血亲 C.四代旁系血亲 D.姻亲 27.下列关于刑事案件自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A.刑事案件自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可同被告人和解 B.刑事案件自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可撤回自诉 C.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在诉讼中可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D.刑事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28.我国于_D____WTO。
A.1947年10月 B.1995年1月 C.2001年11月 D.2001年12月 29.从我国现行刑法角度看,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B)
A.减刑只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B.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 C.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7年 D.减刑由监狱机关裁定,报人民法院备案
30.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是?(D)A.某政府购买笔墨供自己消费 B.某市选举市长 C.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 D.行政拘留 3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B)A.原判刑期以上9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1个月 B.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 C.原判刑期以上18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6个月 D.原判刑期以上24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9个月
32.现代国际法首要的渊源是(B)A.国际习惯 B.国际条约 C.国内立法 D.司法判例 33.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C)A.人民专政 B.工农专政 C.无产阶级专政 D.穷人专政 34.下列纠纷可以适用仲裁法的是(C)。
A.收养纠纷 B.劳动纠纷 C.买卖合同纠纷 D.婚姻纠纷 35.民法的核心原则是(C)A.公平B.自愿 C.平等 D.诚实信用 36.下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中哪项与审计监督性质相同?(A)A.监察监督 B.司法监督 C.政协监督 D.社会监督 37.消费者向生产厂商要求赔偿时,若企业合并或分立,则(C)A.由原企业赔偿 B.由原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赔偿 C.由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赔偿 D.由合并或分立全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赔偿
38.甲想杀乙,于是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C)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卫
39.《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于____年订立,我国于____年加入了该公约(C)A.1960 1958 B.1950 1984 C.1958 1986 D.1960 1982 40.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是(B)A.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B.国家干预原则 C.社会本位原则 D.经济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