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寄宿生生活补助收到证明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21-76320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2 15:49: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寄宿生生活补助收到证明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收到证明

我的学生,在 新王学校 年级 班学习,我已经知晓国家具体资助标准,现已收到2017年秋季生活费补助款项 625 元,此款已汇入我家粮补折子。

家长签字:

2017年12月5日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收到证明

我的学生,在 新王 学校 年级 班学习,我已经知晓国家具体资助标准,现已收到2017年秋季生活费补助款项 625 元,此款已汇入我家粮补折子。

家长签字:

2017年12月5日

第二篇:寄宿生生活补助公示样板

公示

2013年秋季学期我校XXX等XX位同学符合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625元,共计XXX元,现将符合享受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9月2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或电话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XXXX

学校(盖章)

2013年XX月 XX日

第三篇: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以勒镇新场坝学校

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了能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有效地兑现给贫困受助学生或家长,让有限的生活补助费起到应有的作用,我校根据《镇雄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镇财教〔2007〕1号)、镇财教〔20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以及《以勒镇中心学校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学校负责人陈云 副组长:学校业务员温泉 成 员:各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领导组职责:认真履行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各项规章制度,确定补助对象,宣传补助政策,监督并参与发放补助经费的落实。分配依据和标准

中心学校根据2015-2016学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中的寄宿学生数计算安排,我样分配名额(69人(每人1000元)加7人(每人500元,上学期已经领取500),共76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每

学期500元/生),受助对象确定原则

(一)原2016年春的受助对象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 校生可以继续享受500元。如未上国网学籍和未在校(包括2016年春的毕业班)的必须调整到一年级,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年级。

(二)一年级的受助对象只能分别享受一个学期500元。受助对象必须是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下发的指标数决不能把一个1000元分成两个500元上报。

(三)享受标准为1000元的受助对象必须是现在的二 至六年级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的在校生。

(四)受助对象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学籍的在校贫困家 庭寄宿学生。其中:

1、属于失去双亲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或单亲家庭的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

2、属于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属于家长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学生本人残疾的优先考虑。

4、家离学校5公里以外的必须考虑。

5、属于纯女户结扎的子女可优先考虑。

6、父母双方或一方领财政工资的子女不能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补助费发放办法

我校将先通知受助学生家长,由受助学生亲自签字领取,领取当天学校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刘波现场监督。

五、督查组职责

(1)督查各校是否有拖延、挪用、截留、贪污寄宿生生活补助 等行为。(2)督查受助对象是否遵循此方案所规定的原则。(3)是否有特困学生,特别是孤儿、单亲者没有享受生活补助。(4)搜集群众意见。(5)负责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政策的解释,处理好相关有争议 问题。(6)受助对象确定后各校是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有一星 以上。(7)负责现场参与受助对象的确定,现场监督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我校将建立健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监督管理机制。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监督,由学校统一直接兑现给学生,严禁有班主任代发,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或扩大范围、降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和平均发放补助资金。我校必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准确评定受助对象,规范评定公示发放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资金真正发挥作用,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以勒镇新场坝学校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第四篇: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

(2009、2010)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是白岩镇唯一的一所初级中学,同时也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校园内建有学生宿舍楼三栋、食堂一栋、小卖部一栋,可容纳800余名学生的食宿。2009年、2010年学校设22个教学班级,每学年学生数都在1400余人,寄宿生每学年都在900余人,寄宿学生主要来自白岩镇各自然村寨及周边乡镇。自学生宿舍楼、食堂投入使用以来,学校2009年、2010年为1800余名寄宿生提供了食宿,两个学年有1122人获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990410.07元。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的完成了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并在每发放后及时的对我校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我校2009、2010度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进行资格认定与审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每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了学校与村寨联手的形式成立了寄宿生评审委员会。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然后审查、再公示7天,最后上报。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总务主任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总务主任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寄宿生贫困生活补助申请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和科技局,经上级审核后,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打卡的方式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打了卡后并亲笔签名确认,然后学校才认可食堂对学生所打卡的金额,当确认无误后才把账转到食堂老板的账户上,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杜绝出现“人情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以及“拿”、“卡”、“要”情况及变相支配学生生活补助的情况发生。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三、2009年、2010年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9年春秋季我校寄宿生900余人,上级下达指标为561人,每人补助750.00元,计420750.00元,加上2008年余款25660.07元,合计446410.07元,截止到2009年12月4日发2009春秋季寄宿生生活费共计311169.00元,余下135241.07元。

2010年春季我校寄宿生908人,上级下达指标544人,每人补助375.00元,计204000.00元。加上2009年余下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5241.07元,合计339241.07元,截止到2010年4月21日,发给学生2010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共计103870.00元,余235371.07元。

2010年秋季我校寄宿生904人,上级下达指标544人,每人补助375.00元,计204000.00元,加上余235371.07元,合计439371.07元,截止到2010年12月20日,发放给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439125.00元,余246.07元。

2010年贫困生增加生活补助费上级下达指标数每学期544人,两学期共1088人,每人补助125.00元,合计136000.00元,于2010年12月20日上级拨付到学校,即截止到2010年12月底,我校共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6246.07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未能及时到位。无论是春季还是秋季,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几乎都是到学期中旬才到位,从而造成食堂供餐上的困难。当学校根据文件及指标数通知学生填写申请表、组织人员评审、公示等程序,到真正地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到学生卡上时已是4月或11月份了,故而在此建议上级部门能否在开学初(春季:3月;秋季:9月)即把补助指标下达到学校,学校及时开展工作,以保证补助费及时地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面小。我校寄宿学生主要来本镇范围内比较偏远的村寨。特别是李后、打油、前寨、新寨等位置偏远,不通公路,经济极为落后,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外出打工。由于补助指标有限,同村学生有的得补助,有的没有得补助,造成学生闹意见,不利于学校管理。建议上级部门能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大补助面。

以上两条建议是否可行,还请上级领导给予批评指导。

总之,2009年、2010年我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

2012年3月20日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

(2009、2010)

自 查 报 告

(2009、2010)

第五篇: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现年学期间常住于。家庭年收入不高,生活艰难,为此,特向校领导为孩子申请寄宿生生活补助。希望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令川学校2013/5/9

寄宿生生活补助收到证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