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更加坚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幅增加农业投入,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粮食连续八年增产、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棉、油、糖生产稳步发展,“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初步形成。物质装备条件显著改善,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高。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幅提高。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农业“走出去”取得新进展。农民收入大幅提高,连续八年增幅超过6%。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满足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更加有利。“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机遇难得。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将更加明显。工业化快速发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改造传统农业提供了现代生产要素和管理手段;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为农业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时机;城市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为扩大农产品消费需求、拓展农业功能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二是政策支持将更加强化。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牢固。三是科技支撑将更加有力。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全球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正在兴起,生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领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四是外部环境将更加优化。全党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局面,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
(三)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更加迫切。国外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农业面临着容易被忽视或削弱的风险,必须倍加重视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自然灾害多发重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低的问题更加凸显;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产业化水平低,比较效益偏低的矛盾较为突出;农产品市场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农业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不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任务极为艰巨;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较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明显;全球粮食能源化、金融化趋势明显,国际农产品市场投机炒作及传导影响加深,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更多的外部不确定性。
“十二五”时期,必须珍惜、抓住、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着力突破瓶颈制约,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坚决防止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
——坚持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农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强化政府支持作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因地制宜地采取有选择、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展望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组织方式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的新格局,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入手,重点加强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全局、影响长远的八个方面建设。
(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稳定发展粮食和棉油糖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加强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南方稻区“单改双”,扩大东北优势区粳稻种植面积,稳步推进江淮等粳稻生产适宜区“籼改粳”。稳定小麦面积,发展优质专用品种。稳定增加玉米播种面积,积极恢复和稳定大豆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水平。积极开发和选育马铃薯优质专用高产品种,提高脱毒种薯供给能力。继续加强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稳定发展油糖生产,多油并举稳定食用植物油自给率,基本满足国内棉花消费需求,实现糖料基本自给。
积极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产品优势产区建设,扩大大中城市郊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建设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基地等国家南菜北运重点生产基地。推动苹果、柑橘等优势园艺产品生产,稳定发展生猪和蛋禽,加快发展肉禽和奶牛,稳定增加水产品养殖总量,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加强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加工基地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种养业优势区域和城市郊区集中。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推广产后贮藏、保鲜等初加工技术与装备;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高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大型加工和流通企业集团。强化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销信息引导,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优势产区现代化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冷链体系和生鲜农产品配送。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规范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二)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
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明确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地位,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重大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强化技术集成配套,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现代农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快农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步伐,加强农业科技领域国际合作。改善农业科研条件,调整优化农业科研布局,加强农业科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启动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完善农业科技评价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
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整合种业资源,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种业集团。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实施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加快发展生物育种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转化应用。加快优质超级稻、专用小麦、高油大豆、耐密玉米、双低油菜、杂交棉花、高产高糖甘蔗等新品种推广,加强小麦“一喷三防”(喷施叶面肥,防病虫害、防早衰、防干热风)、水稻大棚和工厂化育秧、玉米地膜覆盖、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甘蔗健康种苗、机械化深松整地、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耕地改良培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综合利用、快速诊断检测等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联合育种,加快畜禽水产遗传改良进程。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大规模开展高产创建,在有条件地区实行整乡整县(场)推进,力争实现优势产区和主要品种全覆盖。大力推动精准作业、智能控制、远程诊断、遥感监测、灾害预警、地理信息服务及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
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以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大力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和涉农企业用工等需求,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农民。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
(三)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
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思路,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新建一批灌区,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加强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田间工程建设,开展农田整治,完善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等设施,推广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培肥地力技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持政策和制度,延长各类设施使用年限,确保农田综合生产能力长期持续稳定提升。改善养殖业生产条件。加速培育一大批设施完备、技术先进、质量安全、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养殖场。加快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支持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加大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和川西北等牧区草原畜牧业生产建设投入,加快草原围栏、棚圈和牧区水利建设,配套发展节水高效灌溉饲草基地。健全水产原良种体系,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渔港和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加快农业机械化。全面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研发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推进水稻栽插收获和玉米收获机械化,重点突破棉花、油菜、甘蔗收获机械化瓶颈,大力发展高效植保机械,积极推进养殖业、园艺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农用航空。加快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农用工业发展,提高大型农机具和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生产水平。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防洪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开展应对与适应气候变化、气候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技术研发应用,强化气象灾害、草原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快国家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基地和重点地区人工增雨抗旱防雹工程建设。加强种子、饲草料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条件建设,推广相应的生产技术和防灾减灾措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四)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以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推行统一的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集中创建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场)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国家、省、市(地)、县(场)四级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和市场监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退市销毁等监管制度,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协调配合、检打联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建立诚信制度。
(五)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式发展。制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行动。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经营水平好、经济效益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依托农产品加工、物流等各类农业园区,选建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参股、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
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能力。广泛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化经营。加大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力度,加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与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直接对接,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联合社,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扶持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仓储、冷藏、初加工等设施。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严格规范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
(六)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增强农业公益性服务能力。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创新运行机制,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力争在粮食主产区、农作物病虫害重灾区和源头区实现全覆盖。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努力减轻人畜共患病危害。
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培育壮大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服务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基本农田不低于15.6亿亩。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增效农业,继续建设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坚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推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实施草原保护重大工程。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扩大增殖放流规模,强化水生生态修复和建设。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料,回收再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治理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开发以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肥料、饲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燃料,培育门类丰富、层次齐全的综合利用产业,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清洁水源、田园和家园。
大力推进农业节能减排。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循环农业技术,淘汰报废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方式,不断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及部分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加大示范项目建设投入力度,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强化物质装备,培养新型农民,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努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建设模式。通过产业拉动、技术辐射和人员培训等,带动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引导各地借鉴示范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创建不同层次、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扩大示范带动范围,形成各级各类示范区互为借鉴、互相补充、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四、重点区域
综合考虑各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基础等因素,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思路,以“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为核心,着力建设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下转第二版)
(一)重点推进区域。包括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甘肃新疆等“七区二十三带”的主要区域。该区域地势平坦,水土资源匹配,农业生产技术较为成熟,农业生产条件具有良好基础,是我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水果、蚕茧等其他农产品主产区,承担着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主体功能。加快推进该区域现代农业建设,事关全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国家粮食安全大局。
——粮食生产核心区。主要指《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24个省(区、市)80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场)。“十二五”期间,继续发挥该区域粮食安全基础保障作用,调动各方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以建设小麦、玉米、水稻、大豆优势产业带为重点,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大力开展高产创建和科技指导服务,推广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加快选育应用优良品种,大幅度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业,完善粮食仓储运输设施,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聚,促进就地加工转化,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
——其他主要农产品优势区。主要指《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棉花、油菜、甘蔗、天然橡胶、苹果、柑橘、马铃薯、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出口水产品等12种农产品优势区,以及蔬菜、蚕茧等农产品生产的主体区域。“十二五”期间,以建设区域内各类农产品优势产业带为重点,推动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加工转化率。继续巩固棉油糖、水果和蔬菜等产品供给保障地位,着力强化技术装备支撑,突破瓶颈制约,提高现代化生产水平。继续巩固生猪、牛奶等大宗畜产品供给保障区的主体地位,强化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功能,加快现代养殖业发展。
(二)率先实现区域。包括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发达地区,以及沿海地区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郊区和大型集团化垦区。该区域交通、区位、市场和人力资源优势明显,资本、技术等现代化生产要素集约化程度高,是我国集约化农业、规模化农业和多功能农业发展较好地区。加快该区域现代农业建设,对于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部沿海先导农业区。主要指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发达地区。“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农业,保持耕地面积不减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发展以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为重点的高效农业、精品农业、外向型农业和生态休闲农业,探索企业化、集团化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提高信息化、优质化和品牌化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主要指沿海地区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郊区。“十二五”期间,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合理确定大城市郊区“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高效园艺产业和畜禽水产业,提高大城市“菜篮子”产品的自给率。在稳定城市副食品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农业的生态涵养、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农垦规模化农业区。主要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等19个大型集团化垦区。“十二五”期间,继续发挥规模优势,全面推进机械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装备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商品粮供给重点保障区,建设天然橡胶、棉花、糖料、牛奶、种子等大型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提升垦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示范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并在农业“走出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稳步发展区域。主要指草原生态经济区,包括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地区和青藏高原草原地区,涉及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13个省(区)。加快该区域现代农业建设,对于保障全国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十二五”期间,牢固树立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稳步推进退牧还草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以节水灌溉饲草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建设,建立草原增加碳汇和生态补偿机制。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生产布局和畜群结构,提高科学饲养和经营水平,加强农牧互补、牧养结合,促进草畜平衡,发展生态畜牧业。
五、重大工程
围绕重点建设任务,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全面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一)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完善田间灌排沟渠及机井、节水、小型集雨蓄水、积肥设施、机耕道路及桥涵、农田林网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开展土地平整,落实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加快先进适用耕作技术推广应用,新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4亿亩。
(二)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在全国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统筹实施水源和渠系工程、田间工程、良种繁育、防灾减灾、仓储物流和粮食加工等工程,逐步建设成为田间设施齐备、服务体系健全、仓储条件配套、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国家级商品粮生产基地。
(三)棉油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加强新疆、黄淮海地区、长江流域棉花生产基地建设,强化长江流域“双低油菜”和黄淮海地区花生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南方甘蔗和北方甜菜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改善田间基础设施、良种科研繁育设施等生产条件。
(四)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工程。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扩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规模,强化质量安全措施。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和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引导建设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五)现代种业工程。健全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建设动植物基因信息库,研发生物育种技术,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国家级农作物育制种基地,完善农作物品种试验和种子检测设施条件。支持畜禽育种场、原良种场、种公畜站、新品种培育场建设。建设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和原良种场。
(六)渔政渔港建设工程。改扩建或新建一批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避风锚地和内陆重点渔港,建设一批大型渔政船,加强渔政基地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渔政执法能力。
(七)动植物保护工程。健全六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四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体系,完善监测、防控、监管等设施设备。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改扩建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补充建设一批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全方位建设市(地)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场)级综合质检站,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预警平台。
(九)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在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基础上,按照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填平补齐、因地制宜、标准适当原则,改善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检验检测、农民培训等设施设备条件。
(十)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重点支持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复式和高性能农机具,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收集打捆机具配套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试验鉴定等公共服务机构条件,完善农业、气象等方面的航空站和作业起降点基础设施,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
(十一)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共享化农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和网络化信息服务支持系统,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
(十二)农村沼气工程。加快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完善沼气服务和科技支撑体系。
(十三)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加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京津风沙源区草地治理,继续加强三江源等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开展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南方草地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改良草原3亿亩,人工种草1.5亿亩。
(十四)新型农村人才培养工程。改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培训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的经营和管理骨干、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大户的经营管理培训,加强对种养能手、农机手、农民信息员和涉农企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六、保障措施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从我国国情和农业发展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综合施策,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发展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县域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农业中长期贷款,加强考核评价。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支持其开展信用合作,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扩大农村担保品范围。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探索完善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各部门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业农村倾斜。积极推动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鼓励和促进工业与城市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进一步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调动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动员和政策引导等多种途径,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二)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强化农业补贴对调动农民积极性、稳定农业生产的导向作用,建立农业补贴政策后评估机制,完善补贴办法,增强补贴实效。继续实施种粮直补。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研究逐步扩大良种补贴品种和范围,扩大马铃薯原种和花生良种繁育补贴规模;扩大生猪、奶牛、肉牛、牦牛、绵羊、山羊等良种补贴规模。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加大农机化薄弱环节生产机械补贴力度。加大动物强制免疫补贴力度,研究将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和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纳入免疫补助范围。逐步完善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应用与服务支持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坚持和完善渔用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业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免税进口优惠政策。
建立完善农业生产奖补制度。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中央财政对粮食、油料生产大县转移支付水平,继续加大对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力度,规范粮食主产县涉农投资项目地方资金配套,全面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资金配套。稳步提高粮食主产区县级人均财力水平。全面实施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扩大草原生态保护、面源污染防控生态奖补范围和规模,探索实施生物农药、低毒农药使用补助政策。研究建立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制度,探索实施报废更新补助。
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农业重大科研项目;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加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在农业领域实施力度,选择部分农业科研院所予以稳定支持。将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工作经费,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启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政策。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园艺作物和畜牧水产养殖产品标准化创建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规模。继续向农民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继续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对大学生涉农创业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稳步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完善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完善主要农产品吞吐和调节机制,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发挥骨干企业稳定市场的作用。继续加强生猪、蔬菜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生猪、棉花、食糖、边销茶等调控预案,制定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
(三)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促进农业对外合作。提高农业“引进来”质量和水平。借助多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引资引智力度,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继续用好国外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间合作交流平台,拓宽农业“走出去”渠道。
加强农产品国际贸易。强化多双边和区域农业磋商谈判和贸易促进,做好涉农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工作。进一步强化贸易促进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支持行业协会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机制。运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相关措施,灵活有效调控农产品进出口。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积极推动种业、农垦等方面改革。加强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和支持,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制定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政策,落实和完善有关税收政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健全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
(五)强化农业法制保障。完善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研究起草农业投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
(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统筹协调推动重大工程的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第二篇: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政策解读:农业部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于2012年2月14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陈萌山和发展计划司司长钱克明向媒体介绍《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政策简介:
巩固农业基础、实现农业现代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农业投入,深化农村改革,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我国农业现代化仍明显滞后,农业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短腿,成为影响现代化建设的瓶颈。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三化同步”做出了总体安排。为全面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经国务院批准,由农业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商务部共同参与,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农业专家和涉农企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并经国务院审定通过。最近,国务院以国发[2012]4号文件印发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昨天,中国政府网授权发布了《规划》的全文。由国务院发布《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在“三化同步”中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标志着发展现代农业从理念要求变成了实际举措;标志着现代农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顶层设计上有了总体部署安排;标志着今后5-10年现代农业发展有了纲领性文件,“十二五”将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使大家对《规划》结构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和主体内容有一个大致清晰的了解,我简要介绍一下。
《规划》分析了现阶段现代农业的发展形势,作出了“三个更加”的判断,这就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更加坚实,条件更加有力,要求更加迫切,表明“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重要战略机遇期。《规划》提出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指导思想概括为“一、二、三、四、五”这就是“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三个能力、四个化、五个支撑”的发展思路,即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五个支撑。确立了现代农业发展“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
提出了现代农业建设“5年取得明显进展、1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阶段目标。到2015年,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物质装备和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组织方式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的新格局,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将有关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细化量化为7个方面27条具体、可考核的指标。《规划》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入手,明确提出了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全局的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三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四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六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七是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八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规划》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思路,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3类区域,分别就每个区域的范围、特点、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概述。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提出了在“十二五”时期实施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14项重大工程。为确保现代农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规划》从我国国情和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强化农业法制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可以讲,《规划》通篇都体现了“三化同步”的战略思想,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描绘了美好的蓝图。农业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会同各有关方面抓好组织实施,以促进我国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地发展。
二、答记者问
1、《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有关现代农业的文件,请问我们为什么要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另外,我们选择在这个时候发布有什么考虑?有关部门和农业部有着怎样的考虑呢? 答:现代农业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篇文章”。《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是我国第一次发布,国家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进度。我们国家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农业发展已经有了这个条件。
我们国家选择这个时候来制定《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的:第一,从世界经验看,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全面规划、系统推进。纵观世界各国已经完成现代化建设的国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都有一个怎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问题,农业现代化都有一个走什么路?怎么来规划的问题。我们国家也一样。在我们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有一篇大的文章也是绕不过去的--如何在“三化同步”中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第二,从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看,已经具备了全面推进的基础和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粮食连续八年增产,农业科技贡献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53.5%和54.5%,标志着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同时,我们已经初步构建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我们的经营体制机制也在不断完善,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展望未来一个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将更加明显,政策支持将更加强化,科技支撑将更加有力。这时候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是适时的。
第三,从“三化同步”推进要求看,必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补齐“三化同步”短板。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科技贡献率还相差约20个百分点,农业生产人畜力比重仍接近50%,农业发展依赖水土资源消耗、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这说明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短腿,我们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以实现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平稳协调发展,同时打牢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我们认为,此时国务院发布第一部指导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规划》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个意义体现在这是国家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充分显示了中央加快推进“三化同步”的决心和信心,规划的发布和实施必将对顺利推进国家现代化大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十二五”将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们加快发展的时期。
2、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难题,请问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现代农业发展有什么特点,与其他国家有什么不同?
答:什么叫现代农业?我认为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个更大的概念。从发展的要求和结果来看,现代农业我们可以用“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来理解;从建设过程和途径来看,我认为主要体现“用现代物质条件来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这样理解就把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从定性地角度具体化了。过去我们对现代农业有一种崇敬感,而实际上这是一个历史进程,很重要的就是要符合国情和农情的特色。我想,这也是这次《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特点。
世界各国由于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基础不同,选择的现代农业建设道路也不一样,大致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人少地多”型,比如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这些国家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凭借现代化的工业基础,优先侧重发展农用机械工业,以机器代替人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扩大种植面积提高产量。二是“人多地少”型,像我们国家的邻国日本、荷兰等国,也包括比利时、以色列、韩国等国,这些国家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侧重通过先进的育种技术改良品种、发展农用化学工业和设施农业,通过生物技术提高单位土地生产率,以提高土地单产水平。三是“人地平衡”型,包括法国、德国、英国等西欧国家,这些国家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既注重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化学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也重视发展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产率。
基于对国际经验的总结和对我国国情的科学把握,我们国家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我们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有什么样的特点呢?我想从规划里以及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我们也在努力体现我们自己的特色。如果规范起来,我认为我们国家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色:
一是我国人多地少、人多水少、农业资源紧缺的实际,要求我们在有限资源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我们能够实现立足国内、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基本自给。二是针对我国农户规模小、数量大、经营分散的实际,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三是针对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生产方式较为粗放的实际,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主要是通过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四是针对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低、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调动各级政府重农抓粮、亿万农民务农种粮、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兴粮的积极性。我国现代农业的建设过程是伴随着国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过程。
五是针对我国破解城乡二元体制任务艰巨的实际,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坚持不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转移就业农民市民化,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六是针对我国农产品市场与国际融合日益加深的实际,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支持农业“走出去”,提供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努力搞好进出口余缺调剂,既保障国内农产品供给,又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七是针对我国农村地域广、资源禀赋差异大、农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各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推动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比如大城市郊区、国有农场、沿海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使一些行业(比如畜牧业、水产业)走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前列。
3、今后5年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有8大重点任务、14项重大工程建设,那么请问面对这么繁重任务,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这些任务的完成?
答: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是一篇大文章。我以为,实现《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必须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综合施策。围绕这样的总要求,规划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的保障措施,我在这里可以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是保证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现代农业必须要靠现代的装备和技术来支撑及武装,所以必须解决投入的问题。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农业投入总量要持续增加、比例要稳步提高,要求县级以上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提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二是加强农业支持保护。主要体现在财政金融对农业的支持问题。现在的农业政策体系中最主要的就是农业的“四补贴”,建设现代农业我们提出要继续实施农业的“四补贴”政策,同时要增加补贴的规模、扩大补贴的品种、完善补贴的办法、增强补贴的时效。除此之外,规划中还提出要加大动物强制免疫补贴力度,逐步完善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应用与服务支持政策,尤其是要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三是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通过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引资引智力度,吸引外资投资农业鼓励类产业,制定农业“走出去”战略规划,鼓励农产品国际贸易。四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强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和支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制定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政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健全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五是强化农业法制保障。要完善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研究起草农业投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包括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4、《规划》勾画出了一幅现代农业的美丽图画,如果《规划》能够顺利完成的话,您认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将会达到怎样的水平?
答:我认为,我们这个《规划》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明确从定性定量两方面提出了今后5至10年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奋斗目标,使农业现代化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和理念,而是变成了一个行动性的要求,成为一个能考核的具体目标。因此,我们可以展望一下,到2015年,规划中提出,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明显进展,我认为这个明显的进展主要体现在:第一,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今年农业部还有一个工作安排,就是准备在黑龙江垦区召开一次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现场会。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到我们黑龙江农垦区走一走、看一看。现代农业的规模在那里已经初具雏形。
第二,我们提出到“十二五”末这7个方面提出的27个指标能够初步实现。这里我给大家讲几个主要的。比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这就是依靠我们国内能够牢牢把粮食安全的饭碗端在自己的手上,确保不管国际粮食市场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都能够保证国内的粮食供给,特别是我们的口粮供给。同志们,按照世界通用的谷物(大米、小麦、玉米)的概念,我们目前粮食的自给率已经超过了95%,可以讲接近100%.我们去年粮食进出口的数量很少。通过“十二五”现代农业的建设,我们要保持粮食基本自给这样的目标。同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去年是接近54%,通过四年的努力我们将达到60%。以往我们主要靠人力和畜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这些内容都是可以考核的。展望2020年,《规划》提出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们相信,通过努力,这些目标和发展指标都能够得到实现,到时候,我们国家的现代农业建设将得到全面推进,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将更加充盈、丰富、安全,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得到较大改变,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广泛普及,种养加等产业相互联系更加紧密协调,新型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越来越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
5发展现代农业要靠农民,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谁来种田”、“谁来养猪”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那么这个问题在规划中是如何考虑的?
答: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我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解决“谁来种田”、“谁来养猪”的问题,需要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等方面下功夫。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规划》将“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十二五”时期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任务之一,从增强农业公益性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两方面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要“培育壮大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
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规划》在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方面,现代化农业必须要有现代化的农民,《规划》在重点任务中就“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农民”,鼓励和支持新一代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在农村或者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的现代化经营。
在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方面,《规划》在保障措施部分就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补贴力度、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部署,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总之,我们国家要破解“谁来种地”问题需要综合施策,上述工作完成的好,就能够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进而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去年底,国务院表彰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不乏种粮规模超过1万亩、甚至达到五六万亩的农户,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培育新型的农业主体,这些种粮大户都是知识分子,不仅种地规模大,单产水平比其他农户要高20%以上。所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需要综合施策。
6、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业发展差异较大,上海和贵州发展现代农业肯定做法不一样,请问规划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考虑的?
答: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东西差异很大,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程度、文化习俗各不相同,农业发展呈现出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正是基于这种情况,规划没有要求各地现代农业建设齐步走、一刀切,而是分为三大类型、六个区域。
第一个类型是重点推进区域,包括两个区,一个是粮食生产核心区,一个是其他大宗农产品生产优势区。这两个区突出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供给保障功能,保障我们的粮食安全,保障我们大宗农产品的供给。第二大类型是率先实行区域,包括东部沿海的先导农业区、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和农垦规模化农业区。这三个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突出的是它的示范和引领功能。第三个类型是稳步发展区域,主要指草原生态经济区,突出的是生态保障功能。
《规划》进行这样分区主要基于五方面考虑:一是明确定位,二是突出重点,三是梯次推进,四是兼顾全面,五是配套衔接。前面四个方面我想不用解释了,我重点解释一下为什么说是配套衔接。大家知道“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里有一个国家主体功能区,把农业分成“七区二十三带”,还有一个《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58个农产品优势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既与上述划分一脉相承,又进一步充分考虑了包括自然条件在内的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其他各种因素,更加便于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我的回答完毕。
7、《规划》的出台也是农业部的一件大事,那么农业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
围绕规划的实施,农业部责无旁贷,将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农业部将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立足职能,会同各有关参与部门,搞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加大规划实施的指导、宣传等各项工作,加大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在工作安排上进行明确分工和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推进重大工程。进一步加大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推动有关政策资金投入重点向主产区倾斜,强化现代农业重点区域建设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规划提出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现代种业工程等14项重大工程实施力度,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建设效果。三是探索发展路径,强化示范引导。针对各地现代农业发展路径不明、亟需示范引领等问题,规划把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从“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和“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两方面进行了部署,目的就是要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示范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全国已认定了15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总体上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我们将按照“锲而不舍、不断创新、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的思路,通过加强政策谋划、建设指导、监测评价和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是积极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适时提出新的政策措施建议。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规划实施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召开规划实施情况和现代农业发展经验交流会、高层次专家座谈会、现代农业建设现场会,不断提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思想认识,强化工作宣传和交流,提高谋划新政策、新举措的能力,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集中智慧推进全国现代农业建设上水平。
8、现在种粮大户承包合同期比较短只有35年,那么他们投资的积极性比如改良土地、购买大型农机设备也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请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另外就是关于有机肥的问题,加强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环节上有没有具体的扶持政策?
答:这次农业部开展“百乡万户”调查活动,从工作组基层的调研中也反映了这个问题。种粮大户的确是我们所培育的新型农业主体,在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种粮大户的过程中的确有你所说的问题,他的承包期比较短,有的是一年一承包,这样对种粮大户以及承租人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投入的意愿会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而且正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调研。
你提出的关于有机肥的问题,我想有机肥的问题我们讲到耕地有一个数量问题,同时也有一个质量问题。我们对耕地提出两条,一条红线、一条底线。确保耕地的18亿亩,确保粮食的播种面积16亿亩,这是一条红线、一条底线,但是仅仅关注耕地的数量问题我们还要更关注耕地的质量,就是怎么大力促使施加有机肥,我想一方面是要怎么样推动有机肥的产业化,我们要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相对化肥来讲有机肥的肥成效比较慢,成本也比较高。我们也正在摸索怎么能形成一套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的政策措施。
第三篇: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附件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行扶持政策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提出: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给予相关金融支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扶持产地农产品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对示范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 除试点行业范围;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和推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涵盖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一、财政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问题,2012年中央财政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每年安排5亿元(2014年增至6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贮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从1994年起专门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999年财政部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把农副产品初加工列入综合开发的支持内容,“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投入173亿元,2012年达到36亿元。
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 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达381亿元。
二、税收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优惠。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把部分初加工产品也列入农产品范围,通过外购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到13%。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在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加工行业先行试点,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13%修改为纳税人再销 售货物时的适用税率,进一步减轻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
农产品加工业所得税优惠。2008年1月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具体规定,把农产品初加工列为所得税免征范围。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进一步规范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细化。
部分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以外的,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的产业项目,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加工生产设备,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提出,自2009年6月1日起,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部分水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三、金融支持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信贷资金支持。2010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的紧急通知》(银监办发〔2010〕350号)提出: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压缩非农贷款,增加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信贷资金;在农村基层网点开设涉农贷款专柜,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优化授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农户和企业,根据资金需求状况确定信贷投放的时机和额度,科学把控投放进度;按市场原则确定利率水平,合理、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严禁“一浮到顶”。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 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提出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等。2014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42号)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满足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有效信贷需求。201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提出,对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持续提高存贷比。深入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金融机构执行涉农信贷政策情况进行通报、督导,并加强评估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等的结合运用,强化对农产品加工信贷支持的政策导向效果。
农产品加工业金融支持产品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42号)提出,着力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资金需求;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涉农企业票据优先贴现等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投入;对资信好的出口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了粮棉油购销储相关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业务,大多数贷款均实行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中小企业融资和骨干企业上市。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给予保费补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明确,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可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0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2014年8月1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对融资服务费、贷款承诺费、财务顾问费、资金管理费等二十多项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实行优惠;农业银行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
四、投资政策
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编制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在东北、长江中下游稻谷主产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大米主销区以及重要物流节点,大力发展稻谷加工产业园区;支持东北大豆产区建设大豆食品加工基地。提高饲料工业发展水平,积极开发玉米主食、休闲和方便食品;在玉米主产区和加工区,加大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的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号)中要求“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企业”时,要提交“安 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审查。国家发改委在2011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大米、面粉加工和玉米深加工纳入限制类。
五、保险政策
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三农”发展,中央财政相继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奖补政策,惠及农产品加工相关领域。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提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新型险种;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资、运营、劳动用工等方面的一揽子保险服务;深入推进科技保险工作;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
六、科技支持政策
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在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技术创新资助等方面制 定了相关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专项资金,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允许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对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关键领域、重要产品、核心技术的科学研究,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用地优惠政策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东北、中部土地利用方向中提出“保障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石化、汽车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能源等产业发展和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提高土地资源综合效益”,“合理安排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型建筑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和大型煤炭能源基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用地,适度增加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八、用电优惠政策
201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扩大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对单个农户及规模化生产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明确了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不再仅局限于农户,而是扩大到所有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活动的用电。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九、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2010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提出: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2012年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提出,要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由地方人民政府参股和控股部分担保公司,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政府主导的再担保公司,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性、成长性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继续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4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提出,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销售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政策;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
2014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企业将减半计征。
十、产业化发展政策
201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对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在现行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对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合理用地需求。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中小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在各自业务范围内采取授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满足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要将中小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全面清理取消涉及龙头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梳理)
第四篇: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篇一: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
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更加坚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幅增加农业投入,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粮食连续八年增产、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棉、油、糖生产稳步发展,“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初步形成。物质装备条件显著改善,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高。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幅提高。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农业“走出去”取得新进展。农民收入大幅提高,连续八年增幅超过6%。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满足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更加有利。“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机遇难得。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将更加明显。工业化快速发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改造传统农业提供了现代生产要素和管理手段;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为农业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时机;城市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为扩大农产品消费需求、拓展农业功能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二是政策支持将更加强化。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牢固。三是科技支撑将更加有力。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全球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正在兴起,生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领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四是外部环境将更加优化。全党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局面,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
(三)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更加迫切。国外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农业面临着容易被忽视或削弱的风险,必须倍加重视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自然灾害多发重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低的问题更加凸显;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产业化水平低,比较效益偏低的矛盾较为突出;农产品市场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农业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不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任务极为艰巨;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较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明显;全球粮食能源化、金融化趋势明显,国际农产品市场投机炒作及传导影响加深,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更多的外部不确定性。
“十二五”时期,必须珍惜、抓住、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着力突破瓶颈制约,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坚决防止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
——坚持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农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强化政府支持作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因地制宜地采取有选择、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展望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组织方式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的新格局,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篇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以大水利、大农机、大科技、大合作为主要特征,以水利化、科技化、机械化、合作化、产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生态化为重要标志的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依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大”、“八化”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势头强劲、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仍需继续发挥优势、挖掘潜力、破解难题、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水平。
(一)发展基础坚实。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0年,全省实现农业增加值1302.9亿元,比2005年增长90.3%。粮食总产量达到1002.6亿斤,比2005年增加282.6亿斤,商品率达到80%。畜牧、水产、蔬菜等产业稳步发展,“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以绿色食品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比2005年增加950亿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开工建设了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等一批大型水利工程,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812.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996万亩。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736.3万千瓦,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8.6%,比2005年提高9.6个百分点。水稻育秧大棚发展到79万栋,大棚育秧比例达到75%以上。科技水平不断提升。选育推广粮食作物新品种396个,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五大粮食作物模式化栽培面积达到1.5亿亩;奶牛、蛋鸡良种率接近100%,生猪、肉牛良种率分别达到70%和65%以上,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5%,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保持连续快速增长势头。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10.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91.7元,比2005年增加近一倍。
(二)发展优势明显。土地资源优势。全省耕地面积和人均耕地占有量均居全国首位,广袤的黑土地是世界仅有的三大黑土带之一,耕地平坦,耕层深厚,适于优质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水资源优势。境内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总量达到810亿立方米,居东北、华北和西北各省之首,是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最富集的省份。此外,还有界江界湖过境水量2710亿立方米。农机装备优势。农机保有量、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位居全国之首。特别是近年来,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具备了研发生产大型农机装备的能力。技术人才优势。拥有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教学单位41所,农业科技和推广人员4.7万名,农业科技力量雄厚,近年已研发出一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规模生产优势。土地集中连片,适合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2010年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73万亩,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263万亩,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8%。产品质量优势。地处高寒高纬度地区,开发时间较晚,森林、草场、湿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具备开发有机和绿色食品得天独厚的条件,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面积、实物生产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占有率。产业基础优势。形成了以粮食、畜牧产品、山特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体系,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对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农垦示范优势。黑龙江垦区耕地占全省的1燉5,是国内耕地规模最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有农场群,农业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生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发展潜力巨大。资源利用潜力。全省通过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中低产田、后备耕地和宜渔水面,实施草场和林地改造,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潜力。通过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生产力和区域布局,将进一步放大我省优质粮食、畜产品、蔬菜、特色种植养殖和农村新型服务等产业的比较优势,能够促进农村各业协调发展,实现优化结构增产增效。单产提高潜力。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全面实施大农机作业,推行现代农业耕作制度,推广标准化和规模化种养技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能够进一步提高粮食、蔬菜、畜禽单产水平。场县共建潜力。通过深入开展合作共建,发挥垦区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能够逐步缩小农村与垦区农业生产的差距,实现全省农业生产均衡发展和粮食平衡增产。产业升级潜力。通过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能够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加工总量,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把巨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市场开发潜力。通过加强绿色食品市场开发,特别是加大农超对接、品牌建设推进力度,能够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四)发展机遇凸显。战略导向机遇。中央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这一大背景、大趋势下,推进城乡统筹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力度必将不断加大。政策强化机遇。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将不断完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将在粮食主产区生态和利益补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外部条件更加有利。深化改革机遇。我省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通过开展先行先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能够有效破解制约快发展、大发展的诸多体制性障碍,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内生动力更加强劲。反哺助推机遇。“十一五”期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千亿元,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环境优化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形成了一整套体现科学发展、符合龙江实际的工作思路,尤其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盼富裕、求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五)发展任务艰巨。基础设施弱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缺少大型水利工程和大型农机装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粮食持续稳定增产的基础不稳固。服务能力低的问题依然突出。全省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信息、农资供应、农村金融保险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条件和能力建设滞后,制约了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产业链条短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产品原字号出售和粗加工比重大,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率、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偏低,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经营规模小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粮食生产与流通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依然突出。粮食仓储、烘干、加工、物流等基础设施落后,粮食保管和运输成本高;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粮食顺畅流通压力较大。新型职业农民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老龄化、妇女化、低龄化趋势明显,培育一大批符合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任重道远。“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机遇期,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真抓实干,奋力攻坚,就能够走出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道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三化同步”的战略机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发展规模农业、绿色农业、高效农业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四大”建设,不断提高“八化”水平,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科技人才、设施装备、生态环境支撑,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牵动能力、抗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力争率先在全国建成现代化大农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主攻重点。继续强化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基层抓粮积极性,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集中生产要素投入,优化生产布局与品种结构,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和改善品质,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造国家优质、安全、可靠的“大粮仓”。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营销、产业化经营、职业化从业,拓宽农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
——坚持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内生动力。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大力发展股份制农业,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营形式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转变,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坚持把推动科技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促进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切实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水平,促进农业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坚持把统筹协调发展作为根本要求。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结构调整与环境承载、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统筹农业与农村、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以“四大”、“八化”为主要标志,垦区及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内所有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化大农业,其他县(市、区)基本建成现代化大农业,总体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组织方式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的新格局,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专栏1 “十二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主要指标篇三: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范本)《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如皋市实施方案
如皋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沿海现代农业发展指示精神,根据《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沿江近海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农业观光休闲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我市沿江近海独特的区位优势,积极放大我市?长江、长绿、长寿?的品牌效应,适应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需要,坚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充分整合资源,保障粮食安全,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精心组织,努力将我市农业发展成为市场完善、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生态环保、人民满意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按照优质高效外向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发展优质粮食生产,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充分发挥各类园区的示范带动效应,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培训体系,提高科技进步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建立和完善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管理和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污染治理,促进人与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和谐发展,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3、坚持产业化发展原则。充分考虑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种因素和各地经济发展特征,优先发展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一定支撑作用的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按照区域经济生态特点,发挥市场配臵资源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分工和产业布局。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龙头带动的产业化经营,按产业链实施项目,按产业化经营项目,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
4、坚持宏观调控原则。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现代农业金融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营造有利于发挥新优势、壮大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实施目标
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总体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力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经济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农民收入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经济持续增长。建立和完善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长效机制,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争取一个时期的较快增长,又保持一种良好的增长态势;既实现一个时期的增长指标,又为今后的增长积蓄后劲。农业增加值每年增长4%,力争2009年我市农业增加值达到28.4亿元,到2012年达到32亿元;力争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达到8100元,到2012年达到12000元。
——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09年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在160万亩左右,粮食达到65万吨;力争2012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确保达到65万吨。重点发展优质粳稻、弱筋小麦、啤酒大麦、特色杂粮等优势粮食作物。蔬菜面积从2009年的12万亩提高到2012年的20万亩,产量从60万吨提高到120万吨;水果种植面积从3.5万亩提高到5万亩,产量从1.7万吨提高到2.1万吨。棉花、油料、肉类、水产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平稳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肉、蛋产量2009年分别达到10万吨、8万吨;到2012年,肉、蛋产量分别保持10.5万吨、8万吨。
——结构不断优化。大力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主要是加速发展安全、生态、高产、优质、高效种植业,加速发展设施园艺业和渔业,加速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农村二、三产业。优化农民就业结构,实现异地输出、就地转移和自主创业有机结合。通过优化调整,提高养殖业比重、农产品加工业比重和非农产业比重。到2012年,力争湖桑面积稳定在12万亩;2009年,我市花木面积达16万亩,力争到2012年发展到20万亩;2009年,我市设施农业累计面积达到6万亩,到2012年发展到16万亩; 2009年,家禽、生猪规模养殖占比分别达到95%和62%;到2012年,家禽规模养殖稳定在95%、生猪规模养殖占比达到72%以上。2009年,力争我市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到2012年增长到1.5亿美元;2009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1:1,到2012年达到1.5:1。
——生态平衡发展。广泛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大力推广户用沼气和改厨、改厕、改圈,保持农村环境净化美化。进一步加强沿海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防护林建设及加强湿地保护,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到2009年底,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林木覆盖率达到20%;到2012年,三项指标分别提高到100%、100%、21%。——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组织创新。到2009年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38%左右,有35%的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组织;到2012年,这两项指标分别提高到56%、40%。沿海现代农业发展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围绕《规划》提出的?三带一区?,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创新组织经营形式,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构建六大体系。
(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五篇:阳春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阳春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009年至2013年)
http://www.teniu.cc 2008-12-12 18:05:26 2008年12月13日 第502期 经济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结合实际,制定2009年至2013年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做大特色农业、做强品牌农业、做优生态旅游农业,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全市农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种养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到2013年实现农业总产值9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479元,年均递增分别都达6%。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特色主导产业。
——粮食。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县(市)建设,扩大推广以超级稻、优质杂交稻为主的水稻生产,确保粮食安全。重点发展春湾大米、石望甜玉米、春湾城垌香芋等名优品种。粮食种植面积每年保持在91.8万亩左右,并通过提高单产,使粮食总产量到2013年达到30.1万吨,其中水稻种植面积发展到67.2万亩,总产量达到25.5万吨。
——水果。做大做强“中国马水桔基地县”品牌,同时,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我市种植的皇帝柑、火龙果、十月桔等效益好、市场适销的水果品种,逐步形成水果生产区域化、良种化、标准化和产加销一体化的新格局。到2013年,全市水果种植总面积发展到61.5万亩,总产量达到42.3万吨,其中马水桔种植面积发展到16.5万亩,总产量达到21.4万吨。
——蚕桑。利用“中国蚕桑之乡”品牌,继续做大做优做强蚕桑茧丝绸产业。引进和推广优良蚕桑品种,强化合水、春城、岗美、潭水蚕桑生产基地建设,规范蚕茧收购流通加工秩序,做大做强蚕桑茧丝绸业。到2013年,全市蚕桑种植面积发展到10万亩,蚕茧产量达到1.8万吨。
——养殖业。做强做优“中国猪苗之乡”、“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品牌。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饲草饲料生产、畜(渔)产品安全等畜牧渔业支撑保护体系,巩固养殖业在我市农业经济的支柱地位。大力发展瘦肉型猪、优质山地鸡、西山羊、肉牛、罗非鱼等名优品种,并形成基地化生产,以保障畜(渔)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畜(渔)产品安全和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为目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肉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到2013年,全市母猪存栏量达到15万头,生猪出栏量达到100万头,肉类总产量力争达到10.35万吨,淡水鱼总产量达到3.95万吨。
——南药。打造全省南药基地县(市),重点发展春砂仁、藿香、穿心莲、淮山、沙姜等知名品牌品种,逐步形成春湾、春城及西山春砂仁基地;潭水、三甲藿香和穿心莲基地;合水、陂面淮山基地;双滘、三甲沙姜基地等五大种植区和产、加、销一体化的新格局。到2013年,全市南药种植面积发展到13.5万亩。
——花木。打造珠三角花卉苗木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县(市)。重点规划建设潭水、岗美、春城、合水、春湾等省道沿线特色园艺种植基地,形成花卉园林产业带。努力提高花农的组织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选育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新优品种,扩大栽培面积。到2013年,全市花木种植面积发展到5万亩。
——蔬菜。充分利用“无公害蔬菜”品牌,努力打造广东省蔬菜生产基地县(市),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按照“一镇一品”的目标,大力发展八甲唛菜、春湾苦瓜等名优蔬菜瓜果,逐渐形成春湾、石望、松柏等镇的春北片蔬菜生产基地;春城、合水、陂面等镇的春中片蔬菜生产基地;潭水、三甲、八甲等镇的春南片蔬菜生产基地。到2013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38万亩(复种),总产量达到36.6万吨。
——林业。巩固提升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市),发展现代林业。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发挥生态功能,确保生态安全。加快发展商品林基地建设,尤其发展“名、优、特、稀”经济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建设一批速生丰产商品林,提高林地生产效益,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林业用地面积每年稳定在383万亩以上。到201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5%以上,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在121万亩以上,速生丰产林面积发展到82万亩,特色果茶药经济林面积达12万亩,建立珍贵阔叶林基地30万亩。同时,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提高林化产品档次。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完善森林资源开发保护管理制度。
(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争取2011年前完成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推进三甲河小流域山洪监测系统建设和漠阳江堤围建设。
——加大五大灌区(北河、西山陂、合水、岗美、响水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整合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对农业投入的资源,有计划、分阶段对上述五大灌区21万亩农田综合整治。
——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全市36.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加大基本农田标准化改造力度,按照“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田成方、涝能排、旱能灌、地力高”的标准,设立省级和地市级及市县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加快推进潭水、合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30万亩稳产高产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快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质量。
(三)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坚持“壮大现有的,培育本土的,引进外来的”原则,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扶持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和龙头企业群,鼓励和扩大“公司+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形成产业带和产业群,发挥规模效应。到2013年,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力争突破32家,带动农户11万户以上。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力争全市每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以上,每个特色产业要组建1个以上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广东一片天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绿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华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引导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公司与农户联合的“产、加、销”一条龙生产经营模式,延长农产品上市期和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荔枝、龙眼、南药、蚕桑、木材、淡水鱼、畜禽等产品的精深加工,并加快形成原料基地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确保原材料的有效供给。
(四)大力推进品牌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以及各种展览会进行包装推介,提高现有特色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提升农民种养经济效益。积极开展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工作,鼓励和帮助农业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和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到2013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农业名牌产品5个。加大科技投入,改造升级我市大宗优势农产品品种,全面提升名优品牌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五)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和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建设和完善春城、合水、春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岗美猪苗、圭岗柑桔、双滘沙姜等专业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流通和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整合建设阳春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与交换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强培训和指导,培育农村流通主体,到2013年,全市参与农产品流通经纪人队伍人数要达到8万人以上。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和可追溯制度。加快“动物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和“无特定疫病区示范县”建设。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抽查检测,确保将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种养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七)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积极实施省人大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完善农业机械化投入机制,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阳春特色的园艺、畜牧、水产、林业、农产品加工机械。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强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推广、应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到2013年,全市农业耕种收割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58%以上。
(八)推动土地依法合理流转。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建立土地流转监管指导体系,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加强土地流转的协调,妥善解决“有地无力开发”与“有力无地开发”的矛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丢荒的土地实行集中管理,调整成片,以便转租和发展规模生产。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一是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落实。把各项农业发展指标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推动发展。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全市上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各镇(街道)也要形成“三农”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作用,利用“五解五进”活动平台,引导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二)资金保障。一是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入的有利时机,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主,努力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落户我市,建设完善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二是市本级财政努力配套资金,每年安排支农资金保证不低于上总开支的10%,而且每年的财政增收部分开支向“三农”倾斜,并形成以工补农机制。三是发挥农村信用社作用,加大支农力度,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信贷资金保障。四是通过大力招商引资解决资金困难,利用我市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招引和承接产业转移,带动我市现代产业发展和产品升级。五是制定优惠政策,坚持“投资谁出,产权谁有,效益谁收”原则,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向“三农”特别是水利、道路等基础产业的投资,共同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资金保障。
(三)技术保障。一是健全科技网络,创新推广机制。按照“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提高效率、完善保障”的目标稳步推进基层农科推广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农科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市、镇、村、村民小组四级农科技术推广网络。着力改善推广条件,创新推广机制,积极与科研单位、农业大中专院校挂钩合作,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提升我市农科技术推广、应用水平。二是加强农科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素质。通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办法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含量,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大力推进农业信息网络化工程。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流通等信息网络化建设,到2013年,全市每个镇(街道)的农技站和农村种养大户都实行网络化,并与国家、省、市、县的农业信息网联网。四是发挥品牌带动技术升级。充分利用我市马水桔、蔬菜、南药、花卉、蚕桑、速生丰产林、生猪等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的标准化生产,带动我市大宗农产品的种养技术和产品质量全面升级。五是进一步扩大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经合组织+农户”模式,促进广大农民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提高科学种养水平,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四)监督保障。一是采取领导挂钩的工作方式,把上述主要任务列入挂钩镇(街道)、村的负责范围,努力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点、热点问题,保障现代农业各个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二是典型带动,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及时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保障现代农业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对现代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的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挪用专项经费、造成重点项目不能如期实施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四是将重点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项目范围,对牵涉全局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组织相关的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评估,保障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