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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1-30943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4 16:35: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执行部门执行责任签名生效日期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所属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从事线路巡视、线路检修维护、线路施工、高空作业和杆(塔)运输、基础施工等方面的作业人员。

上岗条件

第2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3条 具备必须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第4条 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第5条 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症。

第6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第9条 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第10条 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1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2条 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第13条 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第14条 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第15条 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第16条 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操作准备

第17条 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1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第19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第20条 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线路巡视

第21条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线路检修、维护

第22条 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线路施工

第23条 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24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第26条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 35---10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

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收尾工作

第27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第28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二篇: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

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

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

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

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

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

48.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

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

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

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

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

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

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

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400 mm(下

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

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5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铁路公路低压线路

水平2.5 0.5 0.5垂直 6 5.5 0.6

第八节、挂接地线

58.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59.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0.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61.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3.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外线电工安全技能操作规程范文

外线电工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Ⅰ)登杆作业前:

第1.1条 不能胜任外线杆上工作的外线电工,不允许登杆作业,新技工、学徒工在训练期间,必须在熟练技工的监护指导下进行登杆学习。

第1.2条 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工作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

第1.3条 登杆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是否紧固适用。安全带是否完好,能否支持身体及工作时的荷重。对登高工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第1.4条 各种外线电工工器具必须正确使用。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

第1.5条 电杆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禁止登杆。

第1.6条 五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时禁止登杆。发现远处有雷电现象时亦不得登杆。

第1.7条 体力不佳,精神恍惚者禁止登杆作业。

第1.8条 所用技术术语应统一。

第1.9条 居民区域或人行道的电杆施工时,周围两米以内,应用木马挂绳索围绕,停止行人由杆下穿越。

第1.10条 在地面工作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非因工作,不得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要离开电杆3~5m。

(Ⅱ)登杆工作

第1.11条 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有无晃动现象,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

第1.12条 登杆后,必须拴好安全带方能开始作业。

第1.13条 杆上工作者必须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牢固的杆构件上。禁止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磁瓶柱上。

第1.14条 在转角杆上工作时,应站在外角,如必须在内角方向工作,应有防止电线滑出打伤的安全措施。

第1.15条 杆上工作时,禁止上下抛丢任何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索系吊。

第1.16条 杆上工作要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以防落下伤人。

第1.17条 上下电杆必须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禁止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也不准用绳索代替安全带。

第1.18条 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得使用脚扣登杆。

(Ⅲ)杆上带电作业(500V以下)

第1.19条 登杆带电作业,须经有关技术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1.20条 工作前须通知值班电工的带班负责人,说明带电作业线路或设备的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并告知开关操作及监护人员在该供电地区的开关断开后,不能随意合闸。

第1.21条 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胶鞋戴安全帽,必要时加戴橡皮手套、护目镜。

第1.22条 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是技术熟练、谨慎细心的电工,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严禁登杆进行带电作业。

第1.23条 登杆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项用具是否齐全适用,保安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第1.24条 在带电工作前如发现操作人员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等情况时,应停止登杆带电工作;阴雨、雾天、大风、雷电亦不准登杆带电作业,工作前禁止喝酒。

第1.25条 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工作性质、顺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工作程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

第1.26条 登杆后,选择好适当位置,绑好安全带才能进行工作。

第1.27条 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接触两线,任何时候都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

第1.28条 如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工作,不允许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递换工具材料。

第1.29条 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工作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之导线遮盖。

第1.30条 不允许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割断时,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

第1.31条 当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可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

第1.32条 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必须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以免滑脱伤人

(Ⅳ)高压线路

第1.33条 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一般不应登杆。有时因工作需要必须登杆时,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

第1.34条 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在登杆前必须检查高压试电器是否良好,并准备好工作接地线和绝缘手套。

第1.35条 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列工作:

1.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2.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干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捧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

3.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

以上工作完毕后,方能正式工作。

第1.36条 登杆至杆顶后选好位置,拴好安全带,开始进行工作,工作时杆下必须有熟练技工监护。

第1.37条 变(配)电站内,必须在检修线路之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告标示牌,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

第1.38条 工作完毕后,合闸前,必须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第l.39条 地面作业,工作前必须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是否完好。

第1.40条 进行换杆工作时,必须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禁止任何人立于电杆倒下的方向。

第1.41条 换杆工作应在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技工领导下进行。

第1.42条 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

第1.43条 电杆杆位,不应选在过于低洼潮湿的地方,也不应选在河边和易于坍塌之处。

第1.44条 立电杆应使用适当的工具。施工人员工作位置应分配适当。使用叉杆及拉绳的工作人员,应对等分布于电杆的两侧。

第1.45条 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工作,必须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

第1.46条 架设电线的电杆,不应使用临时木桩;如选用木杆,其梢径不能小于120mm。

(Ⅴ)低压线路(500V以下)

第1.47条 架空电线应固定在电杆的绝缘子上,导线驰度最大时的对地垂直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禁止在铁管上、栏杆上,铁钉上,建筑物上及机械构件上悬挂电线。

第1.48条 剪断后的线头,应以绝缘包布包好,固定于3m以上的高处,不应使线头低于人可达到的高度。

第1.49条 上杆作业应符合“登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1.50条 干线须装分路刀闸时,应装在3m以上的地方。其引线须按顺序固定。

第1.51条 露天开关必须设防护罩,以免雨水侵入造成短路。总闸平时应当上锁,露天或配电室设置的开关,应有专人管理,除值班者外,其他人员不得乱动。

第1.52条 工程转移时不用的开关应拆除,并将电源线同时拆除。

第1.53条 线路的巡视检查,由维护单位视情况定出期限由电工进行。

第1.54条 线路除定期巡视外,在结冰、下雾、大风和暴雨后,及在空气特别污秽的地方,应进行临时性巡视。

第四篇: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应先检查防护用品,工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下严禁登杆作业及倒闸操作。

登杆前必须检查杆根上是否牢固。新立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前严禁攀登有明显倾斜、杆根腐朽达1/3以上者,以及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行加固,或支好架杆或打好临时拉绳后再行上杆。凡需要松动导线、地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两人同登一杆协同工作时,先登杆者不得先工作,以防落物伤人,应等各人选择好自己的位置,才能工作,上下杆时,勿紧跟眼前人,须等前一人到达工作位置或地面后,再开始第二人上、下杆。

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要用吊绳传递。杆下两米内不准站人,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拴在横担木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登杆必须停电,操作时要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油开关或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其它刀闸、跌落式保险器等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操作。

线路作业前,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票停电,断开所有电源侧开关和刀闸,并断开会危及线路作业,又无法采取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电源开关和刀闸,以及断开有可能返回作业点的低电源的开关和闸刀。

线路作业需要变电站停电的,电工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书面向调度申请,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入必须检查线路状况及线路上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并查明全部工作人员已从杆上撤回,然后指挥拆除现场接地线,才能要求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对断开刀闸或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标志牌,跌落式保险器的保险管应取下。

停电后逐相验电并挂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线路经验明确实无电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及可能送电的分支线路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要先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线时次序应相反。装拆接地线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棒。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得小于25/mm2。临时接地极应打入地下不小于0.6m。

在杆上进行不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导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作业中必须使用绝缘绳索和绝缘安全带,并应有专人监护。但在10KV及以下带电杆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距最上层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表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距离(m)

10及以下

O.7

20-35

1.00

1.20

60-11O

1.50

停电检修线路如果和另一回路交叉或接近,以致作业时可能和另一回路接触或接近,距离达到表2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

表2检修线路与邻近或交叉电力线路安全距离

(KV)

(m)

10及以下

1.00

20-44

2.50

60llO

3.00

同杆架设两回路或平行架设的两回路,一回路停电检修,另一回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查明确实停电的线路,向工作人员仔细交待哪一回路停电,哪一回路带电,哪些杆塔许可上杆以及注意事项并设人监护。

不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每一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部分停电检修作业。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的工具。作业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手套和安全帽,穿长袖衣服。严禁使用锉刀和钢皮尺等。邻近相导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

挖坑时注意事项

1)挖坑前必须调查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情况,事先要和主管单位联系,做好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要交待清楚,并加强守护;

2)在超过1.5m深的坑内作业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3)在松土地挖坑,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4)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挂红灯;

5)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戴手套打锺。

立杆与撤杆注意事项

1)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遵守有关电气安装规范;

2)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作业,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它人员必须远离杆下在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3)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取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拉绳与志面夹角应为45左右);

4)电杆已立起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整实牢固时,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5)在撤杆作业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并绑好拉绳;

6)使用吊车立杆、撤杆时,应与吊车司机密切配合,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放线、撤线与紧线作业都应设专人指挥。紧线时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作业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角内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杆及杆根。如有问题时,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严禁采用突出剪断导线的办法松线。

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人看守等。杆上作业完毕后,应使用脚扣或升降板等下杆。严禁甩掉脚扣,从拉线绳上或抱杆快速滑落。

使用喷灯作业时,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材料附近将喷灯点火。

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总则和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篇: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技术作业规程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第2条本工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影响工作的病症。

2、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4、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以及电气火灾灭火。

5、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3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每年考核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3个月以上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二、施工前的准备

第4条 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5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第6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应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作业

第7条 线路巡视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负;巡视时应至少由两人进行。

2、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3、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电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视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并迅速向上级报告,等候处理。

第8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操作票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雨天操作进,应使用带有防雨罩的绝缘棒,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4、配电变压器停电操作时,应先停掉低压开关,然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电、配电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9条 线路检修、维护

1、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工作票签发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字后,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停电后,应在所停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或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 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联系停、送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7、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所用仪器或仪表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8、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测量。

9、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10、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安全带。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干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12、13、砍剪切的树木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10条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登杆前应确认登杆无误,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有电杆端头上。

第11条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作业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调整相序或更换变压器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装设接地装置后再开始工作。

第12条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技术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禁止客货混装。

4、用绳子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m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3条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的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应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截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人员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且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10、11、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加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接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4条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紧线时,工作人员不行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的内角侧。当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线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必须验电、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在跨越段导线两端分别挂起。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应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

8、跨越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m,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10、11、在带电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及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5条装设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装设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都要装设接地线。

2、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接地线进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进,可采取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接地线应采用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5、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四、收尾工作

第16条每日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17条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地起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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