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第二篇:生产现场管理标准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生产现场管理标准QG/ST04.05-----202_代替
QG/ST07.06-----1997
为加强以车间为主体的生产现场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现场管理采用的基本方法,现场定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及考核等事宜。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股份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现场管理。
2定义
a.现场:指以生产车间为主体的工作场所。
b.现场管理:即对生产现场中的人员、设备、材料、工艺、环境诸因素进行策划、组织、控制。
c.“5S”: 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职能
3.1制造部门是现场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现场管理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工作。
3.2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现场管理的实施。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现场管理常用的基本方法
4.1.1开展“5S”活动,实施定置管理。
4.1.2“5S”活动的具体内容是:
a.整理,是指将需要的东西和不需要的东西区分开来,并将不需要的东西排除掉。整理的范围是工作场所内物品及周围物品。
b.整顿,是指整理工作完成后,将需要的东西放置在方便易取的地方,进行定置。整顿的范围:生产现场在制品、工装、工具、计量器具、工位器具、工具箱、吊具、清扫工具等物品。
c.清扫,指清除垃圾,把现场及设备的脏污清除擦拭干净。
d.清洁,指保持卫生的工作环境。清扫清洁的范围是地面、设备、工作现场、建筑物、员工个人卫生。
e.素养,通常指车间现场纪律,现场纪律是指时间纪律(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员工劳保用品穿戴、仪表及言行,规定吸烟场所,认真工作等方面。
4.2现场定置应遵循的原则
4.2.1合理、高效,按工艺流程进行定置。
a.常用的文件、工装、工具及工位器具分类存放在工作场地附近,便于存取使用及管理。
b.通用吊具及不常用的文件、工装、工具,分类划区域集中存放在固定位置。
c.制造过程中的产品,放在固定货架或固定位置上,现场存放产
品的货架放置在工作地附近。
d物件应分类保管,并存放于专用器具或区域内。
4.2.2先进先出
产品应按转入的先后顺序存放及加工,保证先进先出。
4.2.3现场整洁
生产现场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是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各种物品的现场存放应分类、按区域整齐排列。已停止使用、报废的物件应及时清理。
4.2.4现场畅通
a.现场物件放置应留出适于搬运及人员疏散的通道。
b.现场通道标志线应醒目清洁。
4.2.5物流有序
在制品的投入产出按工艺流程组织周转。
4.3生产现场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3.1生产单位按 4.2条款对现场物品进行定置管理。
4.3.2生产单位应有平面布置图和标识牌,并放置于生产现场明显位置。
a.平面布置图应包含:
机床设备(不动)、区域划分(毛坯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待检区、废品区)、工装存放点、运输工具停放位置、工位器具位置、工具箱位置、通道、吸烟点、消防器材位置、清扫工具位置、警示牌位置等。
b.标识牌内容应包含安全生产警示、区域标识、在制品状态标识等。
4.3.3现场员工应着装整洁规范、精神饱满、遵守规章、工作认真,无游动吸烟。
4.3.4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标识醒目,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
4.3.5工装、工具、吊具、工位器具、运输工具、工具箱、消防器材、清扫工具等存放位置有明显标志并放置整齐、整洁。
4.3.6合理使用工位器具,在制品按规定的区域分类整齐存放或按工艺流程周转。
4.3.7生产现场所需的技术文件正确、清晰、完整、统一,放于工作场所附近。执行“三按”生产(按图样、按工艺、按标准)和自主检查制度。
4.3.8生产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正确放置、合理使用、符合有效期。
4.3.9工作场所整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无卫生死角。
4.3.10现场通道采用白色标志线,区域划分采用黄色标志线。零部件临时占用通道时,应有醒目标识。
4.3.11生产单位应建立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制度并做记录。5考核
制造部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管理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制造部负责起草并归口。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生产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标准(09-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篇 安全管理标准
第六章 生产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标准Q/JQRD.09-06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生产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厂生产现场安全用电工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管理职能
3.1 管理职责与分工
3.1.1生技部职责:
3.1.1.1编制全年安全用电工作计划,列入全厂计划内,并负责实施。
3.1.1.2负责安全用电方面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1.1.3负责用电设备工程管理,保证用电设备施工质量,组织质量验收。
3.1.1.4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规定,执行本部门职责,对用电设备存在的问题组织攻关。
3.1.1.5参加用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
3.1.1.6负责提出安全用电方面的反措计划,列入全年计划内,并进行监督。
3.1.1.7对单位、部门提出用电项目进行安全方面的审查。
3.1.1.8负责监督用电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参加用电设备事故处理。
3.1.1.9监督各部门正确进行用电操作,认真使用安全用具,设施,保证人身安全,监督用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3.1.2安教部职责
3.1.2.1负责用电设备防火管理标准的制订和监督。
3.1.2.2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消防知识现场培训,并能及时投入用电设备的灭火处理。
3.1.3用电设备维护、操作使用部门职责。
3.1.3.1负责制订设备运行操作规程,保证用电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试验及安全设施的管理使用。
3.1.3.2负责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协助处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两票三制”,并及时进行用电设备的异常和事故处理。
3.1.3.3参加用电设备事故的调查。
3.1.3.4各用电设施的专责部门、班组应做好定期维护检修工作,确保各设施完好,无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
3.1.3.5各用电设施的使用部门应对用电设施同主设备一起检查,发现缺陷及时联系消除。
3.2管理权限
3.2.1对生产现场中不规范,不安全用电现象,人人有权制止,并汇报职能部门,给予处理。
3.2.2各级领导、安监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现场,检查现场生产用电情况,消除装置性违章,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有权令其限期整改。
3.2.3厂安教部负责查处用电违章作业或蓄意破坏用电设备事件。
3.2.4对强行撬锁、野蛮用电行为,设施责任部门有权勒令其停止用电,并汇报安教部给予相应的处理。
3.2.5安教部有权对可能引起火灾的用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向责任单位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对不符合防火规定的予以制止。
3.2.6安教部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其管理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现场用电设施的安全标准:
4.1.1各生产现场照明灯具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被窃,各门锁牢固,运行按班交接,一经发现丢失,考核当值。
4.1.2现场中各检修电源箱、照明箱、电焊箱应符合以下要求:
4.1.2.1各电源箱外观应清洁完整,有醒目的标志,门应锁好。
4.1.2.2刀闸应清洁无杂物,试拉时,三相动作应一致,触头接触良好,无卡涩现象 ,刀闸灭弧罩完整。
4.1.2.3电源箱、照明箱内部应清洁无杂物,保险配置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压大容量,超过设备容量的保险。
4.1.2.4各接线柱、接地端子应标示清楚,使用可靠,无过热,烧损现象,各引线无松动、摆动、烧伤、断股现象。
4.1.2.5电源箱应封闭良好,确保外部不向里漏水。
4.2现场安全用电的程序:
4.2.1各用电部门或班组需用电时,应事先征得设备维护专责单位的同意后,由设备专责人来开锁、接线,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私接、乱接。
4.2.2用电过程中,用电部门负责本电源箱的安全使用,阻止其它不规范用电行为。
4.2.3当天未完成的工作,应拉开开关、刀闸,检查现场无异常。不准将带电设备、开关箱敞开遗留在现场。
4.2.4工作结束后,及时联系进行拆线。
4.2.5机组大小修时,应制定出专项的用电技术、组织安全措施。
4.2.6外包工程用电,必须由监护人代为联系,并在现场加强监护,严禁私接、乱接现象。
4.2.7其它用电应遵守《安规》和有关规定。
4.3现场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4.3.1禁止超载用电。
4.3.2禁止从运行设备和厂重要配电装置上(如在照明、直流装置、保安系统上)搭接电源。
4.3.3从专用屏上引接临时电缆应办理工作票,并应考虑负荷要求,请示有关部门批准。
4.3.4临时电缆应使用带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芯坚韧橡皮线或胶皮线,悬空架设时,室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属线捆扎,若必须放在地面应可靠接地,严禁随意放置在人、车行道上,防止重压,应固定可靠,架空线无松动,无摆动现象。
4.3.5负责接拆线的人员,必须是经批准的电气工作人员,并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在工作过程中,应现场监护,并熟悉紧急救护法。
4.3.6在现场中有关低压电路工作严格遵守“两票三制”和《安规》有关要求。
4.3.6.1在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上述工作至少由2人进行。
4.3.6.2有关设备停电的安全措施:
a)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
b)取下一、二次保险。
c)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e)工作前必须验电。
f)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g)停电更换保险后,恢复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和护目眼镜。
4.3.7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注意事项:
4.3.7.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4.3.7.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4.3.7.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4.3.7.4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
4.3.7.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破损不完整的或带电部分外露的,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4.3.7.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4.3.7.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立即将有关设备 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绝缘油着火时用干砂灭火。
4.3.8使用电气工具和用具地规定:
4.3.8.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先接好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4.3.8.2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4.3.8.3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戴绝缘手套。
4.3.8.4在金属容器内(如在汽鼓、凝结器、槽箱等内)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订出特殊的安全措施。
4.3.8.5使用电气工具,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应做好防止感应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4.3.8.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
4.3.8.7使用行灯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a)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热器、除氧器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b)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鼓、燃烧室及凝汽器等的内部。c)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d)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4.3.9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4.3.10使用电焊机的注意事项
4.3.10.1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电动发电机或电焊变压器)的外壳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3.10.2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4.3.10.3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为绝缘软导线。
4.3.10.4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4.3.10.5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及冷却用的电扇,均应装有保护罩。
4.3.10.6电焊工作所坐的梯子,须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
4.3.10.7电焊工在合上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如电动机外壳的接地线是否良好,电焊机的引出线是否有绝缘损伤、短路或接触不良等现象。
4.3.10.8电焊期间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4.3.10.9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上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4.3.10.10当电焊设备 正在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
4.3.10.11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4.3.10.12在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4.3.10.米,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不得在带电设备、带电导线、变压器、油开关附近接火炉或喷灯。在屋外或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4用电设施的维护,消缺程序:
4.4.1设备专责单位定期维护生产现场安全用电设施,并接受厂各级领导及安教部的监督,并制订出相应的现场用电管理标准,经批准后执行。
4.4.2各级领导、厂安监人员应深入现场,严格查禁各种生产现场不完全用电行为。
4.4.3用电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消缺,用电部门在检查中,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如有严重过热、短路等现象立即停止使用。
4.4.4用电设施专责部门消缺不及时,贻误正常生产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4.5用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查找原因,对责任不清的同时考核专责部门与用电部门。
4.4.6发生事故,由事故部门负责调查、分析、汇报,按三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电动机的工作应严格遵守运行、检修有关规程规定。
4.6触电急救
4.6.1低压触电时,应立即断开电源,高压设备触电,无法就近断开时,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断开电源,同时穿上绝缘靴,带上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或接地部位,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4.6.2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4.6.3发生高空触电时,要采取预防坠落的措施。
4.6.4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脏均停止时,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抢救。
4.7安教部应经常检查防火标准是否完善,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备。
4.8厂区内照明、各开关、控制回路及信号装置在安装、检修、检查及维护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检修、运行规程。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
5.1.1标准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1.2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标准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标准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5.2考核
对违反本标准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四篇:生产现场看板管理标准
生产现场看板管理标准
生产现场看板管理分以下三方面介绍:
(1)全面生产管理活动,简称TPM,以追求生产系统的综合效率极限为目标,通过改变意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最终实现零灾害、零不良、零浪费,要求生产、开发、营业、管理等所有部门,从最高领导到一线作业者全员参与。
推行TPM可期待的效果;
①无形效果。企业体质革新,员工意识革新,企业充满活力,有成就感、满足感,能实现自我的企业,有信心,能让客户信赖的企业。
②有形效果。提高设备综合效率,提高劳动性,减少市场投诉,降低各种损耗,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简洁部门效率。
(2)精益生产以消除一切浪费,追求精益求精和不断改善,实现零库存、零不良和零浪费为目标,最终实现拉动式准时化生产。
精益生产的实施步骤:
①选择需要改进的关键流程;
②画出价值流程图。方框代表生产工艺,三角框代表在制品库存,各种图标表示物流和信息流,链接折线表示生产工艺排序。
③开展研讨会。
④推广到整个企业。
精益生产的实施效果:
消除质量检测环节和返工,消除零件不必要的移动,实现零库存,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准备时间,消除停机时间,提高劳动利用率。
(3)三定5s/6s看板标示标准:
制作三定5s/6s看板,目的在于展示物品定点、定容、定量情况,便于查找、补充和物品归位。
三定管理内容:
三定:定点,放在哪里合适;定容,用什么容器、颜色;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5s/6s管理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可简单描述为:整理—要与不要,一留一弃;整顿—科学布局,取用快捷;清扫—清除垃圾,美化环境;清洁—洁净环境,贯彻到底;修养—形成制度,养成习惯。
易派企业生产管理咨询最关注四点:交期、质量、成本、生产现场。企业生产管理,从人财物产供销循环,人机料法环生产现场着手,纵向到底,横向协调机制到边。生产现场抓起,改善员工状态从现场管理抓起。
第五篇:生产现场管理考核标准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
一、上岗着装
1、上岗要统一穿厂服, 每违反一次扣2分。
2、特殊工种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每违反一次扣5分。
3、进入车间生产现场的女工以及留长发的男工要戴工作帽。每违反一次扣5分。
4、不准穿拖鞋或踏鞋跟;车间工人不准穿高跟鞋、裙子,每违反一次扣5分。
二、工作纪律
5、岗位人员需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宜每违反一次扣5分。
6、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20分。
7、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和流动吸烟,每违反一次扣50分。
8、岗位没设椅子的工种人员不准在该岗位范围内以任何东西作凳坐,每违反一次扣2分。
三、行为文明
9、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每违反一次扣100分。10、11、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每违反一次扣3分。违反吸烟室(茶水室、休息室)管理规定, 每次扣2分。
四、其它
12、各种记录表格填写要规范、及时、完整、清晰。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记录表
格及文件资料等,不得残缺不全或丢失,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5分。
13、设备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完整有效,有失灵、损坏等现象且没有及时整改的1
处扣20分。
14、生产现场的原料、辅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要符合定置管理规定,机台工具箱内不
允许放有任何牌号的烟包,不符合规定的一处扣2分。
15、禁止穿越制丝车间储丝房用餐或上下班,每违反一次扣2分。
16、遵守厂规厂纪、工艺制度、工艺纪律等,如有违反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2-100分扣
罚,并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17、出现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不文明言行,视情节轻重,由绩效管理办公室讨论决定
给予处罚。
18、奖励:
19、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并避免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发生
者,奖励5-50分;
20、质量意识强,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消耗降低、安全
方面有成效的,奖励5-100分;
21、发现非本岗位的产品或原辅材料、动力供给、环境等质量问题或隐患并及时报告、采取措施,避免或降低损失者,奖励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