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方案)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推进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董事长或(代理董事)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上报董事长或(代理董事)审核批准实施。
4、个人以及部门之间不得直接干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5、部门对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流程质疑问题或建议,可通过文字报告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可通过行政会议方式研讨解决。最终裁定权(董事长或代理董事)(7)各部门汇报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流程,不得越权、私定。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0元以上(上不封顶)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第二篇: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总经理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辽沈公司发文管理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于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季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100元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第三篇:工作流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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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三、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总经理是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1)对公司各部门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2)对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综管部是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3)负责对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四、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综管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综管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综管部审核;
3、综管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五、工作流程的执行
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六、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综管部每天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综管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综管部会同各相关部门于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综管部。
七、工作流程的修订
1、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综管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综管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八、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1、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本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综管部检查。
2、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九、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十、处罚
未按工作流程执行的,第一次给予当事人20元乐捐处罚,部门主管警告一次;第二次违反流程,给予当事人50元乐捐处罚,部门主管20元乐捐处罚;第三次违反,当事人即时无偿辞退。
十一、附则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综管部。
第四篇:研发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最终)
研发部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管理建议
1. 研发部组织架构
总经理 技术主管 项目组长 软件工程师
行政主管 SQA专员 硬件工程师 FPGA工程师 测试工程师 2. 研发部相关职责权限
1)部门职责权限
详见《研发部部门工作职责》(已完成)
2)各工作岗位说明
详见研发部各工作岗位《岗位说明书》(已完成)
3. 研发部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完成效率及成功率,使研发部项目管理目标(进度、成本、质量、过程分工)更加明确,减少资源浪费。
2)《研发部绩效管理制度》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公司管理目标,明确研发部各职位工作职责、目标,并据此建立一套 适合于崇新公司研发部的,科学、系统、客观的业绩评价体系。以甄别各职能部门及各工作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推动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公司绩效管理工作。
3)《SQA工作流程》
通过SQA 相关工作的开展,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项目开发过程及结果的监控体制,确保公司研发过程得到有效监督,各项研发任务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项目评审制度》 规范公司研发技术评审工作,建立标准、完善、统一的技术评审流程,以降低研发风险并确保项目既定开发目标的顺利完成。
5)《项目交付物管理制度》
规范研发部文件数据交付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机密资料、文件档案的安全性,方便后续查找,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6)《项目验收流程》
规范研发部研发产品(或交付物)验收流程,规定参与验收的部门人员及相应的验收标准,确保研发结果的正确性、稳定性、可靠性,为下一步产品实现(小批量试产及批量投产)提供必要保证。
7)《研发部培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目前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培训工作,从培训的计划制订,到培训内容、形式的安排,包括培训工作流程的建立,以及培训效果的确认等等。以规范公司培训管理工作,使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计划性。
8)《研发人员招聘管理流程》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现有招聘流程,针对高技术性人才招聘的特点,建立一套符合公司企业文化及发展规划、目标的人才招聘办法,以提高技术性人才招聘工作效率。
9)《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研发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包括各种仪器仪表、工装制具、材料的使用、保管、申请、点检办法;参与试验人员的工作注意事项(静电防护等等);人员行为规范;实验室环境要求,值日安排等
10)《图书管理制度》
目前公司技术资料、图书种类繁杂、数量多,随着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以及公司人员的不断更迭,公司急需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图书、资料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并防止珍贵图书资料的遗失。
11)《公共资源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公共资源等等)》
针对公司近期不断出现的资源浪费现象(如非办公时间办公电脑屏幕未关闭,照明设备未关闭,包括复印纸不合理的使用现象等等),以及公司目前固定资产的管理现状(如办公电脑的管理等),有必要出台一套专门针对公共资源使用及固定资产管理的办法,以规范相关管理方法、制度,减少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12)《研发物品申请管理制度》
研发过程所需器件物品申请应有规范的流程和申请方式,并对相应的申请批准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篇:经理工作流程及管理规章制度
商务经理管理规章制度
一、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部门的一切运作,主动完成公司和部
门主管布置的一切工作。
二、每天所有商务经理(助理)19:30准时到指定办公室开班前例会,迟到罚款
100元,缺席罚款200元。如有事请假者,须在18:00前电话申请,否则不接受请假。
三、班前例会商务经理每周不得请假超过2次,商务助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1次。
逢周一的行政例会一律不准请假。下班早退者罚款300元(凌晨1:00且本组所跟进房间的客人走完以后)
四、商务经理和助理必须穿正装上班,穿着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当晚不给予派房。
五、公司每个月有两次固定的商务部培训大会,所有商务经理(助理)必须严格
督促自己组员回公司参加培训并亲自到场,凡迟到者罚款100元,旷课者罚款200元。
六、商务经理(助理)请假不可以用短讯形式,必须电话向商务部副总请假,否
则视为没有请假。
七、每组每天出勤不能少于10名,按当天出勤人数方可给予轮房,详情参考商务
部派房制度。
八、商务经理(助理)只可在本人所订房内行使打折、签送权,不得超过赠送权
限,超出部分由自己负责。未经其他订房人同意,不得随便在其他订房内行使赠送权,一经投诉按恶性抢客处理,罚款500元。
九、商务经理(助理)必须在20:30前落实当天自己所订的房间,如在20:30
—21:00取消订房者处以100元罚款。21:00以后所有订房必须开卡,若开卡以后客人未到,由商务经理(助理)按该房最低消费自己买单(每人每月有两次机会可在20:30—21:00取消订房而不罚款,须经商务部副总证实并同意)
十、商务经理(助理)所订房间不得私自转让或订他人名字,一经证实,双方处
以每间房500元罚款;如果商务经理(助理)将自订房间转让其他部门,一经证实罚款1000元。
十一、如果客人已到公司咨客台,商务经理(助理)才给客人订房,一律
不算订房,包括商务经理(助理)私自带客人进房,该房一律按自来房处理。严禁出现霸房情况,一经查实,按每间房500元罚款。
十二、所有的转房必须经过咨客台,由咨客带客人转房,严禁商务经理(助
理)私自带客人转房,否则按每间房300元罚款处理。
十三、商务经理(助理)不得收买咨客帮自己订房,扰乱公司正常运作,一经发
现罚款1000元,屡教不改者做解雇处理。
十四、商务经理(助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咨客台吵闹,违者罚款300元。
十五、商务经理(助理)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客人进入商务部培训室,违者罚
款500元。
十六、商务经理(助理)须经订房人允许进房Show客,凡进房经理须在房间服
务表上注明进出时间,违反者一经查证,处以100元罚款。
十七、商务经理(助理)每次带台必须走指定通道,不能超过6名,豪华大房可
带8名。每次带多一名罚100元(以此类推)
十八、所有商务经理(助理)不得私自带没有办理入职手续的商务专员到公司试
台或上班,一经发现,罚款300元。
十九、商务经理(助理)只能收自己订房或派房的手牌,如果未经其他带房经理
同意,私自带商务专员去试别人的订房或派房,一律罚款200元。如果私自收取该房的手牌,一律罚款300元,并无条件退还该房所收的手牌。
二十、所有商务经理(助理)收到咨客台通知带台,必须10分钟内进房同客人先
打招呼。如因自己原因未到,客人投诉罚款100元;超过10分钟未到房间的,该房将轮给下一组且当作已派房处理。
二十一、除自己订房外,其它轮房买单时,只允许一名轮房经理(助理)协
助买单,严禁两名以上商务经理同时在一间房内,一经发现或客人投诉,每人罚款200元。二十二、二十三、商务经理(助理)在客人未离开公司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或下班,如商务经理(助理)不得在客人面前或公共区域相互漫骂或大打出手,造成客人不买单或投诉者,一切后果自负。
违者重罚1000—3000元,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二十四、严禁商务经理(助理)带商务专员串台,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如因该
名商务专员串台造成客人不买单的,全部责任由该商务经理负责。
二十五、若有客人不满意某商务专员或该商务专员无故自动离开,商务经理(助
理)不得帮商务专员追收小费,应立即了解实际情况,尽快帮客人重新
安排好,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六、商务经理(助理)必须严格要求商务专员收取小费后不得马上离开房间,必须陪到客人走,一经客人投诉的,除处罚该商务专员,带房经理连带
罚款100元。
二十七、商务经理(助理)在工作中遇到与本部门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发生误会
和冲突等情况,必须马上商务部总监反映,如商务部总监不能解决再向
商务部副总上报。严禁私下处理,以免事态扩大而造成不良影响,违者
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重罚。
二十八、商务经理(助理)不得在公开场合顶撞上司,先服从再上诉,如有意见
可在会后提出或私下反映,否则按不尊重上司处理,罚款500元。
二十九、所有商务经理(助理)不得在客人买单时为了讨好客人获取小费,而损
害公司利益,让客人要求打折、开发票,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三
十、无论何时商务经理(助理)都不得向客人泄露公司或本部门的一切商业秘密,不得做出有损公司的言行,一经查实者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